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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击的巨人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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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va 发表于 2013-4-11 19:49

规则就是规则,你不另行制定规则,就不要怪别人用现实规则套。如果作者注明在要修改某些现实规则,那么他 ...

 

作者的规则汝又了解多少?

汝不过一直在攻击一个臆想的目标

所以余才累

因为汝根本没就没在认真听

汝所想的都是如何去反驳去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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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k22ii 发表于 2013-4-11 19:49

所以我说了,你怎么证明它是错的呢?

 

那是作者创造的世界,法则就是作者画出来的玩意

 

你想创造新法则,就要负责到底,把这个法则贯彻到你所创造世界的每一处角落,你想用的时候就拿来用,不想用的时候就丢掉?你事先通知读者了吗?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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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发表于 2013-4-11 19:58

作者的规则汝又了解多少?

汝不过一直在攻击一个臆想的目标

所以余才累

 

一个好的作者,会把所有与现实世界不符的规则制定出来并写在开头或者要与现实规则冲突事件的前头,再次点儿打个注释。在这个前提下再开始行文叙事。

本作的呢?没说吧。那我只好按照现实世界观去丈量这部作品。

 

一个真正牛逼的作者,没有自己确立的新规则,所有规则引用现实世界,读者毫无难度的理解全部事件。在这个前提下,人家照样写科幻。所以人家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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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va 发表于 2013-4-11 19:59

你想创造新法则,就要负责到底,把这个法则贯彻到你所创造世界的每一处角落,你想用的时候就拿来用,不想 ...

 

作者就是法则,画出来的剧情就是规则,很简单的

 

怎么没通知读者?漫画不就是通知读者的途径

 

本来就是架空世界,你拿这个世界的法则去套架空世界,然后说他不科学

 

你说这行为科学不科学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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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k22ii 发表于 2013-4-11 20:08

作者就是法则,画出来的剧情就是规则,很简单的

 

怎么没通知读者?漫画不就是通知读者的途径

 

“作者就是法则”我就等这句话呢!

多么柔弱的理解!说你被快餐文化毒害都算轻的,简直是同流合污了!

你问问那个作者敢这么说?说了还不带被业内骂死。

 

你看看那些知名作者,那个不是在自己制定的世界观下运行自己的剧情,那个敢随便改世界观!写到最后自己都无法控制故事走向是很常见的情况,作者想让一件事情发生而世界法则不允许,所以作者只好放弃这个念头。这才是写作的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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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va 发表于 2013-4-11 20:07

一个好的作者,会把所有与现实世界不符的规则制定出来并写在开头或者要与现实规则冲突事件的前头,再次点 ...

把规则罗列出来谁都会做

倒不如说二流作家才干这样的事

把规则写到故事里才是好作者该干的

 

说到底汝从刚才开始就不断地变换标准

无理取闹

就算巨人把设定详细地列在开头

把一切都解答

汝也会喷

不是因为其他 就是因为汝认为自己是正确的 汝不会反驳自己 所以错的只能是作品

余已经厌烦了

求汝别看巨人好吗

巨人就是部二流毫无逻辑没有科学的作品

余不想再进行无意义的争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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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va 发表于 2013-4-11 20:13

“作者就是法则”我就等这句话呢!

多么柔弱的理解!说你被快餐文化毒害都算轻的,简直是同流合污了!

你 ...

 

作者就是法则,我还是这句话

 

你倒是说说哪部奇幻,魔幻的作品的法则不是作者构想,创作的?于是作者创造法则,作者不是法则,难道作者的老婆是法则??ww

 

难道还抄?那不成抄袭了?不被告?

 

还毒害。。。。

 

无非设定严谨不严谨,于是又回到刚刚的话题了

 

你会因为鸭子没鸵鸟大就说这是二流的鸭子么www

 

能不能别这么比

 

先搞搞懂这作品是性质,连载了多少话,连载了多少年,再搬你的要求出来好吧?

 

别“作者要么按照我的喜好写,写的我爱看,否则就是二流”气场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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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发表于 2013-4-11 20:18

把规则罗列出来谁都会做

倒不如说二流作家才干这样的事

把规则写到故事里才是好作者该干的

 

很好,规则写到故事里,可以!你不是看了吗?你把巨人之所以能活蹦乱跳的理由告诉我,然后证明在这套新法则下那些看似人类的的居民还能存活。我打赌,这些所谓的新规则只对巨人适用!其他地方一点儿都没变化!我说现在引力系数是9.8,所以人类能活着!下一秒变3.5所以巨人能活着!哈哈,皆大欢喜。二不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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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k22ii 发表于 2013-4-11 20:19

作者就是法则,我还是这句话

 

你倒是说说哪部奇幻,魔幻的作品的法则不是作者构想,创作的?于是作者创造 ...

 

作者就是法则一边儿去,你先去问问那个作者敢说这句话。他们都不敢承认,你能替他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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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k22ii 发表于 2013-4-11 20:19

作者就是法则,我还是这句话

 

你倒是说说哪部奇幻,魔幻的作品的法则不是作者构想,创作的?于是作者创造 ...

另外最后一句话变变:作者写的我挑不出刺儿的是好作品,挑出来的是二流货色,也不能这么说,在不影响主线不关乎重点的地方有那么些不伦不类的地方还是可以原谅的...不是重点位置就好...咱也不能太严格...检讨

 

 

别以为那些名著我没挑过刺儿,挑不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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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va 发表于 2013-4-11 20:31

另外最后一句话变变:作者写的我挑不出刺儿的是好作品,挑出来的是二流货色。

别以为那些名著我没挑过刺 ...

 

挑刺这本来就是个主观喜好的问题

 

就前些楼,你宁愿把精灵宝钻理解成废物,抢来抢去的都是二货,也可以接受精灵宝钻设定不明

 

哦,一帮二货抢个废物,这是史诗巨著的经典一幕,你觉得有说服力么ww

 

换到巨人这你就不肯了不是,非要拿这个世界的科学去否定架空世界的设定

 

于是还是这话“作者要么按照我的喜好写,写的我爱看,否则就是二流”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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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va 发表于 2013-4-11 20:23

很好,规则写到故事里,可以!你不是看了吗?你把巨人之所以能活蹦乱跳的理由告诉我,然后证明在这套新法 ...

汝真是越来越让余感到厌烦了

余已经满足汝的虚荣心了

汝已经赢了

余输了

汝还有什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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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k22ii 发表于 2013-4-11 20:37

挑刺这本来就是个主观喜好的问题

 

就前些楼,你宁愿把精灵宝钻理解成废物,抢来抢去的都是二货,也可以接 ...

 

我是拿架空世界的法则去否定架空世界。只是碰巧这些法则和现实世界通用。我引用的,物理知识都是那个世界近似人类生物能存活的根本。其中一条儿稍微变化一点点,那个世界就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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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va 发表于 2013-4-11 20:31

另外最后一句话变变:作者写的我挑不出刺儿的是好作品,挑出来的是二流货色,也不能这么说,在不影响主线 ...

 

银英田中数字盲

汝说汝挑不出刺

魔戒三部曲霍比特人

里面没说清楚的事一堆

汝说汝挑不出刺

龙枪余没看过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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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发表于 2013-4-11 20:38

汝真是越来越让余感到厌烦了

余已经满足汝的虚荣心了

汝已经赢了

 

作为一个质疑者我尽量避免满足或者不满等因素在论证过程中存在,这会影响论证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就算有也要在盖棺定论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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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va 发表于 2013-4-11 20:40

我是拿架空世界的法则去否定架空世界。只是碰巧这些法则和现实世界通用。我引用的,物理知识都是那个世界 ...

 

所以我不是说了,别拿“你认为可以解释的通的规则”去要求作者要遵守

 

那地方目前没说明是这个宇宙的地方,你的规则不适用

 

什么时候说明了,你再来谈我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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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发表于 2013-4-11 20:38

汝真是越来越让余感到厌烦了

余已经满足汝的虚荣心了

汝已经赢了

 

而且论证是个很有意义的活动,丰富知识,改善思考方式,完善表达。在刚刚的争论中,我得到很多有价值的结论。这些结论将在以后的某事某刻可能会体现它的价值,在此对诸位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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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发表于 2013-4-11 20:42

银英田中数字盲

汝说汝挑不出刺

魔戒三部曲霍比特人

田中的问题早就挑过了,无伤大雅,也扣过分了。刚刚我也检讨过了,只要问题不是出在主线上,还请理解。这个结论也是在刚刚才得的。太完美的事务不存在。检讨...检讨...不过问题要是多如牛毛而且还出在基础上,这个就说不过去了吧...

 

霍比特人我没看过,不过魔戒的设定我看了,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没说出来的事儿不是问题,问题是匪夷所思的事儿不解释清楚。这个魔戒还是做得不错的。奇怪的地方最后都完美的圆润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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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va 发表于 2013-4-11 21:02

小加(-_-!)的话没问题的,(不会出乎意料的真有问题吧?)至少防御强度上不至于一战崩溃。

 

对吧?对吧~ ...

 

{:10_640:}愉悦就行了,巨人就看我很愉悦的说,不过这种吵架式的辩论实在愉悦不起来啦,虽然我不反对版聊刷分啊,至少咱们的回帖都很有营养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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