再次重申─
論壇總版規
(零零)禁止讨论政治话题、发布广告贴、进行人身攻击等一切不良行为。
初犯禁止访问3个月,再犯永封。(在论坛各平台宣传非官方群或组织等非授权交流平台等同广告处理)
1.您的此帖內已經出現第一次Q群
2.當時採取"屏蔽"+"警告"操作,管理層執行操作用戶一定會收到通知,屏蔽+警告會收到"兩個"通知,且當初並沒有禁訪您的帳號,已經寬恕一次。
https://i.sstmlt.com/zZTAE.JPG[/img]
對應圖片內第5第6項
然而時至今日您仍未修改該帖內容
https://i.sstmlt.com/PZTAE.JPG[/img]
因此根據您的說法:
實在是沒什麼立足點可言。
3.根據總版00犯第一次三個月,第二次永封,您這次被封鎖3個月已經是"各方面都給您最大的讓步了"。
4.如果您仍認為管理執法上有問題,那麼想必這件事情仍會僵持很久。
5.您提出的方案需要由執行人(@醉箭 )裁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