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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版主们能尽量依照版规治理论坛,使法制大于人治


ZeL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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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想发这个帖子的,起因是之前发过一篇原创教程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被扣分后就让版主锁贴了。刚刚又看到有人就我之前所发的内容向我求助,又想起了这事

 

这是我对于被扣分一事对版主的回应:我并没有看到总/区版规有不能回复1L的条例,帖子更何况我并非抢沙发,而是重开一楼送上介绍本软件指路链接而已

这是版主的应答:[attach]108027[/attach]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隐去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SS同盟是一个门槛较高,严于管理的论坛,正因如此,创始4年多依旧充满活力。然而对于管理我认为更应该法制大于人治

虽然版主也表示之后会加上这条版规,但在我之前也应该有不少人因此莫名扣分了吧

秦以法治国,严苛,且用酷吏,民不聊生,怒气滔天

当今的法治国家,执法不比秦宽,却可使人人安居乐业,国泰安康

最后,祝论坛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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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的算是我前辈了吧,当我刚来这个贴吧的时候在幼儿园的时候就习得了不能自占沙发的规矩了。

自占沙发说来也只算是小错,其原旨意在让坛友熟练运用编辑。

就算不小心犯错,在沙发中编辑一下,求饶。初犯的话版主也只会象征性的摸你一下。

对刚的话没有任何好处,毕竟有错在先,是不是。

再者,秦国以法家治国,小罪大治,大罪连坐。的确是民怨冲天,不过相反奖惩分明,以功为据,不偏不倚亦是

秦国的魅力之一。

重罚之下亦安康,让胆小者却其侥幸。

总之都是抖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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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Lye 发表于 2016-7-13 18:16

@粉圓醬 不不,你仔细看一下帖子,那是我就扣分问题向版主反馈后,版主才新添加的版规,就在我截图的那个页 ...

 

雖然粉圓話是這樣說,但是其實也發現論壇裡的不足喵{:10_637:}

但是有鑑於之前的好幾個像乃一樣不知道這件事的人都已經懲處了{:10_634:}

粉圓覺得這應該是收不回來了喵~{:10_625:}

但是很感謝乃指出這一點,讓論壇的版規更完整{:10_639:}

粉圓一直覺得會寫教學帖的人非常厲害呢,還希望乃能再開一個帖子呢~{:10_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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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回复下@第一良民 @久帝 ,我只听说过LZ不能“抢”沙发,从来没听说过LZ占用沙发就违规扣分的。更何况就算LZ恶意抢了沙发,若是本身发的帖子是有建设性的,一般管理人员也只会警告其不要再犯。

因为我经常在贴吧发帖,所以有分楼层的情况,因此在发帖前还特地看了总版规和区版规,并没有不能占用2L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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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圓醬 发表于 2016-7-13 18:24

那第三帖呢~那可是2015年就有哒~

另外,第一帖最下方的圖片也是很久以前哒~

...

拜托,这是广场区的版规,我又不是在广场区发的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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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_536:}理解乃的心情喵,事实上除非是迅速掌握论坛规则的新人或者老人,一位萌新被看不见的规则处罚是很不服气的呢

 

最近论坛也的确在为规范化各区版规而努力着,为每项处罚有依据可循,只是目前还没完成

 

感谢乃的建议喵

 

PS. 如果经历过新手村阶段乃就会知道的喵,所以萌新刚来不要到处乱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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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知道你说的这个是妮特。

 

以及你说是妮特也没关系我们是知道这个事情的。

 

遇事不决先问前辈,问过讨论过之后如果觉得该处理就先改版规再处理是我出的规定。事实上为什么是这个逻辑,是因为如果不这么做,要么版主就可以完全不按版规执行版务,要么版主就完全按照已有版规处理事务就没了灵活性。至于光处理不改版规更不可能了。

 

我觉得我们现有的问题是“改版规的时候的一些公示做的不够好”。这一点确实是个问题,我们也在解决。当然,也有很多人觉得“有些版规很愚蠢”。对于这点我只能说这是个求同存异的论坛。管理层内部也会经常因为版规的事情有争论,但是一般结论都是合力的结果。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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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Lye 发表于 2016-7-13 18:28

统一回复下@第一良民 @久帝 ,我只听说过LZ不能“抢”沙发,从来没听说过LZ占用沙发就违规扣分的。更何况 ...

虽然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要补充内容不一定要占沙发,直接编辑原帖补充不就好了吗?

说实话,不能自占沙发这个规定是几年前就有的,而且大家也都知道的,并不是说版主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这个和你说的依规治论坛不冲突,至于为什么没放到版规上去,这个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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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Lye 发表于 2016-7-13 18:28

统一回复下@第一良民 @久帝 ,我只听说过LZ不能“抢”沙发,从来没听说过LZ占用沙发就违规扣分的。更何况 ...

虽然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要补充内容不一定要占沙发,直接编辑原帖补充不就好了吗?

说实话,不能自占沙发这个规定是几年前就有的,而且大家也都知道的,并不是说版主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这个和你说的依规治论坛不冲突,至于为什么没放到版规上去,这个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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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白 oatmeal丶 发表于 2016-7-13 19:43

虽然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要补充内容不一定要占沙发,直接编辑原帖补充不就好了吗?

说实话,不能自占沙发 ...

 

我占用沙发是因为一是因为习惯,在贴吧里发帖分开楼层可以避免被度娘删帖(这种情况下度娘只会抽楼)。二是因为简洁,1L,2L的主题不同,2L属于附加,但又必要的内容。

可问题是我占2L之前看过版规,并且也不认为一个论坛在扣分这个问题上需要“潜规则”这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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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云静岳 发表于 2016-7-13 19:32

啊我知道你说的这个是妮特。

 

以及你说是妮特也没关系我们是知道这个事情的。

 

版规除了版主是没什么人看这种事我是知道的,实际上我也无意去吐槽那些我觉得不合理的版规。版规是严格,是宽松,是否另类、合理,取决于论坛管理者对论坛的定位与规划。所谓“如果觉得该处理就先改版规再处理”,是否可以说是因为管理者的疏漏而去惩罚(或许认真看过版规)会员?不光如此,实际上改版规是在我表达抗议过后,版主才发现没有这条版规的,因此先前那一句话是不成立的。

再者,回我贴的人基本上都表示“禁止占沙发是默认全版的规则”,既然如此为何在我触犯并抗议,且版主已和管理层商量后,到现在总版规上都没有加上这一条?

是否可以说了解这一版规只能靠目睹他人触犯被扣分,或者自身触犯?

这就是我为何发这个帖子,一个论坛在扣分问题上,没必要有“潜规则”存在

 

(PS:不论是总版规,[backcolor=black]还是区版规[/backcolor],几乎每条处罚的前面都有初犯警告这一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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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经因为图文攻略贴太长而干过自占沙发的事,版主并没有扣分。而且我也觉得这也并不需要扣分。

自占沙发如果是出于合理需要,本来就应该满足,而不是守着一个固有的陈规不放。

何况按照楼主所说,一开始就根本没有这条明文的规矩只是潜规则呢。

 

当然,如果版主认为这样会放任某些楼主更为嚣张地自占沙发。那么可以采取一项择中的规定。

像是规定主楼翻页长度多于一屏或是两屏即可允许另开一层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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イヴ 发表于 2016-7-13 21:46

你的习惯在这并没有什么意义,这是论坛又不是贴吧

自占二楼不会出现在总版规里,这种细枝末节的东西根本上 ...

三连可以出现在版规里,为什么自占2L不能?

我的习惯在这当然没有什么意义,可违反版规了吗,说我spamming,你以为全世界都是围绕你自己转的,你可以随意评判他人的习惯?

作为一个权限自己当不把版规当回事,权限不过是你用来在虚拟世界寻找快感的工具吧?

以如此高高在上的姿态训斥他人,看来你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挺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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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命丸 文 发表于 2016-7-13 21:55

总版规那八条和自占沙发根本不是一个层级上的东西...

 

而且为什么会认为新手区这个最宽松的地方明文规定的 ...

总版规里光是限制3连就占了六条中的两条,为什么自占二楼不可以?你真的好好看过总版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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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Lye 发表于 2016-7-13 21:58

三连可以出现在版规里,为什么自占2L不能?

我的习惯在这当然没有什么意义,可违反版规了吗,说我spamming ...

you mad?

所以是说只要版规没写明的事情你都可以做咯?如果这东西写出来是给你这样人钻空子的为啥要把它当回事,懂规矩的人根本就不需要版规

我说你的习惯是好是坏了没,这叫评判?还训斥……训斥就不是这样了

然后你哪里看出来我是权限的,一口一个权限看来你在现实生活的地位不高啊…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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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Lye 发表于 2016-7-13 20:28

版规除了版主是没什么人看这种事我是知道的,实际上我也无意去吐槽那些我觉得不合理的版规。版规是严格,是 ...

好了好了,意见收到,吵架禁止。

 

总版规是要改的但不会是以这种形式。但确实同盟还真打算要把自占二楼写到总框架里作为一个特别的地方。

 

对这个论坛就这么烦连自占沙发都不行23333而且很有可能将来就成文了。

 

总之你意识到执法需要依版规这点是很不错的,不能说你说“啊SS版主执法就是不严格就是不合理”有错,在不同立场上看,这道理说得通。

 

一边谈习惯一边谈法律怎么搞233333多放下点立场,多捡起点异见吧。先做个能听到对方的情绪中的观点里的正面之处,然后吸收到的人,或许处事能更好些。这话,是对双方的哦~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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