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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最后是告白完立马全身变水晶了,结尾戛然而止对应了全身变水晶思维停止。 准备写个叫《我的恋人,成为了水晶》的后篇来着(←这个人是BE和黑暗向疯子)(虽然因为推特投票的缘故这个可能以后才能写) 至于现实去医院会是什么情况就丢一边吧,反正我想写的只是个VOICEROID之间小故事(ntm,那你还只描述琴叶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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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个自己写的推特小说。因为是在shindanmaker上搞出个结果后立刻写的所以咳咳质量比较咳咳,而且一推只能140字所以可能结构也有点咳咳咳咳咳 主题:从指尖开始身体逐渐变成水晶。变成水晶的同时记忆也会一点点消失。需要人鱼的眼泪作为药物来治愈。 角色是voiceroid的琴叶茜和琴叶葵,一对姐妹。 外貌的话请自行百度.jpg(因此没有写外貌设定←你是有多懒) (左茜右葵) —————— 水晶啊水晶……请告诉我该怎么办吧…… 轻轻拿起蓝砂石的灵摆,将注意力集中在了指尖上。 我又一次向灵摆提出了问题。 在我双眼紧闭时,灵摆悄悄地开始摆动。 是顺时针! 我很开心,因为灵摆的结果和我所期望的一样。既然灵摆认为可以的话,那我应该能够得到一个好结果吧。 明天,我就要向姐姐告白! 但是…… ——叮 那一天。 我紧捏灵摆的银链的指尖…… 变成了晶莹通透的,显露着淡淡的天蓝色的水晶。 “……是水晶!” 看着自己晶莹剔透的食指指尖,内心非常开心。我的身上长出水晶啦!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但这可真是令人激动。如果让它一直长下去的话,我是不是可以用从自己身上长出来的水晶做一个灵摆? 天啊!这样的话不就可以做一个和自己相性完美的灵摆了吗! “水晶啊~继续成长吧~” 我看着自己的食指指尖,像一个傻子一样笑着。 我喜欢水晶。不论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我喜欢水晶那种有点特别的神秘感和那种漂亮的通透感。他们就像是视觉的染色剂,可以让我看到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再加上水晶常常被说是含有魔力,所以作为一个女孩子,我非常喜欢水晶。 嘿嘿,我又傻笑了一次。 对于一个水晶爱好者来说,还有什么比得到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水晶要更加开心呢? 那当然是没有了! 带着这种自问自答,我拿起了灵摆准备将其收起。明天就要去…… 去? 明天,我要做什么来着?啊啊啊,对了,记得是要问灵摆要不要向姐姐告白来着。 我垂下了灵摆,将注意力集中在了那宛若星空一般的蓝砂石上,在心中默念自己的疑问。 水晶啊水晶,明天我要不要向姐姐告白呢? 随着手部肌肉的微震动,灵摆慢慢地转了起来。旋转的幅度从小小的圆圈逐渐变大,大到了可以很轻松地看出旋转方向的地步。 ——是逆时针。 “逆时针啊……最好不要告白吗?可能会出什么事吧……” 虽然有点不开心,但我的灵摆和自己关系很好,一般是不会说谎的。虽然有时候会恶作剧,但也不会做什么有恶意的事情。 既然说是最好不要告白了,那我还是换一个更好的时间再问问灵摆吧! 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将灵摆收进了一旁精致的木盒里。 睡前,我再一次看了看自己食指指尖上长出的水晶。内心轻轻一笑,便闭上了双眼准备睡觉。 此时的我并不知道。 第二天,我便会后悔。 清晨醒来,意识还有点模糊。总觉得身体沉沉的,不想从被子里出来。 虽然如今已是5月,房间里应该也不像初春那会儿那么冷了。不过果然还是想要在被子里好好睡一觉。 “葵——吃饭了哦——” 姐姐的声音从房间外传了过来。虽然对温暖的被窝恋恋不舍,但还是要起床了。 起床前先用右手揉了揉自己的脑袋和脸,想让自己清醒一点。 ……好凉,就像是把水晶贴在了自己脸上一样。 手指也没有感觉,难道是最近突然降温了吗? 不过也不觉得有多冷…… 虽然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还是用另一只手揉了揉自己的右手,但却听到了宛如水晶互相敲击一样的声音。 而且,左手也没感觉了。 为什么?最近也没有那么冷,手指不可能冻僵啊? 我低下头看了一下自己的双手。 一瞬,一种恐惧感袭向了我。 我的手指的前两个指节,都变成了昨天我看见的晶莹剔透的,天蓝色水晶。 “哈、哈哈,这是什么?” 我看着我的手指瞪大了双眼。我的身体,变成了无机物。、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吗,虽然很想这样告诉自己,但自己对水晶的熟悉程度告诉了我,这是真正的水晶。 没想到昨天看到的,不是从我身上长出的水晶,而是我的身体变的水晶。 想到这里,我的心就颠了一下。 它还会继续涨吗? “……总之,不能让姐姐知道。” 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拿出了很久以前冲动买下的皮手套。这样至少可以让自己变成了水晶的手指不被别人发现。 虽然别人看见不会怎么样,但被姐姐看见的话她肯定会开始担心我。 我不希望她为此而操心。 手套贴合在了我的手上,可以说是大小完美。明明刚买来那会还觉得有点大来着,现在却感觉非常贴身。 究竟已经过了多少年了。 冰凉的皮革贴在我的手上,让我的手掌感受到了宛如秋日的凉风一般的温度。 但即使如此,我的双手手指却一点感觉都没有。 “一点感觉都没有……没想到我居然会变成水晶啊。” “葵——干什么呢?快起来吃饭啊——” “来啦!” 我穿好衣服回应了一声,希望姐姐没有把我当成还在睡觉。 因为手指没有了感觉,洗漱的时候总觉得手指无法按照自己的想法活动。而且有的水晶很脆,很容易碎掉。我不知道我的手指硬度有多少,所以必须小心活动。 ……总觉得从今以后筷子也用不了了。 洗漱完毕,拎起书包跑下了楼。平时握住楼梯扶手时的木质感也消失了。 把书包放在玄关边上,走进了餐厅。 “哦葵你终于醒了啊——今天怎么戴上手套了?” “就……想转换一下心情,算是给自己添加点设定?” “这样啊,葵还真是喜欢神秘兮兮的啊——” 虽然这么说,但姐姐还是在用一种有点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是打算把我的全身都从头到尾仔细检查一遍一样。 “葵……” “怎、怎么了?” 姐姐不会是发现我的手出事了吧?不不不,这种情况跟她说只是小伤应该就好了。但如果她让我脱下手套怎么办? 好好想想,好好想想啊琴叶葵!你能蒙混过去的! “……你今天不戴你的水晶项链吗?就那个白白的,透明的,记得是和你的第一个灵摆非常像的水晶做的?” “恩……?” 水晶项链?我有这种东西来着? 虽然听到水晶的时候有点被吓到,但为什么是项链? “姐姐……我没有买项链啊?” “诶?你明明很喜欢那个项链的啊——昨天你还一直戴着呢。” 是这样来着?完全不记得了…… “嘛,总之先吃饭吧。吃完饭后葵你去你的水晶盒里找一下?应该是可以找到的。” “恩、恩……”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姐姐会认为我有项链,但等下还是去看一眼吧。 正如姐姐所说,我存放水晶的木盒里有一串项链。 用细细的银链挂着的,白色的水晶。 而且这可不是什么后来买的水晶,是我的第一个灵摆坏掉后,用那颗水晶做的项链。 这是姐姐当时为了让我振作起来才辛辛苦苦去找水晶工匠做的。 她到现在还以为自己藏的很好,没有被我发现其实这就是我的第一个灵摆呢。 明明是这么重要的东西,为什么我会忘掉呢? 刚才的话,一定伤到了姐姐吧。 等会一定要跟她道歉才行。 这样想着,我戴上了水晶,走出了家门。 从我的手指变成了水晶的那一天起,我的生活变得非常麻烦了。 和手指有关的事情几乎都很难做了。手机因为手指没有了温度所以用不了了;电脑键盘因为不知道手指究竟在按哪个键所以被迫改成了只用一根手指;筷子也因为手指不灵活而换上了连住了尾部的初学者用筷子。 而且从那一天起,我变得非常健忘。 一开始还只是一些小事,但逐渐我发现,忘记的事情已经变得越来越多了。 学校同学的名字,昨天的作业,灵摆的摆动方向代表的结果,每一颗水晶的名字。 还有…… 和姐姐生活中发生过的点点滴滴…… 我不要啊!忘记姐姐什么的……我不想忘记我最最喜欢的姐姐,我不想就这样把和她的回忆就这样一个个丢掉! 我很害怕,我会就这样忘记我对姐姐抱有的感情。 我很害怕,我会在某一天把我的姐姐忘掉。 我很想把这份感情传达给姐姐,我很想让姐姐知道我的爱意!即使这会让姐姐操心也无所谓了! 但是、但是啊…… 水晶啊…… 你何时才能允许我去传达我的爱啊…… “水晶……长的越来越大了啊……” 我看着我那双在灯光下闪耀着天蓝色光芒的双手,叹了口气。 水晶从那一天起也越长越大。如今,我的双手和小臂的一半都已经变成了水晶。 值得庆幸的是现在是秋天,衣服的长袖可以遮住我的身体。 但是,再这样下去,可能我的全身都会变成水晶吧。 我还要藏多久呢…… 终于,我藏不住了。 我的双臂都已经变成了水晶,活动更加不便。姐姐再怎么天然也终于发现我身体的不自然感了。 她先是惊讶,随后是愤怒,问我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她。 我没能回答,只能就这样沉默着。 姐姐烦恼了许久,把我带去了一个个的医院,然后被一个个地赶了出去。 是啊,这种现象是不会被医院承认的。 没有人会承认,人的身体,会变成水晶。 如今,我的记忆几乎都消失了。 姐姐让我在家静养,每次从名为学校的地方回来后,就会和我讲一下学校里发生的事。 但是学校的同学我已都忘掉了,不如说学校是什么也只是从姐姐那里听到的东西。 曾经和姐姐所经历的一切也都忘掉了,剩下的只有姐姐的名字,还有那不知何时开始无法抑制地膨胀的爱意。 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我不知道。 只是因为我爱着水晶吗?我不知道。 我只想呆在姐姐的身边,我只想和姐姐一起生活而已! 水晶啊水晶,你为什么一直在阻止我呢? “葵——我回来啦——” 姐姐回来了,家门打开的声音传了过来。 几乎全身都变成了水晶的现在,我的听觉还有嗅觉不知为何变得特别好了。很多原本因为距离太远而听不到的东西,现在也能听到了。 今天姐姐会讲在学校发生的什么事情呢?如今的我每天期待的事情只剩下了这个。 从水晶变回人类的方法,我已经放弃了。 反正我已经不能亲手去寻找了。 向姐姐告白的时机什么的,我也不会去问了。 因为我已经失去那个机会了。 现在的我,只要看着姐姐过的开心就好了。虽然很想说姐姐把我忘掉开心的生活吧什么的,但果然自己心里的什么东西不希望我这么做。 现在只要能看到姐姐,就已经是我最大的幸福了。 “葵——” 姐姐急冲冲地擅自闯进了我的房间。虽然对于我无法开门的现在来说,姐姐只能像这样闯进我的房间里吧。 “葵,好消息哦!我知道了一个好消息哦!” “姐姐你先别着急,缓一缓,喘口气。” 听过我的话后,姐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随后又将其长长地吐了出来。 这样的姐姐也好可爱啊,我不禁这么想。 “冷静下来了吗?究竟是什么好消息能让你急成这样啊。” “葵,听我说哦听我说!我找到能治疗身体变成水晶的方法了!” …… “诶?” 等等,等一下,找到了? 水晶化的治疗方法找到了? 不是,这是骗人的吧? 这个奇怪的现象终于有治疗方法了吗? “那个方法是——” 是什么?是什么?是什么? 很简单吗?还是很难?花点时间吗?不肯定要花时间吧,毕竟我的身体都已经变成这个样子了肯定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治好吧。 我可以重新站起来,一起欢笑,一起去学校,一起快乐地生活了吗! 快点,到底是什么方法? “用人鱼的眼泪就可以治好哦!” …… 哈、哈哈…… 果然,是治不好的啊。 就算已经没有记忆了我至少也是知道的。 人鱼的眼泪什么的,怎么可能存在呢? 虽然身体变成水晶什么的已经足够幻想的了,但人鱼的眼泪什么的,再怎么说也不可能存在吧。 更何况人鱼这种东西,一般也不会在别人面前出现啊。 果然,我只能一辈子以这副样子活下去了吗? 我只能变成一块人形的巨大水晶了吗? ……就算自己再怎么讨厌,也只能接受了吧。 哈哈……直到最后,也没能向姐姐表白啊。 姐姐仍然在谈论着自己那宛如童话一般的,寻找人鱼泪的计划。 看着她那兴奋又激动的笑容,我觉得我就算这样变成水晶也值得了。 啊啊,看着这幅笑脸的话,我一定能变成一颗世界上最最纯洁,最最美丽,最最闪耀的水晶吧。 “姐姐。” “怎么了葵?” 如果是现在的话,我应该可以说出来吧。 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了起来,眼角也不知何时变得湿润了起来。 “我爱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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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这里准备拿出来的设定大多是自己脑子里的,和您的世界观可能并没有太大联系。不过同时感觉这也是一张万用设定的感觉,好像什么世界观都能契合进去的样子。 感觉自己日推上多了一口一个抱歉是怎么回事啦w 【旅行者的记录】 姓名:莱德.萨尔特 年龄:——(自称21) 种族:人类(?) 身高:176 体重:—— 外貌特征:锈红色的杂乱短发下是一张饱经风霜的少年的脸。虽然大家都认为他只是一位少年,但在酒吧里不会有人因为他长的年轻而拒绝给他一杯酒喝。漆黑的眸子常常眺望远方,仿佛流露着犹如望乡之情一般的东西。他不曾使用精致之物,衣服都是穿旧的东西,就连那斗篷都已经破旧到让人怀疑能不能遮风挡雨的地步。他从未用过昂贵的东西,背上背着的包已经被磨破了好几个洞,往里面看也只会发现如同破铜烂铁一般的随身物品。用于保护自己的衣服里封着铁板,虽然那些铁板看上去早就已经生了锈,也不知有多少年没有换过。作为主角来说,他真的说不上是一个长得像是一位‘主角’的人。 性格:面对世界抱有强烈的好奇心,仿佛在质问着世间万物的存在形式。而且他莽撞的做事方法也让他吃了不少苦头。他只相信自己亲眼所见之物,不过会期待着那些从其他人那里得知的故事是不是真的,希望自己能亲眼见到那些听到的故事。若在他的面前提起他的亲人,他会停顿一下,仿佛回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但若你在他的面前侮辱他的亲人,那么请做好被发飙的他打伤的准备。作为旅行者,一点也不慎重的他完全是不合格的。虽然如此,也没人知道为什么他仍然活着。 能力:纯粹的不死,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不是会再生程度的不死,而是真的怎么杀都杀不死。断头的话,会从头那里长出新的身体。如果头被碾碎,则会长出一颗新的脑袋。心脏被捏碎的话,会重新长出新的心脏。全身都做成肉酱并焚毁的话,那些灰也会用极其恶心的方式重新构成一个新的他。如果被破坏成分子,那可能不会那么快复活。但在5年以内,他一定会重新出现在这世上。虽说如此,但复活之后也不会产生什么特别的变化。他不会变强,也不会得到什么新的知识。受伤了仍然会感到疼痛,甚至还有痛觉被扩大化了的嫌疑。这宛如诅咒一般的不死之力他从未当成是累赘过。对他来说,这是对他亲人的赎罪。他将背负所有的痛苦,直至世界的尽头。 所持物: 一根拐杖,一头被注入了铅,可以当锤子用。 一个破碗,装不了什么东西,可能连拿来讨饭都不行。 打满了补丁的皮水壶,里面装着的是附近的河水。 陈旧的长剑,那剑身早已布满锈迹。虽然如此,但却仍然锋利。 如树叶一般翠绿的水晶项链里,塞满了一般生物无法承受的痛苦。但若能承受这痛苦的话,那不是一位饱受风霜的人,就是能以一敌百的强者。若能得到这痛苦的力量,那可能会成为某种超越了常人的存在吧。不过莱德从未使用过这颗水晶,也不知道有谁曾使用过。说不定这一切都只是一个传说,实际上这只是一颗普通的绿水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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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正下着雨。没有准备任何雨具的我从已经到达郊外的公交车上下来,只有一件连帽的套头衫可以稍微保护一下我。不过再过一段时间,雨就会渗透帽子打湿我的头吧。冰凉凉的,很不舒服。不过这个城市的雨不会大到让人感到沉重真的是实在是太好了。这种感觉,跟几年前一样。不……应该是很像吧。与那认为自己没有任何用处的自己,认为自己的存在就是浪费的自己,认为自己死掉会对所有人都有好处的自己,以惩罚自己的名义走进雨中的自己很像。不过我应该已经改变了。应该……公交车的双开门在身后自动关闭,引擎那轰隆隆的声音也逐渐远去,被刷啦啦的雨声遮了起来。不过现在不是沉浸在回忆里的时候。把注意力从自己从未喜欢过的记忆里跳出,往前走了一步。眼前,是岛上的墓地那从未关闭的铁门。用不同材质制作的,样貌各有不同的墓碑紧密地排列在了一起,伴随着从天而降打在身上的雨滴产生了一股让自己感觉不舒服的感觉。这里是死亡的集合点。这里是生命的终焉。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喜欢造访墓地了。虽然经常因为是在上班时间下雨,没有什么时间来吧,不过只要在假日下了雨,就一定会找一个墓地在里面四处逛逛,看看死者的名字,诞生与逝世年月等等。仿佛这已经变成了一个爱好一样,无法停下。“不过啊……都看不清东西了啊……”今天的雨意外的大,雨滴模糊了视野,让眼前的所有东西都变得有一种朦胧的感觉。这样的话就有点麻烦了啊,看不清东西的话到时候怎么走回家……又不能期待有人来帮我。只能慢慢来了吗……走进墓地,并首先走到了墓地的最边缘。一个,一个地开始浏览那些墓碑上刻写着的文字。雨很大,直接看的话根本看不清墓碑上刻着的字。虽然会很累,但我还是弯下了腰,把脸靠近了墓碑。1862-1929。看来这里是个稍微有点年头的墓地了。虽然比不上那个甚至在里面建了一个博物馆的巨大名人墓地,不过也算是个有点年头的地方了。抬起头,将视线转移到下一个墓碑上,重复起了刚才的动作。……“这是第几块了啊……”抬起头,看了眼墓地的两端。已经不知道自己看了多少块墓碑了,不过距离把整片墓地都看完还要花很长时间的样子。沉进兴趣里了后还真是不同。时间不自觉地就过去了,自己干了什么也不知道能不能记住。不过这样一个墓碑上的东西都没记住的话,这还算是什么兴趣?不会只是想找个理由浪费时间吧……即使这样否定自己,还是把双眼放回了眼前的墓碑上。“请问,您在寻找什么呢?”打在身上的雨滴消失了,但雨幕仍然遮挡着视野。是谁?将目光向着声音的来源转去,是一个亚洲面孔的老人。他满是褶皱的脸上挂着一副有点困扰的笑容,手里拿着的黑色雨伞遮住了我和他的头顶。“我……大概只是想看看墓碑吧。”虽然不知道他是谁,但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在这种大雨天里?连伞都不撑吗?”“恩。”再一次,回答了他。“来,先进来我家里坐会吧,着凉了可不好。”他这么说了,也不太好意思拒绝。而且在大雨天里没把伞也确实难受,便点了点头,跟在了那老人身后。老人的家就在这墓地的边缘上,是一个看上去有点旧了的小石屋。虽然只是个小屋子,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般家里需要用到的功能这里都能找到。因为自己已经被淋湿了,老人便递给了我一条毛巾让我擦了擦身子,并把衣服脱下拧一拧。在清理衣服的这段时间,老人用看起来是刚刚烧好的热水泡了一壶茶,倒进了两个杯子里放在了桌子上,并招呼我过去。衣服里的水差不多也拧干了,自己便走进了屋跟着这位老人一起在桌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刚泡好的茶冒着热气,不过对于我这种刚淋了好长一段时间雨的人来说正好。拿起杯子吹了几下茶水,稍微吮吸了一口,有些烫的红茶温暖了被冰冷的雨打湿的自己的身躯,流进了胃里。“小伙子啊……这雨看起来还要再下一段时间才能停,咱们要不要聊聊?”虽然想了想要不要再出去淋一会雨,但是有走进这遮住了雨滴的屋子里后就不想离开这里,走进那冰冷的雨里了。毕竟淋雨还是不舒服,而且我大概也无法重新喜欢上下雨天吧。毕竟让用雨来惩罚自己的我喜欢上雨天的她就是在雨天死去的。从那一天起我就确信了,雨天不会发生什么好事。“……确实,看起来一时半会不会停啊……那么来聊点什么呢?”“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陈汤,是这儿的守墓人。”“我是……”趁着屋外的雨还没停,我们聊起了自己的人生。不过与其说是再聊我们的,不如说是我在单方面地听着陈汤讲述着他自己的故事。那些葬礼上发生的事情,扫墓与探墓的人们的自言自语,还有那些犹如奶奶在壁炉旁讲的故事一般的童话(fairytale)。估计是忍不住了吧,也有可能只是某种说不上来的气氛引发的冲动,我讲起来我的故事。那一天,正在下雨,我背着一捆麻绳往岛上的那座山那边走。当时的我已经几乎要放弃人生了,准备就这样一死了之。反正活着也没什意义,不如就这样离开这个世界。不过那一天,我遇见了她。她也不是什么陌生人,班上的一个同学而已。她也没做什么,只是对为什么我会不带伞走在雨里感到好奇而已。我只是告诉她,想淋会雨而已。“那我们一起淋一会吧?不介意做个伴吧。”她这么说完,就撑着伞在站在了我的身旁,然后也不知道怎么就聊了起来。然后在她的手机铃声响起的时候,她就离开了。虽然她也没做什么,不过却打散了我想就这样离开人世的心。多活一会吧,这样也挺好的。当时的我这样想着。之后每次我在下雨时出门,都会看见她,她都会跟我打一个招呼,并打着伞站在我的身旁。从那天开始,我喜欢上了雨天。大概是因为可以和她见面吧,雨天对我来说不再孤单。不过即使如此,快乐的雨天也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那一天,雨天的地面被染上了猩红色。向我跑来的她被打滑的卡车撞去了远方,飞出了我的视野。我冲了过去,想要救她,但是……太晚了。即使救护车将她带走,即使医院尽了全力去救回她的性命,即使我去探望探望她不知道多少次。她都不会回来,不会再在我眼前睁开双眼,不会再和我一起站在雨里聊天,我也不能再目送她消失在雨幕之中。那一天,我眼中的雨变成了红色。她的葬礼,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举行。她的墓碑,我也不知道立在了哪里。我只知道,她已经不在了。“啊,对了。”聊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件事。我为什么要在雨天里四处访问墓地,一个一个看着墓碑,看着上面刻着的文字。我……是想找到她啊……“我可以问个问题吗?”“恩?是什么问题?”“有没有一个叫诺林的女孩子被葬在这里?逝世年应该是……2017年9月。”我的语气变得有一些着急,但我想尽快知道她下葬的地方。虽然也不能确定她是不是被葬在了这里,但还是想要确定。如果在的话,就太好了。陈汤想了想,随后从旁边的书柜上拿下了一本厚重的笔记本从中间打开。“2017年9月逝世的诺林吗?我看下……”噗通,噗通,心脏冲撞着左胸,且速度逐渐变快。我使劲看着眼前的这位老人,仿佛他就是我手里最后的一束救命稻草一般。他张开了嘴,说出了我一直想听到的那句话。“……看起来并没有的样子,抱歉了啊。”一瞬间,这束稻草从我的手中滑落到了地上,而我也无法再次将其捡起。是吗……不在啊……不过也是,只问一个人就知道她的墓在哪里什么的,应该是不会发生的。“是吗……这样啊。”杯中剩下的红茶已经凉了,只剩下了苦涩的味道。即使如此,我还是将其一饮而尽,大概是想盖过没能找到她的墓碑的失落感吧。看了眼时钟,已经晚上11点了。我谢过了老伯后,离开了这片墓地。可能我永远都找不到她的墓吧,也有可能很快就能找到。但是我,应该不会停下访问墓地的旅途吧。 —————————— 复健随便写写.......又是连自己都不知道在写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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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还是选看书吧……不过也没有听过书不好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习惯那种感觉。 看书毕竟可以自己控制节奏,要快的话很快就能看完……以前习惯睡前听会评书不过现在也不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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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电脑系统重装(系统是win10)了一下,装完必要程序后就按了locale emuator最新版和ntlea。之后下了几个gal(缘之空和素晴日)准备玩,但是却显示什么初始化什么的错误……尝试打开缘之空的时候,导致游戏无法打开,也不知道什么原因。 玩key社的Harmonia的时候倒是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请问有人知道解决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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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引用某著名败犬的一句话:“写小说不就是为了让自己开心吗”虽然这句话我也不是完全认同的,但是不得不说这句话非常对。 最初写小说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写出自己相要挟的故事,自己想要讲的故事,让自己开开心心的吗~ 当然有兴趣啦~穿越类题材也很有趣,是【讓我在轉生後當個鹹魚黨吧】那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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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一开始有一个构想想写点啥的当时就想啊......“嗯,就写个新手旅人遇到个老手旅人一起走了一段时间后新手旅人目的地到了和老手旅人分别的故事吧” 然后写着写着后面就风格大变了 一开始还是安安心心的进行时第一人称,然后写着写着....... 变成了有点像过去时的样子了 基本上算是写完了发现不知道自己写了啥的那种吧.......毕竟是即兴产出的东西。虽然仍然是流水账。 实际上这篇因为一直在咕咕咕所以大概写了两天多一点吧,大概这也是为啥写完后发现不知道写了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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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前缀更适合换成随笔吧,内容本来就不是想要写那种曲折性的故事,只是个平平淡淡的故事 虽然很想写成奇诺那种感觉的故事吧,不过我实际上只是想抒发一下听过某首歌后突然引发的旅行浪漫而已 为了梦想踏上旅途,并沿着以前的人们摸索出的路行走着。欣赏自然的美,寻找人类的文化。在大草原上与来者不拒的游牧民族一起欢声笑语,随后离开。在某个镇子住一段时间,与当地人打好关系,最后再因突如其来的思想情感回家,这不正是一种享受吗 虽然这篇内容没有那么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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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没有那种经验不过探险要突出的当然就是那个险啦!从险峻环境下活下来的经验可是非常美妙的~ 虽然我没经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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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没有高潮,因为感觉对于旅行来说那种高潮好像意义不大的样子,虽然对于探险的浪漫来说那是一种美妙的体验 哈萨姆已经有妻有女(养女)了233333所以不会跟加里曼走到一起的因为我对bl没啥兴趣.jpg(你明明被大jj美少女骗了无数次) Husam的马齐色头发感觉好像应该说是咖啡色或者褐色吧google了一下发现没有马齐色这玩意,我到底是怎么想到这名字的.....(然后发现了一个天大的bug,husam原设是.....黑发.jpg,算了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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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对,这篇没有,这篇只是随手写的流水账而已 毕竟是在自己都觉得意义不明的状态下写的,没剧情也对 会不会前缀改成改成随笔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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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写出来的东西感觉没味道也没啥毕竟瞎搞,当随便写了。楼上我提到的那几本至少还有种甜甜的,或者有点苦的浪漫在里面。 自己写过些其他东西不过主要在lofter上和轻库里那些要味道的话应该比这篇要好很多,新作最近在咕咕咕时期所以只想写了就跑 真tm刺激.jpg 感谢您的意见!果然用词还是太少太简单 后面那个几年确实太怪了,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写出来。 恩,就当他们不是人类吧(想不出其他扯的法子了) 其实很想写主角在回家路上挂了但感觉写出来就破坏了那种自我印象中的旅行与探险浪漫了,所以就没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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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想写平淡的剧情才写的 可能刺激点的剧情会更有趣吧,疯狂点的人物会更吸引人吧,但是我觉得平静的故事也有有趣的地方啊。(虽然看过几个其他的作品都有不平静的地方) 像什么奇诺之旅啊,什么姐嫁物语啊,什么棺材旅人怪蝙蝠啊,什么艾玛还有什么雪莉啊。 这种故事就是想看那种能让心情平静下来的感觉吗 顺便我写这东西确实没啥意义,听着听着歌就写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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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听着ハチ的新曲一边有感而发写出来的东西......随便写的,大概只是想抒发一下自己心里所想的旅人浪漫吧。 ——————————————————————————————— ...... 好热。 真不愧是沙漠啊。啥都没有,光热都能热死人。 食物吗......还有些富裕,能再撑一段时间。倒是水,水已经喝完了啊。明明已经很节约了,为什么还是快要喝完了啊。 果然在沙漠里水永远是不够的吗。 ...... 什么时候才能走到这沙漠的尽头啊。 鞋里已经不知道进了多少次沙子,戴在脸上的护目镜和魔术方巾也都已经懒得摘下来了。风沙这么大,比起摘下来让自己吃一嘴沙子,就算呼吸会有点麻烦也不如就这样让把口鼻遮住。 我究竟是听了谁的话才会想着去穿越沙漠的啊。不对,好像就是我自己。 算了,现在想这么多大概也没用了吧。等水喝完,我也就差不多死了。 说起来,之前约好了和别人在沙漠里碰面的,记得好像说是在哪个金字塔神庙那里吧.......废弃的金字塔在这片沙漠里还真是挺少见的,应该还算是比较显眼吧,找个人问一下应该就能找到。 但结果被别人骗了。身上的钱都被偷了 本来是这么想的......但是这片沙漠里根本找不到其他人啊...... 莫非我真的就要这么死在这片沙漠里了吗? 啊......脚已经快没力气了,但是还是没有找到水源。 完了,真的要死了...... 脚底的酸痛已经实在是承受不住了,腿也已经几乎不能再把身体支撑起来了。 我跪在了地上。本想重新站起来,但最后还是脸朝地倒了下去。 还好脸上戴着方巾和护目镜,不然肯定就要被沙子呛死了吧......这方巾救了我一命。 虽然大概,也只有......几秒钟吧...... ——————————————————————————————— “哈!” 脸上突然被泼了什么什么东西,凉冰冰的,强行让自己的意识回到了现实中。 好湿,不如说,泼到我脸上的难道是水? 下雨了吗! 为了目睹从天而降的奇迹,我朝天空抬起了头。但是看到的不是雨,没有云,连那天空都看不见。 看见的,只是岩石。 是在岩洞里吗?为什么我会在岩洞里? “醒来了吗。” 正当我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而感到好奇的时候,有人的声音朝着我传了过来。那个人就坐在旁边地上,用那对湛蓝的眼睛看着我。 他有着一头马齐色长发,绑成了高马尾留在脑后。身上只披了一件长袍。同样是马齐色的长裤上有许多兜,脚上穿着沾满了沙子的沙漠靴。 为什么他会在沙漠里穿成这样啊......话说,为什么男的还要留这么长头发啊。 “你是谁?” “一个路过的旅行者而已。看你倒在地上,就把你拖到这里来了。还好这附近就是绿洲啊,不然我可不想把珍贵的水用在把你叫醒上。” 好人,是好人!话说这附近就是绿洲? 为了确认,我直接从地上站了起来,找到了山洞的洞口并跑了过去。 绿色。 虽然天色已黑,空气变得冰凉,但仍能看见四周的绿色的植物,感受那只有植物才有的特殊触觉。还有绿洲的特色,那永远不会干涸的水源。 “哈,哈哈,哈哈哈......终于找到了啊,绿洲......” 还真是绿洲啊...... 对了,水袋已经没水了! 得赶快装水。 话说我的行李?我的行李被拿过来了吗! 我冲回了岩洞,开始四处翻找我的行李。 看来我的行李没有被丢掉,就放在了不知何时升起的篝火边上。 “赶快赶快赶快......” 自己嘴里一边念叨着,一边抓起水袋冲向了那湖泊。 总之,饮水问题解决了...... 接下来应该还能再撑一段时间了吧。 “兄弟!你包里的东西能分一点吃吗?“ 正当我把水壶放进那清澈凉爽的泉水中时,那旅人拿着一块携带食物从山洞里探出了头。 他救了我的命,分他点食物也没什么。 “可以!那玩意挺顶饱的,吃一块就够撑一个晚上的了!” 那旅人点了点头,就撕开了便携食物的塑料包装走回了山洞。 好,那么水也灌满了,我也回去山洞里吧。夜晚的沙漠可是冷的堪比身处冰天雪地之中,升起了篝火的岩洞在这个时候就可以说是仙境一般的地方了。 不过装满了水的水袋也真是凉啊,在白天的时候给自己凉快凉快应该足够了。 走回那岩洞,那旅人就像我丢来了一条便携食物。 不过因为自己没有反应过来,食物连着包装一起打在了我的脸上,随后掉在了地上。 “哈哈,抱歉啊,我以为你能反应过来的。” 那旅人笑了笑,随后将自己手上剩下的那一点便携食物塞进了自己嘴里。 “那么,咱们来聊聊吧。反正夜还长,你也刚刚醒过来,估计也不是特别困吧?” “确实不是特别困啦......到现在还是蛮兴奋的......” “那么就来聊聊天吧。我叫哈萨姆,算是个旅行家吧。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四处跑四处冒险了,这次选择回来家乡走一走这片沙漠。你呢?“ “我是......加里曼,也算是个旅行者吧......我是因为对那些探险家们回到祖国后出版的书感到向往才会来这里的,想要尝试着穿越沙漠。” “穿越沙漠?这还真是个伟大的理想啊!如今有这么多人挑战这片沙漠结果都失败了,不知道你会不会跟他们一样呢?” “谁知道呢!我也知道那些探险家真正能回去祖国出书的没有多少个,但是我还是想要试试看。我想看看,他们眼中的风景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哈萨姆就这样一边哈哈大笑,一边与我聊了一个多小时,就睡了。 我比他睡的晚一点,因为怕他在晚上偷偷拿走我的行李跑掉。其实也就顺便看了下火,然后就睡过去了。 —————————————————————————————— 早上,哈萨姆比我起得早一些。他没有就这样离开,反而把我叫醒了,让我跟他一起走,说是这样能增加存活的机率,因为他非常熟悉这片沙漠。 我也问过他那个废弃的金字塔在哪里,他也告诉我了。而且正好他的路线中有一段和去那里的一样,所以我们就一起行动了。 路上,我们走过了许多地方,还能看到许多被沙子掩埋的石制建筑物的废墟。 听哈萨姆说,这里在几十年前是一个小镇子,但是因为沙暴而毁灭了。 “这个镇子的鸟肉可是烤的非常好吃的啊,不知道放了什么香料。就这么毁灭还真是太可惜了。" 在他的脸上,我没有看到那种怀念过去的样子。但光是听他讲的话,我就莫名地产生了那种奇怪的怀念感。 太可惜了啊,就这么消失了什么的。 那天晚上,哈萨姆烤了用弓射下来的鸟吃。他说便携食物太不好吃了,不如烤肉。 不过说实话,我也是有段时间没有吃到肉了。 —————————————————————————————— 中途,我们遇到了一队骑着骆驼的商人。他们将货物在沙漠的各个城镇和城市之间运输,换取旅行与生活所需的费用。 哈萨姆从他们那里买了一些食物,而我却因为身上已经没钱了所以什么都没买。不过商队的队长人真的非常好。听说我是一名旅行家后,便送给我了一张地图。虽然地图上是一片土黄色的,但是上面标出了许多城镇、遗迹、与些许绿洲的位置。对于一个没有准备地图,身边也没有导游就出来旅行的人来说,这可以说是从天而降的甘露了。 那些商人与哈萨姆用本地语言聊了一会后,便重新踏上了他们的旅途。他们接下来的目的地是有王宫的中心城市,也是我购买所有我的行李,并被偷走了钱财的那个城市。 —————————————————————————————— 我们来到了说好的那个金字塔。 实在是没想到,如果有导游带领的话,去那个金字塔可以说是非常容易。 和我约好一起跨越沙漠的那个人一直以为我害怕了,不敢来了,一直想着要不要就这么回去,不过还是留在了这附近的一户人家里等着我。他和那户人家已经混的非常熟了。 那户人家里只有女性。男性跟着游牧的队伍在沙漠里游荡,每年就回来几次。 而且听他说她们做的烤肉非常美味,在这沙漠里是很少能尝到的味道。据说这个味道是从沙漠里的某个小镇带来的,那个小镇如今已经因沙暴而消失了。 大概那就是哈萨姆提到的那个小镇吧,也就是我们一起看到的那个沙漠的废墟。 我看向哈萨姆,以为他会想要在一次尝尝那个味道。 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 他见我和我的同伴会面了之后,便自己一个人离开了。 —————————————————————————————— 之后,我和我的同伴一起走在沙漠上,跨越了沙漠,来到了遥远的东方。 我们在那之后在一个民族文化非常奇特的镇子里住下了。那个镇子里的人有一部分是在这里定居的游牧民族。和之前在金字塔那里一样,一部分男性和游牧的队伍一起在草原上四处游荡。 大概,这里就是探险家们在书中写到的香格里拉了吧。 虽然他们并非长生不老,信仰也有点不同。但是他们的生活绝对是美妙的,快乐的。 他们没有拒绝我们,反而非常热情地接受了我们,让我们在这里住下。 就在我们刚来,说想要住下的时候,他们非常热情地举办了一场排队。 桌子上摆满了撒着各种香料的牛羊肉,味道都是我们从未尝过的。那是只属于东方的味道,让人回味无穷。 我们在这里跟他们住了一段时间,见证了几对男女的婚姻,也见证了几名老人的逝世,更是见证了全新的生命的诞生。 几年之后,我们踏上了回家的路。 因为我们开始想家了,果然离家太久还是会让人想要回去。 他们向我们道别,并让和我们非常亲近的人送了一趟我们。 我一直以为他们可能会拦住我们,让我们再住一段时间。但是送我们的人为我们指名前往最近的城市的路后,向我们道了个别就直接骑马回去了自己的小镇。 来者不拒,去者不拦,那时我是真的体验到了这种文化。 在游牧民族的世界里,大概也只有在有游牧文化的世界里,我们才能体验到这种感觉了吧。 那么,回去吧。 ———————————————————————————————————————— 开始不知道我在写什么了(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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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车卡任务。 话说如果我是干gm的话也需要想办法把这张卡搞进去吗……跑团任务的话。还是说必须当pl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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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游戏中的角色遇到了其他的故事导致游戏内容出现不同吗,还真是有趣! 话说那个VA11 HA1A就是赛博朋克保计划的VA-11 HALL-A吧!那游戏到现在我就只打出了前女友妹妹结局…… 很有趣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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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三八规则。每小时(还是每半小时)只能在一个版面回复8个不同的主题帖或发布3个主题贴,记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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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是……小学的时候抱着手机一天能看2,3部,现在高二只看一两个新番了……我都不知道我当年哪来的体力和精神看那么多番的 还不看e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