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见闪光 发布于七月 27,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27, 2015 · 只看该作者 致混蛋比维斯: 自称“白华联合”的军队从天上发动突袭,前国王驾·崩,科维亚成为白华联合的新附属国,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 据前两天的人口普查报告显示,虽然经历了漫长而又痛苦的适应过程,但大部分国民的生活已经回到了正规,战败的沮丧,不安和恐慌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你也差不多该面对现实,找个正经工作,组建家庭,过自己的生活了吧? 你在上一封以“恭祝晋升总督助理”的来信里指责我是叛国者,为了权力和财富而甘愿为入侵者的走狗,语言真是极尽讥讽之能,我都不知道你写信能这么有“文采”。我理解你的感受,我在同意接任这个工作的时候也是经历了很大的内心挣扎,然而我能做什么?我应该做什么?我是应该在救济粮派发中大肆捣乱好让饥民们等到死,还是煽动民众放火烧了科莱温?我是应该号召人们以血肉之躯冲击魔法屏障送死,还是抱着荣耀为旧王国殉葬,而不管这个国度将变成什么样,能变成什么样? 我不知道历史会如何评价我,但我知道我现在的工作能至少哪怕多让一个人过得好一些。 而你呢,比维斯骑士大人?复兴旧王国?很好,很高尚的爱国心,但为前国王复仇?那算什么?那个从来不拿正眼看过我们,整天只会挥霍无度纵情酒色,唯一搭理政务的时候就是在想尽办法抬高税率,最后王城的大门刚破就被活活吓得心脏病发而死的糟老头子,为他有什么仇可复?我还有仇找他呢! 当然,我承认,白华联合的那些家伙也确实如你所说,“剥夺了科维亚的传统和荣耀”。我当然也想念我们的骑士制度,想念我们的祖灵祭,前夜祭,白雪节和后土节,想念我们的诗歌和文字,我还有在偷偷练习你和我在林德普斯时学会的那些乡间歌谣,尽管我知道它们大概再也没有在人前被唱出的机会了。但其他方面又有什么不好!?没有任何一个人被奴役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被谋杀,在分发下去的新工具和新技术的帮助下农作物产量有之前三倍有多,而税率还不到一半! 当然,我不指望这么一封信就能说服你,我早在和你一起见习的时候就知道你顽固的跟块石头似的。我只想警告你,你想继续为旧王国而战?没问题!但要是还像上次那样,发动只有理想和口号,除了给当地平民的生活造成破坏外什么用都没有的送死一样的攻击,那我说什么都要用铁链把你捆成粽子拖回来,好让你别死得那么蠢! 说来,你好一段时间以前似乎问过我,代替前国王治理科维亚,白华联合的总督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愿意现在好好跟你说说这件事,是因为我惊讶地发现这似乎是这段时间我们之间唯一能让我觉得愉快的话题。 那位总督阁下,总体而言,是个怪人。不只是因为喜好和生活作风方面,还因为外貌。我也是见过不少身居要职的人了,他们大多是仪态堂堂,打扮讲究,不怒自威的中老年男子,至多也是精明干练的贵妇,而这位总督大人,看起来完全是个未成年的少女!我那十六岁的表妹看起来都要更成熟些。至少在身高和胸部上 而在气质上也完全弥补不了什么。总督大人坐在总督椅上的时候,那还算像模像样,但在其他时候,我从未见过这么孩子气的总督!自理能力不佳,头发总是乱糟糟的,起床睡觉都要人催;好胜心强,健忘,喜欢热闹,我们每周都得筹办一次派对,不要多奢华,但人气得够旺,否则她会沮丧整整一天。 她的作息生活还算规律,早上八点等女仆把她叫起床后我们会一起在总督府——也就是之前的科维亚王宫共用早餐。她早晨容易打不起精神,所以食谱一般是淋满甜得腻人的糖浆的煎饼和苦得要命的黑咖啡,换我我是吃不下的,而我面包牛奶配块小牛扒足以。之后直到太阳过了天正中是主要的工作时间,一天的繁琐工作都会在此时完成,午餐大部分时候都是边看文件边吃的,以至于我经常想不起来午餐吃了些什么。 等太阳稍微西斜一些,暑气散去,我们会结束工作,到后花园去骑骑马,打打撞球,下下棋,有时候还会下湖里游泳。她做这些可是真厉害,一般我都赢不了她,然而我庆幸如此。有一次我侥幸赢了她一盘军棋,就被强求着多下了十把!——我之前说过她好胜心强。 身体活动开来后就是惯例的下午茶时间。我们中午总要工作得这么赶就是为了给这下午茶腾出时间来,并且在这个安排上她表现出了十倍的顽固,拒绝接受任何改动意见!我们会就着苹果茶或柠檬茶吃些蛋糕,蛋糕惯例都是很甜很甜,她喜欢在后花园最大的橡树下享用这一餐。这大概是她一天中最安静的时候了,微眯着眼,轻轻地啜着茶,微风轻抚着她的发梢,树荫中投射下点点光斑,一切都显得恬静而美好。 一壶茶喝完,她就差不多该挨着树干睡着了,等她鼾声响起,我就能溜了。溜去干嘛?当然是回去完成我剩下的工作!虽然抱怨了那么多,但她工作能力是真的强,每天我都得想尽办法找时间加班才能勉强跟上,而在她的指挥下,我自己都不知道能把这份工作——相当于以前的宰相助理了——做得这么像模像样。 仅凭这一点,我就不认为我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至于我们一起完成了哪些工作,如果你有仔细观察无论是大城市还是乡间小镇的变化,那应该都不再需要我特意告诉你了。 她会一睡睡到晚餐时间,晚餐后,我们还得和其他同僚开一个小会,就工作的方向和细节做一些探讨,等结论具体到能让她满意了,我才能休息——是不可能的,助理的工作,我还得为明天要处理的文件做个整理和备案,基本上都得等到她泡完澡后,套着个浴袍,在王宫里无所事事地东逛逛,西逛逛,我才能真正的结束工作,休息一下。 对了,还有个值得一提的事情是她的发夹。白华联合的奇怪东西简直多得数不完,然而像类似的东西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发夹的主体是黄金制的蝴蝶,大概出自雕刻名家之手,翅膀上的脉络和褶皱都细致入微,连接两扇翅膀的昆虫躯体则用一颗二十面体的宝石巧妙地替代,自早入夜,太阳,月光抑或魔灯的光辉,照射到上面总是会折出缤纷的色彩。 宝石的颜色会因主人的心情而变,平日发呆时是澄澈而透明,下午茶后靠着树干舒舒服服地打着盹时时悠闲的绿色,处理繁杂的公务时是冷静的蓝色,派对上大吵大闹着拼酒时是热情的红色,而上次艺术展,她近乎有仇地瞪着抽象派画作,试图看出些什么意义时…………嗯,是烦恼的黑色呢。 那大概是很重要的魔导器,无论何时,从早餐时一天的头一次看到开始,到下午骑马、撞球等休闲活动,再到炎热的季节相约到湖里游泳,甚至是晚餐后,泡完澡,罩着浴袍毫无形象地盘腿坐在椅子上时,都不曾看到她取下来过。 不得不说,那只黄金蝴蝶和她如火焰般耀眼也如火焰般杂乱的头发非常相衬。 ——但到目前为止也只是有趣而已。 我绝不会忘记的,她愤怒的那一刻,空气扭曲,火焰拥簇,小小的身躯散发着无穷的威力,整座林德普斯镇在她背后燃烧成烬。她的表情掩于手掌的阴影下,只能看到灼烧着一般的眼瞳,和左额上辐射着炽烈得让人皮肤生痛的白光的蝴蝶发夹。 那就是我和“炎歌魔女”米斯拉缇的初次相遇。 那是你到科莱温享受荣耀和财富,而我在林德普斯和奶奶一起差点死了的时候的事情了。那也是我现在能好好坐着跟你写信的直接原因,她对我有救命之恩。 后面的故事,就等哪天有机会再一起喝酒时,再跟你说吧。 ————“你所谓的叛国者”梅布尔·特格特 祝不要早死 —————————————————————————————————————————————————————————— 嗯,基本是今天的饰品的练笔引发的心血来潮,想着把前半部分补完算了。我也不知道这算什么,大概是个序吧?开坑预告?至于这坑什么时候填嘛,那就是另话了,《天狼命》后想写的短篇故事还是不少的 @斯普林菲尔德 @13312552 @fenghe1018 @omeg001 @linjinhai @苍云静岳 @fby1999 @Drakedog @纯系小白 @凤凰.诺斯缇 @红色精英兵 @用钢笔的人 @z13016451389 链接到点评
用钢笔的人 发布于七月 27,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27, 2015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片段描写的完整版剧情咯~{:7_509:} 这一篇作为某世界观下的单独短篇成文也是可以的。当然能在此基础之上展现完整的故事那就最好不过啦~ 链接到点评
月见闪光 发布于七月 28,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28, 2015 · 只看该作者 用钢笔的人 发表于 2015-7-28 03:58这就是片段描写的完整版剧情咯~ 这一篇作为某世界观下的单独短篇成文也是可以的。当然能在此基础 ... 是打算写一篇完整的故事的,正文会正儿八经用第三人称的,不过那要到很久以后有空了吧……目前就先摆这么一个信息量有点大的信件好了【笑 链接到点评
lubi 发布于七月 28,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28, 2015 · 只看该作者 真是个相当孩子气的总督...... 还有......"至少在身高和胸部上(划掉)"这是什么鬼...... 话说这俩人是怎样的关系?即便是“这似乎是这段时间我们之间唯一能让我觉得愉快的话题”,大半封信都在讲这如同闲聊一般的话题,关系应该不一般吧? 最后,怎么感觉你的坑越挖越多、越挖越大了?期望在下有生之年能窥见这个世界的全貌吧。加油。 链接到点评
苍云静岳 发布于七月 28,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28, 2015 · 只看该作者 前后半段的分野还是很明显的www——虽然这不是缺点,只是个被一眼看出来的特点罢了。 这就是你之前跟我说过的那个女性角色? 用信件或者对话这种【一个人和另一个人谈到第三个人】的方式来铺设萌点确实很不错,我是被萌到了~~~而且在期待正面描写。 顺便,这种写法在另一本著作中也有出现过,那就是《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一节,冷子兴与贾雨村聊起宝玉时的一段对话,可为参照。 链接到点评
月见闪光 发布于七月 28,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28, 2015 · 只看该作者 lubi 发表于 2015-7-28 14:16真是个相当孩子气的总督...... 还有......"至少在身高和胸部上(划掉)"这是什么鬼...... (划掉)那里本来是想用删除线的,结果发到论坛上的时候忘记了【笑嘛,我觉得关系一般的人,是不会一起吃早饭,喝下午茶的哦? 最后,这坑太小,一下就写完了的话,我也是会很困扰的不是? 链接到点评
月见闪光 发布于七月 28,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28, 2015 · 只看该作者 苍云静岳 发表于 2015-7-28 14:23前后半段的分野还是很明显的www——虽然这不是缺点,只是个被一眼看出来的特点罢了。 这就是你之前跟我说 ... 用信的写法是我在《巫师3》里找到的灵感,那里面很多你砍瓜切菜还来不及让他说话就干翻的敌人,和你到的时候已经死于强盗或怪物手中的可怜人的故事,基本都是靠在他们身上翻出的信件和日记作为补完的,所以我在这里也尝试一下,作为“简洁而快速地交代事情和人物全貌”的方法 顺便我也很期待正面写到的时候www 链接到点评
红色精英兵 发布于七月 29,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29, 2015 · 只看该作者 在战争当中,从侧翼实施迂回往往比从正面实施强攻要有效得多。 在写作当中,这经验往往也很适用:作者经常需要首先让读者了解自己的设定、然后才能让他们顺利的理解自己的故事,这时候生硬的罗列上一大段令人不明觉厉的“专有名词”多少会令人望而生畏,但倘若借故事中角色之口婉转道来那效果就会好得多、而且叙述时的口气和用词还多少会帮助作者把“叙述者”的角色形象丰满起来。 楼主在这封信之中把“侧面迂回”的“战术”运用得很好,不显山不露水的就初步完成了大背景的铺陈、并借写信者之口给出了一个主要角色的速写——就其涵盖范围而言,这一“迂回”利用少得多的字数更加流畅自然地完成了使用“正攻法”需要较多篇幅和数个场景才能完成的任务,并给读者留下了一个令他们满意的印象:既不感到啰嗦又不感到一头雾水。当然我并不是在这里贬低“正攻法”的作用,只是说性急的读者未必有耐心纠缠于细节却又需要了解那些作者想让他们了解的东西以便读懂故事(难伺候啊,笑)、这时候使用这样的技巧是有必要的。 本文还给了我另外一个启发:介绍“背景”的时候未必非要遵循“从大到小”的原则,首先从小处选择一个适当的“切入点”有时是很有效的。在往常,我的习惯是先把总的形势介绍一番、而后再深入到具体的事件当中去,这手法在写设定或者“报告文学”时比较有利(许多时候是必须的),然而在写小说的时候、未尝不可以“以小见大”——通过对细节的描述来暗示整体的情况。至于如何在读者不熟悉大背景的情况下把握好“暗示”的度,我目前还在摸索。 链接到点评
月见闪光 发布于七月 29,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29, 2015 · 只看该作者 红色精英兵 发表于 2015-7-29 19:13在战争当中,从侧翼实施迂回往往比从正面实施强攻要有效得多。 在写作当中,这经验往往也很适用:作者经常 ... 谢谢,实际上我是在《巫师3》中收获的灵感,作为一款沙盒类RPG,巫师3里免不了要捣毁十几个强盗营地找个十几个隐藏宝藏,对于这些去到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发生完了的故事,在不可能通过任务指引的情况下,巫师3会在案发地点放些或是笔记,或是信件的纸条,于是我们就知道,这些强盗,是战败方的逃兵,是想发战争财的投机者,或是走投无路的农民。那些宝藏,是遇难的货船,是被劫掠的平民的珍藏,抑或遇难的父亲的遗物(然而他的儿子还是死在了寻找宝藏的过程中) 这提醒我信件是一种简洁而有效的介绍故事的方式。正好这次写作练习让我有了个角色的灵感,就趁此实践,效果不错真是太好了。 链接到点评
凤凰.诺斯缇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 只看该作者 没想到是很少见的书信体裁。 这次我们还是从写作技法方面谈谈吧。 就我个人而言,从这篇文章里,我觉得你已经很好的挖掘出了书信体裁信息量大的潜力。 是的,信息量大,这是我们要谈的第一个东西。 书信题材通常是两个人物间的交互行为,所以是有着隐含的前提的。而这隐含的前提就是,假定双方都知道 一些事情。正如我们在文中看到的“白华联合”,“科莱温”,以及这封信的作者和收信者间的一些经历。 因为假定前提成立,所以不需要额外解释,这些语句都是寥寥数语,于是其中蕴含的信息量就比较大。 这样做的好处之一就是赋予文章一种简洁的特征。 说句题外话,个人认为,叙述性短句的信息量总是最大的。 而好处之二呢,就是留白,也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谈到的东西。 前面我们说过,书信是有隐含前提的。不过这里有一个问题,作为读者的我们是不知道这些前提的,于是我 们就需要透过信件中的线索来推理,分析,从而理出一条脉络。而在这一过程中,作为读者的我们也获得了 一种推理的兴味,也满足了我们的窥秘心理。(就像许多侦探小说力图做到的一样) 我从回复里知道,你是受到了巫师3的影响。叙事的手法是共通的,游戏和小说是一样的,更何况巫师3也是 小说改编。 就我个人的观点看,留白是很有必要的。你直接把事情的脉络呈现出来,起到的文学效果是远不如让读者通 过自己的推理来把事情脉络慢慢梳理出来。毕竟由作者直接说出来是把【你】的东西强加给读者,让读者自 己梳理的话,那就是他自己找到的【自己】的东西。两者的接受度高下立判。 顺道一提,血源诅咒在这一方面也做得很好。(据说黑暗之魂也一样,不过我并没有玩过) 最后再提一个东西,类似的体裁也有很多种。就像书信也有公开信这一类,而除开书信,还有备忘录, 公告等等,或许在以后能够通过合理的改变体裁,来从侧面补充正文不好描写的一些东西?就像转换 视角一样的。 以上是我的一点想法,愿共勉。 最后的最后,贫乳萝莉总督大赞啊!(拇指) 最后的最后的最后,其实发夹才是本体吧?(超小声) 链接到点评
游離子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 只看该作者 炎歌魔女……连名头都拿出来了,不写个二十万字下来简直对不起这只萝莉,对吧? 但是就信而言,这有点故意过头了。前小部分可以对比维斯的抱怨,中途话题转向新总督的人格,然后……然后你就停不下来了。介绍完个性再来生活习惯,途中有强行把话题扳回到政务方面的迹象,但结果又忍不住再介绍了下总督的专属装备,还强调了下总督的个人魅力……这是示爱吧。 你这是跟饰品有多大仇……看你的后话我才意识到,这里面最让我觉得格格不入的部分就是开始描述饰品那一块。 链接到点评
月见闪光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 只看该作者 游離子 发表于 2015-7-31 19:53炎歌魔女……连名头都拿出来了,不写个二十万字下来简直对不起这只萝莉,对吧? 但是就信而言,这有点故意 ... 饰品抢眼,是因为本来就是源于饰品的练笔,与其说强行把后面的饰品加进去,不如说强行往前续了大半章【笑最后……预计是个中短篇吧,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写 链接到点评
游離子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 只看该作者 月见闪光 发表于 2015-8-1 00:39饰品抢眼,是因为本来就是源于饰品的练笔,与其说强行把后面的饰品加进去,不如说强行往前续了大半章【笑 ... 真是微妙的感觉。我是真心觉得这里就饰品那一块最突兀。最初一小段自叙的部分还有点错位感,但很快就融入了,这一段到中间的那部分是我觉得最棒的部分。饰品那一部分占的比重不小,但最主要的还是我觉得她和你的前半部分相处不怎么融洽,然后还偏偏比重比前面小。 另外,我也很喜欢萝莉,虽然我不是萝莉控。 链接到点评
月见闪光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 只看该作者 游離子 发表于 2015-8-1 00:49真是微妙的感觉。 我是真心觉得这里就饰品那一块最突兀。最初一小段自叙的部分还有点错位感,但很快就融入 ... 嗯,我会慎重考虑正式开坑时做出修改的,其实我已经有一些修改想法了,不过这篇暂且就先作为写作练习的“心血来潮补完版”放这吧。最后,红发的火焰系少女就该是LOLI,这是出于接受度的考虑,绝对不是我的个人偏好【严肃 链接到点评
游離子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 只看该作者 月见闪光 发表于 2015-8-1 00:54嗯,我会慎重考虑正式开坑时做出修改的,其实我已经有一些修改想法了,不过这篇暂且就先作为写作练习的“心 ... 提问,你头像上的那只萝莉头发是哪种红色的? 另外,这个设定果然还是萝莉更好呢……或者干脆金发美少年也不错。嗯,这个可以有! 链接到点评
月见闪光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 只看该作者 凤凰.诺斯缇 发表于 2015-7-31 11:44没想到是很少见的书信体裁。 这次我们还是从写作技法方面谈谈吧。 又发现萝莉控一枚(指) 明明是“超小声”却要加大字号加粗字体么? 吐槽的事情就先到这里。虽然一直都大概知道书信体可以传达大量信息,但如果没有大量的样本果然还是没法一次做到这样,在此我要感谢巫师3这款游戏,希望大家都玩一玩,朋友你听说过安利吗?【笑——顺便一点更正,巫师系列——还是叫猎魔人吧,“巫师”是什么鬼,游戏里有提到?——游戏虽然有原著小说,但基本是原著小说的后续。原著主角杰洛特在最后一卷死于一场**,而猎魔人1则以杰洛特失忆“复活”为开始的。 说回写作技巧,既然这是一次成功的尝试,我接下来就会努力尝试在正文中也使用,尤其是当主角到达的是一切已经发生后的残亘废墟时,我发现除非有必要的细节需要阐述,否则通过信件和日记来转述这个地方最后的日子,更有一种惨烈的感觉。 链接到点评
月见闪光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 只看该作者 游離子 发表于 2015-8-1 01:06提问,你头像上的那只萝莉头发是哪种红色的? 另外,这个设定果然还是萝莉更好呢……或者干脆金发美少年也 ... 我觉得那是色调比较暖的棕色…… 发饰倒是红色的,酒红色?淡红色?我也不是美院的没法那么清晰分类啦…… 最后关于金发美少年的兴趣爱好,请找@梦幻 ,就文区写菲力多姆与龙的那位【笑 链接到点评
游離子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31, 2015 · 只看该作者 月见闪光 发表于 2015-8-1 01:09我觉得那是色调比较暖的棕色…… 发饰倒是红色的,酒红色?淡红色?我也不是美院的没法那么清晰分类啦…… ... 嘁,居然这么明目张胆的避重就轻。其实酒红色就好了,虽然不一定准确……但这个最好听! 前面的话题有点跟不上了,再加上本身就有点偏了……我还是安份下沉好了,以免中了流弹。 链接到点评
推荐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