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云静岳 发布于昨日 10:20 发布于昨日 10:20 先说一下,我确实还没看完你所有的写作,但是作为一个文区老版主我觉得你是个挺有潜质的作者。 或者说已经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作者了。 但由于可读性的原因,我大概率会把你的所有内容当自己知识库的查漏补缺看完...一边看一边查资料的那种。 然后对于你的故事,我个人觉得...比起说这是个故事,我能感受到对你来说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故事去回答一个问题,或者是单纯地提问。 所以你的故事就是一个单纯的回答过程,或者是一个提问过程。 但我觉得更重要的一点是你到底想做什么。如果你还在乎 55 分钟前,fatecemetery说道: 反正《除魔记》没人看 那么你可能需要稍微改改你的写作风格。 你现在的写作风格的话,我觉得更像是自我记录,也合适拿来敬献神明,但给人看阅读障碍太大了。 这个世界上只有极少数像我一样的怪咖会看到你列出的一大堆参考文献像鬣狗看到腐肉一样忍不住想要扑上去疯狂地撕咬。如果你真的希望有人看,那这个故事这么写肯定失去了你的初衷。 而且这一点也不实用主义(笑)。 最后,既然你已经知道了: 1 小时前,fatecemetery说道: “你的信仰就是你。”[34]而你,也是你的信仰 那么你也应该能体会到,没有人能真正丢弃“断掉的棍子”。“断了,无非彷徨后再换一根”就是实用主义最大的傲慢。这是个很糟糕的隐喻,因为信仰不是棍子一样的身外之物,信仰是基于精神的对人的具身重塑。你只要信仰过任何一个祂,你的身心就已经经过了不可逆的改变。 这也是人们依旧值得和神进行严肃的互动的原因之一。即便是实用主义者,把祂们当可以随意丢弃的拐杖也是我以为的错误用法。 也许上帝已经死了,那么如果有人还喜欢祂,就该把祂从坟里刨出来,用自己的生命和祂认真地来一场双人舞。 从这个角度说,我倒是很好奇,假如你可以选一个舞伴,你会选谁? 2
苍云静岳 发布于22 小时前 发布于22 小时前 25 分钟前,fatecemetery说道: 刨去过度的引用,舞台剧化的展开,诡异的剧情发展(我对不起你,小碧)外,还有哪些是我可以修正的,请不吝斧正 其实我觉得你的这个表达很不错了,我自认没有斧正的水平,真的。我只能说去尝试给你呈现一下同样的内容我如果更加用户导向的话,我会怎么去写。这需要一点时间,容我多思考一下再回复。 38 分钟前,fatecemetery说道: 如果要掘坟(终极实体的坟墓)的话,我已经不太想跳这样的双人舞了 我觉得你不太需要“挖坟”。现存的任何宗教体系我觉得都不够适合你,但我想你可以考虑创造一个,然后信祂,爱祂,和祂共舞。你可以去写属于你的《圣经》。 41 分钟前,fatecemetery说道: 因为个人的价值观会随着信念而改变,而一个人的价值观又有多大的意义呢(况且他们几乎不了解语言哲学,一个人的宗教观再独立,也要用公共语言思考、表达)。 虽然你这么说,但我觉得我们完全可以在默认“有意义”的前提下去做这件事。或者说,这才叫“信仰”(笑),你总是要从一些没什么道理的笃信开始的。 1
苍云静岳 发布于21 小时前 发布于21 小时前 2 小时前,fatecemetery说道: 但做的不好,伏尔泰的《赣第德》太成功了... 既然你提到了《赣第德》,我觉得你首先可以去再看看伏尔泰。诚如我说,我没有斧正你的水平,但我可以和你聊聊伏尔泰做了什么,和你有哪些不同。 首先是章节标题。《赣第德》的标题颇有些当下轻小说那种“恨不得把故事梗概直接写在标题上”的味道,譬如第一节 I. How Candide was brought up in a Magnificent Castle, and how he was expelled thence,读者看完直接就知道这是关于“赣第德这个人的故事,他可能出生优渥,但是他被赶出去了”。你的选择是用基于宗教典故的地名做标题,很美,但美则美矣,理解障碍确实在直线上升。 其次是情节设置。固然,《赣第德》的第一节充满宗教隐喻,本质上是在复刻亚当被逐出伊甸园故事,但也恰恰因为如此,这个故事里有私生子,有诱惑,有性,有反转,这一切是在763个单词的篇幅内完成的,足够吸引读者读下去。这里茬出去恶趣味一点讲,《圣经》如此流行或许也有它关于人类的故事开篇有私生子,有诱惑,有性,有反转(笑)。你的第一节固然在努力制造冲突,但普通读者是很难在一开始沉浸到围绕一个老头的死亡,神职者和凡人之间关于救赎被交易化的讨论的。如果是我写,我也许会让死者成为一个妓女。 最后是写作风格。你既然不排斥【 “叫‘姐姐’的确没错啦!感觉姐姐你和我哥哥差不多高的说!”】这样的表达,那么你的语言风格如果更往这个方向靠近,会让你的文章可读性更高的。同时你也可以回顾一下《赣第德》是怎么换行的(笑),以及怎么行文的。伏尔泰还真没有特别多类似“他扬声唤道,随即转向众人,充斥着难以忽略的轻蔑”这样的表达,很多时候他都是在用“said Pangloss”、 “cried Candide”或者“answered the philosopher”去衔接。我知道你的描写里有你的想法,但有时候这些东西杂糅在一起,反而弱化了你的关键表达。 大概就说这些吧~ PS 如果你有兴趣你也可以去看看我最近的三题写作:[短篇完结] 【三题写作6】黄昏之誓 - 文学领地 - SS同盟 我写的东西没有你那么严肃和深刻,不过我觉得你也许会看得进去一些。 1
苍云静岳 发布于20 小时前 发布于20 小时前 35 分钟前,fatecemetery说道: 的确可以。但默认的有道理的事情,会是一个人的信念吗?比如“我有一只手”(我不是无手的人,《论确实性》里高频的例子),我知道而且相信它,甚至都不能想起来它,但我会践行它(比如我两只手一起拿起我的包)。而且我相信别人也这么相信(心理状态上的高信念度),知道别人也相信(日常规则),相信别人也知道(对日常规则于他心束缚的高信念度),知道别人也知道(哲学规则对日常规则的分析)。所以可能很难,当我们一经发现神的墓穴空了,可能就回不到原来的状态了,或者说「那个神存在」的公共根基崩塌了。当然,有很多人有很强的个人信念,比如克尔凯郭尔、维特根斯坦、史怀泽。但,我不太清楚。我觉得我可能没有那种私人的,根基性的信念,或者有但我不知道怎么去表达出来(词汇的表意大部分是公共的)。很有趣。其实我对这个还蛮感兴趣的,认识论现在(至少前十年吧)一个重要方向也是动态的信念变化。 关于这个,我的本意是:我们可以在“接纳虽然个人的价值观会随着信念而改变;但与此同时,也认定一个人的价值观就是有很大的意义,甚至支撑的起一个独特的神明”的基础上去创造我们自己的神明。这是个偏向存在主义和人本主义的观点。 所以即使我们感觉没有“那种私人的,根基性的信念”,我们依旧可以去探索我们的感觉是否是正确的,或者它如何变化。 即使“或者有但我不知道怎么去表达出来”,但我们也可以不去保持沉默,而是不断探索可说与沉默的边界何在。 这个过程本身就可以是有神性的,或者说我们可以认定这个过程就是我们新的神明。我觉得这也是尼采和叔本华在讲的事情。我认为尼采也不是在虚无中喊出“上帝已死”的,他受印度哲学影响不少。我认为他是在笃信人自有的神性,并站在这个立场上喊出上帝已死的。我们并不是不需要神,而是只有上帝死了之后,我们才能看到自己内心的光,内心的Atman。 1
苍云静岳 发布于11 分钟前 发布于11 分钟前 你已经完全理解了我在说什么,所以绝大多数的回应我就不延伸了,你在后续的写作中不断感受就好,我相信你会写出让自己更满意的作品。 7 小时前,fatecemetery说道: “恐怖”的对话体。我之前还特意给文中这类情况的对话增添了人物动作、神态的细节......虽然又回到了谁说话给谁一个特写的感觉,但,这种我果然觉得怪怪的。 唯独这里我可能是要多说一两句的,因为《赣第德》不算是个好的范本。我还是从你的文本出发吧: 引用 胛骨传来闷痛,却也让她知道自己至少没在大白天失心疯。眼前只剩下一对浅金发色的冒险者。男性高大,蔚蓝的眼眸像秋日正午被洗过的天空,过分干净。一身标准的锁甲外罩板甲装扮,和她这身行头相差无几。她一瞬恍惚,刚刚确凿的触觉证据又变得虚幻起来。卷发随风舞动,麦穗般柔顺充盈,竟和她已故的兄长有几分神似。女性娇小,裹在浆洗得发白的战斗神官袍里。法师头巾下,深蓝的瞳色宛如藻荇轇轕的幽暗湖底。男性左侧悬着一把手半剑,刃长足有小两肘[6]。右侧似乎挂着副武器,可轮廓被女伴法杖顶端的蓝光吞没。两人神色焦灼,像被无形的线扯着,目光黏在远去的狐皮背影上。仇敌?朋友?有时本就是一体两面。 “圣母垂怜,愿弗兰克别撞上那东西。我尽力了,圣皮特[7]也劝不动自以为是的财主[8]啊!”男性摇头叹息,谈吐间带着书里谦逊骑士讨喜的腔调。 “为什么没人信我们呢?我明明亲眼看见的说!就在悬崖那儿,长着一对蝙蝠翅膀的少女在飞的说!”女性跺了跺脚,靴底在尘土里发出轻微的噗响。 恶魔?弗里德姆的心脏猛地一跳。建功立业的机会竟来得如此猝不及防?那些蛊惑人心的造物——巴力、魔洛、亚舍拉[9]——的同类?万幸,她曾修习过光魔法,准确地说是「除魔术」。当初虽仅视作屠龙技。若能提着她的头颅去见坦普特的领袖?不,直接呈给父亲,甚至皇帝陛下!到那时,她便能跻身贵族之列,与父亲平起平坐,婚姻大事自己说了算。克绍箕裘?哼,看本小姐青出于蓝! 传奇勇士、名扬天下的荣光熏烤着她的胸腔,一句能在眼前璧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大话冲口而出:“恶魔?我学过神圣法术,能封印它们。” “真的吗?”爽朗的笑容像阳光破开阴云,精准撩动了她的心弦。对方是她离家后见过为数不多的俊朗同辈。更何况,婚约枷锁天然为其他男性镀上了一层禁忌的魅力。“我是幼提勒提·鲁·拉萨尔,拉萨尔[10]男爵……之子。这是我妹妹,碧娜沃罗伦斯。敢问阁下尊姓大名?”兄妹俩的气质如出一辙——坚毅勇敢的朝气下,藏着体贴温暖的柔情。 弗里德姆挺直脊背,气势绝不能输:“我是弗里德姆·鲁·斯……鹭……斯骑士团的杜克波[11],曾是。从斯特兰来。你知道的,靠冒险助人,博取声名。志在成为游方骑士。”身上家徽的嘲笑声刺耳,她只得硬着头皮补充:“熙德[12]和马歇尔[13],是我的偶像。” “游方骑士!”他兴奋地小小跳起;金发在阳光下跳跃。“真巧,我们也是为了挣个贵族头衔才出来闯荡的。当然,也为了播撒上神的福音,扫除世间邪祟。可惜这几个礼拜净遇上些不成气候的小怪物,也不知是福是祸。” “不要忘了拯救神治下羔羊的说!是爱!是爱的说!弗里德姆……姐姐?”碧娜沃罗伦斯加入对话,小手左摇右晃,笨拙地模仿着蝙蝠飞行的姿态。“我们本打算去西城区找约兰大人商议对策。自从鲁波安大人失踪,教会全靠他一人苦撑的说!教会不能没有大树。可如果姐姐你会光魔法,就能救下好多人!冒险者,尤其弗兰克他们,根本不信有恶魔的说!毫无防备地去面对渎神的怪物,肯定会受伤的说!只要我们抢先一步干掉她就好啦!万福圣母!” Hmm,接下来的言论会稍微有点冒犯,但我觉得也是必要的。 直接一点说:你这样的写法很难让人读下去的原因在于...你没有写出任何一个角色的“鲜活”。 比如弗里德姆,初出茅庐的女骑士的傲娇味儿其实是能从文字里看出来的。但遗憾的是...她的每一次情绪转折几乎都只存在于“文字表述”里,而不是“行动、语气、反应”里。她在想什么、她的身体怎么反应、她和别人之间的关系张力——都像被“讲述”,而不是被“看见”。 所以读者无法通过她去感受世界,也就很难在意她的选择。 你写得非常细致,语词考究,背景宏大,我很喜欢你这样对语言和设定极有掌控力的作者。但现在的问题是——你的笔触更像在“记录一个事件”,而不是“让一个生命(being)发生”。 但这对读者很关键,因为只有当读者爱上角色时,他们才愿意原谅冗长的设定和无处不在的用典,原谅那些我们的小私货。 他们是来看故事的,不是来进行哲学或神学议题讨论的。 所以我会建议你在写这种章节时,暂时不要急着展示宏大的世界观或经文隐喻,而是拉近镜头,去写角色最小的反应:她的呼吸、犹豫、下意识的手势、说话的语气变化、被别人看见时的微妙防备。那种“有点笨拙、真实、甚至让人想笑”的细节,会让读者开始喜欢她。 比如这样: 引用 恶魔? 弗里德姆的心脏猛得一跳,像是要撞出自己的胸腔。她几乎能听见自己的血在沸腾。 是因为恐惧吗... 不,更像...是兴奋! 她握紧剑柄,掌心微微出汗。女孩清脆可爱的声音落在她耳中,却燃起了她胸腔里那团早该被点燃的火。 恶魔,那些蛊惑人心的造物——巴力、魔洛、亚舍拉[9]——的同类?那不是刚好!自己曾修习过光魔法,准确地说是「除魔术」,当初虽仅视作屠龙技,但此刻之后,就再也不是了! 建功立业的机会竟来得这样快。她几乎能看见父亲的表情——那种略带骄傲却不肯承认的笑。她能想象自己骑马进城,披着阳光与尘土,伴着欢呼与赞叹,手中提着恶魔的头颅,踏上觐见陛下的长阶。那一刻,她不再是“斯特兰的女儿”,而是“弗里德姆·斯特兰”,所有人的英雄,被吟游诗人代代传唱的骑士。 到那时,她便能跻身贵族之列,与父亲平起平坐。 婚姻大事?自己说了算! 克绍箕裘?哼,看本小姐青出于蓝! “恶魔?我学过神圣法术。” 于是她挺直背,声音拔高半调,笃定地几乎连自己都信了: “——能封印它们。” 说完,她才意识到自己在发抖。但这既不是因为害怕,也不是冷,而是感受到恩典降临时的灵魂颤栗: 她终于可以证明自己不是配角了。 这个是我所认为的: 引用 我之前还特意给文中这类情况的对话增添了人物动作、神态的细节... 我觉得如果要更多人看,你的细节要更多。 而在这之前,我觉得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不抗拒去写这些,而这一点的基础是要爱上表现出角色的美,一如爱我们想要通过他们进行的表达。你也许可以试试以“让读者爱上弗里德姆”为核心去重新审视自己的写作。相信我,这一定不会损害你的表达。如果读者真的爱上了一个角色,当故事完结的时候,通过这个角色进行的表达只会在他们心里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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