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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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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对ww.....小明的说法还素有问题ww( 唔唔唔.....怎么表达QAQ 应该说...... 大概的意思是 小明认为论题中的欲望是“吸引游玩的欲望”ww @静谧黑光 @骚男 @Hersey @影喵醬 都来帮小明啦ww! 回评论:无妨ww( 帮小明一下就行啦ww!
  2.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5 $battle 35 $白毛赛高 $battle 35 $白毛赛高白毛赛高
  3. 嘛......说到底 “吸引玩家欲望”这个问题对方辩友就不对......不对 不是这样说的...... 应该说我(没有方辩友QAQ),认为”引起玩家欲望“这个”欲望“究竟是什么欲望呢?我探究(思考)的问题大概是这个。
  4. 嘛......因为似乎有点说不过惹 所以小明就直接开摆惹x(注:话语可能有的地方会过激(大概 还请对方辩友见谅ww! 首先 对方辩友对本人的论点的辩论完全站不住脚,试问,这个问题的大前提是什么?就是有gal吧。倘若没有gal,那么就是对于这个问题就是空谈。其次,对于对方辩友所述的“本子就是最好的gal”属于偷换概念,想必在gal区版规中所述已经明确。何为gal?gal是一种玩家可以与动画美少女进行互动的电子游戏。重点:可以互动。试问对方辩友,本子可以互动吗?想必不能吧。所以说,本人认为,探讨gal的游玩动机是十分有必要的。 其实.......小明还是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小明已经强调:这个论题是在“吸引新游玩的玩家”和“已经玩的玩家”两个论题中可以相互理解(嘛......语序不当 差不多就行了w),小明论证的一直是“吸引新游玩的玩家”,而对方辩友则是论证第二个论题,因为对方辩友一再强调“在游玩中可以被角色的性格所吸引”。所以说,完全不在同一个理解上......跨服聊天 与此同时,小明(大概)不会参与接下来的辩论( 因为没有正方的人啊啊啊啊!一个人打不过的说...... 而且,这个论题本身就很主观.......,或许,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大概是有的是因为外观,有的是因为性格吧。反正对于小明来说,大概是70%,30%吧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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