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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资本主义(确信)。凑活着来吧,欧美大城市和香港房价比这离谱感觉。至少新加坡吃饭省点一顿20多rmb能解决,比如有炸鸡和鸡蛋的椰浆饭,和有一些鸡肉的海南鸡饭。午饭吃一顿这样的,早上吃点面包或者泡面,晚上饿了也就泡面。能省不少钱。蔬菜不够就生吃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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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问下现在sstm国内都要梯子吗?我注册的时候肯定还不用,上次登录的时候应该是要用的,所以我没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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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书桌配椅子,一个下柜上床的床(就是柜子上有个床垫),永远关不紧的窗户(在42楼风很大很致命),和一个大衣柜。有空调风扇所以还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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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太高,不是我这个原本住在三线城市的人所能接受的。吃的啥都习惯还好。 住的话没宿舍租了个房间,和房东住一起,五千多rmb一个月这样。已经算今年低价房了,毕竟离学校也不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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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啦。去的时候新加坡又一轮高峰,我哪都不敢去。阳了之后哪都敢去,专门往小印度跑(因为一直想去,那里有好多神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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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约帕港[1] 庆幸自己认字,弗里德姆顺着镇中心路标上剥落的油迹,找到了一栋挂着「公会」歪斜木牌的楼房。三层,或许四层?离教堂就十分钟的脚程。站在吱呀作响的木门前,还能望见它高耸的尖顶,像根蘸了金粉的针,直戳天穹。一想到每寸「功业」都是千万个「七库施塔」堆砌而成的,胃里就泛起一股酸腐的鄙夷——当然,这鄙夷暂时放过了几枚带着体温的小银币。 整座坦普特,绕一圈怕也用不了半天,比斯特兰还小,更遑论大城尼尼微[2]了。这种蕞尔小邦在南克拉维亚[3]遍地都是。上星期搭错的车把她扔在了米斯安德斯坦特[4]——一个更寒碜的镇子,山顶上杵着座魔法修道院。可惜她对拗口的咒文一窍不通,语言关[5]更是铁壁铜墙。但当地人说修道院几个月前刚出过灭门血案。想临时学点傍身技艺肯定是来不及了。往好处想,若有谁奉了父亲的密令一路尾随,此刻也该被甩得远远的了。她仔细回忆车轮碾过的尘土,倒真没人完全同路。 耳边依旧嗡鸣着上克拉维亚语,但红屋顶和褪色的三角旗顽强地宣告着异域风情。略微错位的体验,老末底改描绘的景象浮在眼前:东方沙漠里,裹白头巾的大胡子用撒拉森语诵读《圣典》;北方荒原上,扎草原辫的鞑靼人扛着十字旗,洗劫异教徒的城池。 “我都说了,少管闲事!别他妈在那充圣人!”粗粝的叫骂劈开了弗里德姆的回忆,或者说印证了她的胡思乱想——一位活脱脱的鞑靼壮汉,裹着腥膻的狐味,从臆想的荒原里大步流星冲出来,结结实实撞上她的肩甲。“闪开!好骡子不挡道!” 胛骨传来闷痛,却也让她知道自己至少没在大白天失心疯。眼前只剩下一对浅金发色的冒险者。男性高大,蔚蓝的眼眸像秋日正午被洗过的天空,过分干净。一身标准的锁甲外罩板甲装扮,和她这身行头相差无几。她一瞬恍惚,刚刚确凿的触觉证据又变得虚幻起来。卷发随风舞动,麦穗般柔顺充盈,竟和她已故的兄长有几分神似。女性娇小,裹在浆洗得发白的战斗神官袍里。法师头巾下,深蓝的瞳色宛如藻荇轇轕的幽暗湖底。男性左侧悬着一把手半剑,刃长足有小两肘[6]。右侧似乎挂着副武器,可轮廓被女伴法杖顶端的蓝光吞没。两人神色焦灼,像被无形的线扯着,目光黏在远去的狐皮背影上。仇敌?朋友?有时本就是一体两面。 “圣母垂怜,愿弗兰克别撞上那东西。我尽力了,圣皮特[7]也劝不动自以为是的财主[8]啊!”男性摇头叹息,谈吐间带着书里谦逊骑士讨喜的腔调。 “为什么没人信我们呢?我明明亲眼看见的说!就在悬崖那儿,长着一对蝙蝠翅膀的少女在飞的说!”女性跺了跺脚,靴底在尘土里发出轻微的噗响。 恶魔?弗里德姆的心脏猛地一跳。建功立业的机会竟来得如此猝不及防?那些蛊惑人心的造物——巴力、魔洛、亚舍拉[9]——的同类?万幸,她曾修习过光魔法,准确地说是「除魔术」。当初虽仅视作屠龙技。若能提着她的头颅去见坦普特的领袖?不,直接呈给父亲,甚至皇帝陛下!到那时,她便能跻身贵族之列,与父亲平起平坐,婚姻大事自己说了算。克绍箕裘?哼,看本小姐青出于蓝! 传奇勇士、名扬天下的荣光熏烤着她的胸腔,一句能在眼前璧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大话冲口而出:“恶魔?我学过神圣法术,能封印它们。” “真的吗?”爽朗的笑容像阳光破开阴云,精准撩动了她的心弦。对方是她离家后见过为数不多的俊朗同辈。更何况,婚约枷锁天然为其他男性镀上了一层禁忌的魅力。“我是幼提勒提·鲁·拉萨尔,拉萨尔[10]男爵……之子。这是我妹妹,碧娜沃罗伦斯。敢问阁下尊姓大名?”兄妹俩的气质如出一辙——坚毅勇敢的朝气下,藏着体贴温暖的柔情。 弗里德姆挺直脊背,气势绝不能输:“我是弗里德姆·鲁·斯……鹭……斯骑士团的杜克波[11],曾是。从斯特兰来。你知道的,靠冒险助人,博取声名。志在成为游方骑士。”身上家徽的嘲笑声刺耳,她只得硬着头皮补充:“熙德[12]和马歇尔[13],是我的偶像。” “游方骑士!”他兴奋地小小跳起;金发在阳光下跳跃。“真巧,我们也是为了挣个贵族头衔才出来闯荡的。当然,也为了播撒上神的福音,扫除世间邪祟。可惜这几个礼拜净遇上些不成气候的小怪物,也不知是福是祸。” “不要忘了拯救神治下羔羊的说!是爱!是爱的说!弗里德姆……姐姐?”碧娜沃罗伦斯加入对话,小手左摇右晃,笨拙地模仿着蝙蝠飞行的姿态。“我们本打算去西城区找约兰大人商议对策。自从鲁波安大人失踪,教会全靠他一人苦撑的说!教会不能没有大树。可如果姐姐你会光魔法,就能救下好多人!冒险者,尤其弗兰克他们,根本不信有恶魔的说!毫无防备地去面对渎神的怪物,肯定会受伤的说!只要我们抢先一步干掉她就好啦!万福圣母!” 神圣法术?弗里德姆确实会念几句咒文。但能否奏效,有待商榷。“救下很多人”的豪言壮语她没底气,但尽力而为总没错。碧娜沃罗伦斯人虽娇小,性子却急如星火,见面不到十分钟就敲定了屠魔大计。而她提到的约兰神父,想必是丹尼尔的同僚。看来在这小地方冒险,免不了要和黑袍子[14]打交道。 “所言极是。”幼提勒提瞳光灼灼,与妹妹一唱一和,默契得像演练过千百遍。“我负责吸引注意,妹妹可以用魔法限制她行动。而且,她对魔力波动敏感得像猎犬,法术极少落空。弗里德姆小姐,你只需要抓准时机,用除魔术将那孽障打回地狱!”他的蓝图清晰流畅,仿佛三人已是生死与共的老友。 意识到“会除魔术”的宣称可能仅是情急之下的诳语,她的心底泛起一丝不安:“好……但在动手前,先找神父问问情况吧?我刚从教会过来,有个新来的神父到任。说不定他可以……提供些思路。”假想着眯眯眼释放圣光术的模样,她不由得打了个寒噤。精神控制类的黑魔法,或许才更配那副尊容。 就这样,她连公会的门都没进,便稀里糊涂晋升为拉萨尔小队的一员。简单交代了籍贯,年龄则被巧妙地虚报了几岁——虽然身长足有三肘半,但成年礼的余温尚未消散。身处异乡,自保为上。她一边摩挲着胸甲,一边讪笑。 “叫‘姐姐’的确没错啦!感觉姐姐你和我哥哥差不多高的说!”碧娜沃罗伦斯仰头望着比她高出半个头的弗里德姆,笑容灿烂。不知是不是烈日的反光,她深蓝的眸子亮得惊人,胜过斯特兰所有的珠宝。 在女性中,弗里德姆绝对算是鹤立鸡群的存在,足以俯瞰灰衣女士和碧娜两只小雏的说[15]。足够了,现在已经……够讨厌的了。 “这戒指是……” “斯特兰啊,”幼提勒提接过话头。“听说那边的古斯运动闹得挺凶?等我们收拾了恶魔,说不定会去响应十字军[16]呢!造反的无非是些通鬼的货色,掀不起大浪。” 一路交换着零碎信息,三人踏上了通往石砖[17]的小路。阳光将他们的影子拉长,投在斑驳的土面上。 [1] 意为「美丽之地」,位于以色列中部。先知玖拿为躲避神命,由此乘船逃往他施。此船因携带了玖拿而遭遇风暴,几乎沉没。 [2] 《圣典》记载穿行尼尼微城区需步行三日。 [3] [虚构]地理概念。坦普特位于其南部。 [4] [虚构]位于坦普特东南方不足五十公里处的城市。 [5] [虚构]所有进阶魔法均需咒语才可释放。黑魔法咒语需用古希伯来语《旧典》,奥术魔法需古希腊语《伊利亚特》,自然魔法需梵语《薄伽梵歌》。 [6] 长度单位。在弗里德姆的时代,一肘大概为五十厘米。 [7] 伊述教里的使徒之首,著有三本书卷。后来,他被追封为教会的创立者和首任教宗。 [8] 即「阿拿尼亚」。他和妻子莎非拉在财务上欺骗了皮特,被虔灵所杀。幼提勒提混淆了伊述教经典《使徒行记》中的角色,此处应是莎非拉。 [9] 以上三个名字本指迦南神明,后被附会为恶魔。其中亚舍拉具有女性形象。 [10] [虚构]位于坦普特西北部的男爵领。 [11] 骑士团中雇佣兵和民兵等非编制人员的统称。 [12] 西班牙传奇骑士,以对抗穆斯林的战绩闻名。 [13] 英格兰骑士楷模,被誉为「史上最伟大骑士」,以忠勇著称。 [14] 指「神父」。 [15] 弗里德姆模仿碧娜沃罗伦斯的说话习惯。 [16] 即「波西米亚十字军」,是教廷为镇压圣杯派起义而发动的宗教战争。 [17] 指「教堂」。在弗里德姆的时代,石构教堂象征神圣与永恒,而普通民居多为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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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白日初升 1.1 吉甲帷[1] “七库施塔[2],我主的恩典不能讨价还价。”初春骤雨为麻衣修士的话语镀上一层寒霜。 “可大人,我实在拿不出啊!求您发发慈悲!他生前虔诚得很呐!”老妇的声声哀怨,也无法解封他的面庞。 “属灵之事,处处试探。‘当套车下去,免得被雨阻挡’[3]。风雨若至,恐怕一切都……来不及了。”他摇头,缄口。 车外雷电轰鸣,大雨如注,喧嚣堪比她丈夫所处的炼狱;车内空气凝滞,寒意刺骨。时间与篷车一同陷于泥沼。乘客们面面相觑,不时扫过兜帽下那张阴郁的脸。或许,正是他上车时带来的暴雨,浇灭了老者最后一丝生机。不满蔓生,低语汇成“蛀虫”、“扫把星”的咒骂。 修士置若罔闻,兀自爬到尸体旁,盘腿闭目,诵起经文:“我们经过的日子,都在祢的震怒之下。我们度尽的年岁,好像一声叹息。其中所矜夸的,不过是劳苦愁烦。转眼成空,我们便如飞而去……”[4]飞舞的银铃叮呤咣啷,仿佛他在随意地用圣具驱逐田间的乌鸦。 他身后,一位身穿灰衣、戴着兜帽的乘客单膝跪地。鹰隼般的双眸锐利扫视,肌肉紧绷,蓄势待发,好像下一刻便要拔出利刃。 在驯兽师与猛兽的威慑下,众人噤声,唯有老妇断续的啜泣提醒着:尸体不可久留。 “不必冲动。这里没有敌雠,”修士双目未睁,却已察觉车厢内微妙的张力。“只有在邱坛[5]间彷徨的心持两意者[6]。” 可冰冷的话语比任何火星都热烈,瞬间引爆了车厢另一侧的角落: “既然如此,至善之神的仆人,你就这么践行祂的仁慈吗?睁开眼,多尔索[7],让我们见识你辨别正邪的‘大能’吧!”发难者是一位身着黑、白、红三色罩袍的棕发战士,挥舞双爪的狮子在怒吼下向前扑食。臂甲格外耀眼,不觉间已雨过天晴。“不就是钱吗?拿去!滚去和玛门[8]亲嘴吧!” 钱袋脱手飞出,直砸修士面门。但在众人反应过来之前,它已被灰衣人稳稳擒住。 “不要冲动。”他睁眼,按住探向灰衣腰间的手。争端将息,他却将火引向新柴:“米珠薪桂,并非全无道理。但小姐,临终赎罪之资唯亲族可付,这是教会[9]的规定。” 若非他“慧眼别具”和少女怒火中夹杂的些许柔情,没人会把这个全副武装的小子当成女儿郎。虽说查鉴异端是强人所难,但分辨雄雌对他好似俛拾地芥。 车厢鼎沸。曾被凶光震慑的乘客,此刻眼中喷薄着难以理解的怒火,射向兜帽下那张腌臜的口舌。辱骂喷涌之际,他却俯身尸旁,为它套上刻满经文的桦木镯。“故此,权当阁下赠金于老妇,而我,自死者亲眷手中正常收取。” “什么狗屁神的仆人!” “吸血的跳蚤!掠夺的蝗虫!” “刮走老太婆最后一块银币!” “我们民族的蛀虫!” 拙劣的诡辩无人信服。众人你一言我一语,怒骂着教会的贪婪与他的无耻,生怕晚了一步,嘴边酝酿好的污言秽语就被别人抢了先。 “知晓真理的古斯[10]大师,说你们是敲骨吸髓的恶魔!” 冰水浇头,反抗之火骤熄。但修士无视了所有辱骂与自戕的“通敌铁证”,只对灰衣男子低语数句。在抽出一枚银币后,他将钱袋递给了老妇人。 “现在群情激昂,不宜祭祷。老人家,请入城至教会通报服侍。丹尼尔弟兄,也就是我,会在午后举行祭祷和葬仪,烦请他们预备。此币聊作押金,暂存我处。我们就此下车了。至于谁知晓真理?呵呵。”灰衣人掀帘,修士即将消隐于午间白光。 “等下,你要是跑了怎么办!”少女急切地穿过人群、扑向车门。 他瞥了眼地上的水洼,纵身跃下。“我跑不了,斯特兰[11]的小女儿。不信的话,可与我们同行,或烦请午后候于教堂门口。”说话间,他将仍在戒备的灰衣人抱下了车。 身份被点破,少女微怔,随即明了是罩袍上的家徽泄密。见识不浅,对百里之外的贵族门第也了如指掌。她坐回原位,除老妇连声道谢,车厢陷入死寂。诡异的视线在她身上逡巡——重甲骑士的压迫,叠加贵族千金的身份,在这片冒险者云集之地显得格格不入。 直到篷车驶入坦普特城,车上再无言语。 下车后,「斯特兰的小女儿」和老妇将尸体搬到教堂附近。少女心不在焉地扫过血污斑驳的裹尸布,喃喃道:“送圣人送到东,陪您等吧。横竖没几步路,该到了。” “谢天谢地,好心的大人!天使一定佑护您!”老妇人颤抖着掏出钱袋。“您拿着吧,我在这儿乞讨就行。贱命自有贱活法。” 没接,也没推拒。少女木然望着远方,等待地平线上的身影:“那个修士快到了,我知会过城防……况且我们在城门口排了那么久的队,该到了。”空气里弥漫着雨后的土腥。 正嘀咕着,远处的人群忽地分开一条道。 “来啦!感谢圣母!”老妇人对着尸体合十祈祷,不知在谢神还是谢亡夫。 驴背上的人影一颠一颠,有种对死亡不闻不问的安逸感。她一直觉得垄断死后世界解释权的人们不会畏死。 “倒还守信。反正跑得了修士跑不了修道院。”少女死死盯住缓近的两人,生怕他们再次隐遁于大马士革的眩光[12]中。 “请将死者抬到墓地。”修士直挺挺走向两旁站着的执事,从怀中掏出一卷羊皮纸。“我是新到任的仪式师丹尼尔,鲁波安司铎应该提过我吧。葬礼所需的圣油、用具、棺榇,是否准备妥当了呢?” 身着素服的少年们飘了过来,抬起躯体,搀扶着步履蹒跚的老妇汇入门廊。 少女看着承载哀伤的队伍消失在哥特拱门后,胸腔里一股好奇与不忿的气流,化作唇边的尖利:“我说,你真是神职人员……也是,迂腐到这程度,当骗子怕不是得饿死。”她眯起眼,仔细打量着摘下兜帽的仪式师:大概二十多岁。暗红的头发被雨打湿,顺从地塌在额前,像只落水的野狗。泛着绿光的眼睛不知道在寻索着什么,猥亵怠慢。回想起收钱的场景,她又不饶人地呛道:“像你这么年轻的神棍也能鸿渐于干,混成秃驴,到底给了那个叫鲁波安的多少组「七库施塔」?古斯果然知晓真理,你们啊……” 在挤出讥讽的笑容前,一道灰影闪出。她下意识架手防御,却没想到下腹一阵酥麻。低头对视,正是那双标志性的凶恶眼神。 “这一拳只是警告。你穿了盔甲。”女性低沉的威胁在耳边回荡,还没等少女挥拳反击便躲到一旁,伺机准备着下次进攻。 清楚了实力有多悬殊,小斯特兰只好做出防御姿势,不敢移走吸附在她身上的目光。 “不要紧张。”仪式师的声音像隔着油的雾。“这只是提醒、管教,不会攘肌及骨。‘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13]我非不能含垢匿瑕,但此处毕竟不是斯特兰,你需学会承担擅逾矩矱的恶果。更何况‘生死在舌头的权下’[14],那个名字请别再提了。我叫丹尼尔,是刚调任到坦普特的仪式师。” 丹尼尔拍了拍灰衣女士的肩膀。后者立刻解除了攻击姿态,可鹰眼睥睨依旧。“这位是我的旅友,艾麦顿拉。我认识令尊亚瑟提大人,也知道他离家出走的小女儿。” “幸好你不会有儿子[15],留着你的教育理论去天堂实施吧。”少女全然记不起家里曾招待过这样一位神职人员。扫视着他苍白的脸庞,她将信将疑地卸下防御:“那不用详细介绍了。我是弗里德姆,自己起的名字。我们曾经见过吗?” “在颠倒的世界里见过一面。”他缓缓走到弗里德姆面前。距离近得能闻到他身上陈年羊皮卷的气息。他抬手,食指在空中划过一个标准的十字,动作流畅却毫无虔敬。绿眸深处似有幽光流转。“阁下如欲探险于坦普特,估计我们少不了还要见面。现在,勿让思盼蒙恩而悲恸的人心急如焚,「大而可畏的日子」[16]尚未到来。” 她喉头动了动,最终微不可察地点头。追问无益,死者为大。早早入土为安,了结此事,也能满足活人的心愿。总不能指望这里埋着伊莱撒[17]的尸骨。 三人前后相随,沉默如铅。脚步踏在碎石小径上,发出单调的硌硌声。简陋的仪式在劣质熏香的怪味中草草结束。老妇人在她的颔首下,颤巍巍地将余下的银币捧给丹尼尔。 他不慌不忙地从皮质小袋里捻出那枚押金。日光斜照,七枚库施塔泛着油腻的光。然后,手腕一翻。银币争先恐后地砸进他脚边的水坑。泥水四溅,玷污了本就灰扑扑的袍角。 “听说在雨后的泥地里可以捡到一些遗落的财物,许是我主的恩赐。” 未等惊愕在弗里德姆的脸上完全绽开。两道身影迅速没入午光中,好似从未存在。 她盯着那泥水坑,银币半陷在淤泥中,像几枚被唾弃的、肮脏的瞳仁。胸口堵着一团闷气——愤怒?困惑?被戏耍的屈辱? “可能是……旧识情分?所以免了费用。”她蹲下身,一枚枚抠出,递给老妇。嘴角扯出苦涩的弧度。“教士的心思,九曲回肠。老人家,你拿着吧。” 老妇人枯槁的手猛地缩回,浑浊的眼里满是固执的卑微。推拒最终化为无声的僵持,不了了之。一份「恩典」,沉重地躺在弗里德姆的手心。 “怪人。”她望着地平线,喃喃自语。“侍奉神的人,不少敲骨吸髓的鬣狗,或是这等……活在自我圣域里的疯子。但只要不是父亲派来监视我的爪牙,倒也无伤大雅。”抱怨在空旷的墓地显得格外清晰。 她攥紧银币,甩了甩泥水,走向城市另一端的喧嚣。“和毛皮贩子的婚约?见鬼去吧!弗里德姆的冒险故事,此刻……才真正开场!” [1] 意为「滚石之地」,位于约旦河西岸的圣城。古希伯来人自此跨过约旦河,进入应许之地。玖书亚在立起十二块石头,标志旷野流浪的结束。后来,吉甲成为以色列堕落的象征。扫尔在此受膏为王亦于此被废。先知伊莱加、伊莱撒由此启程,离开以色列。 [2] [虚构]克拉维亚通用的含银货币,单位购买力约为17到21升小麦,对应7.77克纯银。 [3] 引用自伊述教经典《列王传上》第十八章44节。 [4] 引用自伊述教经典《诗集》第九十篇7-10节。 [5] 在高处的露天祭坛。一般是民众向非伊述教神明祭献的场所。 [6] 即「在信仰和世俗间摇摆的人」。伊莱加和巴力祭司曾在迦密山上修建了两座祭坛,互相斗法。伊莱加怒斥以色列百姓为同时侍奉神和巴力的「心持两意者」。 [7] 克拉维亚臭名昭著的异端审判官。他伙同独眼约翰强取豪夺,为祸一方。棕发战士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约翰的独眼有识别异端的能力。 [8] 伊述教里掌管财富的恶魔,可代指「财富」。 [9] 即「圣而公之教会」。它是伊述教的主流派系,广泛分布在克拉维亚和周围区域,领袖为教宗。本书中提及的所有教会若无特殊说明,指的都是「圣而公之教会」。 [10] 十五世纪波西米亚的神学家,曾公开指责教会腐败,后被处以火刑。其追随者自称「圣杯派」,并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反教会、反贵族的斗争。古斯曾用穷老妇女的例子,指明教会剥削的本质。 [11] [虚构]位于克拉维亚西部的内陆地区,毗邻波西米亚。首府是斯特兰城。 [12] 在伊述教中,保尔曾在前往大马士革的路上被伊述刺瞎,后又复明。 [13] 引用自伊述教经典《真言》第十三章24节。 [14] 引用自《真言》第十八章21节。 [15] 神父不允许娶妻生子。 [16] 即「审判日」。在伊述教中,死者的身体会在审判日复活。 [17] 伊述教里的重要先知,伊莱加的徒弟,号召民众对抗异端信仰。在伊述教经典《列王传下》中,一位死者在触碰到他的尸骨后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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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涉及的虚构人物和组织,均有历史原型。如果和现实里的重名,那纯属个人翻译问题(大概吧)。很多地方都是把英文按照发音空耳成中文。目前已经全部更完,但是需要等修改完毕后逐节上传。 本作前言:https://sstm.moe/topic/372220-一个不合时宜的问题:神在哪里/#comment-18520242 相关作品《卡琳小姐如是做》:https://sstm.moe/topic/372672-also-verfuhr-miss-карина/#comment-18546316 作者序 以上开场并非全然戏言。本书描摹了坦普特城一周内上演的四场猎魔行动。就风格而言,它是哥特、宗教、二次元风的奇幻小说,但骨子里则为思想小说。 除魔,ἐκβάλλω,基督教的一项经典仪式,或象征着神圣对混沌的暴力驱逐。从福音书中一言斥退污鬼的权柄彰显,到中世纪盛期精密的驱魔制度,再到二十世纪灵恩派等的全面复兴,它始终是灵界战火与此世疆域的交汇中心。这一行动不止预设了充满恶意的灵性实在,更将回应呼求的神明拉出经卷。然而,倘若恶魔以无可辩驳的肉身在场,那全能者是否会依旧隐匿?如果不是,那Ubi Deus(神在哪里)? 本作的环境大致指向胡斯运动期间神圣罗马帝国西南部,并杂糅了朗格多克反天主教廷的印记。然史实谬误频出,未能深入考据彼时生活图景。当然,适度的、跨时空的诙谐讥讽亦是书中不可或缺的风味。此外,本书对基督教与伊斯兰教进行了模糊化处理,并为弗里德姆所处及之后世代的人物更名。纵含超现实设定,本书关切之问题,其根须仍深扎于日常土壤。基督教的「爱」、「望」、「信」三德轮番登场。六位主角虽已摘下了虔敬的花环,却皆未能在玄思中寻获澄澈之解。“太初有道” [2],而言语总有边界,此道之外的大地才能滋养生命之树的种子。 最后,阅读此书需怀一丝“病态感”,因为理解“邪性”的宗教世界观本身,便需离经叛道的领悟。压伤的苇杆不会被折断[3],这或许正是生命意志咬紧牙关所守候的希冀。然而,由谁来定夺?会是我辈之一吗? [1] 化用自《罗慕路斯大帝》的「作者后记一」,原文略。 [2] 引用自《约翰福音》第一章1节。 [3] 化用自《以赛亚书》第四十二章3节:「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将残的灯火,祂不吹灭」。 角色预览 坦普特 麦迪森尔:冒险者(掌握自然魔法)、职业医生;身材矮小;栗色短卷发,栗色眼瞳。 弗兰克:冒险者;有着鞑靼人的外表;黑色头发(扎成蒙古辫),黑色眼瞳;是异教徒。 弗兰克的儿子:因遭受恶魔诅咒而身患重病。除此之外对他一无所知。 鲁波安:教会司铎;除此之外对他一无所知(听说两个星期前失踪了)。 约兰:教会副本堂;身材高大;黑色眼瞳,白色短发,蓄有很长的胡须;头上受过割发礼。 哈该:教会临时副本堂;身材矮小,且格外年轻;褐色短卷发(剃得非常杂乱),褐色眼瞳。 耶户:教会助祭;身材矮小,同样格外年轻;黑色短卷发,黑色眼瞳。 斯特兰 亚瑟提:斯特兰子爵,弗里德姆的父亲;身材魁梧;棕色短直发,棕色眼瞳。 法罗德:弗里德姆的兄长;金色短直发,棕色眼瞳;掌握多种魔法。 安格琳娜:弗里德姆的贴身女仆;银色长发,灰色眼瞳;是斯拉夫人。 末底改:弗里德姆和法罗德的家教;黑色长发,黑色眼瞳;是犹太人;掌握多种魔法。 丽贝卡:拿伯的母亲;蒂勒·西梅尔商号的实际控制者;是犹太人。除此之外对她一无所知。 俄巴底:拿伯的兄长;蒂勒·西梅尔商号的继承者;光头,墨绿色眼瞳;是犹太人。 以利沙玛:拿伯的小妹;红色短卷发,墨绿色眼瞳;是犹太人。 所罗巴伯:俄巴底的儿子;红色短卷发,墨绿色眼瞳;是犹太人。 其他 诺尔:恶魔;身材娇小;粉色长卷发,灰色皮肤;脸上常常挂着可怖的笑容。 布拉德瑟斯特:目前对她一无所知。 维克特姆:百皙普黑魔法学正教授。除此之外对他一无所知。 雅努斯:拿伯的友人。除此之外对他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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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喜欢和他当朋友最本质的原因没变的话,还是可以照旧的嘛 如果是不喜欢和女性一起打游戏,那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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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命也。很多事情不是人力能够掌握的,只要做好自己的职责,虽然悲伤依旧,但最终会无愧于心吧。 “子舆与子桑友。而霖雨十日,子舆曰:“子桑殆病矣!”裹饭而往食之。至子桑之门,则若歌若哭,鼓琴曰:“父邪!母邪!天乎!人乎!”有不任其声而趋举其诗焉。子舆入,曰:“子之歌诗,何故若是?”曰:“吾思夫使我至此极者而弗得也。父母岂欲吾贫哉?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天地岂私贫我哉?求其为之者而不得也!然而至此极者,命也夫!”(《庄子·大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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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会死,所以本质上没有存活flag(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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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G的话,剧情上很好的有《King Exit》、《退魔巫女物语》、《深红之狱的女剑士》,emm肯定还有别的但我就只能想到这里了 Gal的话,《君与彼女与彼女》、《Euphoria》、《美好的每一天》、《Everlasting Summer》、《片轮少女》、《zs的101种方法》、《对你说再见》,其他的暂时也想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