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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小夜曲】绿眼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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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梅代仅是轻轻揭开那块盖住的厚布,便看见了干涸未久的血迹,它们浸湿了整个墙壁,在寒冷的雨夜里,没人能闻到这股掩盖的腥臭。他松开手,吹灭手中的蜡烛,悄悄退出地窖,回到尚在争吵的主厅。他四下确认一番,没人看见过他的行为。这是个极好的开端,他几乎按捺不住激动的心跳,事情变得有趣起来了,他偷偷地把蜡烛塞回桌下。

他小心地观察每个人,眼下,厄德和博杜安正在扯开嗓子争吵,他们在两条椅子后方对峙,竞相拉大嗓音,用作雨夜的雷鸣,吸引整个大厅的目光。没人因此察觉到他的行为,他在环顾昏暗的酒馆内部,确信如此。大厅被油嘴滑舌的克洛德划分,分别为艾缪湿地、维欧念原野和洛图海港,他乖乖呆在湿地里面。湿地属于他的故乡,古老的魔法发源之地,尽管人们更乐意称之为瘟疫的故乡。在他一旁,是传教士马克桑斯,尚在为死者作祷告。那些念叨他都听不懂,毕竟他和传教士向来不甚合拍。他在四下张望时,眼神碰到安德烈。雨水从他背后的窗口淌下,寒风从中钻来,他却毫不在乎。此时他倚在窗口假装睡眠,他做出熟睡的样子,全身用毛毯盖住,可眼睛始终没完全合上。眼下,他仿佛也在注视着阿梅代。阿梅代打了个寒颤,眼神望向别处。桌上还有杯不知谁喝剩下的苹果酒,他举杯饮下,烈酒刺痛干渴的咽喉,这酒的味道很怪异,令他发出舒爽的声音。恰引来艾斯黛的目光,他回以一个暧昧的笑容。

暴风雨毫未止歇,那倒霉的埃里克,死后尸骨也不得安宁,大雨想必迅速冷却了那堆肉,此刻说不准被泥水冲走,或被那野兽衔去。他正惦记着那具尸首,第二道雷光劈裂夜空,点亮旅馆黑暗角落,艾斯黛忽地惊声叫起。厄德那时猛地把桌子踢翻,大喝一声,手按在腰间刀柄上,对面的授旗骑士也未迟疑,把他的长剑抽出。那对峙再次出现,叫酒馆里的人从睡意中唤醒。两人隔着数臂的距离对峙,毫无退让之意,似乎今晚只死一人是不够的。而阿梅代此时心中掂量着,可能远不止一个。

“我得知会一声,两位,我不清楚其它地方,但在腹地,若没有预先提出决斗,私下的流血是要被审讯的。”加斯帕尔在一旁插话,他的身子卧在木箱上太久,没法好好转过身来看这场戏,若他翻身,受压的大腿会撕开伤口,让他再度流出血来。

“谅他们敢?”授旗骑士挑眉反问。

“是啊,只要你把死状写好就行。我还有路要赶,不想因为顺手做掉某个混球而被悬赏。”厄德进一步挑衅道。

私生子达尼埃尔在一旁起劲吆喝,他只管喝酒,这事闹再大也事不关己。尽管他太恼人,但凭着他最大的块头,也没人能随意对他呵斥。冲突已愈演愈烈,阿梅代则出奇地从中获得冷静。这份喧嚷就和赌场的吵闹一致,只有人群拥挤,情绪激昂的地方,赌徒阿梅代才能更清晰地思索,从而识破机遇。他感谢这两呆子,给他创造了一个好空间。现在,他最好快点想明白地窖的线索,想清楚这桩不为人知的谋杀案,否则他恐怕活不过天亮。

事情该从哪里回顾起?首先浮在眼前的,是埃里克死亡时的惨状,可他知道,这应该被跳过。于是他的视线越过尸首,来到大雨磅礴的屋门前,那时天刚黑,酒馆里的火光微微透过门缝,映出木板上的店名:绿眼美人。在旅途的半道上,他看见远处山谷的阴云聚集,他曾试着加快脚步,却不能有效地赶过太阳西沉的速度。风汇云集,呼啸在群山间隙,降临于广袤原野,一场磅礴大雨将至。当他看见这座酒馆时,天色已暗沉无光,他在心里暗自估量,若错过这间酒馆,下一个落脚处将在相当远的地方。当他还在思索时,一声嚎叫抖擞了他的精神,四下张望,已到了野兽出没的时辰,那叫声却像近在咫尺。待他终于发见阴森嚎叫的源头,却看到在不远的林间,一双暗红的眼睛,一张满布利齿的大口,一只不见身形的野兽就躲在林间,仿佛就等他一不留神,在黑夜里落单。哪怕作为赌徒的胆子再大,他也聪明地畏缩,这选择成为他不幸的开端。

“我叫阿梅代,在往石钟镇去。”他敲响大门后,是费尔南来开的门,他自我介绍说。那时雨刚降不久,他便是最后一个进屋的人,直到后来两位怪异的旅伴敲开酒馆的门。他向店主说,自己原本打算赶夜路去到石钟镇,可惜最后结果证明,为了省钱,没骑驴子是个错误的决定。他不得不在这酒馆过上一夜,尽管对这儿不熟,他还是记得,这酒馆的主人应当是个大胡子老头。费尔南是个精神抖擞的年轻人,他说自己是代事人,老头子马塞尔用两个银币打发了他,让他暂作代梨,自己一早去隔壁的镇上,现在也没回来。

走进绿眼美人,他三两步便冲到火炉前,拿起挂墙的毛巾擦拭打湿的头,口中哆嗦着:“哦该死,真冷,见鬼的毕科斯德天气。”火炉迅速驱散寒意,他感受到惬意,打算来点热汤,却听背后传来和风一致的嚷嚷声:“关上门!天杀的!你来这儿是想冻死咱们的吗?”他回头一望,才看见圆桌子旁围坐数人,他们正在投掷骰子游戏,油灯忽明忽暗,让他一开始没留心店内。那是四个神态各异的男性,冲他吼的那人体型最为结实,头发和胡须都乱作一团,显得十分粗鲁。坐他旁边有个身形瘦弱的人,此时因刮进来的寒风而瑟瑟发抖。而大厅的另一边,还有个神职人员,在一站封闭的油灯下低头书写。阿梅代正要唠叨着去关门,却见门旁的窗边还坐着个人,他喊:“那个门旁边的,你就两步路!顺手把它带上吧!”他为了压住风的呼声,刻意拔高了声调。但那人靠着窗户,身盖一条黄色长毛毯,在黑暗中没有任何回应。

“你把嗓子喊哑了他也不会答应你的。”他右手边的人接话了,那人在火炉旁边面色发黄,伸直了腿躺在两条椅子上,活像摇篮里的婴儿,“从他来这里开始,他就没答应过几句话,说不准是个哑巴。”阿梅代只得作罢,却想起来为他开门的费尔南似乎不在店里,他问:“店主呢?他难道还在外面?”没得到回复,他耸耸肩,披着毛毯走到门口,把门掩上,扣子别上,风才在酒馆里止歇。风开始渐渐变大了,老旧的石墙有部分裂隙,漏出的风声愈响,听起来就像有只野兽在屋顶啸叫。他看了眼那坐窗边上的人,那人看起来是个年轻小伙,神情却疲惫苍老。他用一条长毛毯盖住身子,唯有头部望向窗外,一副不想搭理人的样子。他想说些话,可止住了,那毛毯下似乎藏了些尖锐的东西,精明人不会自找没趣。

阿梅代这会儿才得以扫视屋内一圈。他留意到熏鼻的麦酒香,比以往他去过的任何地方都要浓,看来这里醉鬼不少,以至于把它洒得到处都是。酒馆用粗糙打磨的石块堆砌,看得出些年头,起修的时候,想必主人不太富裕。好在屋顶的木梁被重钉过几轮,没有漏水下来。一条梯子攀附向小阁楼,整个酒馆能容下三十二匹白马,好让它们的蹄子踩着对方的肩膀并列。大厅里最显眼的事物,是一块绿黄双色的大绒毯,它从屋梁上挂起,一直垂到柜台后方的地板上。绒毯上有个长枪贯穿玫瑰的徽记,他不太记得属于谁了。上次他来这里时,只听说,那是多年前,巨龙祸害横行于腹地时。酒馆救下一名落难旅者,给了他饭食。在巨龙被英雄所杀后,那位旅者的受难结束,以贵族的身份重新光临此酒馆,赠送了这块绒毯。从此这里便被称为绿眼美人了。这酒馆和其它地方没多大差别,火炉跳耀,地板潮湿,玉米干果挂墙成串,油灯重燃,热汤飘香,木架上陶罐盛物。大厅中的揭示板上,还挂着昨日的账目,以及好些被撕扯的碎布。阿梅代闻到些怪味,他从未闻到过,像是霉味和酒味杂混一起的味道,他误认为是剩菜。

在绒毯的下方,壁炉的火光照耀整个大厅。对过去的一角,那位神职人员在书写信纸。第一眼他以为那是在传抄,随后阿梅代对自己嘲笑一番,哪个传抄僧侣会跑酒馆里来?围桌的几个人穿着差异甚大,有穿皮袄的,有披轻甲的,还有只穿一件单衣的,有的衣角还在滴水,许是同为避雨的人。这该死的天气,他又默默咒到,原本这会儿他应该舒服地躺在自己窝里,而不是在这儿冷得发抖。不过有说不出的怪异,阿梅代急着暖和,许久后才会意识到这对于酒馆来说太安静了些。

阿梅代回到火炉前,想再暖和暖和被雨水打冷的身子,就听嘭的一声,风声再临酒馆内,把刚重点燃的烛台给吹熄。他回身一看,门没能经住风的打击,扣子被压断,大门豁然开敞。“看来你得多钉根木条了。”火炉旁的人不禁讪笑一声。

“哦该死,这事怎么就发生在我头上?”阿梅代不禁埋怨到。“可不是?说实话兄弟,今晚你不太走运。”那人笑着回应,话音渐弱。“谁说的?赌徒永远不会有不走运的时候。”他向那人伸出手,“阿梅代,来自石钟镇。”

“加斯帕尔·伯纳德,这地儿的猎户。”那人亦伸出手,与他握住表示友好,阿梅代感到加斯帕尔的手掌有些凉,尽管他一直坐在火炉旁。他说:“幸会,加斯帕尔,现在,我得需要你帮我去钉门。”

“乐意帮忙,可惜不行,伙计,如果我真能起来帮你的话。”加斯帕尔无奈地笑笑,指了指他的右腿,阿梅代望去,才看见那里缠了好些碎布,上面还沾有些不明显的血迹,“不过那头野猪与我意见不合。”

“哦老天,这可真糟,你是在哪儿遇见的野东西?”

加斯帕尔挠挠乱发,略作思索:“啧……我不太记得了,大概是烂喉山的野林里面,今早我走的有点深。一不留神,它就在我身后了。”

“你杀掉它了吗?”阿梅代想着石钟镇到烂喉山的距离,还有些远,他不必担心自己也倒霉。这猎人的腿上像是开了个切口,有些烂肉还暴露在外,想必是站不起来,另外几个人专注于桌上赌具,他只得自己到门口去。

“没有,不过我让它知道了我也不是好惹的。”

“看上去你的确是不走运的一个。”阿梅代走到门前,试着把门堵上,随即他瞧见门扣被整个掀起,想钉回去得花点时间。

这会儿围桌的一个人也走了过来,是最瘦弱的那个,他裹着绒衣也仍然在屋里瑟瑟发抖。“锤子,钉子,在门右边。”他说,并递给阿梅代一块木板。“谢了,老兄,我缺把手。”阿梅代说。他接过木板,潮湿又寒冷,他宁可直接扔掉它,那人也如此认为,他的手抖得像屋外的树枝。他哆嗦着说:“快关上它,我受不住了。”“当然。来帮我按住这头,压住就好……等下,行了,好家伙。”阿梅代用共计三块木板钉牢,把锤子随手往地上扔去,那个不知去哪儿的代梨店主,希望他没摔倒在雨夜里。活计做完,身子暖和起来,他需要些休息。“我叫阿梅代……嗯?老兄,我怎么觉得你像个北方人?”阿梅代打量这人,他的绒衣较厚,下方还留有环形结样纽扣,是极具北方特征的穿着。可他的大衣完全不合身,甚至大了他一寸,拖到了地上,展出滑稽模样。

那人抹抹鼻子,还没从冷风里回过劲来,他说:“是,我叫埃里克,从文特过来的。”“那是个很北面的城镇——你是个北方人,你怎么还会怕冷?我记得那地方不是雪从不融化吗?”阿梅代问。埃里克没好气地说:“我哪知道?”

“不走运,今天咱都得困在这地儿了,我希望他能有地方给咱过夜。我能加入你们的游戏?我对走棋的东西充满兴趣。”

“你去找他们,我得来点热的东西。”埃里克抱着双臂,悻悻地走开,他大衣下的腰带上还挂着一把匕首。阿梅代像瞧一只珍兽样地看他,埃里克把水壶放上墙角的小炉。北方会有害怕寒冷的人,他今天可算大开眼界,指不准下次他能在山上遇见怕高的。埃里克把一些木条塞进小炉底,这才发现,铁壶不在上面。他于是走到僧侣身边,伸出手,那僧侣见状立马会意,把放在椅子后面的壶子递给了他。阿梅代瞧瞧那僧侣,似乎是个来自河谷的传教士,日月之火的坠饰吊在胸前,对每个遇见的人明晃着自己的身份。他还是不去打招呼了,自己和神职人员一直处不太好。

他来到桌前,没过问便擅自坐下,扫一眼桌台,熟悉的游戏,没有筹码的硬币就摆放在桌台上,明晃晃惹人眼球。自西海岸同香料一同传入内地,这些木香的小棋很受人喜爱。对他来说也是如此,不过是从金钱的角度,一些别出心裁的人把这游戏改造了番,使它变得和骰子的赌博一样——这使得其更受欢迎了。细看去,这棋盘好像刚做出不久,底部凿出的裂缝不够精致,充满角料。

“瞧瞧这场面,谁是今晚的幸运儿?”他想说些打趣的话,但他看见那个大个子,那人右胳膊上有条灰缠布,布上醒目地纹了一大块麦穗的标识。太久不见都使他差点忘了,那是无位的象征,是某个家族中的私生子,他们会被强制佩戴此徽记,以警醒其地位。这份徽记自他们出生起就蒙羞,此前若是有谁如此,都自然地遮掩住花纹,可这位毫不介意公布自己低贱的身份。可他甚至和逃犯打过赌,还赢过,谁又在乎私生子?

往手边看,另一人花哨的长须首先夺取目光,如鱿鱼的触须向两侧伸长,末了还略上卷曲。那人笑容满面,脸上却挂着一到吓人的伤疤,仿佛一块皮被揭了下来。那人想必是富商,尽管衣着朴实,但阿梅代见过不少这类人。秉承财不外露原则,在山贼出没的地带,没有谁会挽起袖口便看到金子,可他们有爱干净的毛病,衣服整洁到不翻线、不缝合、不沾泥,坦明自己养尊处优。而他们还有另一个老毛病,阿梅代便朝商人身边看去,一个即使在屋内也不脱下轻甲的人,不苟言笑的下巴,腰上还挂着一把剑,看来确实如此。一个富商和保护他的打手,阿梅代钟爱这些人,他们总能捐赠给他至少三日的饭食。

“我是石钟镇的阿梅代,你们当然也听到了,这大雨拦了我回去的路,所以我来这儿避雨。我想我该咒这雨,可它给我留了份游戏,我爱死了这游戏。”

“你想参一份子?可以,不过得先压六个子,作为第一步的筹码。”大个头私生子说,他一张口就是热辣的酒腥臭,嘴角也还挂着啤酒泡。开始便是三分要求,阿梅代不太乐意:“喔?我不记得哪个地方有规矩……”

“这是我定的规矩,就在刚才。”大个子猛地拍桌,他的胳膊粗壮,桌上硬币和酒杯都被他弹起,他顺势抓住酒杯大灌几口,“首先,我们刚才正在兴头,你把那蠢北佬给冻一边去了,害得我们重开,你肯定得做点诚意。”正蹲在小炉前添火的埃里克发出一声“嘿”作为埋怨,这被大个子忽视掉:“然后,咱不是很欢迎新来的人,你得表现出诚意,这样,我们或许就能给你留一跟‘椅子’可——更何况,你要赢了,它们还会是你的。”

“随你怎么说,幸运儿,我听你的。”阿梅代笑着从口袋里掏出六个硬币,掷在桌上,他暗自盘算,要把这份加倍收回来。私生子见状大笑出声,对那位富商模样的人说:“看见没?我说了这奏效得很。”那人则啧啧发声,往桌板上掷出一枚铜币,他们似乎是有什么赌注。

这会儿代事人突然从柜台后现身,把湿漉的皮具往桌下一扔,砸在石板上,发出和打雷似的闷响声,好叫人被吓一跳。那位传教士明显被吓到了,他不满地开口:“嘿!混账死尸,你得安静,严肃点。”这轮到阿梅代吓一跳,这才未几时,传教士也能满口粗话了。他想不出这人是怎么布道的,喝着啤酒,满口地狱诅咒?阿梅代问代事人刚才去了哪儿,费尔南答道:“去让棚子里的驴安静点,它们不喜欢下雨,至于我是从哪儿进来的,屋后面还有扇门,连着茅厕。”

“我还以为堵上门后,你给山里的幽鬼捉去了,这后山不是经常闹鬼?”阿梅代说。代梨人几乎忽视掉他的闲言:“你要来点什么?”

“给我个空酒杯就好,我自己发挥。”

这会儿那富商模样的人开口:“这位阿梅代先生,你说自己是石钟镇的?”阿梅代回答:“当然,还会有假?”

“本地人?”

“看你认不认为。我妈是从雾山后的一个镇子嫁过来的,我爸从小就在石钟镇长大。”

“那你的血脉都留在艾缪湿地。可我看你不像尅里赞的人,你没他们那迷人的长勾鼻。”

“尅里赞?我当然不是,或许在两年前的某个时候我当过尅里赞人,可现在,我非常非常之庆幸我不是尅里赞人。你知道他们有多吵吗?我可没法把掉在羊圈里的尅里赞人找出来。”

富商闻言笑出了声,他一旁的护卫则没做出任何反应。“那可太棒了!我是克洛德·杜兰特,一个普通的游商。”

“介意我问一下你脸上的伤是怎么来的?”阿梅代问。

“如果我想要趁机吹嘘一下,那我会说这是多年前,巨龙祸害腹地的时候,我和它正面遭遇时留下的纪念。唉唉,但我可不是喜欢吹嘘的人,这伤口坦明了说罢,是被一群强盗袭击时留下的,他们当中,居然有一个烈焰术士!”克洛德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场景。

“你居然逃掉了?那可真是好运。”

“可不是?那之后我就学精了,自此到哪儿都会带上旅伴——这位就是我同行的伙伴,叫博杜安。”阿梅代瞄了眼博杜安,他看起来像随时都在准备打架,不善言谈,脸上不知为何,现在挂满了不耐烦。身上的轻甲看不出材料,阿梅代不是铁匠,也分不出那是精致还是粗糙。倒是那满下巴的胡须,即使看得出修缮的痕迹,也颇为狰狞。伙伴?那就当做是吧。阿梅代知道这人是授旗骑士,他们常被富人用钱收买,就和佣兵没区别。这还挺好,若没被雇佣,那授旗骑士肯定是劫匪,臭名昭著的那种——或许两头都是。不过这和他没关系,阿梅代知道,没几个授旗骑士喜欢听见授旗二字,他们最乐意的事情,是教会别人不提那个头衔,然后收取鼻梁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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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这人嘛,叫达尼埃尔……”

“达尼埃尔·杜波依斯!”私生子打断商人克洛德的引荐,他的嗓门特别洪亮,身子也结实,在这冷天里,他也只穿一件麻布衣裳,“我是劫持人达尼埃尔,你或许听说过,不过这头衔不重要。以前人们还叫我五金杯达尼埃尔,来,问我为何他们这么叫我,来问我。”

细看下,这人身上有诸多结疤的创痕,阿梅代考虑一番后说:“那是在形容你的财产?”

“因为上次我在丘地的教堂里偷走了五个金杯!”他仰起头哈哈大笑起来,“蠢地方!他们既不让私生子进城堡,又要收私生子的税,等我要把这税交上去的时候,他们又称这不是我的财富。”

杜波依斯来自西境的司佩捷,是一个尚算有名的贵族姓氏,现在可知道,这私生子是怎么跑这边来的了,阿梅代在内心琐碎道。这大个子要不是被放逐,就是在抓去充军的路上逃了出来。私生子的大声咆哮扰了传教士的安宁,那人便又停住写信的笔,满口吐出不堪入耳的粗口。这言语之粗俗,阿梅代此前只在醉汉口中听闻过,而今那传教士,身穿僧袍,用唱诗般的韵调谈吐秽语。克洛德似是很喜欢他这调子,迎合着笑出声:“而那位天才传教士,就是马克桑斯神父了。”

雨声大作,门窗摇曳,山林筱筱作响。此时夜幕笼罩,火光微薄,头顶乌云隔屋积蓄嗡嗡雷鸣。阿梅代觉着,今晚的天气太不寻常,他从没在自己故乡领会过这么大的风,房顶仿佛要被掀飞,那风在窗外呼啸,好似不时就会扔来一根断裂的树干。阿梅代瞄了眼窗旁那人,那人毫不介意自己待的地方有多冷,他偶尔会有动静,但大多时候都像尊雕像一样,在黑暗中一动不动。着实是个怪人,按理说他大可不必在乎那人,可每当阿梅代背对着他,就好像会被一股视线盯着。这会儿,代事人费尔南可算找来了杯子,他还顺便递给阿梅代一个盘子,里面留了些湿漉的豆子。

“谢谢……雨水把你们的仓库给浸湿了?”阿梅代闻了闻豆子,上面有些霉臭味了,许是大雨冲垮了酒馆的后屋。

“应该是。”费尔南说完就又离开了,他老是在柜台里进进出出,像是搬运些什么东西。

“你们是互相认识的?”阿梅代问,他刚回过头来问,就发现盘子不见,他在达尼埃尔面前看见了它,豆子已经没了。

“认识?不,除了我和博杜安,我想这里没人彼此知道对方——嘿,你是最早到这儿的,你说是吗?”克洛德说,他随即问了下躺在火炉旁边的加斯帕尔,后者刚变得昏昏欲睡,闻言几乎是惊醒的。

“噢!喔你说我?当然,是这样,没错。”他说,拍拍自己的头,起身把遮掩下伤口处的缠布又拉紧了些。

“所以你瞧,咱们都是被这突然的暴雨困在这儿的。”

“这样?我还以为你们至少都认得彼此。”他说这话的时候,视线往身后窗边引去。

“伙伴”博杜安看过去,不屑地发出嗤笑声:“窗边那东西,尤其如此。我们只知道他称自己安德烈,别的他都不肯说。从他来这里起,就一人缩在角落,就像条臭鼬!”他刻意说得很大声,不过窗边的安德烈则继续装睡,火光照不到他的位置,不过他兴许眼皮都未动一下。“臭鼬?哈哈你还真会说,难道你趴在树林里观察过它们、和它们做过朋友?”达尼埃尔嘲弄到。

“再说次,你得注意自己的言辞,私生子。那些肮脏的东西,没人会屑于和它们浪费时间,只是远远看上去便知道有多脏了。”授旗骑士的语言更恶劣了些,这依然得不到受讽者的反应,他们看来也疲于尝试了。

于是棋局得以继续,阿梅代和克洛德此前一直专注在棋盘上,他们走的棋子要稳妥得多。倘若是普通的走棋,所有的棋子齐列桌面,都是一目了然。但部分改造者别出心裁,在它的底部凿开豁口,使其仅开一个裂口,能纳数块隐棋。那些隐棋上各有数字,能随时翻开打出奇效。这便成为赌博的游戏,每次走棋之余,还有看点数一行,使得吃棋不由得先前盘算所左右。这点改进被精研的棋手唾弃,但却受酒馆之徒青睐,在近一年的时间里风靡内陆。它吸引了许多别有用心的分子,比如阿梅代这类。阿梅代知道这游戏不会流行多久,它本身太复杂,一局下来的时间很久,骰子只能是个可有可无的添头。不消多时,人们自然会忘记它,顺便忘记自己曾着迷过它。要在酒馆里被人喜爱,还是得像骰子一样只有六面、八面、十二面,盖住后全不得知,让人在一片片和声中赌下钱财,这才行。

不过,细水长流会是好收成,而这游戏能让他把骰子留在手里,这是再好不过的。此时的他已经玩起惯用伎俩,在刚坐下时便翻走一两块隐棋,藏在袖口里。他不介意用下棋打发时间,但必须建立在只有一个赢家的基础上。

“哦喔,噢哦!”此时加斯帕尔突然叫出声,他的毛毯像是不小心躺进了火里,吓得他连忙将其拽起来。这叫声自然勾回了阿梅代的目光,他兀地发现有谁站在他身后,抬起头来,那北方人埃里克,不知何时站在他后方,像是也被他的回身吓了一跳。阿梅代占了他的位置,所以他才站在那儿,他看见阿梅代的小动作了么?无从得知,他好像还有些发抖,悻悻地摇头,转身拿起放在另一张桌上的热汤,便离开,找来另一桌坐下。阿梅代被他的怪异举止吓到,还以为自己已经被看穿。

“倒是你,怎么会到绿眼美人来?我们原本计划的,是今晚不会再有外人来,好安静些度过这个雨夜。”克洛德在落下最后一步前停住,棋子悬在空中,突然向阿梅代发问。

“我不是有说过?去石钟镇的路上,被这该死的大雨截住了路,被迫投宿,和你们没什么不同。”

“问题就是,为何你会在这会儿去石钟镇?”博杜安把一只胳膊按在桌上,他眉头下压,严肃地发问,“我还从没见过,有谁会在这种时候启程回家。”

“你指什么?哦老兄,我只不过在老妈子的家里耽搁了一会儿,没留意到天色这么快就暗沉下来。正巧回来路上遇到大雨,而巧合就是,我离得绿眼美人正好最近。”阿梅代佯装淡定,他不知道这位授旗骑士想做什么。

克洛德走完他的一步,他们两人的棋局是一面倒,商人精打细算地走出优势,阿梅代看起来是要吃亏了,除非他能用隐棋打出惊人一步——用他手里藏着的数字。“到你了……是啊,我想必然有天意为之。”克洛德笑着说,“不然,怎么会巧合到,两个开战国家的人友善地下棋呢?”

阿梅代没懂他的意思,这时博杜安发出嘲讽的笑声:“你知道你又变成尅里赞人了么?就在三天前。尅里赞打下了司佩捷的高地,这一大片地区都成为了附庸。”

司佩捷和尅里赞打起来一事,他确实有耳闻,可他并不知道,这轮国境线的变更又算在了他头上。“我的确不太清楚,毕竟我只是一个手工匠人,听不到什么国王的盘算——不过,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不成?”阿梅代举起棋子,试图照常走下去,“这地方在过去十二年里,变更了九次、还是十次国境线?单我记得,不下五个骑士团,先后进驻到石钟镇里,宣布他们的领主赢得了胜利,每次都让我们缴纳更高的税额。先是在教堂上挂旗帜,后来又让每户的屋顶都柒成红色,再后来又柒成灰色……我想说的是,嘿,难道你们每次开战,都会警惕每个潜在的敌人么?”

阿梅代打算把棋子落下,授旗骑士的手便砸在桌上,这人竟还穿戴铁质手甲,在阿梅代前砸出清脆响声,阿梅代浑身一抖,袖口的隐棋差些掉出来。博杜安变得不耐烦了,他随时都像准备好了拔剑:“我的确不在乎这次谁赢,我主没有参与其中,他们打到一方灭绝都没我的名分。可我不觉得,在这地方,在这时候,赶夜路回去的人很正常。傻子才会在领权变更的头几天回城,傻子才会走夜路时独自上大路——除非?”

“行了,伙伴,咱来这儿不是为了这个。”克洛德按住博杜安的胳膊,试图劝服住他,“你都差点让棋盘散了,让咱先走完这一步如何?”这不太奏效,博杜安没有显出退意,他似乎很急切地想做什么。达尼埃尔只管喝酒,他还顺便吆喝到:“啧啧,看来我每到个地方都有斗殴,可惜你俩要打的话,我都没法找人下注,结果都是必然的欺软胜利。”

“你这私生子就不能拿一次来闭上嘴?我得瞧瞧,要他真是一个灰烬会的成员,那要能宰了他,我可就能领到好奖赏了。”博杜安说。

阿梅代本认为他们看穿了自己的骗术,可现在他更加紧张了些。若是被这人怀疑做灰烬会的人,那他将面临被举报的危险,他知道被诬赖作魔女,或灰烬会的下场是怎样的。他的邻里有不少人一去不复返,再次见到,就是在广场被烧死,留下被折磨逼供的尸首。而他若想否认,那这骑士必然会提出决斗,那之后结局还会有差?费尔南又从屋后回到了大厅,这次他把一套鞍具给扔在柜台后面,他好像留意到这桌的纷扰,没有立即离开。此时身后躺着的加斯帕尔说:“我的腿都听不下去你们的争吵了,而它还在流血。行行好,把猜疑留到雨停后。”

克洛德朝加斯帕尔摆摆手:“加斯帕尔兄弟,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在站不起来的时候和拿剑的人争辩。不过你的建议也没错,现在风雨大作,我也认为该把问题留到雨后解决,咱还有葡萄酒要喝呢。”博杜安仿佛不敢相信商贩会说这话,他回瞪了一眼,似乎坚决了要动手。阿梅代看不大分明走向,这授旗骑士是本性显露,要谋财害命,还是真想拿他去献祭?他只知道,要找机会脱身,他没法知道,在此期间,大厅里的每个人都看着他们两。其中一人的手心出大汗,一人把刀塞回鞘中,而另一人微微抬起身子。

“博杜安大人,我确实对你的所说一无所知,石钟镇上不少人认识我,你何不明早跟我一起去问问?想必你能得到一个公正答案,而即使你不满意,那时你也能向城主要求一次比武。”阿梅代说,他刻意强调申请需要通过城主,否则将会成为非公正的谋杀。

“你想比武?好主意,这里不正有一个记录者?你,过来,帮我证实这件事。”似乎起了反效果,克洛德对尚在书写信纸的传教士挥手。后者看上去不太乐意,可双眼一闭,叹气一出,他还是收拾起桌上的纸笔,要准备过来写出文书。

“咳!”窗口的安德烈此时突然咳出一声,这一声很细微,但成功吸引了骑士的注意。他向这从未开口的臭鼬看去,安德烈此时也迎回他的目光。“怎么了臭鼬?你是要被冷死……还是对我有话要说?”博杜安用中指关节敲敲桌面,弄出噔噔响声。出人意料,安德烈确实说话,他的声音和坚韧的外表不一样,虚弱得如一位病患:“公正的骑士不会肆意审判人,你要是还有丝毫荣耀感,就不该做这种持强凌弱的事情,在腹地,这叫人不齿。”

“喔?轮得到你个浪客,来对我指手画脚了?”博杜安似乎被激怒了,他按捺不住自己的冷笑,和安德烈当面对峙。

阿梅代紧张地注视着骑士,情势越发不利,他的神经紧绷在对方身上,因此,他没留意到其他状况。此刻,埃里克放下一口也没喝过的热汤,达尼埃尔的手伸到了桌下,加斯帕尔的伤口再度开裂出血,代事人拾了块铁钳正在朝这边走来,而安德烈无声地站起身,在披风下静静地拔出剑刃。他手中的棋子悬着。随后,第一道雷光划过天宇,霎时让夜空亮作白昼,酒馆里九双眼睛短暂失明,那之后震耳轰鸣,他的棋子落在了棋盘上。

那时候酒馆的门被敲响,这密闭的大屋迎来意外的访客。大雨遮盖了行人的脚步声,使得没人提前察觉到屋外有人。这敲门声很急切,使得它不会被风雨掩埋。代事人短暂愣住,随后高声说:“门锁上了!等我从后面过来接!你们也歇着,酒馆里不准斗殴。”他呵斥了骑士等人,转身把铁钳扔回柜台后面,朝后门走去。仅片刻后,酒馆里的人各自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仿佛刚才的瞬间没有发生。埃里克就现状思索了一会儿,还是坐下喝自己已经冷掉的汤。

“将军。”阿梅代长舒了一口气,他现在相信自己很走运,顺便对着授旗骑士笑道,“怎样?我说过今晚赶路是很正常的吧?”

博杜安啐口沫,不满地靠回靠椅上,打发传教士坐回去。教士满口怨言,仿佛叫他动一下就是折磨。不知谁在腹地立下的古老规矩,私下要求的决斗,必须被固定的人见证,否则就会作废。这条规则旨在确保双方不因私谋杀,阿梅代相信,定是这个规矩保护了他,也是正好赶路的人保护了他。他的庆幸还没过,甚至费尔南的脚还没走进后屋,大门就被一脚踢开,封了三块的木板应声断裂,砸出砰响,一男一女两位旅人出现在门口,全身都流淌着湿漉的水柱。“不好意思,没时间等了!”男性说。

“该死!关上门!”埃里克再次被涌入的寒风冻得发抖,这次轮到他咒骂出声。

 

 

,由铃Beru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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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梅代后来又敲上新的木板,封堵住冷冽的寒风,这夜晚看来会很漫长,暴雨毫无衰减趋势,这的确是他自出生以来,头一次在故乡见到这么大的雨。他还在琢磨之后的事情,大厅里的新议论声就已传起。费尔南在和两人交流,达尼埃尔找上埃里克继续走棋,博杜安靠在椅子上打盹,而加斯帕尔,目光一直在乱逛,额头上渗出大量的汗珠。来访者是两位赶路的旅行者,他们进屋后便在火炉前温暖身子,擦拭头发,烘烤几近湿透的衣服。在钉门的时候,阿梅代听见马克桑斯祷告似的低语,那声音细微,却是在说着恶毒之语。传教士低语不止,阿梅代只听到一句话,这女人的到来会招致不幸。

男性称自己叫厄德,是一名自由民,是一名骑士的侍从,他带着妹妹艾斯黛,刚从南部圣都的朝圣之路上回来。厄德是第二个身穿盔甲的人,他穿戴皮甲,腰间挂了一把单手剑,眼圈周围有黑色的瘀痕,看上去是疲惫已久。他看上去近似三十岁上下,金色短发,刮除干净的短须,通用语很生涩,夹杂着浓郁的南部口音。这年岁对于侍从来说,太老了。尽管已浸湿,他亦未将皮甲脱下,只是尽可能凑在火炉旁取暖。

艾斯黛则没有说话,自进入绿眼美人起,她就只是顺从厄德的指示,安静地待在火炉旁。她摘下大自己体型一大截的斗篷,尝试将它拧干,随后挂在火炉的铁架上。阿梅代注意到,那应该是侍从的黑色斗篷,它避免她的头发和厄德一样全湿,而她双手挽住后颈的长发,拨开一道金色热浪。阿梅代看得入迷,艾斯黛比她旅伴的年龄小许多,半身红黑色编织的朝圣客服饰,下部长裙似阴影般延伸,尾部还有雨路上所沾泥沙。她的容貌可谓端庄,若是阿梅代的标准中有位美人,那她几乎就是了。自进入酒馆后,那双绿色眼睛四下张望,鼻子一直在探嗅着,试图寻找着什么。待她的目光和阿梅代相遇,阿梅代不自然地展露笑脸,而她回应了一个微笑,啊,现在她完全就是了。阿梅代罕见地被女性夺去了目光,他留意到,这位女士,艾斯黛的手指上没有戒指,而她哥哥在无名指上有一枚。

厄德回身后留意到艾斯黛的目光,他恶狠狠地瞪了阿梅代一眼,后者识相的移到一边。加斯帕尔似乎也是被女性面貌所迷惑,他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想要触碰这位女性。他的手刚伸出,便立即被厄德一巴掌打开。那一掌极其用力,铁手套敲打骨骼的声音清脆,整个酒馆都能听见。加斯帕尔发出痛苦的叫声,随即厄德按住他的椅子,恶狠狠地说:“我不认识你,但是你再敢动动手试试?”他转过身,顺势对整个酒馆里的人宣布:“我的妹妹艾斯黛已经有婚约在,你们谁都不得碰她,否则就是对传统的大不敬!”

“瞧瞧你说的,难道我和谁握个手,就是对我素未谋面的丈夫的背叛么?”艾斯黛笑笑,“喔,可怜的人,你叫什么名字?我的哥哥把你的手弄疼了么?”

“不要给我节外生枝,你这蠢女人。”他压低声音指责艾斯黛,而他的妹妹把双手一摊:“怎么?一个关怀也能妨碍你的伟大工作?”她看起来不生气,反倒笑容有些戏谑。而厄德则比较焦躁,他随时都咬着牙:“我厌倦了你惹的麻烦,可以的话我宁可把你的舌头割下来。”“真遗憾于你不能。”

“刚才是我无礼了,可你个大男性何必要和女士过不去,还是温柔些好。”加斯帕尔躺在椅子上说话。

“没你的事,别试图找她搭话。”厄德如此说,顺便将艾斯黛的椅子拉远了一些,此时费尔南又问一遍他们需要点什么,厄德说:“什么都不需要,我们还得赶路,备好两匹马就行。”

“我们酒馆没有马,牲口是客人的。”费尔南说,他听见这消息后便在柜台后面坐下了。

“我要一碗热炖菜。”艾斯黛竖起手指说。

“闭嘴。”

“那就热汤。”

“你就不能……”厄德焦躁地拿右手抓脸,他的皮手套在自己脸上刮出粗糙的声响,话刚说一半,埃里克忽然起身说:“我这儿还有在热的汤,让我拿给你。”

“喔你人真好。”艾斯黛说,随即,厄德就打断她:“不用你费心了,她不需要你的东西,听见没?”埃里克正打算把另一壶热好的汤端来,就被打断在原地,厄德伸出手臂拒绝了他的好意。艾斯黛苦笑着摇摇头:“好心人,把壶放在炉子上就行,我稍后会来拿。”埃里克啧一声,只得照办。

“没有稍后了,我们现在就上路。”厄德把壁炉上的斗篷扯下,扔给艾斯黛。

“我身子都还没暖起来呢。”

“你那冷血身躯还怕冷?别拖延了,鬼知道稍后咱们还会遇到什么!我得保证明天天黑前,我能把你送到洛……你老母亲那里!耽搁不得了。”

“可你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了,厄德,唯一的面包还塞给我吃了,你不怕饿死在半路上么?”

“就算你先饿死也轮不到我死。”厄德朝围桌的几个人走去,“你们谁有马和马车?”

短暂地寂静后,克洛德抬起头来说:“我叫克洛德·杜兰特,有四匹马和一辆车,你们要不介意,可以和货物坐一起,明早我能带上你们。”

厄德从腰间口袋中掏出一枚硬币,金色硬币的表面被火炉照耀,发出夺目的光彩,他把其弹在桌上,金币咕噜噜地滚了几圈,随后停住。“现在出发,送我们到石钟镇就行,这枚金币就是你的了。”

金币无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一时间大厅的目光几乎都被聚拢,按照工作的量来说,这单买卖确实太诱人。私生子这时站起身来,大笑着走开:“疯了,不管是这开价,还是这主意。嘿,美妞儿,你摊上这样个男人可不走运。我敢打赌,明早沿着去石钟镇的山路,就能找到他的尸体。要不,今晚你跟我一块儿?”

“那可难说,他命硬着呢。”艾斯黛笑着回应。

“滚开,野种!”厄德把手压在剑柄上,朝比他高一头的达尼埃尔吼到。

达尼埃尔只是笑笑,露出他的牙齿:“小心咯,侍从,你们的胳膊可没剑好使,上次冲我吼的那人,脖子都被我拧开两边。”

“有种你可以试试。”厄德毫不退让,他向前踏出了半步,那是某种剑术的起手式,阿梅代有点印象。两人刚见面不久,就燃起了些火星。

“也许不久后就有机会,呵,不过现在,我得去撒泡尿去去晦气。”达尼埃尔说,他经过厄德身边,越过柜台朝后屋走去。

私生子走开后,厄德把剑身收起,他继续向克洛德商议:“你的答复?”

“这的确是让我没法拒绝的开价,先生。”克洛德说,“可我还是不能答应,至少得等到明天,这时候走山路,太危险了。”

第二枚金币弹到桌上,蹦出喀拉喀拉的回转声,随后停住。“今晚出发。”

“做不成的交易,我要是个赌徒,那或许就答应了,可商人得活着才能赚钱。你知道雨夜的山脉有多……”

“嘿……是啊,兄弟,你看这雨,你难道没被冷到灵魂出窍?我要是你,肯定愿意在火炉旁歇一晚。管他什么义务和期限?那些哪有这壁炉重要。”阿梅代在一旁附和道,跟着厄德的急促,他神色也比较紧张。

装满金币的小袋子被砸在桌上,发出沉甸甸的叮铃作响,这声音听得一旁的阿梅代心里一颤。“我的耐心有限,你要是做不到,卖两匹马给我。”

“喔,这怎么可能?我的朋友,你得想想,马对于商人有多重要,这和让我卖掉牙齿换美酒一样呀。”

“我没时间了……”厄德闭上双眼,他的神情疲惫不堪,许是数日没好好休息的结果,他的牙齿在紧咬,发出不耐烦的摩擦声。

“至少雨停之后,我们……”克洛德这话刚说一半,厄德猛地伸出手,一把揪住商人的领子,拧过半圈,硬生生把他从椅子上拽起,椅子撞倒在地,商人突然蒙住。他咬牙切齿地怒吼:“我说过我没耐心了!你要是不肯载我去石钟镇,就麻利的滚一边,让我们自己去!”这人极其粗暴,他的暴行甚至引来安德烈的目光,所有人都目视着他的举动,仿佛是个野人,巴不得对谁都展露牙齿。在视线被聚焦的时候,艾斯黛感到有人悄悄在喊她,她回过头一看,躺在摇篮里的加斯帕尔神情紧张,试图对她说些什么,但他的口型还没说完一半,便被冲突打断,他们的视线一同被拽去。

这时一声清脆的咯噔作响,厄德听闻后立即反射性地松手,后仰上身并往后迈去一大步。这迅捷的行动让他躲开了一个撞击,那是博杜安突然跳起,对着他拔剑出鞘的袭击,剑柄末端的铁球若是打中,此时他的下巴就该碎掉了。他们闹得动静掀开了桌子,装金币的钱袋撒了一地。

“啧,好身手。”博杜安表示遗憾,随后将手中剑旋转半圈,双手握住剑柄,越过肩头往斜下方挑起,剑尖对准厄德。

“授旗骑士来凑什么热闹?”厄德压住自己的剑,他警惕地盯着博杜安,双脚自然地扎稳,做出备战姿态。

“你的野蛮行为是以为没人管?我从未见过你这样的侍从,还好意思是侍从!对女性粗野,随时准备动武,甚至还用蛮力抢劫商人,我看你是只穿上了衣服的野人罢了。”

“那关你个‘授旗’的骑士何事?”厄德此时更加冷静地挑衅对方。

“妈的……杀你甚至不用考虑公正!”

两人正要打起来,费尔南突然连续拍起桌面:“嘿,嘿,嘿!”他不间断的响声打断了两人,“博杜安大人,你好歹是个骑士,想想腹地的规矩,打架斗殴不得见血,何况还在女士面前。”

博杜安气得喘粗气,但犹豫一阵后,他还是先收起了架势,把剑塞回剑鞘。“呔,野蛮人,算你走运。”见状,厄德也站回常态:“至少你的姿势还算标准。”

“我要真动手了,那就是你最后耍的嘴皮子。”博杜安说,他们两仍不打算退步。

在一部分人眼中,这场闹剧得以暂歇,可视线未及之处,一个人悄无声息,却又快步地走上前去。忽然又迎来第二轮闪电,天空再度被劈裂,一道极明的光亮使得所有人短暂地失去视野。艾斯黛在那时捂嘴惊叫,而石破般的轰鸣声紧随其后。听见那刺耳高声,厄德下意识地握住剑柄,蹬地回身同时抽出他的剑。在雷鸣后未消的光芒中,那是把染有部分血红的弯刀,刀身只短暂地出现,回旋半圈便消失了,因为它紧接着便被娴练的手法收回鞘中。

当所有人恢复视线时,一个人失去力气跪在地上。没人相信看到了什么,北方人埃里克双手正在试图堵住脖子,那里血流如柱,遮挡不住洞口,鲜血嚯嚯地喷涌出来。埃里克的脖子在片刻间被砍开一个缺口,而离他最近的厄德,刀上甚至没有沾血。埃里克尝试停住不断的流血,他欲图呼吸而发出连续的气泡声,最后,他失去力气,像条狗一样倒在地板上。末了身子最后颤抖两下,就没了生气。

“你们有谁看到了,他到我身后做什么?”厄德环顾一圈问,在斩杀埃里克后,他的语气变得平静不少。

“我想他只是去拿毯子的,可怜虫。”艾斯黛说。

“拿毯子要走过我?不,艾斯黛,我警告过他了,而你也知道。”

大厅里哗声四起,仅片刻间一桩谋杀便产生。人像只牲口一样被宰杀,所有眼睛都目睹了这一切。而厄德摊开手掌,表示这是自卫行为。抢在授旗骑士的鄙薄前,传教士率先将笔掷在地上,咒骂出声:“杂种受咒啊!这下全完了,我只是在山野奉主行进,就见此歹恶频发!九环地狱啊!这怎不叫我难堪!”

博杜安只是啧啧发语,摇摇头,反常态地坐下来:“疯子,简直是疯子。”

“满口粗话的传教士,你见到他做什么了没?你那里应该能看到这北方人,不如说你们刚才就坐在一块。”厄德朝情绪失控的马克桑斯发问。阿梅代看得脑子里嗡嗡作响,他本以为来人能救下他,岂料又是个杀人如麻的存在。但这时他留意到些不正常,按照酒店的规矩,打架斗殴都会被哄出酒馆,除非醉汉的胳膊能扭赢店主。而费尔南待在柜台后,他的嘴唇在哆嗦,暗自低语着什么。

“谋杀!”马克桑斯将所有人心中那词吐出来,他敲打着面前的羊皮纸卷,其沉闷的响声杂乱无章,“他仅是从你身旁走过,你便将他杀死,活见鬼,你不知道他那漂亮的蓝眼睛,他这么活生生的一个人?你当被受咒,在教义的主下。”

“随你怎么说,我警告过他,就算他是无辜的,他也已经是个死人了。”厄德说,他的视线再次左右环望,“现在,有谁要为他伸张正义?”

短暂的时间里,酒馆里的声音落空死寂,只剩壁炉燃木的破裂声,和屋外风雨呼啸。那雨水不停击打屋顶,终使其不堪重负而渗漏,风声自狭小的缝隙间涌入,徘徊在屋檐里,发出呜咽声。就在这片安静还未过去的时候,又是一度巨响打断了思绪。从屋后发出树干断裂的声音,随后是重物坠落,进而砸断屋梁的声音。那响声巨大,一度掩盖过风雨和远处雷鸣,叫人抬头去看,却见房梁完好。此时达尼埃尔也慌忙从屋后的门里跑进来,下身被雨和泥巴给打湿,他一进门就大声嚷嚷:“哦天啊,你们谁的马!这风刚把屋后面的树给刮倒了,那颗老树子直接砸到马厩上!里面的马怕是都给砸死了,还好我刚完事,不然——”

话说一半,他见众人愣着没反应,然后往地上一瞧。

“哦,我错过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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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越下越大,雨滴冲刷屋顶的声音已完全掩盖世间万物,除了哒啦哒啦的响声,唯有偶尔的一阵突风、或遥远云端的闷雷能闯入人世。酒馆的所有火烛均已燃起,它们无从抵抗四处袭来的寒意,在愈发寒冷的夜里,火光渐微。

后来费尔南与克洛德一同去查看了马厩,在此期间,达尼埃尔将埃里克的尸体抬出门外。厄德拒绝处理埃里克的尸体,他好像不打算放女人单独行动,这一冷漠之举引来博杜安的嘲讽,自然又使两人继续争执一番。马克桑斯作为传教士,宣称自己不会碰死人尸体。出乎意料的是,当阿梅代表示需要个人帮手时,此前一直坐着的安德烈竟主动希望帮手。他说起话来是如此虚弱,揭开毯子方才看见,他的身子被披风裹住,在那长布末端全是碎口,手脚满是伤后的结疤,显示出长途跋涉才有的沧桑。站起身来时,他得把那柄剑支在地上,才使自己不致摔到。“犯不着你的好意,臭鼬先生,你还是待在你寒冷的巢穴里好些。”达尼埃尔冷笑着拒绝了他,托起尚温的北方人尸体,像背布袋一样搭在肩上,独自扛到后门去。阿梅代暗自庆幸,他不喜欢死人的样子,那北方人死去时,瞳孔缩小到骇人的面貌,濒死者求生的面容,一如溺水。

安德烈在达尼埃尔走后,看了眼身后的马克桑斯,传教士便停止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他,继续双手合住,为死去的亡灵祈祷。安德烈又看了眼躺椅上的加斯帕尔,他那时目睹到一个细小变故的发生,但随即便假装没看到。阿梅代对大厅里两个危险分子发愁,他们各自坐在一条椅子上,手握剑柄,争锋相对。他祈祷这夜晚早点过去,等所有人都累了,睡着了,这该死的雨停了,他就好早点赶路,回石钟镇去。安德烈在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前,经过阿梅代时,低语一声:“小心点。”阿梅代误认为自己撞到对方,回首却看见安德烈那冷漠的眼神,这叫他一时打个寒噤,那眼神似乎能在黑夜里发亮,恍如一只杀人猛兽。

到这里,阿梅代终于开始意识到不太对劲,在此之前,他仿佛都忽视掉了什么。他环顾大厅,四处找寻缺失的东西,他开始疑惑,任何酒馆都有的仆人上哪儿去了。眼下并不是节庆时节,店里却只有代梨人忙活。而后他注意到柜台旁边的看板,那里通常留着的是菜单和价格表,更多时候会被贴上公告,或者,被悬赏者的通缉令。现在那儿的菜单被撕扯掉一大半,其余的地方更是被扯得只剩小块碎片,像是被野兽粗暴地踩过一脚。

这会儿克洛德和费尔南从屋后回来,见到博杜安还在与厄德争吵,克洛德走到两人中间,打算劝阻:“伙伴们,伙伴们,现在请安静些。这雨实在太大,屋后的一颗老树断了脊椎,带着一堆泥土,把马厩给砸穿。我的马儿刚才不幸死去了,同样不幸的还有埃里克,他们都遭遇了无妄之灾。”厄德不太同意,他说:“那个北佬可没有什么不幸的,他自己走到我的剑尖上。”

“就算是吧,但不管咋样,我们都被困在这里,是不争的事实。我们要好好共处到天亮,直到雨停,就各自踏上旅途,不再干涉对方的人生。接下来,我有个建议,不如我们设置三个区域——柜台直到炉子这边,我们称之为洛图,美丽的南部贸易港口;以我所占的这跟椅子,作为恕神山,千年国界的交接点;往我后方走,是维欧念,属于司佩捷的首都;而除此以外,直到门口的大片地方,都是广袤的艾缪湿地,如何?我们将待在属于自己的区域里,不冒犯疆界。若是有谁擅闯他人的土地,还没得到原谅,那就将被罚款。”

“我喜欢洛图这名字,听上去就像某种鲜花,比‘臭女人’这名字好听多了。”艾斯黛坐在椅子上说。

“你能喜欢可真是太好了,女士。”克洛德说,“所以,嗯,你们可还有谁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的?”

达尼埃尔从屋后回来,听见此番话,他说:“要能管住这里的人,我就是被分到霜风镇也没意见——嘿,可我不喜欢霜风镇,那里可冷了。所以我还是让他们继续闹腾吧,我喜欢闹腾。”马克桑斯问达尼埃尔,埃里克的尸体被放到哪儿了。达尼埃尔在木桶里倒来一杯啤酒,饮下一大口泡沫,带着杯子在自己的位置坐下,说:“那个呆子,死了也不可惜……你问他的尸体?我给随便扔山上了,运气不错的话,一早起来,泥石流就会把他埋掉,那时候我们就只需要在上面插块木板,坟就盖好了。”他哈哈大笑,尽管没人明白他在笑什么。阿梅代看见他腰上挂着一把匕首,那是北方人的遗物,或许也是他身上唯一算得上值钱的东西。

对于商人提出的意见,没有谁反对。阿梅代止住无用的四下观察,他的眼神不由自主地,在逛到艾斯黛身上时停住。她的身材即使有斗篷包裹,也能透出苗条的曲线,而她美丽的绿眼睛始终跳耀着火光,他的确相信,这是他所遇到的最为罕见的美丽女子。艾斯黛此时也看见了他,稍稍地歪过头,越过身前的厄德,对他展示出一个独特的笑容。阿梅代确信她是个好女孩,可正当他想做回应时,厄德机警地察觉到,那人兀地一转头,又瞧见是阿梅代的小眼神。“喂!别打,任何,歪主意!”厄德用食指警告他,艾斯黛则说:“亲爱的厄德,你都不打算让我有点独立的爱好?”厄德瞪着她回答:“你的爱好只是折磨人,然后让他们在完事后杀了你。”阿梅代只得摇摇头,喝下一口啤酒,那酒的味道有些辣口,他咽了好几下才吞下去。没见过如此粗暴地私藏女人的人,而她甚至还是他的妹妹。

“我需要去趟茅厕,这样会越过山脉,趟过深河,这样算不算做落难迁徙者?”阿梅代起身问,他刻意看眼安德烈,此时他又像开始那样,缩在窗台,盖好绒毯,留一只眼睛盯梢着这边,还是一样叫人不舒服。

“当然,一次‘偶然’的越境,不正是尅里赞人的常态?就像这样!”博杜安说到,他趁着厄德的视线在一旁,抓起一个铁盘向他丢去。而厄德像有第三只眼睛般,自然地避开了它。随后,他的怒气显然又得到提升。“你是想在死后被追封为真的骑士?啊?我可以提早帮你实现这事儿。”厄德抓住腰间的小刀,他在腰带上挂了数把小刀,可以随时将它们掷出。厄德听见那戳痛处的话语,自然也是火气直冒:“呵,个杂碎,你要敢再次破坏规矩,我可就不会把你当活人处置了。”

达尼埃尔拍起手,乐呵呵地鼓励两人开战,他称之为峡谷战争,一如百年前的大战役起因。阿梅代叹口气,在赌场里,类似的暴力情形不少见,可如此不受控制的还是第一次遇上。他起身往屋后走去,经过费尔南时,这位代梨人在打盹,他脚下的柜台里囤积了不少器具,似乎都是之前搬进来的。阿梅代现在有些疑惑,脑中开始产生不少稀奇想法,他想摆脱它们,或是证实它们是对的。因此他假意说要去厕所,实质是独自考虑一番。他站在黑暗的厨房,这里摆放了不少工具,但都是些纯木的制品,按理来说不应如此。锅碗里的东西都是冷的,还剩余的食物留在墙角,也被雨水给浸湿。冷风从后门刮进来,帮助他清醒头脑,望着木架上的各类瓶罐,他终于想起来一件事情。有件事他怎么会忘掉?分明一早就该想起,他之所以记得这里有家酒馆,是因为他记得其名字为绿眼美人,而他之所以记得这名字,是因为他上次来的时候,店里唯一的女仆是蓝眼睛。

他留意到风刮不停的门边,那里躺着一块大布,躲在避雨的地方,却是完全湿透的,一碰就流出一大滩水。这么一说,屋外的大雨好像一直没停过,先后有几个人曾出入过这里。他顺眼望出去,马厩的确被一颗粗大的树给压垮,从房梁坠下劈裂一个豁口。随后,他原以为茅厕有点距离,却发现它就在屋外,从门出去两步的位置。就在这会儿,他看见了雨中有些东西在动,仔细一看,却叫他险些丢掉魂。是那只把他追逐进酒馆的狼,它的红眼睛在黑夜的树林里发出光亮,直勾勾地盯向他。这野兽难道不怕冷死人的雨夜?他将后门关上,扣上门闩。

他越发感到不对劲,取下墙壁上的烛台,悄悄地往厨房里面走去,他翻找了几圈,什么也没找到——这更令他好奇了,有什么酒馆,厨房里空空如也?

就在这会儿,他碰了下被大块绒毯遮盖的墙壁,正巧使其陷了下去。他碰到了一扇门,意识到这点的他耳中发出嗡鸣,血液开始兴奋地涌向大脑。确保身后无人,他掀起绒毯,推开那背后的门,走进去。里面是储物间,空间不算开敞,食物都堆放在这里,还有扇半开的窗户,雨水淌落下来,浸湿下方的布袋,里面的豆子像泡在水里,整间屋子都发出霉味。可有股味道,大到让他没法忽略,雨水打湿的泥土,或是食物腐烂的霉臭,都难以盖过那味道。他举起烛台,四下张望许久,最终,他找到地窖入口的盖板。

他本以为打开它会花点功夫,可明显,此前使用的人替他代吸了一大口尘土。他轻轻地推开它,而后一大股臭味便涌入鼻腔,证实这里确实是怪味的起源,也是他在大厅中偶然嗅到的那臭味的本质。

“喔,得了吧,阿梅代。”他压住自己的心跳声,此时他说不出自己是因未知而恐惧,还是在冒险而激动。他一步步走下梯子,来到堆满乱七八糟器具的地下。这里着实昏暗狭窄,能刚好容下他的高度,由于连接着大厅,有些光能从上面渗下。他甚至隔着木板,还能听见脚踩在上面的咯吱声,以及厄德和博杜安充满口音的争吵声。他越过诸多如犁和鞍具等无益的器物,搜寻着能给他答案的东西。他很机敏,很快就找到了它们,只需忽视掉沾满灰尘的物品,盯准表面干净的物品就好了,于是他找到一块最为厚实的布料。那像是用于睡眠的棉被,表面雕满精致的花纹,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出现在地窖的属物。于是他走上前,带着满腹的猜疑,轻轻揭开它的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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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绪回到眼前的油灯,阿梅代抬眼,再度扫视一遍大厅里的每个人,除去比他还后来的两人,谁看起来都很可疑。不,或许除他以外,只有那美丽的女孩是正常的,其他人都有可能是在背后藏了刀子的杀人凶手。阿梅代有些后悔,自己没敢把那块棉被完整地揭开,他很害怕看见尸体,尤其是在那种阴森的地方。那下面会是谁?一个无辜的旅客?下落不明的女仆?甚至是酒馆本来的主人……他紧张地捂住鼻子,望向费尔南,代事人此刻靠在柱子上熟睡,即使阿梅代此前越过了他,他似乎也丝毫没有察觉。此时,阿梅代的腿不自觉地抖起来,随后膝盖传来一阵刺痛,他忍住没叫出声。悄悄地低下头一看,那里竟然藏了一把尖利的短刀。

阿梅代的太阳穴已经开始起跳,他肚子里好像有条虫,钻得他胃部发烫。若不快点确认情况,做好准备,他有可能就会被注意到。他始终还是优先看到博杜安,这授旗骑士此前曾威慑过他的性命,是最为可能的一员,可他随友好的商人克洛德一同来,不太像是预先有谋杀。于是,答案似乎只剩一种,他身后一直保持沉默的人,像幽灵般的安德烈,始终偷偷注视着每个人。他连同费尔南一同谋害了店主,在此蹲伏受害者,他想不出更好的答案来。或许——

“你们敲桌打碗的声音就像在弹乐器,我得说,这非常好听。”艾斯黛这时说话了,她发出甜美的笑声,这声音让阿梅代一时忘掉了紧张,“我能迎合你们演唱一首么?”实在迷人,这么美丽的女子,怎么就偏偏落到这危险的地方来?

“快住口吧!一路上我都听多少次了。”厄德反驳。

“嘿,我们还没听过这天籁呢!小子,你要是不想让我们扫兴,进而和所有男士为敌,就放开她,让她为我们高歌一曲。”达尼埃尔举杯高呼,他始终都在随性吆喝。

“就是这样,亲爱的厄德,夜晚还漫长着,你是不会介意我的小小放松的,对不?”她用手指挠挠厄德的背,后者瞪着对面的骑士,不再吭声。

于是得到应允的她站起身来,把椅子搬到壁炉正前方,取下墙上挂着的一把皮琴,朝所有男性观众鞠了一躬,便坐下来。这会儿,阿梅代才看见她脖子上的一条被衣服遮盖住的伤口。博杜安疑惑地看了一会儿,还是冷哼一声,靠在墙上。这会儿,他没有把剑收起来。艾斯黛随后用她修长的手指弹奏起来。其前奏轻扬,令人想起腹地的火酒舞曲。

“哦~”她哼起前奏,随后像舞蹈一样,前后轻摇起身子。阿梅代感到自己的身体随之放松下来,尽管胃里的烈酒还像火一样在燃烧。【#1】

仅以香花赠奉,我们伫立君门。鲜艳蓓蕾初绽,我主妙手天成。

她在间奏期间用脚为自己打节拍,好像完全沉醉其中。阿梅代也沉醉期间,这位美人仿佛是一颗星星,让他胸口也炙热地发烫。

我们彻夜漫游,歌舞迎来白昼。兴高采烈归来,满握香花为寿。

她仍意犹未尽,缓慢的歌声过后,皮琴还在准备下一首间奏。阿梅代感到自己回到了青春的岁月,他受到火辣的胃痛感,不禁弯下了身子。

——不太对。

当他察觉到身子发生的异样时,那股火辣的痛感迅速加剧,霎时像有人在他胃里打了一拳。一股热流上涌,他顺势猛抬头,来自腹部的冲击钻出他的嘴。“嘎啊——”他突然吐了一桌,待他终于回过神来,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清醒,仿佛这时他才第一次从梦中醒来。他吐了一桌的血,量大如一杯烈酒。美妙的音乐骤停,所有人都注视着他,惊讶的多双眼睛未料事态发展。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抬起头茫然地左右环顾,这时胃部的剧烈抽搐再度开始,就和人在他肚子上捅了几刀一样,他痛得蜷曲在桌上。视角的余光看去,私生子达尼埃尔还在笑着,突然也神色大变,打喷嚏一般喷出一大口鲜血,那些血顺着桌板汇流,渗入木地板上。他试着让自己支起身,此刻烛火的光亮无比清晰,就像有人给他清洗了思绪。

“是因为我唱歌的关系吗?”艾斯黛放下了手中皮琴,疑惑地问。达尼埃尔抹了一把胡子上的血,瞪大双眼,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又看了眼手中的酒杯。而后,他也清楚地意识到了一切,像只绝望的野兽一样仰天长啸:“啊——混账!蠢货!你把一切都搞砸了!”他突然甩开酒桶,以公牛一般的爆发力撞翻身前的桌子,咆哮着,举起椅子朝火炉旁的人奔去——不知道他的目标是谁,或许是一只濒死的巨物在垂死挣扎,胡乱地想砸碎那里的人的头颅。艾斯黛发出惊呼,她和其身旁的加斯帕尔,都因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愣住。可他终究没能得逞,厄德以极度冷静的态势,瞬间架好步伐,往前迈出一大步。刀上拔出鞘,一道寒光闪过,利刃弹出,私生子的头被削飞半边。厄德毫不犹豫地拿肩膀撞向大个子,使其偏开方向,达尼埃尔最后吐出一大口血浆,溅了厄德一脸。在那瞬间,这个大块头便断了气。

目睹此景的阿梅代,舍尽力气让自己站了起来,他不知是什么酒精,短暂时间里就将他的体力全部抽走。他一刻之间苍老了半途岁月,在虚脱的体力中,他的意识无比清醒,回顾起一切,甚至是自己没能注意到的事情。现在看着那些眼睛,他知道自己方才果然错大了,他从作出回石钟镇的决定起,果然是不走运的。够了,要离开这里,回到家去。他摇晃着走出半步,便再度吐出一桶酒之多的血,鲜血和地毯一样,把这年久的地板染红。他双腿一软,视线飘到远处,便栽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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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塔夫看见远方山头聚集起阴云的时候,就说暴雨要来临了。他身后的费尔南问他为什么这么想,他回答:“我熟悉这里的气候,这地方我毕竟活过这么多年了。”费尔南若有所思地长哼一声,把手中的腹弩拉弦又检查一遍。“也就是说,咱今晚会有额外的添头?棒极了!我喜欢添头。”克洛德小心地踏过脏污的地板,越过老头子马塞尔,留心不磕绊到自己。他把上衣的最后一件扣子扣上,他很满意这身新行头,称赞衣服的主人有所品味,尽管那人可能听不见他的话。氏族的奥克塔夫望着自己的伙伴,这才刚决定要扮演做商人,就已经成功地入戏,把口头禅挂上金钱。要在以往,这位诡异的司铎总是前言不搭后语的。奥克塔夫说:“你一个尅里赞人,扮作司佩捷的行商?你确定能不露馅?”

“老兄,怎么可能行不通,我们这儿不就有个现成的授旗骑士在?用他当我的卫护,再合适不过了。”克洛德说。这引起了身后,还在擦拭剑人的博杜安强烈不满:“你说什么?克洛德!再敢提到那个头衔,我现在就要了你的命!”克洛德见状笑笑,这是他以往不会做的反应:“喔放轻松,我的‘伙伴’,从现在开始咱得做得像样些,不然就没法使猎物上钩了,记着我们会换来的荣光吧,在这之后就不会再有人亏待你了。”

他们身在的绿眼美人,在天尚还明亮时就过早打烊。老板已经离开,至少他的灵魂是如此,徒留大肚子的身体躺在地板上,胸口被扎出七个大洞。在他不远处,躺着一位蓝眼睛的女仆,受到惊吓的瞳孔已经微缩,留着死前映入其中的凶手面貌。达尼埃尔又走了进来,他已抬出两具尸体,它们分别属于这里的老板娘,和一位不知姓名的醉汉。私生子的达尼埃尔最为身强力壮,每次他们有脏活要干,基本都交给他来。他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反而打趣地说,来年屋后那棵大树会长的很壮实。他又扛起了女仆的身子,其四肢摇晃如一块破布。克洛德对那女仆还有些可惜,作为农家女,长得还算说得过去,但这并没有妨碍他在踩住女仆的背脊时,一刀戳穿她的心脏。

一场谋杀已经过去,他们已经取代了此屋的主人,等待计划进行下去。

“安静,不得忘记规矩!你们在俗世的身份不重要,信者在一起的时候,就只会是信者。”费尔南严肃地呵斥两人,他的话语成功喝住两人,他们不再喧嚷,低头继续做自己的事情。这时埃里克已经从储物间出来,他换上店主人的大衣,这身衣服是在储物间里找到的,略微有些不合身。加斯帕尔还在擦去墙上的血迹,见到他立即笑出声来:“哦天,哦天,埃里克,你是想假扮成弄臣?我看你简直像一个北佬!”来自腹地的埃里克给他一个冷眼,自从跟随这群人来到这偏北面的地方,他一直在路上冷得瑟瑟发抖,而克洛德和达尼埃尔一直在嘲弄他,现在加斯帕尔也是如此了。不过细想之后,他好像也觉着扮演一个北方人也不错,至少他能裹着这暖和的大衣。

“你刚才是说,这里即将有雨?”马克桑斯从祷告中结束,他停止跪姿,站起身来。他虽然祷告,但他的祈祷不是为了安抚死者,也不是将它们引去天堂。他总是在为他们的异神祷告,把受害者的灵魂带向他们黑暗之主所在的地方。奥克塔夫点点头,指向门外,在那边的山头,滚滚乌云正在积蓄一道道雷电,而来自原野的风,正在把它迅速地牵引至此地。

“那我们的计划就要变更了,主意给了我们一个不错的契机。”费尔南说,他招呼后门外的达尼埃尔回来,随后,他说,“好,现在我们最后讲一遍要求。”

“女的活捉,若有必要,杀死也行。”博杜安说,他检查自己的剑刃,确保其锋利。“你能记住关键是个好事,但不要忘了,我们走这么多步,是因为他们两人不好拿下。”费尔南指出。

眼下,他们奉了一道指命,要在这条必经之路上,把两位被组织缉捕的头号敌人擒住。带头的费尔南在考量一番后,选择了这个孤僻的酒馆,此处去往前后的城镇,都隔着很远的距离。不管是投宿,或是休憩,他们都必然会经过这里。仿佛主意助人,在不久的晚上,一场暴雨还会降临,这使得他们的到来成为了必然。在此前数日里,那对旅者的名声就已传入他们耳中。据传,那一男一女,从东南部的摩蘭出发,在诸多信者的围追堵截下,竟一路杀出重围,如今已从南部诸峰离开,穿过了腹地,来到艾缪湿地。在连续三日的传言中,他们先后斩杀了二十四位信者,甚至在七人的持兵包围中,亦无伤得胜。这凭借的不仅是那男性的力气,虽说他的剑术确实令幸存者印象深刻,可在接连的战斗与长途跋涉下,他总会有疲惫之时。但他的援助却非同寻常,这位不明出身的战士,自他们的控制下带走、并一路保护的女性,是一位魔女。

“所以,我们占下这间酒馆,等他们来休息,装作都是旅人的样貌,使他们放松警惕,然后下手,对不?”克洛德重复了一遍计划,他不知从何时开始,换上了一口娴练的西域音腔,“我得说,这买卖的投入很不划算,希望咱们能有个好收成。”

“划算?当然,我告诉你们,只要能把那魔女留在这儿,我们就是巨大的收获,而若能把她带回去,我们就算只剩一个,都是无上的光荣。”奥克塔夫说到,“禁锢用的镣铐还在?”

“当然,我随身携带。”埃里克撩开大衣,在那里面,有一把亮晃晃的匕首,一个被提到的铁链,还有数瓶浑浊的剧毒液体。

“啧,我不想看到你用毒,把它收好,我们能应付好。”达尼埃尔不屑地说。埃里克对此不解,他最擅长于各类毒物的研制和利用,他说:“为什么?我能让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解决,这样多省——”达尼埃尔弯下身用手指猛按埃里克的鼻子,打断他说话:“因,为,你,脑子不好使!天杀的,你以为自己很聪明怎么着?你要是敢乱放毒,害得原本能生擒的魔女死掉了,那我可……呸!我不管这么多,不准用!否则我就打断你的鼻子。”这话喝住了埃里克,他悻悻地表示同意。

“说到这点,我还得传达另一个旨意,如果有无辜者闯入,不得动手。”马克桑斯说这话时,除去费尔南以外的人,仿佛都听到了天书。无辜者?这是他们听过的最不正常的话语。在场的每个人手上都沾过血,而他们甚至不需要解释理由,为了主意,再大的牺牲都不会成为阻碍。加斯帕尔还是提出了疑问:“你指的无辜者是什么?”

“就是其他旅人。”

“哈?那我们不已经杀掉一个了?”

“你他娘的!这份还要我解释?看看你们周围,九环地狱啊!难道你们还嫌这地方不够麻烦,好让那两人一眼就察觉到不对?”马克桑斯突然开始咒骂,他说的情况也很清楚,此刻,酒馆里弥漫着血腥味,尸体留下的血开始干涸,渗透进地板,怎样擦拭都除不去到处的血迹,他们只得将其用大量绒毯覆盖。“还不止!见鬼,你们认为杀死一个人,然后清理掉他的尸体,这事儿你们能两下干完?我们可不知道那两人什么时候来。”

“行行,不杀就是了吧,杀人酒馆今天不开张。”加斯帕尔摊手同意,他也疲于清理那些血迹了,“这样吧,这味道的确有够呛人的,那两人肯定也不是没嗅觉,我们拿些酒来,洒在地板上,能盖过那味道。”

“也能顺便造出可信的气氛,就这么做,我在储物柜里发现了麦酒。”奥克塔夫说,“这会儿下雨,他们倒是有可能会留下过夜……对了,他们中途强行离开怎么办?”达尼埃尔拍拍胸口说:“那我会提前杀掉马,对了,克洛德的那匹野兽拴在屋外,如果——”

“当然。”克洛德冷笑着说。

费尔南指示埃里克,在他们会坐的一张桌子下藏一把短刀,末了,他说:“现在都清楚自己该做的事情了?好,埃里克,你去把酒取来,在房间各处给撒上。不过……”他顿了一下,盯住地板,“克洛德,我记得此前有个厨子,他去拿鞍具,就再没出现过。”

“一个人都没离开这酒馆,我保证。”克洛德的视线也跟着滑到下方,露出一脸冷笑,他往一旁走开两步,找到一个地窖的拉门,把它嘭地拉开,“靠你了,‘伙伴’。”博杜安应声抽出剑刃,一步步走下了阶梯,在那下方,传来了急促的啜泣声,紧接着是求饶的声音,但博杜安没说一句话,脚步声在地下步步靠近。随后一声惨叫,带来一阵水流溅开。

“啊该死,我不是说了这味道难盖的吗!”马克桑斯扶额又咒骂到,克洛德在一旁耸耸肩:“喔,至少,没人看见地窖是啥样,随便找块布给盖住吧。”

费尔南点点头:“那么,外事处理就绪。”

“该解决内部问题了。”埃里克接上。

“内部问题?”奥克塔夫正在疑惑,突然被拍了一下肩膀,他回过头的时候,看到的只是一个拳头残影,下一秒,他整个人被重击打翻在地。达尼埃尔使劲力气挥出的一拳,直中其面门,能听见传来的脆响,私生子不屑地啐一口痰,甩掉手上的几粒牙齿:“就是你们俩的问题。”

加斯帕尔还没回过神来,他的大腿便感到了一阵刺痛,低头看去,是一把锋利的刀刃划过,他的右侧大腿直接被削去一块肉,露出其中的骨头。随即他被一脚踢翻在地,痛得站不起身。他看见克洛德和埃里克拿出匕首,钉牢奥克塔夫的两只手。达尼埃尔举起马车轮,砸断了奥克塔夫的双腿,在惨叫声中,奥克塔夫惊恐的质问为什么要这么做。马克桑斯神父则开始低语祷告,他掀起一个引子,随后众人在周围应同和声,那扭曲的语句在说,围剿我们的叛徒。费尔南的弩箭瞄好奥克塔夫的头,拉下悬刀。

加斯帕尔尝试站起身,随即便被博杜安一脚踢中肚子,翻了个面。“我们的主痛恨任何与盲信者有关的东西,尤其是盲信者自身,而试图伪装为信者混入我们的盲信者……”费尔南再度为他的弩装填,精致的机关发出撞响声。他口中念念有词,所谓“盲信者”,是他们组织用于形容圣谕厅的辞藻,而圣谕厅作为圣教的中心,历来都与他们的主彻底对立。马克桑斯在祷告之余,也念念有词地咒骂:“这位愚蠢的盲信者,在过往几个月里都试图混入我们的行列,好混淆我们的视听,以便为他的伪神同伴送去线报。何等愚昧,死尸,他怎么敢料我们早已有觉察。”语毕,他甚至踢出脚,踹在尸体上泄愤。

达尼埃尔把车轮往柜台下一扔:“哈哈,他肯定想不到,我第一次见他就对他熟悉得不得了,猜猜怎么的?几年前,我偷取五金杯的时候,那个破烂的异端教堂,他就在那儿!”

“主和兄弟会感谢你的警醒,达尼埃尔,尽管你可能不是如此。”克洛德说,他蹲着把奥克塔夫的短剑抽出,随后把视线移向加斯帕尔,“现在,我们应该怎样知道,和他一同到来的你,是否也是可耻的叛徒?”

加斯帕尔瞪大双眼,他试图站起身,但随即被一把剑抵住喉咙,使他躺在地上,他依然想为自己辩解:“叛徒?不,怎么可能,我对主的……”

“啊行了,你和之间那些人的辩词简直如出一辙,我听腻了。”博杜安不耐烦地打断他说的话,“按照以往,我会直接按照叛徒处置,或者给你个比武证实的机会。但看在其他信者在场的份上,我同意他们的看法。”

一只手抓住了加斯帕尔的头发,把他的头往后翻扯,费尔南的脸凑近了些,慢慢地对他说:“接下来的夜晚里,证实你的忠诚,证实你对灰烬会的价值。否则,我们会把你折磨到不成人形。”

那语言冷静无比,眼睛里却带着疯狂。数双寒冷的眼睛盯着他,在那刀光、剑影、箭矢和毒药的包围中,加斯帕尔流出眼泪,连连点头同意。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加斯帕尔被扛到两个椅子拼凑的摇篮里,埃里克为他做了粗糙的包扎,以确保他不会短时间内就死于失血。剩余的两具尸体均被达尼埃尔移出,填埋到屋后的土坑里。置于地窖那具,他们确实发现用棉被遮盖,是个不错的点子,寒冷的山谷不会立马腐败它,只要今晚过去,谁发现尸体都无所谓。费尔南检查完弩箭后,将它扔到了柜台后方,他换好一身平民服饰,好更容易地扮演起代梨人的职务。马克桑斯掏出羊皮纸和笔,摆布在桌,今晚他打定要一直坐那儿了。克洛德不知从什么地方翻出来一枚棋盘,他称这会使酒馆的气息更加浓郁,由于嫌弃功能老旧,他用匕首在上下方凿出一个缺口,这样就成为了新式的赌棋。在酒馆地面被铺盖一层麦酒后,血腥味确实不再那么浓,博杜安却说这味道令他犯困。大局已就,他们开始佯装一切照常运行。达尼埃尔想到什么,冲埃里克又吼了声,呆子,别想用你的毒药。

他们有预料到会有行人到来,但只要声称酒馆里以无供应,多数酒鬼都会扫兴而归,不用干扰他们的行径,何况今日天气并不太好。可他们还是没料到,在临近傍晚的时分,有个衣衫褴褛的人来到了绿眼美人。那时候他们看见安德烈,他满身脏污,蓬头垢面地走到柜台前,索要任何一点吃的,并把几块硬币扔在桌上。拿到黑面包和豆子后,他便转身离开,并在没人注意到的时候,扯下揭示板上的通缉令。而后他便独自在窗旁边,一言不发地休息,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尽早离开,可并没有。待天色暗沉,风雨将至,他依然留在酒馆里,拿了一个毛毯盖住身子,看出要过夜的态势。

达尼埃尔等四人,坐在同一张桌上,酒杯、硬币和棋盘散布桌面,一如克洛德所说,带来浓郁的氛围。博杜安对现状看得出很不满,他不时盯着自称安德烈的浪客,好几次表现出像提早动手的意思。“这里太挤了些,我想我们得挪出个空椅子。”他说,往往这之后,就会跟着克洛德会意:“别担心,我的伙伴,热闹的酒桌才叫人喜欢啊。”如此反复几轮,连埃里克都听出了他没有耐心,以至马克桑斯隔桌大骂:“活见鬼!骑士博杜安,看在你荣誉的分上,就不能让这里安静点?”随后又会是达尼埃尔应和大笑,说这里气氛正好。唯独加斯帕尔在火炉旁一言不发,他保持着紧张,在大厅里不知所措。

这时天外开始下起雨水,伴随一阵突风到来,山岗的泥土瞬间被接踵而至的雨露浸透,寒冷的空气涌进门缝里,埃里克打起哆嗦。克洛德赞叹这山脉的情绪,仅短暂时间里,就从阴霾天变为大暴雨。此后响起敲门声,让酒馆里的人都带起警觉,有的人甚至把手都按在桌下刀刃上。费尔南微微点了个头,朝门走去。“终于等来机遇,我快受不住了。”博杜安几近快克制不住笑意,克洛德见他这样,在旁边低语一声:“嘿,别着急老兄,要是这人依旧不是旅者,怎么办?”博杜安说:“那就让他安静,我受够了假意等待。”

“不可以,这会有更多麻烦。”埃里克反对他,话说一半又泄气,“……不过,我也快挨不住这冷风。要不,咱悄悄地?”私生子不屑地嘲笑一声:“我随便如何都好,热闹些也不是坏事。但埃里克,你不准碰那些酒,你明白没?”这话引起埃里克的强烈不满,但达尼埃尔才不在乎。

门开后,费尔南问来者的身份,门外传来一个本地人的声音:“我叫阿梅代,在往石钟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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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德的右侧肩膀被穿透,那形状是只箭,他只能如此感受到。私生子的血挡住他的视线,他咬住牙关将那沉重的尸体甩开。费尔南动手利落,在事态失去控制后便踢起柜台下的弩,抵住腹部放出冷箭。没能射中厄德的头,他便立刻开始装填下一支箭。“藏不住了吗?灰烬会的杂种!”厄德怒号,他刚擦去眼上血迹,便听见耳边寒风,本能使他抬起刀身,铁器交响,自侧方劈下的长剑被挑开。博杜安没有迟疑,当他的突袭失败,立即抬起另一只手打去,着实击中厄德下腹,即使被皮甲所隔,也令其受损。此时厄德耐住剧痛,毫不动摇,双手握稳剑柄,做出骑士方才架好过的下方突刺。博杜安猛然意识到危险,慌忙将剑移回。本能使骑士格挡下突来的刀刃,然而厄德另有盘算。“滚开!”他忍痛将右臂发力,以惊人速度将右手自下旋上,下按的刀尖沿剑身滑行,扎进了骑士盔甲间的缝隙,刺入无防备的胆囊下方。

授旗骑士发出痛苦的呻吟,这时只需一个压身,长刀便可以顺势剜出他的骨头。但厄德机敏地改了主意,他大喝一声,一脚踢开博杜安。在他分离的那一刻,第二支箭划过他眼前。他将刀甩给右手,在翻转剑柄之际,他逮住贴身所捆的小刀,那小刀在下一刻已扎穿费尔南的眼睛,使他苦痛失声,正应向厄德之手势。他的眼角看见加斯帕尔从椅子上翻下,右腿有大片流血沾湿的痕迹,艾斯黛静坐椅子上,她开始默默低语起难以听懂的字句。此时又一物从他眼角飞来,躲闪不及,厄德只得抬起左臂,他挡下椅子,那重物痛得他手臂一时发麻。克洛德不知从何处掏出一柄手斧,正要向他袭来之际,厄德重振架势,握稳刀身,立地怒喝,其势如雄狮,当即叫停克洛德。

这波突袭实在杂乱无章,灰烬会终究是群乌合之众,厄德折断肩膀上的箭矢。若是以往,这群人就应当立即被解决。可他的视线开始出现摇晃,一股反胃感不适时地到来。连续三日的奔波,久战累积的伤口,还有饥饿,他担心的身体崩溃出现在最糟糕的时候。“噶啊啊——”他发出奇异的低吼声,以求稳住自己的神经,并欲图呵退敌人,眼下三个对其动武之人都离他数步之遥。这场战斗不能拖延,必须想办法解围。他本能地后退两步,向艾斯黛靠近。

“抓住那女人!”马克桑斯尖声呼叫,这传令在过往数日里,厄德听过无数遍,他出于习性,抓起探在壁炉中的火钳,信手丢向制造噪音的源头。伴随高温的呲啪作响,他都不用看向那边,只需听见这类哀嚎:“啊!妈的混账,混账啊!”他便转头看向艾斯黛,岂料事态超出预计,疲惫使他钝化了时间的感知。到此刻,加斯帕尔已经挣扎起身,抓住艾斯黛的椅子。而费尔南,失去一只眼睛并没能阻挠他,他意志顽强地高举起一根铁棍,大步迈向艾斯黛,准备自后方砸下。

厄德发出示威怒吼,他想要先救下艾斯黛,本能却告诉他,落在身后的两名敌人也同时靠上前来。还是太轻敌了,哪怕他没有轻信酒馆的食物,他还是太高估了自身耐力。但是,一切都不重要,只要能保护住那女人——

在一片混乱中,在暴风雨和狂吠的噪音中,艾斯黛的食指竖起,抵在唇前,那时仿佛时间陷入静止,仿佛周遭都安静下来,徒留她的声音在脑中回响:“一如既往的,谢谢你的拖延,还有,一如既往地——撑过去!”语毕,她高抬左手,拇指按住弯曲的中指,那时仿佛顺应她的行为,一道雷光再度撕开凝滞的时间,光亮充盈整个酒馆大厅。

“我说过了我讨厌你这招!”厄德立即闭上双眼,用右手臂遮挡住眼眶。

“可你总是做得很好!”随后魔女弹响指节,闪电的光辉还未消去,在雷声到来之际,一阵怪异的风从她身旁刮起。霎时余光消退,其余的所有人都忽地看见令人惊奇的景象。只见那壁炉的火忽地雄旺,火花跳跃出壁炉,塑形出一个扭曲的人影。这叫人怎不为之颤抖,那几乎延伸到屋顶的火花,化作一个似曾相识的样貌。那时人眼所见,是一位胸口流淌着鲜血的女性模样,那位蓝眼睛的女仆死去时的惨状再现。她诉说着自己的怨恨,紧拽住在场每个人的喉咙,叫人几近窒息。倘使往常,这份窒息会切实地发生,可灰烬会的信者们,都为这一刻做过准备,他们很快便意识到这痛苦不属于现实。随即他们就会从中挣脱出来。

“咿呀!”提早闭上眼的厄德并未受困,趁受术者未回过神来,他一个箭步上前,双手紧攥住长刀,朝费尔南斜下劈去。片刻后,利刃切割开无防备的肉身,费尔南自肩部到胯部整个裂开,他的神智还未在现实醒觉,便在幻境中断了气。厄德正想斩杀匍匐在地的加斯帕尔,却见他的后颈插了一把短刀,已经在不知何时提早死去。

身后一声闷响,挣脱幻觉的博杜安率先将女鬼掷在地上,他猛踏一脚,挥剑向魔女头上砍去。厄德冲上前用刀挡住袭击,为了彻底避开艾斯黛,他将剑抵挡在右侧。他立马认识到,这不是太好的想法,肩部创口的剧痛使他险些握不住刀。趁此期间,艾斯黛弯腰从刀锋间躲过去,跑到厄德右手边,稍微安全的空地处。压开剑刃,他再次抽出左手以握住小刀,但他反击的动作挥空,博杜安扬起腿踢在他的左肋,让他失去重心踉跄几步。授旗骑士反砍一刀过来,他再度以小刀挡住攻势。厄德明显感到自己力量渐弱去,可他的对手还充满了力气。连续数个后退,厄德被逼入狭角,他重新握稳长刀,斜立身前,提防对手的突袭。博杜安像是感觉到眼前敌人的虚弱,他挺直身子发出冷笑声:“看来你也到头了,杀了我不少弟兄的剑士,我们付出的重大伤亡就要收获。”厄德则纹丝不动地说:“可惜,你要是老实做个授旗骑士,说不准有一天,你会有成为真的骑士。现在它不会来了,你将死在这里,而我会活下去,在明天面对真正的骑士。”博杜安狞笑的青筋跳在眉间,这会是他对手最后一次挑衅。双方都架起自己的阵势,准备好最后一搏,博杜安穿着铁靴子步步靠近厄德。

突然间,厄德主动仰刀,他向前跨出半步,扭转上身积蓄力量,尽管他们还隔着一定距离,他也使劲地将刀挥出——一声碎响,厄德的刀没能挥舞出去,在它前进的道上,它非常不幸地砍中一根房柱,击碎出大量木屑,刀身卡在其间,牢牢咬住。突如其来的好运,博杜安对这一遭遇喜上眉梢,他大肆嘲弄到对手的不幸,确认厄德无法将刀身拔出后,他毫不迟疑地抓住机会,向前突刺。

“所以说,你们这些授旗骑士,真的欠缺经验。”厄德沉着地说。他那时继续扎稳脚步,扭转上身,随后竭尽全身力气抽取长刀,“噶啊啊——”。在那阵用力之下,咬中柱子的刀不是试图拔出,而是继续向深处咬进,木柱随之发出痛苦的呻吟声。在那之后,其奋力之举起效,厄德感到注力被放空的瞬间,他便压住自己的身子,脚发力蹬地,腰部顺应之旋转——木柱应声而断,飞溅的木屑喷飞一片,刀身以令人震撼的速度从中窜出,其之快到使人看不见形。博杜安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那爆发的快刀便斩断了他与生命的联系。厄德几乎是飞扑而去的,单臂伸直、手仅握住剑柄末端,使这把长刀划出一道死亡回旋。博杜安的头被斩断,厄德亦刚好躲开他的剑尖。随后两具身体同时倒在地上,胜负便告终。

不,还没完。不顾全身的疼痛,厄德试图奋力挣扎起身,可他便看到最不想瞧见的一幕。艾斯黛本在为他准备下一个魔咒,却没能注意到身后奸人的靠近,那不知何时从幻境中脱身的克洛德,用手臂勒住艾斯黛的脖子。这暴举有效地打断了她,克洛德另一只手中的斧头扬起,对空气挥舞不止。“受咒的子嗣,哦,我就知道这杀戮会有报应的一天。我命啊!苦难!可还不是现在,我每个清晨都会向我主祷告!赐予我们眼睛,让我们在黑暗中蒙福!”看上去,他并没有从幻境中清醒,口水从他嘴角流淌下来,他看见挣扎的厄德,难以在剧痛中站稳身子,“哦!真值得钦佩,即使伤痕累累,一位骑士还是要保护好公主么?可是还不够,你的能力终究与神秘无缘。”

“你在干什么?快杀掉她,除掉这该死的魔女,我们就快成功了。”马克桑斯躺在椅子上,还在试图发号施令,值得钦佩,在掷来的火钳命中下身的要害后,他竟还能从幻境中挣脱。

“可闭上你的嘴吧!虚伪的传教士,我听够了你满嘴虔敬的说辞,你根本没真心侍奉过主!”克洛德拿斧子举向马克桑斯,他毫无前例地反对着传教士,“这也就是为何,主不肯分享智慧与你,不肯让你看见火种!你试图模仿先知,可只得不完整的形貌——啊!主,你有听见吗?”

厄德勉强起身,半蹲在地,他冲克洛德吼道:“住口吧,灰烬会的小丑,你有哪怕一点胆子敢靠近我?我赌你不敢,哪怕我已经握不稳剑了,你也没有胆子靠近我,只会拿女性下手。”

“所以我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主需要你么?还是说,好让我过去被你的匕首扎穿喉咙?”克洛德大幅摇摇头,哪怕思绪不太正常,他也留意到厄德手中压住的短刀。“不,我想这位女孩更甚,我迫不及待带走她,让她去见见我的爱宠了,我们一定有足够的献祭。不过……”他往下望了眼,注视艾斯黛裙下的膝盖,“为了方便过去,有些多余的东西还是要先排除。”语毕,他扬起手斧,艾斯黛一直在试图挣脱,但终究力气比不上男性,此时她喉咙被勒住,也几乎没法换气。

“噗”

“嘎……”

就在下一瞬间,克洛德张开了嘴,一把剑从舌头上伸出来。他的后脑被长剑贯穿,一时间失去了语言,只留下一个短暂的音节。“我知道怎样才能让你这些喋喋不休的人闭嘴。”在他身后,是此前一直保持缄默的安德烈,他一声不吭地来到克洛德身后,一剑便了解这失去心智之人的性命。他将全是裂痕的剑身抽出,克洛德便失去支撑一般的跌落在地,这将艾斯黛也掀翻。“哦对不起女士,你还好吗?”安德烈俯下身向艾斯黛伸出手。“我还好,他没来得及做什么。”艾斯黛搬开那只手说到。

“嘿!离她远点,你这臭鼬!”厄德依然在对靠近艾斯黛的人吼。

“唉,我真的,差一点都对你产生敬意了。你还是在那儿躺会吧。”安德烈作罢,起身来向后方的椅子倒去,他挥剑的动作拉开了身上的伤口,此时有些血液从中流出,“痛,老天,你刚才到底放了什么……‘魔法’?我现在的头还是晕的,那些幻觉好像真的一样。我听他们说,你是‘魔女’?”

“那是个误会,很大的误会。”艾斯黛起身拍拍长裙。

“那到底是什么……哦,稍后再说吧,我的名字不是‘臭鼬’,我叫萨维尼安·洛朗。”安德烈说出一个和之前不同的名字,随后,他瞄了一眼尚还活着的马克桑斯,“他们,的确是灰烬会没错?”

“我要怎么知道你不是他们之一?”厄德终于摇晃起身,他的手还紧握着长刀不肯松开。

“我也是他们名单上的一员,他们宁可要我的剑,可能更想要我的头。”萨维尼安揭开罩住身体的长披风,在下方是他饱受创伤的身躯,胸口处有个硕大的三角烙印,那是受灰烬会折磨者的标志。

“活异端萨维尼安。”马克桑斯认出眼前这人来了,他瞪大了眼,灰烬会追踪已久的一大有名逃难者,他此前只是听闻传言,却不料居然早被他们撞上。

“还是个名人?我以为你是哪里的亡命徒。”厄德说。

“你要这么说也没差。我才是没料到,这一屋子呆了这么多灰烬会的家伙……原本我只打算休息一整夜,啧,或许我早该翻窗逃走的。可惜了,那里还有个无辜。”他遗憾地望向阿梅代的尸体,“我实在料想不到他们还会用毒。”

“他或许救了咱一命,啧,蠢女人,现在知道我为何不让你吃这些东西了没?”厄德说。“我不可能闻不出来毒药。”艾斯黛反驳。

“所以,我们该怎么处置这人?”萨维尼安说,他们三人的目光齐聚到最后的马克桑斯身上,“从家伙祈祷开始,我就觉得有些什么不对。灰烬会在我故乡害死了不少人,像他这样的,一定是主持异端审判的,手里可沾了不少无辜者的血。”

“虽然我对刑罚没什么兴趣,但,我们都知道该怎么做。”厄德嫌弃地看着一脸惊恐的传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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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你只是在往南部逃亡的路上,偶然到此歇脚?哦,停下,停下,停下,痛!”厄德问到萨维尼安,他已脱下皮甲,让艾斯黛为自己包扎伤口。“挺过去,至少像你之前那样。”艾斯黛用上一些尚还干净的布料,为他处理大战后的伤口,那躯体上还有不少未愈合的伤口,多日来的历战即将宣告结束,“我不是说过了,在拿到药物素材前,我不可能真的用魔法疗伤。你这样肆意折磨身体,真的可能死掉的。”“你死了也轮不到我死,我命硬着。”厄德说,随后艾斯黛拉紧布带,他立即又痛得打抖。

 萨维尼安坐在桌子上,手里喝着从地窖翻出来的酒,这里总算还有点无毒的东西,其它的汤和酒,他们将其打翻一地。“是的,我被司佩捷当作通缉犯有点时间了,你在其它地方也能看到我的悬赏单。说到这个,我劝你们留意下,既然灰烬会能通过悬赏来追捕我,那说明他们已经渗透到骑士团里了。”

“这班乌合之众还真能闹腾。”厄德试着摇摇自己的手臂,还是痛得难忍,“你是怎么被灰烬会盯上的。”

 “确切地说,我从他们手里逃出来的,一座监牢……我不太确定它在哪儿,我还有不少伙伴被关在那儿。”萨维尼安的神色有些暗淡,他还保有某些决心,“我得去找到他们。”厄德质疑地说:“凭你这身板能帮到谁?还不如先找个地方躲起来避风头。”

 “你也看出来了,我不展露那疤痕,都没人认得出我。倒是你们,这样被追击下去,不怕有朝一日寡不敌众?”

“不要紧,只要明早越过这座山,就能见到洛卡雅的人,那时候便不必再担忧这群苍蝇了。”

 “你在为洛卡雅效命?”萨维尼安很意外,自己还能从他人口中听见这个公会盟约的领导者名字。“是的,厄德是负责保护我的人,他要带我去见洛卡雅。在几天前,他在摩蘭找到了我,二话不说就拉起我要往西北走,起初我还很担心。”艾斯黛说,“不过,还算是个很可靠的人。”

“你根本不知道这任务有多辛苦,且不说一路上全是灰烬会的埋伏,她还老是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见鬼,保护一只兔子都比她要轻松。”

 “你这样说我可会伤心的,我要是伤心,就会自己赶路,以你现在这身板是不可能追上我的。”艾斯黛说。

“我就是腿要断了,你也别想从我这里逃掉,直到我把你交给洛卡雅。”

“还真敢说。”艾斯黛轻轻拍了下他的腿,厄德立即痛得大叫:“啊蠢女人快住手!”

萨维尼安看见此景轻轻地笑出来:“你这么保护她,难道她真是‘魔女’?说回来了,那个诡异的幻象到底是什么?”

 “不是,我真的不是魔女,那个也不是魔法。呃,一些……小伎俩之类的?”艾斯黛慌忙地解释,她很避讳魔女这个遭忌讳的头衔,“我很抱歉此前对你也用了那个伎俩,那时情况急迫。”

“行了,不想说的话,我就当是一场梦即可。我现在活得好好的呢,没什么对不住的。归根到底,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方法都好,总得有人出来与灰烬会为敌。”萨维尼安说,他有些想起过往的事情。

“说到这个,我突然想起来,那个摇篮里的家伙是怎么死的?”厄德回身看了眼地上的加斯帕尔,他死亡的时机实在诡异。

“不知道,虽然他在我旁边,我在意识到的时候,也才发现他死了。他或许也是他们之一,可又……”艾斯黛喃喃地说,“他曾告诉我说,这里很危险,又还曾试图把他的匕首交给我。”

 “良心发现?如果他真是灰烬会的,那这句话当我没说。灰烬会的都是不可理解的疯子。”萨维尼安说到,“我在牢房里,在一路上,见得也不少了。”

“对了!既然你也同样在对抗灰烬会,不如加入我们?”艾斯黛兴奋地向萨维尼安发出邀请,“只要见到了洛卡雅,你的生命安全就会得到保护,你的旧伤也能得到治疗,那之后我们就能一起对抗灰烬会。”

 萨维尼安摇摇手,他拒绝了:“我得往南走,生命所剩无几时,没时间让我加入军伍,随众行动了。”

 “可你不是……”艾斯黛还想尝试,但萨维尼安举手让她停下,他坚决地摇摇头:“我很庆幸今晚能帮到你们,但我们的前路终究不一样,就到此为止吧。”

 “好家伙,我看你的命也会很硬。”厄德罕见地露出笑脸,“既然你执意要继续亡命,那你要是到了南部的裴迪耶纳,去找城中一个挂有红鲱鱼牌子的酒馆,在那里,你只需报上厄德·坎雷的名字,就能免费得到援助。”

 “谢谢你的好意,咱们有缘再会。”萨维尼安说。艾斯黛见状也只好作罢,她在厄德旁边坐下,刚想问点什么,就发现厄德已经靠着柱子睡着了。回过头去,萨维尼安也闭上了眼,在这一片酒香的包围中,她也终于想起自己的困意,靠在厄德身上昏昏睡去。

 窗外的暴风雨仍未止歇,但它已不再汹涌如狂浪,减轻了诸多势头。绿眼美人里的火烛将燃烧至天明,离开了寒风折历,它们还会继续照耀下去。萨维尼安睁开眼,这酒馆睡起来还是让人不舒服。眼下,对面两人已进入安详的梦乡,在一地的血迹和尸体包围中。明早只需天明时,第一束阳光照进酒馆,他们两人睁开眼,就会发现他早已踏上旅途。而后,这惨烈的现场将会有人发现,不幸的人将会被下葬,埋入土里,得到安息。而身带灰烬会信物的人,将会证实这里发生过的事情。他抬起头望着悬梁,马克桑斯的双脚还在微微摇晃,一根粗绳索轻易了结他可鄙的生命。他和厄德一同完成了这份处刑,尽管彼此都为残忍行为感到作呕,但许多无辜受害者应当得到了慰藉,至少,他们是这么想的,为了让这传教士不再瞎扯,他们还提前在他嘴里塞了块布。在把那根绕过屋梁的粗绳拉起前,他还提醒厄德,叫艾斯黛背过身去。

艾斯黛这美人在睡梦中微微呼吸着,她身上还带有许多诱人的迷,可萨维尼安不在乎那些。他祝愿这位女孩能顺利到达,并在战乱的时代结束后,幸福生活下去。为了一个不受黑暗折磨的国度,为了保护无辜者的安全,他再度提醒自己的使命之重。随后他也闭上眼,开始漫长旅途中的一次安心的小憩。

壁炉的火温暖地跳耀,绿眼美人迎来了久违的安宁,那残留的火光还照耀着从屋脊垂到地面的大布,诉说着这酒馆曾经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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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处所用曲为 Loreena Mckennitt的歌曲The Mummer's Dance,翻译源自网络。以下为原歌词:

A garlandgay we bring you here. And at your door we stand.

It is a sprout well budded out. The work of Our Lord's hand.

We've beenrambling all the night. And some time of this day.

Now returning back again. We bring a garland gay. 

———————————————————————————————————————————

小结部分:

本文总字数为34135字,作为短篇来说是长了点。不过,嘛,文章本身总共历时四天完成。在得知活动后的其余时间里,都处于构(mo)想(yu)阶段。

原本另外有两篇短篇灵感,起初都想着,选择其中一篇,把它扩写出来就行。但当时间来到活动的中途,我蓦然意识到什么,点开要求一看,【发生在酒馆一夜的故事】、【酒馆一夜的故事】、【一夜的故事】、【一夜】。

突然失去梦想.jpg

于是,剧本临时更改为目前所看到的这篇,如果你看的还愉快,欢迎与我交流或Ask。若你对文章中的情节、笔法、描写或技巧有看法,也欢迎向我指出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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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写到埃里克的死时,我以为故事会围绕埃里克是怎么死的来展开。

再以阿梅代为主视角,我以为他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当艾斯黛和厄德入场,而厄德又斩了埃里克时,当时觉得酒馆的氛围挺好(没错,第一遍看的话显然是看不出可能埋下的伏笔的……),又不明白这对是怎么个回事的我还期待着以阿梅代为中心的展开——

然后一个接一个的反转就接了下去:阿梅代死了,酒馆完全是一个设好的局,艾斯黛和厄德是真的主角……从阅读感受来讲,就像是爱丽丝落入了兔子洞一样,意想不到的发展层出不穷,但回顾一遍却又能看出是合理而预设好的……

确实是一篇技法异常精妙的故事。

只是……感觉这个故事就像一幅巧妙重构过的写生画,虽然十分的精妙,能让人拍着手掌啧啧称奇,但是一方面入戏有些慢,另一方面作为短篇……感到只是一个十分精巧的故事?

我不知道怎么描述这种感受(见谅)。我个人觉得在故事里强求……题可能是件有些刻奇的事,不过我确实觉得这个故事若是能有一根轴把一切串起来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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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TM四天写了3W4你是奥利牌打字机吗

@铃Beru @梦幻 @SuiLang @lubi 出来看上帝啊

 

好吧,好吧,不闹了,认真评价,在当初我拜托你去写一篇活动文的时候,也没想象到,你会交出这么长的一篇文章。

 

你一直是文领的标杆,在那个一切尚显混沌的年代,版主们以你为尺度衡量了诸多标准,作者们则追随你来到这里,我大概亦是其中一员。这世界上有生来就洞悉文字中所有奥妙的人吗?我不知道,但如果有,你肯定是其中的一员。你的文字一如当初那般令人生畏,作为版主往往只能战战兢兢地给出个精品,而难以对之做出什么评价。谁能为这样的文字做出一个公正的评价呢?谁能断定有什么是这个文章的缺陷,而不只是自己的眼界狭隘呢。

 

但今天,不是作为文区版主,而是作为一个作者,作为这场决斗的挑起者,既然你应允了,那我也该当站到最后。今天,我必须相信我手中的笔。

 

奥利你的静物描写向来冠绝文领,即使今天我也难望其项背,你向来知道一个场景该有什么东西,一件物品应该在什么样的位置上,你见而能叫其名——有人说,这是对一个作家的最大褒奖——寥寥几笔就能将人置于那个文化,那个历史之中,而不仅仅是为了故事发展的布景。而在文章后半简洁而不失紧张感的打斗中,亦能让对此向来自得的我学到不少。倒叙和插叙亦用得十足高明。我曾说你能把平常家庭最普通的一次早餐写得有趣而意味深长,事实确实如此,全文没有哪句话,哪个对白是不有趣而意味深长的,即使这也加倍消耗着读者的经历,但所谓阅读的乐趣不正在于此吗?——我喜欢需要花费一点精神的故事。

 

但是,即使每一句话我都无法挑出任何错漏,但在它们构成这么一个不短的篇幅后,我得说,这些优秀的文字,并未让文章整体变得同样有趣而意味深长。这听起来有些奇怪,但它确实发生了。我们总能透过你的文章窥探到一个瑰丽的世界,它有完全的历史和文化,它真实得更胜我们生活其中的现实,它似乎每一个角落都在发生着或大或小的事,温馨和疯狂并存,安稳和动荡相角。但似乎也仅止于此,我们能窥探到它,但一切都隔着道无法逾越的雾门,即使看完这三万四千字,即使看完笛与杖的全部,我也无法参与其中,仅能作为一个旁观者。这也许是因为你正是作为一个旁观者而写作的。

 

我看到这么篇幅绵延的文章仍然缺乏一个主题,这也是我更愿意称呼它为一篇文章,一件事,而不是一个故事的原因。生活中会发生很多事,时刻都会发生很多事,但它们大多都是偶然的,无意义的,而故事必须有意义。故事必须有一个主题,主题不一定要是道理,它也可以是情感,但在这篇故事里,泌人心扉的爱情,劈金裂石的友情,克服大难的兴奋,劫后余生的侥幸,我都难以找到。故事亦也应该有一个结局,在《卡萨布兰卡》中,最后维克多握上里克的手时说,“欢迎回到前线,这次我相信我们会赢”,这预兆着整个二战的最终结局。但在绿眼美人中,这仅仅是艾斯黛,厄德逃亡路上的一个小小插曲,这仅仅是萨维尼安亡命路上的一个小小插曲,危险,但仅此而已,两人的结局还指向不知何处的远方,而萨维尼安的路亦也还长得很。而对灰烬会来说,这也只是又一次失败的行动,一个组织,一个疯狂的异教,总是会有的失败,远不足以撼动它的根基。一切都未明,除了地上突兀地迎来死亡的人们以外,我们还看不到任何人任何事物的结局。

 

另一个让这文章没有真正成为一篇故事的,说来荒诞,可能是人物塑造的不足。人物塑造会有不足吗?他们每个人都带着那么明显的,不同的烙印,每一句话吐出口都不仅仅是作者为了介绍情况,而确确实实地,是由他们的出生,文化,性格和想法酝酿而出,风趣而不失厚重,在对白的意义上无可挑剔(如果你不是特别讨厌翻译腔的话)。但是,对白大抵只是人物塑造的锦上添花,在那么多不同烙印堆积起一个个形象后,在我看来仍然缺乏一个事件让他们真正获得生机。一切作为的动机比起信念更像是偏执,这看起来确实是偏执狂聚集的一夜,各种各样的人抱着各自的简单目的来到这间酒馆,然后,简单地完成或者简单地失败,并因此简单地死去。阿梅代可能是其中最正常,最有机会鲜活起来的一个人,但他在来得及做出任何选择任何行为前——就死了。

 

我还记得静岳很久以前对我做出的评价。他说我像个导演。确实如此,我是靠设计写作,可能确实匠气有余灵性不足。奥利你则着实是位诗人,更符合世人对于作家的一般印象,但有时候,但这次,我觉得这篇文章恰好缺了一些匠心。

 

以上,个人的一些粗浅之见,让人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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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普林菲尔德 发表于 2017-5-5 13:34

开头写到埃里克的死时,我以为故事会围绕埃里克是怎么死的来展开。

再以阿梅代为主视角,我以为他是这个故 ...

感谢春田回复,还有谢谢赞誉~

本篇文章确实如你所说,一些足以使读者联系到角色和故事的线索,或细微的描写,是不足的,甚至是缺乏的。这的确是我在构思和描写时,没能处理好的缺陷。使得文章结束,即使是我自己读下来,也能感受到,这是一个出人意料的遭遇,但却不知道故事究竟算何种类型。虽说有时间和篇幅所限的缘由在其中,但若我能再多添数笔,使角色有机会做出选择,或许会更好些。

说来,春田你的那篇文章我也有拜读。可谓是十分之惊艳呀!开篇的描写直接令我叹其精炼,寥寥数笔的勾勒,你想表达的环境、人物和氛围都跃然幕上。你甚至提醒了我,一个闯入的环境该怎样进行描写。在这半年多的时间里,你一直都在进步,这着实使我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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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见闪光 发表于 2017-5-5 14:52

神TM四天写了3W4你是奥利牌打字机吗

@铃Beru @梦幻 @SuiLang @lubi 出来看上帝啊

 

感谢你的回复和批评,月见,你的话语确实说中了我内心的许多想法。

这次文章所犯下之过失,着实没有太多可以找的理由,我或许能将之推给有限的资源,并向和你所说那般,构想一个本能具有的盛大场面——但是不行,文章已经写就,已经推出,太它现在的确正如你所见,也会是完整的样貌。

这次的行文是一次不错的经验积累,比起久违的练笔,我更看重此次赶文所暴露出的我的短板。诸如你所说,全文不具一个主题、角色缺少血肉发展、乃至整个文章本身,都欠缺了些许使人聚焦之物。你所指出的部分,确实都是我所能看到的,也是我将牢记于心的问题。如你所言,一个故事的主心骨,会是某种想法或意志的表达,它们会赋予故事不少深度,使读者在畅快的观感后,回想起故事中一幕幕,能更感同身受地理解角色,或他们的选择。

角色的‘昙花一现’和‘无足轻重’确实都是恰到好处的评价,我虽然给了他们一个面谱,但没足以使他们变成活生生的角色,诚然,这是一种便利的方式,但对于文章和读者的尊重,确实还差了很多。灰烬会的众角色缺少明确的动机,确实如此,我在描写的时候犯了难,不知该如何写,才能让他们既保持对疯狂信仰的虔诚,又内部充满矛盾——毕竟,他们存在的本身,还是一群偏执的乌合之众。我以后会考虑该如何改善之,这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切入点。至于阿梅代,啊,可怜的人,我想到以他当第一‘主角’,就是为了让他糊里糊涂地死掉,好引出不久后的高潮。如有机会,我应当让他做点挣扎的。

最后,很感谢你的长评,但还是有一点,我真的没你称赞的那么厉害啊www,不仅一直在摸索,还因长期摸鱼有所退步啊ww。任何好坏看法都能直接告诉我,不必介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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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洛珀 发表于 2017-5-6 01:02

感谢春田回复,还有谢谢赞誉~

本篇文章确实如你所说,一些足以使读者联系到角色和故事的线索,或细 ...

啊,谢谢ww,有奥利姐的这几句赞赏我一下子感觉放心了很多www

很期待奥利姐下次新的作品哦,我也很想看看有再进步了的奥利姐写出的文会是什么样的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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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周后...

文领里面咱最喜欢的就是墨洛珀的文字了。

是会在有东西写不出来的时候来看然后学习的那种喜欢。

不过咱是个彻头彻尾的感觉派,不像上面两位那样熟悉设计和技巧,所以要完全阐明好在哪里或者些许的不足,怕是无能为力的。唔,那就说说咱的感觉吧……三要素里面,咱觉得墨洛珀的文章一直以来都是环境>>人物>剧情的,咱很喜欢这种娓娓道来的风格,环境如同一幅油画般自然而然的铺开,让人期待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人物是鲜活的,确确实实地活在文字里,给人以无与伦比的真实感,每看一次都能受益良多。

不过之前的笛与杖也是,绿眼美人也是,这些都是很美好的幻想诗,但是似乎又有些流水,起承完美但是永远也等不到转合的感觉,即使写了那么多的死亡,但是……依然宁静安详。

嘛嘛嘛……还请就随便看看吧……说起来咱是不太敢评论你的文章的……月见的话还有斯普林菲尔德,咱都是感觉可以一战的对手,但是对墨洛珀却是以看待老师的眼光对待的……不要告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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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Lang 发表于 2017-5-21 09:56

文领里面咱最喜欢的就是墨洛珀的文字了。

是会在有东西写不出来的时候来看然后学习的那种喜欢。

不过咱是个 ...

挤一挤挤一挤,这里是奥利粉丝团的团长【自封】为新晋团员提供的书单一枚和一些简介:

 

首先墨洛珀原来的账号ID叫布恩迪亚,然后常用QQ ID为奥利法德所以我们通常叫他奥利。o(* ̄▽ ̄*)ゞ

 

然后以下是布恩迪亚账号下奥利的作品:

盛夏诞生

【短文】督灵

两个短篇,强力推荐。其中盛夏诞生是那种我没事就会拿来读一读,之后觉得口齿噙香的文章~

 

以上。

 


啊露怯了露怯了!督灵你看过的啊!

 

@月见闪光 喂!(#`O′)为了这种事情就扣我分你也太不友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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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7-5-21 于 AM2点56分, SuiLang 说道:

文领里面咱最喜欢的就是墨洛珀的文字了。

是会在有东西写不出来的时候来看然后学习的那种喜欢。

不过咱是个彻头彻尾的感觉派,不像上面两位那样熟悉设计和技巧,所以要完全阐明好在哪里或者些许的不足,怕是无能为力的。唔,那就说说咱的感觉吧……三要素里面,咱觉得墨洛珀的文章一直以来都是环境>>人物>剧情的,咱很喜欢这种娓娓道来的风格,环境如同一幅油画般自然而然的铺开,让人期待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人物是鲜活的,确确实实地活在文字里,给人以无与伦比的真实感,每看一次都能受益良多。

不过之前的笛与杖也是,绿眼美人也是,这些都是很美好的幻想诗,但是似乎又有些流水,起承完美但是永远也等不到转合的感觉,即使写了那么多的死亡,但是……依然宁静安详。

嘛嘛嘛……还请就随便看看吧……说起来咱是不太敢评论你的文章的……月见的话还有斯普林菲尔德,咱都是感觉可以一战的对手,但是对墨洛珀却是以看待老师的眼光对待的……不要告诉他们……

 

wow,论坛终于维护完毕,可以上来回复了。

多谢你的赞誉和厚爱~我也还得多加学习才能称得上你的评价w,近几个月来忙于生活便疏忽了练笔,如今也退步了不少。

确实如你所说,我在叙事上欠缺些许火候,不仅是技巧上的缺失,还有理解如何讲述故事的部分,这的确是多年来的一大弊病,在如何使人获得代入上,我始终不太擅长。

(赞誉过头啦,我还处于学徒的粘贴初始阶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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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7-5-21 于 AM7点17分, 苍云静岳 说道:

挤一挤挤一挤,这里是奥利粉丝团的团长【自封】为新晋团员提供的书单一枚和一些简介:

 

首先墨洛珀原来的账号ID叫布恩迪亚,然后常用QQ ID为奥利法德所以我们通常叫他奥利。o(* ̄▽ ̄*)ゞ

 

然后以下是布恩迪亚账号下奥利的作品:

盛夏诞生

【短文】督灵

两个短篇,强力推荐。其中盛夏诞生是那种我没事就会拿来读一读,之后觉得口齿噙香的文章~

 

以上。

 

 


啊露怯了露怯了!督灵你看过的啊!

 

@月见闪光 喂!(#`O′)为了这种事情就扣我分你也太不友好了吧!(

 

嗨嗨嗨,我不在的期间,你一直都在这样散播不成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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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7-6-12 于 PM1点47分, hhx511208 说道:

老实说不太会品鉴文章,

不过看楼主这篇的时候,是不断在脑补一环扣一环的电影式长镜头场景,像昆汀的电影一样,因为不会品鉴文章,所以只能这样一段段脑补啦。

非常感谢你的喜爱!这篇文章,我的确从那部电影中汲取了不少内容,喜欢他的电影,自然能看出不少线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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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小时前, 墨洛珀 说道:

 

wow,论坛终于维护完毕,可以上来回复了。

多谢你的赞誉和厚爱~我也还得多加学习才能称得上你的评价w,近几个月来忙于生活便疏忽了练笔,如今也退步了不少。

确实如你所说,我在叙事上欠缺些许火候,不仅是技巧上的缺失,还有理解如何讲述故事的部分,这的确是多年来的一大弊病,在如何使人获得代入上,我始终不太擅长。

(赞誉过头啦,我还处于学徒的粘贴初始阶段呢。)

那就期待新作了!

然后……坑能不能填一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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