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去做最没有错的事情”,我大概知道你的狀態了。
你是把不能產生實際利益的事情都劃分成“錯的事情”。但我認為這個認識有很大偏差,我對“錯的事情”定義是“會對自己或他人產生不當傷害的事”。
其實你總結一下就會發現,人類活動真正的物質部分只佔小部分,大部分都是娛樂(吃喝嫖賭體育賽事遊戲電影音樂等等等等),也就是你定義為“錯的事情”。人類對精神的需求遠大於物質,追求娛樂才是人類天性。
你說你日子很好了,也沒錯。但我從另一個角度說一句,你是外在硬件不錯,但心理到了自我懷疑的地步,這遠不能真正說過上了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