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louch君 发布于十二月 11,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11, 2016 · 只看该作者 国内唯一一部在国内走红后打入集英社旗下日本顶级漫画月刊《ULTRA JUMP》子不语作者夏达在微博发表文章。[attach]121513[/attach] 夏达表示并非自己毁约,且身体需要休息很长一段时间。 [attach]121537[/attach] 并且表示不再续约。 [attach]121538[/attach] 披露自己近乎独立漫画人,且还要姚公司还要分成。 [attach]121539[/attach] 披露姚非拉的所作所为 [attach]121545[/attach] 披露姚非拉再拟了一份更加不平等的合同 [attach]121546[/attach] 表示并不是制度出现了问题,是人太狡猾 [attach]121547[/attach] 结尾感谢读者与朋友 [attach]121548[/attach] 得到大量同行的支持,且星爷的干女儿徐娇也在内 [attach]121541[/attach][attach]121542[/attach][attach]121543[/attach][attach]121544[/attach] 夏天岛大量员工表示支持夏达。 [attach]121514[/attach] 不久后出现id为“说给姚老板”的微博账号,专事收集本次事件的微博与资料。 [attach]121528[/attach][attach]121516[/attach][attach]121518[/attach] [attach]121515[/attach][attach]121519[/attach] 业内人士发言。 [attach]121522[/attach][attach]121520[/attach] 被腾讯买下的优质IP狐妖小红娘作者。 [attach]121523[/attach] 事件波及之广,国内各著名论坛与网站皆出现讨论,并且引起了官方媒体的注意。 [attach]121517[/attach] 姚非拉表示自己并无所错,而且自己才是弱势一方,并影射某大作家说自己会整理材料来澄清事实。 [attach]121549[/attach] 然后转发了当年姚非拉与中国漫画四大天王猪乐桃的权益纠纷事件时夏达的微博。 [attach]121551[/attach] 链接到点评
zhuguannan1 发布于十二月 11,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11, 2016 · 只看该作者 嘛 当年小学三年级看漫友里头有一章是姚非拉的徒弟猪乐桃(妹子)画的中篇(故事不错),讲述一个懵懂少女结识师傅并最后萌生好感啥的,很明显就能感觉到就是自述她跟姚非拉啊(从作品中真的能感觉到猪乐桃那种纯纯的少女感情,还有姚非拉一穷二白的状态)。然后好多年以后传出这俩人一直在谈恋爱然后因为版权互相撕破脸的传闻,感觉真是唏嘘不已,有一种好白菜给猪偷吃了的感觉。因为实在是感触太深就没有深入了解,不过个人是相信猪乐桃的话的。 链接到点评
hieuff 发布于十二月 11,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11, 2016 · 只看该作者 凌晨发的帖子总是那么的沉重 = - 话说貌似前年还是去年来着看到过关于“漫画岛”的各种负面新闻 哎 中国很多行业水太深了。。 好比这个事情不合理不应该做 可是呢 你需要一份工作 所有人都和你说 这很正常啊 就应该这么做啊 你不这么做 你就。。。了 链接到点评
舞舞@Mai 发布于十二月 11,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11, 2016 · 只看该作者 从夏达的话总结出来的内容就是,这样的事已经发生很久了,但是她却忍了好久。 另外 我只能说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在这个时代有了新的变化,开始会像欧美地区那样,大多靠规矩来维持吧。 链接到点评
池中物 发布于十二月 12,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12, 2016 · 只看该作者 天啊,小新大大(狐妖小红娘的作者)竟然才只吃一顿饭。。。。看来番外里的卖手办是真的了 我能理解为什么白月初是个吃货了 链接到点评
omeg001 发布于十二月 12,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12, 2016 · 只看该作者 有评价是血汗工厂 那份合同是明显违法的无效合同,合同提供者没资格这样明显有失公平地划分双方责任 姚非拉未必真心想害人,只是大环境变了(开始正规化、上轨道),自己跟不上时代,既搞不定资方,又搞不定业务/管理,出事把责任压力都往别人身上推。也就是所谓的无能 http://bbs.saraba1st.com/2b/thread-1354291-1-1.html 109楼 首先是法律不健全,所以可以让姚这种人渣钻空子。 其次是缺少工会保护青年漫画作者,所以受到侵害的漫画作者作为一个个体,很难对抗拥有资本的经纪公司。 第三,从法律上讲,夏达的这个合同有可能以显示公平为由撤销,不过之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没办法追回来了。无论怎么说都是受到了严重的侵害。对其报以同情,希望以后能找到好的经纪公司。 第四,国漫不振的原因,有一部分是和市场环境有关。而这些垃圾公司正是市场环境中的恶劣的部分,这些公司如果充斥在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却没有及时得到惩处,国漫就不会有未来。 最后,真是每次发生这种事情,都会蹦出来为人渣洗地,攻讦受害者的垃圾。看着想吐 p.s. 那链接里有两个说话特别大声的,和人吵了很多楼的,无视掉即可 链接到点评
2992920820 发布于十二月 12,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12, 2016 · 只看该作者 利字当头钱争先,看戏群众表示这种漫画看不得。。。。与现实不相符合{:7_482:} 链接到点评
hbxftxy 发布于十二月 15,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15, 2016 · 只看该作者 签约期到了之后就对其进行侮辱,然后让别人都不敢和作者签约,让他们没有办法只有厚着脸皮又来跟他合作吗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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