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那第一条白富美的奖励就决定了。
福缘申请,从以前到现在福缘申请其实都是毫无存在感的。
这条奖励是基于收税制度实行后才启用的,如果收税制度不能实行,那就没有这条奖励。
收税制度可以实行,那么,以100汁液=1福缘为标准我觉得没问题。
至于“主题作者原则上须明确表示认可赞助人的支持”这条,好像是主题作者不拒绝评分就算是认可了吧。
收税制度,我觉得2%还可以,高汁液量的会员一般也都是论坛常驻会员了,如果担心打击高汁液量会员的积极度,那就只能把税率下调,改成固定税率。
另外,至于此规定出炉会员把汁液换成贡献或精元。 我觉得换也就换吧,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无偿帮助论坛的想法,兑换积分从而躲避税收也没办法。低税收应该不会有这问题。即使兑换积分也会被收20%的手续费(笑
然后是把贡献和精元考虑进入标准。 那么,如果把这两种积分加入标准以后,该怎么算? 汁液≥???并且贡献&精元≥???就会被收税? 设置方面我没了解过,不知道这样设定是否会很麻烦或者有没有其他问题。如果会员把汁液兑换成其他低于标准的积分怎么算? 汁液标准不达到要求,贡献&精元大于要求,也一样收税? 我觉得不可行。
”收税时只收超出部分。“超出部分? 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