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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teatime~】你們覺得文章的字數怎麼樣比較好?


尤菲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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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phice尤菲絲 发表于 2017-5-14 23:39

好的,感謝你的回答的說~

 

嗯,小說終歸是跟高考議論文不一樣的w

想了一下 感觉一次放3500比较好

 

如果篇幅太少的话 再好的小说也会让人"累感不爱"

 

不过太多也不好 举个例子 比如平时补番 如果部动画花一天看完 以后在回想起来就感觉形象不深

 

如果是追番 每次回想起来就有种"我们那年追过的番"的奇妙感觉www 而且对故事的印象也会更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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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phice尤菲絲 发表于 2017-5-15 10:40

我說的是,打五個2000,然後一次10000啦

你那個叫做存稿w

其實字數多少還是限制於題材,我個人還是認為同等 ...

那样啊,我是不太喜欢的,因为每一次的2000字因为时间的不同思路也会不一样,拼凑起来有时候会看不出是一件事的。

 

题材简直太重要,恐怖小说讲究短小精悍才好,推理小说要细致很多,言情类也是挤牙膏一样慢慢挤,武侠什么的就简明快捷好了,万一你要想写个荷马史诗,神曲一类的,嘛,单篇字数肯定就上不去了。

 

刻意压缩绝对是大忌,但是写完了之后回过头修改肯定会越删越少,因为我草稿思路乱,不该写的乱写,写完之后这里不需要那里要换位置,然后就花式删减了,当然往多了加还可以骗骗稿费也不错wwwww

 

像我这样的,最近就在尝试多条故事线同时进行,这样就经常需要切换场景,间隔感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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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9 发表于 2017-5-15 12:18

想了一下 感觉一次放3500比较好

 

如果篇幅太少的话 再好的小说也会让人"累感不爱"

嗯嗯,是從印象度來考慮呢

不過假設都是讓人追番,你可以寫出一百萬字的小說,你要3500一天一章還是10000三天一章呢?

會不會考慮到連貫性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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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酸SAMA 发表于 2017-5-15 12:27

那样啊,我是不太喜欢的,因为每一次的2000字因为时间的不同思路也会不一样,拼凑起来有时候会看不出是一件 ...

嗯嗯,其實我指的是自己的情形

我現在在寫得那一段劇情是連貫的,至少時間上是連貫的

(我只給自己五個章節,一個章節要講主角一个時間的故事)

但是我就會考慮,是不是每個章節再拆小一點好呢?

畢竟我一章想寫個兩萬字上下,或更多

 

你那樣子是題材的問題,多線切換本身就是場景變化,所以我說斷章真的很方便換場景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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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phice尤菲絲 发表于 2017-5-15 10:54

嗯…

灣灣這邊的讀小說心態還滿怪的?

我自己個人是看到好看的小說我就追啦,希望寫越多越好這樣

 

可能太守待的地方普遍都是速食型吧∼

確實,如果很喜歡的話,多長都是跟得下去的。

 

尤醬的問題有點難答啊{:5_202:}

以寫作習慣的話,多少章節都是還沒寫之前就決定好的,每章都有一個目標,寫完就算結束,所以不會考慮到字數問題。

 

以讀者角度來說,太守的經驗是只要情節夠有趣,一般讀者可以接受5000∼7000字一章。

 

短篇小說太守要求比較嚴,大概500∼2000字。多少篇幅才能夠把故事交代得清,除了看功力,就是作者到底想交代哪些東西。也就是說在這篇短小說裡對作者來說哪些是必須讓讀者知道,哪些其實可以省略不提。

現在有很多短篇已經很接近只是想表達一個概念、或者單純玩梗(伏筆)。像這種就不會希望他寫太長,有點耗費時間。

 

不過現在考慮到時代進展飛快,太守為了讀者時間考量,會盡量把章節壓在2000字以內,看太久會彈性疲乏,人的專注力只有45分鐘而已,要給喘氣的時間。{:7_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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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太守 发表于 2017-5-15 14:48

可能太守待的地方普遍都是速食型吧∼

確實,如果很喜歡的話,多長都是跟得下去的。

 

 

嗯…

 

我舉個例子來講解吧,這次酒館活動有一篇「告別於薰衣草」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那一篇的發布形式和內容比較符合我這次討論的主題

 

無論是短篇,中篇或是長篇,他們都有一個核心價值(長篇可能好幾個每個故事段不一樣)

先說你提到的短篇,可能我看的長篇太多了,我自己對於短篇的定義是:「一次能講完的故事」,通常在6000以下,或上下。

我覺得你大概是想說,短篇只是用來傳遞單個的想法,只要傳達到那其他的就不重要可以省略。

嗯,看你之前那一篇水燈也有這種感覺。

不過這應該算是我個人的堅持,我覺得要有足夠的對話去豐滿人物形象。

此外,能否讓內容深刻的傳達也是很重要的條件。

 

誒多,雖然我不知道這樣舉例你覺得算不算數,不過我個人是這樣想的。

如果你有看過告別於薰衣草的話,我不知道你會怎麼想,但是我認為那個結局是可以打動人心的。

但是,如果單說當中的劇情結構和價值觀,我個人認為,劇情是有些套路化的,而價值觀也是不算罕見,「行動,改變與救贖」。

只單單列出最主要的內容,它就變成「一個沉浸於過去悲傷的男人,最後願意改變自己,從而在過去的悲傷中獲得來自愛人的救贖。」,你會「知道」這故事是感人的,但是你無法感受。

小說的魅力在於人物的豐滿與感情可以用文字更一步的強化,但是你說短篇要考驗功力所以500~2000......2000還說得通,我真的很難想像500寫好一個小說。

當然啦,我知道世界上應該還是有人做的到,很厲害的人在,磨練自己想變成這樣的人以後寫長篇更厲害也能理解,可是當你這樣磨練時,我覺得會變成一種變相的刻意壓縮。

 

可能跑題了,嗯,以上僅代表我自己的想法,希望你可以多跟我討論,繼續說明。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金庸啊,哈利波特之類的,我沒記錯的話,金庸一章20000字上下,哈利波特大概也類似,火盃的考驗那厚度也著實厲害。

我是想說,字數可以不成為約束的條件的,雖然這需要功力,不過我認為一兩萬字應該還是多數人能做得到的——書店不少翻譯書籍應該也是吧?這個我不敢太過確定的說就是了。

 

再回歸正題,告別於薰衣草這一部的總字數大概也有26000,但是你看的時候會先看一下,下次在看完嗎?應該不會吧(笑)

不過他並不是一次將這麼多字數放在同一樓,而是拆分成好幾樓,這就是我想說的間隔感。

 

嗯,很感謝你這麼認真跟我討論,因為我這個人有時侯不怎麼會說話,如果哪裡口氣不好希望你包含一下,然後指出來讓我改掉,我這邊說的都沒有惡意喔!

最後再吐嘈一句,哪有45分鐘那麼短wwwwww

光是高中上課就50分鐘了好不好,我看一個小說可以連續看四五小時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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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就咱个人来看的话,除非是参与活动或者竞赛,有明文规定字数限制,在日常自己写文的时候还是不要太纠结与字数比较好

 

字数的把控还是要看作者个人的感觉,纠结于“要在几千字内结束”有可能会影响文章的效果

 

比如咱有一次一门心思的想把文的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结果导致文章整体没有彻底完善好,本该详细的地方被略过,质量一下子就下滑了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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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Beru 发表于 2017-5-15 16:24

嗯~就咱个人来看的话,除非是参与活动或者竞赛,有明文规定字数限制,在日常自己写文的时候还是不要太纠结 ...

大 贊 同

 

所以,除了總字數以外,鈴應該也看見了我說的那個例子和問題了,因為每次都用手機打好累我就不多做贅述w

 

你覺得在發文時的連貫感或間隔感那個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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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phice尤菲絲 发表于 2017-5-15 07:10

考拉喵~

 

多少字數可以說清楚的問題我們已經大致得出結論了,大部分的人也大概集中在2000~3500最少。

很長的字如果沒有什麼活動參加的話,純粹以原創發出來的話吾一定會拆分。

 

拆分好處有二:

 

一:一開始拉一下就到底了,字數不多的情況下(又沒簡介時)容易讓人把它看完。

二:之後往下層更新後,帖子會飄上來。

 

至於連貫跟間隔除非真的很不協調,可以在拆分時候在稍微修改一下,應該也不難,不然拆分的話應當不至於讓人看著奇怪,吾還看過拆分直接拆對話框的,比如A:「XXXXX」然後沒了,請看下一章,當初看到時印象深刻,吾一度以為斷網了,然後點下一頁手機畫面上寫「這已經是最新章節哦~請投推薦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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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太守 发表于 2017-5-15 09:27

確實篇幅長短會影響節奏,也有的作家是用這種方式在文末留個梗,讓人繼續追下一章;有的就是剛好告一段落。 ...

 

看完有感而發回覆一下,吾是覺得讀者看不看,篇幅還好,主要是看類型,像是穿越、都市、科幻、魔法、同人等,像是吾友就特喜歡科幻跟同人,雖然吾友跟吾說他神馬都看,不排斥,不過吾相信在他心裡也定有一個排名,哪些類型未看之前就有好感了,故能看下去。

 

所以文長不長倒是其次,一是類型要對到胃口,如果真想大熱門,還是寫寫散文好,投投文學獎,有名後在想辦法弄個碩博士,以後有機會刊登在國文課本上,變成家喻戶曉的文章。

 

除了類型外,二來就是表達跟劇情安排了,文筆倒是其次,不要注音文跟劇本文就行,劇情安排妥當有意思,就會繼續看下去了,尤其文中又有梗,令人不由內心一笑,諸如:「那深秋的花蕾,在無盡的虛空中隨風飄落,如絮紛飛,如夢碎片,那樣的銀白、輕盈,那樣的嬌豔、輕靈一一紀念我的可愛的頭皮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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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萌萌搭 发表于 2017-5-15 16:43

很長的字如果沒有什麼活動參加的話,純粹以原創發出來的話吾一定會拆分。

 

拆分好處有二:

拆對話框也太過份wwwww

不過你不孤單,我還看過連下引號都不給的斷章。

 

因為我剛才舉的例子都是動輒上萬字的,一下拉到底的我還真沒考慮過w

的確,我認為對於長篇連載而言,少一點的字數比較可以維持作者熱情啦,也的確可以維持在版上的熱度。

 

不過中篇呢?你會一次打完再發嗎?還是先挖個坑再說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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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phice尤菲絲 发表于 2017-5-15 17:25

拆對話框也太過份wwwww

不過你不孤單,我還看過連下引號都不給的斷章。

 

中篇有定義字數多少嗎ww

 

一萬五以下吾通常不會拆開,會一口氣直接發完了,不過如果一萬五以上的中篇,基本上一定會拆的,估計會拆成兩~三回左右,三萬以上的話就甭說了,吾都直接當長篇處理了,一次拆兩~三千字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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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萌萌搭 发表于 2017-5-15 16:57

看完有感而發回覆一下,吾是覺得讀者看不看,篇幅還好,主要是看類型,像是穿越、都市、科幻、魔法、同人等 ...

萌君說的沒錯,讀者的口味其實勝過一切。

 

如果說篇幅有決定性的作用,太守以為是針對第一次點進來看的讀者。

撇開口味、文筆,單就整體長度決定要不要入坑,這在網路上其實特別常見。

如果說是壞毛病的話,太守自己也有一些,但現在已經進化到只看大綱來決定勝負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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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phice尤菲絲 发表于 2017-5-15 16:08

嗯…

 

我舉個例子來講解吧,這次酒館活動有一篇「告別於薰衣草」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那一篇的發布形式和內容 ...

 

看來是太守太嚴肅了{:7_499:}

 

太守已經不在網上跟朋友討論文學了,能夠聽到不同的說法,太守其實覺得非常開心,請尤醬盡情地拋開顧慮吧∼

 

太守認真刷了一下尤醬提的文,這裡先跟月見大人說聲抱歉,實在非太守嗜食之物,難以作論斷。

 

如果不是一章字數多寡的問題,而是單就為什麼拆章節的話,太守會擅自簡化成劇情需要。沒有什麼轉場需求或者是字數限制等等,就是很單純地這麼做比較能夠呈現作品這種感覺。

換句話說,只要是能夠完美呈現這個故事的話,五萬字擠一章或者一千字拆十章,太守覺得沒有關係。

像是芥川龍之介的竹林就是每章節字很少,地獄變則是一口氣說完,但轉了三、四次場景。

 

呃,這可能得提一下,太守是邊寫邊拆章節,所以字數啥的完全沒有在考慮範圍內,都是寫完才統計的。所以並不會有全文寫完去拆的問題,如果有也是根據劇情拆,而不會根據字數。

 

字數已經完全被撇除在外了。

 

啊啊,題外話,一章兩萬真的滿多的,先不說劇情編排,光密密麻麻的就覺得沒有動力再跟下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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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太守 发表于 2017-5-16 11:46

看來是太守太嚴肅了

 

太守已經不在網上跟朋友討論文學了,能夠聽到不同的說法,太守其實覺得非常 ...

 

嗯嗯,這個討論帖也只是要討論到這樣就夠了w

所以,你的意思應該是說,只要能夠好好表達意思,多少字就不是重點?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同意喔~

順帶一提,芥川龍之介的作品除了羅生門跟蜘蛛之絲其他都沒看,這兩個還是因為國文課www

感覺太沉重,不喜歡。

 

嗯,總而言之,我會好好參考你的建議的!

 

(順帶一提,我後來有去諮詢月見,他說拆成那樣沒有什麼特別想法,只是方便編輯而已www

(←想太多的人

(再順帶一提,SS的發布機制有字節限制,換算成字數大概是五萬字上下的樣子w

 

(最後,一起做好朋友吧!以後的討論帖也多多指教喔!

(我自己的小說就沒關係了w看你的回覆應該是不會感興趣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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