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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塔夫看见远方山头聚集起阴云的时候,就说暴雨要来临了。他身后的费尔南问他为什么这么想,他回答:“我熟悉这里的气候,这地方我毕竟活过这么多年了。”费尔南若有所思地长哼一声,把手中的腹弩拉弦又检查一遍。“也就是说,咱今晚会有额外的添头?棒极了!我喜欢添头。”克洛德小心地踏过脏污的地板,越过老头子马塞尔,留心不磕绊到自己。他把上衣的最后一件扣子扣上,他很满意这身新行头,称赞衣服的主人有所品味,尽管那人可能听不见他的话。氏族的奥克塔夫望着自己的伙伴,这才刚决定要扮演做商人,就已经成功地入戏,把口头禅挂上金钱。要在以往,这位诡异的司铎总是前言不搭后语的。奥克塔夫说:“你一个尅里赞人,扮作司佩捷的行商?你确定能不露馅?” “老兄,怎么可能行不通,我们这儿不就有个现成的授旗骑士在?用他当我的卫护,再合适不过了。”克洛德说。这引起了身后,还在擦拭剑人的博杜安强烈不满:“你说什么?克洛德!再敢提到那个头衔,我现在就要了你的命!”克洛德见状笑笑,这是他以往不会做的反应:“喔放轻松,我的‘伙伴’,从现在开始咱得做得像样些,不然就没法使猎物上钩了,记着我们会换来的荣光吧,在这之后就不会再有人亏待你了。” 他们身在的绿眼美人,在天尚还明亮时就过早打烊。老板已经离开,至少他的灵魂是如此,徒留大肚子的身体躺在地板上,胸口被扎出七个大洞。在他不远处,躺着一位蓝眼睛的女仆,受到惊吓的瞳孔已经微缩,留着死前映入其中的凶手面貌。达尼埃尔又走了进来,他已抬出两具尸体,它们分别属于这里的老板娘,和一位不知姓名的醉汉。私生子的达尼埃尔最为身强力壮,每次他们有脏活要干,基本都交给他来。他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反而打趣地说,来年屋后那棵大树会长的很壮实。他又扛起了女仆的身子,其四肢摇晃如一块破布。克洛德对那女仆还有些可惜,作为农家女,长得还算说得过去,但这并没有妨碍他在踩住女仆的背脊时,一刀戳穿她的心脏。 一场谋杀已经过去,他们已经取代了此屋的主人,等待计划进行下去。 “安静,不得忘记规矩!你们在俗世的身份不重要,信者在一起的时候,就只会是信者。”费尔南严肃地呵斥两人,他的话语成功喝住两人,他们不再喧嚷,低头继续做自己的事情。这时埃里克已经从储物间出来,他换上店主人的大衣,这身衣服是在储物间里找到的,略微有些不合身。加斯帕尔还在擦去墙上的血迹,见到他立即笑出声来:“哦天,哦天,埃里克,你是想假扮成弄臣?我看你简直像一个北佬!”来自腹地的埃里克给他一个冷眼,自从跟随这群人来到这偏北面的地方,他一直在路上冷得瑟瑟发抖,而克洛德和达尼埃尔一直在嘲弄他,现在加斯帕尔也是如此了。不过细想之后,他好像也觉着扮演一个北方人也不错,至少他能裹着这暖和的大衣。 “你刚才是说,这里即将有雨?”马克桑斯从祷告中结束,他停止跪姿,站起身来。他虽然祷告,但他的祈祷不是为了安抚死者,也不是将它们引去天堂。他总是在为他们的异神祷告,把受害者的灵魂带向他们黑暗之主所在的地方。奥克塔夫点点头,指向门外,在那边的山头,滚滚乌云正在积蓄一道道雷电,而来自原野的风,正在把它迅速地牵引至此地。 “那我们的计划就要变更了,主意给了我们一个不错的契机。”费尔南说,他招呼后门外的达尼埃尔回来,随后,他说,“好,现在我们最后讲一遍要求。” “女的活捉,若有必要,杀死也行。”博杜安说,他检查自己的剑刃,确保其锋利。“你能记住关键是个好事,但不要忘了,我们走这么多步,是因为他们两人不好拿下。”费尔南指出。 眼下,他们奉了一道指命,要在这条必经之路上,把两位被组织缉捕的头号敌人擒住。带头的费尔南在考量一番后,选择了这个孤僻的酒馆,此处去往前后的城镇,都隔着很远的距离。不管是投宿,或是休憩,他们都必然会经过这里。仿佛主意助人,在不久的晚上,一场暴雨还会降临,这使得他们的到来成为了必然。在此前数日里,那对旅者的名声就已传入他们耳中。据传,那一男一女,从东南部的摩蘭出发,在诸多信者的围追堵截下,竟一路杀出重围,如今已从南部诸峰离开,穿过了腹地,来到艾缪湿地。在连续三日的传言中,他们先后斩杀了二十四位信者,甚至在七人的持兵包围中,亦无伤得胜。这凭借的不仅是那男性的力气,虽说他的剑术确实令幸存者印象深刻,可在接连的战斗与长途跋涉下,他总会有疲惫之时。但他的援助却非同寻常,这位不明出身的战士,自他们的控制下带走、并一路保护的女性,是一位魔女。 “所以,我们占下这间酒馆,等他们来休息,装作都是旅人的样貌,使他们放松警惕,然后下手,对不?”克洛德重复了一遍计划,他不知从何时开始,换上了一口娴练的西域音腔,“我得说,这买卖的投入很不划算,希望咱们能有个好收成。” “划算?当然,我告诉你们,只要能把那魔女留在这儿,我们就是巨大的收获,而若能把她带回去,我们就算只剩一个,都是无上的光荣。”奥克塔夫说到,“禁锢用的镣铐还在?” “当然,我随身携带。”埃里克撩开大衣,在那里面,有一把亮晃晃的匕首,一个被提到的铁链,还有数瓶浑浊的剧毒液体。 “啧,我不想看到你用毒,把它收好,我们能应付好。”达尼埃尔不屑地说。埃里克对此不解,他最擅长于各类毒物的研制和利用,他说:“为什么?我能让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解决,这样多省——”达尼埃尔弯下身用手指猛按埃里克的鼻子,打断他说话:“因,为,你,脑子不好使!天杀的,你以为自己很聪明怎么着?你要是敢乱放毒,害得原本能生擒的魔女死掉了,那我可……呸!我不管这么多,不准用!否则我就打断你的鼻子。”这话喝住了埃里克,他悻悻地表示同意。 “说到这点,我还得传达另一个旨意,如果有无辜者闯入,不得动手。”马克桑斯说这话时,除去费尔南以外的人,仿佛都听到了天书。无辜者?这是他们听过的最不正常的话语。在场的每个人手上都沾过血,而他们甚至不需要解释理由,为了主意,再大的牺牲都不会成为阻碍。加斯帕尔还是提出了疑问:“你指的无辜者是什么?” “就是其他旅人。” “哈?那我们不已经杀掉一个了?” “你他娘的!这份还要我解释?看看你们周围,九环地狱啊!难道你们还嫌这地方不够麻烦,好让那两人一眼就察觉到不对?”马克桑斯突然开始咒骂,他说的情况也很清楚,此刻,酒馆里弥漫着血腥味,尸体留下的血开始干涸,渗透进地板,怎样擦拭都除不去到处的血迹,他们只得将其用大量绒毯覆盖。“还不止!见鬼,你们认为杀死一个人,然后清理掉他的尸体,这事儿你们能两下干完?我们可不知道那两人什么时候来。” “行行,不杀就是了吧,杀人酒馆今天不开张。”加斯帕尔摊手同意,他也疲于清理那些血迹了,“这样吧,这味道的确有够呛人的,那两人肯定也不是没嗅觉,我们拿些酒来,洒在地板上,能盖过那味道。” “也能顺便造出可信的气氛,就这么做,我在储物柜里发现了麦酒。”奥克塔夫说,“这会儿下雨,他们倒是有可能会留下过夜……对了,他们中途强行离开怎么办?”达尼埃尔拍拍胸口说:“那我会提前杀掉马,对了,克洛德的那匹野兽拴在屋外,如果——” “当然。”克洛德冷笑着说。 费尔南指示埃里克,在他们会坐的一张桌子下藏一把短刀,末了,他说:“现在都清楚自己该做的事情了?好,埃里克,你去把酒取来,在房间各处给撒上。不过……”他顿了一下,盯住地板,“克洛德,我记得此前有个厨子,他去拿鞍具,就再没出现过。” “一个人都没离开这酒馆,我保证。”克洛德的视线也跟着滑到下方,露出一脸冷笑,他往一旁走开两步,找到一个地窖的拉门,把它嘭地拉开,“靠你了,‘伙伴’。”博杜安应声抽出剑刃,一步步走下了阶梯,在那下方,传来了急促的啜泣声,紧接着是求饶的声音,但博杜安没说一句话,脚步声在地下步步靠近。随后一声惨叫,带来一阵水流溅开。 “啊该死,我不是说了这味道难盖的吗!”马克桑斯扶额又咒骂到,克洛德在一旁耸耸肩:“喔,至少,没人看见地窖是啥样,随便找块布给盖住吧。” 费尔南点点头:“那么,外事处理就绪。” “该解决内部问题了。”埃里克接上。 “内部问题?”奥克塔夫正在疑惑,突然被拍了一下肩膀,他回过头的时候,看到的只是一个拳头残影,下一秒,他整个人被重击打翻在地。达尼埃尔使劲力气挥出的一拳,直中其面门,能听见传来的脆响,私生子不屑地啐一口痰,甩掉手上的几粒牙齿:“就是你们俩的问题。” 加斯帕尔还没回过神来,他的大腿便感到了一阵刺痛,低头看去,是一把锋利的刀刃划过,他的右侧大腿直接被削去一块肉,露出其中的骨头。随即他被一脚踢翻在地,痛得站不起身。他看见克洛德和埃里克拿出匕首,钉牢奥克塔夫的两只手。达尼埃尔举起马车轮,砸断了奥克塔夫的双腿,在惨叫声中,奥克塔夫惊恐的质问为什么要这么做。马克桑斯神父则开始低语祷告,他掀起一个引子,随后众人在周围应同和声,那扭曲的语句在说,围剿我们的叛徒。费尔南的弩箭瞄好奥克塔夫的头,拉下悬刀。 加斯帕尔尝试站起身,随即便被博杜安一脚踢中肚子,翻了个面。“我们的主痛恨任何与盲信者有关的东西,尤其是盲信者自身,而试图伪装为信者混入我们的盲信者……”费尔南再度为他的弩装填,精致的机关发出撞响声。他口中念念有词,所谓“盲信者”,是他们组织用于形容圣谕厅的辞藻,而圣谕厅作为圣教的中心,历来都与他们的主彻底对立。马克桑斯在祷告之余,也念念有词地咒骂:“这位愚蠢的盲信者,在过往几个月里都试图混入我们的行列,好混淆我们的视听,以便为他的伪神同伴送去线报。何等愚昧,死尸,他怎么敢料我们早已有觉察。”语毕,他甚至踢出脚,踹在尸体上泄愤。 达尼埃尔把车轮往柜台下一扔:“哈哈,他肯定想不到,我第一次见他就对他熟悉得不得了,猜猜怎么的?几年前,我偷取五金杯的时候,那个破烂的异端教堂,他就在那儿!” “主和兄弟会感谢你的警醒,达尼埃尔,尽管你可能不是如此。”克洛德说,他蹲着把奥克塔夫的短剑抽出,随后把视线移向加斯帕尔,“现在,我们应该怎样知道,和他一同到来的你,是否也是可耻的叛徒?” 加斯帕尔瞪大双眼,他试图站起身,但随即被一把剑抵住喉咙,使他躺在地上,他依然想为自己辩解:“叛徒?不,怎么可能,我对主的……” “啊行了,你和之间那些人的辩词简直如出一辙,我听腻了。”博杜安不耐烦地打断他说的话,“按照以往,我会直接按照叛徒处置,或者给你个比武证实的机会。但看在其他信者在场的份上,我同意他们的看法。” 一只手抓住了加斯帕尔的头发,把他的头往后翻扯,费尔南的脸凑近了些,慢慢地对他说:“接下来的夜晚里,证实你的忠诚,证实你对灰烬会的价值。否则,我们会把你折磨到不成人形。” 那语言冷静无比,眼睛里却带着疯狂。数双寒冷的眼睛盯着他,在那刀光、剑影、箭矢和毒药的包围中,加斯帕尔流出眼泪,连连点头同意。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加斯帕尔被扛到两个椅子拼凑的摇篮里,埃里克为他做了粗糙的包扎,以确保他不会短时间内就死于失血。剩余的两具尸体均被达尼埃尔移出,填埋到屋后的土坑里。置于地窖那具,他们确实发现用棉被遮盖,是个不错的点子,寒冷的山谷不会立马腐败它,只要今晚过去,谁发现尸体都无所谓。费尔南检查完弩箭后,将它扔到了柜台后方,他换好一身平民服饰,好更容易地扮演起代梨人的职务。马克桑斯掏出羊皮纸和笔,摆布在桌,今晚他打定要一直坐那儿了。克洛德不知从什么地方翻出来一枚棋盘,他称这会使酒馆的气息更加浓郁,由于嫌弃功能老旧,他用匕首在上下方凿出一个缺口,这样就成为了新式的赌棋。在酒馆地面被铺盖一层麦酒后,血腥味确实不再那么浓,博杜安却说这味道令他犯困。大局已就,他们开始佯装一切照常运行。达尼埃尔想到什么,冲埃里克又吼了声,呆子,别想用你的毒药。 他们有预料到会有行人到来,但只要声称酒馆里以无供应,多数酒鬼都会扫兴而归,不用干扰他们的行径,何况今日天气并不太好。可他们还是没料到,在临近傍晚的时分,有个衣衫褴褛的人来到了绿眼美人。那时候他们看见安德烈,他满身脏污,蓬头垢面地走到柜台前,索要任何一点吃的,并把几块硬币扔在桌上。拿到黑面包和豆子后,他便转身离开,并在没人注意到的时候,扯下揭示板上的通缉令。而后他便独自在窗旁边,一言不发地休息,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尽早离开,可并没有。待天色暗沉,风雨将至,他依然留在酒馆里,拿了一个毛毯盖住身子,看出要过夜的态势。 达尼埃尔等四人,坐在同一张桌上,酒杯、硬币和棋盘散布桌面,一如克洛德所说,带来浓郁的氛围。博杜安对现状看得出很不满,他不时盯着自称安德烈的浪客,好几次表现出像提早动手的意思。“这里太挤了些,我想我们得挪出个空椅子。”他说,往往这之后,就会跟着克洛德会意:“别担心,我的伙伴,热闹的酒桌才叫人喜欢啊。”如此反复几轮,连埃里克都听出了他没有耐心,以至马克桑斯隔桌大骂:“活见鬼!骑士博杜安,看在你荣誉的分上,就不能让这里安静点?”随后又会是达尼埃尔应和大笑,说这里气氛正好。唯独加斯帕尔在火炉旁一言不发,他保持着紧张,在大厅里不知所措。 这时天外开始下起雨水,伴随一阵突风到来,山岗的泥土瞬间被接踵而至的雨露浸透,寒冷的空气涌进门缝里,埃里克打起哆嗦。克洛德赞叹这山脉的情绪,仅短暂时间里,就从阴霾天变为大暴雨。此后响起敲门声,让酒馆里的人都带起警觉,有的人甚至把手都按在桌下刀刃上。费尔南微微点了个头,朝门走去。“终于等来机遇,我快受不住了。”博杜安几近快克制不住笑意,克洛德见他这样,在旁边低语一声:“嘿,别着急老兄,要是这人依旧不是旅者,怎么办?”博杜安说:“那就让他安静,我受够了假意等待。” “不可以,这会有更多麻烦。”埃里克反对他,话说一半又泄气,“……不过,我也快挨不住这冷风。要不,咱悄悄地?”私生子不屑地嘲笑一声:“我随便如何都好,热闹些也不是坏事。但埃里克,你不准碰那些酒,你明白没?”这话引起埃里克的强烈不满,但达尼埃尔才不在乎。 门开后,费尔南问来者的身份,门外传来一个本地人的声音:“我叫阿梅代,在往石钟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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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绪回到眼前的油灯,阿梅代抬眼,再度扫视一遍大厅里的每个人,除去比他还后来的两人,谁看起来都很可疑。不,或许除他以外,只有那美丽的女孩是正常的,其他人都有可能是在背后藏了刀子的杀人凶手。阿梅代有些后悔,自己没敢把那块棉被完整地揭开,他很害怕看见尸体,尤其是在那种阴森的地方。那下面会是谁?一个无辜的旅客?下落不明的女仆?甚至是酒馆本来的主人……他紧张地捂住鼻子,望向费尔南,代事人此刻靠在柱子上熟睡,即使阿梅代此前越过了他,他似乎也丝毫没有察觉。此时,阿梅代的腿不自觉地抖起来,随后膝盖传来一阵刺痛,他忍住没叫出声。悄悄地低下头一看,那里竟然藏了一把尖利的短刀。 阿梅代的太阳穴已经开始起跳,他肚子里好像有条虫,钻得他胃部发烫。若不快点确认情况,做好准备,他有可能就会被注意到。他始终还是优先看到博杜安,这授旗骑士此前曾威慑过他的性命,是最为可能的一员,可他随友好的商人克洛德一同来,不太像是预先有谋杀。于是,答案似乎只剩一种,他身后一直保持沉默的人,像幽灵般的安德烈,始终偷偷注视着每个人。他连同费尔南一同谋害了店主,在此蹲伏受害者,他想不出更好的答案来。或许—— “你们敲桌打碗的声音就像在弹乐器,我得说,这非常好听。”艾斯黛这时说话了,她发出甜美的笑声,这声音让阿梅代一时忘掉了紧张,“我能迎合你们演唱一首么?”实在迷人,这么美丽的女子,怎么就偏偏落到这危险的地方来? “快住口吧!一路上我都听多少次了。”厄德反驳。 “嘿,我们还没听过这天籁呢!小子,你要是不想让我们扫兴,进而和所有男士为敌,就放开她,让她为我们高歌一曲。”达尼埃尔举杯高呼,他始终都在随性吆喝。 “就是这样,亲爱的厄德,夜晚还漫长着,你是不会介意我的小小放松的,对不?”她用手指挠挠厄德的背,后者瞪着对面的骑士,不再吭声。 于是得到应允的她站起身来,把椅子搬到壁炉正前方,取下墙上挂着的一把皮琴,朝所有男性观众鞠了一躬,便坐下来。这会儿,阿梅代才看见她脖子上的一条被衣服遮盖住的伤口。博杜安疑惑地看了一会儿,还是冷哼一声,靠在墙上。这会儿,他没有把剑收起来。艾斯黛随后用她修长的手指弹奏起来。其前奏轻扬,令人想起腹地的火酒舞曲。 “哦~”她哼起前奏,随后像舞蹈一样,前后轻摇起身子。阿梅代感到自己的身体随之放松下来,尽管胃里的烈酒还像火一样在燃烧。【#1】 仅以香花赠奉,我们伫立君门。鲜艳蓓蕾初绽,我主妙手天成。 她在间奏期间用脚为自己打节拍,好像完全沉醉其中。阿梅代也沉醉期间,这位美人仿佛是一颗星星,让他胸口也炙热地发烫。 我们彻夜漫游,歌舞迎来白昼。兴高采烈归来,满握香花为寿。 她仍意犹未尽,缓慢的歌声过后,皮琴还在准备下一首间奏。阿梅代感到自己回到了青春的岁月,他受到火辣的胃痛感,不禁弯下了身子。 ——不太对。 当他察觉到身子发生的异样时,那股火辣的痛感迅速加剧,霎时像有人在他胃里打了一拳。一股热流上涌,他顺势猛抬头,来自腹部的冲击钻出他的嘴。“嘎啊——”他突然吐了一桌,待他终于回过神来,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清醒,仿佛这时他才第一次从梦中醒来。他吐了一桌的血,量大如一杯烈酒。美妙的音乐骤停,所有人都注视着他,惊讶的多双眼睛未料事态发展。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抬起头茫然地左右环顾,这时胃部的剧烈抽搐再度开始,就和人在他肚子上捅了几刀一样,他痛得蜷曲在桌上。视角的余光看去,私生子达尼埃尔还在笑着,突然也神色大变,打喷嚏一般喷出一大口鲜血,那些血顺着桌板汇流,渗入木地板上。他试着让自己支起身,此刻烛火的光亮无比清晰,就像有人给他清洗了思绪。 “是因为我唱歌的关系吗?”艾斯黛放下了手中皮琴,疑惑地问。达尼埃尔抹了一把胡子上的血,瞪大双眼,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又看了眼手中的酒杯。而后,他也清楚地意识到了一切,像只绝望的野兽一样仰天长啸:“啊——混账!蠢货!你把一切都搞砸了!”他突然甩开酒桶,以公牛一般的爆发力撞翻身前的桌子,咆哮着,举起椅子朝火炉旁的人奔去——不知道他的目标是谁,或许是一只濒死的巨物在垂死挣扎,胡乱地想砸碎那里的人的头颅。艾斯黛发出惊呼,她和其身旁的加斯帕尔,都因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愣住。可他终究没能得逞,厄德以极度冷静的态势,瞬间架好步伐,往前迈出一大步。刀上拔出鞘,一道寒光闪过,利刃弹出,私生子的头被削飞半边。厄德毫不犹豫地拿肩膀撞向大个子,使其偏开方向,达尼埃尔最后吐出一大口血浆,溅了厄德一脸。在那瞬间,这个大块头便断了气。 目睹此景的阿梅代,舍尽力气让自己站了起来,他不知是什么酒精,短暂时间里就将他的体力全部抽走。他一刻之间苍老了半途岁月,在虚脱的体力中,他的意识无比清醒,回顾起一切,甚至是自己没能注意到的事情。现在看着那些眼睛,他知道自己方才果然错大了,他从作出回石钟镇的决定起,果然是不走运的。够了,要离开这里,回到家去。他摇晃着走出半步,便再度吐出一桶酒之多的血,鲜血和地毯一样,把这年久的地板染红。他双腿一软,视线飘到远处,便栽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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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越下越大,雨滴冲刷屋顶的声音已完全掩盖世间万物,除了哒啦哒啦的响声,唯有偶尔的一阵突风、或遥远云端的闷雷能闯入人世。酒馆的所有火烛均已燃起,它们无从抵抗四处袭来的寒意,在愈发寒冷的夜里,火光渐微。 后来费尔南与克洛德一同去查看了马厩,在此期间,达尼埃尔将埃里克的尸体抬出门外。厄德拒绝处理埃里克的尸体,他好像不打算放女人单独行动,这一冷漠之举引来博杜安的嘲讽,自然又使两人继续争执一番。马克桑斯作为传教士,宣称自己不会碰死人尸体。出乎意料的是,当阿梅代表示需要个人帮手时,此前一直坐着的安德烈竟主动希望帮手。他说起话来是如此虚弱,揭开毯子方才看见,他的身子被披风裹住,在那长布末端全是碎口,手脚满是伤后的结疤,显示出长途跋涉才有的沧桑。站起身来时,他得把那柄剑支在地上,才使自己不致摔到。“犯不着你的好意,臭鼬先生,你还是待在你寒冷的巢穴里好些。”达尼埃尔冷笑着拒绝了他,托起尚温的北方人尸体,像背布袋一样搭在肩上,独自扛到后门去。阿梅代暗自庆幸,他不喜欢死人的样子,那北方人死去时,瞳孔缩小到骇人的面貌,濒死者求生的面容,一如溺水。 安德烈在达尼埃尔走后,看了眼身后的马克桑斯,传教士便停止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他,继续双手合住,为死去的亡灵祈祷。安德烈又看了眼躺椅上的加斯帕尔,他那时目睹到一个细小变故的发生,但随即便假装没看到。阿梅代对大厅里两个危险分子发愁,他们各自坐在一条椅子上,手握剑柄,争锋相对。他祈祷这夜晚早点过去,等所有人都累了,睡着了,这该死的雨停了,他就好早点赶路,回石钟镇去。安德烈在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前,经过阿梅代时,低语一声:“小心点。”阿梅代误认为自己撞到对方,回首却看见安德烈那冷漠的眼神,这叫他一时打个寒噤,那眼神似乎能在黑夜里发亮,恍如一只杀人猛兽。 到这里,阿梅代终于开始意识到不太对劲,在此之前,他仿佛都忽视掉了什么。他环顾大厅,四处找寻缺失的东西,他开始疑惑,任何酒馆都有的仆人上哪儿去了。眼下并不是节庆时节,店里却只有代梨人忙活。而后他注意到柜台旁边的看板,那里通常留着的是菜单和价格表,更多时候会被贴上公告,或者,被悬赏者的通缉令。现在那儿的菜单被撕扯掉一大半,其余的地方更是被扯得只剩小块碎片,像是被野兽粗暴地踩过一脚。 这会儿克洛德和费尔南从屋后回来,见到博杜安还在与厄德争吵,克洛德走到两人中间,打算劝阻:“伙伴们,伙伴们,现在请安静些。这雨实在太大,屋后的一颗老树断了脊椎,带着一堆泥土,把马厩给砸穿。我的马儿刚才不幸死去了,同样不幸的还有埃里克,他们都遭遇了无妄之灾。”厄德不太同意,他说:“那个北佬可没有什么不幸的,他自己走到我的剑尖上。” “就算是吧,但不管咋样,我们都被困在这里,是不争的事实。我们要好好共处到天亮,直到雨停,就各自踏上旅途,不再干涉对方的人生。接下来,我有个建议,不如我们设置三个区域——柜台直到炉子这边,我们称之为洛图,美丽的南部贸易港口;以我所占的这跟椅子,作为恕神山,千年国界的交接点;往我后方走,是维欧念,属于司佩捷的首都;而除此以外,直到门口的大片地方,都是广袤的艾缪湿地,如何?我们将待在属于自己的区域里,不冒犯疆界。若是有谁擅闯他人的土地,还没得到原谅,那就将被罚款。” “我喜欢洛图这名字,听上去就像某种鲜花,比‘臭女人’这名字好听多了。”艾斯黛坐在椅子上说。 “你能喜欢可真是太好了,女士。”克洛德说,“所以,嗯,你们可还有谁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的?” 达尼埃尔从屋后回来,听见此番话,他说:“要能管住这里的人,我就是被分到霜风镇也没意见——嘿,可我不喜欢霜风镇,那里可冷了。所以我还是让他们继续闹腾吧,我喜欢闹腾。”马克桑斯问达尼埃尔,埃里克的尸体被放到哪儿了。达尼埃尔在木桶里倒来一杯啤酒,饮下一大口泡沫,带着杯子在自己的位置坐下,说:“那个呆子,死了也不可惜……你问他的尸体?我给随便扔山上了,运气不错的话,一早起来,泥石流就会把他埋掉,那时候我们就只需要在上面插块木板,坟就盖好了。”他哈哈大笑,尽管没人明白他在笑什么。阿梅代看见他腰上挂着一把匕首,那是北方人的遗物,或许也是他身上唯一算得上值钱的东西。 对于商人提出的意见,没有谁反对。阿梅代止住无用的四下观察,他的眼神不由自主地,在逛到艾斯黛身上时停住。她的身材即使有斗篷包裹,也能透出苗条的曲线,而她美丽的绿眼睛始终跳耀着火光,他的确相信,这是他所遇到的最为罕见的美丽女子。艾斯黛此时也看见了他,稍稍地歪过头,越过身前的厄德,对他展示出一个独特的笑容。阿梅代确信她是个好女孩,可正当他想做回应时,厄德机警地察觉到,那人兀地一转头,又瞧见是阿梅代的小眼神。“喂!别打,任何,歪主意!”厄德用食指警告他,艾斯黛则说:“亲爱的厄德,你都不打算让我有点独立的爱好?”厄德瞪着她回答:“你的爱好只是折磨人,然后让他们在完事后杀了你。”阿梅代只得摇摇头,喝下一口啤酒,那酒的味道有些辣口,他咽了好几下才吞下去。没见过如此粗暴地私藏女人的人,而她甚至还是他的妹妹。 “我需要去趟茅厕,这样会越过山脉,趟过深河,这样算不算做落难迁徙者?”阿梅代起身问,他刻意看眼安德烈,此时他又像开始那样,缩在窗台,盖好绒毯,留一只眼睛盯梢着这边,还是一样叫人不舒服。 “当然,一次‘偶然’的越境,不正是尅里赞人的常态?就像这样!”博杜安说到,他趁着厄德的视线在一旁,抓起一个铁盘向他丢去。而厄德像有第三只眼睛般,自然地避开了它。随后,他的怒气显然又得到提升。“你是想在死后被追封为真的骑士?啊?我可以提早帮你实现这事儿。”厄德抓住腰间的小刀,他在腰带上挂了数把小刀,可以随时将它们掷出。厄德听见那戳痛处的话语,自然也是火气直冒:“呵,个杂碎,你要敢再次破坏规矩,我可就不会把你当活人处置了。” 达尼埃尔拍起手,乐呵呵地鼓励两人开战,他称之为峡谷战争,一如百年前的大战役起因。阿梅代叹口气,在赌场里,类似的暴力情形不少见,可如此不受控制的还是第一次遇上。他起身往屋后走去,经过费尔南时,这位代梨人在打盹,他脚下的柜台里囤积了不少器具,似乎都是之前搬进来的。阿梅代现在有些疑惑,脑中开始产生不少稀奇想法,他想摆脱它们,或是证实它们是对的。因此他假意说要去厕所,实质是独自考虑一番。他站在黑暗的厨房,这里摆放了不少工具,但都是些纯木的制品,按理来说不应如此。锅碗里的东西都是冷的,还剩余的食物留在墙角,也被雨水给浸湿。冷风从后门刮进来,帮助他清醒头脑,望着木架上的各类瓶罐,他终于想起来一件事情。有件事他怎么会忘掉?分明一早就该想起,他之所以记得这里有家酒馆,是因为他记得其名字为绿眼美人,而他之所以记得这名字,是因为他上次来的时候,店里唯一的女仆是蓝眼睛。 他留意到风刮不停的门边,那里躺着一块大布,躲在避雨的地方,却是完全湿透的,一碰就流出一大滩水。这么一说,屋外的大雨好像一直没停过,先后有几个人曾出入过这里。他顺眼望出去,马厩的确被一颗粗大的树给压垮,从房梁坠下劈裂一个豁口。随后,他原以为茅厕有点距离,却发现它就在屋外,从门出去两步的位置。就在这会儿,他看见了雨中有些东西在动,仔细一看,却叫他险些丢掉魂。是那只把他追逐进酒馆的狼,它的红眼睛在黑夜的树林里发出光亮,直勾勾地盯向他。这野兽难道不怕冷死人的雨夜?他将后门关上,扣上门闩。 他越发感到不对劲,取下墙壁上的烛台,悄悄地往厨房里面走去,他翻找了几圈,什么也没找到——这更令他好奇了,有什么酒馆,厨房里空空如也? 就在这会儿,他碰了下被大块绒毯遮盖的墙壁,正巧使其陷了下去。他碰到了一扇门,意识到这点的他耳中发出嗡鸣,血液开始兴奋地涌向大脑。确保身后无人,他掀起绒毯,推开那背后的门,走进去。里面是储物间,空间不算开敞,食物都堆放在这里,还有扇半开的窗户,雨水淌落下来,浸湿下方的布袋,里面的豆子像泡在水里,整间屋子都发出霉味。可有股味道,大到让他没法忽略,雨水打湿的泥土,或是食物腐烂的霉臭,都难以盖过那味道。他举起烛台,四下张望许久,最终,他找到地窖入口的盖板。 他本以为打开它会花点功夫,可明显,此前使用的人替他代吸了一大口尘土。他轻轻地推开它,而后一大股臭味便涌入鼻腔,证实这里确实是怪味的起源,也是他在大厅中偶然嗅到的那臭味的本质。 “喔,得了吧,阿梅代。”他压住自己的心跳声,此时他说不出自己是因未知而恐惧,还是在冒险而激动。他一步步走下梯子,来到堆满乱七八糟器具的地下。这里着实昏暗狭窄,能刚好容下他的高度,由于连接着大厅,有些光能从上面渗下。他甚至隔着木板,还能听见脚踩在上面的咯吱声,以及厄德和博杜安充满口音的争吵声。他越过诸多如犁和鞍具等无益的器物,搜寻着能给他答案的东西。他很机敏,很快就找到了它们,只需忽视掉沾满灰尘的物品,盯准表面干净的物品就好了,于是他找到一块最为厚实的布料。那像是用于睡眠的棉被,表面雕满精致的花纹,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出现在地窖的属物。于是他走上前,带着满腹的猜疑,轻轻揭开它的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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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梅代后来又敲上新的木板,封堵住冷冽的寒风,这夜晚看来会很漫长,暴雨毫无衰减趋势,这的确是他自出生以来,头一次在故乡见到这么大的雨。他还在琢磨之后的事情,大厅里的新议论声就已传起。费尔南在和两人交流,达尼埃尔找上埃里克继续走棋,博杜安靠在椅子上打盹,而加斯帕尔,目光一直在乱逛,额头上渗出大量的汗珠。来访者是两位赶路的旅行者,他们进屋后便在火炉前温暖身子,擦拭头发,烘烤几近湿透的衣服。在钉门的时候,阿梅代听见马克桑斯祷告似的低语,那声音细微,却是在说着恶毒之语。传教士低语不止,阿梅代只听到一句话,这女人的到来会招致不幸。 男性称自己叫厄德,是一名自由民,是一名骑士的侍从,他带着妹妹艾斯黛,刚从南部圣都的朝圣之路上回来。厄德是第二个身穿盔甲的人,他穿戴皮甲,腰间挂了一把单手剑,眼圈周围有黑色的瘀痕,看上去是疲惫已久。他看上去近似三十岁上下,金色短发,刮除干净的短须,通用语很生涩,夹杂着浓郁的南部口音。这年岁对于侍从来说,太老了。尽管已浸湿,他亦未将皮甲脱下,只是尽可能凑在火炉旁取暖。 艾斯黛则没有说话,自进入绿眼美人起,她就只是顺从厄德的指示,安静地待在火炉旁。她摘下大自己体型一大截的斗篷,尝试将它拧干,随后挂在火炉的铁架上。阿梅代注意到,那应该是侍从的黑色斗篷,它避免她的头发和厄德一样全湿,而她双手挽住后颈的长发,拨开一道金色热浪。阿梅代看得入迷,艾斯黛比她旅伴的年龄小许多,半身红黑色编织的朝圣客服饰,下部长裙似阴影般延伸,尾部还有雨路上所沾泥沙。她的容貌可谓端庄,若是阿梅代的标准中有位美人,那她几乎就是了。自进入酒馆后,那双绿色眼睛四下张望,鼻子一直在探嗅着,试图寻找着什么。待她的目光和阿梅代相遇,阿梅代不自然地展露笑脸,而她回应了一个微笑,啊,现在她完全就是了。阿梅代罕见地被女性夺去了目光,他留意到,这位女士,艾斯黛的手指上没有戒指,而她哥哥在无名指上有一枚。 厄德回身后留意到艾斯黛的目光,他恶狠狠地瞪了阿梅代一眼,后者识相的移到一边。加斯帕尔似乎也是被女性面貌所迷惑,他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想要触碰这位女性。他的手刚伸出,便立即被厄德一巴掌打开。那一掌极其用力,铁手套敲打骨骼的声音清脆,整个酒馆都能听见。加斯帕尔发出痛苦的叫声,随即厄德按住他的椅子,恶狠狠地说:“我不认识你,但是你再敢动动手试试?”他转过身,顺势对整个酒馆里的人宣布:“我的妹妹艾斯黛已经有婚约在,你们谁都不得碰她,否则就是对传统的大不敬!” “瞧瞧你说的,难道我和谁握个手,就是对我素未谋面的丈夫的背叛么?”艾斯黛笑笑,“喔,可怜的人,你叫什么名字?我的哥哥把你的手弄疼了么?” “不要给我节外生枝,你这蠢女人。”他压低声音指责艾斯黛,而他的妹妹把双手一摊:“怎么?一个关怀也能妨碍你的伟大工作?”她看起来不生气,反倒笑容有些戏谑。而厄德则比较焦躁,他随时都咬着牙:“我厌倦了你惹的麻烦,可以的话我宁可把你的舌头割下来。”“真遗憾于你不能。” “刚才是我无礼了,可你个大男性何必要和女士过不去,还是温柔些好。”加斯帕尔躺在椅子上说话。 “没你的事,别试图找她搭话。”厄德如此说,顺便将艾斯黛的椅子拉远了一些,此时费尔南又问一遍他们需要点什么,厄德说:“什么都不需要,我们还得赶路,备好两匹马就行。” “我们酒馆没有马,牲口是客人的。”费尔南说,他听见这消息后便在柜台后面坐下了。 “我要一碗热炖菜。”艾斯黛竖起手指说。 “闭嘴。” “那就热汤。” “你就不能……”厄德焦躁地拿右手抓脸,他的皮手套在自己脸上刮出粗糙的声响,话刚说一半,埃里克忽然起身说:“我这儿还有在热的汤,让我拿给你。” “喔你人真好。”艾斯黛说,随即,厄德就打断她:“不用你费心了,她不需要你的东西,听见没?”埃里克正打算把另一壶热好的汤端来,就被打断在原地,厄德伸出手臂拒绝了他的好意。艾斯黛苦笑着摇摇头:“好心人,把壶放在炉子上就行,我稍后会来拿。”埃里克啧一声,只得照办。 “没有稍后了,我们现在就上路。”厄德把壁炉上的斗篷扯下,扔给艾斯黛。 “我身子都还没暖起来呢。” “你那冷血身躯还怕冷?别拖延了,鬼知道稍后咱们还会遇到什么!我得保证明天天黑前,我能把你送到洛……你老母亲那里!耽搁不得了。” “可你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了,厄德,唯一的面包还塞给我吃了,你不怕饿死在半路上么?” “就算你先饿死也轮不到我死。”厄德朝围桌的几个人走去,“你们谁有马和马车?” 短暂地寂静后,克洛德抬起头来说:“我叫克洛德·杜兰特,有四匹马和一辆车,你们要不介意,可以和货物坐一起,明早我能带上你们。” 厄德从腰间口袋中掏出一枚硬币,金色硬币的表面被火炉照耀,发出夺目的光彩,他把其弹在桌上,金币咕噜噜地滚了几圈,随后停住。“现在出发,送我们到石钟镇就行,这枚金币就是你的了。” 金币无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一时间大厅的目光几乎都被聚拢,按照工作的量来说,这单买卖确实太诱人。私生子这时站起身来,大笑着走开:“疯了,不管是这开价,还是这主意。嘿,美妞儿,你摊上这样个男人可不走运。我敢打赌,明早沿着去石钟镇的山路,就能找到他的尸体。要不,今晚你跟我一块儿?” “那可难说,他命硬着呢。”艾斯黛笑着回应。 “滚开,野种!”厄德把手压在剑柄上,朝比他高一头的达尼埃尔吼到。 达尼埃尔只是笑笑,露出他的牙齿:“小心咯,侍从,你们的胳膊可没剑好使,上次冲我吼的那人,脖子都被我拧开两边。” “有种你可以试试。”厄德毫不退让,他向前踏出了半步,那是某种剑术的起手式,阿梅代有点印象。两人刚见面不久,就燃起了些火星。 “也许不久后就有机会,呵,不过现在,我得去撒泡尿去去晦气。”达尼埃尔说,他经过厄德身边,越过柜台朝后屋走去。 私生子走开后,厄德把剑身收起,他继续向克洛德商议:“你的答复?” “这的确是让我没法拒绝的开价,先生。”克洛德说,“可我还是不能答应,至少得等到明天,这时候走山路,太危险了。” 第二枚金币弹到桌上,蹦出喀拉喀拉的回转声,随后停住。“今晚出发。” “做不成的交易,我要是个赌徒,那或许就答应了,可商人得活着才能赚钱。你知道雨夜的山脉有多……” “嘿……是啊,兄弟,你看这雨,你难道没被冷到灵魂出窍?我要是你,肯定愿意在火炉旁歇一晚。管他什么义务和期限?那些哪有这壁炉重要。”阿梅代在一旁附和道,跟着厄德的急促,他神色也比较紧张。 装满金币的小袋子被砸在桌上,发出沉甸甸的叮铃作响,这声音听得一旁的阿梅代心里一颤。“我的耐心有限,你要是做不到,卖两匹马给我。” “喔,这怎么可能?我的朋友,你得想想,马对于商人有多重要,这和让我卖掉牙齿换美酒一样呀。” “我没时间了……”厄德闭上双眼,他的神情疲惫不堪,许是数日没好好休息的结果,他的牙齿在紧咬,发出不耐烦的摩擦声。 “至少雨停之后,我们……”克洛德这话刚说一半,厄德猛地伸出手,一把揪住商人的领子,拧过半圈,硬生生把他从椅子上拽起,椅子撞倒在地,商人突然蒙住。他咬牙切齿地怒吼:“我说过我没耐心了!你要是不肯载我去石钟镇,就麻利的滚一边,让我们自己去!”这人极其粗暴,他的暴行甚至引来安德烈的目光,所有人都目视着他的举动,仿佛是个野人,巴不得对谁都展露牙齿。在视线被聚焦的时候,艾斯黛感到有人悄悄在喊她,她回过头一看,躺在摇篮里的加斯帕尔神情紧张,试图对她说些什么,但他的口型还没说完一半,便被冲突打断,他们的视线一同被拽去。 这时一声清脆的咯噔作响,厄德听闻后立即反射性地松手,后仰上身并往后迈去一大步。这迅捷的行动让他躲开了一个撞击,那是博杜安突然跳起,对着他拔剑出鞘的袭击,剑柄末端的铁球若是打中,此时他的下巴就该碎掉了。他们闹得动静掀开了桌子,装金币的钱袋撒了一地。 “啧,好身手。”博杜安表示遗憾,随后将手中剑旋转半圈,双手握住剑柄,越过肩头往斜下方挑起,剑尖对准厄德。 “授旗骑士来凑什么热闹?”厄德压住自己的剑,他警惕地盯着博杜安,双脚自然地扎稳,做出备战姿态。 “你的野蛮行为是以为没人管?我从未见过你这样的侍从,还好意思是侍从!对女性粗野,随时准备动武,甚至还用蛮力抢劫商人,我看你是只穿上了衣服的野人罢了。” “那关你个‘授旗’的骑士何事?”厄德此时更加冷静地挑衅对方。 “妈的……杀你甚至不用考虑公正!” 两人正要打起来,费尔南突然连续拍起桌面:“嘿,嘿,嘿!”他不间断的响声打断了两人,“博杜安大人,你好歹是个骑士,想想腹地的规矩,打架斗殴不得见血,何况还在女士面前。” 博杜安气得喘粗气,但犹豫一阵后,他还是先收起了架势,把剑塞回剑鞘。“呔,野蛮人,算你走运。”见状,厄德也站回常态:“至少你的姿势还算标准。” “我要真动手了,那就是你最后耍的嘴皮子。”博杜安说,他们两仍不打算退步。 在一部分人眼中,这场闹剧得以暂歇,可视线未及之处,一个人悄无声息,却又快步地走上前去。忽然又迎来第二轮闪电,天空再度被劈裂,一道极明的光亮使得所有人短暂地失去视野。艾斯黛在那时捂嘴惊叫,而石破般的轰鸣声紧随其后。听见那刺耳高声,厄德下意识地握住剑柄,蹬地回身同时抽出他的剑。在雷鸣后未消的光芒中,那是把染有部分血红的弯刀,刀身只短暂地出现,回旋半圈便消失了,因为它紧接着便被娴练的手法收回鞘中。 当所有人恢复视线时,一个人失去力气跪在地上。没人相信看到了什么,北方人埃里克双手正在试图堵住脖子,那里血流如柱,遮挡不住洞口,鲜血嚯嚯地喷涌出来。埃里克的脖子在片刻间被砍开一个缺口,而离他最近的厄德,刀上甚至没有沾血。埃里克尝试停住不断的流血,他欲图呼吸而发出连续的气泡声,最后,他失去力气,像条狗一样倒在地板上。末了身子最后颤抖两下,就没了生气。 “你们有谁看到了,他到我身后做什么?”厄德环顾一圈问,在斩杀埃里克后,他的语气变得平静不少。 “我想他只是去拿毯子的,可怜虫。”艾斯黛说。 “拿毯子要走过我?不,艾斯黛,我警告过他了,而你也知道。” 大厅里哗声四起,仅片刻间一桩谋杀便产生。人像只牲口一样被宰杀,所有眼睛都目睹了这一切。而厄德摊开手掌,表示这是自卫行为。抢在授旗骑士的鄙薄前,传教士率先将笔掷在地上,咒骂出声:“杂种受咒啊!这下全完了,我只是在山野奉主行进,就见此歹恶频发!九环地狱啊!这怎不叫我难堪!” 博杜安只是啧啧发语,摇摇头,反常态地坐下来:“疯子,简直是疯子。” “满口粗话的传教士,你见到他做什么了没?你那里应该能看到这北方人,不如说你们刚才就坐在一块。”厄德朝情绪失控的马克桑斯发问。阿梅代看得脑子里嗡嗡作响,他本以为来人能救下他,岂料又是个杀人如麻的存在。但这时他留意到些不正常,按照酒店的规矩,打架斗殴都会被哄出酒馆,除非醉汉的胳膊能扭赢店主。而费尔南待在柜台后,他的嘴唇在哆嗦,暗自低语着什么。 “谋杀!”马克桑斯将所有人心中那词吐出来,他敲打着面前的羊皮纸卷,其沉闷的响声杂乱无章,“他仅是从你身旁走过,你便将他杀死,活见鬼,你不知道他那漂亮的蓝眼睛,他这么活生生的一个人?你当被受咒,在教义的主下。” “随你怎么说,我警告过他,就算他是无辜的,他也已经是个死人了。”厄德说,他的视线再次左右环望,“现在,有谁要为他伸张正义?” 短暂的时间里,酒馆里的声音落空死寂,只剩壁炉燃木的破裂声,和屋外风雨呼啸。那雨水不停击打屋顶,终使其不堪重负而渗漏,风声自狭小的缝隙间涌入,徘徊在屋檐里,发出呜咽声。就在这片安静还未过去的时候,又是一度巨响打断了思绪。从屋后发出树干断裂的声音,随后是重物坠落,进而砸断屋梁的声音。那响声巨大,一度掩盖过风雨和远处雷鸣,叫人抬头去看,却见房梁完好。此时达尼埃尔也慌忙从屋后的门里跑进来,下身被雨和泥巴给打湿,他一进门就大声嚷嚷:“哦天啊,你们谁的马!这风刚把屋后面的树给刮倒了,那颗老树子直接砸到马厩上!里面的马怕是都给砸死了,还好我刚完事,不然——” 话说一半,他见众人愣着没反应,然后往地上一瞧。 “哦,我错过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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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这人嘛,叫达尼埃尔……” “达尼埃尔·杜波依斯!”私生子打断商人克洛德的引荐,他的嗓门特别洪亮,身子也结实,在这冷天里,他也只穿一件麻布衣裳,“我是劫持人达尼埃尔,你或许听说过,不过这头衔不重要。以前人们还叫我五金杯达尼埃尔,来,问我为何他们这么叫我,来问我。” 细看下,这人身上有诸多结疤的创痕,阿梅代考虑一番后说:“那是在形容你的财产?” “因为上次我在丘地的教堂里偷走了五个金杯!”他仰起头哈哈大笑起来,“蠢地方!他们既不让私生子进城堡,又要收私生子的税,等我要把这税交上去的时候,他们又称这不是我的财富。” 杜波依斯来自西境的司佩捷,是一个尚算有名的贵族姓氏,现在可知道,这私生子是怎么跑这边来的了,阿梅代在内心琐碎道。这大个子要不是被放逐,就是在抓去充军的路上逃了出来。私生子的大声咆哮扰了传教士的安宁,那人便又停住写信的笔,满口吐出不堪入耳的粗口。这言语之粗俗,阿梅代此前只在醉汉口中听闻过,而今那传教士,身穿僧袍,用唱诗般的韵调谈吐秽语。克洛德似是很喜欢他这调子,迎合着笑出声:“而那位天才传教士,就是马克桑斯神父了。” 雨声大作,门窗摇曳,山林筱筱作响。此时夜幕笼罩,火光微薄,头顶乌云隔屋积蓄嗡嗡雷鸣。阿梅代觉着,今晚的天气太不寻常,他从没在自己故乡领会过这么大的风,房顶仿佛要被掀飞,那风在窗外呼啸,好似不时就会扔来一根断裂的树干。阿梅代瞄了眼窗旁那人,那人毫不介意自己待的地方有多冷,他偶尔会有动静,但大多时候都像尊雕像一样,在黑暗中一动不动。着实是个怪人,按理说他大可不必在乎那人,可每当阿梅代背对着他,就好像会被一股视线盯着。这会儿,代事人费尔南可算找来了杯子,他还顺便递给阿梅代一个盘子,里面留了些湿漉的豆子。 “谢谢……雨水把你们的仓库给浸湿了?”阿梅代闻了闻豆子,上面有些霉臭味了,许是大雨冲垮了酒馆的后屋。 “应该是。”费尔南说完就又离开了,他老是在柜台里进进出出,像是搬运些什么东西。 “你们是互相认识的?”阿梅代问,他刚回过头来问,就发现盘子不见,他在达尼埃尔面前看见了它,豆子已经没了。 “认识?不,除了我和博杜安,我想这里没人彼此知道对方——嘿,你是最早到这儿的,你说是吗?”克洛德说,他随即问了下躺在火炉旁边的加斯帕尔,后者刚变得昏昏欲睡,闻言几乎是惊醒的。 “噢!喔你说我?当然,是这样,没错。”他说,拍拍自己的头,起身把遮掩下伤口处的缠布又拉紧了些。 “所以你瞧,咱们都是被这突然的暴雨困在这儿的。” “这样?我还以为你们至少都认得彼此。”他说这话的时候,视线往身后窗边引去。 “伙伴”博杜安看过去,不屑地发出嗤笑声:“窗边那东西,尤其如此。我们只知道他称自己安德烈,别的他都不肯说。从他来这里起,就一人缩在角落,就像条臭鼬!”他刻意说得很大声,不过窗边的安德烈则继续装睡,火光照不到他的位置,不过他兴许眼皮都未动一下。“臭鼬?哈哈你还真会说,难道你趴在树林里观察过它们、和它们做过朋友?”达尼埃尔嘲弄到。 “再说次,你得注意自己的言辞,私生子。那些肮脏的东西,没人会屑于和它们浪费时间,只是远远看上去便知道有多脏了。”授旗骑士的语言更恶劣了些,这依然得不到受讽者的反应,他们看来也疲于尝试了。 于是棋局得以继续,阿梅代和克洛德此前一直专注在棋盘上,他们走的棋子要稳妥得多。倘若是普通的走棋,所有的棋子齐列桌面,都是一目了然。但部分改造者别出心裁,在它的底部凿开豁口,使其仅开一个裂口,能纳数块隐棋。那些隐棋上各有数字,能随时翻开打出奇效。这便成为赌博的游戏,每次走棋之余,还有看点数一行,使得吃棋不由得先前盘算所左右。这点改进被精研的棋手唾弃,但却受酒馆之徒青睐,在近一年的时间里风靡内陆。它吸引了许多别有用心的分子,比如阿梅代这类。阿梅代知道这游戏不会流行多久,它本身太复杂,一局下来的时间很久,骰子只能是个可有可无的添头。不消多时,人们自然会忘记它,顺便忘记自己曾着迷过它。要在酒馆里被人喜爱,还是得像骰子一样只有六面、八面、十二面,盖住后全不得知,让人在一片片和声中赌下钱财,这才行。 不过,细水长流会是好收成,而这游戏能让他把骰子留在手里,这是再好不过的。此时的他已经玩起惯用伎俩,在刚坐下时便翻走一两块隐棋,藏在袖口里。他不介意用下棋打发时间,但必须建立在只有一个赢家的基础上。 “哦喔,噢哦!”此时加斯帕尔突然叫出声,他的毛毯像是不小心躺进了火里,吓得他连忙将其拽起来。这叫声自然勾回了阿梅代的目光,他兀地发现有谁站在他身后,抬起头来,那北方人埃里克,不知何时站在他后方,像是也被他的回身吓了一跳。阿梅代占了他的位置,所以他才站在那儿,他看见阿梅代的小动作了么?无从得知,他好像还有些发抖,悻悻地摇头,转身拿起放在另一张桌上的热汤,便离开,找来另一桌坐下。阿梅代被他的怪异举止吓到,还以为自己已经被看穿。 “倒是你,怎么会到绿眼美人来?我们原本计划的,是今晚不会再有外人来,好安静些度过这个雨夜。”克洛德在落下最后一步前停住,棋子悬在空中,突然向阿梅代发问。 “我不是有说过?去石钟镇的路上,被这该死的大雨截住了路,被迫投宿,和你们没什么不同。” “问题就是,为何你会在这会儿去石钟镇?”博杜安把一只胳膊按在桌上,他眉头下压,严肃地发问,“我还从没见过,有谁会在这种时候启程回家。” “你指什么?哦老兄,我只不过在老妈子的家里耽搁了一会儿,没留意到天色这么快就暗沉下来。正巧回来路上遇到大雨,而巧合就是,我离得绿眼美人正好最近。”阿梅代佯装淡定,他不知道这位授旗骑士想做什么。 克洛德走完他的一步,他们两人的棋局是一面倒,商人精打细算地走出优势,阿梅代看起来是要吃亏了,除非他能用隐棋打出惊人一步——用他手里藏着的数字。“到你了……是啊,我想必然有天意为之。”克洛德笑着说,“不然,怎么会巧合到,两个开战国家的人友善地下棋呢?” 阿梅代没懂他的意思,这时博杜安发出嘲讽的笑声:“你知道你又变成尅里赞人了么?就在三天前。尅里赞打下了司佩捷的高地,这一大片地区都成为了附庸。” 司佩捷和尅里赞打起来一事,他确实有耳闻,可他并不知道,这轮国境线的变更又算在了他头上。“我的确不太清楚,毕竟我只是一个手工匠人,听不到什么国王的盘算——不过,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不成?”阿梅代举起棋子,试图照常走下去,“这地方在过去十二年里,变更了九次、还是十次国境线?单我记得,不下五个骑士团,先后进驻到石钟镇里,宣布他们的领主赢得了胜利,每次都让我们缴纳更高的税额。先是在教堂上挂旗帜,后来又让每户的屋顶都柒成红色,再后来又柒成灰色……我想说的是,嘿,难道你们每次开战,都会警惕每个潜在的敌人么?” 阿梅代打算把棋子落下,授旗骑士的手便砸在桌上,这人竟还穿戴铁质手甲,在阿梅代前砸出清脆响声,阿梅代浑身一抖,袖口的隐棋差些掉出来。博杜安变得不耐烦了,他随时都像准备好了拔剑:“我的确不在乎这次谁赢,我主没有参与其中,他们打到一方灭绝都没我的名分。可我不觉得,在这地方,在这时候,赶夜路回去的人很正常。傻子才会在领权变更的头几天回城,傻子才会走夜路时独自上大路——除非?” “行了,伙伴,咱来这儿不是为了这个。”克洛德按住博杜安的胳膊,试图劝服住他,“你都差点让棋盘散了,让咱先走完这一步如何?”这不太奏效,博杜安没有显出退意,他似乎很急切地想做什么。达尼埃尔只管喝酒,他还顺便吆喝到:“啧啧,看来我每到个地方都有斗殴,可惜你俩要打的话,我都没法找人下注,结果都是必然的欺软胜利。” “你这私生子就不能拿一次来闭上嘴?我得瞧瞧,要他真是一个灰烬会的成员,那要能宰了他,我可就能领到好奖赏了。”博杜安说。 阿梅代本认为他们看穿了自己的骗术,可现在他更加紧张了些。若是被这人怀疑做灰烬会的人,那他将面临被举报的危险,他知道被诬赖作魔女,或灰烬会的下场是怎样的。他的邻里有不少人一去不复返,再次见到,就是在广场被烧死,留下被折磨逼供的尸首。而他若想否认,那这骑士必然会提出决斗,那之后结局还会有差?费尔南又从屋后回到了大厅,这次他把一套鞍具给扔在柜台后面,他好像留意到这桌的纷扰,没有立即离开。此时身后躺着的加斯帕尔说:“我的腿都听不下去你们的争吵了,而它还在流血。行行好,把猜疑留到雨停后。” 克洛德朝加斯帕尔摆摆手:“加斯帕尔兄弟,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在站不起来的时候和拿剑的人争辩。不过你的建议也没错,现在风雨大作,我也认为该把问题留到雨后解决,咱还有葡萄酒要喝呢。”博杜安仿佛不敢相信商贩会说这话,他回瞪了一眼,似乎坚决了要动手。阿梅代看不大分明走向,这授旗骑士是本性显露,要谋财害命,还是真想拿他去献祭?他只知道,要找机会脱身,他没法知道,在此期间,大厅里的每个人都看着他们两。其中一人的手心出大汗,一人把刀塞回鞘中,而另一人微微抬起身子。 “博杜安大人,我确实对你的所说一无所知,石钟镇上不少人认识我,你何不明早跟我一起去问问?想必你能得到一个公正答案,而即使你不满意,那时你也能向城主要求一次比武。”阿梅代说,他刻意强调申请需要通过城主,否则将会成为非公正的谋杀。 “你想比武?好主意,这里不正有一个记录者?你,过来,帮我证实这件事。”似乎起了反效果,克洛德对尚在书写信纸的传教士挥手。后者看上去不太乐意,可双眼一闭,叹气一出,他还是收拾起桌上的纸笔,要准备过来写出文书。 “咳!”窗口的安德烈此时突然咳出一声,这一声很细微,但成功吸引了骑士的注意。他向这从未开口的臭鼬看去,安德烈此时也迎回他的目光。“怎么了臭鼬?你是要被冷死……还是对我有话要说?”博杜安用中指关节敲敲桌面,弄出噔噔响声。出人意料,安德烈确实说话,他的声音和坚韧的外表不一样,虚弱得如一位病患:“公正的骑士不会肆意审判人,你要是还有丝毫荣耀感,就不该做这种持强凌弱的事情,在腹地,这叫人不齿。” “喔?轮得到你个浪客,来对我指手画脚了?”博杜安似乎被激怒了,他按捺不住自己的冷笑,和安德烈当面对峙。 阿梅代紧张地注视着骑士,情势越发不利,他的神经紧绷在对方身上,因此,他没留意到其他状况。此刻,埃里克放下一口也没喝过的热汤,达尼埃尔的手伸到了桌下,加斯帕尔的伤口再度开裂出血,代事人拾了块铁钳正在朝这边走来,而安德烈无声地站起身,在披风下静静地拔出剑刃。他手中的棋子悬着。随后,第一道雷光划过天宇,霎时让夜空亮作白昼,酒馆里九双眼睛短暂失明,那之后震耳轰鸣,他的棋子落在了棋盘上。 那时候酒馆的门被敲响,这密闭的大屋迎来意外的访客。大雨遮盖了行人的脚步声,使得没人提前察觉到屋外有人。这敲门声很急切,使得它不会被风雨掩埋。代事人短暂愣住,随后高声说:“门锁上了!等我从后面过来接!你们也歇着,酒馆里不准斗殴。”他呵斥了骑士等人,转身把铁钳扔回柜台后面,朝后门走去。仅片刻后,酒馆里的人各自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仿佛刚才的瞬间没有发生。埃里克就现状思索了一会儿,还是坐下喝自己已经冷掉的汤。 “将军。”阿梅代长舒了一口气,他现在相信自己很走运,顺便对着授旗骑士笑道,“怎样?我说过今晚赶路是很正常的吧?” 博杜安啐口沫,不满地靠回靠椅上,打发传教士坐回去。教士满口怨言,仿佛叫他动一下就是折磨。不知谁在腹地立下的古老规矩,私下要求的决斗,必须被固定的人见证,否则就会作废。这条规则旨在确保双方不因私谋杀,阿梅代相信,定是这个规矩保护了他,也是正好赶路的人保护了他。他的庆幸还没过,甚至费尔南的脚还没走进后屋,大门就被一脚踢开,封了三块的木板应声断裂,砸出砰响,一男一女两位旅人出现在门口,全身都流淌着湿漉的水柱。“不好意思,没时间等了!”男性说。 “该死!关上门!”埃里克再次被涌入的寒风冻得发抖,这次轮到他咒骂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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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梅代仅是轻轻揭开那块盖住的厚布,便看见了干涸未久的血迹,它们浸湿了整个墙壁,在寒冷的雨夜里,没人能闻到这股掩盖的腥臭。他松开手,吹灭手中的蜡烛,悄悄退出地窖,回到尚在争吵的主厅。他四下确认一番,没人看见过他的行为。这是个极好的开端,他几乎按捺不住激动的心跳,事情变得有趣起来了,他偷偷地把蜡烛塞回桌下。 他小心地观察每个人,眼下,厄德和博杜安正在扯开嗓子争吵,他们在两条椅子后方对峙,竞相拉大嗓音,用作雨夜的雷鸣,吸引整个大厅的目光。没人因此察觉到他的行为,他在环顾昏暗的酒馆内部,确信如此。大厅被油嘴滑舌的克洛德划分,分别为艾缪湿地、维欧念原野和洛图海港,他乖乖呆在湿地里面。湿地属于他的故乡,古老的魔法发源之地,尽管人们更乐意称之为瘟疫的故乡。在他一旁,是传教士马克桑斯,尚在为死者作祷告。那些念叨他都听不懂,毕竟他和传教士向来不甚合拍。他在四下张望时,眼神碰到安德烈。雨水从他背后的窗口淌下,寒风从中钻来,他却毫不在乎。此时他倚在窗口假装睡眠,他做出熟睡的样子,全身用毛毯盖住,可眼睛始终没完全合上。眼下,他仿佛也在注视着阿梅代。阿梅代打了个寒颤,眼神望向别处。桌上还有杯不知谁喝剩下的苹果酒,他举杯饮下,烈酒刺痛干渴的咽喉,这酒的味道很怪异,令他发出舒爽的声音。恰引来艾斯黛的目光,他回以一个暧昧的笑容。 暴风雨毫未止歇,那倒霉的埃里克,死后尸骨也不得安宁,大雨想必迅速冷却了那堆肉,此刻说不准被泥水冲走,或被那野兽衔去。他正惦记着那具尸首,第二道雷光劈裂夜空,点亮旅馆黑暗角落,艾斯黛忽地惊声叫起。厄德那时猛地把桌子踢翻,大喝一声,手按在腰间刀柄上,对面的授旗骑士也未迟疑,把他的长剑抽出。那对峙再次出现,叫酒馆里的人从睡意中唤醒。两人隔着数臂的距离对峙,毫无退让之意,似乎今晚只死一人是不够的。而阿梅代此时心中掂量着,可能远不止一个。 “我得知会一声,两位,我不清楚其它地方,但在腹地,若没有预先提出决斗,私下的流血是要被审讯的。”加斯帕尔在一旁插话,他的身子卧在木箱上太久,没法好好转过身来看这场戏,若他翻身,受压的大腿会撕开伤口,让他再度流出血来。 “谅他们敢?”授旗骑士挑眉反问。 “是啊,只要你把死状写好就行。我还有路要赶,不想因为顺手做掉某个混球而被悬赏。”厄德进一步挑衅道。 私生子达尼埃尔在一旁起劲吆喝,他只管喝酒,这事闹再大也事不关己。尽管他太恼人,但凭着他最大的块头,也没人能随意对他呵斥。冲突已愈演愈烈,阿梅代则出奇地从中获得冷静。这份喧嚷就和赌场的吵闹一致,只有人群拥挤,情绪激昂的地方,赌徒阿梅代才能更清晰地思索,从而识破机遇。他感谢这两呆子,给他创造了一个好空间。现在,他最好快点想明白地窖的线索,想清楚这桩不为人知的谋杀案,否则他恐怕活不过天亮。 事情该从哪里回顾起?首先浮在眼前的,是埃里克死亡时的惨状,可他知道,这应该被跳过。于是他的视线越过尸首,来到大雨磅礴的屋门前,那时天刚黑,酒馆里的火光微微透过门缝,映出木板上的店名:绿眼美人。在旅途的半道上,他看见远处山谷的阴云聚集,他曾试着加快脚步,却不能有效地赶过太阳西沉的速度。风汇云集,呼啸在群山间隙,降临于广袤原野,一场磅礴大雨将至。当他看见这座酒馆时,天色已暗沉无光,他在心里暗自估量,若错过这间酒馆,下一个落脚处将在相当远的地方。当他还在思索时,一声嚎叫抖擞了他的精神,四下张望,已到了野兽出没的时辰,那叫声却像近在咫尺。待他终于发见阴森嚎叫的源头,却看到在不远的林间,一双暗红的眼睛,一张满布利齿的大口,一只不见身形的野兽就躲在林间,仿佛就等他一不留神,在黑夜里落单。哪怕作为赌徒的胆子再大,他也聪明地畏缩,这选择成为他不幸的开端。 “我叫阿梅代,在往石钟镇去。”他敲响大门后,是费尔南来开的门,他自我介绍说。那时雨刚降不久,他便是最后一个进屋的人,直到后来两位怪异的旅伴敲开酒馆的门。他向店主说,自己原本打算赶夜路去到石钟镇,可惜最后结果证明,为了省钱,没骑驴子是个错误的决定。他不得不在这酒馆过上一夜,尽管对这儿不熟,他还是记得,这酒馆的主人应当是个大胡子老头。费尔南是个精神抖擞的年轻人,他说自己是代事人,老头子马塞尔用两个银币打发了他,让他暂作代梨,自己一早去隔壁的镇上,现在也没回来。 走进绿眼美人,他三两步便冲到火炉前,拿起挂墙的毛巾擦拭打湿的头,口中哆嗦着:“哦该死,真冷,见鬼的毕科斯德天气。”火炉迅速驱散寒意,他感受到惬意,打算来点热汤,却听背后传来和风一致的嚷嚷声:“关上门!天杀的!你来这儿是想冻死咱们的吗?”他回头一望,才看见圆桌子旁围坐数人,他们正在投掷骰子游戏,油灯忽明忽暗,让他一开始没留心店内。那是四个神态各异的男性,冲他吼的那人体型最为结实,头发和胡须都乱作一团,显得十分粗鲁。坐他旁边有个身形瘦弱的人,此时因刮进来的寒风而瑟瑟发抖。而大厅的另一边,还有个神职人员,在一站封闭的油灯下低头书写。阿梅代正要唠叨着去关门,却见门旁的窗边还坐着个人,他喊:“那个门旁边的,你就两步路!顺手把它带上吧!”他为了压住风的呼声,刻意拔高了声调。但那人靠着窗户,身盖一条黄色长毛毯,在黑暗中没有任何回应。 “你把嗓子喊哑了他也不会答应你的。”他右手边的人接话了,那人在火炉旁边面色发黄,伸直了腿躺在两条椅子上,活像摇篮里的婴儿,“从他来这里开始,他就没答应过几句话,说不准是个哑巴。”阿梅代只得作罢,却想起来为他开门的费尔南似乎不在店里,他问:“店主呢?他难道还在外面?”没得到回复,他耸耸肩,披着毛毯走到门口,把门掩上,扣子别上,风才在酒馆里止歇。风开始渐渐变大了,老旧的石墙有部分裂隙,漏出的风声愈响,听起来就像有只野兽在屋顶啸叫。他看了眼那坐窗边上的人,那人看起来是个年轻小伙,神情却疲惫苍老。他用一条长毛毯盖住身子,唯有头部望向窗外,一副不想搭理人的样子。他想说些话,可止住了,那毛毯下似乎藏了些尖锐的东西,精明人不会自找没趣。 阿梅代这会儿才得以扫视屋内一圈。他留意到熏鼻的麦酒香,比以往他去过的任何地方都要浓,看来这里醉鬼不少,以至于把它洒得到处都是。酒馆用粗糙打磨的石块堆砌,看得出些年头,起修的时候,想必主人不太富裕。好在屋顶的木梁被重钉过几轮,没有漏水下来。一条梯子攀附向小阁楼,整个酒馆能容下三十二匹白马,好让它们的蹄子踩着对方的肩膀并列。大厅里最显眼的事物,是一块绿黄双色的大绒毯,它从屋梁上挂起,一直垂到柜台后方的地板上。绒毯上有个长枪贯穿玫瑰的徽记,他不太记得属于谁了。上次他来这里时,只听说,那是多年前,巨龙祸害横行于腹地时。酒馆救下一名落难旅者,给了他饭食。在巨龙被英雄所杀后,那位旅者的受难结束,以贵族的身份重新光临此酒馆,赠送了这块绒毯。从此这里便被称为绿眼美人了。这酒馆和其它地方没多大差别,火炉跳耀,地板潮湿,玉米干果挂墙成串,油灯重燃,热汤飘香,木架上陶罐盛物。大厅中的揭示板上,还挂着昨日的账目,以及好些被撕扯的碎布。阿梅代闻到些怪味,他从未闻到过,像是霉味和酒味杂混一起的味道,他误认为是剩菜。 在绒毯的下方,壁炉的火光照耀整个大厅。对过去的一角,那位神职人员在书写信纸。第一眼他以为那是在传抄,随后阿梅代对自己嘲笑一番,哪个传抄僧侣会跑酒馆里来?围桌的几个人穿着差异甚大,有穿皮袄的,有披轻甲的,还有只穿一件单衣的,有的衣角还在滴水,许是同为避雨的人。这该死的天气,他又默默咒到,原本这会儿他应该舒服地躺在自己窝里,而不是在这儿冷得发抖。不过有说不出的怪异,阿梅代急着暖和,许久后才会意识到这对于酒馆来说太安静了些。 阿梅代回到火炉前,想再暖和暖和被雨水打冷的身子,就听嘭的一声,风声再临酒馆内,把刚重点燃的烛台给吹熄。他回身一看,门没能经住风的打击,扣子被压断,大门豁然开敞。“看来你得多钉根木条了。”火炉旁的人不禁讪笑一声。 “哦该死,这事怎么就发生在我头上?”阿梅代不禁埋怨到。“可不是?说实话兄弟,今晚你不太走运。”那人笑着回应,话音渐弱。“谁说的?赌徒永远不会有不走运的时候。”他向那人伸出手,“阿梅代,来自石钟镇。” “加斯帕尔·伯纳德,这地儿的猎户。”那人亦伸出手,与他握住表示友好,阿梅代感到加斯帕尔的手掌有些凉,尽管他一直坐在火炉旁。他说:“幸会,加斯帕尔,现在,我得需要你帮我去钉门。” “乐意帮忙,可惜不行,伙计,如果我真能起来帮你的话。”加斯帕尔无奈地笑笑,指了指他的右腿,阿梅代望去,才看见那里缠了好些碎布,上面还沾有些不明显的血迹,“不过那头野猪与我意见不合。” “哦老天,这可真糟,你是在哪儿遇见的野东西?” 加斯帕尔挠挠乱发,略作思索:“啧……我不太记得了,大概是烂喉山的野林里面,今早我走的有点深。一不留神,它就在我身后了。” “你杀掉它了吗?”阿梅代想着石钟镇到烂喉山的距离,还有些远,他不必担心自己也倒霉。这猎人的腿上像是开了个切口,有些烂肉还暴露在外,想必是站不起来,另外几个人专注于桌上赌具,他只得自己到门口去。 “没有,不过我让它知道了我也不是好惹的。” “看上去你的确是不走运的一个。”阿梅代走到门前,试着把门堵上,随即他瞧见门扣被整个掀起,想钉回去得花点时间。 这会儿围桌的一个人也走了过来,是最瘦弱的那个,他裹着绒衣也仍然在屋里瑟瑟发抖。“锤子,钉子,在门右边。”他说,并递给阿梅代一块木板。“谢了,老兄,我缺把手。”阿梅代说。他接过木板,潮湿又寒冷,他宁可直接扔掉它,那人也如此认为,他的手抖得像屋外的树枝。他哆嗦着说:“快关上它,我受不住了。”“当然。来帮我按住这头,压住就好……等下,行了,好家伙。”阿梅代用共计三块木板钉牢,把锤子随手往地上扔去,那个不知去哪儿的代梨店主,希望他没摔倒在雨夜里。活计做完,身子暖和起来,他需要些休息。“我叫阿梅代……嗯?老兄,我怎么觉得你像个北方人?”阿梅代打量这人,他的绒衣较厚,下方还留有环形结样纽扣,是极具北方特征的穿着。可他的大衣完全不合身,甚至大了他一寸,拖到了地上,展出滑稽模样。 那人抹抹鼻子,还没从冷风里回过劲来,他说:“是,我叫埃里克,从文特过来的。”“那是个很北面的城镇——你是个北方人,你怎么还会怕冷?我记得那地方不是雪从不融化吗?”阿梅代问。埃里克没好气地说:“我哪知道?” “不走运,今天咱都得困在这地儿了,我希望他能有地方给咱过夜。我能加入你们的游戏?我对走棋的东西充满兴趣。” “你去找他们,我得来点热的东西。”埃里克抱着双臂,悻悻地走开,他大衣下的腰带上还挂着一把匕首。阿梅代像瞧一只珍兽样地看他,埃里克把水壶放上墙角的小炉。北方会有害怕寒冷的人,他今天可算大开眼界,指不准下次他能在山上遇见怕高的。埃里克把一些木条塞进小炉底,这才发现,铁壶不在上面。他于是走到僧侣身边,伸出手,那僧侣见状立马会意,把放在椅子后面的壶子递给了他。阿梅代瞧瞧那僧侣,似乎是个来自河谷的传教士,日月之火的坠饰吊在胸前,对每个遇见的人明晃着自己的身份。他还是不去打招呼了,自己和神职人员一直处不太好。 他来到桌前,没过问便擅自坐下,扫一眼桌台,熟悉的游戏,没有筹码的硬币就摆放在桌台上,明晃晃惹人眼球。自西海岸同香料一同传入内地,这些木香的小棋很受人喜爱。对他来说也是如此,不过是从金钱的角度,一些别出心裁的人把这游戏改造了番,使它变得和骰子的赌博一样——这使得其更受欢迎了。细看去,这棋盘好像刚做出不久,底部凿出的裂缝不够精致,充满角料。 “瞧瞧这场面,谁是今晚的幸运儿?”他想说些打趣的话,但他看见那个大个子,那人右胳膊上有条灰缠布,布上醒目地纹了一大块麦穗的标识。太久不见都使他差点忘了,那是无位的象征,是某个家族中的私生子,他们会被强制佩戴此徽记,以警醒其地位。这份徽记自他们出生起就蒙羞,此前若是有谁如此,都自然地遮掩住花纹,可这位毫不介意公布自己低贱的身份。可他甚至和逃犯打过赌,还赢过,谁又在乎私生子? 往手边看,另一人花哨的长须首先夺取目光,如鱿鱼的触须向两侧伸长,末了还略上卷曲。那人笑容满面,脸上却挂着一到吓人的伤疤,仿佛一块皮被揭了下来。那人想必是富商,尽管衣着朴实,但阿梅代见过不少这类人。秉承财不外露原则,在山贼出没的地带,没有谁会挽起袖口便看到金子,可他们有爱干净的毛病,衣服整洁到不翻线、不缝合、不沾泥,坦明自己养尊处优。而他们还有另一个老毛病,阿梅代便朝商人身边看去,一个即使在屋内也不脱下轻甲的人,不苟言笑的下巴,腰上还挂着一把剑,看来确实如此。一个富商和保护他的打手,阿梅代钟爱这些人,他们总能捐赠给他至少三日的饭食。 “我是石钟镇的阿梅代,你们当然也听到了,这大雨拦了我回去的路,所以我来这儿避雨。我想我该咒这雨,可它给我留了份游戏,我爱死了这游戏。” “你想参一份子?可以,不过得先压六个子,作为第一步的筹码。”大个头私生子说,他一张口就是热辣的酒腥臭,嘴角也还挂着啤酒泡。开始便是三分要求,阿梅代不太乐意:“喔?我不记得哪个地方有规矩……” “这是我定的规矩,就在刚才。”大个子猛地拍桌,他的胳膊粗壮,桌上硬币和酒杯都被他弹起,他顺势抓住酒杯大灌几口,“首先,我们刚才正在兴头,你把那蠢北佬给冻一边去了,害得我们重开,你肯定得做点诚意。”正蹲在小炉前添火的埃里克发出一声“嘿”作为埋怨,这被大个子忽视掉:“然后,咱不是很欢迎新来的人,你得表现出诚意,这样,我们或许就能给你留一跟‘椅子’可——更何况,你要赢了,它们还会是你的。” “随你怎么说,幸运儿,我听你的。”阿梅代笑着从口袋里掏出六个硬币,掷在桌上,他暗自盘算,要把这份加倍收回来。私生子见状大笑出声,对那位富商模样的人说:“看见没?我说了这奏效得很。”那人则啧啧发声,往桌板上掷出一枚铜币,他们似乎是有什么赌注。 这会儿代事人突然从柜台后现身,把湿漉的皮具往桌下一扔,砸在石板上,发出和打雷似的闷响声,好叫人被吓一跳。那位传教士明显被吓到了,他不满地开口:“嘿!混账死尸,你得安静,严肃点。”这轮到阿梅代吓一跳,这才未几时,传教士也能满口粗话了。他想不出这人是怎么布道的,喝着啤酒,满口地狱诅咒?阿梅代问代事人刚才去了哪儿,费尔南答道:“去让棚子里的驴安静点,它们不喜欢下雨,至于我是从哪儿进来的,屋后面还有扇门,连着茅厕。” “我还以为堵上门后,你给山里的幽鬼捉去了,这后山不是经常闹鬼?”阿梅代说。代梨人几乎忽视掉他的闲言:“你要来点什么?” “给我个空酒杯就好,我自己发挥。” 这会儿那富商模样的人开口:“这位阿梅代先生,你说自己是石钟镇的?”阿梅代回答:“当然,还会有假?” “本地人?” “看你认不认为。我妈是从雾山后的一个镇子嫁过来的,我爸从小就在石钟镇长大。” “那你的血脉都留在艾缪湿地。可我看你不像尅里赞的人,你没他们那迷人的长勾鼻。” “尅里赞?我当然不是,或许在两年前的某个时候我当过尅里赞人,可现在,我非常非常之庆幸我不是尅里赞人。你知道他们有多吵吗?我可没法把掉在羊圈里的尅里赞人找出来。” 富商闻言笑出了声,他一旁的护卫则没做出任何反应。“那可太棒了!我是克洛德·杜兰特,一个普通的游商。” “介意我问一下你脸上的伤是怎么来的?”阿梅代问。 “如果我想要趁机吹嘘一下,那我会说这是多年前,巨龙祸害腹地的时候,我和它正面遭遇时留下的纪念。唉唉,但我可不是喜欢吹嘘的人,这伤口坦明了说罢,是被一群强盗袭击时留下的,他们当中,居然有一个烈焰术士!”克洛德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场景。 “你居然逃掉了?那可真是好运。” “可不是?那之后我就学精了,自此到哪儿都会带上旅伴——这位就是我同行的伙伴,叫博杜安。”阿梅代瞄了眼博杜安,他看起来像随时都在准备打架,不善言谈,脸上不知为何,现在挂满了不耐烦。身上的轻甲看不出材料,阿梅代不是铁匠,也分不出那是精致还是粗糙。倒是那满下巴的胡须,即使看得出修缮的痕迹,也颇为狰狞。伙伴?那就当做是吧。阿梅代知道这人是授旗骑士,他们常被富人用钱收买,就和佣兵没区别。这还挺好,若没被雇佣,那授旗骑士肯定是劫匪,臭名昭著的那种——或许两头都是。不过这和他没关系,阿梅代知道,没几个授旗骑士喜欢听见授旗二字,他们最乐意的事情,是教会别人不提那个头衔,然后收取鼻梁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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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 那个夜晚,赖斯又一次地做了梦。[/align][align=left] 他确实地看见,自己身处峰峦不绝的山丘间,惊涛骇浪拍打着湍急溪流的嶙峋怪石,树木山林在风中狂舞不止,他觉得这里像故乡的山谷,又像神秘的南部诸峰深处,尖啸奔走的兽群在惊惶地逃窜,试图远离此世以求生。他抬起头来,有个巨大的身影遮盖了整个天空。[/align][align=left] 那就像是古神话中所传唱,在混沌未开中的世界中,人类尚未拾起石块时,就和天地一同存在的参天高塔,还有被付之一炬,化为尘埃的巨龙一样,巨大到无以复加。那是个巨人,石鳞的身体像是刚从土地苏醒,站起迎接日落的山脉,浑身翻滚着来自大地最深处的岩浆。它是如此之大,抬起头去眺望他仍看不见其顶端。它燃烧出的滚滚浓烟遮盖了日和云,伸出的胳膊抬起碎石,碎石掉落在群山间,便破碎了溪流与古树,惊走了万物。巨人迈动其巨大的步伐,沉重到天地发出隆隆的轰响,一碰触土地便让山川崩裂开来,大地发出沉闷的低鸣,裂开深不见底的裂缝。风暴掀起,庞大的身躯带来了飓风,带来热浪,呼啸着如火龙般盘旋于天地间,草木为之带入低矮的天空狂舞。滚烫的岩浆从巨人身上掉落,如火球一样滚滚而下,将树海燃为火海。巨人行走,在苍穹最高处迈向大地的尽头,那地方乌云密布,徒有汇聚了世界尽头万物的巨大漩涡。[/align][align=left] 他不知该往何处逃离,巨人的身影缓慢而从容不迫,发出山岳初生般的低幽悲鸣,就像这一日注定到来一般,震颤着他浑身的骨架濒临散架。他胸中血液凝结,眼瞧着这些的发生。而后他便从梦中惊醒,出的汗浸湿被子,他很显然在清醒前发出怪异的声音,泰诺莎见他醒来,卷卷笔没说话,她已如以往那样坐在桌旁,手边的餐盘里剩下面包屑。[/align][align=left] 他整理自己的脑袋,他只记得昨晚被困倦侵袭,半睡半醒间,他完全无法了解自己在说什么,也不知泰诺莎是否还有在听,确认自己说话已经没有条理以后,他放弃抵抗,趴倒在桌上,试图在泰诺莎分神时打个盹,一觉醒来就看见夏日的刺眼烈日。方才的余惊还在,那梦境真如现实,他一时都未能从中回过神,恐慌还在骨髓里流动,他不免怀疑那不是梦境。头部昏沉胀痛,他习惯地起身想出门,像平常一样拿早餐。[/align][align=left] “早餐我吃过了。”泰诺莎叫过他,他才注意到她手边的餐盘,他嘟哝一声,迷蒙着坐回椅子上,在后来他才会意识到这多么令人惊讶,泰诺莎向来不会为了琐事出门一步。他坐回椅子上,想整理一番混杂的思路。[/align][align=left] “梦见什么。”泰诺莎接着问。[/align][align=left] “没什么。”他说,许久后他发觉泰诺莎盯着自己说这句话,有着分明清楚的询问意思。他顿了顿,决定不绕弯路,坦明昨晚的怪梦,向她叙述那怪诞而恐慌的梦境,他竟完全分明记得内容,每个细节在描述时都回到他身上,皮肤尚还没有摆脱炙热的干燥,隆隆低鸣的巨响也在耳中回转,叫他脊背发寒。[/align][align=left] 泰诺莎听完说:“这便是你的世界。”[/align][align=left] 赖斯说他听不懂。泰诺莎轻描淡写地说,每个人在梦境中会见证到自己的世界,那个世界伴随着一声呼唤起源,睁开隐蔽的心眼可探见,与真的灾厄到来之际、梦的惊醒怃然结束,有的人曾去往某个贤哲为王的国度,有人在水平如镜的湖面迎来了盛宴,有的人则在空无的浓雾中迷失踪迹。[/align][align=left] 赖斯敲敲尚还跳动的太阳穴,说自己弄不明白这意思。[/align][align=left] “我所见的每个人,都会在梦中见到自己的灵魂,从中看出人各有异。”泰诺莎仰起头颅,那长发批入身下,如瀑布白银,她压眉凝视赖斯,那双眼耀出烈日墨色,如引火玄铁,“梦醒的时候,便是人的生命尽头,属于自己的世界就结束,他们起身,重新迎接共同的大梦。”[/align][align=left] 赖斯没应声,他想起到来这座阁楼后,不仅越来越频繁做梦,那些怪诞的梦境也越来越和清醒后的世界难以区分。经验告诉他要回避这个话题,他开口说这是他家乡的讳忌,不希望多谈,泰诺莎似笑非笑地同意了这点,这也没令他察觉。[/align][align=left] 赖斯起身收拾起桌面的残余,那瞬间他感到久违的轻松,精力充沛而不抱病的身躯给了他充足的活力,像是背负已久的沉重包袱,他本都已适应那孱弱的身躯,以致忘记了没有负重时的行动有多么灵活。[/align][align=left] 他喜悦地向泰诺莎展示这一点,伸展筋骨以示自己重获了新生,驱赶走病魔后即使他并无任何真的变化,也令他如获至宝。[/align][align=left]泰诺莎看也没看一眼,平淡地告诉赖斯,乱动会使尚未烧作灰烬的种子重新耕种,让他再次被石枯侵蚀。赖斯感到惊讶,他本以为自己的病已被彻底治好,因而他问,该如何才能让他真正从病魔手里重获自由。泰诺莎挥挥手,她是能把病治好的,不过那会在赖斯断气以后。赖斯会意,他知道石枯完全可以这么治愈——染病的人死了,石枯病就少了一个。至于死后的尸体没人掩埋,留在腐败的城墙脚下,堆积出恶臭的毒雾,让无辜的行人闻后染毒,那是之后的事情。[/align][align=left] 泰诺莎弹指推出一封卷好的信纸,令它在桌上弹起几轮,掉进赖斯手里。赖斯看了眼手中的信卷,它们被挑剔地折合弯曲,并被一根亮红色的丝带捆住——没有足以醒目的火漆印,赖斯从没见过泰诺莎使用过它,似乎它的味道足以刺伤她敏锐的嗅觉。[/align][align=left] “送去信纸。”她说。[/align][align=left] 这是他头一次接到信使的义务,他不禁哼哼鼻子,掀开领口,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闻道已久的传令人。不过他内心里也颇为好奇,有什么口谕,是长翅膀的信使没法送去、得要他这位笨重而醒目的信使,穿过街道和人群去送达的。他想起故乡的训诫,盖住的马车不如敞开的罐子,他不知道二者是否关联。[/align][align=left] “往北走经过市集,跨过石桥后有座修道院,会有人拿走这封信。”[/align][align=left] “我能?”赖斯指指信纸。[/align][align=left] “不能。”泰诺莎说。[/align][align=left] 当赖斯来到宽阔的矮丘时,刺眼的仲夏之阳普照在开阔的砖地上,他被罕有的清风卷醒,回想起睡意朦胧时的一切,赖斯不禁叹声惊奇。泰诺莎的丝丝变动毫不夺目,却和此刻在城中白色街巷里安静穿梭的微风一样,罕见到叫人自然注意到。裴迪耶纳少有风经,这说来也怪异,尽管周遭城墙与小丘频频起伏,敞开的大门却从未带入任何足以掀动树枝的风声。太阳高悬在沉色浓云之上,炙烤得老树与白墙发出呲啪作响声。赖斯不喜欢这样的味道,风不常到访的裴迪耶纳,空中飘满自白色太阳处落下的尘埃,他在城中总像是被关起来的,从未有过自由的味道。[/align][align=left] 会是怎样的缘故让他如此拘谨?他一边走过石桥,跨过轻淌的河流,一边心不在焉地考虑这件事。他首先想到阁楼枯燥的生活,但这并不是他曾经历过最苦闷的日子,服侍泰诺莎也不会使他有所疲累,因此他想到了酒馆,那里毫不意外地全是醉鬼,但那里的醉鬼要么不停炫耀自己的权势,要么严肃地可怕——严肃的醉鬼,他甚至觉得自己这个形容和小孩子似的。[/align][align=left] 但若是说严肃,现在他眼前经过的一个个人,都有散发着这种味道,圣城里毫无意外地全是信徒,而且都是比较刻板的信徒。他们牢记着训诫,不仅面容严肃,服装也裹得密不透风——对了,肯定是服装的缘故,这座城不管有多热,教徒们都穿着三件纺锤裹衣,从他们的身上甚至能看见白色云雾蒸腾。赖斯眼前每经过一位朴实的修士,他都会不自主地想着,他们何时会热倒在地。他们金色的领口环扣势必扣在第三个空隙,黑色的束腰必定绑在肚脐上下对称的地方,修女的帽檐定然刚刚好遮住发根……仿佛为了牢牢记住他们的先知,远古过往的殉身者,他们也要将他的一言一行,也记录在自己的身躯上。[/align][align=left] 马嘶鸣了一声,载着叮铃作响的货物踏过街道,赖斯走到路旁避让,一脚踩在淤泥上,他身旁有另一个做避让的修士,那人身着蓝衫棕披肩,扣得刚好的环形圣架缠绕在颈部。赖斯都不用打听,便知道这人肯定是新教的信者,他们最容易认出,且不论其标志性的圣架,新教的人不论男女都喜好这一身沉闷的服装,区分男女也仅能看是否戴帽子。他们人数最多,权势也最大,名义上包罗了千万教派的圣城,最后还是由新教占据主导,其它的教派在城中仅仅是附属的地位,他们都不能在自己的节日里登上明火山以做庆典。[/align][align=left] 马车从他的面前经过,车厢上还印着令人眼熟的天秤与剑的纹章。随着他仰起头,他看到远处红色的教堂尖顶,还有下方飞起的群群白鸽。他伸手隔衣抚弄一下腋下的伤痕,叫人难以置信,久违的健康滋味他都快忘却了,没有累赘的疫病后走起来是如此轻松。那里就像经历了一场大火,把所有的害兽都焚作灰烬,这才让他从中解脱,焦臭的伤痕摸上去并没有太大的痛觉,赖斯会不禁误以为它已经彻底痊愈,回想起之前此伤痕的感受,赖斯反开始作呕,那感觉就像这里睡着千百条蛆虫在蠕动,伤口就像活着的东西,吸食着他的生命。[/align][align=left] 他不想继续考虑。赖斯左右环顾数圈,似乎就在此处,泰诺莎指命他前往的地点,但他并没有看见有修道院。他感到狐疑,正当他想掉头看看桥附近是否有路经的修道院,他听见了一阵短暂且微弱的钟声。回头望去,在小广场之隔的一处角落里,阳光刚好没照到的地方,矮楼重叠的小巷里,有一扇蓝边白布遮掩的深色木门,钟声从中压低传出。何等隐晦,他摇摇头苦笑,与泰诺莎有关联的地方,似乎都学会了谨慎低调。他迈步过去,穿过那片苍老大树遮掩的小广场,树荫下摆放着布教者们的桌椅,那是布教者们留下的习俗,以模仿千余年前的圣人,传播经书与神旨。此时无人布教的桌旁坐着一个安静的人,无声地打量着唯一的过客,赖斯完全没留意。[/align][align=left] “瓦洛丁在上,辛苦你了,我是河谷的霍德。”一名蓝衣修士眯着眼迎接了他,修士有着干涩的腔调,消瘦脸庞的高颧骨,还有枯树枝般的长手指。他就像每个裴都的过客一样,唯独没有烟尘侵扰。[/align][align=left] “东方谷的格尚恩。”赖斯礼貌性地回应道,他环顾修道院内壁,这里像是往常所见的任何清苦修道院一般,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饰物。院士们相信安静的苦修更能倾听他们神祗之声。窗户都已被木板遮掩,鲜少有阳光透入,墙上的烛火照耀着旧教的标识——星与日月之火的雕纹。[/align][align=left] “是莱汀大人的信使吗?”修士伸出手指,用相当缓慢平稳的话语问,“那便是此次莱汀大人送来的信件?”[/align][align=left] “你拿去它,我就忙活完了。”赖斯递给了他。[/align][align=left] 修士用枯木般的声音笑笑,有条不紊地拆开丝带,他走到窗户前,借着抠下的一丝木板裂缝,他敞开信纸阅读起来。[/align][align=left] “你们这里可真幽静,我甚至差点就错过了这里。”赖斯说,他埋怨刚才走到门前,看着脏兮兮的白布后面木门紧锁,敲敲门四五次也没人应,还以为这里没人居住。正当他回身想找找别处的修道院时,门后的霍德修士拆下了钉住的木板,开门问有什么事到访。[/align][align=left] “此修道院简陋,没有什么富足的东西,见笑。所以格尚恩大人您也能看出,我们很少会有访客,也不常允许兄弟们外出。”修士淡笑着说。[/align][align=left] “我不是什么大人。”赖斯说。[/align][align=left] “只要没有身着教袍的人,还能穿得体面,就不是大人以外的人了。”修士缓缓地回答,“尽管我们每人都在侍奉神明,但不是每个人都能侍奉莱汀大人。”[/align][align=left] “没人会一边自居大人一边干着仆人的活计。”赖斯望着空气中飞舞的尘埃,似是又要咳嗽地肺部发痒,“看你们这么喜欢隐蔽的样子,应该也不会给朝圣客医治或留宿了——我能要一杯牛奶吗?”[/align][align=left] “我们很乐意提供,格尚恩大人。”修士转身说,“可这里只有葡萄酒。”[/align][align=left] “你们没有磨坊?难以置信,我还是就要杯井水吧。”[/align][align=left] “不仅没有磨坊,井也没有。您能看见,这里富裕极了,全是看不见的圣光,四面都是别家房屋,我们屋后的地方很小,只有河水,还有河水酿的葡萄酒。”[/align][align=left] “那就不用了,我还是挺喜欢干燥的阳光的。”赖斯摆摆手。[/align][align=left] “随时可以效劳。”修士说,“您对葡萄酒的抵触可真深,我恐怕不由自主地想把东方人和滴酒不沾联系在一起。”[/align][align=left] “天下有哪里的人不喝酒吗?我在故乡时可也把酒当水喝,嗯,不过我还在帮大人跑腿,就免得自找不快了。”[/align][align=left] “您的健康一如我所见,格尚恩大人,请明白我并未冒犯之意。”他合上手中的书卷,“这确实是莱汀大人的信件,没错。”[/align][align=left] “我可没见到信中写了什么,但也能确信是她的亲笔。”[/align][align=left] “您不介意的话,能容我再冒犯,就当做是确认消息,您知道,我们不愿为了虚假的消息做蠢事,就看在诸神份上,回答我几个问题。”[/align][align=left] “听上去我长得还不够像真信使似的。”赖斯故意撇着嘴说了句。[/align][align=left] “您可千万别这么想,您长得就是天生的信使样子。”修士依旧平和地说,但赖斯总能从他的话语里听出冷冷的笑意,修士将信纸在手中折叠好,他走到一旁拿起墙壁上的烛台,“这封信可是在晨间所写?由莱汀大人亲手交给你?她在交给你时说过什么?”[/align][align=left] “我不知道,她会写很多书信,但都不会告诉我,这封信说不准是她昨天、前天,或是更早的时候写的。至于泰……莱汀大人,她只告诉我这是我必须做的,也不会告诉我为什么要做。”[/align][align=left] “啊,格尚恩大人,不介意我再问你来到这城多长时间了吧?”[/align][align=left] “还不足一个季节,来的时候,天气就热得不行,现在也毫无变化。”[/align][align=left] “这还真让人出乎预料,大人,您的庇护誓词是什么呢?”[/align][align=left] “什么誓词?”赖斯对这个首次听闻的名词感到不解。[/align][align=left] 随后他看见修士那如树皮般的脸在烛光的照耀下,短暂闪过一个夸张的怪异笑容。[/align][align=left] “您在受这座城邦庇护后的教堂誓词,大人,它是您能留在城中的证明。”[/align][align=left] 赖斯记得似乎有听过这样的内容,在城中滞留超过三日且未受庇护,就会被强制流放,但他不记得自己有获得过任何类似的东西。[/align][align=left] “不记得这东西。”赖斯干脆地说。[/align][align=left] 修士露出深邃的笑容,点点头表示满意,他举着烛台转过身:“现在我就把它转交给院长,请您在此稍候。”[/align][align=left] 赖斯有点疑惑,但他还没问,修士便转身走入了白布遮掩的门后。既然这人不是修道院的院长,那他为何要擅自拆开信纸阅读?若是很随意的口信,那么赖斯就可以获知并不用信纸的方法做了,赖斯不甘地在原地踱步,等待里面的回复,不消多时,修士又回来了。赖斯觉得这速度有点意外地快,他原本做好了闭眼打盹的准备。[/align][align=left] “院长仔细研读了信件,他对莱汀大人的来信深表敬意,并感谢她为此修道院所做的一切。”修士象征性地鞠一躬,“他希望向莱汀大人转告一句回复,您可以代劳吗?”[/align][align=left] “说吧。”[/align][align=left] “回复是‘于莱汀大人,我们很遗憾,我们并不能给予任何形式上的帮助,为此个人及修道院皆深感愧疚。’”[/align][align=left] 赖斯没说话,点点头表示会意,事宜办妥,他该准备回去了。[/align][align=left] “但是,我却能替他们效劳。”霍德修士又张口,挽留住刚打算离开的赖斯,“安伯·霍德修士能代替老而无力的修道院长,为莱汀大人达成心愿。”[/align][align=left] 赖斯回望着这位中年的修士,修士则用平淡的笑容回应他。赖斯考量了一阵说:“莱汀大人叫我不要多管闲事,我觉得她的意思应该是,不要做获得报酬以外的事情。”[/align][align=left] “奥达拉在上,如我力所能及。”[/align][align=left] “你不会介意替我找到一个长久的神圣庇护,是吧。”[/align][align=left] “两日后您将在利特上街见到我,那将是一次美妙的巧合。”[/align][align=left] “我则只是回去后顺口说一句话。”[/align][align=left] “愿上苍赐福于您。”[/align][align=left] “行了。”赖斯关上了门。[/align][align=left] 赖斯在回去的路上琢磨着自己完全忽视掉的事,来到此城已过去好些日子,虽还算不上熟悉,但着实早就过了给旅者准备的时间。许是没人见到他就问的缘故,他都自然地忘了自己还没坐稳的事实,泰诺莎肯定是对此毫不关心的,他必须自己想办法。真令人头疼,他开始怀念北方那个终年飘雪的鬼地方了,虽然连在盛夏的午后起的风都能使草叶结霜,但那里对外来者还没那么严苛,围着火炉的人不会用诡异的眼光看着他,想着随时利用他或者把他剥了皮。[/align][align=left] 就在他这么想着的时候,他又嗅到街边的香气,扭头看去,热闹的人群开始频繁穿留在街巷,每个人身上都带着阴湿的怪气,还有烟熏木或烛油的香气,受泰诺莎影响,他也不大喜欢这味道了。那香味来自面包匠的店铺里,圣城的店铺里不仅有黑面包,也有白面包,香气甚至融进了火炉里的铁架。他走近瞧,在张罗的面包间,他看见木架上摆放着盛满蜂蜜的罐子。[/align][align=left] “诸神在上,今日的天气真不错。”赖斯说。[/align][align=left] “萨陶莎保佑,你想买什么?”店主人把烤架塞进炉子里说。[/align][align=left] 麻烦的裴迪耶纳式问候语,赖斯心想,他刚学会这样说话没多久,早些时候没有如此做的他还遭到人鄙夷的目光注视。[/align][align=left] 他问询到那罐引起他呼吸注意的蜂蜜,希望能把它买下来。店主挑起他的粗大鼻头望了眼,说那不是蜂蜜,是爱默塞塔糕。赖斯本以为是来自一处名叫爱默塞塔的美食,直到店主告诉他,这是肥婆爱默用塞塔果做的甜酱,里面塞满桃子、香草、无花果和蜂蜜。[/align][align=left] “混了苦味东西没?”[/align][align=left] “没有。”[/align][align=left] “来一罐。”[/align][align=left] 赖斯刚接过罐子便后悔了,蜂蜜几乎凝在陶罐里,伴着其它混合物飘散着熏人甜气,他感觉若把罐口保持敞开,不一会儿就能引来蜜蜂和苍蝇。泰诺莎会喜欢这种甜味吗?不论如何他决定试试。[/align][align=left] 他推开塔楼的门,拨开试图钻入门缝间的常春藤,刻意站在门口,告诉泰诺莎信件已经送到了。[/align][align=left] “答复?”泰诺莎漫不经心地问,她看了眼赖斯,许是没能拿着她想要的东西回来,似乎就明白了事情的结果。那一刻,赖斯短暂地出神,站在门口的他仿佛闻到了麦芽的香味,听见玉米地里传来的风声,而昏暗温暖的门里应该是一台吱呀作响的裁缝机,还有坐在它后方的人耐心听他说话。他摇摇头,眼前方是白色身影的人。[/align][align=left] “他们的院长说,我很对不起,但我真的帮不上忙。”[/align][align=left] “什么院长?”泰诺莎闻言转过脸来问。[/align][align=left] “那所遮白布的旧教修道院的院长,里面有个认识你的修士代替他传话给我的,他说——”赖斯隐约感觉有何地方出了差错,他的话刚说一半。[/align][align=left] “何人!”彼时泰诺莎突然从椅子上蹿起,她的脸色霎时皱眉怒瞪,展露捕食者的尖牙利爪,拍桌厉声呵斥,一刹那间热浪改变了风向扑向赖斯,赖斯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热浪猛烈推翻在地,手中罐子应声碎裂。他听见身后传出砰响脚步,顾不得倒在石砖上的疼痛,赖斯转脸去看,就瞥见惊人一幕,他看见一个近似人的透明轮廓,那轮廓没有实体而虚无缥缈,就像风卷起的残痕幻象,像个贼人般逃离,仅留下模糊躯体的外貌,转瞬化散无踪。街道上,烈阳下,人群包围中,那位不知名者在泰诺莎的呵退下凭空消失了。[/align][align=left] 赖斯吃惊地怔在原地,明明是清醒的白昼,他却看见了奇特的幻觉。[/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来到门旁,侧身往外探望一眼,随后不屑地嗤声,赖斯看见她缀红的眸子紧皱,终于像只巨龙般对外来者凝聚怒气了,她嘴角的空气也因热量而扭曲,但转瞬之后,她就回复往日平淡。赖斯找寻着人群,仍不敢相信自己看见了什么。[/align][align=left] “他跟着你多久了?从哪里开始?”她凝视那形体消失的方向问。[/align][align=left] “怎么回事?泰娜——那是谁?”赖斯还没弄明白情况,惊魂未定地坐在地上四处环望。人群并未留意到太多事情发生,他们好奇地打量躺在甜浆上的赖斯。[/align][align=left] “我不认识,也不会欢迎的孽物。你见了何人?”[/align][align=left] “那是什么东西?我从没见过那样的家伙。”[/align][align=left] “我若能明白,也就不会问你了。”泰诺莎平淡地说。[/align][align=left] “活地狱啊!我原以为你已经是我见到的最不可思议的人了,可是那——刚才那家伙,站在我身后?”[/align][align=left] “看似他刚准备让你闭上眼。”[/align][align=left] “他还在附近?”[/align][align=left] “从何来回何去了。你还要躺在这里多久,先给我起——”泰诺莎看不下去继续坐在原地的赖斯,她刚走进一步,便立即捂鼻后撤,脸上流出嫌恶的神情,“你拿的是何物?”[/align][align=left] “爱默塞塔糕,面包铺的得意美食,我原准备献给你。”赖斯指着碎一地的罐子,和黏住它们的橙色浆糊。[/align][align=left] “弄掉这味道再进门,我会把任何带有这味道的事物烤成灰。”她带着满是厌恶的表情转身回到楼内。[/align][align=left] “现在我知道你不喜欢它了。”赖斯自认倒霉,从地上站起来抖抖肩膀,打发走周围好奇的群众,去更换黏糊糊的衣物了。[/align][align=left] “哇——清理那些东西还真难,你都不敢想它们有多黏。”赖斯揉着酸痛的肩膀坐回椅子,他换了身新衣服,对坐在另一边思考的泰诺莎用夸张的语气说,“我还以为那个甜品会很合你口味哩。”[/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本在闭眼考量事情,闻言再度露出平和的鄙夷目光,仿佛赖斯又把那罐说不出味道的东西盛在她面前:“只有鼹鼠才会觉得那些流浆可以吃。”[/align][align=left] “我觉得它可以给喜欢甜食的人吃。”[/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没有再讨论那罐不明物的话题,她再度沉陷在思索里,嘴间不时喃喃出沉默的低语,絮叨着古老到令人陌生的名字,她从没有物体的虚空中摸索着,找寻着记忆里能给予的答案。这声音仿佛是孕育着阳光的,赖斯听见,这话语古老到样貌不详,可连叙述者也不记得它们似的,逐步找不到方向。泰诺莎低声叹息,质问赖斯曾见到何人,何怪异之人。[/align][align=left] “整座城都是举止怪异的,现在面前就坐了一个,要我怎么找与众不同的?哦,好的,没有,只有修道院里的一个怪修士。”[/align][align=left] 泰诺莎仅用眼神责怪赖斯警惕性低下。[/align][align=left] “刚才那人——我应该能叫他人?总之,他看起来是什么样?像是个很丑的贼还是英俊的骑士?”[/align][align=left] 泰诺莎从抽屉的铁盒里倒出茶叶,放在嘴里边咀嚼边说话:“他若像人,我只会认为他是你新结识的朋友。”[/align][align=left]赖斯在盛夏尾声的天气里,觉得后背冒起丝丝寒意。他脑中回荡着吟游诗人口中的怪奇传说,那些半路便断命的旅者的遭遇,还有让人无法理解的怪诞鬼魅,游荡在活人不能触碰的雾间,徘徊着等待,让擅闯异境的死者消逝之说。他的背部直发痒,在危险来临时他甚至没感觉到有任何东西在他身后,不止温度,就连呼吸也没有。他不禁四下张望,墙壁上、桌沿边、书架缝隙中,什么都没有,他却像是到处都能瞥见残影。[/align][align=left] “你在说的是什么?”赖斯问。[/align][align=left] 泰诺莎用那双已跃起捕食者火光的眼睛注视赖斯,平和地向他叙述了一个孽物的体态:一个身形近似赖斯,恍惚看去就如成年男子的身影。然而透明如水中倒影、仿佛风中幻象的躯体,注定其不是凡物。[/align][align=left] 赖斯回望关紧的大门:“你在说——鬼魂?”[/align][align=left] 泰诺莎驳回赖斯的猜测,她并不知道其为何物,也并不认为那位陌生的访客属于任何秘密。她镇定的声音给了赖斯很大的安慰,让他可以静下来不再胡乱猜疑。赖斯也注意到,她因此有些躁动,神秘冒犯者的到来给了她充分的火焰,他说不准这份动力后,是焦躁、愤怒还是喜悦。她让赖斯不得出门。[/align][align=left] “我也没有急着去找死的癖好——可我还得去做仆人该做的事,带来晚餐,清洗杂物,还有充当信使。”[/align][align=left] “你不能出门。”她说。[/align][align=left] “如果我的主人命令的话。”赖斯说,“但我要一直留在门里面?我不大相信他不会再来了,假如我一闭上眼他就来到,那我可不能安然入睡。”[/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没有多说什么,她确信憎恶访客不久就会被揭晓,赖斯也不想追问了,在他摸不清这位女性想法的时候,只有安静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align][align=left] “在这之前,你还想听我送信的结果?”他问。[/align][align=left] “你已说过。”[/align][align=left] “他们说的不只有拒绝,还有一个自称安伯·霍德的修士,他自称能替代老院长帮助你。”[/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沉默了好一些时间,她仰起头,将茶叶顺着喉咙滑入腹中,而后吐出长长的无色焰息。赖斯感觉自己可能在什么地方出了差错,于是他问:“我送错了地方?”[/align][align=left] “没有。”[/align][align=left] “那么这个建议?”[/align][align=left] “不是现在。”[/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扬臂挥手,在塔楼中拨起一阵短暂的风,掀走了满桌的书卷和残页,那些记述满了神秘叵测话语的黄色纸张,都随着风腾跃而起,如惊醒来的群鸟,振翅螺旋奔腾入塔楼顶部。正在赖斯的惊讶间,它们整齐划一地涌入泰诺莎打开的房门里,而后风止歇,木门应声而关。[/align][align=left] “塔楼有客人将来。”泰诺莎平淡地说。[/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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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 “把它们收回原处。”泰诺莎指指锅炉与合上的书本,她并不想再碰它们。[/align][align=left] “那本书,科伦的草药记载,是吗。”赖斯问,“你在这次做药前参考了它们。”[/align][align=left] 泰诺莎的嘴边哼出类似确定的轻声。[/align][align=left] “哦,不管怎样,莱汀小姐。”赖斯撑起虚弱的上身,让自己挺起背面对泰诺莎,“我……”[/align][align=left] “泰娜。我不想更多次重复。”[/align][align=left] “泰娜,我需要感谢你,我知道,我活着全因你的善举,不仅是收留,让我避免饥饿和寒冷,更是让我居住下来。”赖斯恳切地说,“而这伤痕,我深信,是石枯,它如你所说的,是致命的,危险的,会原本在不久后就取走我性命的——我已三次被你所救,而我甚至没法偿还其中一次救赎。可我仍有疑惑,我想报偿你,更是想知道,你因何而救下了我。”[/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没有回答。[/align][align=left] “请求你,告诉我这点,我并不值得你花如此多去救,哪怕我真如古老的先知诗人一样,知晓极东的一切,也不足以成为你提起念头的理由。我看见过,沿途如此多和我一样流离失所者,我知道我的命,一文不值。又为何,你会刻意为我准备——”[/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扬起食指,示意他停下。她侧面对向赖斯,眉眼压拢,双唇密闭,视野延展入无法看见的遥远地方,沉默着,像在索思过往凡事,又或仅仅只是他的简单疑问。她是有复杂理由的,赖斯愿意去相信,而即使是没有,他也会准备更多荒诞不经的理由。[/align][align=left] 她嘘出一长口气,好似罕见地在埋怨,烛光映照着她的侧脸,无法窥探出她究竟抱着怎样的心境,以对一个问题难以回答。[/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放下手,转过脸,低垂着双眸看着他,用她的薄唇轻吸一气,说出深沉的、低吟的话语:“为了我尚存的为人记忆。”[/align][align=left] “什?”赖斯没听懂,“我很抱歉于自己的愚笨,可我没能明白。”[/align][align=left] 泰诺莎刷拉下脸,用烦闷的神情换走了深邃的眼色,她撅起嘴,而后抬手轻挥,而后又压下眉毛,把手扶住太阳穴。闭眼嘘声叹气的样子,好似在埋怨赖斯过于多问。[/align][align=left] “你为何会找到我。”她闭着眼、皱着眉说,“比这更深的问题应当是,你为何会被毕夫所救。更加苦痛的,他还把你指向我这里,我,竟会接下他扔来的包袱。我被古老的太阳遮掩了双眼,才没将你赶走。”[/align][align=left] 她呼着恼火的热气,自顾自说着赖斯听不懂的话,她很焦躁,赖斯清楚地。[/align][align=left] “好泰娜,你如此拷问我也是不会有答案的。我并不懂你的指责,可我没有任何曾冒犯你的想法——如果有,那我也会诚挚地道歉,而我只想知道我能报偿你的方式。”赖斯说。[/align][align=left] “说你故乡的故事。”泰诺莎转而归于平静地说。[/align][align=left] “故事?”[/align][align=left] “说你所知道的一切极东之地的话语。”[/align][align=left] “这是一种方法,我可以报偿你?”[/align][align=left] “你为自己的过错做弥补。”[/align][align=left] “若你坚持的话。但,你总是高深莫测,让我涌出一个接一个的疑问,瞧瞧这,我又有了新的问题。假使你解答了它,我讲故事就会容易很多啦。”他摆摆手,努力跟上泰诺莎变幻无常的行为,“可,为何执着于东方土的密语?‘木杖’可从未去过极东之地。”[/align][align=left] 他脱口而出。[/align][align=left] 他自然联想到‘木杖’,早在他的祖先诞生之前的年月里,这个传说般的名号便早已家喻户晓。在古远的过往时光中,传言的英雄时代刚结束,人类失去了魔法之影,离开火焰的庇护,变得脆弱而渺小,巨龙振翅占据了天空与大地,人类在龙炎的倾覆中沦为蝼蚁。相传那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身穿长袍,手执长杖,只身一人前往以西列岛,手无寸铁地平定巨龙的内乱,以无人可知的方式,驯服无以计量的诸龙。那时大陆还没有诞生过统一的王国,四位人类的先知,也尚未将阿伊莎的子民连接在一起。卑林·莫亚便率领犹如群鸟的龙群,身骑所驯服的巨龙,横跨白海与乌森平原,抵达大陆最中央的恕神山,与那里盘踞的恶龙,打响了一场注定千古留名的战争。自那之后,巨龙侵扰下的不安定岁月消失无踪,最巨大、最可怕的巨龙们,或死于纷争,或销声匿迹,将身影藏匿于无人所知的角落。人们传言,它们隐藏于南部诸峰的最深处,广阔的海渊最底部,或是北部雪山的最严寒处,与世无争,唯有诸多小龙在大陆的某处不时盘踞。赖斯所曾目睹的那条巨龙,即使影子可以遮掩山峰,据长者所言,也不及卑林所驭巨龙的尾部巨大。而卑林·莫亚,他的故事自始至终都伴随着手里的乌木长杖,人们便称呼其为‘木杖’。他的传说从一条来自远洋的小舟作为起始,又在那场浩劫般的战争中消失不见,只留给世人猜不透的传奇,人们不停对他的来源与过去寻根问底,得出无数猜想,却始终留下迷。时至今日,人们都对这位、人类历史上最为辉煌者,保持着崇敬之心。而他也是赖斯在了解到到泰诺莎不为人知一面后,首先联想到,也是唯一联想到的人。[/align][align=left] “乌木杖想怎样与我没关系,我不认识他,他也没机会见到我。”听见赖斯不假思索的话语,她的眉头轻轻上扬,赖斯看不透她对‘木杖’持有怎样的态度,“我只对东方发生的故事,保持关注。不问为何,你没有知道个中缘由的必要。”[/align][align=left] “你说你保持着关注。”赖斯说完后刻意停顿,然后他说,“那你想必知道,来自东方谷的我,为何流离失所多年。”[/align][align=left] 她可有信鸽,渡鸦,甚至驯鹰呢!怎么可能会不知道?[/align][align=left] “我对此没有兴趣。”泰诺莎说,“也和我们的谈话没有关系。”[/align][align=left] “哦,噢,你自然清楚,没什么逃得过你的耳朵。”[/align][align=left] “记住我的话,赖斯,我和人,还有野兽均有别。”[/align][align=left] “我记得的,不,我完全不会把它归咎于你。哦该死,我太过激动了,自然想起了厄运的源头,但我不会说是你。”赖斯摇头,自胸腔里叹气,“我很抱歉,我竟会误以为,你的询问带有恶意。我将我的愚昧怪罪于你了,像我所说的,我应该感谢你才是。”[/align][align=left] “就说我想要的故事。”泰诺莎没有波动地说。[/align][align=left] “你需要怎样的故事?先说一些比较‘浪漫的’故事,我可讲不来。”[/align][align=left] “我不会一次问完。”[/align][align=left] “你想问多少次?”[/align][align=left] “每日均有提问。”[/align][align=left] “每日!我就说这是祷告,哦,这将持续多久?”[/align][align=left] “你给出解答。”[/align][align=left] “我有可能没法让你满足。”[/align][align=left] “我会有答案。”[/align][align=left] “这可真不像是开玩笑,我要被拷问多久?”[/align][align=left] “直到你的记忆结束。”[/align][align=left] “为何不抓住一次机会呢?”[/align][align=left] “你无法答完。”[/align][align=left] “说不准我明日就因病死掉了。”[/align][align=left] “那同样为一个答案。”[/align][align=left] “听上去你对生死和变动,漠不关心。”[/align][align=left] “你知道情绪毫无意义。”[/align][align=left] “噢,哦,但愿如此。”赖斯笑笑,“我满怀好奇的密林贤者哟,今晚愿意听什么样的故事?”[/align][align=left] “你就像戏班,只身走遍了很多遥远的地方,我先问你的是沿途所见。”[/align][align=left] “这么听上去倒不像是因为对东方感兴趣。”[/align][align=left] “我会逐步问。”[/align][align=left] “即使夜不停蹄,走过半个大陆都需要老死三匹马的时光。你要把我比作先知诗人卡斯,或是东之信使沃顿·唐,像他们那样足迹天涯,我可受不起。”[/align][align=left] “沿途是否见到过披满荆棘的朝圣人群。”[/align][align=left] “第一个问题便难倒我。”赖斯说,“不,从来没有如此怪异的一群人,我见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人,我甚至以为他们也是异乡的习俗,但若他们有什么可以令我记住特征,那肯定会记住。没有,我从没见到过。”[/align][align=left] “接着,有没有遇到过石枯的病人。”[/align][align=left] “等等,等等,泰娜,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就像迷宫的谜题一样,可我不能就这么解答。啊,泰娜,我没法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回答连续的疑问。”赖斯揉揉自己的太阳穴,确保方才身躯的疼痛没有影响到思考,“我需要先知道,你问这些问题的,目的,或者起因。”[/align][align=left] “你在好奇对自己没有意义之物。”[/align][align=left] “我认为有,或许我能从你的初衷里得到提示,那样就能更快得到你想要的答案,避免很多绕开的问题,直接回答我知道的部分——而且,有了线索,我回答起来才不是迷蒙的,总是在回想问题的意义。”[/align][align=left] 泰诺莎在桌面点点手指,沉默不语,她垂下眼眸,似乎也并不反对赖斯的想法。她肯定不会喜欢按照别人的指示做的,赖斯深吸口气,但他希望如此。[/align][align=left] “三个理由。”她开口,“三个答案,我会找你索要。”[/align][align=left] “听上去很像瓦罗尼人的三个愿望。”赖斯嘲弄道。[/align][align=left] “我仅告诉你其中之一。”[/align][align=left] “我认为我能对此提出质疑。”[/align][align=left] “直至它有答案。”[/align][align=left] “疑问没了。”赖斯说,“接着,你的愿望是什么?”[/align][align=left] “我在找一个年龄比你小很多的褐发女孩。”[/align][align=left] “哼?这听上去可不是回答,而是一个谜题。”赖斯转转眼珠,“我想知道,她是谁?”[/align][align=left] “与你无关。”[/align][align=left] “泰娜,如果你这么说,那就是了。但,我得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才有可能给出线索。”[/align][align=left] “我已数年未见过她,这个年纪的女孩不喜欢保持样貌太久,我只知道她很有可能在东部。”[/align][align=left] “你只说她比我年轻许多。”[/align][align=left] “我不知道她的年岁。”[/align][align=left] “她是哪里的人?”[/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拾起手旁的书堆,她不消功夫便让它们堆得乱糟糟,现在她在里面随意地翻找,抽出一张卷起的纸。她轻吸口气,吹走表面裹住的金尘,只手压于桌面,拿起笔咕吱作响地在上面书写。[/align][align=left] “也没得知过出身。”她说。[/align][align=left] “啊哈。”赖斯笑了声,“这样即使是先知,也没法找到人。”[/align][align=left] “我之所以略过这一步。”泰诺莎手扣在桌上抬起食指,“是因为我能自己找到故事里的答案。”[/align][align=left] “我相信这点,但,鉴于都已经问询了如此多。”[/align][align=left] 赖斯咂咂嘴,思量着,假想一个人影,能特别到让眼前此女性长期挂念的人影,他想不出什么来,或许他从未遇到过?也有可能遇到过,只是她隐藏的很好。[/align][align=left]他说:“你也应该不介意告诉我她还有什么特征?”[/align][align=left] “她叫安。”[/align][align=left] “啊,这个不算,泰娜。你知道单就腹地,叫安的女孩子有多少个吗?我喝酒可以遇见一个,去祷告可以遇见一个,在郊外耕地能遇见一个,就连去一些抹红了招牌的门里,也能遇见一个。”赖斯说完抖抖眉毛,“这想必你比我更知道地多,所以,这不能叫特征——你介意说她的姓吗?”[/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没回答这个问题,她好似目空一切人之父姓:“她的眼睛耀出纯金的光泽。”[/align][align=left] “你的意思是她的双眼是两枚金币?”[/align][align=left] “她曾经善说石湾语。”泰诺莎短暂地停住笔,双眼透过纸面摇曳的烛光,望向过往的远方,叹出一声无人可听见的轻声,“以她的天赋看,学会更多种人说话的口吻,不需要几年。”[/align][align=left] “那可就几乎没有能认出的地方了啊。”[/align][align=left] “仅看外貌所有人都长一样,她的内心很特别,我不会认错。”[/align][align=left] “首先我不知道你用什么办法看人。然后,你这样说来,我已经在脑中找了三十二圈,问了旅店主人、酒馆醉鬼、路边修士、甚至马棚里的马,可还是没有一个人长得像你要的安。”[/align][align=left] “看看这个。”泰诺莎扔下笔,用手指把纸推给赖斯。[/align][align=left] 赖斯看了眼,他看见她用黑色的水墨绘制了一个怪异的图案,那图案像是个山羊头,其两角弯曲延展,在正中央如山羊头的地方,有个伫立的鸟一样的花纹。[/align][align=left] “没看见过。”[/align][align=left] “安随身携带的图案,她会让所有人知道,她有这个纹章。”[/align][align=left] “不可能是旗帜?那就是衣服或者项链上会有,哦不,我真的从未见到过。”[/align][align=left] “人的记忆是不可靠的,所以我会用自己的方法问。”泰诺莎表示出些许不悦,她用右手捂住自己的嘴与半张脸,揉捏着它们。[/align][align=left] “或许你是对的,泰娜,问题是你的,答案也是,我完全交由你问了。”[/align][align=left] “今日已无问题。”[/align][align=left] “可我还没回答什么呢。”[/align][align=left] “我已说够多。”她皱着眉说,赖斯看着她托着腮,因酸痛而感到苦闷。[/align][align=left] “原——来如此,诸神在上,泰诺莎小姐,你应该像个真的贤者一样善于谈吐才是。”赖斯强忍住笑意,他也说不出有什么让他如此想笑,一想到这个问题,他更是忍不住轻笑出声。[/align][align=left] 泰诺莎面无表情地瞪着他,她完全疲于纠正赖斯了。[/align][align=left] “啊,是我太多问,是我。我本应聆听,却向贤者问了太多问题。”他说。[/align][align=left] “该你说故事。”[/align][align=left] “你说问题已经问完了。”[/align][align=left] “故我听东方之语。”泰诺莎开始找寻最简化自己张口次数的方式。[/align][align=left] “为什么?”[/align][align=left] “喜好。”[/align][align=left] “你原来真的着迷于那地方,恕我误以为只是为了找人,你喜欢那片巨大的青山脉所阻拦后的地方。”赖斯咀嚼一番,自他初见面起,泰诺莎一直身披东方纺织匠手艺的衣衫,她怎么会不喜欢那边?她藏有大量染纸,他还能翻找出竹排编印的书本,更何况,她早已说过,收留他的唯一理由是听取那片土地的故事。[/align][align=left] “可那地方始终没有腹地所传说地那么美妙,人们常说那里的紫红土壤里生出金树和银花,河流奔腾能覆盖复辟大道,就连屋顶都在雨后结出翡翠玉石来。那地方和腹地比,又能好到什么地方去?若是人间自有仙境,人们便不会有童话和梦呓了。”[/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抬起手指,示意赖斯先停下诉说。“我认识极东。”她提醒到。赖斯看着那本奇书的作者,他哼出长长的肯定声,他对自己说,描述了一个原野历史的人,不可能对这些毫无认识。[/align][align=left] 想必是上天所使然,欲图将人类划分隔阂,所以才在巨大的土地上兀然升起一座山脉,将大地划分了东与西的交界——有人说,那高大山脉兴起之初,是太古时期的龙在诞生时,自山体中迸裂而出掀起的碎石,再由寇铎斯的巨大身躯,日夜攀登塑造而成的杰作——一派胡言,赖斯心想着,点燃更多的蜡烛,天已彻底昏黑,远处圣歌合唱声声扬起。[/align][align=left] 他相信那些只是浑然天成的山石,故乡边陲的神象山脉。尽管它确实过于高大,以至其它地方的山脉与相比,它们都只是大树下的蘑菇;尽管它实在高耸入云,以至它更像是自云际肇生,倒着升入大地一般;尽管它已遥接天际,以至在盛夏最热之时,它仍冰雪凝固、狂风啸叫和凶猛的野兽镇守林间。云在山腰便迷蒙缠绕,朝阳即将升起时,山底的人仰首亦看不见太阳,最勇敢的攀登者在山脚便望而却步,仿佛世界的某种意志要生就这片天然的堡垒。[/align][align=left] 但他仍旧相信它们只是普通的山石,他不信任何伟大存在刻意塑造了它的说法,他不会再相信这些传言了。[/align][align=left] 神象山脉以西的九国,以西列岛的王国,还有隔海之土的住民们,都将巨大山脉之隔的地方,称为极东之土。那地方的土地比九国的领土还要广阔,归来的游者如此说,富饶与安宁,那里藏着先民的宝藏,与生命的秘密,人们将它视为神秘与未知的化身。神象山脉偏偏横贯大陆,像一堵天然的巨大高墙,将人们从两个世界隔开。然而终究有机遇所留,凭空在山当中有一道缺口,两边的山脉在当中留下一个谷地,架起两个世界沟通的桥梁。在山峰透过阳光之地,有一片辽阔肥沃的原野,人们流浪在那儿,交流在那儿,战争在那儿,也定居在那儿,久而久之,那地方成为了东方谷——赖斯曾经的故土。[/align][align=left] “我想不出来该从什么地方开始了。”赖斯托起下巴思忖,他的胡须在刮去后显露出消瘦而结实的轮廓,“你对那些地方的歌谣烂熟于心,古早的神明和英雄才人你能倒背如流,更别提节庆或礼数。我又能给你什么呢?”[/align][align=left] “食物。”泰诺莎回道。赖斯诧异地看她,她此时身子向前倾,眼睛睁大,满怀期许地望着赖斯,数倍于她所阅读时的热情,如同孩童一般展现出来。“东方谷的食物。”[/align][align=left] 赖斯无奈地挠挠头,他本考虑着她会问什么深奥之语,他甚至都已想好如何应答:“我确实去过不少的地方,要和你谈这个也不难。不过我对此有两个疑问。”赖斯稍事停顿,泰诺莎没有反应,于是他接着说,“为何偏偏对吃不到的东西充满好奇。”[/align][align=left] “奉读神话不见神明,无物之言更甚其虚。”泰诺莎淡淡回应。[/align][align=left] 赖斯无法辩驳:“第二个,你对极东之地如此热爱,为何偏偏没有接受来自东方的木炭?据我猜测,你至今都没有能习惯你的艾香项链味道,而你仍坚持带着它。”赖斯指指她脖子上垂吊着的,一直散发出淡淡药香味的项链,金属的链条有丝丝锈迹,能看出佩戴了许久的时间。[/align][align=left] 泰诺莎瞄了一眼自己的项链:“你离乡过久。木炭源自广漠,而非东方。商贩认为冠以东方谷的名称,能让它备受宠幸。”[/align][align=left] “他倒是做到了。”赖斯承认她所说不错,自己早在漂泊多年岁月间里忘记了故乡的许多事情,旧事的痕迹渐渐淡去,新来的无从了解。他只能记得斑驳破旧的风车在山丘上转动,青苔斑驳石膏下的土地,春夏秋冬的马车车轮滚过田野,金黄色的麦原在风中摇曳的景色,还有在泉水边等待他回去的人,他也快忘记得差不多——他摇摇头,让自己从不小心沉浸的过往中回身,他无心回想起那些,过往的逝去早已无法追回,在漫长而充满苦难的旅途中,他学会并接受了这一点。[/align][align=left] 赖斯需要提提精神,因为泰诺莎期待的眼神实在罕见,他不大敢辜负她。他开始说起:他说到浸油的糕点,泰诺莎的耳朵几乎是要竖起来听;他说在砂壶中煮泡的牛羊精肉,泛白的汤汁迸发栗果的香气;他用手指比划出烹调肉汁的锅炉,每个清晨都会升起缕缕青烟,融混入淡淡的薄雾中。赖斯说道这里,不时顿下,卷卷舌头来回忆忘却已久的味觉,而泰诺莎目不转睛听他绘声绘色,罕有地不提出意见。他发挥起诗人一样的天赋,像酒馆中喋喋不休、夸夸其谈的恼人鬼一样,用夸张的意想张罗声色。[/align] 赖斯发现泰诺莎很喜欢听甜的食物,每次提到市集的糕点,都能让她欣然眼睛发亮——就连蜜汁烤制的肉类也没有令她如此高兴。那眼神不由得令他陷入回想,美丽迷人的色彩弥漫在灯油与书本的空气间,此刻像极某个被他遗忘已久的脸庞,却更加神秘、缥缈、不可触碰,在嘴唇的张合间,眉眼的嬉笑间,都让他几乎忘乎所以。泰诺莎的银色长发散发出犹如清晨的禾木味道,伴着露珠与清香在满屋溢出,她的眸子充满原始野性,却能温如春朝,彼时他终于接触到泰诺莎冷漠之后的轻柔,在沉淀的岁月中有着无穷引人好奇的秘密。赖斯说不出任何理由,本能的想法原始而又纯粹,不带任何缘由。他甚至忍不住靠向她,像飞蛾扑火般,有接近那副温暖身躯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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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到一家铁匠铺。东部驻扎了大量居民,他们既非圣职,也不太灵活,为了服务于自己的信仰,在这座圣城里定居,并沿街出售手艺。那扇门顶挂着象牙摇摇欲坠,教会向来**,工匠不敢将任何武器招摇挂在门口。打开门铺后一股热浪便扑面打来,赖斯只感自己身在火龙的口中,铁匠铺里陈列着锻造好的刀斧,煮好的皮甲,还有不起眼的乌黑头盔。燃烧的火炉旁红铁声声敲出坚硬,工匠只是抬头看了他一眼,便埋下大汗淋漓的头继续敲铁。一个工头走过来,见他一身的好服装,像是遇见了好客人,擦干头发上的汗渍问:“你是想要一把上好的长剑,还是精工的盔……”他停下说话,他看见赖斯手里的金币在火光中闪闪发亮,罕见的光影像深海里的珍宝。“我这里有一桩长期的交易。”赖斯弹起他手里的金币又接住,声音平淡地说道,“它是你的了,只要你能买到它。” 赖斯确定自己在做什么事。天色渐渐暗下的时候他才回到阁楼,打开门后泰诺莎仍端坐在圆桌对面,桌上点起了一盏油灯,搁在桌台一角的水杯里结出小黄花,缠绕着书柜轻摇而上,直至赶到房梁上最后一丝的夏意。闷热的天气一进到阁楼,便被吞入缝隙,转而带有清凉。蚊虫的声响被隔绝在门外,阁楼里甚至连风息都没有,很令人叹服惊奇。但这整座阁楼本身便足够神秘,以至于拜访的人,能轻易察觉自己浸泡魔法中,赖斯心想。 “给我左二书架三栏第五本书,绿色封皮。”泰诺莎脸上已没有了早上的阴云,恢复了平常的波澜不惊,见赖斯一回来她便说道。 “啊,我看看……科伦的草药学,我猜是这样。”他借着油灯的微微亮光摸索到书,这段时间来他已经基本了解了阁楼内的书本,对于书的位置了如指掌。待他把书递给她,才看见桌上有张被肆意扔到一旁的信纸。 上面会记述了何内容?他略有些许好奇,对于泰诺莎的信件往来感到好奇,以及她情绪所变化的缘由而好奇。他渐渐按捺不住想法,探出手擒住信纸一角,随后他僵直了身子,瞄了眼泰诺莎。她看了眼赖斯,没说话,继续低头翻起那本厚实的书籍。赖斯放心的将信纸抽离桌面,张开已稍显带皱的纸张。 并不是完全陌生的文字,所幸,他能看懂通用文: 踪迹未见,徒增疑病,云丘百里外尸骨涂炭; 不,他看不懂,赖斯识趣地放下了手里的信纸。 “赖斯。”泰诺莎开口,赖斯像听见幻觉一样吃惊,他还以为是风声,“我在叫你。”她重复一遍,用食指敲敲桌面。 “抱歉,晚饭很快就拿过来。” “食物延后,赖斯。”泰诺莎叫住他,“你在楼下拿来缸中的药剂。” “全部?” “还有第三层书架上的锅炉。” 赖斯照做,他从已放干的浴场旁取出药草,它们来历不明,浴场残留的闷热蒸汽尚还活跃,融入它们干枯的身躯。待他走上楼梯,随螺旋扶墙而上,来到第三层的书架位置,脚下木板愈发抖出响亮呻吟,他不免偷偷望了眼顶上的半掩房门。那里是泰诺莎的起居室,有些许迷人芳香从中逸散出,就和她身上的很相似,门后或许藏着许多有诱人秘密,他总没法使自己不去想。赖斯伸手去够深放在书架里的锅炉,待拿起时刮起陈旧的厚尘,扑满他的鼻腔,让他再次咳嗽。他咳得眼泪横流,手中的锅炉已经让沉积年岁染掉色泽,它们不知已被遗忘多久了。 “哦瞧瞧这些年迈的老家伙们。”赖斯抹抹鼻子,“只剩一个还美丽了。” 他拉开椅子坐下,看泰诺莎拿他擦拭过的锅炉工具调药,她挽起袖口,用修长的白指搅动许多说不出名字的药物。太阳西沉,将入夜的淡淡炎热里,醒人的药味飘在桌面,她的动作很缓慢,但渐渐划出熟练的动作,毫不鲁莽生疏。赖斯听器皿敲打的轻声,出神地打发着时间。 “那本书你还没看完。”不知过去几时,泰诺莎开口了。 赖斯正坐在椅子上打盹,听她一说话便睁开眼——她仍在细心调剂手里的药物,没有看着他的眼睛说话。赖斯揉揉眼眶:“读完了,莱汀小姐,《穆迪梅尔》,从野原牧民的血脉开始,再到血脉消亡告终,结束了长达百年的分裂历史。”那是本厚重而又繁杂的书,枯燥的家族与原野历史,作者却用类似戏剧的方式去书写它,清楚地记述了多个家族与种姓的历史。 “你没看完。”她说,半闭着眼,头也不抬,“你跳开了很长一段去翻读最后的内容。” 赖斯认输:“我想不出我错漏了什么类容,才会把我出卖。” “你读的是上卷。”泰诺莎淡淡地哼出一句,“《穆迪梅尔》从没讲完,读完的人不会忽略这样一件事。” 赖斯哑口无言,要是她当初交给他这本没有下卷的书,让他自由离开,那他就是带着未解的遗憾继续漂泊的——即使是他死后,这本书易主。“这真是令人意外的一步。”他得承认,最后一点的内容着实吸引了他,这本书充满了内容的设伏与发展,一切内容都显得相互紧密关联,令他又打算重新阅读一遍。他懊恼地挠挠头发,“我倒是想知道这本以前从未闻名的书,它的作者是谁了。”这本书没有引言,也没有作者的署名,更别提象征家族或城邦的纹章,除去书皮上似曾相识的花纹,一点能让人寻根溯源的线索都没有。 “泰诺莎·莱汀。” 赖斯睁大眼望过去,泰诺莎平淡地埋头做着手里的药。“我的好大人,你又为何会写这本书?”赖斯早该想到如此,这本厚重的书每一页的字密密麻麻,那字写的字迹分明,优雅而没有犹豫,出自一个拥有极度耐心与时间的人手下,眼前的人正好拥有一切条件。 “我写过很多没有意义的书,它们存在不是为了记录,是令我取乐。”泰诺莎稍微停顿下,把手里的药切分为二,“极东的故事,很有趣。” “那我和这本书还真是缘分哩。”赖斯说完这话,才注意到自己的表情僵硬,皱着眉头露出冷笑。 泰诺莎没应声,淡淡地指指堆在角落的书,那堆书自赖斯进阁楼的日子起,就一直堆在楼梯下的角落,她从未让赖斯整理过,积灰仍遍布表面。“你的下卷是淡蓝色封皮,花纹在后面。” “那些书,都是由你写的?”赖斯察觉到。 泰诺莎平淡点头,深邃的眸子后,罕见又短暂地有微光闪过。赖斯重新审视那堆书,杂乱无章地堆砌在角落,厚如砖石的书本堆积,足有半人高度,像是被刻意遗忘在记忆深处,不被缔造者问津。“这得用上多少的时间,精力,还有金币与纸墨。”他不置可否地评价道,出于一半惊奇,一半鄙夷地说,“倒是为何要把它们留作不被人看见的文字?” “你试图告诉我何谓浪费。”泰诺莎哼着鼻息说,赖斯首次从眼前淡漠的女性口中,闻出一些自豪,或是满足的味道来,“列岛文字所书的颂歌,蛮文所打造的历史,荒芜土地的语言讲述的低语,还有精灵的远古预言。” “精灵不存在。”赖斯说。 “龙也是。”泰诺莎答。 “不,龙存在,可精灵没有,也没有神。”赖斯冷淡地说。 “这和你最初的说法相异。” “那时候我还以为你是个相信神的人。”赖斯摊手说,“试想谁不会把住在修道院里的人,视作信奉神的虔诚者看?更何况,这里还是‘圣城’。” “为了救自己的命而变颜色?” “而我毫不因此愧疚。” “你仍相信命运。”泰诺莎手中的药草翻覆,眨眼间便受炙烤,发出焦臭的味道,融着些许香气在阁楼里飘散。 “啊,当然,否则没人肯信我还活着,更别提在这里住。”赖斯敲敲桌面,抿抿嘴,不知该说什么,他终于首次发现,却又惊讶于,眼前这位女性别致的一面,并非纯粹的睿智和冷漠,倒还有些近似孩童,充满夸耀的充实与期许。这让他没了脾气,方才的反感情绪一扫而空,“连我都不敢相信,我会和龙居住地如此近——而你也完全不像我所知的任何一头龙。” 泰诺莎得到如此回应后竟有些失望,神色暗沉许多,“你会蠢到将龙一概而论,就同把人与猴混为一谈没有区分。” “我可从没觉得人与猴子有什么差,只是在高塔筑起的时候,一方忘了穿上衣服遮羞罢。”赖斯在看到泰诺莎的反应后有了小小的满足,他继续这样的口吻与她所针锋相对,“这就同我觉得你的外表,和别的贵族小姐没有两样,只是没那么脸色苍白。倒不如说,你同赫勒灾祸——那几只发狂的龙一样,让人感到脊背发寒。” “赖斯。”她淡淡念了下他的名字,赖斯便意识到对方微弱的喜悦已经消失。他随后发现,泰诺莎和平时的状况也不一样,她即使说着淡漠的话语,情绪却不像平时那样冷静。 “真抱歉,莱汀小姐,我有些忘了自己想说什么。”他认输道,“请饶恕我刚才的一时心直口快,我的意思是,你的高贵美丽,让我不经意地忽视了你的聪慧,你与野蛮的其它生物所不同之处。” “再将我同那些,你所认知的火龙——残暴、贪婪愚昧的东西相提并论,下个驻息日你将不会有机会合眼休息。”她并没有因奉承而高兴,深色带暗红的瞳孔黯淡无光,她也未因赖斯的错误举动而发火,只是平淡中有些不悦地承诺。 难道有什么不同么?——赖斯将这句话咽回自己肚子里,这是他的诚心所想。这个想法或许并没有瞒过泰诺莎。 “不是所有的龙,和古老而枯燥的传说一样,只对无用的金银感兴趣。它们也不会坐下来,阅读人类的文字抄写的书籍,听人类的语言唱的诗。以及我这样的耐心。”泰诺莎说。 “那显而易见,还有人类用双手做的美食呢。”赖斯感到有些释然,心头缠绕数日的反胃感消失了,“莱汀小姐,诸神在上,你今日健谈已远超前数日的总和。” 他眼前的女性窈窕的身材,始终笼罩在布衣下。他看见,他听闻,她和赖斯记忆深处,那一张嘴便吞没了老牛的巨龙,没有任何能挂上钩的地方。他早有听闻龙伪装为人的模样,可原本便令人难以信服的说法,即使现在亲身体会,也照样无法有丝毫认同。 “把那个难听的称谓去掉,我没有冠以父姓来让身世显赫的兴趣。”她从未对这类的称呼表现出过好感,被称为莱汀时她的反应不像是在呼唤她。 “泰……诺莎?”赖斯拗口地说道。 “泰娜。”她这样说。 “哦泰娜小姐,我……” “泰娜。” “好的,泰娜。”他举起双手,顺从地照念,“但愿坎雷老爷听不见我的‘无礼’之声。” “给我看你的伤口。”她没有在意赖斯说什么,倒说了句令人疑惑的话。 “伤口?什么伤口。”赖斯下意识地伸手探自己的脸。 “你不知道那从何而来,算何种伤的伤口。”泰诺莎确信地说。 “你是怎……好。”赖斯作罢,想问的问题其实没有意义,他说服自己相信,这位女子是万能的。不管怎样,他都得给自己找个合适的理由。 他卷起上衣,露出陈旧的右腋下瘀伤,他的身躯饱尝漂泊的风霜后变得瘦弱而负伤,尽管居住阁楼后,它恢复了健康的血色,瘀伤的那一块仍像是吸走了所有的血液,显出可怜的消瘦。他望着自己的这一块结痂的伤口,像只丑陋的大蜘蛛攀附在右胸,漆黑的伤痕就像被火烤焦,却又还能见到肉体蠕动。这伤痕伴随他很久了,每个晴朗的日子里它都会隐隐作痛,使得他频繁地避开阳光所能照到的地方。 “我说不准,它有多久了。”赖斯说,泰诺莎走近来注视着伤痕,沉默不语的态势,就像经验老道的猎人在注视他的猎物。赖斯的视线飘忽,竟久违地感到害臊,被泰诺莎如此紧盯,他裸露的肉体就跟待宰羊羔没两样,“那,这个伤口,你知道来历吗?它从哪里来。” “你知道一只断腿的鹿曾在哪儿踩过陷阱吗?”泰诺莎问。 “我不知道。”他答,顺从地脱下上衣,“它看起来怎样?我的意思是,有多严重?” 泰诺莎安静地观察瘀痕,阁楼外响起一声雁鸣,随后她说:“像只掉进火炉的狗一样。” “听上去还有救。” “一时解脱和长久根除是不同的。” “我认为你见过更糟的。” “他们至少知道是谁带给他们病痛。” “你得原谅我只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流浪汉。” “用手拿住这个。”泰诺莎递过一张布,它有点脏污但仍坚实,赖斯接过它,泰诺莎接着说,“缠过你的后颈,再绑住你的双臂。” “这样?”赖斯照做,使得双腕均固定在离头不远的位置。 “再绕过桌角的空柄。” “这样?”赖斯俯身花费较大的劲缠过去。 “捆住腋下。” “嗯……”他用牙齿咬开一边。 泰诺莎看了一眼,没说任何话。赖斯心想这样子着实略尴尬,他除去上衣,还把手与头固定在一起,“我说,这样子很像我被关——” 肋下突然袭来一阵激寒,随后化为火热剧痛,炙烤般的痛觉仅片刻后就传遍全身,他本能地试图挣脱,却被钳住,他才看见是泰诺莎,她手上的草药正涂抹上伤痕。右胸口的位置就像被撕开、骨头烧融一样痛得他大叫,手臂也因紧绷的布条动弹不得,他发出和快死的野兽一样的惨叫声,伤口毫不领情,持续迸裂似的痛觉。 “安静点。”泰诺莎面不改色,用力把他摁在椅子上,将药草送至伤痕。赖斯并没有觉察她的力气不大,他自觉地没有痛得跳起来,身子仍然克制不住地扭动。短暂的时间里,他渴望着过程快结束,而火烧的痛觉又在撕咬他。不久后他意识模糊,已筋疲力尽地趴在桌上,这时痛觉方才慢慢散去。他出了一身汗,嗡嗡鸣响在整个脑中回荡,而泰诺莎早坐在一旁,嫌恶地擦拭自己染满药味的手。 “我还活着。”他讪笑着,摇摇头,把缠绕的布条取了下来。他竟然把自己捆住!好像麦子自己跳进了锅炉里,没有什么比他更好笑的了。 “鸭子的叫声比你好听。”泰诺莎看都不看一眼赖斯。 “那说明我比鸭子的肉更多。” “鸭子可以飞去南方活过冬天,你不能。” “我更聪明,找了个温暖的洞窟活过冬天。” “你的叫声太吵,是想引诱人,好奇地来查看这里发生了什么。” “我还以为你有办法阻拦他,人可不是痛得快死了,也不发一言的生物——至少,我不是。” 泰诺莎把剩余的药草捏在手里,注视它好阵子,把它捏燃作灰烬。 “你怎——我还以为你会接着用它,虽然我叫不上名字,也不知道它究竟用来做什么,但总归是对我有用的。你就烧掉它啦?”赖斯趴在桌上,用半边眼睛提出疑问。 “它只能帮你度过这个冬天。”泰诺莎松开手掌,看着它无风而起,飘散入窗外云烟,“对你已没有用处了。” “这么说,它还真是药,哇哦,还真是‘好药生自骨’。”赖斯戏谑地说,“你是说这病,能在这个冬天杀死我?旧主所见啊,我未料想过它有如此严重。” “我只说它能帮你活过这个冬天。”泰诺莎冷淡地说,“这之后,它对你的伤就无能为力了。” “到底是你的火,还是药草的效果更好?” “我没给它任何温度。” “你说真的?” “我有何说谎的必要吗?” “可我感觉它几乎要把我烤作你的晚餐了。” “赖斯。” “我的错,我的意思是,它真的很热。” “正好用以杀死恶毒。” “那我究竟是染上了什么恶疾,这么匆忙地想要杀掉我。”赖斯发觉火炙烤的痛觉消散后,瘀痕处不再被蠕动感占据,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我甚至在旅途中都没察觉过它的存在。” “石枯。”泰诺莎轻声说。 赖斯笑出声来,全然不顾肺部尚还虚弱疼痛,受擒的喉腔猛地咳嗽,他在桌上吐出一滩久酿的黑血,痉挛的胸口颤抖着,他边笑边咳出血来。泰诺莎看也不看他一眼,把擦拭手掌的手帕扔进锅炉里。 “一条命能体验多少次死亡?一个赖斯足不足够?”待他笑声停歇,他自顾自地说,脸颊上流淌着泪水,不知是因为剧烈的咳嗽,还是因为恶臭的血液刺鼻。 他支起上身:“而你也没法解决它,对吗。” 泰诺莎没否认,淡漠望着赖斯:“你说不出它伴随你多久了,那就不会有人知道,你能知道的只有,它已经钻入你的骨髓。” “所以是个老伙伴了。”赖斯讽刺地抿嘴说。 “比你的噪声木管更可靠。” “我的笛子可活得比我长,更遑论,它还是整个裴迪耶纳唯一的东方之物。” “我没有把噪声当音乐的喜好。” “它让我感觉自己活着,不论何时,这么一说,我又想吹奏一曲啦,你瞧,现在,眼下这气氛不正是好时间?” “我不在乎一根木头什么时候化作灰烬。” “您可真绝情。” “把它们收回原处。”泰诺莎指指锅炉与合上的书本,她并不想再碰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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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 过去三天后的中午,驻息日的到来,使得原本热闹的城镇变得安静。赖斯来到城市中的广场,带有斑痕的笛子系在腰间。这个早晨泰诺莎突然告诉他准许他出门,直到天黑之前都不用回来。当赖斯问为何如此时,泰诺莎说:“歇息日留给工人歇息,并无不可。而书塔里没有老鼠,自然不需要夜行的猫。”赖斯脸上堆满勉强的笑容,到来后的第三天晚开始,他就不时偷偷钻出去,或是在酒馆里痛饮一番,或是绕往更远的地方,他也没有心怀侥幸,指望骗过雇主。泰诺莎自早上醒来后,面部便阴云密布,没有如往常那样看书,而是用羽毛笔快速地写信纸。近来她似乎有些许焦躁,期盼着某些事发生,所以赖斯没有多问,带着些许欢愉出门。[/align][align=left] 他来到开阔的广场,那里阳光直照,远处城墙与山坡传来祷告声阵阵。河渠平静流淌,跨过城镇,轻舟载着木桶漂远。赖斯看见起伏的坡道,取代了嶙峋危岩的,切分整齐的石块铺就坚实道路,上面马车载着重物轱辘驶过,行人带着项链与布袋前往修道院。他又看见修道院檐下的草茵和水池,那里没有湍急的河流或猛兽蛰伏,而番茄与菜叶的水珠滴入土壤。教堂的钟声响了,修士的袍子在午后冒出沉闷雾气,街巷里的信徒在惬意享受,午后步行砖石路面的咯吱声,蒙上彩色玻璃窗的灰尘。这座城里是没有高大树木遮掩的,暑热无经遮拦,让砖瓦浸泡在独日的阳光中,在太阳普照中,云间落下无以细数的尘埃沉没。这一切都和他的沿途所见都截然相异——许是他被饥饿和祸难所困,无心去留意,但这般景色他是太久没见到了。北境的风雪在盛夏也不曾停歇,即便是铁匠铺烧红的火铁,也趋不走钻骨的严寒,连灰狼与牦牛都会在饥寒中瑟瑟发抖。而东边的宫殿,那时他正在逃难……[/align][align=left] 来到这座城已有一个星期,他好一阵揣摩,才算回想起时间。此城名为裴迪耶纳,初到这座城时,他根本没能意识到这里是哪儿。这已是他第六次跨越异境——每年都在战乱和权力中变更的边境线,他不会在意,哪怕是长居的原住民,一觉醒来可能也成了异乡人。跨越漫长的积雨草原,又渡过奔流不止的塞勒河,狼狈的他便到了此地,城墙长满藤蔓与蔷薇之所。他头一次见到城门没有卫兵的都城,城门高悬的不是象征权威的家徽,也不是背叛者的尸首,而是两尊神像,神像各伸出一只胳膊对立,进城的人在两臂下通过。到第三天的夜晚,他才从酒馆的酒鬼口中得知,这里是裴迪耶纳,远近闻名的腹地名都,千百宗教信徒的圣地,和自由贸易都市黎格朗都一样繁荣而富足。那个酒鬼揪着他的领子,说要把他带去教堂,于是赖斯把饿着肚子的最后力气,用来砸扁了那人的鼻梁骨。躲避了一个夜晚,他便打算离开这个大城,此地不适宜他的久居,而他偏在那之前走近阁楼,他偏看见那扇虚掩着的门,他偏突发奇想地走进去,希望能讨要到一份晚餐。直到这个中午,他才算留心到,为何总有人称赞这里的繁荣。没有北方的酷寒,也没有南部群峰的危险四伏,在诸多教派的神圣和光下,一切都是祥和的模样,除去脏到臭不可闻的小街巷。[/align][align=left] 他坐下来想吹奏些乐曲,在阁楼里他始终没能放开喉腔吹出曲子,现在很适合,城镇虽肃穆守序却仍不乏喧嚷,没人会注意到他,他想着,注意到一个外乡人。盛夏的炎热让陈旧积冰融化,许多被忘却已久的记忆慢慢浮出水面。赖斯开始不由自主地回想起某些以前的事,他快忘了自己从何时起开始漂泊,一切则恍如昨日清晰可见。彼时秋风静寂,山岭间飘动的枫叶卷入河流,风在沃土山涧中低吟,风车咯噔咯噔地转个不止,还有连面貌都已经忘记,却无可取代的人。他的嘴唇贴在笛口,木管响起长长的尖啸。[/align][align=left] 他咳嗽不止,不知是久未放开喉口吹奏,还是午后空气中的灰尘惹着他。他锤打自己胸腔,放平了呼吸重新呼出气息。陈旧的笛管里挣扎了好阵子,发出混浊的声音,才渐渐有了调律。[/align][align=left]笛声在午后的空气中穿过淡薄的阳光,旋转起异乡的韵调,像是在讲述远方的某个故事。配合他的呼吸,笛声久久不停下来,像牧羊人的哼歌,又像吟游诗人的天窗,像在哀诉,又像在怀念某些逝去永久之物。他对这个声音与阳光的结合感到困倦,但却正好,他知道这结合再好不过了。他重新摸索起笛子的孔隙,重新把握胸腔的呼吸,重新找寻旋律的追逐,过去许久时间再次吹奏,就如同初学者刚开始认知一般。他灵活的手指与均匀的呼吸,渐渐吹奏出了异乡的梦呓。笛声呜呜作响,异乡的来者与异乡的梦混为一体。他开始走念,荒谬地联想到阁楼里的洁白身影,倘若她能听到此刻的声音,还会不会厌恶地打断他?[/align][align=left] 随后他更加剧烈地咳嗽。咳嗽的声音远比吹奏的乐声响亮,他琢磨着自己是否还是没想起该如何吹,能让笛声像咳嗽声一样,即使他不费劲也能自己跑出来。待胸口一阵抽搐,他恶心地咳出,吐出一小滩血。他看了眼深得发黑的血渍,惊疑不已,一抹嘴角的血迹,才想起自己腋下的怪异瘀伤。流浪的岁月里留给他不少痕迹,他都忘了那个伤痕,只记得有次明朗的日子里,正在北方的大道上赶路的他,被剧烈灼痛击倒在地的他发现了这个伤痕。这个来历不明的瘀伤不时发作,浑浑噩噩在无望的漂泊中,他完全不去在意这个伤痕——有这么多如饥似渴的东西想杀死他,为何要去在意一个不知何来的伤。[/align][align=left] 他眯起眼望远处,太阳越过城墙,在起伏的尖顶与圆顶楼房间散步,灰蒙的视野看不见群鸽起飞,他不知道那些砖瓦下藏了多少修道院,但他能从中找来给自己用的草药。[/align][align=left] “朋友。”有声音在他背后呼唤,他猛地一惊,回头看见一个疏剪过头发不久的人。不像是执法者或者刽子手,他松了口气。一个面容憔悴的男性,年龄刚迈入人生的中途,他的脸孔有些让人熟悉,那人见到赖斯的脸,也吃了一惊,“哦,还真的是你。”[/align][align=left] “我们见过?”赖斯问,他打量此人,一身纺锤的亚麻衣服,把耳垂及以下的发须都剃掉,头部的枯萎黄发过早显出稀疏,拱起的鼻梁呼吸着深南不熟悉的空气。[/align][align=left] “当然啦,当然,我还记得你的名字呐。”那人从高台阶上走下来,硬板鞋踩着被太阳烤熟的石阶,弄出清响的声音,亚麻衣服上沾满的、自阳光中散落的薄尘在空气中抖散,“我记得,叫维德……维德赖斯格尚恩!”[/align][align=left] “很高兴你记性如此好。”赖斯也想起这人来了,“我确实见过你,我也有记忆了,但没你那么好,我就记得你叫‘北佬’。”[/align][align=left] “这不怨你,我的名字不好记,大家更容易记住我的绰号。”他走过来,行了个礼,他把左手放在脖子与肋骨之间,划过颈部一直到另一边肩膀的后侧。多令人怀念的旅者礼仪,赖斯都能从自己的腹部闻到鼓噪的气息,不知多久以来,他都渴望着能遇见知晓这古老仪式的生人,可他没有,他只能遇见碰撞酒杯的礼仪。[/align][align=left] 赖斯也回应地做了一个:“我不觉着我的名字有多好记,它很绕口。”[/align][align=left] “维德是老工匠的名字,在腹地很常见,而格尚恩嘛……古老龙的名字,谁不会很容易记得呢。”那人神情有些憔悴地说,“至于赖斯,我想你也不会觉得,这名字不容易记。”[/align][align=left] 赖斯淡淡一笑:“可把他们连在一起不容易。你是怎么认出我的?”[/align][align=left] “你的笛声,我刚从这里过,听见了它。到腹地来了以后,我就没听见第二个人吹过这曲子,所以我想肯定是你。”[/align][align=left] “‘毕塞尔的马鞭’,我的故乡歌谣,要真有其他人吹唱,那肯定是第二个我。”赖斯对这位知音伸出手,“这里不是酒馆,你应该也不喜欢被人一直叫绰号,所以麻烦你再次告诉我,我该叫你什么。”[/align][align=left] “启米特,达布塔尔的启米特。”他说,回应地握住赖斯的手掌。[/align][align=left] “可怜的启米特,旅途太多事,我都快把它们遗忘了,咱们上次见面得是什么时候?”赖斯短暂地出了个神,“那得是有半年的时间,还是更久。”[/align][align=left] “时间没那么快,格尚恩,我们在米克瑟沃的酒馆里谈话的时候,实际上也才过去三个月左右。那会儿你告诉我,会继续往南走,可我没料到你也来到了裴迪耶纳。”[/align][align=left] “米克瑟沃!竟然只过去了三个月,我都快以为,那是上个收获月了。原谅我,一路上觉得时间过得很慢,都不知道何时到的这里。”赖斯瞧瞧这位憔悴的传教士,这已是他们第三次谈话,“他们在那之后怎么对你?那顶脏帽子还叫你戴着?”[/align][align=left] “他们还没这么坏……也或许是我没有在那里久留。”启米特住在酒馆里,曾戴着一顶用猫尾巴的毛编成的帽子,酒店老板以此方法,来彰显他是个喋喋不休的传教士,好让看到他的人提前绕开,没有给他找到适合的人攀谈的机会。[/align][align=left] 不过那时候,赖斯正好也不受人欢迎。[/align][align=left] “我想起来,那时你还给过我一碗炖菜。”[/align][align=left] “店里本就给旅人供应,我只是给你端过一份。”传教士面露窘迫,他握住双手手掌,拇指尴尬地相互推揉,“不过我当然没忘,那是我亲手给你的。”[/align][align=left] 赖斯结识这位贫穷的传教士的时候,两人同样艰苦的环境许是起了作用,赖斯很罕见地与一位信徒交流甚欢,尽管他们完全不能在信仰上聊下去——也不能在性格上亲切相处。[/align][align=left] “你给我的甚至是那三天里最多的一顿,我肯定是饿坏了,才会一口气吃完它们。我都不敢信,在试图往西前进受阻以后,我折返的路上饿了这么多天。”赖斯回想起,他回到米克瑟沃的酒馆时,门口的金盏花刚被马车碾在湿润的土里,那时想必仍是春天,他推开酒馆的门,店主从屋后出来时,用更为嫌弃的神情指责全身脏乱的他,“哦,我还是得说,一路上没有一个修道院,这几乎得饿死我。可我很幸运,回来的时候身上的钱还够买一顿饭菜,你也还留在那儿。”[/align][align=left] “当时你进酒馆后首先要的却是一杯酒,我都没意识到,你谈话时才让我看出你饿得多虚弱。”启米特说,“可你一直没告诉我,是什么原因让你回头,分明以西的贸易港口更好,更适合你这样的聪明人——而且那里也不曾有巨龙的痕迹,我以为你就会去那边避难了。”[/align][align=left] “我记性不如你那么好,如果是现在的我要说,那一定是,一时起兴。”赖斯心里认定自己不会把跟随银色月亮一事告诉给任何人,至少现在看来,不会是泰诺莎以外的人。[/align][align=left] “你越是如此说,我觉越是会好奇,你瞧,我一直都不是什么精明的人,所以你要是不给我说清楚内在的理由,我可得备受折磨啦。”[/align][align=left] “从结果上看,不是挺好吗?你瞧,我全身安好,没有缺少胳膊或腿,舌头也还能卷起来。要是我去了以西,嘿,你会知道的,那儿的死腐症,指不准我已经烂在某个城墙下面了。”[/align][align=left] “这么说也没错……可是,腹地现在仍然有流言,那只无名的……”[/align][align=left] “要是我这么害怕跟龙有任何关联的传闻,启米特,我就得吓死在去北方的马车里了。你应该不会不明白,过去已是过去。”赖斯淡笑着说,打消了对方继续追问的念头。[/align][align=left] 赖斯丝毫不惧怕那份传言,这话他自己都不会信。可饥饿彷徨间,他到底还是跟着朦胧的火光前进,以致他忽视,往昔曾给他留下过何其的恐怖——而今腹地仍有一只骇人恶兽,在祸害一方后下落不明。虽已过去多年,人们未见其踪,亦有流言传闻,它躲在暗处养精蓄锐,等待下一次焚烧城堡的机会。[/align][align=left] “若你这么认为的话。”[/align][align=left] 赖斯将笛子收起来,抿了下嘴唇,探问出刚开始起便疑惑的问题,“你为何来到裴迪耶纳?”[/align][align=left] “啊,嗯……”启米特支吾了几声,像是没想到为何会问这个问题,眼珠子转了好几转,才想到回答,“你瞧,我是个传教士,本职就是该在有神明的地方出入,这里又是圣城……”[/align][align=left] “是吗?”赖斯疑惑了一下,不过没有追问,也不打算再追问。他隐约记得这位传教士,并不算多么虔敬之人。[/align][align=left] “我嘛,就和以往一样,没有目的地漂泊,走到哪儿就住到哪儿,直到能有地方肯收留我——一个外乡人,长期居住,工作、吃饭和睡眠。”赖斯说,“这地方不错。”[/align][align=left] “我看见你了,比过往精神许多,不像以前,那是确实饥饿的人的样子。是什么,你找到了怎样的生活?在异乡里受人爱戴?”启米特像是来了兴致,消沉的眼珠睁大些许,兴奋地问赖斯。[/align][align=left]赖斯挑了挑眉:“我忘掉了很多事情,启米特,可我还记得,我曾在酒馆里和你说过。”[/align][align=left] “你是个善于谈吐的人,你说过很多……”[/align][align=left] “你不会忘掉我的名字,那就更不会忘掉那句,旅者不会给旁客看自己马的牙齿。我应该没记错,你赞同我的观点。所以,不用问我处境如何,也不用问我去过什么地方。”[/align][align=left] “啊……是这样,你的心情看上去不太好,我应该忘掉这个问题。”[/align][align=left] “怎么会呢,我的伙伴启米特,看到你,我很喜悦。”赖斯越过传教士的肩头,看着热气在暗沉的屋顶拧作一团,刺眼太阳扎得他身躯发痛,“我得说,这里或许并不适合谈,太阳炙烤着我们,来吧,到树荫中。”[/align][align=left] 传教士抖抖肩膀上掉落的尘埃,同意赖斯的看法。他们走到树荫下,躲避着无情烈日毫无分差的火浪,这样为数不多的矮树在城中亦少见,信徒们唯恐绿叶遮掩了上主的恩泽与启悟,将树丛竭尽所能地减少。[/align][align=left] “南部的温暖和北方差别很大,不知你会不会爱上它。”赖斯说,来自达布塔尔的启米特闻言拉了下自己的袖口。[/align][align=left] “喔,太阳给予我们的仁慈远比他能带走的多,就和仁慈的主一样。”他揉揉自己的鼻子,“不过要我实话说,那还是故乡的太阳更加温和,不像腹地的烈日,不论何时,哎哟,都让我的眼睛生疼。”[/align][align=left] “至少它不会冻死百花和果树,南方因此丰收兴盛——不过,我还是没法喜欢上它。”[/align][align=left] “正是,完全如你所言,就算是在从不经历严寒的南方,人们也崇敬太阳,感恩它赋予的光芒和热。毕竟,南方有如此多家族,比北方更大的大家族,坎雷、格尔森、疆德,尤其是坎雷……”[/align][align=left] “听上去你了解不少。”赖斯再次挑挑眉毛说,“能和我说说坎雷的事?”[/align][align=left] “坎雷?哦正好,我可以说坎雷。”启米特清清嗓子,用他惯常的布道者口吻开始生涩地讲述。[/align][align=left] 赖斯了解到坎雷家是腹地的一个古老家族,其历史可以追溯至千年之前的黑暗时代,巨人横行于太阳下的蛮野大地之时,他们就已因骁勇善战而获得地位。那时他们还不冠予坎雷的姓氏——在数百年的时间里,他们逐渐和部族合为一体,凭借血液中流淌的高傲和勇猛,地位日渐突出。在血脉中出了“毒夫人”坎雷、与“战斧”坎雷等杰出人士后,坎雷已成为显赫世家。近百年的时间里,在抵御来自维勒亚原野的掠夺者一事上,坎雷因剿灭一支格拉氏族的入侵者而声名远扬,逐步抬升至领主地位,甚至超出了南部腹地国王的威望。坎雷家治理着林地,裴迪耶纳作为圣城,虽不由他们掌控,但仍施加着不小威望。[/align][align=left] “古老的大家族,农夫和酒鬼口中想必有不少关于他们的流言。”赖斯不由得心生钦佩,不是对那位暴躁的贵族,而是他仰慕的人。[/align][align=left] “不少,如你所愿,不少。他们鲜少举办较大的酒宴,却总是召开、或是参加比武;吟游诗人不满地说,他们就像原野上的野蛮人——粗鲁没品,说话大声,吃饭时能把盘子敲得和钟一样叮当响,每个夜晚他们房间里,女人的声音就像在打猎……”[/align][align=left] “吟游诗人始终爱对给他们抛花和酒献赞美,这我知道,所以我也能预料到,他们如何讨厌对诗人抠门的家族。我猜,有些性子正直的坎雷人,因此更加讨厌吟游诗人们了吧。”[/align][align=left] “正是如此,你看见远处那座塔了吗?挨着红色小教堂,两个矮丘之间,墙上落满枯叶的那个……对,就是它。坎雷家巡游此地,就会在那里歇息,这听上去很怪异,不是吗?贵族出游竟然不会住在修道院……实际上,那里原本也是一所修道院,捐赠它的人是坎雷,我忘了究竟是哪位坎雷。现在有一个坎雷,不喜欢任他人肆意出入那里,所以改为了仅服侍他们家族的塔楼,他叫‘病狮’坎雷……他毫不客气地拒绝了所有诗人,并宣称他们在整个裴都都不受欢迎。”[/align][align=left] “哦,你一定是记错了,病狮听上去不像是个尊贵人的称呼。”[/align][align=left] “这反倒没有,我知道那位坎雷,人们说他的老母在生他的时候跌了一跤,因此挤出了一个又瘦又病的儿子,他腿脚不利索,根本不健壮,所以人们把凯德·坎雷叫做病狮。”[/align][align=left] “这可真是罕见的贵族,你能向我讲讲这位凯德·坎雷吗?”赖斯顺着话题问。[/align][align=left] “我也只是听说的更多。”[/align][align=left] “即便是传言,也是事实的一部分,更何况,我还连腹地的传言都没听过几句。”[/align][align=left] 传教士犹豫些许,便开始说:“凯德据说是个让下人都很厌烦的主,他的佣人,私下流传着诸多有关他的恶语,这些我都是道听途说。我还听人说,他对待下仆,甚至就连对待其他贵族,都和对待红林的野人态度差不多……他不仅严苛,还很吝啬,对下仆毫不宽容,总是高声呵斥,只要是他能做主的花销,绝不会超过一个金币——我还听说,他的下仆认为,住在马棚里也好过他的监牢。但早些时候,他并没有那么咄咄逼人。”[/align][align=left] “过去?”[/align][align=left] “你知道我说的,他出生时就体弱多病,他走起来本就慢,说话颤抖不止,比自己的几个兄弟要虚弱太多,在家里他本就不是惹眼的存在,倒像是奄奄一息的病患。他保持这幅样子很多年,身体越发虚弱寒冷,修士说,温暖的腹地都不能给他驱散病魔。”启米特边说边摇晃着手臂,拖曳长袖卷得呼啦作响,他出了许多热气,蒸腾化散,“就在大家都以为他要死掉的时候,是好些年前,那时他应该正值青年,是谈论婚嫁的年纪,可病怏怏的他看上去就要死了,呼出一口气或许就没法再吸进一口,人们都觉得他快死了。可这时候,发生了些变化。”[/align][align=left] 赖斯发觉,自己开始对漫长的铺垫有些失去耐心,但他还是扬扬眉毛,继续等待故事进展:“到这时候,就该是怪奇的说谈上场了。”[/align][align=left] “我不用说,你也可以预见。”[/align][align=left] “常人难以解释的故事,总会有超凡的神怪加入,这是传言里最传统的一步。”赖斯耸耸肩。[/align][align=left] “正是,就如你所言,人们在我能听闻的地方,流说着传闻。说坎雷家的末子,在多年前即将病死的时候,在裴迪耶纳的城外,他迷路于树林的深处。他和家人走散,整整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他虚弱的身躯看上去真的要死了,即使惊恐没害死他,饿狼也没有找到他,他自己也快死了。就在那时,他无意间走进一个山洞中,在原本空无一物的山洞里,呃……他看见了一头沉睡中的幼龙。”[/align][align=left] 赖斯下意识地嗤声,随后他一抹嘴角:“抱歉。”[/align][align=left] “听上去的确很不可思议,我的意思,你知道,虽说这几年来,那五只被人们称为‘灾殃’的龙横行大陆,其中长有宽翼的火霾更是——”启米特止住了话题,还算识趣,赖斯心里想,教士伸出手掌表示抱歉,接着说,“可任它们被勇士屠杀也好,还是再次消失不见也好,龙在大陆都消失多少年了,即便是我的祖父也未曾见过巨龙振翅的岁月——祖父的祖父也没有,它们又怎么可能留下幼龙呢。可你瞧,这数年来,那五只会飞的祸害,假如……”[/align][align=left] “它们也有可能偶然遇见,并且留下后裔,对吧?”赖斯摆摆手,“也有可能,其中一只被误认为只是一头幼龙,没人擅自裁定龙多大能被称为幼龙,因为没有人知道,龙要花多长时间长成。”[/align][align=left] “你这么认为就太好了,毕竟,那五只龙,实际上也可以说,是突然就出现。也许那位坎雷大人,当年看见的恰巧就是其中一只。它或许在沉睡,也有可能,对送上门来的食物不感兴趣……这怎么可能呢?总之,那之后逃窜的坎雷,丢下了所有他携带的财物,甚至是家族的徽记,偶然地跑入了裴迪耶纳……虽然他饱受惊吓,却在之后大睡三日,重新醒来时便充满了精神,瘦弱的身躯仍然没变,可不再被疾病折磨得快死。尽管那位青年后来说,是龙储存的药草治疗了他,没人听这话,坎雷的修士,检查了他的身体后说,是因为龙的体内的炙热烈火,为他驱散了疾病,比任何人为的药物都要有效。他挣脱了死亡的阴霾,还重获了健康并存活至今。”[/align][align=left] “盲目崇拜巨龙并不是古人的习惯,不是吗?”赖斯的思绪不禁往远处飘去,他心不在焉地望着远处阁楼的方向,“即便是荒谬的故事,信的人也很多,这都快是我沿途见到的第一百个龙的传言了。”不过,他无从说服自己,这只是醉酒者的吹嘘。[/align][align=left] “我只说出我听见的。无论怎么说,凯德·坎雷在那之后就……不算太强壮地活下来了,并且性格大变。现在的他才算对得上人们叫他‘病狮’了,尽管他很瘦弱,但他脾气异常暴躁,说话声音很大,就像其他坎雷一样……他的严苛和狂躁的脾气,总算让人记住了这个坎雷,他没有任何武力,全凭身家和地位显赫,所以外来客多数都不会喜欢他。同时人们还传闻,他喜欢上了一个远方的异教贵族,并且一直在试图追求那位年轻貌美的女性,这使得他更加吝啬,因为他要积攒财富……当然也更暴躁,因为他始终追求不到。”[/align][align=left] 赖斯私心里琢磨,这位传教士平时有着怎样的习惯,才能打听来这么多消息。他说:“闲言蜚语太多,我甚至没法听出里面有多少真假。”[/align][align=left] “也许都是真的,谁知道呢?你们这些比较聪明的人,或许能分辨。”启米特揉揉鼻子,随之话锋一转,“你为何问我坎雷?”[/align][align=left] “他是个大家族,不是吗?我总不会在别人的田里走动,却不知踏坏了谁家的菜苗。”[/align][align=left] “啊,我也不是这意思……可你需要知道,你问了我问题,而我,就在刚才满足它。我则对你会单独问起坎雷家,很感兴趣。”启米特笑着,“现在,作为回报,我想你也能说说你的境遇。”[/align][align=left]赖斯短暂地哑口无言。[/align][align=left] “哦没关系,就当是个人情,我想还是可以留到以后的,如果你不愿意,到以后我们再换个方式说。”启米特随即讪笑着说,“你是没能找到能问询的人,才不得已找我谈,没错?”[/align][align=left] 要说赖斯有什么地方不喜欢这人,大概就这点。[/align][align=left] “就像我还差你一份梅子。”他耸耸肩,不可置否地说。[/align][align=left] “提早摘下藤上的葡萄只会更酸,我知道的,你喜欢保有秘密。”启米特抖抖眉毛,他憔悴消瘦的脸上显露一丝狡黠的笑,“喔我应该离开了,为了生计有很多事必须去忙……很高兴见到你,你住在这边?东南城区的角落?”[/align][align=left] “驻息日我都会来到这里,嗯,假如我可以自由挪动脚步。想找到我的话,不妨在夜晚的米蒂酒馆碰碰运气。”[/align][align=left] “好极了,我相信有很多的话可以与你分享。”[/align][align=left] “愿太阳指引你。”赖斯半带嘲弄地说了句,传教士便笑着离开,他一头钻入阳光亮绿的帷幕中,顶着落雨似的灰尘走远。[/align][align=left] 赖斯眯着眼目送他离开,这位与众不同的传教士,不能算善类,赖斯向来很清楚,早在初次会面时就明白,那时候启米特挽起袖口,索求指路后的一杯酒。赖斯仍不会排斥这位传教士,至少,他会明着告诉别人,想要帮助是有条件的——有账明算,这反倒挺宝贵。[/align] 更何况,想要在这座城里久居,他还很需要这些人的帮助。赖斯把笛口用织布包起来,重新扎回布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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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钟声鸣响,他从瞌睡中醒来,窗外黄昏光线昏暗,自己不知何时趴在桌上睡着,他记得整个下午,他都紧盯着桌后的少女。泰诺莎仍坐在桌后,起身后便一直在书写信纸,早上的钟声对她来说已经是过往云烟,现在她仍安静如往常。赖斯可紧张极了,他看见了一只野兽露出獠牙,便随时都在担心,野兽会不会拿他充饥。 她书写的信纸已积为小丘,分叠成两块。一块整齐地卷起,说不准会被寄往何方;另一块粗暴地揉为一团,显然是没能使她满意的一些。他坐了许久,终于决定起身,过去收拾走被遗弃的纸张。偶然瞥见她正书写的笔,画出诸多黑色的复杂图案,线条流畅利落,他不禁多瞧了两眼。 “缠绕于树干的蛇……”赖斯对图案低声碎念,他转身将废纸放在一旁,在记忆里搜寻这个似曾相识的图案,他记得曾认识过这图案,“巨蛇和巨树……底里尔斯……即将到来的灾祸。” 他反复回想这个符号的含义,他有印象这话从别人口中听闻,待他回身来时,就看见泰诺莎紧盯着他。她停下笔,带有疑惑地问:“你见过此纹章?” 赖斯没直接回答,他警惕地问:“怎么?” “回答我的问题。” “啊,见过。”他点头。 “你在何处见到过?”泰诺莎追问。 “北方的一个酒馆,准确点说,在沃兹耶纳的酒馆里。”他手指托腮思考,寻找着记忆;他想起那时的光景了,“我记得,有人和我说过。” 她眉头轻皱,数日来首次注视着赖斯,好似终于来了兴致,她用手推开桌上堆积的书本,翻出一张已写满字迹的羊皮纸:“坐下来,赖斯,你有话要回答我。” “我若不说,会变成焦炭吗?” “那不是你想要的结果,也不是我想要的。我只需要问题的回答。” “我能知道这个符号有多特别吗?” “它是古凯顿语。” 赖斯略有些惊讶,他不知该惊讶于,有人还在使用已经覆灭已久的文明语言,或者惊讶于,他认得其中之一。 “有一个人对我讲述过这个符号。”赖斯想起那个怪异的人来,披着红斗篷遮掩住脸的男人看不清长相,当时的他笑声尖锐诡异,就着涩口的苦酒,向醉酒的赖斯说了很多——而赖斯也想起来,正是那人的建议,使得他最后前往了裴迪耶纳。 “他有向你说过什么?”泰诺莎右手食指频繁点在木桌上敲出声响,左臂弯曲在纸上飞跃记录着。 “那时我刚到沃兹耶纳,刚逾越冬季没多久,夜晚还比较冷,所以我……” “只答我问的部分。”泰诺莎打断他。 “……他给我杯酒,说这是当地人用小麦,浆果,还有一些‘独特秘方’酿造的。”赖斯跳过了想要长谈的前缀,“说完他就大笑起来,他的笑声可真——太像某种乌鸦的叫声了。他说,‘聪明勤劳的沃兹人!古代的王都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东西,能酿出这么难喝的东西!我发誓这泡沫用了龙的尿!’” “他瘦到能看见骨头。”泰诺莎带着些许火热说话,赖斯能看见她嘴角空气微微颤动。 “他披着一个斗篷,我没看见,但他露出下巴,是很瘦的一个人。我以为他跟其它穷人一样,就没在意。”赖斯说,他稍停后没等来泰诺莎的回话,所以接着说,“我说,‘那可不好说,我喝过比这更糟糕的东西。’于是他笑得更大声了,他说,‘是,是啊,你看上去可就像极了,你注定是要去野地纳、喝白泉水的人,那可比这东西要难喝得多。’我听不懂他的意思,但还是接过他的酒,那时候我又冷又饿,所以对什么好意都不拒绝。” 说到这里的时候,泰诺莎的长发轻轻飘舞起,此刻城中并无风声经过,就连阁楼里,也没有一片藤上片叶因风而晃。她手里的笔发出些许清脆声响,双瞳中燃起冰冷的火。 “你喝下了。” “比他描述的还要难喝,到口的时候我就尝到了腐烂的味道;当时我想喷出来,可他按住了我的鼻子,告诉我咽下去,那就像拿着把刀抵在我喉咙上说……”赖斯吐出舌头回想那股恶心的味道,“我都说不准那里面到底混了什么,喝下去以后就像有把火在胃里翻腾,先是胃,然后是骨头,然后全身……那会儿就像,好像我快死了,被活生生地放在引燃的火刑架上。后来我缓慢恢复了神志,哦天,我还真得以为他给我下了毒,可是我最后还活着,他也仍坐在旁边微笑。” 赖斯回忆起那时,折腾不知多长时间,痛苦甚至给他带来幻觉,最后他好不容易脱离垂死的折磨,还吐了一地。泰诺莎的眼神更加冷漠,叫人无法看出她正在略有所思什么。 “我问他的名字,他说,‘你是个远渡异乡的人,你一路是靠问人的名字消遣时间的吗?沿途这么多农夫、朝圣客、僧侣还有商人,你会停下来挨个问他们的名姓?’”赖斯回忆着当时的情景,那晚的记忆他似乎相当清晰地记得,“我回答他,‘哦,他们可不会有闲心给我一杯酒,我能问下……’” 泰诺莎再次抬起右手的食指示意他停下;“他会和你说很多,但我并不对你们谈的其他内容感兴趣。” “那你想听的会是哪部分?” “他不合时宜的发言,让你不知道他在对谁说话的时候。”泰诺莎说,“你记得那些话,记得很清楚。” 赖斯抵着太阳穴索思,慢慢想起那人确实留给他些许特别的话语。 “‘你会是个近火的生灵,看看你在壁炉前的样子就知道。追求火光的日子很美好,你不会顾忌它的后果,不是?太好了,是的,这正是你延续火烛的做法,即便它为你带来祸殃,你也是离开它就活不下去了。’”赖斯想起这句,这话他并不是很愿意提起。 泰诺莎在仔细听。 “‘出酒馆后,看着火把的方向前进吧,这边可四周都是黑森林,熊和狼或许嫌你肉少,但它们不会挑食。你会去往一个明亮的水潭,到那时,别忘了朝银色月亮的方向前去——你会看见,是的,你会跟着更多的火把走。’”赖斯接着说,“我当时没在意他这话,可结果看来,我按着他的意思去做,所以到了这座城市里。” 泰诺莎的眼角表露出烦闷。 “他接着和我谈到了这个符号,他告诉我其含义……还有就是……‘愿普惠明光盈满你的灵魂。’他说这话时,声音变得正常许多,这反而怪异得很。”赖斯说。 泰诺莎的笔停下,伴随一声轻响,她将笔折断半截,尔后仍往一边。她呼出一股热流,热流随清香卷入夏日晚霞中。 “就这些了,其余的话,我想你应该……不感兴趣。”赖斯一抹自己头顶干燥的毛发,等待泰诺莎的反应。 泰诺莎闭着眼靠在椅背,她安静的呼吸好似睡着。赖斯唯独见她洁白衣襟下的胸脯微微起伏,和晨间的暴躁不一,安静的她如教堂里的雕像。小小的身躯和阁楼一样全是秘密,他开始好奇在这身衣裳下遮掩着的,是和常人一样的肉身,还是异境的造物。 “我饿了。”许久后泰诺莎睁开眼,说了一句。 “啊?”赖斯得到了完全预料之外的话,他本在等泰诺莎告诉他更多。 “热果奶和无花果杏仁派。”她望着赖斯下命令。 “嗯,噢……”赖斯悻悻起身出门。 她似乎有什么不想和赖斯说,赖斯觉得,她的关注必然不会是一时兴起。 两天后的下午,商旅的往来减少,城中盛夏的气息逐日淡去,马蹄踏在泥地上的声音,僧侣颂唱经书的声音,和铁器敲打的声音,绕开了静谧的城邦。泰诺莎端坐在椅子上,合上书,闭眼沉思着远方传来的声音。赖斯则伏在角落的桌子上,酸疼的手不停地翻抄着裂开的书页内容。早上的他带着些许困倦,在漫不经心地打开书本时,撕开了其中一页,古旧的纸张发出清脆的一响,那页纸被撕裂大半。他抬头看看泰诺莎,后者也注视着他,平淡的脸没有怒容,没有一丝怒意,反倒如平常那般满不在意。她抬起食指指向桌角的纸和笔,赖斯立刻会意地开始了抄录。 “从头到尾你是抄不完的。”一个上午的时间过去,赖斯仅将一页的内容翻录,密密麻麻的字,每页的内容都相当的充实,一字一字下来,赖斯深切感受到,阅读时根本不察觉的量如此之大。那时泰诺莎才在午饭过后,懒洋洋地这样说了一句。赖斯无奈,翻到了撕开的一页,他会错了泰诺莎的意思,花费了一上午时间,笔墨和珍贵的纸,仅抄录了一页书卷,字体远不及原稿优美。 那时候阁楼的门被推开,赖斯抬起头,一位衣冠楚楚的男青年执着杖子站在那儿,他正在狐疑有谁会前往这个阁楼,那名身份显赫的男子便大声说:“他是什么人?”赖斯明白这句话指向着他,他不清楚来人的身份,而那人对他怒目圆瞪。正当他准备回答时,泰诺莎提前开口。“佣人。”她对这位年轻的贵族说,“我需要帮我带来食物,还有清理这个洞穴的人。” “你要他做你的佣人?这个路边的肮脏流浪汉!”青年闻言,震惊而暴躁,“却拒绝了我以往给你的佣人或是奴隶!”他大步走进阁楼内,身形消瘦的他气势汹汹。 他身后跟着同他一块出行的随从,没有披戴盔甲,但可见腰带上剑柄。他们想随他一同进入,被他大声喝止:“在得到允许前不得进来!”赖斯看他像个粗鲁的人,他的言行倨傲,身着华贵,毫不掩饰自己显赫地位,他是个家业殷实的贵族,甚至可能是领主。 他自称凯德·坎雷,一个当地的封爵。他呼着粗气,本苍白的脸已显涨红。“莱汀大人,我不会明白发生过什么。但我不会允许这样的人,这样的流浪汉,出现在这个神圣的地方。这人的服装穿得和戏子一样,他用花言巧语迷惑了你,让你没能意识到他是多么肮脏贪婪的存在。现在,只要等你一句话,我便会把他清理出去。”青年的杖指向赖斯,并恶语相向,“而你,不管你从哪里来,都必须从这里滚出去——我要叫人把你带去郡主那儿,因为你的愚蠢罪行。” “这位先生,我想,我需要解释,如你所见我是个没有出身的异乡人,我漂泊至此地时,几乎要因饥寒交迫而死去。而我被莱汀小姐所救,她将我留作佣人差使,莱汀小姐定有自己的理由。对此我心怀感激,没有任何见不得光的行为。”赖斯试着辩解。 “你住口。没人许你擅自说话,也没人想听你满口谎言。”凯德在赖斯说话的间歇打断他,随后转对泰诺莎说,“容我向你详细解释这一切,让我将近来镇中的变化说出,以便使你能许我将他绑走。” 他停下来咳嗽,咳嗽声震穿他瘦弱的身躯,他挥舞手里短杖,好几次试图敲响桌面,又在泰诺莎面前停住。“我不知道,或许是这人当时看上去可怜兮兮?让你收留了他。可他连口音都不是腹地的,却穿着裴都的衣服。你从谁那儿骗来的衣裳?”他说,“你可不像个朝圣客,也不可能是商旅的人,看着也——没人在乎,没人在乎你曾做过什么,但你不该在这儿!” “这里不应该有瘟疫和淤泥!”凯德急躁地踱来踱去,“你不管从那儿来的,都会带着病症的苗子四处走,西海岸来的就会有石枯症,河湾来的就被死腐病缠身,沿途还会有多少?羊角癣、坏牙或是流脓?哦对,你是个来自东部的人,我终于看出来了,这骨头和鼻子。那里的人怎么到这里来了?跑这么远,又非为了行商和朝圣——你无非就是个流浪的乞丐,或者被流放的罪人。”凯德终于抓住了想说的把柄,他的语气变得更加高昂。 赖斯暗自倒吸口气。 “要说什么和地牢的墙壁说。”凯德立马转身张口叫人。 “你在质疑我?”泰诺莎不急不慢地把书合上,问了一句,凯德应声停下,他疑惑地望着泰诺莎。“我的决定不由得你干涉。”她说。 凯德变得尴尬:“哦不,不,莱汀大人,我并非——” “直至全噤日过去,你都不必再带东西来。书和钱币都很充足,浴场也有人帮我更换。”泰诺莎用手指指门,“现在出去。” “可我告诉你了!他是一个流浪汉,身上还留有跳蚤,甚至,马棚里的蛆虫!”他急切地说,似乎是弄不明白,为何被撵出去的是他,“他难道会比我交付给你的仆人好在哪里吗?” “我不需要有人在午后卖弄噪音。”她说。 凯德仍想申辩,但他知道说不出什么了。他看看泰诺莎,瞪眼赖斯,又看看门外的仆从,又看看泰诺莎。喘气好一会儿后说:“何时你需要我的帮助,我都会乐意效劳,美丽而聪慧的女士。”忍住满腹的怨气,他鞠躬后便转身离开。 “为你致歉,尊敬的坎雷老爷。”赖斯忍住笑意为他送行,在泰诺莎开口前,他紧张地不能呼吸,甚至考虑到最糟的手段,现在却是他留在了殿堂。对方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将一个袋子扔在了门边,便愤然离开阁楼。赖斯看见打开的袋里装满了银币和金币,才算知道那日墙角的钱币是谁所有。如果让他得知赖斯的干净衣裳,是用他的钱币换来,那他不知又会怎样火气。 再回头看看泰诺莎,她又拿出了笔和墨书写信纸,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过了一段时间后,赖斯才埋头抄完那一页长篇累牍的文字,望着歪曲的字,喃喃自语说了句:“他是个随处可见的贵族。” “坎雷是当地大户,封地比他的郡主多。当初抵御西域佐拜人,使得他们更多被城邦信任。他们仆从和牛羊一样多,金子多过红林的树木,若要举旗作战,他们的兵队会胜过野境密林。他会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再过两年,他或许就会进皇宫里。”泰诺莎突然接过话头。 “啊?我说的是这本书里的白衣翁,不是下午的那位大人。”赖斯说,他没料到自己的自言自语被泰诺莎搭腔。他抬头便看到泰诺莎的脸,皱起了眉头,流露出不悦,于是他慌忙改口,“凯德,坎雷先生很消瘦,看上去很缺乏精神,也是贵族们都有的那种样子。” “他无法上战场,所以没能和自家兄弟一道封骑士。” “册封骑士对他们而言是一份荣誉?”赖斯放下笔问。 “封地比荣誉更能诱使他们效忠。”泰诺莎说,“尤其在国王已完全不能俘获忠诚时。” “我不明白,这里的国王甚至不能号召自己的封臣?” “早在数十年前,维勒亚原野的游牧民入侵腹地,频繁进攻边境聚落,农夫和教士共同寻求着庇护,而贫穷的国王无能为力,甚至出不起买战马的钱。抵挡入侵者的使命,全部由各地领主代劳。他们挡住了,而且做得很好。”泰诺莎悠悠讲述,“尽管古老的习俗要求他们仍侍奉国王,但没人再愿意相信一个病怏怏的国度,和它随时面临威胁的国王。” “听上去南部腹地这里的王冠,被人打烂了,分散给好多人。” “被打烂的还有土地。国王将土地分给自己的下臣,下臣再将它们切分给自己的下臣,还有他们的子嗣。”泰诺莎叹口气,“他们孜孜不倦地重复,直到因土地的划分引来兄弟纷争,再重新交到新的国王手里。” “所以那位凯德老爷,哦,我能想出他的难处了。”土地有多大也意味着权力有多大,赖斯琢磨着,随后他总算想到了什么,“他为什么会到这里来?” 凯德的到来打消了赖斯的部分疑惑,泰诺莎·莱汀并非与世隔绝的隐居;也增添了更多疑惑,与贵族结交的人,为何会独自居住阁楼。 “他每个驻息日都会过来。” “找你是为了……”赖斯忍不住多问。 “不知道。”泰诺莎说,“他每次自己过来,清扫阁楼,然后留下钱币。” 赖斯无法想象那位气势凌人、脾性暴躁的人,会屈身来这个阁楼里做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情。他对这两人间的关系产生了疑惑,他问:“他会这么做?” 泰诺莎取出了柜子里的盒子,从中掏出几块干茶叶,放在嘴里慢慢咀嚼——咀嚼来自东方的茶叶是她的习惯,每个午后她都这样做,那些干枯的茶叶在她口里散发出清香,迷蒙在阁楼的空气中,雕进了木板与泥石中。 随后她回答:“已持续数年。” “喔,莱汀小姐,这得许我弄清。”赖斯变得更加疑惑重重了,他脱口而出一个疑问,“您对于他而言地位不低。” “我和他没关系,他自愿如此。”泰诺莎丝毫不在意地提到,“我没有所谓家产和声望,他知道我什么都不会回馈,而我告知他,我并不接受任何无用的好意。” “他想追求您呢。”他深吸口气感叹道,“不管你如何对他冷淡,他都对你完全倾心——没有什么能比这更明显的了,他是个陷入爱情泥沼的男人。”赖斯在泰诺莎面前毫不顾忌措辞地说出来,“他这样做了多长时间了?” “我获得这阁楼时,只有不到一层书架堆满了书。”泰诺莎侧扬起脸咀嚼些许时间的味道,“八年前的事情。那时他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少年。” “八年了!”赖斯惊叹道,“他相信着早晚能将你攻下呢,像个不停拿着长枪突刺的骑士,他看上去根本不像这样的坚韧——而你没有给他任何的回应。” “我说不。” “那么他怕是决定死了心要跟随你的身影了,甚至会这样一直下去,得不到而仍满足。”赖斯突然对这个可怜的贵族男人横生赞许,甚至想象那身瘦弱的躯体穿戴上盔甲,是副怎样滑稽的场面。 “我说不,没兴趣。” “这样一来,我反倒能理解他了。他对我有偏见,不只是偏见,还有许多恶毒。”赖斯摇摇头无奈地笑道,他这下完全能想象,凯德在见到他以后有了怎样的嫉妒,眼红的坎雷火冒三丈,巴不得当下把他撕碎,“爱意会让最聪明的人盲目,我也许看见了。着实可怕,哪怕是爱上非人的……”他戛然而止,闭上嘴为自己的疏忽懊恼不已。 赖斯谨慎地等待,他瞥了一眼,泰诺莎安然不动。“你没说错。”泰诺莎将茶叶吞入喉口,她的喉腔里飘满茶叶的清香味,悠然地告诉赖斯,自己毫无介意,“随后呢?” “哦莱汀大人,我实在是很想知道,为何你会想到让我来做你的佣人?”赖斯实在难以习惯,他深感反胃地把话题转移开,“就如坎雷所言,你能找更好的佣人,不论是出身还是侍奉都能比我更好。而你选择让我这个流亡的人,有可能是犯人或骗子来这里……” “吃人是发臭的豺狼的恶习。”她缀红的深眸低垂望向赖斯,平淡发问,“你从何处看我像一只豺狼?” 赖斯怔住一会儿,张口而无言,只得在那双深沉的眼注视下,深吸口气说:“我仍不知你为何会将我留下,这叫我感到不安。” 泰诺莎托腮想了会儿,她似乎已经忘记了这么做的理由,随后她将笔搁在桌上,对着赖斯说:“我想要找人和我谈故事,远至东方的故事。” 赖斯对这个回答感到荒谬,他纳闷了一阵子。“可你没有叫我谈这些。” “我没考虑,物品能使用之前的储藏是合理的。”泰诺莎回答,坦诚的话语没有一丝藏匿的意思,赖斯不得不相信她所言不虚,这更令他哭笑不得,感到莫大的作弄气息。 泰诺莎对他说:“我已经饿了。”埋头继续看起书,赖斯这才留意到晚饭的时间已经到,他的肚子也变得饥肠辘辘。泰诺莎已无意继续谈论,赖斯便收拾桌面去往酒馆。那时他留意到,自己的反感在之后才慢慢变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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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 最初的三天时间很容易便过去,赖斯开始渐渐习惯此处的生活,也逐步摸清这位阁楼主人性情。他睡在阁楼环状楼梯下,他自己搭了个用床单和麻布编织的床——这比起他流浪旅途中每晚所休息的,带虫和针毡的地方好太多。每日群鹫的呼唤声自远方响起,穿过阁楼的窗户时亦唤醒他,他把思绪从恒古的回响里找回,起身扫除堆积的灰尘。随着泰诺莎叫到,他去拿取需要的书,笔或油墨,并穿越集市、从远处为她带来饭菜。[/align][align=left] 在第二天他清理书柜的时候,密密麻麻的书架里的书多到超乎想象。他试图擦拭凌乱的柜子,轻易地将整个柜子的书一同碰倒,书就同被吹起的沙粒,轻易地散落一地,墨香味扑腾入空气里。他愕然望向泰诺莎,泰诺莎那时一眼都没看他,只说了一句:“小声。”他花去一个下午,将书从灰尘里翻出,堆好放回累满灰尘的柜子,顺序和放置想必是乱了。[/align][align=left] 他的工作不像是奴隶,倒有些近似工坊的学徒,只是这座工坊的匠人不需要任何帮助,匠人也从不教授任何神秘的学识。百无聊赖从中诞生,他几次想取来长笛吹奏,但每在他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泰诺莎冷淡的威慑眼神便随即打消他的这个想法。他曾想去城中的更多地方走走,而泰诺莎需要的是随时能叫来他。他没有休息的时候——他没什么埋怨。而除去自己第一日挑选的书以外,他不能去翻看其它的书籍。“别去动。”泰诺莎这样说,“直到你看完《穆迪梅尔》,能看其它书之前,别去动。”他坐在地板上翻看着那本书,那本厚实的书里的文字是手写下的,优美的字迹留存其间,有的还掉了色。看上去很近似修士的手抄本,紧密的字句使得内容变得繁密复杂,看完一页很费功夫。他不能说这本书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一本家族纪传的书,内容缺乏令人着迷的色彩,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动人心魄的情感杂糅,甚至可以说有些枯燥乏味。他却在耐着性子阅读后,无法产生疲倦感。写者的巧妙笔法使文字变幻多样,把一切事实都化作神秘讲述。[/align][align=left] 午后的阳光充斥在阁楼内,安静而充满生机,赖斯意外发现,原本在路上见到的令人憎恶的阳光,此刻也并非如此令人嫌恶。柱状的阁楼静卧于城市的一角,它的外形让赖斯想起北方的藏书塔。它别致却毫不抢眼,就和坐在大堂中间的泰诺莎一样,安静无争,从未醒目却叫人别不开眼。盛夏的暑气被阻拦在木扉外,春藤爬上外墙,从敞开的窗户中钻进一些马脚,被满屋书香所吸引,渴望卧入室内。阁楼内摆下宽阔的圆桌,能环坐十二余人。阁楼乳白石壁内木梁包裹,书架紧紧贴附于白壁内侧,环至最高处的地方堆满叫不上名字的书,赖斯无法想象书的数量与它们的由来,他甚至想就算国王的宝库也不过如此。木梯环摇而上,阳光便懒散地躺在梯上,阁楼从外看不过两三层,在里面仰望却让人产生很高的幻觉。[/align][align=left] 泰诺莎住在阁楼上的隔间里,每个早晨都在教堂的钟声第三次敲响时,开门走下阁楼。她总带着困倦和慵懒的神情,简单吃完早餐后,便掏出羽毛笔和墨水,在羊皮纸或卷纸上书写信件。一直坐到下午,她才写完堆积如羊毛的信件,就拿起桌上的书开始了阅读,驯良的鹰和信鸽降入阁楼,分头衔走它们。直到夜晚,教堂的钟声再度敲响,她才起身走上楼梯上的隔间,熄灭中央悬吊的烛灯,掩门入睡。[/align][align=left] 到了傍晚,他会借着泰诺莎的一个手势,便出门去替她找寻食物,那时他会穿越集市,走过奔流河水上的小桥,仰首看见城中孤山上渗透太阳的橙色明光,灰尘自云层上簌簌坠落。他来到喧嚷的店铺,为泰诺莎选走蘸蜜的无花果、西红花烤制的乳鸽、薄荷酱春羔、浓稠的牛奶,还有蔓越莓与橙子烤的兔胸肉。[/align][align=left] 在他回到阁楼后,泰诺莎突然同他说话,那天她手里的信件过早地写完,赖斯过来将浸墨的笔和油墨端走时,她开口说道:“你在来裴迪耶纳的路上,有没有见到过商旅?”赖斯一愣,他想了会儿,回答说:“我先到了偏南的地方,后来才往北来到这儿,没经过那条商路,所以没见到过。”泰诺莎哼了一声,又问:“你去过以南群峰以后的地方?”[/align][align=left] 赖斯点点头:“就差几步就到昆德荣达,古早的流放地。”他曾随着流浪者的脚步一同去往南方,在翻越数坐高峰以后,他猛然惊觉自己正踏往祸难从生之地,那之后赖斯离散了队伍,独自挨受着饥饿往北方前进。现在想来他的决定未免过于鲁莽,便是会在即将到来的冬天,将自己冻死在寒冷的北地。[/align][align=left] “曾去往达瓦山脉?”泰诺莎问。[/align][align=left] “达瓦?”赖斯嚼了嚼这个半陌生的名字,“您是说残月峰?”[/align][align=left] “达瓦是普林圭人称呼那座山脉的名字。”[/align][align=left] “没有,当然没有去过,怎么可能会去呢。那座山峰古时候被巨人们砸出了一个巨洞,所以看起来像半轮残月,直到现在也相传——”他停顿了一下,“……那些东西还居住在里面。所以您知道的,对旅者而言,那里太危险。”[/align][align=left] 赖斯接着问:“我能问下为何您想问这个吗?”[/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没回答,她又失去了谈话的兴致,埋头翻看又一本积累灰尘的书。任赖斯如何自言自语,她都丝毫没有搭话的念头。对话就如此戛然而止了,他摇摇头,把笔和墨放回灰尘满布的柜子里。[/align][align=left] 她表现出对外界丝毫不关心,不管外面传来怎样的噪音,葬礼的丧葬队也好,骑兵入城时的喧嚷也好,她既不过问也不打听,像没事一样每天盯着自己桌案上的书。她与外界毫无关联,既不会有人登门来拜访,她也不会在什么时候产生出门走走的想法——甚至是节庆将至,她既不会象征地斋戒,也不会为阁楼挂上花束。这令赖斯充满猜疑,他所知的贵族,都会在各个家族间活跃往来,而不会如此与世隔绝。他们喜欢在节日里招募诸多行吟诗人,伴着歌舞举办奢侈的宴席,相互打听婚嫁和风流的传言,也会去观赏骑马者的表演,在富贵者群聚的地方活动。而泰诺莎·莱汀,不过守着自己狭小的地盘,远离权贵之所,安静地每日闭户不出。[/align][align=left] “你能告诉我关于这座城的事情吗?”有一次赖斯试着问泰诺莎,此时的他仍对裴迪耶纳很陌生,这里原本不过是他漂泊路上一个偶经之地。[/align][align=left] “何种事?”她说。[/align][align=left] “我说不准,您瞧……每个节日的庆典,教会的忌讳、税收,骑士们会在哪条街道比武,我这个外乡人有什么地方不能去。”[/align][align=left] “我只知道坟墓的位置。”泰诺莎说。[/align][align=left] “如果我能不踩到它的话,也能更尊重死者一些。”赖斯苦笑。[/align][align=left] “山背后,殿门下。”她说。[/align][align=left] “你是指那座山?”赖斯试着指向门外城中心的位置,那座平顶的矮山俯瞰着整座裴迪耶纳,它宽阔的背脊下有着裴都少见的树荫,远处能眺望见山顶若隐若现的两座神殿,“那座山的名字叫什么?”[/align][align=left] “明火山。”[/align][align=left] “明火山,好,为何他们要把坟墓安在那里?”[/align][align=left] “我不关心。”她说,嚼了一口苹果烤的干饼。[/align][align=left] 她会使用魔法的痕迹被赖斯瞥见,那时她只是为了将一封信焚毁。她刚收到那封信便流出不悦的神色,那块卷起来的,贵族火漆作印的长信令她很不快,她将其夹在两指间,吹出一股烈火,把那封还没拆开的信烧作一堆残渣,灰烬散入风中,就像没存在过一样。赖斯看得目瞪口呆,他早已见惯了突如其来的烈火,但这是他头一次,看到类似于魔法的身影。他的主子对此轻描淡写,抖抖手指间的余尘,便和没发生一样继续埋头看书。赖斯好一阵子回过神来,越发认定那发出烈光的火,不属于任何一类蹩脚的魔法。[/align][align=left] 年轻的女子话语不多,每句话都是不可置疑的确定,又夹带慵懒的气息,这份超出年纪的沉稳就像一名郡主。泰诺莎的银色长发未曾打结,贴近她身躯的一切外物看上去都带有炙热。来自远东手艺的连衣衫遮盖除脸和手掌以外的所有地方,像是久未清洗却一点也不脏。令赖斯惊讶的地方,是她惊人的食量。泰诺莎对烤制的,尤其是带有甜味的食物来者不拒,一餐就能吃去一头羊羔,从未剩余。每天从远处带来的食物,就能当赖斯两日的食物,却不够泰诺莎一顿饭。出乎意料的地方是,那不务劳活的身体,并不瘦弱、亦不臃肿。她和赖斯以往见到过的贵族妇女比较,反而要健康得多,身体的线条流畅。[/align][align=left] 那时候暮色开始沉下,她起身走到楼梯下去洗浴——他到来的时候很好,恰逢一年里为数不多能洗浴的日子,那天下方刚盛满炙热的水池。赖斯预感她对清洁有着份外的需求,在未到沐浴日的时候便开始洗浴。只有这个时候她会郑重地锁上门,也只有这时,赖斯才会感觉她像一般的女性。这个想法转瞬即逝,她洗澡的时候,地板下方就会传来隆隆的沉闷声响,先是干燥的裂响,雾气从屋后的窗口里飘散而出,而后是怪异的低声闷响,那声音听起来就像是有隐隐的地震,又像是有巨大的东西在挪动。[/align][align=left] 赖斯心中隐藏的猜想越发明确,他总是不时侧眼观察这位女性,面容姣好却不怒自威的泰诺莎,在起身后个子仅贴近赖斯下巴。她几乎不会搭理任何事的发生,赖斯鲜少能做什么事引起她的注意,而即使她那身连衣衫再怎么厚实,也无法遮盖住那身玲珑有致的好身材。他不知该如何作答,眼前恩人他报以感激,却令他分外靠向恐惧,他心中对于她秘密的猜测已有了答案——那是个叫人可怕的念头,他十分确信,在清醒时就使他感到噩梦般的反胃。[/align][align=left] 这份猜想后来成了真,他在那次头一回感受到有生以来难见到的恐惧。那天早晨天还没有破晓,赖斯被耳边传来的钟声唤醒。钟声频繁而焦躁,像是刻意要使人清醒,他点燃油灯看了下窗外,借着微弱的月光看见远处钟楼,上方点燃反常的灯火。他还在疑惑,教堂报早的修士是否记混了时间,至少提早了一刻钟敲响晨钟——又或者是他们在瞌睡中失手,把油灯打翻以致点燃了钟楼,这才响出如此急切的钟声。这时他听见沉重的脚步声从阁楼上传来,抬起头就看见泰诺莎。[/align][align=left] 她那时阴沉着脸,脚步沉重而迅速,自楼梯上一步步砸下来,回声几乎掩盖了教堂传来的钟声。借着油灯的烛光,赖斯从那张脸上头一次看见怒气,她盯着远处钟楼,紧绷的双眉和嘴唇传达着无声的愤怒,双眼圆瞪而从中裂出一条明缝。那时赖斯顿感一股恶寒袭来,那张脸仅是轻微一瞥,就像是看见了巨兽的尖牙,嘴角还隐隐吐着火丝。他下意识移开了视线,先天性的直觉,还有某种忘记已久的经验告诉他,不能同她讲话。泰诺莎沉重的步伐冲出阁楼后许久,教堂的声响便逐渐停下,没有再响起。好一段时间过去,泰诺莎才推开阁楼的门,白净的衣服上飘下点点火星,还有飘散的焦痕。平淡的脸色尚还残留有怒意,她径直走上阁楼,摔上房门。那天直到下午,泰诺莎才肯睡醒,从阁楼上下来。赖斯完全无法想象,是什么让她火大叫人害怕的程度。[/align][align=left] 那之后赖斯完全释然了心中的猜测,他反倒放下了不安,如果这是古早的上主给他安排的命运,他并不会感到不公。比起在不定的流浪中夭折,他已十分幸运。他丝毫没有对这份身边的危险而辗转难眠,只会感到恶心,令他反感的恶心。[/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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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 赖斯在那座阁楼里初次见到泰诺莎时,并没有惊叹于她的美丽外貌,他只是问她是否能给他一本书,或者一块烂糠。那是道朗王十六年的仲夏,一个晴朗的日子,流浪者的尸首在原野上腐朽,盛夏的尾声渐渐淡去,滚烫的热气伴着榕木的味道在偌大的城中翻滚。用石砖和骨灰堆砌的城墙,安然伫立在河流上,流民与乞丐尚可在神殿的注视下乘凉。裴迪耶纳的烈日下,薄尘在无数朝圣客的眉宇间盘旋,催人哭诉着凡物的苦衷,他会记得自己来到那扇虚掩的门前,却不再记得为何会在饥肠辘辘时,朦朦胧胧地推开它。那天泰诺莎一如往日那样坐在厅堂中间的书桌上,穿着那身白色的东方手艺连衣衫,她的脸孔冷漠而优美,白色长发无声垂至座下。她用自己漆黑而缀红的眼审视赖斯好一会儿,告诉他这里没有任何能吃的东西。 “任何东西都好,只要是能吃的东西。”赖斯生涩地开口,说着夹带异地口音的语言。他衣服的污渍早已干枯,拖曳长途跋涉后的脏污,他的头发因没有梳理修剪而乱糟糟,他的喉咙里散出朽坏的沙粒,“我不介意即将倒掉的烂菜,哪怕是长出苔藓的米糠也行。” “这里闻起来像有食物味道吗?”她问,她没有再看站在门前的赖斯,埋头看着手里的书,“没有任何能吃的东西。” “那么我就要一本书好了。”赖斯看着阁楼里满满的书架,不由自主地开口。赖斯的声音因饥饿而虚弱,太阳温和地透过窗户的孔隙,折磨他已濒临消散的身躯。他的要求像是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短暂地出了下神。 “书不能吃,也换不来食物。”她说。 “至少能让我在死的时候,不像条狗。”赖斯眼神混浊,她没有回声,肃静地翻过一页书。 “所以请求你,能让我拿走一本书,我愿付出任何代价,尽管我只有几枚铜币。”赖斯说,“而如果不够,我能为你演奏来自东方的歌曲。”赖斯腰间别着一根长期使用而掉了色的长笛,用竹与枫木磨合而制作,他取出来想要展示一番。 “住手,我不喜欢噪音。”她抬手令他停下,“那里面的书你任中翻出一本,那就会是你的书了。”她的手指向楼梯下一角,那里乱糟糟地堆满了许多积尘的书。 她说完便不再关心赖斯,继续端坐在椅子上翻阅厚如石砖的书本。赖斯走过去翻找起来,那些表面蒙尘的书籍乱作一团。擦开每本书皮的薄尘,每本书都没有应有的书名,在书的边侧也没有,唯独能在一角看见用墨水浸上去的字画,那些像花朵的字画相似又不尽相同。咋看之下没有区别,粗略的翻开一看,每本书都以着不同的语言文字所写成。赖斯在简单翻找一番后,拿起了一本褐色封皮的书,转身对那个看上去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少女说:“就这本,怎样?” 她像是没听到一样,缓慢阅览手中书卷,许久后翻开一页,才在那之后瞥了他一眼。“《穆迪梅尔》。”她说。 “这个花纹我曾在东方谷里见到过,啊,一定是在斑驳破旧的风车上……所以我记得,像龙头又像玫瑰的花纹,容易让人误以为是盾斯的家徽,又有很大的区别……肯定没错。” “那本书是你的了,带着它离开。”她看也不看他一眼。 “哦这可不行,这无异于盗贼……” “买下它,”泰诺莎用慵懒而不容置疑的声音说道,“十五格金。” “喔哦,这样昂贵的书我无法买下,小姐……”赖斯拿不出这笔高价,他记得在腹地,一格金意味着什么,一匹精壮的成马,十把精致的利刃,有时或许能引出几条人命。对于这个令人咂舌的高价,赖斯想要讨价还价——但他并不能,他能做到的只有老实将这本书放回去。 “我说了那本书是你的了,带走它。”女子翻阅完手里的书以后将它合上,这时她才当做赖斯在这间屋子里,转脸面对他说话,“或者买下它以后带走它。” 赖斯见状,想掏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笛子演奏一番,泰诺莎抬起手指令他停下。“我没法支付如此高昂的价钱。”赖斯无奈地抬起手臂,展示自己空荡荡的口袋,“就让我演奏一曲吧,那之后若不能让你满意,你再叫佣人来将我捆去治安官那儿,也不迟……” “我不喜欢噪音。”她的银色长发垂到腰际,到哪儿都无法见到像她这样白净的皮肤,修长的睫毛和暗沉的眸色,整个人不自然地散发出美丽和威压,这些赖斯都没能感到,“我说过了,你可以带着它走。” “我想我是不会偷窃的。而女士,如你所见,我已饥肠辘辘了好些日子……我的皮肤已经染病,肠胃已经打出死结,而今我无法再承受地牢的折磨……所以恳请你,看在这座城市数千个教堂的份上,让我尝试在三天里还清这笔欠款。”赖斯试着说服,“我愿意在任何一所——你的教堂里发誓,我将归还这笔金额,发誓我绝不窃取它。” “旅者和诗人尚还有可能变戏法,从口袋里翻出山贼都抢不走的金子。”她说,“快饿死的流浪者要如何为自己换来食物?” “对于我这并不是一个谎言。”赖斯上前将自己的笛子扣在桌上——他再拿不出别的东西了,离乡已久,饱尝苦难的人,早已把身物全都换作食粮——而他咽下一口气,决定作出承诺,“我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我曾去过金沙广漠,在那太阳灼烧的沙漠里,没有死于口渴;我去过北方的睿朝城,在那个严寒的地方,靠双手度过一个长冬;我还曾翻越巨龙出没的山脊,在瘟疫横行的城里逃生,还安然无恙地进入又离开狮鹫的领地,而现在你能看到我,身无所失,也没有少一只眼睛或是胳膊。”他说,“我虽然是一个外乡人,但我知道交易,我记得每个行会的规定,每块银币在每条河岸的差价。给我三天的时间,我就能凭空挣来十五格金——而不靠偷窃。” “你的能耐现在给你的是背井离乡,和即将饥寒交迫地死去。”她没有起伏地发出淡漠的声音。 “我得承认,是这样。但这并非全部,我仍有可以换来钱的东西,我只需要在一个合适的时候,找到合适的人。”赖斯有些头脑发热,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这些话虽可能不假,但并非他想说的,在这位女士面前,他似乎有些疯了。 “那么你是想把你的遭遇归于不幸?”她问。 “能这么说,不管您想把它称作主的旨意、考验,或是命运轮的覆辙,这样的说法都可以。”赖斯违心地捏着自己的喉咙说。 “很特别的说法。”妙龄少女的神色微妙有些变化,“我需要一个人帮我整理这些书了。” 赖斯没能明白她想说什么,于是他继续说:“喔,所以您瞧,我身无分文到这个地方来,自然也没法……这本书或许该是我的,但我只能在许久以后……”他用尊称贵族的方式称呼这位年纪和他相仿,甚至有可能比他小的女子。他认定这位少女身世显赫,才能独坐这个浩大的阁楼,穿着精致手艺的裁缝衣服。 “继续往北方流落,等着被即将到来的寒冬冷死。又在那之前就死于饥饿,还有沿途的荆棘与饿狼。”她打断他的话,用随意的口吻说,“你需要高昂的赎金,而我需要一个佣人。现在,你是要在这里驻脚,要么就出去。” 赖斯这才听明白她的言下之意,他吃了一惊,怔住一会儿后欣然答应:“只要您不嫌弃,对我这样的来历不明,身无分文的人来说,可是乐意至极啦。” “楼梯下的浴室里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我这里不需要大街上带进来的脏泥巴。”泰诺莎指向墙角一侧的布袋,随后便又打开另一本书翻看起来,“那里面是银币,或者铜币,随你使用,换好一身干净的衣服之后再回来。” “可女士,这……”赖斯头脑还有些发热,他不知从何说起,他想指出不合理处,又感到难以启齿。眼前这位女性随意而在举手投足间充满权威,在赖斯还没能反应过来时,她已然想好了结果。 “去做,你的味道已经臭到我想用火烤你了。”泰诺莎头也不抬。 赖斯在地下的浴场里清洗完身体的时候,对热气中倒映的自己样子——干净的样子感到陌生。他刚走下楼梯便感到震惊,阁楼下方竟是一个浴场,雾气蒸腾,好似才刚有人将其加热,里面没有一个木桶。石砌而成的浴池历经时间折磨,碰上去颇为烫手,在雾气腾腾中,天花板洞开在阁楼外的地面,折入外界微弱的光。赖斯在池中将自己洗净,久违的洗浴过后他去掉了身上的污垢,他想不起来上次沐浴已是何时,只记得那天的他挂满伤口,冰冷的河水几乎要咬掉自己的皮肤。 他用市集买来的钝刀刮去胡须,穿上从街边店铺里买来的衣服——打开门口的袋子时他全身一抖,沉甸甸的口袋里装满了银币,粗略数下来可以兑换为八枚格金,那几乎是一个富贵人家一个月的开销。他走了老远买来需要的服饰,店主人对他狐疑,穿着破旧的衣服的外乡人,他自己清楚,为此他很庆幸,没人试图把能拿出银币的他抓去法庭。 混乱的年月里,他曾想过要去往什么地方,后来在饥饿与危难中,他逐渐放弃了考虑,只是想着不断地躲避军队和瘟疫的步伐。但在今早顺着街道走下来,他走进了唯一一扇半遮掩的房门里时,面对那使劲仰望才能看见顶部的书架,成堆的书山和圆桌后稳坐的少女,他却开口想要一本书。应该是被这藏书量所惊吓到了,他这辈子恐怕都不会再见到,第二个有如此多书的地方,即便是故乡也没有,北方的宫殿里也没有。他用疲累的话语说道,不可思议地想着就在一本书上慢慢耗去生命,也会是不错的选择。在那位女性令他选择一本书,开出那样的高价时,他还以为自己的旅途就要结束在这个镇子的监牢里了。 漂泊的旅途很漫长,他很久没有机会睡在干净的地方,更别提洗澡的木桶,甚至是浴场了。越是靠近圣像派教会的地方,越是对沐浴严加管束,由于瘟疫在南部的肆虐,教会过早下达了禁止沐浴的命令,他已经在沿途见到了不少由于偷偷洗净身躯,而被抓去审讯的人。这里不一样,他后来给自己说道,这里是成百上千个教派共存的地方,不会有人敢擅自用自己的法律处死人,他后来如此想到。他充满着不适应感,在洗漱一新后换上了新的衣服,与现在的一身相比,之前的他着实像大街上被随意泼倒的脏秽。 他上楼的时候,少女也根本没在意他的存在,自顾自地翻看桌上的书。他站那儿停了一会儿,对方没有反应,他也觉得没必要有什么反应——因长期饥饿而瘦弱不堪的躯体,何必刻意展示给人留意。赖斯只好出门去买了点黑面包,没有买葡萄酒便回到了书馆。他一边用手挑出面包里的渣屑,一边用力咀嚼好几天都没吃到过的食粮,因自己的恩人看上去很反感肮脏,他吃得有点小心。 “我还没有说我的名字。”他咽下硬而难吃的面包,在间隙中说,“赖斯,维德赖斯格尚恩,来自东与西的交界处,东方谷——腹地似乎是这么称呼那里的。” “格尚恩。”她漫不经心地用鼻子哼出一声,“泰诺莎。” 说完她就不再搭腔。 “泰诺莎?我没听过类似的……这是您的姓氏?” “泰诺莎·莱汀。”她好像不大乐意,简短的说了全名。 “好,莱汀女士。感谢你的收留,我想……”赖斯说一半发觉不对,现在的他不管说什么都需要对方的许可,而主动发起话题并不是合适的选择。泰诺莎没有要聊天的意思,于是他哑然不语。干坐着使他浑身不自在,新穿上的衣服就像长了刺一样扎着他。他想找些事情来做,便决定先从环境打扫开始。 “我清理下这里,灰尘好像很多。”赖斯起身说,那之后他便犯难了,给大房子做清扫的事情显然不适合他,就连从什么地方开始也不清楚。过往的岁月里,这些事都有家丁或奴仆来完成,他自然从不过问。他只好出门去买几块布和木桶,他来到市场,下午的市集散去不少,他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他闻到异样的芳香,在路边的店铺里,他看到烧尽的木炭散发出清新的味道,于是便用余下的银币买来一些,心想着能为阁楼带来一些好味道,驱散自己的淤泥臭气。 “把你手上的苹果木味道的木炭拿出去,立刻。否则我就让你的那只手连同木炭一同消失。”赖斯还没踏进门槛,泰诺莎就一脸阴沉地抬起头来,她低声发出命令,赖斯在门口便感到迎面一股热浪袭来,他还没能反应,泰诺莎就提高了声调,“很臭,扔掉那东西。”那声音与她的身躯完全相异,像是风暴的低吟,发出的回声震动赖斯的骨头,扑面而来的热浪几乎刮起他的身躯。 他只好将其带到屋檐外面,由东方传过来的木炭,用于熏香和烘焙食物,变得价格不菲,他丢弃在太阳直晒的土地上,群鸽便趁风哄抢去了。他放弃了多余的打算,难得的饱食后,开始着手不拿手的佣人活计。 泰诺莎安静地在午后的时光里静坐,仿佛他不在这座阁楼中,看着手里的书。他也安静下来,在静寂里打量这位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子,他清晰见到,阁楼里蒙着这座城弥散进的尘埃,当它们在太阳下趋近泰诺莎,就被看不见的风拧去了踪迹。她像是一尊能呼吸的雕像,白发隙间仅有丝毫光线透入,脸未经涂抹,带着干燥和蛋白色的痕迹。眼睛像经由工匠精细雕琢而出,深邃而染着火红。一晃便是夜晚来临,待他晃眼适应迷糊的变迁,星辰便随两个月亮挂在夜空中。 那天夜晚他睡在安稳的地板上,久违地做了梦,他看见一个燃着火焰的巨人连接着天地,走向了大地尽头。惊醒时他满身都是汗,抬头看见阁楼顶端的吊灯与天窗。那时的他刚从寒冬结束,对阔别数年的春暖感到茫然,还不用面对不久后的监牢与恶徒,会是他多年后想起时,最感模糊而温和的时光。他发觉自己很久都未曾做过梦,现在却怕在醒来后,发觉自己早在梦里。 泰诺莎便在他醒来前就坐在了桌后。 [/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