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不得不想到维特根斯坦式的反语,”哲学作为一种疾病“。同样是色情,可以说是埃洛斯本能,可以说是最低等的欲望(《国家篇》里),可以说是多巴胺的刺激,也可以是基因的奴隶、进化的最优解。一种说法,暗藏了一种认识框架。在科学繁盛的框架里,古代的文化残留显得格格不入,甚至失去了位置。”消费动物尸体“,已经是生物学式的描述,很难在日常语言中找到它的位置(甚至是用这种词汇,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贬低了日常)。普遍主义的道德的确崇高,但我用行动证明了我对饥饿的陌生孩子没什么感情。”欲望“这个词到底在描述什么?是柏拉图式的劣马,还是某种神经-内分泌系统内部的运动,或者也包含了传统认识里的意志。
我一直觉得神也无法解释人类为何存在。神的拣选,可以解释某一个人(先知),某个民族(选民),或信徒们(作为教会的整体)的意义,但它解释不了全体的意义。而且用神来解释自己的意义,是恐怖的。现代人觉得自己遇到了生存危机,古代人应该也遇到了,但他们不活在一个能够良好表达生存危机的框架里。更何况,大部分古代人根本没时间思考哪些问题,或者不觉得哪些问题是问题。
想成为超人的人也好,市场上的人也罢,他们都还是痛苦的,但依然是可以进步的。我不觉得他们可以成为超人和末人,也没有必要成为。托马斯·内格尔认为加缪的伦理姿态有问题,我们不需要英雄,我们需要反讽者。这话当然不是站在加缪的框架里思考,但我觉得这种转换是有价值的。像《老人与海》里的桑蒂亚戈,他可以获得不憋屈,可以抓些小鱼,但他选择与困难斗争,选择与自己较劲,也好,各有其美。尼采锐评”追求幸福是英国的价值观“,但追求幸福也没什么不好,功利主义者依然是伟大的,甚至是尼采意义上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