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跳到内容

星踪幻影

【净土】SS自购团
  • 内容数

    1,307
  • 加入

  • 最后访问

  • 赢得天数

    1

星踪幻影 发表的所有内容

  1. 水果篮子那个把主线女扮男装角色硬是修改衣服敞开半赤膊又是男声太乌龙了,搞得即使第一个动画比较按原作进行但这乌龙使得只能重置233
  2. 作为养娃番,走失桥段可能会出现的…… 当然看情节合不合理就是了233
  3. 男主人类形态比较顺眼…… 妖怪形态自从以前很早看水果篮子等对这种所谓邪魅又敞开衣服半赤膊有个不能说心理阴影但是感觉是很特意的人设(水果篮子第一个动画还搞出个乌龙
  4. 我全局HK和WW代理不能上,但开本子代理可以……
  5. 如果LZ在墙外的话,可能就是那站长设置个奇怪的规则 我全局开HK和WW不能上,开本子的代理可以上去
  6. 11周年快乐233 好吧,我也在这11年了233
  7. 问下,180天后回复后原来用户组还在吗?
  8. $battle 24 $battle 24 $battle 24 $battle 34 $battle 34 $battle 34
  9. $battle 3 $battle 3 $battle 3 $battle 14 $battle 14 $battle 14 $battle 24 $battle 24 $battle 24 $battle 34 $battle 34 $battle 34
  10. $battle 35 $battle 35 $battle 1 $battle 1 $battle 37
  11.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5 $battle 35 $battle 35
  12.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5
  13. 我和我朋友当年都写了什么怪文……这篇标题都没了,是什么来着,失忆中…… 楔子 夜深人静,月黑风高。天上的月亮被乌云遮住了大半边,学校的树林时不时吹来阵阵阴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下最适合的的活动当然是:看鬼片。 某大学某栋男生宿舍中就有四个大学生响应大自然的号召:在看鬼片。 “听说这部鬼片在日本电影院放的时候吓死了一个人呢。” “我听说过拉,不过据说是那个有心脏病的欧巴桑是给傍边那个女孩的尖叫声吓倒心脏病发的。” “没传言那么恐怖啊,这部鬼片,我倒是觉得贞子mm满pp的。” “恩,恩,我也这么觉得,如果贞子把头发撩起来,估计是个美女。” “其实里面的人看完录影带就挂了,真没意思啊,如果可以跟贞子XXOO完再挂我也愿意啊,‘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我觉得如果美女鬼用色诱的话会死更多人的,那用杀人杀得那么辛苦啊。” “对,至少我也会上当。美女啊,这么早死,真是浪费资源啊,难道不知道现在全球资源紧缺吗?真是的。” “是啊,就我们中国就有几千万男人没婚结啊。” 宿舍里面的四个人一边看鬼片一边没心没肺的评论着,完全没想到等下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 “话说现在的电脑效果真不错,你们看,从井里爬出来这一下真有真实感啊。”室友甲说 “是啊是啊,你看这里,真的好像可以从显示器爬出来似的。” “咦?” “啊~~~~~”一声分贝高达130的尖叫。因为四人已经见到头发n长,身上披着像床单的贞子上半身在爬出了显示器了,正用手撑着桌面慢慢地挪出来。 于是,宿舍里的学生甲乙丙丁很有默契地大叫一声,然后转身就向门口落跑。 很不幸地,学生甲由于过于慌张转身之际被椅子绊了一下,于是以五体投地的标准姿势壮烈地华丽地趴在了地上。学生甲感到腿上一凉,颤抖着回头一看,发现从显示器爬出来的物体已经用手捉住了他的腿,于是又壮烈华丽地晕过去了。(咦,为什么我说又?) 女鬼蹲在昏倒的学生甲面前伸出手指戳戳,哦,没反应。于是女鬼捉着某人的腿,将某人拖进了显示器……(还好显示器是19寸宽屏的) 第一章 见鬼了 李晋桓慢慢地醒了过来,边坐起来边揉着张开眼睛。发现入眼的竟是一片和风庭院的景色,由于刚睡醒还处于迷糊状态,不由得迷惑地缓缓四处打量。只见这是个典型的一个小巧精致的和式庭院,水车,青竹林,水井,石砌的水池还有右边的和式住宅,无一不在显示他现在正坐在别人的庭院里。 “我怎么在这里了?”混乱的脑袋正想着,突然背后一阵寒气袭来。回过头来却什么都没发现,只有不远处的一口石砌水井和一片竹林。“有点眼熟,怎么好像在那里见过啊?我好像没去过日式的庭院吧。” 虽然什么都没发现,可是寒气却越来越厉害,甚至牙齿都咯咯作响了。就在这时,水井井口散发着肉眼能看得见的寒气,一个有如黑色海带吊着白色床单的物体伴随着有若实质的寒气从井口缓缓地飘出来。在这一刻,李晋桓的理智焉地回笼,脑子里清晰地重现在宿舍见鬼的情景。他终于想起了这个庭院在那里见过了,就是鬼片里女主角从井里爬出那个庭院!当即一下子反应不来,呆住了。 在发呆的一会儿,女鬼已经飘到里晋桓的面前。在他惊醒的时候女鬼已经和他面对着面,两对眼互相瞪着。由于太过刺激了,李晋桓一下不知道应该作出什么反应,于是就跟女鬼面对面,大眼瞪小眼。 女鬼的口慢慢裂到耳边,然后张开。在如此近的距离李晋桓甚至可以看到女鬼尖利的大牙和那条又长又尖的舌头上的青色的味蕾。猛地,女鬼张开大口向李晋桓扑来!李晋桓下意识地用手护在身前。 “啊!!~~~~” 一声惨叫,李晋桓猛地坐了起来。一摸自己额头,满是冷汗。 “呼,真恐怖的恶梦啊。”李晋桓重重地舒了一口气。 抬起头望向四周,即时石化了。因为他看到了梦境中的日式庭院,那水车,那假山,全都跟梦境里的一摸一样。突然,像梦中一样感到一阵恶寒窜上脊梁。李晋桓的脖子像齿轮生锈的机器人一般僵硬地转过去,瞬间,眼睛睁大,瞳孔缩小。 在他后面的当然是贞子,不过这贞子用一种蹲茅坑的标准姿势蹲在他后面,并且说出了令他大脑即时当机的话。 “喂,你是不是想跟我XXOO啊?是的话其实我也不介意的。” “……” “我这个任很随便的,看你这个样子就知道你还是处男,所以就可怜你跟你XXOO一次吧。唉~~谁叫我心肠好呢,要是我不帮你,你就可能要一辈子当处男了,你看啊,像我这么好的人现在很难找了,所以啊,你要好好珍惜这次机会啊……” 大脑CPU当机完毕,开始释放内存。李晋桓的思考能力终于回来了。心想:“靠,原来女鬼也会发春的。没脑才会跟鬼XXOO,我宝贵的第一次才不给他。不过这女鬼好像很危险,还是以静制动好。”于是李晋桓继续保持没反应状态。 “不如这样吧,如果你跟我XXOO一次我就给你一个强大的身体,让你去异界泡美女争霸天下如何?你们地球男人不是最向往这种事的吗?好不好啊?啊?” 李晋桓还是不出声。心里却感叹:原来女鬼也可以这么花痴的! “好吧好吧,小冤家,我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你。来吧狠狠地揉躝我的身体吧。”边说边蹂身缠上里晋桓。李晋桓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老实说,如果这个是正常人的话,李晋桓可能已经毫不犹豫地上了。不过这是连鬼都不知道是不是的东西,谁敢碰啊。 “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除非你先示范我看看。” “好了好了,小冤家,我怕了你拉。”说着就把李晋桓带到井边,指着井口解释:“这里就是次元时空的入口。这个是古代的世界,这个是魔幻世界……” “等下你跟我缠绵完,从这条下去就可以到异界了。不过嘛,你不舍得我留在这里也可以的。” 李晋桓边看边嘀咕:“古代吧,科技落后,就算当上了大侠也没意思;未来吧,靠的是科技,有强大身体也没什么用,浪费了。看来还是魔幻界好,要是像某点小说中的主角那样去到异界mm瞎了眼般扑过来,随便能在奴隶市场捡到名将,然后打遍天下,到一定时候了还可以把创始踹下台自己当老大。简直不是一般的爽啊。好,就去魔幻界好了。” “我决定了,我要去魔幻界。你要给我可以吸引所有女人的容貌,还要天下无敌的实力。” “好!”女鬼答应得很爽快。“我现在就帮你改造身体。” “等等!我绝对不要变成女人或者任何雌性物体。”某点的小说李晋桓在吃饱了撑的时候也看不少,提受女人欢迎的条件通常就是变身小说的开端,所以李晋桓特别强调这一点免得像某些倒霉主角一样变成女人。 “这个当然嘛,我怎么舍得我情郎变女人呢,等下你跟我那个完了,你就领略到男人的乐趣了,到时看你还能不能离开我。” “……”女人嘛,骚点是魅力,不过骚到出汁,花痴到死就让人有呕吐和犯罪(故意伤人罪)的冲动了。 贞子的手泛着蓝光,头发疯狂的变长,像灵蛇一般向李晋桓缠去。 哇靠,杜美莎啊。李晋桓第一反应就是转身就跑。当然,他是跑不掉的,一转眼就被头发包成木乃伊一样的茧。在茧散发着蓝光的同是里面传来了各种各样的声音,例如肌肉被压榨的声音,骨头碎裂的声音……当然还有绝对少不了的疯狂惨叫声。 在经过贞子牌搅肉机后,贞子将头发回收。在原地剩下的是一个像未来战士出场般蹲着的裸男。强壮的身体,接近完美的身材比例,无一不现实着这个身体蕴涵着强大的力量。没错,这就是改造后的李晋桓。 李晋桓缓缓站起来,他每做一个动作都感到身体里仿佛有用不完的力量。李晋桓觉得健壮的手臂所蕴涵的爆发力甚至可以让他击碎阻碍他的一切东西。握紧恍如钢铁的拳头出力向前挥出一拳,他甚至能听到空气的嘶鸣声。 贞子看着全身赤裸的李晋桓,双眼早已变成心桃状,鼻里流出鲜红色的某种液体。 “噢,Daring,我爱死你拉。”好不容易止住鼻血的贞子又手中蓝光一闪,李晋桓又穿上了原来的衣服(避免流鼻血致死)后贞子又对里晋桓施展了传说中的“花痴八爪鱼”攻击。面对来势汹汹的贞子飞扑,李晋桓这次却在临身的一刻一侧身就闪过了,新的身体反应速度果然很块快。 “你等一下,我先看看自己变成什么样子了。”既然贞子的攻击可以避过,就不用担心掉鸡皮掉到死了,第一件事当然事要看看自己变成什么样子了,不然去到异界就不可以反悔了。附近没镜子,唯有将就下走到水池傍边照了。只见样貌跟原来的样子相差不大,不过五官在略经修改后都显得和谐了很多,组成一个很有成熟魅力的帅哥面孔。 “实在太帅了!”看到自己的样子后,李晋桓不由得虎躯一震,发出这样的感叹.这一震,强壮的身体顿时散发出一种莫名的王八之气,在后面的八爪女一见到双眼立即变成心桃状,花痴指数呈直线增长,疯狂增长200%,瞬间突破了临界点. 贞子为了讨好李晋桓几级的充当人肉(这个是人吗?)说明书:“这个身体有十分高的元素相融性,到时只要你精神力足够就可以无限从自然界中吸取魔法元素供你施法.也就是说只要你有一定精神力就可以无限制地施法.而且你也不用担心精神力不足,你每杀一个人你都可以吸收他的精神力化为己用.再说武技方面,这个身体无论柔韧性,反应速度,爆发力等等各方面都是最好的,所以无论你学什么武技都可以立刻上手.假以时日,你甚至可以成为超越神的存在.还有,你的体液可以散发出强烈的荷尔蒙,无论是女精灵还是女兽人,甚至是神都会受到影响,当然威力视你自身势力而定,反正逢是雌性生物都会受你吸引而性欲旺盛.” “超越神的存在?可以超越你吗?”虽然这个贞子很花痴,但无可否认他的力量很强大. “神?只不过是一堆有意识的能量聚合体而已,怎么可以跟我相比呢?” “那你究竟是什么?” “我啊,当然是因为思念你的怨念而凝成的怨灵啊.” “……”想敷衍我也不要编这么假的谎话吧,我不认识你的说. 李晋桓作为一个没良心没爱情没钱的新一带三无大学生,属于那种随便一个花盘掉下来能碰中几个的普通人,在不久的将来从一间普通的大学毕业,找一份普通饿不死的工作,娶一个普通的老婆,生个普通的孩子,捱几十年普通的日子,然后享受普通的晚年等死。扭伤了脚可能就是一生人中难忘的一件事。不是李晋桓没大志,毕竟他也曾热血上脑,可是在上大学后就看清楚了残酷的现实:轰轰烈烈的一生与自己无缘,在这种和平年代,要钱没钱要聪明不聪明要家势没家势要英俊不英俊要权没权的自己,除非去打劫银行杀人防火之类才可以轰轰烈烈,否则99%的人过的都是平凡的一生,毕竟英雄只有少数人。 李晋桓作为一个正常男人,说没yy过是骗人的。某小说网站里面一去到异界美女像瞎了一样扑过来,神器财宝满地都是,什么高手强者争着当你师父,神兽圣兽随便都能捉到,念个诗背点孙子兵法就唬得智商不足50的异界人惊为天人。牛点的就去奴隶市场买个超级大将称霸天下,顺便解决天神和恶魔淫尽各色美女。(以上是某人的yy,大家可以忽略) 在yy与现实之间,李晋桓理智地分得很清楚。发发白日梦可以,不过真的相信那就是白痴了。可是现在突然间有人说让他当yy的男主角,李晋桓诗又忧又喜。开心的当然是可以到异界逍遥拉,忧的是去到异界不知道会不会被人和谐了。某点去到异界逍遥快活的很多,可是在异界被后娘虐待的也不在少数。自己又没什么特殊技能,要是去到异界不小心被后娘了估计就是待宰的份。(放心我会“好好”待你的。作者奸笑中)就算没遇到后娘,却遇到一大群穿越来客串的同乡也是很郁闷的,就像你高兴地准备吃一整个蛋糕,却突然有一群人跑来跟你分一样让人不爽。 虽说还是有点担忧,但李晋桓还是决定了去异界。多姿多彩的魔幻世界对年轻人的吸引力不是一般的大。回去现实,这些经历可能会成为一场梦,去异界的话,无论是否能横行天下,只要能到处见识游历下就算不虚此行了。不过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怎么甩掉八爪女安全到达异界。 “准备动作已经做好了,你还满意这个身体吗?” “恩,还不错。” “你满意就好了,那么接下来我们是时候做‘正事’了。我等你很久了。” “额……其实我还没有心理准备,不如你等我去了异界适应了再来找我嘛,不必急在一时啊。”先拖着再说,到时去到魔幻界我就躲起来逍遥自在了,我就不信整个世界那么多人你还能找到我。 “不要嘛,我的能量太多了,法则所限,到了那个世界会破坏那个世界的平衡的。不过只要你跟我那个了,我保证你就不舍得去异界了。”说着就一边开始脱床单一边想芙蓉一样扭着屁股走过来。 靠,找不到话题转移注意力了,难道这回真的劫数难逃? 人在危急的时候脑袋的转数总会比平时快点的。李晋桓灵光一闪,对了,现在要知道的我都知道了,又有强大的身体,去到异界还怕个毛啊,反正她又不敢追着我去异界,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啊,过了海就是神仙,到了异界还不是任我逍遥? “哇,你看,那是什么?”李晋桓指着贞子身后惊讶的大喊。 贞子自然地转过头去看。就在这一刻,起跑,冲刺,起跳,空中翻腾三周半,然后用最标准的跳水姿势――李晋桓投井了。 “哇哈哈,美丽的异界我来了!”李晋桓还隐隐约约听到井外传来:“哇~~情郎,别走啊~~~”当即在兴奋之余又掉了几斤疙瘩。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好吧,我承认这句是骗字数的) 第二章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一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片犹如翡翠般的广阔无垠的树林,在湛蓝的天空下更显得美丽。这种美丽的树林在污染严重的地球早已消失了,李晋桓不禁陶醉在这难得的美丽的景色中。 等等!广阔无垠?在李晋桓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穿越出来的地方竟然是在半空中。在做自由落体的加速运动时,李晋桓抽空低头看了一下下面,参天大树看上去只有一根幼木棍般大小。很好,不用去想要做什么措施自救了,在这种高度掉下去,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这个身体够强韧,这一次真是天降祥瑞了。 十分幸运地,李晋桓在堕地前就晕了,没机会担心会不会是面部先着地。更加幸运的是在李晋桓醒来的时候竟然不觉得自己有那里痛,看来贞子给改造的身体果然很强大啊。 正当李晋桓打量着这个森林的时候,突然像中了定身咒一样。因为就在不远处的一大滩溅开的血迹上面就躺着刚刚还觉得很强壮,很坚韧的身体。 靠,我就知道没这么好康的事,就算有也轮不到我,不然我买了这么多期六合采,早就中了。 根据港产鬼片的经验,鬼魂用跟身体一样的姿势重合在一起就可以“上身”的。李晋桓飘过去用大字型的姿势趴到那个身体上,可是现在的身体却穿过了刚刚脱离了的那个身体。试了两次,发现明显的这个方法是不可行的,电影的东西果然不可信。 在李晋桓尝试各种取回身体的方法的时候,受血腥味吸引,从树林种走出了两只类似是狼的生物地迫近了。尖利雪白的牙齿让人不禁想问一下它究竟用什么牙膏的,不过如果牙齿中间流着口水的血盘大口慢慢向你迫近估计你就问不出口了。李晋桓转身就跑,不过在慌张地一头撞向一棵树却穿了过之后才发现自己是物理攻击的灵魂状态,根本不需要怕。于是又回过头来飘回去。可是李晋桓后悔了,因为那具传说中的身体已经变成了这两只类狼生物的口中美食了,整个身体已经被扯得七零八落,地上只剩下一堆血肉混合物。要不是现在是灵魂,估计李晋桓已经呕得一塌糊涂了。 人家挂了,可以借尸还魂,我现在千辛万苦骗回来的身体竟然还没用过就免费送给人当食物了,你叫我去那借条尸来还魂啊。没办法了,先找到有人的地方再说。说不定像某些穿越小说那样遇到个白痴没灵魂的身体就有着落了。 早上向着太阳的方向走,下午背着太阳的方向走。反正现在不会饿也不会累,完全不用担心生存问题,(人都死了,当然不用担心生存问题)只管照着一个方向走下去,总会走出森林的。祈祷这是一个有智慧生物,有文明的世界吧。(当时投井的时候就这样就跳下去了,鬼知道是不是真的去了魔幻界,说不定这是一个还没出现人类的史前世界) 子阿森林中,李晋桓也见过一些刚死掉的生物,不过这些生物不想自己那样死了回跑个灵魂出来,从尸体跑出来的是五颜六色的光点,缓缓地升上高空直至看不见为止。而且光点的颜色似乎跟那种动物的的属性有关系,例如一直样子很想穿山甲的灰黄色动物死后就有很多黄色的光点飞出来。估计没错的话,这就是小说中出现得最多的魔兽了。 在李晋桓飘了不知道多少天后,森林的树木已经渐见稀疏,看来已经越来越接近边缘了。果然不出所料,不用多久,李晋桓就看到了森林边的一点小河。根据穿越黄金定律,主角穿越后出现的树林,很容易遇到来做任务的重要配角佣兵队,而河边更是事件高发点。 以李晋桓看过的N多穿越小说的经验来说,这个位置背靠森林,森林和小河中间隔着一块较为空旷的草地,简直是为佣兵队伍量身定造的扎营地点。如果连这个位置都见不到人,那么不是作者脑袋进水了就是这个星球内没人类了。 很不幸地,霉运只要跟上了一个人是没那么容易甩掉的。李晋桓在河边等了大半天却连人都没见到一个,更别说佣兵了。李晋桓唯有沿河而下,因为村庄的话一般都在下游。 李晋桓飘啊飘,飘啊飘。经过了漫长的飘,终于在河边见到一条泥土小径。路是人走出来的,有路的地方表示有人,而且在路上留下的脚印看来应该跟地球的人来没太大分别。太好了!李晋桓差点想跳起来欢呼了,走了这么多天,哦,不对,是飘了这么多天,终于找到一点人的踪迹了。 沿着小路走,不出所料,不久就见到了一个小村庄。可是终于找到人的惊喜的心情迅速转为郁闷:因为李晋桓完全听不明白村人在说甚么。日本的动漫,韩国的电视剧,欧美的电影,李晋桓虽然都不会说,但是起码能分辨出这是那一国的语言。而很明显得,这里的人说的不属于地球的任何一种语言。 听不明白又不会说更加不会写,这就跟文盲聋哑人没甚么分别,将来即使真的找到能让他复活的身体了也很难在这个异界生存下去。所以理晋桓下定决心,一定要先学会语言文字,说不定还可以脱离现在这种甚么事都不能做的令人郁闷的状态。 不幸中的大幸,某家猎户刚刚有个一岁多点的小孩子正是学说话的阶段,李晋桓就天天跟着那个小孩悠转,小孩学什么他就学什么。当魔法师最基本就是要识文断字,李晋桓为了梦想中的魔法拿出了当年高考的毅力加上无比的热情和兴趣去学习,不断自己跟自己说话练习发音(他现在说话只有自己能听到)在经过大概6周的时间,终于可以能勉强听懂村民说话,这种叫大陆通用语也能慢慢 地说得出来了。 从村民口中得知,幼学将要开学了。这个世界比李晋桓想象中要先进,例如他就在村长家里发现了不用电的“电风扇”和“电灯”,而且这里教育也比较发达,每个镇都有一所幼学,负责教导小孩子武技,魔法,社会学等基本课程,学有所成的还可以去大城市更高级的学校进修。由于学费不贵,就算一般村民也识字,放个小火球之类的魔法。虽然技术与教育都发达,但是人类的领域并没有多大发展,李晋桓估计这是因为森林里的魔兽多而凶猛,而且当中也有巨龙凤凰之类的传说中的生物,没有那个国家愿意冒着全军覆没的危险去征服森林。生物互相制约着发展,李晋桓觉得这是一个神创造得比地球美好的世界,至少不会被人类破坏得一塌糊涂。 李晋桓每天跟着村里的小孩子一起去8里外圆木镇上课,等下课了就回去森林里找找看能不能找到空间通道的入口,回去骗贞子帮他重塑身体。虽然知道希望渺茫,但人总是心存 幸的。 日复一日,不知不觉李晋桓就这样跟着孩子们学习了2年了,对通用语的读写听讲都完全没问题了。(经常自言自语手指比划练习)在这两年的学习中,李晋桓越学得多就越惊叹这个世界的丰富多彩。 从老师口中得知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身对六系魔法的共融性学习不同的魔法,而魔法分为七系:火,风,地,水,光,暗和无属性,其中风又包含分支雷系,水包含分支冰系,地包含分支植物系,而无属性就包含了精神系空间系等。魔法的施放要在念咒文的同时释放出自身的魔力,咒文就像模型的组合图纸,知道你每一份魔力应该如何组合协调排列,从而组成你所施放的法术。一旦组合错误魔力间就会发生冲突,从而危及施法者。魔法的施放还可以借助魔法物品减少魔力消耗,尤其是魔法卷轴,由于在制作时就注入了魔力,施放思能大大减少魔力消耗,某些中小魔法还可以实现零消耗。不过因为制作过程比较复杂,而且使用时都会因为魔力流动过大而将卷轴烧毁,一个卷轴只能使用一次,所以使用卷轴的成本很大,不是一般人负担得起的。至于默发,其实就是将一部分魔力抽出来代替咒文组合排列魔力而形成魔法。这种技术会比普通施法消耗双倍的魔力。至于魔法师的称谓方面则分为学徒,低中高魔法师四级,而贤者就是魔法协会颁予对魔法有深厚认识和重大贡献的人,与自身实力无关。(提出复合魔法论的摩卡贤者就只是一个低级魔法师,却因为对魔法的重大贡献而被授予贤者称号)而一个魔法师的战斗力同样不是完全由自身魔力水平决定的,一个经验丰富的初级魔法师用低级魔法击败一个没经验的中极魔法师也不是什么新奇事。 可能是因为这个世界的战斗技巧都是从战争和与魔兽的血腥厮杀中而进化而来的,无论是魔法还是武技也好,风格都是简单直接,力求用最直接的方法造成对手最大的伤害。尤其是武技,简直直接而且豪放。 武技李晋桓就不用想了,没有身体学到的只能是姿势,一点实际作用都没有。还好还有魔法,练金和魔兽植物辨识可以学。没有身体作为魔力的媒体就没法施法,不过李晋桓可以进行不知道有没有效果的冥想。练金术和魔兽植物学引起了李晋桓很大的兴趣。练金术作为新崛起的新学科,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例如李晋桓在村长家见到的“电灯”和“电风扇”就是练金术的杰作,不过可能是因为在这种小村庄的村民消耗不起魔晶石所以才成为村长家的特色。练金术其实是一门包含了简单算术物理化学的学科。 至于魔兽植物辨识,是跟魔法,武技和练金并称为四大基础学科,就像我们的语文数学,是一切其他学科的基础。因为在这个魔兽横行的世界,了解魔兽和植物的特性很可能在你的旅途中让你逃过一劫 这是一个充满危险的世界,有凶猛的魔兽,毒性强烈的植物,森林里有排外的精灵,山地里有固执的矮人,某些不知名的角落还有传说中的巨龙或者凤凰之类的生物。因为无知而变成某些植物肥料,这个比较好的后果,因为死的只是你一个。一旦激怒了某个强大生物,祸害的将会是所有人类。500年前就因为一队人类冒险队的无知,用诡计偷取缘故巨龙的蛋的时候竟然以外的打破的巨龙蛋,令巨龙大怒,在巨龙巢穴附近的几个国家遭到毁灭性的攻击,只有两成不到的人逃过了一劫。这件事最后以巨龙重新沉睡作为完结,史称龙蛋之祸。也是从那是起,魔兽植物辨识便成为基本必修课,尽最大可能避免再有无知的人再次引发灾祸。 由于自然环境的苛刻,城市之间的交通就成为了很重要的问题。人们为了平安到达,一般都会去佣兵工会雇佣佣兵保护自己,因此确定路线和沿路的安全就变得至关重要。佣兵工会为了收集世界各地的信息,于是对上报有价值信息的人奖励相应的金钱。由此诞生了一种专门探索未知地方的而靠上报佣兵工会赚取金钱的职业诞生了,这一群人叫:探索家。 李晋桓每天都在村庄,学校和树林作三点一线运动。虽然某个刚学会语言不久的人学习很努力,可是像魔法和武技这种需要实践的学科就只能采取死记硬背的填鸭式学习,将理论知识记下来,起码将来不会是魔法白痴。有失比有得,虽然不能学好这两个学科,不过由于是灵魂状态,可以毫无顾忌地出入森林,所以可以更详细的观察各种动植物。甚至能看到不少连书上都没说道的知识,例如一种叫角彖的生物的肉吃了会性欲大增,又例如一种叫甘梦草的植物会有很甜的香味而且吃了后会醉到等等。(因为这种草经常惹很多蛇虫鼠蚁,而吃了后就会很快地醉倒在原地。怎么某人老是留意这些东西啊?难道想做采花贼?) 炼金术有点像数学化学物理的集合体,经历过万恶高考的李晋桓倒也不难上手。虽然没动手做过实验,不过有李晋桓有信心能即时把甜根草提纯了(炼金的基本实验),毕竟高中几年不是白学的。总结来说,炼金和魔兽植物辨识成了李晋桓最强的科目,至于人文历史魔法武技就只能先死记硬背记下来,等将来有机会在实践了。
  14. $battle 35 $battle 35 $battle 35
  15.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6
  16. 当年存放在某个文件夹里的坑不少…… NO.1并不稀奇的穿越 “很好,很强大。”当我看见一道闪电向我奔来的时候我如是的想。 毫无疑问,一道强光之后我….穿越了~! “你希望的未来是什么?”一个无精打采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 睁开双眼。周围似乎是胶片生产工厂一样,大大小小的胶片在我面前‘穿咵啦咵啦’慢慢卷动着。一个可爱到令人忍不住掐脸的小孩坐在我面前双眼呆滞的看着我。 “恩….请问你是创世神吗?”我小心翼翼的问,众所周知的,穿越后最主要就是要和某某创世神什么的打好关系,而像这种可爱或者可憎到极点的人一般都是这个神那个神什么的,所以...我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啊~~ 虽然实在是很想掐他的脸的说~~吼吼~! “恩…..恩…忍耐,忍耐。”我心想,“该死的小屁孩,没事变那么可爱干什么?” 要知道,很多猪脚穿越后得罪了这个神,那个神后就被变成女人了哎~如果把面前这个小屁孩惹火了就惨了~做好变女人的准备吧~呵呵~本人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滴~~ “你不用担心,我没有把你变女人的打算”小屁孩说道,“虽然你在心里骂我小屁孩…….” “…………..” “………呵..呵…呵呵…………创世神大人你可真幽默啊,你是什么样的存在啊~怎么可能和我这一样的小人计较呢~?” 苍天啊,我居然犯下这么严重的错误,要知道,根据小说的定律,我现在在他们面前是完全透明的…. “既然你不愿意变成女人,那么猪狗牛羊,鸡鸭鱼肉什么的你随便选择一个吧!”小屁孩说出了让我彻底崩溃的话。 “……………!!!” 我注视着小屁孩的脸,强忍住撕裂他脸的冲动,义正严词的说道 “女人有什么不好吗???女人是世界的基本!是崇高的~!是纯洁的~!没有女人就没有世界,难道你仇视女人吗?如果是这样,即使你是神,我也会BS你的” “我愿意变女人…….让我把异世界搞的天翻地覆吧。让所有人都拜倒我的石榴裙下吧!” “灭~哈哈哈哈哈~” ………………………………………..无敌的分割线………………………………………. “哦~,真心话吗???”小屁孩….哦~不,伟大的创世神大人耷拉着眼皮问我 “真,当然真~!比珍珠还真~!”我无比真诚的回应到 “……….” “……….” 创世神看着我无比纯洁的表情很无力的说,“难道你就不问问我把你召唤来干什么吗???” “问了你会说?” “你问过吗??” “哦,你把我拉来干什么……………?” “研究!” “研究?” “对~!!!!”随着他一声大吼,周围的胶片顿了一顿 ………….. 厚~你是奥X曼还是孙X空,或者会咋们川剧的变脸?说变就变??刚才还无精打采的跟我欠你多少钱一样,现在就像是吃了X药一样…..难道这些神都是这样的神经质吗? “对,你说对了,我们这些神的确有些神经质,TMD,让你几十上百万年的带在一个地方,不是神经病也会变成神经病的。” “但是!!你的到来会给我带来无比的乐趣的…………哦~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看着他那神经质的大笑,我很无辜的问到:“那么….伟大的创世神大人啊~~你要我做些什么呢?” “问的好~!!!!!!!!”瞬间出现在我面前的某神瞪着双眼死盯着我:“这就是我开始问你的话‘你希望的未来是什么?’” “嘎?” …………………………………恩恩………………………………………… “刘阳,男,20岁,身高1.78M,体重72KG,学历:大学;爱好:网络游戏,美女,特别是清纯型的。”某神的面前出现了一份资料 “对啊,这没什么吧?现在的大学里我这种人很多啊”一抓一大把………. “哦~是吗?”某神看我一眼接着说到: “不管做什么都慢一拍,别人争先恐后的去竞争你却要等别人抢完了才去慢慢挑选别人不屑一顾的残留,你完全没有任何竞争意识;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绝对不会改变已有的状态。” “但是呢你却有强烈的正义感,奇怪的是遇事相当冷漠;懒惰成性;却能爆发常人无法比拟的热情;看似没有见地但却能一针见血的抓住事物的核心;自认为没有忍受力但往往最经受的住诱惑………………简单的说就是!!!!!! “你是个矛盾的集合体,你认为不管什么东西都有存在的理由,但往往会质疑他们为什么会存在,你认为世界应该是美好的存在,但却知道丑恶存在的必要性。呵呵………..很有趣的思想啊!” “再终结一下,就是!!你!!!是一个一无是处,不知进取的废材啊啊啊啊~!!!!!你的存在完美的释义了什么是真正的米虫,什么是真正的人型垃圾。” “但是我相当好奇你的未来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一个垃圾?米虫?或者是伟人?圣人?” “这些可是我观察你10多年的结果啊!!!” 看着眼前的某神,我实在已经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的心情了。 “…………………你……..偷窥我?” “……….你难道不能注意一下你的用语吗?”某神讪笑道:“比如守护啊~注视啊~什么的…….” “好了,好了,不要用那种眼光看着我,但你要理解阿,我除了这点爱好,实在没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干了,难道你不觉得我很可怜吗????” “………算了,你找我来不会是只为了让我听你抱怨吧?让我干什么你说吧。”我无力的说道 “很简单,”瞬间恢复活力的某神亲热的拉住我的手,“因为你的性格,或者应该说是天性让我感到相当的有趣味性,所以我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让你进入另一个平行宇宙中,我可以在不破坏自然进程的原则下给你任何东西你想要的东西,比如力量,智慧,权利,金钱。或者一夜N次的能力也可以哦~” 看着一脸淫笑的可爱脸蛋,我有种相当无力的感觉,明明可爱的令人崩溃为什么会有这种表情啊??简直是浪费到极点啊…….. “说吧!说吧!我是很大方的”某神兴高采烈的嚷嚷道 “恩,地点就古代西欧风格的样子吧,我比较喜欢那种感觉” “没问题,没问题。”某神一口答应 “恩,我希望能有个超炫的出场方式,最好以出现就震惊四座那种,最好有个相当震撼的身份,但是做的事情不能太累,不能太多,所以国王我是不当的,坏人我做不来,所以魔王我是不当的。我不太喜欢到处跑,所以佣兵什么的我是不当的,我不喜欢杀人,所以当兵也是不可能的,魔法师做个试验都可能被水淋感冒然后挂掉,生存系数不高,我也不当,绝世美女不是那么容易当的,算了。穿越的帅哥太多了,我就不凑热闹了……………” “恩……..”正在埋头苦思的我没有注意到某神哪越咧越大的嘴角,一副笑傻的表情。 “恩~有没有什么好事都占到了,又不用负责任的职业呢……………..?”我喃喃道 旁边的某神立马打吼道:“有~!!怎么没有!!!” 话音一落,周围的空间瞬间一黑,但是转眼间又亮了起来,画面也由胶片场转到了一个绿意盎然的星球上…………… NO.2 二百年的神降 “尊敬的伊莉莎神官大人…,对于你的坚持我是相当的钦佩,但问题是…你何必这么坚持呢?作为萨托斯大陆的少有生命女祭祀,你何必为了一个必将灭亡的王国而失去生命呢~?,你们的教义是爱惜生命。特别是像你这样美丽的女孩子….要知道,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在战争成为俘虏是很可怜的事情哦~~~” 鲍比·鲍尔爵士以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眼前的女子,身为科纳斯王国的将军,以及三个女孩的父亲,他对这个执着的女孩子报以深深的敬意,这个女孩应该和他的大女儿一般大啊 “尊敬的将军大人,我怀里的孩子只是个6岁的小女孩,她的父母被你们毒害了,哥哥和姐姐也已经在战争中失去了生命。她的姐姐,我的挚友凯瑟琳长公主殿下在殉国前恳求我能挽救她妹妹的生命,而我也已以仁慈的伊芙琳女神大人的名义起誓,即使失去生命也会保护她的。” 一个有着银白色长发的女孩子安静的站立在鲍比爵士面前,仿佛周围那些凶神恶煞的士兵只是一群小丑。女孩的周围还有些王国的勇士,他们也已经如风中的烛火般摇摇欲坠,但坚定的信念使他们闹闹紧握住手中的武器。因为他们知道所有的希望都在女祭祀的怀抱中…..
  17.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5
  18.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5
  19. “我们算不算水晶之恋?” “水晶?最多算玻璃吧!” “为什么?” “玻璃比水晶便宜呀!碎了也不那么可惜。” 一 “我对你的爱情,好像水晶,没有负累,静谧、干净又透明……”街对面的KTV传出这一首已变成经典的歌,轻松明快的曲调听在陆博文的耳里,却激起一波一波忧伤的涟漪…… “我们算不算水晶之恋?”多年以前听到这首歌,陆博文这样问白晞。 “水晶?最多算玻璃吧!” “为什么?” “玻璃比较便宜呀!碎了也不会那么可惜。”白晞似乎不假思索的说,轻叹了一声。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2000、2001还是2002年?记得那时白晞还补充了一段:“再说还有的玻璃,从一面看过去很清晰,从另一面看却什么也看不到——有些感情又何尝不是如此?” 如今想起这一段话,又想起与白晞之间那一段故事真是感慨万千,惭愧、内疚、感动、思念诸般混杂,皆在心上。 与白晞相识是多少年前的事了?算来已有七八年了! 七八年,认识了,相恋了,离别了,又相聚了,分手了,又重逢了,可是这一条街,这条留下了很多关于两人记忆的街,却还是老样子,只是过去的卡拉OK,现在叫KTV了。唱得多的,仍然是那么能勾起人回忆的老歌。 陆博文第一次见到白晞是在一家叫做“千千丝”的美发店里。是因为明辉说那里的头发洗的好又安静之类的,他才动了心,舍近求远的开了车去。 陆明辉是陆博文从小到大的伙伴、同学、朋友,论起来还是远房的堂兄弟。两人当时开车前去,谁知到一小巷口就开不进去了,下车足足走了十五分钟才到。 那光景是六月份,阳光灿烂的日子,两人被烈日晒得如烟熏的腊肉,满脸油汗的迈进了“千千丝”的大门。 进门第一眼看到的人应该就是白晞了,她正给一个男人洗头,两手都是白花花的泡泡。只是这第一次见面在陆博文的印象里实在不深刻,依稀记得那时觉得她很土,连带对这个远道的店也有了几分失望。 所以几乎隔了有一个月才再次上门,还是在明辉的怂恿下,还是把车开到巷子口,还是下车后走得一脸油汗的进门。不过,那次一进门,陆博文就觉得眼前一亮。 那是因为一个红发的女子,满头的红艳,火红,红得夺目,映着她那张青春的脸,明亮的眼,怎不让人眼睛发亮? 陆博文一向反对染发的,那一刻,他发现自己的反对也不是那么坚决。 打过招呼之后,陆博文又发现这就是上次那个让自己觉得很土的女孩子,那天她穿着粉红色无袖紧身上衣,青色的腿很肥大的长裤,脸上挂着热情的笑,陆博文再发现她笑起来很甜。 那一天陆博文在洗了头发之后,决定再刮一下脸,因为满脸的油腻实在不好受。而那个给他洗头的女孩子显然不会刮脸,于是把白晞拉了过来。 于是陆博文躺在“千千丝”宽大的椅子上,感觉到白晞柔软、温暖的手指在自己脸上抚过。 白晞似乎很紧张,屏息凝视,如临大敌。 这种情况下,陆博文当然不敢贸然的开口,但是当白晞的手指拂过他的耳垂时,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啊!” 白晞惊呼一声,满脸无辜的瞪着他。 陆博文睁开眼睛,从镜子里发现自己右脸颊耳根处有一道两三厘米的血痕。 “对不起,我刚学会刮胡子——你挂了一点彩。” 白晞脸上的歉意还是少过无辜。 “呵呵,你是西西刮胡子的第五位主顾,也是第三个在她刀下挂彩的。”另一个女孩有些幸灾乐祸的说。 陆博文这样知道她的称呼,他一直以为是“西西”或“茜茜”。 白晞的脸上泛起红晕,一边用毛巾擦着陆博文的脸,一边安慰似的说:“轻伤不下火线!做事要有始有终,你要相信我,我还是继续给你刮完吧。” “好。”陆博文有些好笑的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显然准备替换的师傅模样的人,同意了白晞这个有点冒险的提议。 “你千万不要笑啊!”白晞手持剃刀摆好架势之后说。 之后每一次给陆博文刮脸,白晞都不忘这样提醒一句。这之后,陆博文当然有在刮脸的时候笑过,只是再没有挂过彩。 这一点小小的意外似乎减少了一些明辉对“千千丝”的热情,但却奇怪的增加了陆博文的热情。 他最多隔三天就要去一次,大多的时候还是跟明辉一起,每次去了都找白晞刮脸,即使有时候早上刮了胡子的。 “老是刮,胡子会变粗的。” “那样看起来成熟吧?再说我想看下什么时候会再挂彩。”陆博文很喜欢白晞的手指拂过的那种感觉——多年以后想起来,那种感觉还是那么清晰。 “我刮脸的手艺越来越好了,有你一半功劳!”白晞曾调皮的大笑着说。 陆博文呆在那里的时间越来越多,很多时候把整个下午或大半个晚上都消磨在那里。“千千丝”理发、洗头的厅后面还有一个小客厅,那个客厅在陆博文的记忆里永远都不缺聊天的人。女孩子、顾客还有偶尔出没的老板家人混杂其间,看电视、吃零食、聊天,有时候嘈杂得说话要用“喊”。 聊天的内容不外乎电视节目、女孩子的衣物打扮、时尚杂志之类,其中最热烈的就是讨论“某某在追店里某某”此类话题的时候。 此刻回想,陆博文真的很奇怪自己居然能在那样的地方长时间的消磨,也许就是因为白晞? 混熟了之后——那种地方的“熟”并不需要太多时间——女孩子开始跟他开玩笑,让他讲讲生活中特别的事。 他开始讲到一半却发现没几个人在听——一大堆人聊天的时候,这种情况是很普通的,正觉得扫兴,发现白晞两眼炯炯的盯着自己。 “没有了?不会就完了吧?” “是不是有点无趣?” “各人眼中特别的事,在旁人眼里当然未见得一定特别。” “我现在也觉得不那么特别了。” “如果跟双头怪婴或尼斯湖水怪比,当然不特别。” 两人一齐笑了。于是,陆博文又讲了自己身边的一些事。 “那个年纪应该是更年期了,要体谅。”这是白晞听他讲完在公司洗手间与清洁工冲突之后说的话。 “你的心是不是七窍?”有一天听陆博文讲的“感觉公司很多人在针对他”之后,白晞这样问。 “为什么这样说?” “传说比干的心是七窍的,还有林黛玉的心也是。” “你是说我想得太多?” “这种人很聪明的,你也是。” 白晞笑。 她的笑声很清脆,说话声也是,很爽朗。基本上,白晞是一个直爽的人,不同意某种观点的时候,绝对不会点头或说“是”,一定要她表态,她就会笑。 “西西,你叫什么名字?”这个问题是明辉问出来的,在陆博文感觉跟白晞也是朋友之后。 “白晞,白露未晞。” “哪个西?”陆博文那时还不知道“白露未晞”能算是半句诗。 白晞很有耐心的把那首诗念了一遍,还示范了一遍“晞”字怎么写。 “大家叫的是‘西西’了,因为有一个东东!”另一个女孩解释。 陆博文现在还记得那古诗开头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还有白晞当时认真的表情,柔和的侧脸。 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即使偶尔会觉得有些枯燥,有些无聊。 一大群年轻人歪歪斜斜的坐在沙发上,跷着二郎腿或者把脚搭在茶几上,天南海北的聊天,说到痛快处,拍桌子、拍腿、拍手、伏到人家身上的都有,吃零食——陆博文就是那个时候爱上了红泥花生。 偶尔也买上一大包零食一起吃,也拉过几个女孩子去兜风,但总是集体的大行动,或许那个时候,彼此都没有觉得那种投契有什么特殊意义。 直到有一天,一段特别的忙碌之后——差不多隔了一个月的样子——再到“千千丝”,“西西走了。”好几个女孩子告诉他。 “别的女孩子也不错啊,也会洗头,会刮脸。”老板娘殷勤的推荐。 也许是差不多的,甚至比白晞的手艺更纯熟,但陆博文还是觉得很多不同,去得日渐稀少。 那是2000年的夏秋,在湖南东部一个小城,那段日子差不多有半年的光景,然后彻底失去了白晞的消息。 聚散真容易!陆博文一直以为在同一个城市——而且还是一个小城市,彼此无意而碰上的机率会很大,但是他发现,碰上熟人的机率确实很大,碰上想找的熟人的机率却很小。 “也许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了!”陆博文曾不无遗撼的这么想。 2000年的最后一天,最后半个小时里却意外的接到了白晞的电话。 陆博文“喂”了几声之后也只听到一片嘈杂,“不要挂断!”正要挂断之际,手机里传来这么一声大吼。 “你哪位?”陆博文也在吼。 “我白晞,你现在有空吗?” “哦,有啊,你在哪里?”陆博文一时间还不清楚自己的感觉是惊是喜。 “我在新街口,两个人。” 白晞仍大吼着。打电话就是这样,自己听不到时,总会以为对方也听不到,不自觉的提高音量。 “我现在就过来找你!”陆博文一把拉住坐在自己身边的宜勇,甚至都没打声招呼就撇下了另外几个人。 所谓新街口当时正是小城的两条主街交汇处,陆博文那时正与宜勇几个在沿河路的一家夜宵店——七八年了,沿河路还是没什么变化,也许当年的夜宵店就是此刻正对着自己的那一家,陆博文思忖。 这些店到那个街口平时用不到三分钟的,那天,只开到桥底——那桥此刻就在陆博文的视线里——就用了好几分钟,到处都挤满了迎接新千年的人群,陆博文只好把车停在路边,跟宜勇下了车去找她们。 街口那里有一个广场,也许它有正式的名字,但习惯上都叫它“五交化广场”,因为当年它正对着一个卖五金、家电之类的店,一到晚上,那里就是一个很大的小吃广场,从一块一碗的特色酸辣粉到贵的龙虾,应有尽有。 陆博文很远就看了白晞——因为她那一头耀眼的红发——却用了很长时间才挤过去,感觉像经历了激烈的战斗,全身都是汗,然后隔着好几个人,紧紧的抓住了白晞的手。 “我找到你了!”虽然是在嘈杂的广场,兴奋的人群中,这句话的音量还是吸引了周围很多人的目光。 “我们走吧!”也许是热,也许是兴奋,白晞的脸红红的。 于是四个人手拉手往外挤,宜勇拉着陆博文,陆博文拉着白晞,白晞拉着另一个女孩。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到了桥底停车的地方,陆博文才开口。 “嗯,是这样的,” 白晞抽回被陆博文抓着的手,擦擦鼻子上的汗珠,“你能不能在新千年到来之前赶到仙鹤山顶的南岳庙?” 11:45分,只有15分钟了,到那个山并不近,路也不好——在陆博文当时看来却是个很有意思的挑战。 四人上了车,陆博文开车,宜勇坐在他旁边,两个女孩坐在后面。 有些艰难的穿过桥上那些兴奋的人群,向着山顶飞奔。 紧张、兴奋,陆博文的手心满是汗,身上也是——感觉从抓住白晞的手那一刻起,汗就一直在流,他一路上都没有开口——那种心跳的感觉此刻还很清晰。 四人一路上都很沉默,只有宜勇偶尔对在街心行走的路人发出几声含义不清的咒骂。 上山的路果然崎岖不平,而且没有路灯,所幸在那天晚上记得那个地方的人不多。 陆博文就靠着车灯的指引,凭着一点模糊的记忆全速前进,车子的颠簸让车内的人东倒西歪,让坐在后座没系安全带的两个女孩不时与车顶、车壁亲密接触。 陆博文紧张得没有心情开口。 宜勇却是初次与这两人见面,也许三个人都不知如何开口,车内的气氛显然也没有非开口不可的理由。 车子狂飙着到了山顶,停在庙门口,白晞首先冲出去,高呼:“我们做到了!” 话音未落,新年的第一声钟声已响起。 “快点进去祈福啊!” 白晞首先冲进庙门。 陆博文进去之后看到白晞正跪在一尊巨大的神像面前,虔诚的叩头。之后,她在每一个神像面前叩头。 陆博文这才发现神真的很多,那个庙真的不小。前殿、正殿、后殿、偏厅,大神像、小神像,神仙、菩萨、佛、行者,全部叩三个头要花一个小时。 白晞就花了一个小时拜完这诸天神佛,然后买了几大把香,四人拿着到庙门前的焚香炉前焚化:“这样,今年我们都有福了!” “不好意思,让你们都等我。”仪式完成之后,白晞笑着道歉。 “你是真的相信这些?” “这个问题要下了山之后才能回答。” 白晞笑着说。 “那我们快点下山吧。”出过汗之后被山上的冷风一吹,全身都凉嗖嗖的,这个提议得到四人的一致拥护。 下山比上山更快,因为陆博文实在很想知道白晞的那个答案,那时候白晞就坐在他身边——下山颠簸得更厉害,更惊险,好几次险些冲出道路,四人不时发出兴奋的惊叫。 “可以说答案了吧?”一驶上山下的水泥道,陆博文就迫不及待的问。 “要是神只眷顾那些给他们进贡、上香的人,那神跟贪官有什么区别?” 陆博文大笑:“为什么要下了山才说?” “离得远点,也许神听不到——我刚拜的,没有顺风耳这个神吧?” “有的话,一定现在就要踢你一脚!” “我倒真希望有,还希望像传说里的那么灵——这样,世界不就简单多了?” “你许的什么愿?” “呵呵,许的愿是不能说出来的。” “找个如意郎君?”一直未开口的那个女孩说话了。 “这个可能性最大!什么样的算如你的意?”车里的气氛活跃起来。 回到广场的时候,狂欢的人潮还未散尽。 “我们吃点东西吧。”紧张兴奋过后,空虚的肠胃引起了注意。 “好哇,我请客,谢谢你们。”白晞很高兴的说。 四人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这才彼此介绍。 陆博文印象里跟白晞一起的那个女孩叫“X婷”,一般叫她婷婷,姓却忘了,有点胖,皮肤有点黑。 “宜将剩勇追穷寇,好名字!” 白晞对宜勇这个名字的赞赏都让陆博文想来有几分嫉妒。 “白晞这个名很诗意!”宜勇立即对她大有好感。 摊主过来问吃什么东西。 陆博文点一盘唆螺——那是小城里,用小城的方言的特殊叫法,其实就是带壳的田螺。在讲究饮食的小城里,这一道菜做得非常精致——螺有两种,一种很大,大的能长到小儿拳头般大,肉多,壳薄的叫田螺,长在肥沃的水田、池塘里;另一种小,大的也才成人姆指尖大小的,肉小而韧,叫石螺。做成“唆螺”的一般是小的那种,从山沟里捡回来,在清水里养上几天,让它们吐掉壳里的泥沙,再用钳子把尖尖的螺尾去掉,将肠子等杂物清理干净,配上各式佐料,就成了小城的夜宵头牌菜“唆螺”。 白晞点的臭豆腐,同样是夜宵里非常受欢迎的。 陆博文很讨厌臭豆腐,这种讨厌是菜一端上来就变得非常明显。 “不好意思,不知道你不喜欢这个。” 后来一起吃东西的时候,桌子上再也没出现过臭豆腐,虽然两人一起的时候总是她点菜,如果是吃夜宵,则一定有“唆螺”,而白晞根本就不会从壳里把那小小的螺肉吸出来。 白晞其实很喜欢臭豆腐的,陆博文靠在一颗粗大的树干上回想,不止一次听见她叫店里的女孩给她捎带一份臭豆腐。 “会吃‘唆螺’的人会接吻!”这是四人第二次坐在那个广场吃夜宵时,婷婷讲的。 因为千禧夜陆博文付的账,白晞坚持要请他们一次,那是2001年春节过后,四人已经相当“熟”了。 白晞当时就低下头,脸红了——她就是四个人中不会接吻的这个。 这样的一句话让当时的气氛有些尴尬,至少看得出宜勇也很不好意思。 “你把这个田螺放到嘴里,用力吸就肉就出来了!”都教白晞怎么吃——想到这里,陆博文好笑,若是用这方法接吻,对方会不会背气? 白晞拣了一个放进嘴里,却吸了一口辣椒水,呛得直咳嗽。 “你多试几次就会了!” “算了,算了,呛死了!” 白晞连忙摆手,之后她就一直用牙签挑。 那段时间,白晞在一家叫“悦君颜”的美容院里做美容师。 陆博文经常带上宜勇,将大段大段的时间消磨在那里。洗头、洗脸、敷面膜、做全身按摩,甚至修眉毛、修指甲都做过,还是每次去了都让白晞给刮脸。也是那段时间,陆博文知道了洗面奶、柔肤水、爽肤水、按摩膏、精华素、面膜、去死皮膏、卸装水等一大堆瓶瓶罐罐。 还是经常跟白晞讲自己工作、生活中那些事。 “看来你在一个比较大的家族企业上班,跟企业最高领导人关系非常近而且担任很高的职位。” “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说的人名大部分姓陆,你也姓陆啊。” “就这点?” “一般人家都会对因为领导关系进入的人密切关注而且诸多猜妒,又诸多忌讳。” “哦?” “你说了很多行业,很多不同的职能部门,那当然是大的企业才那么复杂,职位高才能牵动多方了。” 白晞说的都对,陆氏掌管着一家巨大的造纸厂,小城及周边地区很大一部分的零售业,还掌管着小城引以为傲的陶瓷业的至少半壁江山,特别是艺术陶瓷类。而陆博文却是这一切独一无二的继承人,他是独子。 “真不敢相信,白晞是发廊里的按摩小姐!”宜勇这样感慨。 “那是一家很正规的店!” “那又怎么样?你敢说你找了个发廊里的女朋友?” 陆博文不敢,他甚至没有过说出来的打算。想想白晞的手指抚过自己脸颊的感觉,再想想,她的工作就是用手在各种脸上抚——其中,大部分是男人,“悦君颜”虽然是美容为主,顾客仍是男多女少­——陆博文觉得很不舒服,当时,这个感觉应该非常强烈。 大概从十八岁开始,他就有一个烦恼——应付家人、亲戚介绍的各式女孩子,慢慢的,白晞也成了他的烦恼。 “你说怎么办?”他曾这样问宜勇。 “你自己看着办罗!反正只要你们两个有决心,你家里人又不能拿刀拿棍拿绳子!”那时候的宜勇还非常年轻——跟白晞差不多­——不到20岁,那时应该是18岁? 现在想想,自己就是缺少这种决心。 有段时间,去外地了很多天,临行前,瞒着一堆人去跟白晞道别已经是自己最大的一次冒险了,而所谓的险也只是泄密,那密只不过是自己有一个在发廊里工作的女朋友。 那时白晞脖子上挂着一个坠子,一个小小的工艺品,上面有一个“晞”字。在外地的时候,陆博文路过金店,觉得其中有一条铂金的链子很适合吊那个坠子就买下了,准备送给她。 回到小城之后立即找个理由打车溜去了悦君颜。 “好久不见黑了一点。”店里的老板——也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孩一见就这么说。 于是陆博文决定彻底的洗一下脸,洗着洗着却睡着了。 “西西,你男朋友很有钱啊。”朦胧中,听到有人这么说。 “人家不是我男朋友。”这是白晞的声音。 “迟早的事啦,他喜欢你,瞎子都看得出啊。” “西西不好意思啦。”这是另一个女孩的声音。 “人家开的车是宝马啊,你看这个城里有几辆宝马?” “送了什么好东西给你啊?拿出来,姐妹们见识见识。” “就是,你看娟娟刚收了人家送的一个新潮手机。” 听到这里的时候,陆博文动了一下,咳了一声,摸了摸上衣口袋里那个盒子,打消了送出去的念头。 结果那个链子再也没有送出去,成了“与白晞相关”的纪念品。 “千万不要送贵的礼物!助长她们的虚荣和贪心!”这是明辉说的。那段时间明辉迷上了个开夜宵店的女人,拿钱投资人家开店,结果一翻脸就人财两空了。 不过这些应该都不是自己不送白晞礼物的理由,真正的理由应该还是自己骨子里的多疑和犹豫——多年以后,他才想明白。 甚至对白晞表白也是看到一个高大英俊的小伙子对白晞大献殷勤妒火中烧斗气之后的事,还不是大声说的,是写在手机上让白晞看的。 白晞看了之后,含羞的点了点头,同意了。 那天晚上六点,两人在桥旁边沿河路的树荫下见面,陆博文拥抱了她,然后两人手拉手在树的阴影下散步。 那是第一次仅有两人的相处,对于陆博文来说,那还有一种怕被熟人撞破秘密的刺激。 之后几天,陆博文发现白晞脖子上的坠子不见了。 “人家拿着看,弄破了。” 白晞噘着嘴,有些气愤的说。 陆博文找了一家制作工艺品的作坊,用一块心形的水晶写上一个银色的“晞”字,跟那条链子真的很配,想来想去,还是只送了这个坠子。 “文哥,你送给白晞的这个多少钱买的?”一个女孩子在白晞在场的时候,这样问他。 这多少让他有些尴尬:“不要钱,路上捡的。” 这样的答案当然不能让问的人满意,一大群女孩在旁边起哄:“文哥,你应该送西西一个手机,这样才好联系嘛!” “文哥,西西很喜欢摩托罗拉那款哦。” 最后还是白晞出来解围:“你们这些女人不要这么俗好不好?” 白晞真的与众不同,不喜欢那些东西,比如女孩们说起的金饰、手机?此刻想来当然不会,她也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刚走出中学的大门,还不算庸俗世故,但这么一点虚荣心肯定是有的——假如当时、当众送她那条链子,那会是一个怎样感人的场景?可惜,成了一件令人忧伤的纪念品。 那段时间也常与宜勇几人一起去唱歌——那时叫卡拉OK。 陆博文几乎每次都唱零点乐队那首“爱不爱我”,宜勇几乎每次都拉上白晞唱伍佰的“爱你一万年”。 “你为什么唱这个?” 白晞问宜勇。 “这个歌有七分钟啊!好不容易轮到唱一次,当然要选个长点的。” 众皆绝倒,大笑。 那种地方就免不了碰到熟人,看到了免不了要打招呼。 总有人上下打量着白晞说:“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白晞这时的笑容有几分勉强。 甚至有的人说:“你就是那个发廊的。”然后用一种打量着陆博文与宜勇,再露出些暧昧的笑。 这种态度肯定很伤人,尤其白晞还是个敏感的人——这点也是陆博文多年后才发现的——不久,白晞决定要离开悦君颜。 “文哥,你是不是要把西西藏起来啊?”女孩们半假半真的探问。 “文哥神通广大,当然给西西找了份好工作。” “透露里内幕吧?” 陆博文尴尬的笑。 白晞沉默不语。 白晞找了一份业务员的工作,整天拿着一大堆资料、样品,背着个大袋子在烈日下奔忙——又是夏天了——借住在她的一个朋友的小房子里,厕所、浴室都是一大堆人公用的,连个风扇也没有。她的明显黑了,瘦了。 陆博文为她做的就是换过一次灯炮,把明辉淘汰的一个BP机给她以便联系。 这个工作显然很不顺利,加上喝水都要花钱买,白晞心情沮丧。 陆博文还是天天见到她,只是由于宜勇找工作去了外地,两人的见面搞得更隐蔽。 “你什么意思?搞得跟特务一样?”有一次在大街上,因为陆博文不让挽着手臂,白晞生气了,狠狠的给了他一拳,加一脚。 “你打人什么意思?”这一拳一脚真的不轻,陆博文生气了。 这是两人唯一的一次正面冲突,很快就和好了,不过白晞的很多撒娇的小动作也没有了,她变得沉默——事实上,两人交往的过程就是白晞由开朗变忧郁的过程。 不久,她又搬到了沿河路一个位于四楼的单元里,再多找了一份推销茶叶的工作,还找了两个中学的女同学跟他一起住,陆博文记得两人的名字,一个叫梅,一个叫敏。 那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也是白晞一个朋友的,有厨房、卫生间,还有很多炊具,于是白晞经常动手做饭,陆博文也曾作过她的座上宾。 白晞的工作却还是不顺利。 “唉,我上个月卖了五十块的茶叶,得了一块五毛的工资。”有一天白晞哀叹着说,“我又得找工作了!” 找工作的事也很不顺,老是碰上身高问题——白晞是个娇小的女孩——或者要交押金。 这段时间两人也在沿河路的树荫下散步,却总是默默的走着,不打闹,也不拉手,冲突之后,白晞就不主动拉他的手了。 一个黄昏,两人站在树荫下说话时,又遇上了一个熟人——宜勇的姐姐。 也许出于女人的敏锐,她充满疑问的看着两人。 陆博文只好互相引见一下:“宜晴,宜勇的姐姐——按辈分是我的侄女。” “你好,我是白晞。” 白晞点头微笑。 宜晴拉着两人一起去吃饭,确实是晚饭时了。 那一路的夜宵店还没开门,三人走了一段路才找到一家白天营业的饭馆。 菜是宜晴点的,在饭桌上最活跃的也是她,不住缠里陆博文谈些家长里长——陆家的,白晞若有所思的绕着手指。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吃到一半时,宜晴突然转头问白晞。 “我正在找工作。” 白晞微笑着回答。 “找得怎么样了?” “不大顺利。工资很低又老是碰到要交押金什么的。” “你们公司怎么样?现在有没招人?”陆博文问宜晴。 宜晴跟他说了几句什么——那些词句已经在记忆里的河流里逝去了,又扭头对白晞说:“我要跟你说,女孩子一定要靠自己——”这些话明显是不善的,教训式的。 白晞的手伸着,本来要去夹菜,听到这段话,手就那么僵在半空里,半晌才缩回,放下筷子。 陆博文也很吃惊,苦着脸看看宜晴,又看看白晞,真担心两人大吵起来。 然而白晞只是把身子向后仰了仰,摆出一副恭听教诲的姿势——当然带着几分挑衅的意味,却没有说话。 一年多以后,白晞有一次生气时提到这件事,说:“人家不发脾气是由于人家的修养,不是她说的不过分——这些话怎么也轮不到她来说。不过有些话,也不必我来说的。” 又多年以后,陆博文才明白那“有些话”是白晞希望自己说,也应该是由自己来说的。可是那个时候,自己什么也没为白晞说。 宜晴到底还说了多少?这个他已经不记得也不重要,重点是自己一个字也没为白晞说。 那个时候自己在想什么?也许正在担心宜晴会不会把这件事捅出去。 那一顿饭很漫长,也很痛苦——至少对白晞和陆博文是如此。 白晞一直那么面色阴冷的坐着,如一尊雕塑。宜晴终于放下了筷子,她马上就站起来:“我要回去了。” 陆博文也马上站起来说:“我送你。”他那时认为,白晞也许有很多话要对他说,甚至会伏在他肩上痛哭一场。 但是,白晞冷冰冰的说:“不用了,我知道走。我还要想一想怎么——”后面几个字她没有说出来,只用她尖锐的眼神冷冷的扫了宜晴一眼,转身走了出去。 陆博文只有看着她的背影,还得应付宜晴的百万个疑问。 到了晚上,想想还是不安心,又打白晞的BP机。 “我要回去几天了,” 白晞淡淡的说。 “回哪里?” “回家,你这两天不要找我,我来了就打电话给你。” 陆博文知道白晞是本地人,只是家不在城里,他很放心的挂了电话,没问一声要不要送,也没问家到底在哪里。 两天以后晚上,八点多钟,陆博文接到白晞电话。 “我要去深圳了。” “什么时候?” “今晚凌点过五分的火车,我找到一份工作。” “可是,我现在在上班?”那段时间,他负责一项技术工程,那时确实是在上班,但更重要的是,他想到火车站人来人往,“熟人”更多。 “你上班吧,我自己去,有人帮我拿东西。” “是你同学么?” “不是,我房东。” “哦,”那是一个年轻的男孩,房子是他免费让白晞住的,这让陆博文有点不快。“你不要一去就忘了我哦。” “我给你写信吧。你的地址?” “我家里?不行,有人会拆,”那是他担心的,“你就写给你同学,让她们转给我吧。” “好吧,再见。” 从头至尾,白晞的声调都是淡淡的,或许还有些忧伤? 2001年7月1日0:05,白晞登上了去深圳的列车。 小城照样喧嚣、繁华,陆博文照样在那个家族小圈子里,为着被白晞认为是“多心”的事烦恼,照样去卡拉OK,夜宵店,有时还要带上某个家人推荐的“淑女”,只是再没人陪着他在树荫下散步,面带微笑的倾听他诉说的琐事,于是,那一切都变得更加的乏味、更加的令人难以忍受。 八天之后,收到白晞写的信。 信封的右边印着一处小小的海滩,浅蓝的水,金黄的沙,两株绿色的挂着果实的椰子树;信整整齐齐的躺在信封里,信纸有着浅浅的水印的几株芦苇,字迹清秀而有力,信的开头写着: 博文,你好! 我已经到深圳了,这或许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或许只是过去生活的一个转折,又或许仅仅是延续,不管如何,我又有个工作了,而且是新的,之前未从事过的工作——啤酒促销员,这多少认我有点兴奋、期待。你呢?过得如何?有些事,仅仅态度问题,试着坚决一点,或者洒脱一点吧! 后面就是讲述深圳见闻并与小城比较,词句简洁,清新流畅,陆博文着实又惊讶了一回。他马上就提起笔来写回信,才写了个“西西,你好”就卡了,觉得不好,换一张纸又写了个“白晞,你好”底下又不知该写什么,结果这封信整整写了两天,生拼硬凑才有了两页,第二页纸还是空了一大截的。自问文笔、字迹、内容、意境都相差很远,时至今日,早忘了写些什么了,估计不过些泛泛的话。 之后每隔十来天就会接到白晞那个同学的电话,告诉他白晞的信到了——后来一数,白晞寄来的信总共有二十封,而他写的回信估计也就四五封,一方面是自觉文字水平太差,写不出来,另一方面却是心情烦闷,无心写信——事实上,有的信他只是草草看过,细心阅读还是在收到信的五年之后,一个月前的事。 如果当时自己就仔细看了这些信,完全领会了白晞的感受,这一段恋情的结局会不会不同? 一声叹息,也许会吧?只要自己理解白晞多一点,没有那个该死的测试,没有那个见鬼的死结,这个恋情的结局就会大不相同,但是自己骨子里的多疑和犹豫呢? 陆博文的心里一阵刺痛。 天边的最后一缕晚霞正慢慢褪去那缕残红,天就要黑了。 看了看表,六点才过,等的人还要近一个小时才会来,自己该再仔细的理一理那些回忆。 陆博文慢慢的在树底下走着,一如五年前,白晞离开后。只是此刻,心里多了几分透彻,多了几分内疚,多了几分关于未来的憧憬。 因为信的关系,陆博文跟敏和梅也熟了起来,不急着走时就在那里坐坐,跟两个女孩聊聊,也曾叫她们出去吃宵夜、唱卡拉OK,三人在一起的话题,多是关于白晞的。 从两人嘴里,陆博文知道了白晞家境不好,所以她一走出高考考场就在“千千丝”去工作了,以每个月存些钱补贴家用——这让陆博文想到自己有一次去悦君颜,一个女孩说:“怎么每天晚上听到有人哭啊?”另一个女孩说:“我也听到,好像是西西。”两人都看着白晞,她一笑走开了,那笑,总让陆博文觉得苦涩。她有什么很伤痛的往事?很沉痛的打击?问两个女孩,都是摇头。 陆博文又想起她千禧夜拜佛的样子,怎么也不会是仅为了开个玩笑——这才发现,对于白晞,关心、注意得实在太少了!是感情太浅、爱得不够? 偶尔接到白晞的电话,试着打去她们公司,也刚巧有那么几次她在。电话里白晞的声音总是很轻,淡淡的语调讲述着异乡的生活——多年后才领会,那种语调有一个名字叫“忧伤”。陆博文仍会给他讲一些自己的事,白晞听了淡淡的笑,有时候说:“你其实适合做一个专搞技术的职位,至少应该从那种样的职位做起。”有时说一声“我想你”,总是沉默良久之后听到白晞的轻叹,还有那叹息一般的低语;“我也是。” 白晞走后四个月,那个房东说要收回房子——本来他也是看在白晞份上才提供的。敏和梅搬走了。 从此没有了白晞的信。 还是偶尔会接到她的电话,说异乡的天气凉了,换促销白酒了,厌倦了天天呆酒店、饭馆,想进工厂了,又找工作了……
  20.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5
  21.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6 $battle 37 $battle 37 $battle 37 $battle 35
×
×
  • 新建...

重要消息

为使您更好地使用该站点,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使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