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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有一位老師說:小說就是書寫歷史 我也算是閱文無數了,在許多小細節當中,隱隱能窺探到作者們當時的生活背景,所以我覺得他說得很對 歷史是由許許多多、形形色色的人構成的 正因為有各式各樣的人、各種不同的性格促使人們做出不同的選擇,才能交織糾葛出一段段有愛有恨、有血有肉的故事 因此,人物的性格很重要 但是要怎麼樣才能夠刻劃出一個活靈活現的角色? 我在這方面遇到了困難,想請教在座各位有在進行書寫創作的作者們會從什麼角度與方面描寫來進行人物的塑造 關於我自己創作的部分以隱藏內容的形式折疊,希望能收獲針對性的意見,以及更多能用來塑造人物形象的切入點
  2. 圣女和圣子的形象估计只要想一想都能想得出来,但是如果想要想想成年男性的“圣”,脑子里就成了一片空白,在我知道的影视文学等作品里总觉得很少或会有凸显成年男性神圣感的作品,唯一能想到的还是剑风传奇里的格里菲斯,虽然被塑造成恶役但是三浦老贼在格里菲斯的神圣感上花了不少功夫,我一个人的知识面太有限了,所以希望论坛的朋友们能推荐一些体现这方面的任何作品,或者一起来讨论,想要体现成年男性的神圣感需要哪些要素(只是突然想到的议题,还没有想过相关的写作计划)
  3. 2016年【写给未来】活动主题——致——我的“孩子们” 四年过去了,作为我笔下的主角们,菲利多姆和红神真梦,就是出演我小说主角的演员。大儿子菲利多姆诞生于我的初中,最中二的年纪;二儿子红神诞生于我的大学,开始迈向社会的年纪。如今我已经是个社会人,忙于工作,也许久没在文区里写过小说了。 再加上如今SSTM要翻墙,我又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翻墙工具,更是长达几年时间没有再来过。如今儿子们拥有了立绘,算是了了我当年写给儿子们的信的心愿。又正好在朋友的推荐找到了新的可用的梯子,于是我坐着飞机回到论坛,在这个曾经留下一封给未来的信的旧地,再度留下孩子们的照片。(伪娘儿子们,画女硬说男,我喜欢) 先放一下最开始用恋活捏的样子,当时刚接触恋活,就觉得恋活的捏人系统很不错,特别是捏出了近乎理想化的儿子们的形象之后,更是开心了好长一段时间。 大儿子菲利多姆: 二儿子红神真梦: 接着,就是用朋友给的捏人网页,尝试了一下,算是和恋活捏的形象比较接近吧。 大儿子菲利多姆: 二儿子红神真梦: 再来,就是最近,我终于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了画风比较符合我想要的风格的画师,用努力得来的工资,给儿子们约了稿,最终得到了让我很满意的儿子们的立绘! 大儿子菲利多姆: 二儿子红神真梦: 再来新的立绘已经到来!怎么可以停滞不前!终于在耗时快一个月的工期里,经过我提出许多次的修改意见和画师的修改之后!觉醒立绘来了! 大儿子菲利多姆: 二儿子红神真梦: 自此,我算是满足了四年前在文区中留下的【写给未来】活动中致——我的”孩子们”中一些心愿,现在,工期一个月的觉醒能力立绘也终于完成了!在本人不停的与画师商量和提出修改建议之后,总算有了满意的立绘,自此为止,算是真正的了了四年前的心愿了!
  4. 我一直奉行着一个概念“幽默是多出来的智商”。 对于一个个体来说,能够让他人笑出来是对个体有利的表现。 但是问题是,我所知的大部分幽默都是对个体或者他人或者异类的侮辱、嘲讽所构建的。 可以举个经典列子,就是姬无命的“我杀了我。”明明是一个悲伤的事情,却让人发笑。 再举一个我想到的笑话“一个想要自杀的人从二十楼跳了下来,但是在下落到第十一层是,他突然感到了恐惧,于是他大喊了一声‘我不想死啊啊啊!’然后被摔死了。” 从内核来分析,这些事情都令人感觉悲伤,但从表层来看,这都可以让人发笑。 那么,是否存在一个共同的,平等的幽默,能够使双方获得共同的欢乐? 欢迎大家探讨。 以上
  5. 说到轻小说就不能不提异世界,说到异世界那就是中世纪、剑与魔法还有工口灵啦!今天就来和大家讨论一下中世纪的医学状况 中世纪的医学并非全都是迷信、致幻药物与民间偏方。虽然中世纪的医学家(?)们确实没有疫苗、抗生素、X光、麻醉剂,甚至不知道是什么导致了疾病,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依靠先人的智慧结晶,自身的经验、常识,以及一颗善良的心灵,努力尝试让人们保持健康与活力。 从亚里士多德到希波克拉底、盖伦,西方医学逐步形成了一个有模有样的体系,在盖伦(129-199)通过解剖动物与在圆形斗技场为角斗士治疗的经验,加上亿点猜想,撰写了一系列解剖学、医学书籍之后的千年间,医学再无突破式的发展。直到维萨里(1514-1564)在1543年发表《人体构造》一书,医学才从传统和宗教的束缚中初步挣脱,走向崭新的道路。 1552年帕雷第一次尝试结扎止血法——之前的惯例是使用烙铁。1616年哈维正式提出血液循环理论。1846年莫顿初次公开使用乙醚麻醉法为患者进行了无痛手术。1845年塞麦尔韦斯尝试推广用漂白剂洗手,以控制产褥热——这被认为是人类第一次发现了对抗手术细菌感染的有效方法。1895年伦琴拍摄了历史上第一张X光片。1929年弗莱明从青霉菌菌株中发现第一种抗生素——青霉素,1939年弗洛里和钱恩合作成功提纯了青霉素。 而被我们津津乐道的“中世纪背景”异世界中,医学的发展水平差不多就在此期间。 题外话,学术界一般所谓的中世纪,是指从公元5世纪后期到公元15世纪中期,那时候还是盖伦的时代。什么止血消毒、麻醉缝合,全都没被提出来呢。但魔幻中世纪嘛,就算中世纪有替代X光的透视魔法,或者从蘑菇里提炼出抗生素也没什么可吃惊的啦。 那么来说一说现实中,中世纪的医疗是什么样子吧。 在那个时代,人类对自身的认知还极为局限,希波克拉底提出的“四体液”学说与盖伦的解剖学说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被人们奉为圭臬。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世纪,医生还并非一个明确的职业。那时候的人们非常迷信,他们会认为病痛是来自神的考验——因此自然应该求助于神职人员。常见的作法有到圣殿留下一枚折弯的硬币,或点燃一根与患病部位等长的蜡烛。当然,虔诚的祈祷是断然不可忘记的,因为正确的祈祷是与上帝交流的过程。 除神职人员之外,一些占星术士、药剂师和理发匠同样会从事医疗相关活动,贵族老爷和富商们之中也不乏对医学颇有造诣者。不过本贴中我就一律称之为“医生”了。 人们认为,人体中的四种体液——血液、粘液、黄胆脂和黑胆汁失去平衡,就是疾病产生的根源所在。为了了解患者的体液平衡状况,医生通常会仔细观察他们的体征、尿液状况,酌情使用水蛭放血或调配古怪的药剂来尝试缓解病情。——遇事不决就放血好啦! 除此之外,那时候的医学书籍还写满了关于充足睡眠、锻炼、饮食健康的内容,以及其它种种荒谬的理论和配方。 当然,药剂师也是医疗行业不容忽视的一份子,许多专业的药剂师会在城镇开设自己的药店,修道院也常会种植鼠尾草、曼陀罗等药用植物。其中一些甚至沿用至今——例如甘草、生姜。 而严重的损伤必须更加实质性的治疗方式,也就是手术,这时候就轮到理发师亮相。 你没有看错,就是理发师。那时候因为宗教等方面的原因,神职人员和其它“身份高贵者”并不乐于见血——不仅仅是因为污秽,更是因为血液象征原罪与不洁。 这时候,就需要“训练有素的外科医生”——通常是一名理发师出场了。那时候的理发师,除了帮你理发刮胡子,还负责进行拔牙、截肢、乃至在脑袋上开孔以治疗癫痫和其它精神疾病(比如鬼魂附体什么的)。在没有消毒、止痛、有效止血,四周通常还会挤满吃瓜群众,有时甚至还会收取门票费的环境下,手术过程可谓惊心动魄,技艺精湛的理发师们会使用锋利的刀刃,以最快速度割掉患病部位,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烙铁灼烧伤口,再用沸油、蜂蜜或植物汁液调配的药剂清洗伤口。剩下就看你的造化如何了。 摘取一段大名鼎鼎的飞刀里斯顿(1794-1842)进行手术的描写。 他从血迹斑斑的木板上蹦了出来,脸上冒着汗,像一个决斗者一样绑着病人,对着从铁栏杆外的走廊里拿着怀表的学生们喊道:“给我计时,先生们,给我计时!”每个人都发誓,他的第一把刀的闪光是如此迅速地与骨上的锯子的刺耳之声同步,以至于视觉和声音似乎同时出现。为了解放双手,他会把血淋淋的刀夹在牙齿之间。 ——Lindsey Fitzharris《170年前的麻醉截肢手术》 他还曾在一次手术中,仅耗时30秒便砍下病人患肢,附赠一颗健康睾丸,外加一旁助手的两根手指。顺便当场吓死了一位吃瓜群众(大概心脏病突发吧),病人和助手后亦因感染死亡。这场手术流传至今,被医学系讲师们每每在课堂上提及,令众人沉痛不已。 里斯顿的时代(19世纪初),手术器械与技巧以仅发展得相当复杂精湛,尚且会出现“死亡率300%”的案例,此前的情况更是可想而知。 除了截肢,让病患俯卧在木板上牢牢捆住,让人在他背上蹦迪;用金属签子从眼窝上缘戳进去,割掉部分大脑额叶;用手工钻在颅骨上开个透气孔,让大脑皮层外露,这些可怕的手术都被人们记录了下来。 在那个医学的蛮荒时代,政府对公共卫生漠不关心,人类平均寿命只有30来岁。16世纪的百年间,医生们错误的认为疾病是因臭气经毛孔进入身体所致,宗教人士则声称洗去上帝赐予我们的污垢是罪恶的,因此到了十月,人们就会被缝进连体内衣里面,到了四月份再解除封印,平时嘛就洒洒香水除臭。 (为了防止误会,必须提一下,罗马的澡堂子文化到黑死病大爆发之前都还多少存在着,不过具体情况有些复杂请自行查资料,在这里讲很容易违规被砍) 医生们对于大面积外伤、肺炎等较重的疾病根本束手无策,面对黑死病或其它瘟疫大流行更是无能为力。鸟面医生看似严密的装备——打蜡长袍、填充了香料的鸟嘴面具、避免直接接触病人的木手杖,甚至无法有效防止他们自己染病。直到大面积死亡导致人口密度降低,疫病的平均感染人数下降——用今天的话说就叫做群体免疫,才最终得以控制。 总的来说,中世纪的医学具有自己的一套相当“富于创造性”的复杂且完整的理论,并且具有一定程度的实际作用,实际上中世纪医生们也确实治愈了许许多多的病患。 但同时也不可否认,那时候人们对于自己身体的认识基本上除了谬误就是玄学。诸如病人的性格、与患病器官对应行星的运行、祈祷的细节过程等等都被认为与疾病息息相关(参阅《医疗占星术和占星术里的医学》),医生也根据这一套理论发明了各种奇怪的治病方式,其中有不少甚至起到了积极效果(也可能是安慰剂效应吧)。 话题回到轻小说,一下子就随便了起来。大多数小说都用治愈魔术或药水一笔带过了这些内容,但也不乏尝试对此进行更深入描写的作品。例如《异世界药局》、《驱除人》等,但可以说是少之又少。至于对人体解剖学构造的描写,往往也仅止步于“更明确的想象会让治愈魔法更加完美”这样的描写(《娑婆的普通可不简单》等)。也许是我阅览太少了罢!有朋友知道的话还请推荐。 顺便如果有想了解更多医学发展历程的朋友,推荐你们看纪录片《手术两百年》,b站就能搜到。 同时我也在想,简简单单的数种“治愈魔法”、“解毒魔法”怎么可能应对千变万化的疾病、外伤、毒药呢?“火球”的原理就比较容易脑补,“死灵术”、“结界魔法”也不是不能强行解释,但一到治愈和解毒这一块,就变得含糊随便起来,我真是淦了。但话又说回来,如果要在生理、病理、毒物方面追求真实详尽,治愈与解毒又该是何种形态呢?请指导我吧!
  6. 鉴于儿子们的立绘已经完成,于是打算谈一谈儿子们的设定(机智的水贴) 大儿子菲利多姆的诞生: 诞生于我的初中时期,中二程度最严重的时候。那时候刚转学,认识了一个小团体的朋友们,混熟了之后,得知他们在我转学来之前,曾经合作画漫画。可喜后来因为一个同学在晚自习的时候偷看,被老师没收,这个同学又一直不去跟老师拿,最后搞丢了。扯远了,话说回来,主要是其中一个画画大佬,给几个朋友都画了一个形象,后来随着我的加入,也给我画了一个形象,就是金长发金瞳斜眼眼罩。后来,我就根据这个形象,开始写我自己的小说人物,也就是最初的菲利多姆。金长发的形象来源于洛克人ZERO,主要是Z系列的ZERO。那时候还没这么多花里胡哨的能力,仅仅只是个身体能力很强并且会一些魔法的骑士,全名也只是叫“东伦·尼布尔”。围绕着“东伦·尼布尔”写了一整个系列的骑士后宫故事,结果没写到结局就坑了。 后来继续写新的故事,人物一下子就变成最强,依然没有这么多花里胡哨的能力,只是单纯的最强,什么都很强的设定。以前还不是伪娘,是个帅气金长发帅小伙,还没有异色瞳,基本上就是朋友给我画的形象。直到后来高中,接触了魔物娘,然后在某个魔物娘盛行的贴吧(D吧)里开始流行写小说,从这个时候开始,增加了各种各样的特殊能力。就有了现在这个菲利多姆的基本身世和能力设定,然而外表上依旧是一个帅气小哥。菲利多姆这个名字是因为我当时很喜欢高达SEED,基神的自由高达,加上后来的强自很神棍,所以就用英文音译重新给了个名字,就有现在的全名菲利多姆·东伦·尼布尔了!至于以前的东伦·尼布尔,其实是瞎起的名字,但是丢了又怪可惜,就改为姓氏。由于各种各样中二的能力,某些认识的呃网游也很亲切的叫菲力多姆作菲傲天。 性格上,亦有很大变化,从原本的标准主角模版,比如温柔啦,比如善良啦,比如努力啦,等等等等,变成了如今的坏男孩,转变可谓是180度之大。本来是觉得标准模版,然后再添加一点作为伪娘要素的娇柔最好,然而,这样的性格设定,随着后来真梦的出现,设定上有些撞墙,于是发生了改变……到后来变成了可爱的男孩子,就是因为我在大学接触了伪娘GALGAME,沉迷伪百合,。自体会到伪百合的美妙之处,我就开始把自己的XP强加在儿子身上,使儿子从一个帅小伙变成了现在这样可爱的男孩子。然后经过几年来琐碎的修补,就有了现在通用的大儿子菲利多姆完整形象啦~! 二儿子红神真梦的诞生: 二儿子的诞生很突然,我还记得,那是2014年的夏天,我正在听一首吉原哀歌从中得到了灵感,于是创作出了一篇魔物娘的同人短文,《花梦恋》,当然灵感不止这一首,还有另一手东方狂兔子的同人歌曲,花梦恋中有一段女主花魁的舞蹈场景,其灵感便源于这一首歌。因为毛娼妓是东瀛魔物娘,我的大儿子菲利多姆作为一个西方角色,不太适合出场,所以我开始构思新的角色。新儿子的构思没有大儿子那么多的要素,相对来说更为简朴。 真梦的诞生历史,相对菲利多姆来说要短的多。他是我大学时候才开始有了雏形,真梦的诞生也和ZERO有关,菲利多姆取了洛克人ZERO的金长发,真梦便取了ZERO的红色色调,再加上当时我还喜欢上另一款游戏的主角,伊苏的亚特鲁,其红发的亚特鲁冒险者是我很喜欢的形象,于是我把两者结合,再加上我大学后扭曲了的喜好,最先诞生的红发伪娘主角诞生了,他就是非菲利多姆当主角的魔物娘小说的其中一个主角克里斯汀,这个名字其实就是伊苏男主亚特鲁的姓,我给直接拿来用了。不过当时的克里斯汀没有写出以红色为特点的地方,大部分在描写伪娘。 直到后来的梦恋谈开始,真梦,二儿子的形象才完整确定并且出现。垂眼角和性格内向,都是为了与菲利多姆区分开来,以前菲利多姆是个很标准的男主模版,直到真梦出现,想把两者的个性明确的分开,才变成了现在菲利多姆主外真梦主内的性格。真梦的名字是我取自自己使用已久的两个QQ的ID,真实,以及梦幻,真梦,真真假假,如梦似幻,很适合我当时写梦恋谈的感觉。然后前面红神的姓,一来是我真的从小就喜欢红色,二来之前看过黑神目泷的漫画,既然有姓氏能叫黑神,那么红神应该也可以。于是就有了红神真梦这个全名。作为中文名,真梦是怪了点,但也不是不能用,姓氏我去掉了神字,想以前有人被称呼红娘子,那么而勉强也能用红做姓吧,就这么定下来了。加上两篇完结的文,真梦的形象就完全定了下来,我漂亮的二儿子,也完美诞生了~! 接着,因为剧情需要,真梦的人设与一开始菲利多姆的人设有部分相撞,这也造就了后来菲利多姆人设上性格的转变。接着呢,由于花梦恋和后来雨梦恋的成功,使得真梦一跃成为了某些网友严重对我写文风格的认识,二儿子也就很快的确定了他的形象要和性格,成为相对朴素简单的新人设了!性格上的话,他与菲利多姆大部分相反,贤惠安静,有奉献心,比较内向不自信,但者不代表懦弱,尽他是个内心坚强,该做事时就会坚定去做的孩子,所以也不是完全和菲利多姆相反,毕竟双子,还是在某些地方上有相似之处就是了! 接着是人设要素与设计的介绍时间!首先放一组觉醒初稿和完稿的对比。 菲利多姆的通常立绘: 姓名:菲利多姆·东伦·尼布尔 外表年龄:16 身高:164cm 体格:穿着衣服的时候看似普通,实际上有微微的肌肉线条,身材纤细。上半身与下半身的比例为四六开,以至于身高不高但是看起来腿长。 外貌:左手有着奇怪的黑色纹身,长相中性美丽,有着相当魔性的美貌,绝大多数男女都无法抗拒其充满魅力的容颜。眉毛、头发与睫毛为亮金色,头发柔顺直长,一直过腰,足以盖住整个屁股,喜欢在发端绑一条黑色发带,刘海右侧带着星星发夹。眉毛细长如柳叶。眼角吊起,看起来充满精气神,水汪汪的大眼睛既可爱又漂亮,左右瞳孔异色,左眼为赤红色,右眼为苍蓝色,鼻子高挺,形状姣好,嘴巴与耳朵都比较小巧,肤白如雪。 性格:活泼外向,开亮热情,喜欢挑战和刺激,爱开玩笑。为了新鲜度,不会随意使用能力,但也有想到就用的时候。看似吊儿郎当的样子,实际上思维缜密。比较自我,想做什么事就做什么事,不会去计较后果。然而富有情商,如果是在意的人,就会去考虑对方心情来做事,喜欢女人,喜欢耍心机、恶作剧,对于喜欢的“限制”,他会保留,对于让他觉得不自由的“束缚”,他则会去打破。善恶观比较模糊,总体还是看心情行事。不容易愤怒,遇事不慌,甚至故意使自己陷入窘境,享受刺激。然而,一旦发怒,手段就会变得残忍,慢慢折磨对手。 爱好:用各种各样的方式享受女人;进行有刺激性、挑战性的事情;吃甜点和美食;到处游玩;唱歌跳舞游戏等娱乐;喜欢猫。 因为是从我初中刚入宅开始就有的人设,所以他身上的要素非常多,性格上是好动开朗,所以立绘为跳动的动作。头顶一根大呆毛,发饰是三颗星星,是后来用恋活捏人物时才加上的发饰,画师画简便了些。这个发饰后来给加了一点意义,代表菲利多姆是耀眼的星光,总是那么的夺人耳目。金色过腰长发,发端绑了一条黑色的发带。左红右蓝的异色瞳,眼角外上吊,显得更加精气神,加上金发,算是特别常见的要素了。左手上的纹身是设定中的邪印,之后会讲到。衣服选择了现代中性的便装,简便舒适,跟伪娘也很搭!身体比例是上四下六,显得腿长,于是就只穿一条短裤。本来整体衣服是黑白色调,画师在设计服装的时候把白色部分增添了一些浅蓝,最终感觉也不错,就没有改掉了!至于胯下藏着大怪物,那是伪娘角色标配啦~。(x) 红神真梦的通常立绘: 姓名:红神真梦(中文名红真梦) 外表年龄:16岁 身高:164cm 体格:身材苗条纤瘦,上半身与下半身比例四六开,以至于身高不高但是看起来腿长。身体是男性骨骼,然而却有着与女性相似的曲线线条。 外貌:虽然是黄种人,皮肤的光滑雪白丝毫不逊色于菲利多姆。有着一头血红色的过腰长发,发型长直,又刘海较长,把右额和眉毛全遮住了,左侧带着红色蝴蝶的发夹。眉毛细长,颜色和头发睫毛相同,其眼角下垂,睫毛密长,大眼睛里是朱红的瞳孔,左眼眼角下有颗泪痣,高挺的鼻子家常丹红的嘴唇,长相非常的柔美,比起美少年更加倾向于美少女,容易引起女人的母性和男人的保护欲。留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红色。 性格:较为柔弱内向,有些沉默寡言,不过并不是不善言辞。本性温柔善良,略为天然呆。由于渴望母爱,对于年长的女性总会有点想要依赖,对于年轻的女性则反而会表现出母性的一面。擅长照顾人,很有耐心,偏向于默默奉献,不爱出头。有主见,并不会太过随波逐流,会见机行事,情商高。很不喜欢伤害他人,可一旦需要出手的时候绝不会有任何的犹豫,看似柔弱的样子,其实内心很坚强,有着黑暗的一面。遇到意外的事不容易慌,会冷静处理,稳定平静。 爱好:喜欢照顾人;爱做家务;唱歌跳舞等艺术方面的兴趣;喜欢草莓;喜欢猫 真梦的要素更加简单一些,性格恬静乖巧,所以立绘的动作偏向静态的站立。头顶两根大呆毛,代表第二位诞生的儿子,红色的蝴蝶发饰,代表贤惠美丽,和菲利多姆的发饰一样,也是后来在恋活捏人的时候加进去的要素。红发红瞳的要素,想必各位资深宅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钉宫的四大萌王之一夏娜了。眼角下的泪痣是真梦最让我满意的地方,泪痣真的是好文明!依然和菲利多姆一样,长发过腰,上下身为四六比,穿一条宽松小短裤来显露真梦的大白腿。虽然对画师的要求也是中性化的现代日常便服,由于长袜子加小靴子,再加上真梦安静乖巧的性格,还有远远看去会误以为是小裙子的小短裤,让真梦的立绘比菲利多姆更偏向女孩子。他的衣服颜色为了不要太刺眼,从我自己想要的红色变成了更为暖一点的橘色和橙色看起来舒服多了。至于胯下藏着大怪物,还是那句话,这是伪娘角色标配!(x) 菲利多姆的觉醒立绘: 1.虚幻视点。菲利多姆将自己的蓝色左眼祭献所换来的能力,对生物可进行催眠、洗脑、控制、篡改记忆等操作,也可以直接放出假象,从视觉上入侵生物以造成欺瞒。在泉眼提供能量的情况下,可以将假象无限放大,甚至到达“所看即伪”的概念,把认为不存在的东西直接变为虚幻,也就是由实变虚,从有到无。 2.真实视界。菲利多姆将自己的红色右眼祭献所换来的能力,能直接看穿一切真相,如透视、窥心、预知未来、知晓过去等。在泉眼提供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把任何真相变为可以看见的形式来知晓,甚至能做到“所看皆实”的概念,只要是自己认为看到的就会变为现实真相,也就是由虚变实,从无到有。 3.邪印发动后所产生的黑色恶魔翅膀,同样能从其中的任何部位伸出邪印的黑色锁链,会有红色的光芒是因为受到了真实视界的能力影响。 4.圣剑发动后所产生的白色天使翅膀,可以从翅膀中的任何地方射出圣剑的白色羽毛,会有蓝色的光芒是因为受到了虚幻视点的能力影响。 5.圣剑发动后所产生的银白色臂铠,蓝色的点缀是因为受到了虚幻视点的能力影响。 6.邪印发动后所产生的漆黑色魔手,红色的暗光是因为受到了真实视界的能力影响。 7.圣剑。圣剑不发动能力时为一把普通的双手纯白之剑,相较于普通的剑来说更加锋利和坚固,其能力为“斩断一切”的概念,能力虽然如同字面意思,其实要完全发挥这个能力需要看使用者的想象力和知识,如果想象力或者认识不足,则概念能力无法识别对象为“可斩断之物”。同时,需要使用者为至善存在,否则会被其过于极端的“神圣”扭曲。在泉眼提供能量的情况下,可展开围绕右半身的白色盔甲与翅膀,能力可变为能量放出的形式施展。 8.邪印。邪印作为奇特的黑色纹身附着于菲利多姆左臂和左胸膛部分,圣剑能够从被纹身布满的任何地方出现。不发动能力时,魔印宛如铠甲一般保护着被覆盖的肉体。其能力为“封印一切”的概念,发动能力后,可从魔印中飞伸出无数黑色的、带着箭头的锁链,被锁链或者魔印覆盖的手所触碰,就能触发封印能力,限制与圣剑一样,需要足够想象力和知识,还有使用者为极恶存在,否则一样会被极端的“邪恶”扭曲。在泉眼提供能量的情况下,可使被纹身覆盖的肉体变形为漆黑的骨甲和翅膀,能力可变为能量放出的形式施展。 9.泉眼。源源不断的自发产生能量并且无限储存,简单来说就是个无限人形能量源,这种不知名的能量可转化为任何能量形式。例如体力、动能、热能、电能、光能等等。可以同时转化成多种能量,甚至可以用来强化其他能力,包括本人的精神力。因为是身体的被动技能,所以就直接用光芒特效里的青色光芒来表示。 10.操控时空的力量已被菲利多姆践踏在脚下,征服时空的菲利多姆能够使用时空的力量,环绕在左脚脚踝上的绿色光环,是操控时间的证明。时间的控制没有任何的范围,能力的使用程度与圣剑和邪印一样,需要看菲利多姆的想象力和知识,由于菲利多姆拥有泉眼的无限能量的帮助,时间将任由他所操控。 11.操控时空的力量已被菲利多姆践踏在脚下,征服时空的菲利多姆能够使用时空的力量,环绕在右脚脚踝上的紫色光环,是操控空间的证明。空间的控制没有任何的范围,能力的使用程度与圣剑和邪印一样,需要看菲利多姆的想象力和知识,由于菲利多姆拥有泉眼的无限能量的帮助,空间将任由他所操控。 12.脚底的光波是彩虹色,华丽的颜色代表着菲利多姆要素的多样性,同时也代表着菲利多姆张扬的个性,没有什么特别能力,只是觉醒立绘上的特效。 13.独享。不受任何特殊能力的控制影响,免疫一切洗脑、催眠、控制、夺取等会对他个人意识和身体进行影响的能力或者现象。同时身体为不老不死之身,肉体能力超常,受到任何物理伤害都能恢复,恢复速度取决于菲利多姆的意识。在泉眼提供能量的情况下,可以做到能量放出。 14.爱发。操控头发,可使头发改变成任意固体形态,并非由细发聚集变成,而是每一根头发都具有变形能力。此外,软硬程度也可以随便改变,头发的强度、耐性和速度都拥有超常级别,每一根头发都可以随意的脱落再生,脱落后的头发依然能受菲利多姆的控制,同时,每根头发都可以自我增殖,脱落的头发最多只能增殖为十,未脱落的可增殖到百。头发抗寒抗热可导电。由能量强化后甚至可以做到能量放出。 总结:觉醒立绘的设计,有人喜欢,也有人觉得要素太多既视感太重,这也难怪,毕竟是从我初中就存在的人设,一直到现在,难免会有很多的元素出现,说实话,让我扔掉哪个元素我都不太愿意,于是就干脆配合菲利多姆的个性,以华丽酷炫的虹光作为特效的主题,彰显人物的能力与性格。经过我的许多次意见和画师的修改,最终得到了让我十分满意的菲利多姆的觉醒立绘!至于各种中二度爆表的能力,无敌就完事了~! 红神真梦的觉醒立绘: 1.阳炎神环。是红神真梦动用了最强的火焰力量之后显现的特征。存在于真梦的身后,不仅只是单纯的好看,也拥有作战的力量,叶片状的部分可以分开来操纵或者射出,可以产生无上限的高温把所有的一切升华。 2.永恒烈火。起初只是普通的操控火焰的能力,越是成长就越发现能力不单纯,逐渐的从操控变为可以自己产生火焰,到产生的火焰不再受物理规则的影响,再到自身可以变为火焰,到最后,火焰的力量达到永恒,变为概念型能力。其能力为“燃尽”,熊熊的概念之火可以把任何存在烧掉,利用这份能力可以毁灭一切。 3.朱红之目。当发动能力之后会发出微弱的红光,可以直接根据被看到的地方来发动任意或者所有的能力。 4.血蝶。当真梦发动鲜血能力时就会出现,血蝶由真梦的意识操纵,拥有和他自身操纵的血液同样的力量。 5.发动火焰能力之后,头发末端会燃起火焰,虽然也有特殊火焰能力的覆盖,但更多的只是发动后外观上的状态,是觉醒立绘上的特效。 6.落花。从阳炎神环上脱落的部分叶片状,掉落之后会慢慢着火,如果真梦没有去动用的话,其火焰不会有任何的威胁,就像从花朵上落下的花瓣,会慢慢燃烧殆尽。当然,真梦也可以直接将其操纵使用。 7.无限鲜血。起初只是普通的操纵鲜血的能力,越是成长就越发现能力不单纯,逐渐的从操控变为可以自己产生鲜血,到产生的鲜血可以肆意的在气态液态固态之间随意转化,再到自身可以变为鲜血,到最后,鲜血可以的力量可以无限进化,变为概念型能力。其能力为“能量”,作为生命之液可以孕育所有存在,利用这份能力可以创造一切。 8.血红牡丹。是真梦动用了最强的鲜血力量之后显现的特征。存在于真梦的脚下,不仅只是单纯的好看,也拥有作战的力量,一开始只会像李会长那样以一个简单的环装缠绕在真梦踩踏的地方附近。发动时就会立刻张开变成一朵盛放的红牡丹,可以把整个人包围其中。 总结:相对于华丽的菲利多姆,真梦不仅能力少,立绘也比较的朴素。以红色调为主,加上蝴蝶和花的主题来表现真梦的美丽,再用太阳和火焰来为其添加一些强大。当初为了让真梦的觉醒立绘不要因为菲利多姆的呃太过华丽而显得单调,我真的是费劲心思,所以增添了血牡丹和阳炎环来给真梦的觉醒立绘增加效果,血蝴蝶是画师加的要素,可能是因为画师觉得真梦的蝴蝶发饰很不错也跟能力很契合,于是就加上去了,我个人也很喜欢,出来的效果也很好,给真梦又增添了几分美感。至于能力,还是那句话,无敌就完事了~! 自此,我的两个儿子就介绍完了。他们真的是集合了我各种想象(还有XP)的形象,事到如今人设已经完全固定下来,立绘也有了,真的让我很开心很满足,以至于水了两帖。其中中二的各种无敌能力,其实看看就好,YY嘛,是这样了。我一开始还在犹豫到底要不要把这些能力写出来,后来仔细想想,谁没有中二过,何况这是陪伴了我许多年的中二,写出来也无妨,大家乐呵乐呵就行,不必当真。我想大家应该都有和我这样在脑海里YY已久的角色,或许有类似我这样的儿子女儿,或许是自己的形象,又或许是其他的幻想。希望各位有朝一日也能让脑海里最想呈现的角色以文字以外的方式出现吧。 附上一张自己P的壁纸: 最后的最后,附上以前完结的文,儿子们就是在这些文里当主角哦~ 《自由前奏》;《雨梦恋》&《雨梦恋H内容分篇:七、八、九、十九、二十》;《花梦恋》;《纸条上的秘密——前篇》;《纸条上的秘密——后篇》
  7. 先说明一点,我并非基督徒,也不是其它任何传统宗教信徒,或激进的无神论者。我只是一个普通的ACG爱好者罢了。本文也全是一己之薄见,难免对上帝有所冒犯,还望见谅。 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印度教、北欧神话、巴比伦神话、阿兹特克神话……世上一切酷毙了的宗教神话,无疑是圈内创作的灵感源泉!没念过艾达经,没学过十字军史,写轻小说给人物取名字都无从下手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以及讨论一下《圣经》中,耶和华的形象 “上帝”,我们通常会如此称呼耶和华,他是《圣经》中的造物主,基督教众唯一、至高、并且全知全能的神。他的形象究竟是如何呢? 还记得在高尔基的《童年》一书中,曾写到自己关于上帝形象的困惑:祖母口中的上帝是仁慈的,宽恕的,充满了爱的;而祖父口中的上帝却总是怒目圆睁、从不放过一丝过错,永远准备向世人降下天罚。幼小的高尔基想到:祖母和祖父的上帝一定不是同一个人 近日,我本着唯物主义观点,用批判的眼光阅览了《圣经》一书,并查阅了其它一些资料。希望充实自己的中二词库,却和幼年高尔基产生了相似的疑惑:上帝的形象为何发生遽变? 在我(无宗教人士)的刻板印象中,上帝同志无疑是一个好同志,虽然有着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严厉一面,但更多的还是仁善爱人,以民为本。可圣经中的记载却有所出入 公元前742年,犹太国王乌西雅(Uzziah)去世,在他死后不就,以赛亚(Isalah)来到神庙中祈祷,非常唐突的,耶和华在两名六翼天使的环绕下降临了。天使们以双翼遮眼、双翼遮足、双翼伸展,齐声高歌:“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他的荣光充满全地。” 在《新国际版圣经》中,这一句为 Holy, holy, holy is the LORD Almighty; the whole earth is full of his glory 其中“圣哉”、“holy”无疑是神圣之意,可六翼天使掩面不敢直视,遮足不敢露秽,对耶和华无比崇敬以至于畏怖的形象却稍显突兀 经查,在希伯来语经文中,这一句的“圣哉”,为“kaddosh”,并无神圣之意,而是“它者、别异的、极端分离的”(Karen Armstrong《神的历史》) 炽天使竟然在高呼“耶和华是别异的!别异的呀!”同时难掩畏意 而以赛亚这个凡人,更是丝毫没有面见主席那样的欣喜,相反的,他恐惧地大喊 我有祸了,我丧亡了 因为我是个嘴唇不洁的人 而且住在嘴唇不洁的人民中间 又因我的双眼看见了君王耶和华 ——以赛亚书6:5 蒙受神祗临圣,他唯一注意到的是自己的不当、不敬。“完犊子了,这次死定了,我平时就不咋敬神,认识的人也没几个敬神的,现在神来了,rua” 这并非通过佛陀那样的参禅冥想所得,而是凌空降临。之后,天使以燃碳净化他的嘴巴,以赛亚才得以说出话语,传达神意。他被委命传言,成为了神的信使,在人们的口中,则称为“先知” 先知的工作是代表神,但在我看来,这却与神秘启迪毫不沾边,反而是个被迫服从的过程。耶和华告诉他,以色列人将不会相信这个信息,不要为之震惊,“要不断聆听神谕,但不要去理解它;要不断观看神谕,但不要去体会他”,以赛亚被托付的神谕,是 整个国家都要废弃 如果境内十个人中还剩一个人 那人也要被消灭 他要像橡树一样被砍除 却留着残枝 ——以赛亚书6:13 历史我们都已知晓,撒更二世(SargonⅡ)蹂躏了以色列人的国家,将他们赶尽杀绝,彻底驱逐。 这则故事和10年后先知阿摩斯的故事如出一辙,他接到预言后,不得不抛下自己的羊群,闯入神殿。圣职者们试图将这个人赶走,阿摩斯则说到:“我不是先知,只是个看护无花果树的牧羊人。耶和华将我带离羊群,并对我说‘去!把预言告诉我的子民——以色列人’”而这则预言则是:他们的妻子会被迫流落街头,孩子被屠杀,男人们则在背井离乡的途中死去 又如先知耶利米,他如此的不情愿,大声抗议“啊,主耶和华!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话,我还是个孩子啊!”耶和华则伸出一只手,触摸他的嘴唇,将话语放入他的口中。耶利米四肢痉挛、痛苦不堪,一方面,他被耶和华的神力深深折服、吸引,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遭受强迫。 以西结的经历更甚,他在意识到耶和华的瞬间立刻掩面,紧接着被一个称他为“人之子”的声音命令,吃下一份卷着哭泣和呻吟的卷轴,将其融入身体。他苦闷、愤怒、又迷恋。他被禁止在自己妻子死去时哭泣,必须以身体一侧躺卧390天,另一边40天,必须像个难民一样在特拉维夫游荡。他极度焦虑,瑟瑟发抖,甚至被迫吃下排泄物(以此象征同胞在耶路撒冷之围中遭受的饥荒)。 耶和华是此任性、唐突和不可理喻,不从神殿里虔诚的神父、信徒中(至少有一部分虔诚)选择先知,偏偏反其道而行之。而那些选出的先知们就不得不抛弃自己的正常生活,声嘶力竭地对陌生人预言灭亡,即使早已知道他们只会对自己嗤之以鼻。 而祂的不可理喻,并不仅仅表现在对待先知的态度上。从问答无用,击毙伸出手扶稳约柜的乌撒,到西奈山上令摩西藏身岩石之间,以躲避祂的荣光,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而即便如此,摩西领受十诫下山后,民众还是从他脸上看到灿烂的光辉,纷纷心生恐惧。 学者们很热衷讨论这些例子,争论见解不胜枚举,但这些也不是我所关心的内容,仅仅稍作浏览便罢。身为一个普通人的我看来,这些事例无不传达出耶和华的“别异”。祂的行为超出常识以至于无法理解,祂的力量过于宏大以至于无法描述,祂的思想过于高远以至于不可理喻。虽然还不至于如爱手艺笔下的神祗一般诡异,但也隐隐透出一种非人的恐怖。 至此,我想表达的东西大家应该已经Get到了吧。至少,在旧约部分的耶和华,绝非善茬啊!撇开偏袒希伯来民族的部分,简直堪称天罚神。这样的人物,究竟是经过了怎样一番思想变化,才成了高尔基祖母口中(或者说福音书里,借耶稣之名宣传的)仁慈博爱的形象! 听说最近还开始上zzzq黑人buff了。我不禁陷入深思。 这一定是体制问题 能不能以这为题材写一篇小黄文 这样的性格遽变,与社会发展,统治阶层从以往宣传原罪,贩卖恐惧;到宣扬正义和平,贩卖平等自由想必是分不开的吧。不知大家作何感想?这篇水贴有无激发了大家的一点创作灵感呢,欢迎来聊一聊,我也只是想找个话题水水帖而已嘛。
  8. 不是指某法兰西军服女仆vtuber,而是我自己文章的女主角的日文名要用这个。查了下谷歌上的日文网站,一共有31个汉字组合: 夢亜 夢愛 夢杏 夢逢 寵娃 寵愛 恵愛 愛亜 愛安 愛彩 愛杏 愛空 愛阿 明愛 明空 真愛 瞳亜 瞳愛 瞳阿 碧愛 芽亜 芽安 芽彩 芽愛 芽空 芽綾 芽阿 芽雨 苺愛 萌亜 萌綾 有几个在中文语境下太蠢的(什么宠娃宠爱真爱)不考虑。 女主是个巨乳萝莉,身份是恶魔与魔法少女,请问哪个比较合适?我个人比较喜欢芽爱,毕竟自己特别喜欢的galgame星空的记忆里,メア转生后就是这个名字,不过也不是非这个不可。
  9. 继之前儿子们的日常和觉醒立绘之后又约了西装和女装,有一说一,约稿还挺上瘾,就是苦了钱包 先回顾一下之前儿子们的立绘。 日常菲利多姆: 日常红神真梦: 觉醒菲利多姆: 觉醒红神真梦: 那么接下来就是最新的约稿了,为了体现儿子们的帅气和漂亮,专门选了西装和偏向礼服的衣装,更有代表性一些~ 西装菲利多姆: 西装红神真梦: 女装菲利多姆: 女装红神真梦: 作为一个老父亲(宅),对于儿子们的西装和女装实在太满意,特别是女装又可爱又漂亮,老父亲要当场射爆身亡了!
  10. 在Gal区看到正在进行跟克苏鲁有关的活动,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啦。(小声)因为我没什么动力参加活动嘞。 以下讲解都建立在Alice个人理解的基础上,不能作为标准。但我也会尽量讲好一点,给诸位爱好者们作个参考。 “克苏鲁神话”,是以Howard Phillips Lovecraft(H·P·洛夫克拉夫特,统称爱手艺)所著一系列恐怖小说为基础,由August William Derleth(奥古斯特·威廉·德雷斯)整理完善,以爱手艺作品中最为著名的《克苏鲁的呼唤》为之冠名,并由后世诸多作者共同创造的架空神话体系。 与传统恐怖小说不同,爱手艺让他小说中英勇无谓的探险家主角被祖父遗物中的笔记吓得胡言乱语;被教堂阁楼的阴影惊得精神错乱;被连作者本人都描述不清楚的东西追赶四处逃窜;发狂似的钉牢门窗,砌死缝隙;让他们目眦欲裂自杀在雨夜窗前。他描写着非欧几里得构造的建筑,超脱人智的空间,不可名状的恐怖…… 世界之初,宇宙万物尚未产生,只有阿撒托斯(Azathoth)端坐于祂的神位。这位拥有无穷意志与无穷物质的大神,真的可以称之为“神”么?创造与毁灭,疯狂与理智,前进与后退,神圣与亵渎,协调与混乱,彼此矛盾的要素同时体现,便是阿撒托斯——盲目痴愚之神。 原初之神不断产生着生命、物质、意识,同时又不断将其消灭吞噬,如同水花从海面飞溅而起,旋即落下消失。经过了不知多久,三个“团块”脱离了这个永恒的毁灭轮回,得以多存活一瞬——对宇宙而言的一瞬,对人类而言的永恒。祂们分别是“黑暗”、“无名之雾”与“混沌”。从“黑暗”中诞生出“孕育万千的森之黑山羊”莎布·尼古拉斯(Shub-Niggurath,统称黑山羊),“无名之雾”中出现了“万物归一者”尤格·索托斯(Yog-Sothoth,统称泡泡),“混沌”则化身为“信使”奈亚拉托提普(Nyarlathotep,统称奈亚子w)。这就是原初的三柱外神的诞生,世界,由此开始运转。 三位原神各行其是:黑山羊不断生产、吞噬,孕育出其它几乎一切神祗,差不多所有生命都能追根溯源到祂。泡泡观察、 并理解了一切,将时间、空间、过去未来的一切智慧尽括囊中。奈亚子则最为特立独行,也最贴近人类情感,祂常会主动前往各个宇宙,热衷于欺骗、诱惑智慧生命,将他们引向毁灭,并以他们的恐怖与绝望为乐。 斗转星移,时光流逝。距今数十亿年之前,地球迎来了最初的智慧生命体“古老者”,它们组成文明,将各个大陆纳入支配,建立起宏伟的都市,进行各种生产贸易活动——一如今天的人类。地球上舒适的环境让它们迎来文明的繁盛期。14亿年前,面对克苏鲁率领的星之眷属们的侵略,古老者也能凭借得天独厚的科技武器不落下风,将侵入者逼退至其它大陆。(太平洋大陆,星之眷属们在其上建立起了圣都拉莱耶,并蓬勃发展过一段时期,后因地壳变动沉底了ww) 但高度发展的文明也孕育出荒淫与傲慢,它们的身体能力在养尊处优的生活中渐渐退化,面对无休无止的混战、其它种族的入侵,冰河期的到来,它们越来越无能为力。终于,一种被古老者创造出来,作为劳动奴隶的生物——修格斯的叛变,给了这个曾经伟大的文明最后一击。失去了强大身体能力与大部分先进科技的古老者们最终完全退守海底地市,不再与外界发生关系。而它们在陆地上最后的城市,相传位于南极的疯狂山脉,被终年不化的冰雪掩藏。——此时地球刚刚迈入寒武纪。 又经过了5亿年的漫长光阴,来到距今约10万年前,现代人才终于站上舞台,其余便都是历史了。人类就是生存在这样一个奇妙的平衡中——古老者蛰伏地下,克苏鲁长眠海底,深潜者偶有出现,伊斯之伟大种族常来串门,哈斯塔在地面投下阴影,克图格亚伏身烈焰之中,巴斯特喵可可爱爱…… 克苏鲁神话体系的最大特点就在于“不可名状之恐怖”,如今人类社会看似繁荣稳定,实际上却如同行驶在波涛汹涌大海上的一艘木帆船,四周巨浪滔天,灭顶之灾随时可能从天而降,而我们却对此一无所知,同时也无能为力。(比如一般路过的戈赫罗斯什么的ww)力量强大到不可思议的三柱原神各行其是,其它外神们也都对地球毫不关心。曾经降临地球的旧日支配者因为各种原因隐藏了身影,心怀恶意的古神们则等待着再次出场的时机。 克苏鲁神话不是人类的神话!不如说,人类只是宇宙中最微不足道的尘埃。 这些知识被阿拉伯人“疯狂诗人”阿卜杜尔·阿尔哈扎德于公元730年记载在了《死灵之书》(Necronomicon)上(我猜,这应该是泡泡的阴谋),这部巨著里说明了历史上的事件、预言了未来,并揭示了人类神话和宗教的真正起源。该书影响过于恶劣,公元1050年被君士坦丁堡的牧首迈克尔(Michael Cerularius,1043-1058年任君堡牧首)下令焚毁。然而,《死灵之书》在此后依然被那些探索和追寻禁断知识的人秘密誊抄、传阅。许多著名的抄本,如《基塔布·阿尔·阿吉夫》、《苏塞克斯手稿》、《夫尼契手稿》等,至今仍偶尔出现在历史的阴影中。 啊,讲到这里先吧,克苏鲁神话故事是由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爱好者们共同创作,故事内容自然难免零零散散,很难对整个体系加以概括。往往一篇作品一个神话生物,彼此之间关系不大。 神话生物检索表什么的网上也能找到吧,我就不白费力了。如果有什么感兴趣的内容,不妨在下面回复,同盟这么多COC跑团大佬,克系爱好者,大家可以一起讨论讨论。非常感兴趣的朋友建议可以去读一读小说原作哦~~以上!! 啊,再介绍点好玩的游戏 克苏鲁冒险游戏 九!宫!格! 克苏鲁原典主义 (必须遵守原作世界观) 克苏鲁风格主义 (只要体现出不可名状之恐怖就好) 克苏鲁要素主义 (和克系沾点边就成) 冒险保守主义 (必须是冒险类RPG游戏) 《克苏鲁的呼唤》才是克苏鲁冒险游戏 《无光之海》正是克苏鲁冒险游戏 《恶灵附身》也是克苏鲁冒险游戏 冒险中立主义 (只要是冒险就很好) 《迷雾岛》无疑是克苏鲁冒险游戏 《恐怖の世界》同样是克苏鲁冒险游戏 《寄居隅怪奇事件簿》大概肯定是克苏鲁冒险游戏! 冒险自由主义 (冒不冒险已经无所谓了) 《克苏鲁异闻录》就是克苏鲁冒险游戏 《极暗地牢》绝对是克苏鲁冒险游戏的吧! 《素晴日》怎么就不是克苏鲁冒险游戏啦!?
  11. 文中所引小说之来源:1.《兰廷先生的珠宝》——《世界名作家小小说精华》 湖南文艺出版社 2. LES BIJOUX 一. 爱与痛 一篇好的小说自然要有一个好的开头。男主角碰到的是一位理想的情人,随即一见钟情。l’amour l’enveloppa comme un filet. 多么罗曼蒂克 这位美貌的女孩,宛如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漂亮而又不失庄重,那嘴角一抹淡淡的微笑并不来自凡间,是来自天堂的天使的微笑。面对这样的美人,没有男人不会不为她失魂落魄——人人对她交口称赞,凡认识她的总要说了又说:“得有福气的人才能娶到她。比她强的你能上哪儿找?” 而男主正是这位有福气的人。他向她求了婚,并如愿以偿,婚后生活幸福美满,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就有所减少,他对她的爱较之当初却有增无减。 这样美满的家庭,却仿佛遭到了上天的嫉妒,祂降下恐怖,让女子重病而死。 转眼间,兰廷便与娇妻天人永隔。 这对男主是多么巨大的打击啊!!! 作者用几句话就描绘出了男主的痛不欲生: 这还没够,作者还要极力地写,极力地突出:爱有多深,痛有多彻骨 二.屋漏偏逢连夜雨 妻子的死似乎是他不幸的开端,经济入不敷出,开始负债,他越来越落魄。。。。。。 于是,他对亡妻的遗物,那些“假珠宝”动了心思。但是,瞧一眼不要紧,这一来他对爱妻的思念却减了一分。作者透露出一丝不详的气氛 男主自然是觉得,这假珠宝能值几个钱。但店主的话却令他震惊: 先生,这东西值12000到15000法郎,但我得先弄清它的来路才会买。 想不到从男主和店主一番阴差阳错的对话开始,即将揭晓出更为震撼和痛苦的真相。 男主此时只是觉得碰上了笨蛋,他走进和平大道的另一家珠宝店。珠宝商一看到项链便嚷开了没错!我认得这挂项链,是我卖出去的!” 这位证人又说:“先生,我卖出的价是25000法郎,现在买进愿出18000,只是你得说——你知道规矩——说出它怎么到了你手里。” 读者可能只是感慨奸商的算计心,但男主感到了不可思议,他吃惊得不能动弹 经过一番交易⚦,男主走出珠宝店的门,已经找不到北了。 没有过多的心里描写,这一切都如此出乎意料,而又在意料之中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送别人老婆这样贵重的礼物,而且,如此多的珠宝。这一瞬间,男主便明白了,自己过去拥有的美好都是假的。顿时再次坠入地狱。 三.重生?堕落? 此后,他的心思,虽然不得而知,但是字里行间显示出了男主心理的剧烈变化。从痛苦、羞愧,逐渐变得犹豫不前,最后转忧为喜。 他变成了个暴发户,行为也越来越虚荣。后来去剧院、找小姐,变成了他曾经讨厌的模样。 最后呢,他找了一位très honnête的妻子。Elle le fit beaucoup souffrir.。令他非常痛苦。 为什么妻子变得忠诚,他却没有了当初那位malhonnête的幸福? 总结:这是一篇隐姦的ntr小说。由著名短篇小说大师莫泊桑 执笔,以一个不全知的第三者视角,描述了男主第一任、第二任婚姻的幸与不幸。作者用 没有丝毫多余的笔墨, 突出了 只有ntr才能给人性福(BUSHI) 婚姻生活使人堕落 的主旨。 这篇文章的精妙之处,就在于这一段话:夜晚,当两人坐在火炉前时,她常取出珠宝箱,放到茶桌上,一件件细细欣赏里面的东西,好像这样做其乐无穷。她还硬把一串串珍珠往丈夫的脖子上套,开心地笑着,叫着:“亲爱的,你这模样真有意思!”然后,就扑到他怀里,发疯似的吻他。 ps:题目也有玄机,les bijoux,一般译为珠宝。但我更喜欢这个译为 兰廷先生的珠宝 的译本。写作:兰廷先生的珠宝。读作:兰廷先生的绿帽。
  12. 在我中学时,那可谓是一段昏暗的日子。 名副其实的没有阳光,也看不到希望。 学校图书馆是我常去的地方,因为那里足够安静,大多数时候只有我与管理员二人。 我已记不起是怎么拿起这本书的,大概是鬼使神差一般,选择了《挪威的森林》。 但我并不能理解其中的大多数文字, 譬如 “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我渐渐能意会到,深刻并不等于接近事实。” 又或者 “ 我们活着,同时在孕育死亡 ”、“ 死了的人就这样死了,活着的人还要为他的继续生活付出代价。” ...... 面对这些贯彻全文的死亡,我感到不解。 为何直子要一直拒绝渡边,最后她的自杀为了结束自己的痛苦吗?绿子真的爱着渡边吗?反过来呢。 读完过后,这些沉重的文字,使我的内心愈发难受起来。 我没有过多的思考,大概因为当时我还没有经历过死亡。 后来当我站在棺椁前,望着里面那副冰冷的躯体,我陷入恍惚。 葬礼结束后,免不了亲朋们围坐在一起,吃一顿饭,我未向任何人搭话,独自离开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挪威的森林》。 从书架上取下,翻开略带灰尘的封面。 ...... 我开始尝试理解何为死亡,我也会很快支付那些活着的人所要付出的代价。 过去许多年了,也慢慢放下这些包袱,再次翻开这本书,也有了新的感觉。 我想“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这句话大概和我曾经理解的有所出入。 死是生命所跳不出的轮回,生作为一切生命共同的特点。两者必然有很强的联系。 正是我的生赋予了自身的死,换句话说就是,因为我活着,所以我会死。这不是废话嘛(笑) 已经逝去之人,想必依然在与活着的人有所联系。 她会作为我记忆中无法抹去的一部分"永存",直到死亡降临在我身上。 而我也会在其他人的记忆中作为一部分而“永存”,直到最后一个留存有我身影的人接受死亡。 至此,我或许就真的死了吧。 其实我想村上春树他一开始并不是以生死为题写下的《挪威的森林》,里面也有对爱情、友情、亲情的描写。 渡边会对绿子说 “最最喜欢你,绿子。” “什么程度?” “像喜欢春天的熊一样。” “春天的熊?’绿子再次扬起脸,“什么春天的熊?” “春天的原野里,你正一个人走着,对面走来一只可爱的小熊,浑身的毛活像天鹅绒,眼睛圆鼓鼓的。它这么对你说道:‘你好,小姐,和我一块打滚玩好么?’接着你就和小熊抱在一起,顺着长满三叶草的山坡咕噜咕噜滚下去,整整玩了一大天。你说棒不棒?” “太棒了” “我就这么喜欢你” 诚然最后开放式的结局让我并不知他们会不会携手走完余生。 但我能体会到渡边对绿子的爱是真挚的。 最后我想说,村上春树的小说给我一种亲切的感觉。就像是回到自己家一样自然而顺畅。 有些作家的文章很棒,传达的思想也很深刻,只是最后仿佛会有一道略高的门槛挡在面前,让人觉得这始终是在讲述他人的故事。 以上为我个人不成熟的见解,如有错误或者歧义还请海涵
  13. 省流助手:与众不同的“反设定系”作品 前几个月,在朋友的推荐下读完了此书,感慨颇深。 刚开始阅读的时候,给人的感觉就是司空寻常的设定系作品。提到设定系,个人觉得一个是设定本身的创新性以及有趣性,再一个就是设定运用的合理性。套进这本,刚读完第一篇时给人的感觉就是普普通通。之前读过《废墟中的少女侦探》系列,这种二次元画风的少女也算是相泽老师作品的标志之一了吧,并未觉得有何新意。设定本身来说还可以,并没有多惊艳但也还不错。可是手法就显得平平无奇了,意外也感不多。甚至觉得这个设定还有很多种更好的运用。人物设计也很老套。 我曾一度怀疑人生:就这种程度也值得你们吹爆???! 不仅如此,第二篇与第三篇依然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只能说还不错,但是神作远远算不上。感觉就是一部主打设定和人设的作品而已。且人设还并没有特别对我的胃口。设定系也不是只卖设定的呀,难道重点不是在于把设定最大化地合理运用吗?由于在群里听到多人吹捧,期待度过高,落差感十分大。第三篇结束我甚至一度合上书,调整一下心态。 深夜,在朋友的一度劝说下我又坚持读了下去。最后的第四篇,竟然.........全!程!高!能!上来先整了个叙诡,彻底颠覆无聊的人设!老实巴交的作家瞬间变成杀人魔。然后,然后,贯穿全局的设定被.........推翻了??!!!啊这,啊这,不是附身降灵什么玩意儿的吗,咋一下就没了??一顿操作直接整的人都傻了。接着,就开始严丝合缝地盘逻辑了,我还真就一字一句地认真在看,虽说也不是百分百每一个点都合理吧,但也有十之八九确实也是成立的。强啊,真的是没想到,不服不行。先用设定系盘一遍,然后用逻辑流盘一遍,tmd精彩绝伦! 在这个设定系横行的大背景下,竟能生出这种,个人认为可以称之为“反设定系”的作品。设定系作品的出现无疑是在对传统推理进行创新,从而谋求发展,而在此基础上还能更加创新,属实佩服。这部作品的创作理念毫无疑问贯彻了新本格的“新”——创新精神。打破传统格局的束缚,在保有本格内核、保证公平性的同时,极大地发挥想象力,用各种各样惊奇的手法(广义上)给读者予以冲击,简直惊为天人。 有人说,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推理小说的路会越走越窄。设定系的出现仿佛在说,既然这条路越走越窄,那就开拓另一条路出来。而这部作品却仿佛在说,既然路越走越窄,那我就直接起飞好了。
  14. 省流助手:小说版的《古畑任三郎》,真正的过程比结果更为重要 很早以前买的书了吧,一直放在书架上吃灰,直到疫情期间才翻出来看。在正式开始看之前,就被介绍吸引住了:侦探与凶手之间的斗智,偏偏他们之间又存在着暧昧的情感。让人想到之前的番:《辉夜大小姐想让我告白》。书不算厚,很快就能读完,读完之后的感觉:的确是一本佳作。 诡计 由于是倒叙推理,从凶手的视角已经详尽地描述了犯案的过程,制造密室的手法也很平常,故在这一部分没有什么好讲的,也不是本书的重点。 注:所谓倒叙推理,又叫反叙式侦探小说,指作者一开始就把凶手和作案手法提供给读者,读者只需要在阅读过程中找到证明凶手的证据即可(仅为个人理解),所以又被称为最公平的推理小说 故事 上面已经提到了诡计没什么好看的,凶手也已经知道是谁了,因而只剩下动机能够吸引读者了。作者一开始就交代了凶手和手法,故意留下动机不说。尽管读者能看到凶手的每一个想法,但始终没提到动机,直到最后才揭晓。 在刚开始看时,还可能觉得作者有点啰嗦,恨不得把主角每一秒想的事情都写出来。但仔细往下看,就会觉得很有意思,越来越能够代入主角,仿佛自己亲身经历着书中紧张的时刻,自己也在考虑着每一个细节。而在这些描写中,也隐藏着揭开谜底:凶手犯案的动机的关键。 作为倒叙推理,作者在细节和逻辑上都处理地很好,这背后是需要深刻的功力的。 人物 很多人觉得凶手动机很奇葩,我觉得在作者的铺垫下,还是可以接受的;最奇葩的应该是侦探的三观,你以为她是想破案,其实她是想嘿嘿嘿。这侦探简直比凶手还可怕。
  15. 省流助手:怎么说呢,与其说是推理小说,还不如说是在讲述几家人的家长里短的小故事。 前言:《新参者》这本书带着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尘土味,十分贴切我们的日常生活,不同于其他推理小说的高高在上,《新参者》给我的感觉一点也不像推理小说,反倒像那些讲述生活的戏剧,剧本里的都只是我们身边平凡的小人物。 新参者,在日语中是“新加入、刚到来的人”。而这个也意味着刑警加贺恭一郎,以及受害者三井峰子。 刚刚到日本桥地区的刑警加贺,虽然睿智犀利,但所有的不平凡都掩盖在平凡的外表下面,他总是T恤配短袖衬衫,打扮随意,没有半点刑警的样子,至于传闻中非凡的头脑和猎犬般的眼神,却仿佛都只是传闻。 他日常穿行在日本桥地区,走访案发地附近的一家家店铺,他的调查看似琐碎与案情无关,但却暗有玄机。 东野圭吾继承以往的风格,总是将一个一个看似独立的小情节完美不失逻辑地串联起来,抽丝剥茧般将真相揭露,每一个都可以是独立的小故事,但连接在一起,就是一个想也想不到的结局。 看加贺查案时关注的焦点,通勤轨迹不同于往常的保险员,仙贝店里的家庭亲情,替老板情人买人形烧的料亭小伙计,关系不好的陶瓷店婆媳,乃至于因女儿私奔而断绝父女关系的钟表店老板…… 这一个个人,一件件事,不就是邻里间的家长里短,这些俗套的不能再俗套的故事,不知为什么,在东野圭吾的笔下,看起来却那么温情,亲切感十足。 看惯了东野圭吾对人性人心的揣测,看惯了那些痛彻心扉的人生经历,再看这样一本如冬日暖阳般的书是一种很美好的体验。 至于故事的结局,有时候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而重要的是阅读中的小小的感动。
  16. 高中的时候,偶然间从同学那里借来了这三部书,读起来后发现这部作品竟意外的有意思,没几天就全都读完了。目前的话,剧情上的一些细节已经记不大清楚了,不过这倒也不会影响这篇无剧透读后感的创作… 本书采用的是多线叙事,用对青豆、天吾以及牛河三个视角分线叙述的方法来推动剧情发展,节奏把控十分优秀。但也因如此,村上春树先生总是在某个剧情线进展到关键结点的时候给你换到另一条线上,这实在是让我有点…有点欲罢不能!咱就喜欢这种吊我胃口的调调ww~ 随着剧情的发展,本书的脉络逐渐明晰,而一开始看起来毫无关联的各剧情线也汇聚到了一起,拧成了一根主线。当结束本作阅读后读者会发现虽然这本书在设定上给出了一个规模很大的可深入展开,比如拥有两个月亮的“1Q84”世界,神秘莫测的小小人等等,但又收束的那么浅显突然,很多东西都没有讲个明白。 事后我仔细思考了一下却又觉得可以理解,毕竟这部书讲述的是青豆和天吾两人的故事,只要描写他们二人的因缘邂逅就好,把世界的秘密搞清楚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小小人到底是什么存在,可能村上春树先生也说不明白。契诃夫先生曾说:“如果故事里出现了手枪,那么它就非发射不可!”而在村上春树先生这部书里嘛,开倒确实是开了,但子弹发射出去后又给它吸回去了,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这并不是在说村上先生这样做不好,我反而觉得故事即使到结局也笼着一层神秘面纱很能引起读者遐想。读完整部小说后,我对于其剧情貌似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想。这部书给我最大惊喜的方面不是剧情,而是阅读体验。三部书的阅读过程丝毫无尿点,村上先生轻柔而又灵动的文笔让其中不少画面都跃然于我脑中,仿佛直接作用于我的五感。总结来看的话,阅读本书的最大收获应该就是在写文方面极大地启发了我的思路,让我多多少少有了一些长进。 嘛,这篇文章与其说是读后感,不如直接叫无剧透测评算了(笑),果然还是我一以贯之的风格,那就先这样ww~
  17. 『太晚了。』 出自【通宵列车】他将去往墓园 真的一切都太晚了,如果安德森在第一次枪击好友的时候,不是瞄准小腿,而是命中心脏, 那样后续的所有,都不会发生,不论是那些暴动或是压垮安德森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果,这些想象都已经不是适用于安德森,明明有了第二次的机会, 从前面被好友设计染苏摩的当下,就该知道对方不会放弃,直到死神将他抓走,不然这个念头,只会让他铸成大错。 安德森经历了丧女,又染上苏摩瘾,最后的希望只能放在妻子身上, 结果却因为自己的决定,把自己推向了悬崖,到底是对好友太过宽容,还是认为杀了好友,就是跟过去的回忆过不去呢? 明明最后好友都发话说,我会在墓园等着你,对方也懂如果没有一个诱因,你不可能会过去, 就这样你懂他,他也懂你,你就跟你好友一样,选择了条最极端的道路,都能理解,放过不是仁慈,只是给对方机会再次作乱而已。 『但他依然接受了它,仅为躲过来自家乡的噩耗折磨。』 出自【通宵列车】他将去往墓园 安德森无法接受那个现实,选择了逃向梦境,即使知道这个梦境是虚假的, 但只有这里,才有女儿,才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如果为了这个局面,那样我身体就算腐烂了, 那又如何,人不就是为了看到一个美好的家庭,才会如此去努力奋斗吗? 虽然都懂安德森的想法,若不是绝望到一个境地,我想安德森也不会去接受苏摩, 因为他比谁都知道苏摩不是个好东西,但他已经别无选择了, 他无法回到过去;他无法面对妻子;他无法继续活下去。 只有在苏摩的梦境中,他才能得到救赎,看见那已经不可能存在的未来。 『极端的痛苦压过人性时,反而是怪诞的意识占据灵魂。』 出自【通宵列车】他将去往墓园 其实我看完这篇,我一直在想,到底要回去那边,才能将所有的悲剧止住, 就算没有了这些悲剧,安德森仍然会走向战场,成为一个双枪手,这样不幸的就是死于他手上的敌人了。 安德森很惨,好不容易熬过丧女,好不容易克服要回家面对妻子,甚至去照顾妻子的局面,结果现在连给自己一个机会都没有了, 也没办法去对妻子赎罪,那样这些怒火,只能对自己放过的好友身上报仇, 可能,他好友就是知道安德森没有来个猛剂,是不愿意跟自己交流, 如果要放弃安德森来往的机会,那就,让他恨死我吧,我不会让你从我的人生中消失,反之,亦然。 我无比的赞成作者的结尾,让我留下的很多想象的空间, 但――想到的结局,我想大家都是一个结局,不是安德森死就是乔治死, 每个人想出来的过程各有千秋,我想无一例外的,就是两人之中, 只能有一个人活下去,不然那些结局都无法超越现在的结局。 如果真的给安德森一个回到过去的机会,他会选择去那个时间呢?列车枪击?战役时刻? 还是从小时候就直接做掉了好友,永绝这些后患, 不过,我肯定会压下一个答案,安德森什麽也不会做,更不想要回到过去,再一次去体验那些了。
  18. 我一直蛮庆幸小时候能够接触到《皮皮鲁总动员》这一系列丛书,正如我在标题里所讲的那样,它虽然是面向儿童的读物,但却极富现实层面的教育意义以及对于某些约定俗成事物的辛辣讽刺。 虽然说这一系列书籍的名称叫作《皮皮鲁总动员》,但我认为它叫郑渊洁故事合集更为妥当。其中有很多故事的主角都不是皮皮鲁,甚至在一些故事里皮皮鲁压根就没有出场。郑渊洁借着他笔下人物之口向读者传递他的思想,对于那时年幼的我来说,其中不乏一些极大开辟我思路的辩证理论。印象中比较深的是舒克贝塔唇枪舌战的辩论系列,这也算是我幼年时的辩论启蒙,让我当时就对辩论产生了初步的兴趣。 其实皮皮鲁更像是一种标签,每当翻开一本新的皮皮鲁总动员时,我总会期待郑渊洁又将给我带来怎样的奇妙故事以及他独特的观点。在此不得不提一下《皮皮鲁与金手指》这本书,这本书里完全没有皮皮鲁的出现,整本书是一个长篇,讲述了一个穷苦之人在股市浮沉后获得可以窥见股市涨伏的外挂的故事。可即使是获得了这样的外挂,故事中的主角在面对社会恶意时生活依旧非常痛苦。其中还掺杂了坐牢,背叛,心机婊(迫真),阴谋诡计等等根本不该出现在儿童读物里的黑暗元素。仍记得那年傍晚的灯光下,我捧着这本书满头问号:给我等一下,这种故事确定是给小孩子看的吗? 我不知道其他孩子看到这本书会有何感想,毕竟当初我也是花了大毅力把才这个故事读完,剧情非常有趣但又非常虐心。这本书让当初尚且年幼的我了解到了社会名利场的人心险恶,为我朦胧的世界观打开了一扇小窗。 像这样具有现实意义的故事在这个系列丛书中有很多,有一部以各种短篇故事来讲解刑法的书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真的很少见这种严肃性,讽刺性还有趣味性融合得如此精彩的作品,如果说让我推荐儿童读物,我绝对首推《皮皮鲁总动员》系列。
  19. 你急切的想要诉说着自己知道的一切,却又因为这份急切而归纳不出一个清晰地东西来,于是你觉得会有人剽窃你的构思用你自己的思想打败你自己,但是你同时又发现大多数人就算知道了这个世界的真相也还都是一日一日的过着,于是你又会想,自己为何会因为想要诉说而痛苦,直接加入他们便得了,但是实际上你又没办法那么做,于是惟一的结论就是你是一个连存在都会感到矛盾的家伙。 能够忍受做梦 就是在忍受 梦境成为现实 无视做梦所带来的压力就是坐等梦境的吞噬 在各种道理面前无法分辨 于是向着精神病方面转化 在无法选择而又无法抗拒的基础上自我毁灭自己。 你无时无刻的感受痛苦却不想从痛苦中脱身,当你某一次回头突然发现痛苦成为了你生活的全部,于是在撕心裂肺的时候你想要向别人求助,同时又会想到曾经的条件反射,求助无用,相反只是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让人们认为你十分的软弱,于是在你的生活里除了痛苦和忍受痛苦以外再没有第四件事,而第三件事恰恰是你致死都不愿意承认的当你快乐的时候仅仅是在延缓痛苦带来的痛苦而已,既然连快乐都变的那么的不真实,为何还需要费尽心思去追求遥不可及的真正快乐。 最为可笑的事情是在向他人公布了自己软弱的之前自己就已经把自己吐槽的体无完肤,之后还要将浸泡着体液的文字展示出去,将自己的裸体晾在所有能看见的人面前,在别人看到自己的同时在此挖苦自己的所作所为,但是更更更更无法理解的事情是,就是这样的自己都不肯轻易的死去,因为他所做的一切都毫无征兆的指向一个原点,那就是努力的,想尽一切办法的苟延残喘下去。 正因为看着别人的理想得以实现才遭致愤怒,不管是虚构的人物或是存在的实例,在不经意间的对比中很轻巧的产生了嫉妒,一面看着别人得到了帮助获得了不曾有的理解,一面怀疑着自己的选择,咒骂着不争气的自己,只得一遍又一遍的默念着不公平,于是偶然又想起自己的理想,那就是伤痛的本源,一切万恶的出处,但却又不想就这样抛离那促使自己活的清醒的裂隙,最终在找不到出路的时候,挣扎于徘徊着不想放弃的边际。
  20. 不得不说,他的工作经历实在是艰辛至极,浪漫至极,像最精美的小说所谱写的故事。仅仅凭借古老史诗中晦涩的文段,以及个人对此坚决的信念以及满腔的热忱,就奔波于伯罗奔尼撒半岛多年,以史诗中零星的线索,最终发掘出了古老的特洛伊文明,出土了埋藏数千年的辉煌古城 或许最靓丽的人生就是这般如此。在大流的涌动中找到独属于自己的信念中的特洛伊,历经年年月月的冲刷和洗礼,最终完成对自己内心信念的朝圣。于是江水兮兮,一路向西去
  21. 《画皮》是清朝志怪最有名的作品之一,从问世起便家喻户晓至今,凶恶丑陋之物借以美丽外表行凶,也是自古以来志怪故事的重要题材,而在不同时代其所赋予的意义又各不相同。比如从六朝志怪时期,画皮下的多是老虎,因为老虎在古代的杀伤力过强,给当时的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所以从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开始,老虎就一直被神魔化,比如《异苑》里就有写道濊貊之人祭虎为神,而关于老虎的志怪类故事更是数不胜数。比如人披了虎皮就能变成老虎,老虎也能幻化为人,当然也能成精,还是《异苑》里女子变虎一篇中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叫徐恒的人,在路上看见一个姑娘,两人相谈甚欢,姑娘邀徐恒进草丛深聊,徐恒鬼迷心窍的跟了进去,结果姑娘变老虎把徐恒抗走了,过了十天徐恒才被人走到(这十天到底经历了什么= = 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早期对待鬼怪的态度是比较暧昧的。一个妖怪做了什么事,跑到另一个故事里,可能就跟人眉来眼去了,到了隋唐时期,老虎仍是画皮类故事的主角之一,比如《广异记》就有写,有人犯了罪孽,被天庭罚做老虎,到凡间披上虎皮就能化为老虎,按照天庭的旨意吃人,这化虎的事,不光志怪小说里有,正史里都有,在新唐书,志二十六卷里就有这么个记载:郴州左史因病化虎,欲食其嫂,擒之,乃人也,虽未全化,而虎毛生矣。现在听起来,这类故事很是玄幻,而早在干宝的《搜神记》中早就对这种现象做出了解释,他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由精气构成,如果精气乱了,就会发生变异。 到了盛唐时期,宗教的流行和外来文化的影响,导致恐怖的志怪故事激增,在画皮类故事中,主角逐渐变成了伴随佛教故事流传来的夜叉,而这类故事大多带有很强的传教类目的,牛森儒的《玄怪录》中的很多故事,就大力宣扬了佛教的因果报应那一套东西,这类故事大多涉及宗教本土化的内容,例如印度的不吃婆罗门的牛这种外来东西,就改成了夜叉害怕不吃牛肉的人,变成了本土的禁吃耕牛。同时这个时期,故事的主人公碰见道士,道士一眼看出妖怪的本形也变成了一个定式,影响了后续诸多志怪小说的创作。《酉阳杂俎》《诺皋记》中都有类似的套路出现。 而到了宋朝,由于无需再进行宗教故事本土化,结合之前的六朝志怪,画皮下的鬼怪就更加丰富了。明朝的《古今谭概》里甚至有舢板成精化为美女,甚至还生了孩子的故事,聊斋中的《画皮》与之前的故事,有很多地方雷同,但初看的时候,现代人都会觉得怪怪的,这和聊斋的画皮想要表述的宗旨有关,聊斋画皮表达的不是 不要被美丽的外表而迷惑而善恶不分,蒲松龄在这里表达的是清代成年人的一种处世观。画皮里的妖怪开始就说了,是别人的小妾,属于他人财产,你睡别人的小妾,你的老婆就要吃别人的口水。这是一种因果,所以因该洁身自好,安分守己,鬼在王生,而不在画皮。所以不能用现代人的价值观来评判古人的标准= =(虽然王生的老婆也太冤了.. 这感想中很多借鉴了食目君的视频,本人十分喜欢看明清志怪小说..其中有些意见相合,有些相左,看完书再听他讲解由来,感觉对书有了更多的认识.
  22. 『许多琉璃色的碎片在不断地坠落到深不见底的黑暗之中。』 出自恶役(?)千金: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这样的回忆,还称作为琉璃色吗, 采用了最常见的破灭结局的场景, 看见女主十分的痛苦结束第一世, 然后就回归到一开始,什麽都没有发生那一刻, 时间再次流转,这次,罪人有了报应, 女主却没有如同其他作品般,享有应有的生活。 或许我已经习惯了,被乱捅了好几刀, 后面给了大份量的糖, 让我忘却前面被砍到不行的伤痛, 看到这个作品,让我有点出乎意料之外, 现在最后看似好结局,反派无法得逞, 但女主也没有过的很美好, 而是封闭了起来, 值得欣慰的一点,都忘记了,就可以重新开始了。 『明明只有你,是我绝对相信着的。』 出自恶役(?)千金: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从以前就没享受过欺压的女主, 在某天世界就改变了,还越演越烈, 正因为曾经是如此的美好, 女主才不愿意相信人这麽容易善变, 肯定是有什麽苦衷,那样的相信, 让自己通往了破灭的终点站。 比起常见的恶役, 这边的女主让我感觉到周围的人才是恶意满满, 只有女主还在期待,大家总有天会想通, 最后却不是如此, 让我成功的讨厌起那个使用特殊方法, 抢走女主一切的那位, 为什麽,就得让女主受到这些不公平的待遇呢, 只因为她过去太过幸福, 所以后面才要经历这样的苦难吗。 『这一切,都只是你的谎言吗?』 出自恶役(?)千金: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不得已的把过去的种种当成谎言, 把所有美好全盘否定, 把那些幸福的笑容都打上了叉, 全部都丢掉, 在这极为痛苦的情况下, 在怎样的美好,都会是苦涩的, 唯有遗忘了一切,才能让女主好过, 单纯的封闭,仍无法阻止那些记忆的飘荡, 痛苦没有让甜美更美好, 而是让自己陷入了深深的矛盾, 对所有事情无法信任。 从头到尾没吃到糖还被砍的片体鳞伤的读者, 再思考为什麽经历了最痛苦的时光, 重新再来就可以再次跟加害者们共处, 会异常的害怕那些人才是正常的, 每一次见面都是折麽, 会不停想到那最痛苦的时光, 即使――那些痛苦还没发生, 在记忆中,那是最鲜明最无法忘却的记忆。 承受了伤害只有女主,这些人都是无辜的, 所以女主自然而然的接受了他们, 通常是这样,就这样习惯这种套路, 忘却了正常该有的反应, 作为女主只是做出最正常的防卫, 无法阻止自己的回忆,无法拒绝他们的接触, 无奈的选择封闭,漠然将一切否定, 让时间忘却那些痛苦, 同时洗刷这些记忆, 某种定义上,来到了第三世, 这次没有了坏人,只剩下了好人, 那些过去,就成为那无法再回去的人生, 就这样逐渐的掉落深渊,再也没有人知道, 曾有个女孩,痛苦不已,众叛亲离。
  23. 『端坐在黛紫的薰衣草原上,』 『舒卷的长发闪耀着金子般的光芒。』 出自告别于薰衣草 薰衣草,出现在标题, 更是代表了莱妮丝、酒馆,同时也是过去的象征, 这些都成了雷恩,活过这十九年最重要的依靠, 若没有这些,雷恩还是会活着, 但我想会撑不到梅莉过来, 更别说看到那给前进希望的百合花。 其实我在想,使用金色的百合花的用意, 我回头从第一章开始,就理解了, 不光是薰衣草是莱妮丝, 金色也是莱妮丝,使用百合花, 就是要使用那个花语――深深地祝福, 不论什麽时候,莱妮丝的祝福, 都是支持你活下去的动力, 不论是痛苦也好,还是保有希望也好, 那祝福,会永远的围绕在雷恩的身上。 『烈酒只能让你现在痛快,』 『草药才能对你的晚年负责……』 『但算了,既然我十年都没说服你,』 『这些话再重复一遍也没有助益。』 出自告别于薰衣草 这篇文章,真的在开头藏了很多伏笔, 如此执着于过去的雷恩, 要是莱妮丝看到雷恩现在的说法, 肯定会笑出来的,我是如此的想, 当初这样唸你,你也不见得听进去, 直到真正唸你的人不在了, 才会乖乖遵照之前我所说的, 你呀,果然不到临头是不会改变的。 死死遵照起莱妮丝说法的雷恩, 其实让我有点感伤, 很多时候我在听着那些碎碎唸总不以为然, 等到真的有问题了,才知道对方不只是唸而已, 是真心希望自己好才会这样, 如果像雷恩这样, 等遵守的时候是为了让自己记忆住莱妮丝, 不愿意忘记莱妮丝才会将她所讲的一切付诸实现, 更是作为信条教育别人, 这会有多――令人感伤。 『十九年来,每夜如此。』 出自告别于薰衣草 十九年,人生有多少个十九年, 这些年雷恩死死的吊在莱妮丝, 将所有青春年华贡献在上头, 因为悔恨,因为忏悔,因为雷恩没能拯救, 雷恩不这样做,他完全无法生活下去, 那魂牵梦萦的祝福,狠狠地绕在雷恩身上, 是祝福也是诅咒,在于当事者是如何看待。 刚好十周年,每次看到这个十九年, 我就不经思考, 雷恩维持了十九年的酒馆,为了一个忏悔, 论坛经营了十年,为了一个友善的环境, 完成论坛最初也是最终的信念, 多年以来始终不变, 不管怎样都无法改变的信念, 或许行为会改变,那最重要的核心, 始终无法动摇。 『即使有一天我不在了,』 『即使有一天我不能拥抱你,握住你的手,』 『亲口告诉你了。』 『我也会看着你,为你祈祷,一直一直……』 出自告别于薰衣草 ――直到永远。 我承认我当下眼泪不小心的掉下来了, 到底是什麽念头, 才会将如此美好的祝福,成为禁锢自己的锁链, 到底是什麽想法,才将祝福编织成牢笼, 让自己十九年来无法逃脱, 当初所没能讲出的话语,至今听到了, 我比雷恩更加的感伤,为什麽是等到了, 不在了,才能看到呢。 同样是莱妮丝,不同的却是结果, 每一次莱妮丝的出现或离去都会给雷恩带来若大的改变, 从青涩到成长,从委靡到振作, 这其中都少不了莱妮丝的推手, 那怕她不在了, 这些会如同她所言的永远永远的陪在雷恩身边, 不用透过有形的物体,仅仅是想法,就能常存。 『娟秀的字体没有丝毫褪色。』 出自告别于薰衣草 如果想法可以如此伟大,毅力不摇的存在这个世界上, 如同这迟到十九年的话语,上头的字体从不褪色, 不论是什麽都无法改变莱妮丝的祝福, 我就忍不住的想到,或许,论坛的理念也如同这般, 不管外在如何的变化,功能如何的改变, 最终论坛仍是那个论坛, 这些流传下来的想法,被继承下来的信念, 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不会因为群众而随流, 仅仅会坚持这个唯一的信念, 直到永远,纵使未来某天无法持续了, 论坛的信念,会透过我们之间的回忆, 不停地―― 存活在世上直到没人记亿为止。
  24. 最近书荒,翻到本网文叫《某霍格沃兹的魔文教授》,突然就感觉找回了童年。 现在再看hp系列感觉跟小时候看完全不一样了,看着三小只的纯洁友谊和精彩的学院生活,感觉挺感慨的。 不过,上面提到的《魔文教授》,虽然在文字上比较还原原作,但主角过于冰冷冷淡,几乎没有感情戏(不光是爱情,友情都很少),看的我很不舒服。 想问问有没有类似的同人文:文风比较还原原作,跟三小只的剧情联系比较紧密,最好能跟赫敏甜甜恋爱的同人文。 不要百合,不要大脑洞融合其他系列作品元素的(比如融合克苏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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