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定是有理由的。”
万物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任何荒诞而不可理喻的事物,总有掩藏在下的原由,因符合道理,人们称之为理由。
汤姆森爱德华,男49岁,连续变态杀人犯。
17位少女的谋害者,充满鲜血的刽子手,将从住处附近掳来的少女关押进地下室,并戴着猪头面具将她们解剖。他的老式摄像机拍下的四十多卷VHS录像带详细的记录了他的犯罪过程,很明显,大部分受害者被解剖的时候,仍然是活着的。
穆法拉戴米西,男37岁,连续变态杀人犯。
狂热宗教信仰者,也是个手工艺者,他所收藏的家具用品被警方证实大部分由人身上的某些部位制成,包括但不限于两张“真皮沙发”“晾衣架”以及由人头骨制成密封性不怎么好的夜壶等等,最近警察还发现了厨房里有些令人不快的物品。
莫斯特鲍勃拉,男25岁。连续变态杀人犯。
酗酒者,严重抑郁症患者。从小就喜欢喝酒,最近迷上了喝从美女肚子里流出来的酒。他随机找到路上遇到夜不归宿的女人,用伏特加强行灌醉对方后,剖开对方的肚子,并刺破胃脏吮吸里面流出来的浓稠液体——为了您的健康着想,您不会想那些液体到底是什么的。
以上三人毫无疑问都是不能被原谅的罪犯,就算被判处任何刑罚,都没有一丝一毫可以被同情的地方。
但是——
“那一定是有理由的。”
该死,汤姆森贫瘠的交际环境,以及压力巨大的工作前景?这和他是杀人犯有什么关系?
穆法拉就是个心黑手黑的黑鬼!什么种族歧视和宗教迫害!要说就是他这种人的存在导致了问题的发生——
莫斯特!莫斯特!见鬼的缺乏母亲关爱的成长环境!他就是个把脑子喝坏了的酒鬼!
为什么大家都喜欢找理由?
教授把手中的报纸狠狠的拍在桌上。
最近几件引起全国轰动的杀人事件告破,各大报纸用整块整版的幅面来介绍事件的内容,但是就像是约好了一样,所有编辑记者都花了大篇的笔墨在杀人者身后的背景故事上,就好像是追逐电影明星的私人生活那么狂热。
就好像杀人犯都变成了一个“公众人物”一样。
虽然很是值得讽刺,不过教授心思完全没有放在这上面。
最近他在研究一个社会性课题,有关于人的基本性质。
即处在相对优势的条件下,脱离社会束缚存在,人是否会毫无缘由的杀害另一方?
他原本想从那些罪犯的自白里面得到一两句有用的信息,但是报纸和电视上,大家也都只是嚷嚷着。
“那一定是有理由的。”
屁的理由!他们之所是杀人犯,只是因为他们想而已!不用去列举那些比他们惨但是正常过日子的人,你去问问他们,杀人是因为诉求得不到满足吗?
这种杀人犯,会在意你们给他们的这些小小装饰么?
不会!
不会!!!
教授按了按额头,这时门口响起了敲门声,女仆端着一杯咖啡走了进来。
教授礼貌性的笑了笑。
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丝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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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定是有理由的。”
“请问,你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
“没有,我只是突然想这么做而已。没有任何理由”
“……好的,我了解了,内容确认无误。”
警探收起文档,将询问室的门关上,将一脸满意的教授留在房间另一边。
这时,早已等待多时的警官站了起来。
“怎么样,作案动机查明了吗?”
听到对方这么问,警探楞了一下,随即耸耸肩。
“啊”
“神经病吧。”
些许光线照进了牢房内,教授一边看着窗,一边点着头。
他满意的想着。
这一回,终于什么理由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