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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些大爷大妈该怎么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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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当时彭宇案也有很大的影响,不说是不是的确撞到了人,但是法官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给了很多老人一道护身符,碰瓷碰的肆无忌惮,然后渐渐变成老人动不得,最后甚至变成了“强势群体”

当然不能否认大多数老人还是好的,比如洛阳篮球场事件,后来也有很多打篮球的老大爷跑到事发地去支持篮球,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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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是正常人居多。

不过话说回来,假设有那么千分之一不正常的,那么,中国有两亿三千万60周岁以上的老人,那么算起来就有二十几万的非正常老人。

这个数量足够每天24小时时时刻刻制造各种恶心人的新闻了。

最恶心的是,法律还惯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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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观点我很认同

我们尊重的是经历而不单单是年龄

年龄能使我在礼节上稍微退让

经历却能让我在内心折服

所以当遇到一些只是倚老卖老的人

那对不起,我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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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80多了。最近尿毒症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自然脑子也不如以前好用了...

要知道我爷爷在我奶奶去世的时候可是不许我们在医院哭不许我们给大夫添麻烦然后还去找大夫握手感谢大夫的。

然后最近呢?脑子不行了。没事乱发脾气,乱吃东西,躺床上用手抠自己大便抹的满身都是。

所以客观的说,老年人确实有很多脑子不清楚的情况,这是谁都没办法的。

当然我们没办法在年龄上划一道红线说年龄超过多少就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了,毕竟也还是成年人啊。

只能说少部分倚老卖老的坏人,沾了真正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的光。

但是没办法啊,谁又有能力分辨出来哪些是假傻哪些是真傻呢?

 

另一个问题是对于扶老人的年轻人的保护。我建议大家以法律为底线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民法的思路就是发生了纠纷双方各自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也就是说有老人摔了你去扶,如果老人咬你,你就得提出你是做好事的证据。

没证据或者不想搞证据或者懒得花时间,那就不要去扶了。

毕竟习大大教导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来的,学法懂法用法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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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上新闻里报道那些正常的善良的老人的新闻肯定没有报道碰瓷的, 跳广场舞的老人多。

肯定不是所有老人都是坏人,但是因为各种方面的原因(环境氛围、成长经历),这种现象的确很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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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認為不應該盲目的尊敬老人,不是說老人不值得尊敬

但我尊敬的是值得我尊敬的老人,而不是因為你是老人我便尊敬你

有些老人恃老賣老我實在不知道有何尊敬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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