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跳到内容

【寫作練習】讓我在轉生後當個鹹魚黨吧(10/20更新至四十四章


rosket

只显示该作者

只有该作者的内容显示中。 返回到主题

推荐贴

  • 回复 8.5k
  • 创建于
  • 最后回复

本主题的最活跃

本主题的最活跃

y777665 发表于 2016-6-21 21:18

哦斗哦斗哦斗斗233!!啊抱歉!刚才我去办了些事情所以没有看贴吧真的是十分抱歉233!

 

哦…!! ...

倒是還不至於(我也不知寫不寫得道那麼後面) 我是打算故意給他的限制呢

其實戰爭 歷史這東西 都是勝利者所說的

普魯特與三法師不如說是他的三后宮23333333 (斯特內瓦-女王 克羅托-女神(主角看過) 賽伊勒(魔女) 都女的23333

链接到点评
ATMLaLaLa 发表于 2016-6-21 23:23

我也是百合党啦

所以说男(女)主会百合结局嘛?或者长出邪恶的东西,嚯嚯嚯,就看前辈的口味了{: ...

我到時會弄個黑子這類的角色 不過不知寫不寫的出來呢{:7_508:}
链接到点评
埃斯迪尔·布鲁赫 发表于 2016-6-21 19:12

恩,其实幻想乡对于人类来说并不是很安全的啦,灵梦的神社和人间之里的通道也就是兽道,经常会有野兽和妖怪 ...

如果是這樣。主角在不學個東西恐怕會死超慘
链接到点评
y777665 发表于 2016-6-21 21:18

哦斗哦斗哦斗斗233!!啊抱歉!刚才我去办了些事情所以没有看贴吧真的是十分抱歉233!

 

哦…!! ...

如果....我寫的到後面的話......我想想到的都只有開頭 中間真心不知怎接
链接到点评
y777665 发表于 2016-6-22 21:12

哦!!!这个啊233!这个好办的啊233!只要顺理成章就好233!

 

不偏离主题就好233!!而且在之后 ...

是不會到試煉如此誇張 不過形象構成對ˇ於生活是如此方便(學會木系魔法基本上不缺家具) 後面會在劇中穿插主角無聊做實驗
链接到点评
y777665 发表于 2016-6-22 21:25

哦2333!我懂了什么啊233!原来是用到日常生活中来加快效率的啊233!

 

比如水系魔法可以解渴233 ...

不過最大的缺點還是詠唱 下章節會更講到主角學的過程還有被我故意套的限制 但是這限制也是為了新的東西(其實也滿老梗)

不過形象構成這東西 主要還是攻擊魔法和生活魔法(畢竟要透過想像改變有形之物的外型) 主角和我腦動都不太夠2333333{:7_527:}

链接到点评
埃斯迪尔·布鲁赫 发表于 2016-6-22 21:36

嘛。。幻想乡危险确实很高,可是格局并不是那么高呢,光从实力来说确实是可以,比如说东风谷早苗那个现人神 ...

光來個時間靜止 就可以表非常多人了(我故事的魔法還沒那麼方便) 不過也有無法歸類的魔法 或許有機會可以拿來玩玩233333

毀滅城市恐怕得要克羅托那種接近神等級的 克羅托我自己設定也只和早苗差不多..... 頂多用風系魔法展開地面或是房子或是用水魔法造成大瀑布讓城市被水吞沒

 

原來摩里沙的師傅是妹摩 難怪那麼愛爆衣(還以為這個是二創設定)

 

链接到点评
y777665 发表于 2016-6-22 21:48

诶~~!你下一章居然会玩套路啊233!!真的是少见啊233!

 

虽说想要通過想象來改變想要構成的物體 ...

這個嗎~~給他涉個等級限制算是不讓強度抱走 而且我對於招式名稱...咳咳 比較不會取就是

不過透過想像改變外型對於正常人來說在戰鬥根本綁手綁腳 不過主角學過繪圖 速度比較快(前提還是必須先進行默唱屬性魔法)

對於基礎威力強的主角戀高反而沒意義WWWW

其實小說我大多是邊寫邊想..... 原本打算寫個十章就神隱....不過有幾個願意支持我的讀者實在是捨不得(也捨不得自己的設定 對於腦動量偏小的我來說很難得)

链接到点评
y777665 发表于 2016-6-22 22:05

啊!!原来是取名苦手啊233!和我一样啊233…,写文章的时候都在取名上会比较苦恼233

 

我好像懂 ...

哈哈 神隱士開個玩笑 我寧可把劇情交給讀者幫忙想也不會神隱(大概拉) 畢竟自己的腳色以及讀者也有所謂的感情在

人物取名還好 不過招式取名就...特別是要畫出來...

链接到点评
埃斯迪尔·布鲁赫 发表于 2016-6-22 22:27

时间静止是很厉害啦。。不过也没有那么过,因为没有办法干涉物质。。无法归类的魔法有很多啦,无属性的那种 ...

其實我的神及定義稍微模糊些 能夠使用類似沙塵暴或是地震地殼變動不知道算不算得上神人等級...

原來妹模師徒的故事真不錯 挺有聯想感的

小說中的賽伊樂特技是可以控制任何生物 必要時候還能創造出死靈軍團那類

链接到点评
×
×
  • 新建...

重要消息

为使您更好地使用该站点,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使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