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亏谷谷主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三界之内,六道之中。神剑魔刀,倚天屠龙! 全长六尺二分,色作青蓝二色,宛如仙神加护,直插于半天峰峰顶,已有千年之久。古往今来,不管是英雄还是枭雄,都欲拔之而一统天下,只因为…… “若持倚天,可得天下矣。若得屠龙……可毁天下矣!” 大名鼎鼎的神剑,非但是削金断玉,剁铁如泥,据闻更有龙气环绕。凡是拔出此剑之人,便可得天子龙气护佑,从而一统天山南北,黄河上下,甚至能北吞胡虏,南下天竺,东进波斯,西灭东瀛,从而建立自轩辕黄帝以来最大的功勋。帝王美梦,不世功名便在眼前,只需轻轻拔剑,而非费心谋划,怎能不让人着迷? (呃……花了12分钟写到这里……超时了233) 链接到点评
z6171181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你敢出题我就敢写给你看系列{:11_647:} 他一点都不厌倦这种反复重复的动作。 【男人的剑】正深深地没入那个理所应当插进的地方。 过了一会儿后,他吃力地抽了口气,用手捋那儿轻轻拔了出来。 被压在床上的女伴皱着眉头,她说:“这么快呀。” 男人摇着头说:“我也到了那种年纪了呀,剑都得生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了呢。” ——————THE END 链接到点评
苍云静岳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passer 发表于 2015-7-13 10:27其实写的时候就感觉离题了……本来还有乖离剑作为具体依托的,结果纯粹成了概念上的剑了。 说起来,杀生和 ... 天时不如地利——我提到的这篇就提供了一个思路:用例子阐述。 然而杀戮就是一切了么? 以不祥之刃带来灾难的邪灵,终将倒在执剑的守护者面前。只懂得杀戮的兵刃没有灵魂。唯有明了以杀止杀的真意,才能真正与手中长剑的气意相和,更加通晓剑之真意。 然而守护,就是一切了么? ... 这样 链接到点评
passer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苍云静岳 发表于 2015-7-13 11:46天时不如地利——我提到的这篇就提供了一个思路:用例子阐述。 然而杀戮就是一切了么? {:9_591:}好厉害……苍云在三次元也是干这个的吗?但是,带来灾难的凶灵一定会倒在守护者面前还是比较牵强啊。毕竟我们还有妖刀村雨……在我看来其实**并不能尽数屈服于正义啊。 链接到点评
梦幻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一把邪剑,虽然看上去好像有点古旧……好吧,实际上确实是很古旧。但我仍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利刃! 将我握在手中之人,只要献出能使我满意的代价,我便可以斩尽持有者想斩的一切。 我还记得成为邪剑的那一天,至今已经有好几千年了吧?我得到过什么呢?很多,真的有很多,但我还不满足。 所以我让之前倒霉的人把我插在了一个最显眼的地方,并让他用身体守护我。瞧,包围着我的这副尸骨,就是那个倒霉的人,多亏了他,我倒是勉强能免于被鸟屎啊什么的脏东西给玷污了。 啊!我看见了,一个新来的倒霉蛋,他肯定也是贪图我力量的蠢家伙。哎呀,插在这里都已经十几年了,也是时候换换地方了。 嗯,这个家伙……有一头漂亮的过腰金色长发,宝石般璀璨的赤红色左眼和苍蓝色右眼,沉鱼落雁的样貌和婀娜的身材,但我看出来了,没什么能够瞒得过我,他是个男孩子。 虽然是个大美人,但看上去总有点不可靠的样子,算了,待会就老样子的迷惑催眠他,让他成为我的仆人好了。 他白哲的手握住了我脏兮兮的剑柄,那我感受到的握力来看,他比看上去的要有实力的多。那好吧,反正是要能有使用我的家伙在就行了。那么,我要他付出什么代价好呢?是那双深邃的大眼睛?还是受顺的金发?亦或是他的美貌?真的好期待啊——! —————————————————————————————————————————— 我曾是一把邪剑,看上去有些古旧,好吧,实际上确实是有些古旧,但我已经不能再伤害到任何人了。 诅咒已经消失,现在的我,只不过是普通的破铜烂铁罢了。但我不后悔,我还很幸福。 我从一个美丽的傻瓜那得到了很多好东西,过于的美好,连我都邪气都被洗涤了。 他把我留在了身边……啊!并不是我想让他的尸骨给我遮风避雨哦!这么美丽的人,只要有一点被摧残我都感到可惜。 他睡着了,心满意足的,可能要睡上很久,很久。哎,真是个让人不省心的家伙啊,也罢,虽然我已经失去了能够斩尽一切的能力,但在你身边给你当个伴,还是可以的。 谢谢你,救赎了我。 链接到点评
凤凰.诺斯缇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它静静躺在陈列室里。 那是一把古朴的骑士长剑,由钢铁铸成的剑身上遍布着大大小小的划痕,不过却依然保养良好,剑刃和往昔 一样的锋利。 它曾忠实地追随着它的主人参加过无数次惨烈的搏斗,它曾经饱饮过无数敌人的鲜血,它是那个老兵最忠实 的伙伴。 啊,是的,我们提到了那个老兵。 不过当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那还不是个老兵,他还是个稚嫩的小伙子,而它自己也才刚刚从铁匠的手中诞生。 就这样那个新兵带着他的新伙伴上了战场。 那真是一场场血腥的厮杀啊,战场不愧是最好的训练所,年轻人脸上的稚嫩慢慢被坚毅所替代。 那双握着它的手也慢慢不再颤抖,渐渐能够用着娴熟的手法把它送进敌人的肉体中,把对手开膛破肚。 先是冰冷的盔甲,然后是充满韧性的肌肉,之后呢? 哦,它会被浸入温热的猩红液体中,而当它离开时,一 条生命便逝去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它和他,他和它,这对亲密的伙伴就在这战场上相依为命。 偶尔也有那战争的间隙,那双手的主人也会轻轻地把它拥在怀里,低声细语。 忽然有那么一天,它听到了欢呼,战争结束了。 老兵回到了他的家里,他把这位老友放置在陈列架上。 之后的生活是平静的,老兵渐渐有了妻子,有了孩子。 每个由壁炉火焰所温暖的夜晚,老兵总会将它平放在自己的腿上,带着几分怀念,几分骄傲,向他的孩子们 述说着昔日和它相依为命的日日夜夜。 然而人总是难以抵御岁月的侵蚀,终于在某个夜晚,老兵永远睡着了。 陈列室从此变得无比寂静。它安静的躺在陈列架上,让岁月慢慢流逝。 战争的音信在某一天从远方传来。 陈列室的大门被缓缓推开了,一位年轻人走到了它的面前。 看着年轻人稚嫩的面容,它好像回到了往昔。 最后说的话: 虽然说是十分钟的定时练习,但是写完时却发现已经过了二十分钟,简直羞愧。。。。。(捂脸) 链接到点评
苍云静岳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passer 发表于 2015-7-13 12:09好厉害……苍云在三次元也是干这个的吗? 但是,带来灾难的凶灵一定会倒在守护者面前还是比较牵强 ... 并不是。的确,你发现了盲点。事实上,孟夫子在天时不如地利篇中的论述,也一样不严谨。鲍鹏山先生就出过一篇戏作,叫人和不如地利,地利不如天时,反讽这种论证法。 所以,这种写法慎用,嘴炮还是可以的,不过经不起推敲。 链接到点评
lubi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1万,2万,好,5万......还有没有更高的?” 拍卖场上热闹非凡,众人的声浪一波比一波高。此时躺在拍卖桌上的,是一柄古董剑。 “古董”?我才不是什么“古董”!我还有的是力气,还可以上战场杀敌!!! 剑在咆哮着,然而无论怎么逞强,他还是不得不直面面对自己的老朽。 他的刃曾锋利无比,削铁如泥,然而现在连根粗树枝都斩不断; 他曾杀敌无数,身上沾满了鲜血,然而现在仅剩下了斑斑锈迹; 他曾伴随过无数英士,战功显赫,然而现在他们早已入土为安。 谁来带我离开这儿!我不想成为什么“古董”!我还要奔赴战场!!还要奋勇杀敌!!! 剑依然在咆哮着,然而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即便有,也一定不会如他所愿。 “10万一次!两次!三次!砰!成交!” 链接到点评
苍云静岳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梦幻 发表于 2015-7-13 12:26我是一把邪剑,虽然看上去好像有点古旧……好吧,实际上确实是很古旧。但我仍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利刃! ... ——之前的那个人是怎么把剑插到自己骨架里的?!以及你这比起写剑,更像是写美少年呀233 链接到点评
苍云静岳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凤凰.诺斯缇 发表于 2015-7-13 12:50它静静躺在陈列室里。 那是一把古朴的骑士长剑,由钢铁铸成的剑身上遍布着大大小小的划痕,不过却依然保养 ... 人的一生与剑的一生么...感觉不像是个故事。就像是午夜的酒馆中,老人对年轻冒险者的低语,像是诉说着过往的记录,充满了轮回的宿命感。 链接到点评
梦幻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苍云静岳 发表于 2015-7-13 13:04——之前的那个人是怎么把剑插到自己骨架里的?! 以及你这比起写剑,更像是写美少年呀233 ... 写的是邪剑的视角,其实也算是联动自己的菲利多姆与龙= =邪剑得到了菲利多姆所付出的代价,最后被净化,从一把什么都能斩的邪剑变成了破铜烂铁。 已经算是超后期的故事了吧= = 链接到点评
苍云静岳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梦幻 发表于 2015-7-13 13:12写的是邪剑的视角,其实也算是联动自己的菲利多姆与龙= = 邪剑得到了菲利多姆所付出的代价,最后被净化,从 ... 挺有趣的故事。本以为“来的又是个和以前一样的蠢蛋”,结果最终被和之前的人并不相同的主角所救赎...这剧情好棒好棒的,咱最喜欢了。 从人物描写看出来了...美少年呀... 链接到点评
passer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苍云静岳 发表于 2015-7-13 13:00并不是。 的确,你发现了盲点。事实上,孟夫子在天时不如地利篇中的论述,也一样不严谨。鲍鹏山先生就出过 ... 其实谁声大谁赢在剧情铺垫下倒是很自然,没有剧情很容易发现问题。所有的话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下才是正确的,不过我还是想争取最大的普适性。 链接到点评
苍云静岳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passer 发表于 2015-7-13 13:23其实谁声大谁赢在剧情铺垫下倒是很自然,没有剧情很容易发现问题。 所有的话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下才是正确的 ... 没错。大部分读者会足够入戏。追求普适性是很棒的追求。不过在写故事的时候,各个角色的观点也需要符合他自己的实际。 这次你的写作对象是剑的概念,需要足够智慧,也可以足够智慧,普适是很有必要的。不过很多角色,争取在他的立场和境界上的正确,也就足够了。 链接到点评
梦幻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苍云静岳 发表于 2015-7-13 13:21挺有趣的故事。 本以为“来的又是个和以前一样的蠢蛋”,结果最终被和之前的人并不相同的主角所救赎...这剧 ... 我现在很纠结美少年最后到底死不死……剧情大纲设定到最后让四条龙娘围睡在他的身边,他在安逸中死去。。。但写到最后我自己都于心不忍,于是打算免死符,可是为了剧情又想让美少年牺牲一下,可是作为爸爸又好心痛{:11_653:} 链接到点评
苍云静岳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梦幻 发表于 2015-7-13 13:33我现在很纠结美少年最后到底死不死…… 剧情大纲设定到最后让四条龙娘围睡在他的身边,他在安逸中死去。。 ... 死而复生呢???来一个死亡结局,来表达唯美。然后再在后日谈开个挂,少年醒了。 可好。 链接到点评
梦幻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苍云静岳 发表于 2015-7-13 13:38死而复生呢??? 来一个死亡结局,来表达唯美。然后再在后日谈开个挂,少年醒了。 可好。 ... 那不行……死而复生太欺骗感情了……虽然我也很喜欢……但死而复生太过奇迹总觉得好像把少年之前做的一切努力然后终了的剧情给糟蹋了的感觉= =可惜没什么人回复,我连剧情都不能和别人洽谈还是有点寂寞啊= =不过洽谈了总觉得又成剧透了到时候就没人看了……完蛋了我又纠结了{:5_218:} 链接到点评
苍云静岳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梦幻 发表于 2015-7-13 13:49那不行……死而复生太欺骗感情了……虽然我也很喜欢……但死而复生太过奇迹总觉得好像把少年之前做的一切努 ... 活用讨论贴呀梦幻2333你去发一个剧情讨论贴,用泛泛的说法,比如“有一个故事...”这样,问问大家意见也是不错的呀。 链接到点评
passer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苍云静岳 发表于 2015-7-13 13:31没错。大部分读者会足够入戏。 追求普适性是很棒的追求。不过在写故事的时候,各个角色的观点也需要符合他 ... {:9_591:}这就是我觉得写小说麻烦的地方啊。一部小说如果要完整构架起来,10个角色从设定开始就要全程把握他们的心理。更可怕的是有些作者会从多个视角描写同一场景,这工作量真是吓人啊。 链接到点评
苍云静岳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passer 发表于 2015-7-13 14:05这就是我觉得写小说麻烦的地方啊。 一部小说如果要完整构架起来,10个角色从设定开始就要全程把握 ... 应该说,是把握心理的一部分,即和故事相关的那部分。GAL和小说差别最大的地方就在这里。因为文本够多,GAL也许主角到底喜欢煎蛋是单面还是双面这种细节都要说到。但这个细节可能和故事无关。 掌握心理确实很麻烦的。不过更麻烦的还是剧情设计。我是这么觉得的。 链接到点评
passer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苍云静岳 发表于 2015-7-13 14:11应该说,是把握心理的一部分,即和故事相关的那部分。 GAL和小说差别最大的地方就在这里。因为文本够多,GA ... 剧情设计是小说根本啊。没有矛盾就没有需要作者描写的场景人物情节了。越是无法调和的矛盾就越能做出吸引人的作品。所以我觉得这个点应该是在写作之前就有的,因为它是作品的基石。如果本身想表达的事物都没有就无所谓作品了。 其实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是如何自然地让开着上帝视角的观众体会到每个角色的局限。 毕竟有很多作品明明作者是考虑到角色体会和局限的,但是观众还是要去黑那个角色。 链接到点评
凤凰.诺斯缇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苍云静岳 发表于 2015-7-13 13:12人的一生与剑的一生么... 感觉不像是个故事。就像是午夜的酒馆中,老人对年轻冒险者的低语,像是诉说着过往 ... 确切来说的话,这次的灵感来源于过去看过的一篇散文——王月鹏的《老街灯》,当我 第一次阅读时,这篇散文文字中浸润的沧桑感一下子就把我打动了,真的就像是坐在壁炉的火 焰旁,在昏黄的火光下,听着老人在轻声述说着往昔。我当时觉得这种感觉真的太棒了,所以 就正好借着这次机会尝试刻画一下这种风格。 另:那篇散文真的真的很不错,如果之前没看过的话,推荐去看一看喔。(笑脸) 链接到点评
用钢笔的人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苍云静岳 发表于 2015-7-13 01:07很有意思呢!因为也没有限制要出现多少剑,所以就选择用两柄剑的对比来表达自己的想法么~~~ 整体的风格很像 ... 哦呀,思路盲点了。没有限制出现多少剑的话,无限剑制也是切题的{:7_509:} 链接到点评
用钢笔的人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苍云静岳 发表于 2015-7-13 01:37果然境界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摘叶飞花皆可伤人,兵器什么的已经不是重点了www 顺便,可吐槽的点略多!这算是 ... 不擅长写武侠类的,所以写得很少,偶尔写过几次也都很不正经。 链接到点评
用钢笔的人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passer 发表于 2015-7-13 03:42剑者,短兵也,素有“百兵之君”之美称…… 剑如此回忆着。 在茫茫历史长河中,剑早已忘却自己的名字,或许 ... 龙泉 太阿 工布 鱼肠 吴钩 勾践剑 干将莫邪古剑,名剑之名俯拾皆是,何必追寻那根雪糕棒?{:7_499:}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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