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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与杖 夏末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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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斯在那座阁楼里初次见到泰诺莎时并没有惊叹于她的美丽外貌,他只是问她是否能给他一本书,或者一块煎饼。那是道朗王十六年的仲夏,一个晴朗的日子,盛夏的尾声渐渐淡去,暑气在城中的每个角落留下阴影,滚烫的热气伴着榕木的味道在城中翻滚,城墙下的流民与乞丐尚有机会乘凉。那天泰诺莎一如往日那样坐在厅堂中间的书桌上,穿着那身白色的东方手艺连衣衫,她用自己漆黑而缀红的眼直视赖斯好一会儿,告诉他这里没有任何能吃的东西。

“那么我就要一本书好了,我可以用硬铜币换取你认为等值的书。”赖斯说着夹带异地口音的话语,身上的衣服全是污渍,表现出长途跋涉后的破烂,他的头发因没有梳理修剪而乱糟糟,“而如果不够,我能为你演奏来自东方的歌曲,以此换取我想要的书。”赖斯腰间别着一根长期使用而掉了色的长笛,用竹与枫木磨合而制作,他取出来想要展示一番。

“住手,我不喜欢噪音。”她抬手令他停下,“那里面的书你任中翻出一本,那就会是你的书了。”她的手指向楼梯下一角,那里乱糟糟地堆满了许多积尘的书。

她说完便不再关心赖斯,继续端坐在椅子上翻阅厚如石砖的书本。赖斯走过去翻找起来,那些表面蒙尘的书籍乱作一团。擦开每本书皮的薄尘,每本书都没有应有的书名,在书的边侧也没有,唯独能在一角看见用墨水浸上去的字画,那些像花朵的字画相似又不尽相同。咋看之下没有区别,粗略的翻开一看,每本书都以着不同的语言文字所写成。赖斯在简单翻找一番后,拿起了一本褐色封皮的书,转身对那个看上去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少女说:“就这本,怎样?”

她像是没听到一样,缓慢阅览完一页的内容,才在那之后瞥了他一眼。“《穆迪梅尔》。”她简单说一句。

“这个花纹我曾在东方谷里见到过,啊,一定是在斑驳破旧的风车上……所以我记得,像龙头又像玫瑰的花纹,容易让人误以为是盾斯的家徽,又有很大的区别……肯定没错。”

“那本书是你的了,你可以带着它离开。”她看也不看他一眼。

“哦这可不行,这无异于盗贼和刑犯……”

“买下它,”泰诺莎用慵懒而不容置疑的声音说道,“十五格金。”

“喔哦,这样昂贵的书我无法买下,小姐……”对于这个令人咂舌的高价,赖斯想要讨价还价,但他现在的立场似乎并没有这份权力,他能做到的只有老实将这本书放回去。

“我说了那本书是你的了,带走它。”泰诺莎翻阅完手里的书以后将它合上,这时她才当做赖斯在这间屋子里,挺身面对他说话,“或者买下它以后带走它。”

赖斯见状,想掏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笛子演奏一番,泰诺莎抬起手指令他停下。“我没法支付如此高昂的价钱。”赖斯无奈地抬起手臂,展示自己空荡荡的口袋,“就让我演奏一曲吧,那之后若不能让你满意,你再叫佣人来将我捆去治安官那儿,也不迟……”

“我不喜欢噪音。”泰诺莎的银色长发垂到腰际,到哪儿都无法见到像她这样白净的皮肤,修长的睫毛和深重的眼影,整个人不自然地散发出美丽和威压,这些赖斯都没能感到,“你需要高昂的赎金,而我需要一个佣人。”

赖斯立刻伸出手指来:“喔,您瞧,我身无分文到这个地方来,自然也不会认识什么人能帮上你这个忙……这本书或许该是我的,但我只能在许久……”他用尊称贵族的方式称呼这位年纪和他相仿,甚至有可能比他小的女子。他认定这位少女身世显赫,才能独坐这个浩大的阁楼,穿着精致手艺的裁缝衣服。

“继续往北方流落,等着被即将到来的寒冬冷死。又在那之前就死于饥饿,还有沿途的荆棘与饿狼。”泰诺莎打断他的话,用随意的口吻说,“现在选择,你是要在这个不起眼的小地方驻脚,要么就出去。”

赖斯这才听明白她的言下之意,他吃了一惊,怔住一会儿后欣然答应:“只要您不嫌弃,对我这样的来历不明,身无分文的人来说,可是乐意至极啦。”

“楼梯下去的浴室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我这里不需要大街上带进来的脏泥巴。”泰诺莎用手随意指向门沿一侧的布袋,随后便又打开另一本书翻看起来,“那里面是银币,或者铜币,随你使用,那之后才回来找我。”

“可小姐,这……”赖斯不知从何说起,眼前这位女性随意而在举手投足间充满权威,他想指出这样做的不合理处,又因自己的立场而难以启齿。

“去做,你的味道已经臭到我想用火烤你了。”泰诺莎头也不抬。

赖斯在那地下的大浴场里清洗完的时候,对水中倒映的自己样子感到陌生。他刚走下楼梯便对这里感到震惊,阁楼下方的房屋竟全是一个浴场的空间,一大一小两座池如日和星般缠绕,却没有一个木桶。赖斯在小的池中将自己洗净,他不打算踏进另一边的大池子里,那里面冒出的浓浓雾气几乎把整个浴场都遮盖进去。久违的洗浴过后他去掉了身上的污垢,他想不起来上次沐浴已是何时,只记得那天的他挂满伤口。他穿上从街边店铺里买来的衣服——打开门口的袋子时他全身一抖,沉甸甸的口袋里装满了银币,粗略数下来可以兑换为八枚格金,那几乎是一个富贵人家一个月的开销。

这样混乱的年月里他曾想过要去往什么地方,在饥饿与危难中他放弃了考虑,只是想着不断地躲避军队和瘟疫的步伐。但在今早顺着街道走下来,他走进了唯一一扇半遮掩的房门里时,面对那使劲仰望才能看见顶部的书架,成堆的书山和圆桌后稳坐的少女,他却开口想要一本书。“能否给我一本书?或者一块煎饼,我饿了很久了……如果可以那我会更想要一本书。”

应该是被这藏书量所惊吓到了,他这辈子恐怕都不会再见到第二个有如此多书的地方,即便是故乡的家里也没有。他用疲累的话语说道,不可思议地想着就在一本书上慢慢耗去生命,也会是不错的选择。在那位女性令他选择一本书,开出那样的高价时,他还以为自己的旅途就要结束在这个镇子的监牢里了。

南方很久没有再见到过洗澡的人,更别提洗澡的木桶,甚至是这样的大型浴场了。越是靠近教会的地方,越是对沐浴严加管束,他已经在沿途见到了不少由于偷偷洗净身躯,而被送上火刑架的人。他充满着不适应感,洗澡的时候也几次左右环顾,最后还是在洗漱一新后换上了新的衣服,与现在的一身相比,之前的他着实像大街上被随意泼倒的脏秽。

他上楼的时候少女也根本没在意他的存在,自顾自地翻看桌上的书。他狐疑地停了一会儿,见对方没有反应,只好出门去买了点黑面包,没有买葡萄酒便回到了阁楼。他一边用手挑出面包里的渣屑,一边用力咀嚼好几天都没吃到过的食粮。因自己的恩人看上去很反感肮脏,他吃得有点小心。

“我还没有说我的名字。”他咽下硬而难吃的面包,在间隙中说,“赖斯,维德赖斯格尚恩,来自东与西的交界处,那个盆地里面。”

“不少人都用龙的名字命名,即使这违背实际和律令。”她不在意地用鼻子哼出一声,“我的名字,泰诺莎·莱汀。”

说完她就不再搭腔。“感谢你的收留,我想……”赖斯说一半发觉不对,现在的他不管说什么都需要对方的许可,而主动发起话题并不是合适的选择。泰诺莎没有要聊天的意思,于是他哑然不语。干坐着使他浑身不自在,新穿上的衣服就像长了刺一样扎着他。他想找些事情来做,便决定先从环境打扫开始。

“我清理下这里,灰尘好像很多。”赖斯起身说,那之后他便犯难了,给大房子做清扫的事情显然不适合他,就连从什么地方开始也不清楚。过往的岁月里,这些事都有家丁或奴仆来完成,他自然从不过问。他只好出门去买几块布和木桶,他考虑到那个只有一扇窗户敞开的阁楼,需要些空气的畅通,于是便买了些木炭。

“把你手上的苹果木味道的木炭拿出去,立刻。否则我就让你的那只手连同木炭一同消失。”赖斯还没踏进门槛,泰诺莎就一脸阴沉地抬起头来低声命令,他还没反应过来,泰诺莎就提高了声调,“很臭,扔掉那东西。”那声音与她的身躯完全相异,像是风暴的低吟,发出的回声几乎震动了赖斯的骨头。

他只好将其带到屋檐外面,连带铁架一同扔了出去,由东方传过来的木炭现在倍受欢迎,用于熏香和烘焙食物,变得价格不菲,被他丢弃后便被街巷里的人哄抢而去。他第一件考虑做的事便留下了坏的印象,于是他放弃了多余的打算,开始着手不拿手的佣人活计。那天夜晚他睡在安稳的地板上,久违地做了梦,他看见一个燃着火焰的巨人连接着天地,走向了大地尽头。惊醒时他满身都是汗,抬头看见阁楼顶端的吊灯与天窗,他发觉自己很久都没有做过梦,现在却被梦给扰了更久没体验到的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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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三天时间很容易便过去,赖斯开始渐渐习惯这份新到的差事,也逐步摸清了这位年轻貌美的阁楼主人性情。他睡在阁楼环状楼梯下,那里他自己搭了个用床单和麻布编织的床——比起他流浪旅途中每晚所休息的,带虫和针毡的地方好太多。每日的工作除了扫除堆积的灰尘外,他的工作只有在泰诺莎叫到时去拿取需要的书,笔或油墨,以及为她端来饭菜和更换浴场的水罢了。

第一天他清理书柜的时候便弄砸了,密密麻麻的书架里的书多到超乎想象,他试图擦拭满是灰的柜子,轻易地将整个柜子连带书一同碰倒,书乱七八糟地散落了一地,灰尘与墨香味扑腾入空气里,他愕然望向泰诺莎。泰诺莎那时一眼都没看他,只说了一句:“小声。”后来他花了一个下午才将书堆好,顺序和放置想必是乱了。

百无聊赖的感觉便从中诞生,他几次想取来长笛吹奏,但每在他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泰诺莎冷淡而威慑的眼神便立刻打消他的这个想法。他曾想去城中的广场上吹奏一番,而泰诺莎需要的是随时能叫来他,他没有休息的时候——他没什么能埋怨,这是他换取这样好的落脚地,所付出的微不足道的代价,也是作为佣人必须的代价。而他除去翻看自己第一日挑选的书以外,也不能去翻看其它的书籍。

“别去动。”泰诺莎这样说,“直到你看完《穆迪梅尔》,能看其它书之前,别去动。”他坐在地板上翻看着那本书,那本厚实的书里的文字是手写下的,优美的字迹有了很久的年月,有的还掉了色,紧密的字句使得内容变得繁密复杂,看完一页很费功夫。他不能说这本书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一本家族纪传的书,文字缺乏令人着迷的色彩,甚至可以说有些枯燥乏味,却在耐着性子阅读后无法产生疲倦感,不经意间便津津有味地融入字里行间。他读得很慢,因为他确定这本书需要慢慢地去读,才不至于让自己感到更加枯燥。

午后的阳光充斥在阁楼内,安静而充满生机,原本在高塔内见到的令人憎恶的阳光,此刻也并非如此令人嫌恶。这栋柱状的阁楼静卧于城市的一角,很别致却毫不抢眼,就和坐在大堂中间的泰诺莎一样,安静无争,毫不醒目却叫人别不开眼。盛夏的暑气被阻拦在木扉外,春藤爬上外墙,从敞开的窗户中钻进一些马脚。阁楼内摆下宽阔的圆桌,能坐下十二余人,现在总是摆满了书。白色石膏内用木梁包裹,书架紧紧贴附于内侧,环至最高处的地方也堆满了叫不上名字的书,赖斯无法想象书的数量与它们的由来,他甚至想就算国王的宝库也不过如此。木梯环摇而上,阳光便懒散地躺在梯上,阁楼从外看不过两三层,在里面仰望却让人产生很高的幻觉。

泰诺莎住在阁楼上的一个隔间里,每个早晨都在教堂的钟声第三次敲响的时候走下阁楼。她总带着困倦和慵懒的神情,吃完赖斯为她准备的早餐后,便掏出羽毛笔和墨水,在羊皮纸或卷纸上书写信件。一直坐到下午,她才写完堆积如羊毛的信件,就拿起桌上的书开始了阅读。直到夜晚,教堂的钟声再度敲响,她才起身走上楼梯上的隔间,熄灭中央悬吊的烛灯,掩门入睡。

她表现出对外界丝毫不关心,不管外面传来怎样的噪音,葬礼的丧葬队也好,骑兵入城时的喧嚷也好,她既不过问也不打听,像没事一样每天盯着自己桌案上的书。她与外界毫无关联,既不会有人登门来拜访,她也不会在什么时候产生出门走走的想法。出乎意料的地方是,那不务劳活的身体并不瘦弱,她和赖斯以往见到过的贵族妇女一笔,反而要健康得多,她站起来的时候,也贴近身材高挑的赖斯的下巴。

“这座都城会有王室举办的庆典吗?你知道,舞会和酒宴,当今国王的奢靡世人皆知……”赖斯探问道,对这座城充满疑惑的同时,他也疑惑于泰诺莎的生活。

“我不知道。”她回答。

她会使用魔法的痕迹被赖斯瞥见,那时她只是为了将一封信焚毁。她刚收到那封信便流出不悦的神色,那块有贵族火漆作印的长信令她很不快,她将其捏在手指间,吹出一股烈火,把那封还没拆开的信烧作一堆残渣。赖斯看得目瞪口呆,那次是他头一次真实地看到魔法的身影,而他的主子对此轻描淡写,那之后便和没发生一样继续埋头看书。赖斯好一阵子回过神来,越发感觉那发出烈光的火不属于任何一类蹩脚的魔法。

这位年轻的女子话语不多,每句话都拥有不可置疑的确定和慵懒的气息,这份超出年纪的沉稳就像一名郡主,赖斯起初如此的认为便在后来打破。泰诺莎的银色长发久不梳理却没有乱,来自远东手艺的连衣衫遮盖除脸和手掌以外的所有地方,像是久未清洗却一点也不脏。唯一令赖斯惊讶的地方是她惊人的食量,泰诺莎不仅对烤制的食物来者不拒,且一顿饭几乎能吃下一头小羊的份,从未挑过食。赖斯每天从阁楼旁的酒馆里端来的食物,就能当他一周的食物,却不够泰诺莎一顿饭,那家酒馆里的年轻女佣也受雇于她,所以每当赖斯过去,她就心领神会地递过沉重的饭菜。每到暮色开始沉下的时候,她就会起身走到楼梯下去洗浴,只有这个时候她会郑重地锁上门,也只有这时,赖斯才会感觉她像一般的女性。而这个想法转瞬即逝,因为每当她洗澡的时候,地板下方就会传来隆隆的沉闷声响,那声音听起来就像是有隐隐的地震,又像是有巨大的东西在挪动。

赖斯心中隐藏的猜想越发明确,他开始不时偷偷瞄眼观察这位女性,面容姣好却不怒自威的泰诺莎,在站起来的时候拥有和他相差无几的身高,即使那身连衣衫再怎么厚实,也无法遮盖住那身玲珑有致的好身材。他不曾有过任何非分之想,他报以一种感激的心态,却未有靠向过恐惧的感受,即使他心中对于这位女性隐藏身份的猜测已有了答案——那是个叫人可怕的念头,他十分确信,却没有因此而感到不安或不祥。

这份猜想后来成了真,他在那次头一回感受到有生以来难见到的恐惧。那天的早晨天还没有破晓,赖斯被耳边传来的钟声唤醒,他点燃油灯看了下墙上的钟表,又看了看窗外,确信今天的教堂报早的修士记混了时间,至少提早了一刻钟敲响晨钟。这时他听见沉重的脚步声从阁楼上传来,抬起头就看见泰诺莎。她那时阴沉着脸,脚步沉重而迅速,从阁楼的楼梯上不可置疑地一步步砸下来,回声几乎掩盖了教堂传来的钟声。借着油灯的烛光,赖斯从那张脸上头一次看见怒气,紧绷的双眉和嘴唇传达着无声的愤怒,双眼圆瞪而从中裂出一条明缝。那时赖斯顿感一股恶寒袭来,那张脸仅是轻微一瞥就像是看见了巨兽的尖牙,嘴角还隐隐吐着火丝。他下意识移开了视线,先天性的直觉,还有某种忘记已久的经验告诉他,不能同她讲话。泰诺莎沉重的步伐冲出阁楼后不久,教堂的声响便比平时要过早地停下,没有再响起。好一段时间后,泰诺莎才推开阁楼的门,平淡的脸色尚还残留有怒意,径直走上阁楼,摔上房门。那天直到下午,泰诺莎才肯睡醒,从阁楼上下来。赖斯完全无法想象,她会为这件事火到大叫人害怕的程度。

那之后赖斯完全释然了心中的猜测,他没有任何的不安,如果这是古早的上主给他安排的命运,他毫不感到不公。他丝毫没有对这份身边的危险而辗转难眠,只会感到恶心,令他反感的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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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过去的时候泰诺莎突然同他说话,那天她手里的信件过早地写完,赖斯过来将浸墨的笔和油墨端走时,她开口说道:“来的路上有没有见过人马组成的队列?”

赖斯一愣,回答说:“我先到了偏南的地方,后来才往北来到这儿的,没经过那条商路,所以没见到。”

泰诺莎哼了一声,转而又问:“你去到了以南群峰以后的地方?”

赖斯点点头,他曾随着流浪者的脚步一同去往南方,在翻越数坐高峰以后,他们猛然惊觉自己正踏往祸难从生之地,那之后赖斯散离了队伍,独自挨受着饥饿往北方前进,现在想来他这完全相反的步伐,便是会在即将到来的冬天将自己冻死在寒冷的北地。泰诺莎又失去了谈话的兴致,埋头翻看又一本积累了灰尘的书。任赖斯如何自言自语,她都丝毫没有搭话的念头。

两天后的下午,商旅的往来减少,城中盛夏的气息渐渐淡去,马蹄踏在泥地上的声音,和铁器敲打的声音绕开了静谧的城邦。泰诺莎端坐在椅子上,合上书,闭眼沉思着远方传来的声音。赖斯则伏在角落的桌子上,酸疼的手不停地翻抄着裂开的书页内容。早上的他带着些许困倦,在漫不经心地打开书本时撕开了其中一页,古旧的纸张发出清脆的一响,那页纸被撕开大半。他抬头看看泰诺莎,后者注视着她,平淡的脸没有怒容,没有一点要发火的意思,反倒如同平常那般满不在意。她抬起食指指向桌角的纸和笔,赖斯立刻会意地开始了抄录。

“从头到尾你是抄不完的。”一个上午的时间过去,赖斯仅将一页的内容翻录,密密麻麻的字,每页的内容都相当的充实,一字一字下来,赖斯深切感受到阅读时根本不察觉的量如此之大。那时泰诺莎才在午饭过后懒洋洋地这样说了一句。赖斯无奈地直接翻到了撕开的一页,他会错了泰诺莎的意思,花费了一上午时间,笔墨和珍贵的纸,仅抄录了一页书卷,字体远不及原稿优美。

那时候阁楼的门被推开,赖斯抬起头,一位衣冠楚楚的男青年执着杖子站在那儿,他正在狐疑有谁会前往这个向来与世无争的阁楼,那名身份显赫的男子便大声说:“他是什么人?”赖斯明白这句话指向着他,他不清楚来人的身份,而那人对他怒目圆瞪。正当他准备回答时,泰诺莎悠悠地开口:“佣人。”她对这位年轻的贵族说,“我需要帮我带来食物,还有清理这个洞穴的人。”

“你要他做你的佣人,这个路边的肮脏流浪汉!却拒绝了我以往想给你的佣人或是奴隶!”青年闻言显得震惊而暴躁,他大步走进阁楼内,自称凯德•兰里戈特,一个当地的伯爵后裔,从他的言行倨傲和身着华贵中不难推出,他来自一个家业殷实的贵族,“泰诺莎小姐,我不会太明白这样的行为,但我不会允许这样的人出现在这个神圣的地方。这人的服装穿得和戏子一样,他用花言巧语迷惑了你,让你没能意识到他是多么肮脏贪婪的存在。”青年的杖指向赖斯,并恶语相向,“而你,不管你从哪里来,都必须从这里滚出去——我要叫人把你带去郡主那儿,因为你的愚蠢罪行。”

“这位先生,我想对我们的谈话我还是有解释的余地的,如你所见我是个没有出身的异乡人。”赖斯压住对这份突兀的粗暴的火气,尽管对方的身材和他相比太过瘦弱无力,但他所言不虚,赖斯随时可能被关进地牢里,“而我被莱汀小姐选为佣人差使,莱汀小姐定有自己的理由。对此我心怀感激,没有任何见不得光的行为。”

“你住口!谁许你这么称呼她?”凯德挥舞着手里杖子,他的面部气到涨红,粗暴地打断赖斯的话语,“你会被扭送到郡主的厅下,为你的愚蠢行为而后悔,因为你擅自踏入了高洁的泰诺莎小姐的领——”赖斯见状感到有些窝火,将手背在身后向前迈了一步。

“你这是在质疑我的行为吗?”泰诺莎冷冷地说了一句,凯德顿时停下来,泰诺莎不急不慢地将书合上后开口,用平淡的口吻一字一顿的说,“我的决定你没有干涉的余地。”

凯德在受了冷遇后变得十分尴尬:“哦不,不,泰诺莎小姐,我并非……”

“这个月你都不用再带任何东西过来,书和钱币都很充足,浴场也有人帮我更换。”泰诺莎像审事厅里的领主一样宣言,用手指指门后,“现在出去,你不会蠢到在午后给我制造噪音的。”

凯德仍想申辩,泰诺莎的话语却给他禁锢,他知道说不出什么有用的话了,“何时你需要我的帮助,我都会乐意效劳,美丽而聪慧的女士。”忍住满腹的怨气,他鞠了个躬便转身离开。

“为你致歉,尊敬的兰里戈特老爷。”赖斯隐住笑意为他送行,在泰诺莎开口前他还曾考虑过最糟的手段,现在是他出了一口恶气,对方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将带来的一个袋子丢在了门口的一边,便愤然离开阁楼。赖斯看见打开的袋子里装满了银币和金币,才知道那些硬币由那位贵族带来,如果让他得知了赖斯使用了他的硬币,那他不知会有怎样的火气哩。

再回头看看泰诺莎,跟没发生什么事一样,又拿出了笔和墨书写信纸。

“他是个随处可见的贵族。”过了一段时间后,赖斯在埋头抄完那一页长篇累牍的文字后,突然像喃喃自语一般说了句。

泰诺莎这次接续了话题:“兰里戈特是当地的大户,封地比郡主还多,奴隶和牛羊一样多,金子多过红林的树木。他自然会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再过两年他或许就会进皇宫里。”

“啊?我说的是这本书里的白衣翁,不是下午的那位先生。”赖斯说,他没料到自己的自言自语被泰诺莎搭腔。他抬头便看到泰诺莎带着平淡的脸,皱起了眉头,流露出不悦,于是他慌忙改口,“凯德,兰里戈特先生很消瘦,看上去很缺乏精神,也是贵族们都有的那种样子。”

“他每个礼拜日都会过来,在你之前这里的清洁都有他做。至于袋子里的金银,我告诉他想带多少随意。”

赖斯无法想象那位气势凌人、脾性暴躁的人,会屈身来这个阁楼里做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情。他对这两人间的关系产生了疑惑,而这份疑惑令他有着隐隐的不快感,他问:“他会这么做?”

泰诺莎取出了柜子里的盒子,从中掏出几块干茶叶,放在嘴里慢慢咀嚼——咀嚼来自东方的茶叶是她的习惯,每个午后她都这样做,那些干枯的茶叶在她口里散发出清香,迷蒙在阁楼的空气中,雕进了木板与泥石中:“这座阁楼是他送给我的,连带下方的浴场,还有酒馆也是。”

“喔,莱汀小姐,这得许我弄清。”赖斯变得更加疑惑重重了,他脱口而出一个疑问,“您对于他而言地位不低。”

“我和他没关系。这些出于他的自愿,我没有所谓家产和声望。”泰诺莎丝毫不在意地提到,“他知道我什么都不会回馈,而我告知他,这些他不可能再收回去。”

赖斯深吸一气。“他想追求您呢。”他直接指出,“不管你如何对他冷淡,他都对你完全倾心——没有什么能比这更明显的了,他是个陷入爱情泥沼的男人。”赖斯在泰诺莎面前毫不顾忌措辞地说出来,“他这样做了多长时间了?”

“我获得这阁楼时,只有不到一层书架堆满了书。八年前的事情。”泰诺莎随意地说出这个时间,对此满不在意,“那时他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少年。”

“八年了!”赖斯惊叹道,“他相信着早晚能将你攻下呢,像个不停拿着长枪突刺的骑士,他看上去根本不像这样的坚韧——而你没有给他任何的回应。”

“我说不。”

“那么他怕是决定死了心要跟随你的身影了,甚至会这样一直下去,得不到而仍满足。”赖斯突然对这个可怜的贵族男人横生赞许,甚至想象那身瘦弱的躯体穿戴上盔甲,是副怎样滑稽的场面。

“我说不,没兴趣。”

“这样一来让他嫉妒我了也说不定。”赖斯摇摇头无奈地笑道,他这下完全能想象凯德在见到他以后有了怎样的嫉妒,眼红的兰里戈特火冒三丈,巴不得当下把他撕碎也说不定,“恋爱会让最聪明的人盲目,哪怕是爱上非人的强大……”赖斯不经意间说漏了嘴,他戛然而止,为自己过于得意的疏忽懊恼不已。

赖斯谨慎地等着泰诺莎的反应,泰诺莎则没有任何表现。“继续,你没说错。”泰诺莎将咀嚼完的茶叶直接吞下去,她的喉腔里飘满茶叶的清香味,“知道这些于你又有何意义?”

“哦莱汀大人,我实在是很想知道,为何你会想到让我来做你的佣人?”赖斯实在难以习惯,他深感反胃地把话题转移开,“就如兰里戈特所言,你能找更好的佣人,不论是工作还是服务都能比我更好。而你选择让我这个流亡的人,有可能是犯人或骗子来这里,可让我感到寝食难安啊。”

泰诺莎托腮想了会儿,她似乎已经忘记了这么做的理由,随后她将笔搁在桌上,对着赖斯说:“我想要找人和我谈极东之地的故事。”

赖斯对这个回答感到荒谬,他纳闷了一阵子。“可你没有叫我谈这些。”

“我没考虑,物品能使用之前的储藏是合理的。”泰诺莎懒懒地回答,她将有用的精力都留在了书上,坦诚地话语没有一丝藏匿的意思,赖斯不得不相信她所言不虚,这更令他哭笑不得。接着泰诺莎给他说:“我已经饿了。”埋头继续看起书,赖斯这才留意到晚饭的时间已经到,他的肚子也变得饥肠辘辘。泰诺莎已无意继续谈论,赖斯便收拾桌面去往酒馆。那时他留意到,自己的反感在之后才慢慢变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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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赖斯来到城市中的广场,带有斑痕的笛子系在腰间。他获得来自泰诺莎的假日,这个早晨泰诺莎突然告诉他准许他出门,直到天黑之前都不用回来。当赖斯问为何如此时,泰诺莎淡淡地说了一句:“藏书塔里没有老鼠,自然不需要夜行的猫。”赖斯脸上堆满勉强的笑容,他不时钻出去偷偷吹奏笛子,或是在酒馆里痛饮一番,这些事他也没有心怀侥幸地指望骗过雇主。泰诺莎自早上醒来后便面部阴云密布,没有如往常那样看书,而是用羽毛笔快速地写信纸。

他来到开阔的广场,那里阳光直照,河流平静地涌出,载着轻舟飘向遥远的地方。赖斯看见起伏的坡道,取代了嶙峋危岩,上面马车载着重物轱辘驶过,行人带着项链与布袋前往剧院。他又看见枫树下的草茵和水池,那里没有湍急的河流或猛兽蛰伏,苹果与菜叶的水珠滴入土壤。教堂的钟声响了,修士的袍子在午后冒出沉闷雾气,街巷里的信徒在惬意享受,午后步行砖石路面的咯吱声。这一切都和他的沿途所见都截然相异——许是他被饥饿和祸难所困,无心去留意,而现在这样的景色他是太久没见到了。北境的风雪在盛夏也不曾停歇,即便是铁匠铺烧红的火铁,也趋不走钻骨的严寒,连灰狼与牦牛都会在饥寒中瑟瑟发抖。而东边的宫殿,那时他正在逃难……

来到这座城已有十余日了,初到这座城时他根本没能意识到这里是哪儿,这已是他第六次跨越国境——每年都在变更的国境线,没人会在意,自己一觉醒来可能就成了异乡人。跨越漫长的积雨草原,又渡过奔流不止的巫舵河,他便到了这个城墙长满藤蔓与蔷薇的都城。他头一次见到城门没有卫兵的都城,城门高悬的不是象征权威的家徽,也不是背叛者的尸首,而是两尊神像,神像伸出一只胳膊对立,进城的人在两臂下通过。到第三天的夜晚,他才从酒馆的酒鬼口中得知这里是裴迪耶纳,远近闻名的腹地名都,千百宗教信徒的圣地,和黎格朗都一样繁荣而富足。那个酒鬼揪着他的领子,说要把他带去教堂,于是赖斯把饿着肚子的最后力气,用来砸扁了那人的鼻梁骨。那天夜晚他便打算离开这个大城,这样的地方完全不适宜久居,而他偏在那之前走进了阁楼。直到这个中午,他才算留心到为何所到之处都会有人称赞这里的繁荣。没有北方的酷寒,也没有南部群峰的危险四伏,一切都是祥和的模样,除去脏到臭不可闻的小街巷。

他坐下来想吹奏些乐曲,在夜晚里他始终没能放开喉腔吹出曲子,而现在的时间却很适合。盛夏的炎热让积冰融化,许多被忘却已久的记忆慢慢浮出水面。赖斯开始不由自主地回想起某些很早以前的事,山岭间飘动的枫叶卷入河流,风在沃土山涧中低吟,风车咯噔咯噔地转个不止,还有连面貌都已经忘记,却无可取代的人。他的嘴唇贴在笛口,木管响起长长的尖啸,那声音在午后的空气中穿过淡薄的阳光,像是在讲述远方的某个故事。配合他的呼吸,笛声久久不停下来,像牧羊人的哼歌,又像吟游诗人的天窗,像在哀诉,又像在怀念某些逝去永久之物。他对这个声音与阳光的结合感到困倦,这却正是再好不过的结合。他灵活的手指与均匀的呼吸,吹奏出了异乡的梦呓,不经意间吸引人的驻足观望,为这曲声陶醉而赞美。笛声呜呜作响,异乡的来者与异乡梦在那时混为一体,待他吹完的时候,仍有人在回味他的曲子。

人群中有人走到他的身边,他认出那个女人来。年轻的酒馆女佣名叫维琳,比赖斯还要小一两岁,她每次都将泰诺莎沉重的食物交给赖斯。“你的曲子吹奏的如此美妙,就和你今天的行头一样华丽,是什么名字?”她坐在他旁边问,她的粗布衣裹在身上一直没变,手里提着装满果脯的篮子。“过奖,‘毕塞尔的马鞭’,叫这个名字,我改了些东西。”赖斯回答她,赖斯今日换上了新的装扮,蓝色天鹅绒的上衣,滚着银边与碎铜,就和颇有出身的财主一样,完全无法看出他是来自远处的流亡者,“在这样美丽的天气里见到你,让人意外又着迷,为何想到在这里留足?”

“这倒是我想问你。我出来买走一些果脯与葡萄酒。”维琳打量着他手里的斑驳木笛,“我听说你昨天好好羞辱了一番我的大人,可是真事?”

“你的大人?”赖斯将笛子递给她,让她握在手里慢慢把玩。

“兰里戈特大人。”她说,用指尖轻轻刮蹭旧木笛的表面,“我是兰里戈特家的仆人,尽管还没有几年的时间。最近被大人分派,每天晚上筹备莱汀小姐的晚餐。”

“哦,你会恨我这样做?”赖斯原以为她是那儿的雇工,“在莱汀小姐面前他显得没有一点礼数,想把我直接送进监牢里面,他被呵斥出门。我只能说他罪有应得,为自己找不快。”

“怎么可能。正相反,我觉得好极了。”她坐得更近些,将木笛交还于赖斯手中,“我倒愿意感谢你这么做。”

“早有耳闻贵族的手下人满怀怨气,没料到这还是真事。”赖斯笑笑,“他一定待你很刻薄,我向来听说待人不周的财东会连自家屋檐下的人都衷心不保。”说完他抖抖鼻尖,“我猜你是从北方过来的人,你带着雪地的鼻音,还有那身绒布的味道。”

“很灵敏的鼻子,你去过凌河以北的地方,我的故乡。”她赞许道。她的高鼻梁显得很突出,或许是瑞瑟斯人,也有可能是泥镇人,“来自东方谷的人都这么叫人生厌,你却不太一样。因为你不是商贾,也不是教士。”

“我倒是巴不得他能吃点苦头哩。”她压低自己的声调,在午后的广场上低声耳语,“凯德大人是兰里戈特家的次子,他生来就含着金子,兰里戈特家在裴迪耶纳即使不能呼风唤雨,也是显赫的世家……他生来就是这样高傲,不喜欢和我们任何一个下仆打交道,喔高贵的凯德大人,怎么会和我们这些身无分文的穷鬼有关联呢?我估计我们对他而言就和红林的野人没差别。”她带着讥讽地说,“他不仅吝啬而且苛刻,在他手下伺服,就和关进地牢没得差,我宁可每晚睡在农夫长满蛆虫稻草垛里,也不想在他的堡内,那儿又暗又臭。大少爷霍兰迪远去黎格朗都以后,我们的好日子就到头了,更小更硬的黑面包,每天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让他发火,连长工都经不起他的怪脾气。不过再过两年,他就该去皇宫了。”

赖斯撇开嘴角,那个小个子发火的模样他感觉再滑稽不过:“在他手下做工还比不上东方谷的佃户,我估计他去皇宫后很适合当财务大臣。”

“可不是呐,只可惜我身无分文,要不然也找地主要块田,或是在磨坊里面织布去。不过,我听那些老修女和女长工说,原来的凯德可是完全不像这样的。他曾相当没有节制,花钱和流水一样,除去那阴晴不定的怪性格,和现在的他都是判若两人的。”

“是什么令他转变的这么精于计算的?”他问,不过他发觉自己已经知道答案。

“当然是莱汀小姐。”维琳耸耸肩膀,“她们说自打莱汀小姐到访这座城市的那天起,二少爷就被迷得魂不守舍,自那以后变了副模样。他开始量入为出,精打细算,没有了原本奢侈地花钱习惯。”维琳生硬地复述她听到的话,因为她能接触到的已经是这个吝啬的怪脾气贵族,“直到他将省下的钱用来重盖起那座阁楼,并整改了旁边的酒馆,他还从远方的老哥那儿借了不少,于是他就直接赠予泰诺莎小姐。”

“瞧瞧他这样子。这事儿肯定是远近闻名。”

“那是,是个人都能看出,我们的凯德大人对莱汀小姐充满爱慕之情。可莱汀小姐就完全冷血啦,这么多年凯德大人的爱意,一丝丝接纳的意思都没有。你瞧,这事儿她也没有站在他的那边——我可无意冒犯,但你知道时间对于感情来说意味着什么。”维琳从篮子里拿出一个果脯,贴在嘴唇上滚几圈,塞进口中慢慢品尝,“这事儿所有的仆人们都能闲谈几句,不过老长工们倒没什么兴趣,估计是谈论到腻味了吧。而大老爷没有任何表示,像是默许了凯德大人这种无果的努力。我被分配为莱汀小姐的伺候人,这差事每年凯德大人都会换人去做,而莱汀小姐几乎从不出门,好像就一直泡在书里也不会害什么病症。我听一不久前又见到过莱汀小姐的长工说,莱汀小姐这多年来样貌一直没变过,还是一样的年轻貌美……老眼昏花的事,谁知道呢?”

夏末的热浪在裴迪耶纳的泥砖地里蒸腾,许多人都在这个时候离开闷热的房子,到静静的枢河旁乘凉。枢河远从南部诸峰发源,流经五个国度后最终奔往西边尽头的白海,那之后是载满了古老传说的以西列岛,赖斯从未涉足到如此远的地方去过,即便是走遍大陆的戏班与商旅都未曾跨越那道**,去向遥远的神秘列岛。赖斯眯起了眼睛:“我原以为那个公子哥只是有足够的耐性,没料到还挺有花销的节制——他给莱汀小姐的钱可是大手笔,那些钱足够让一个穷光蛋在几年的时间里成为一个小地主。诸神在上,他对待泰诺莎小姐犹如仲夏,对别人却跟他的脸一样酷似凛冬。”

“你有经历过寒冬?我猜你只在仲夏到访过我的故土。”

“腹地的深冬也不及那地方的盛夏冰冷。”赖斯说,“没有你们,和你们酿的美酒,我真难想象北境的男人是怎么活下数百年的。”

维琳笑笑,擦擦手掌站起身来,表示她要回到兰里戈特家的屋下去,不然就会让凯德老爷发火。赖斯起身送走她,临走前维琳回望了一眼,她北方人的高颧骨脸颊在烈日下显得有些干燥,轻轻用朱唇说了句再会。

赖斯独自来到一家铁匠铺,那扇门口挂着象牙,来自教会的戒律,他们不敢将任何武器招摇挂在门口。打开门铺后一股热浪便扑面打来,赖斯只感自己身在火龙的口中,铁匠铺里陈列着锻造好的刀斧,煮好的皮甲,还有不起眼的乌黑头盔。在燃烧的火炉旁敲打红铁的工匠只是抬头看了他一眼,便埋下大汗淋漓的头继续敲铁。一个工头走过来,见他一身的好服装,像是遇见了好客人,擦干头发上的汗渍问:“你是想要一把上好的长剑,还是精工的盔……”他停下说话,他看见赖斯手里的金币在火光中闪闪发亮,罕见的光影像深海里的珍宝。“我这里有一桩长期的交易。”赖斯弹起他手里的金币又接住,声音平淡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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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斯确定自己在做什么事。天色渐渐暗下的时候他才回到阁楼,打开门后泰诺莎仍端坐在圆桌对面,桌上点起了一盏油灯,搁在桌台一角的水杯里开出小黄花。闷热的天气进到阁楼,便一下凉爽,这座阁楼里连蚊虫都没有,很令人感到神奇,但这整座阁楼本身便足够神秘,以至于进去的人能立刻闻到魔法的味道,赖斯心想。

“给我左二书架三栏第五本书,绿色封皮。”泰诺莎脸上已没有了早上的阴云,恢复了平常的波澜不惊,见赖斯一回来她便说道。

“啊,我看看……科伦的草药学,我猜是这样。”他借着油灯的微微亮光摸索到书,这段时间来他已经基本了解了阁楼内的书本,对于书的位置了如指掌。八天的时间,仅是看书皮的内容早已绰绰有余。

泰诺莎接过书本,将它摊开于桌面看,她又不耐烦地关上书,似乎今晚并不适合给她阅读。她说:“那本书你还没看完。”

赖斯正坐在椅子上打盹,听她一说话便睁开眼,揉揉眼眶说:“读完了,莱汀小姐,《穆迪梅尔》由野原牧民的消亡告终,结束了长达百年的分裂历史。”那是本厚重而又繁杂的书,枯燥的家族与原野历史,作者却用类似戏剧的方式去书写它,清楚地记述了多个家族与种姓的历史,让人不免怀疑书写者有着一致的亲身经历。

泰诺莎闻言转向他。“你没看完。”她说,“你跳开了很长一段去翻读最后的内容。”

赖斯认输:“我想不出我错漏了什么类容,才会把我暴露。”

“你读的是上卷。”泰诺莎淡淡地哼出一句,“《穆迪梅尔》的下卷内容更加厚实,读完的人不会忽略这样一件事。”

赖斯哑口无言,要是她当初交给了他这本没有下卷的书,那他几乎是带着未解的遗憾继续漂泊的。“这真是令人意外的一步。”他得承认最后一点的内容着实吸引了他,这本书充满了内容的设伏与发展,一切内容都显得相互紧密关联,令他又打算重新阅读一遍。他懊恼地挠挠头发,“我倒是想知道这本以前从未闻名的书,它的作者是谁了。”这本书没有引言,也没有作者的署名,更别提象征家族或城邦的纹章,除去书皮上似曾相识的花纹,一点能让人寻根溯源的线索都没有。

“泰诺莎•莱汀。”

赖斯睁大眼望过去,泰诺莎平淡的表情回应他。“我的好大人,你又为何会写这样的一本书?”赖斯早该想到如此,这本厚重的书每一页的字密密麻麻,那字写的字迹分明,优雅而没有犹豫,出自一个拥有极度耐心与时间的人手下,眼前的人完全能写出这样的书。

“极东之地的事情充满趣味,我会记录下它们。”泰诺莎稍顿一下,“而我曾眼见着他们的诞生与结束。”她的话音有些变小。

“真是颇有情义的书,哈。”赖斯说完这话,才注意到自己的表情僵硬,皱着眉头露出冷笑,“我还真是有缘分地翻出这书,偏偏由你所写。”

泰诺莎淡淡地指指堆在角落的书,那堆书她从未让赖斯整理过,和那天一样仍全是积灰。“你想要的下卷是淡蓝色封皮,花纹在后面。”泰诺莎算是许可了他读完手里那本书的事实,赖斯意识到,“若想看完那些书,你可以自便,在那之前我会写出更多。”

“那些书,都是由你写的。”赖斯过于灵敏地察觉到。

泰诺莎平淡点头,深邃的眸子有着微光闪亮。赖斯又重新审视一遍那堆书,杂乱无章地堆砌在那儿,厚如砖石的书本堆积,足有半人高度。“这得用上多少的时间,精力,还有金币与纸墨。”他不置可否地评价道,出于一半惊奇一半鄙夷地说,“倒是为何偏偏选择这么做?难道东方土壤的一切你都了如指掌,并把它们都用黑字留在了纸张上?”

“全知既不可能,也颇无趣。”泰诺莎哼着鼻息说道,赖斯第一次从这位过于淡漠的女性口吻中,听出一些自豪或是满足的味道来,“那里面有列岛文字所书的颂歌,蛮文所打造的历史,荒芜土地的语言讲述的神秘,还有精灵的远古预言。”

赖斯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惊讶地发现眼前这位女性,此刻的容貌与话语都像个孩童,充满夸耀的充实与期许。这让他没了脾气,方才的反感情绪一扫而空,“你实在不像我所知的龙。”他也仍用宣泄的口吻这样说了一句。

泰诺莎得到如此回应后竟有些失望,神色变得不悦,“你会蠢到将龙一概而论,就同把人与猴子混为一谈没有区分。”

“我可从没觉得人与猴子有什么差,只是在高塔筑起的时候,一方忘了穿上衣服遮羞罢。”赖斯在看到泰诺莎的反应后有了小小的满足,他继续这样的口吻与她所针锋相对,“这就同我觉得你的外表和贵族小姐没有两样,只是没那么脸色苍白一样。倒不如说,你同南部诸峰那些巨龙一样,让人感到脊背发寒。”

“赖斯。”她只是这么淡淡念了下他的名字,赖斯便意识到对方淡淡的喜悦已经消失。他随后发现,现在的泰诺莎和平时的状况也不一样,她即使说着淡漠的话语,情绪却不像平时那样充满威压与冷静。“真抱歉,莱汀小姐,我有些忘了自己想说什么。”他认输道,“请饶恕我刚才的一时心直口快,我的意思是,你的高贵美丽让我完全忽视了你的聪慧,与野蛮的其它生物所不同之处。”

“赖斯,再将我同那些你所认知的火龙,残暴而贪婪愚昧的东西相提并论,你就会体验在火炉里的感觉。”她并没有因赖斯的奉承而有高兴的意思,深色带暗红的瞳孔黯淡无光,她也未因赖斯的错误举动而发火,只是平淡中有些不悦地承诺。

难道有什么不同么?——赖斯将这句话咽回自己肚子里,这是他的诚心所想。这个想法没有瞒过泰诺莎,对方从他的眼里读出了心声。

“并非所有的龙都会选择以人的形式度过岁月,也并非所有的龙都能这么做。更不会所有的龙,和古老而枯燥的传说一样,只对无用的金银感兴趣。”泰诺莎随意地说,“对你而言,知道这些足够了。”

“那显而易见。”听完这话时赖斯感到有些释然,结合他所见到的,所了解到的,心头的反胃感倒突然消失不见了,“莱汀小姐,诸神在上,你今日健谈已远超前数日的总和。” 眼前的女性窈窕的身材始终笼罩在布衣下,她和赖斯记忆深处那一张嘴便吞没了老牛的巨龙,没有任何能挂上钩的地方。他早有听闻龙会幻化做人的模样,原本便令人难以信服的说法,即使现在亲身体会,也照样无法有丝毫认同。

“把那个难听的称谓去掉,我没有冠以父姓来让身世显赫的兴趣。”她从未对这类的称呼表现出过好感,被称为莱汀时她的反应不像是在呼唤她。

“泰……诺莎?”赖斯拗口地说道。

“泰娜。”她这样说。“就这样,现在我需要听你说些来自极东之地的话。”

赖斯很不习惯这个称呼,他预感这个更像一般女性的名字他需要花些时间去适应。“为何如此执着于东方土的密语?‘木杖’可从未去过极东之地。”他脱口而出。

他自然联想到‘木杖’,早在他诞生之前的年月里,这个传说般的名号便早已家喻户晓。相传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身穿长袍,手执长杖,只身一人在以西列岛上平定了巨龙的混乱。那时大陆还没有诞生过一个统一的王国,四位先知也尚未将阿伊莎的子民连接在一起。卑林•莫亚便率领犹如群鸟的龙群,身騎所驯服的巨龙,横跨白海与乌森平原,来到大陆最中央的恕神山,与那里盘踞的恶龙打响了一场注定千古留名的战争。自那之后,在巨龙侵扰下的不安定岁月消失无踪,最巨大与可怕的巨龙们销声匿迹,将身影藏匿于南部诸峰的最深处,广阔的白海最底部,或是北部平原的最严寒处,与世无争,唯有诸多小龙在大陆的某处不时盘踞。在他诞生后所目睹的那条巨龙,据长者所描述,也不及当初卑林所驭巨龙的尾部巨大。而卑林•莫亚,他的故事自始至终都伴随着手里的乌木长杖,人们便称呼其为‘木杖’,他的传说从一条来自海洋的小舟作为起始,又在那场浩劫般的战争中消失不见,只留给世人猜不透的传奇,人们不停对他的来源与过去寻根问底,得出无数猜想,却始终留下迷。这是赖斯在意识到泰诺莎身份后,首先联想到,也是唯一联想到的人。

“乌木杖想怎样与我没关系。”听见赖斯不假思索的话语,她的眉头轻轻上扬,赖斯看不透她对‘木杖’持有怎样的态度,“我对东方的话语来者不拒,你就差同戏班一样走遍整个大陆。”

“即使夜不停蹄,走过半个大陆都需要老死三匹马的时光。你要把我比作先知诗人卡斯,或是冬之信使沃顿•唐,像他们那样足迹天涯,我可受不起。你是如此地着迷于那地方,巨大的青山脉所阻拦后的地方。”赖斯咀嚼一下这句话,泰诺莎自他初见面起,就一直穿着来自东方纺织匠的衣服,藏有大量染纸与竹排编印的书本,甚至将他收留的唯一理由也只是想要有所听闻,“可那地方始终没有腹地所传说地那么美妙,人们常说那里的紫红土壤里生出金树和银花,河流奔腾能覆盖国王大道,就连屋顶都在雨后结出翡翠玉石来。那地方和腹地比又能好到什么地方去?若是人间自有仙境,人们便不会有童话和梦呓了。”

泰诺莎抬起手指,示意赖斯先停下诉说。“我去过极东之地。”她提醒赖斯。赖斯这才想起那本书的作者,描述了一个原野历史的人,不可能对这些毫无认识。

想必是上天所使然,将人类划分隔阂,所以才在巨大的土地上兀然升起一座山脉,将大地划分了东与西的交界。九国的人与列岛的住民都将巨大山脉之隔的地方,称为极东之土,那地方的土地实际比九国的领土还要广阔,归来的游者如此说,富饶与安宁,人们将它视为神秘与未知的无尽土地。

神象山脉是如此高耸入云,以至于在盛夏最热的时候仍风雪凝固,和凶猛的野兽镇守。云在山腰便迷蒙缠绕,朝阳即将升起时,山底的人仰首亦看不见太阳,让人在连绵不绝的山脚便望而却步。而它偏偏横贯大陆,像一堵天然的巨大高墙,将人们从两个世界隔开。然而神明终究留下了机遇,凭空在当中留下一道缺口,两边的山脉在当中留下一个谷地,架起了以西与以东两个世界沟通的桥梁。人们的接触在那儿,交流在那儿,战争在那儿,也定居在那儿,久而久之,那地方成为了东方谷。

“我想不出来该从什么地方开始了。”赖斯托起下巴思忖,他的胡须在刮去后显露出健壮而修长的轮廓,“莱汀小姐详细记录了对……”

“泰娜。”

“……泰娜小姐,你的……”

“泰娜。”

“泰娜。”赖斯生硬地顺着她的说话方式,“你对那些地方的歌谣烂熟于心,古早的神明和英雄才人你能倒背如流,更别提节庆或礼数。我又能给你什么呢?”

“食物。”泰诺莎回道。赖斯漠然地看着她,她此时身子向前倾,眼睛睁大,满怀期许地望着赖斯,数倍于她所阅读每本书时的热情,如同孩童一般展现出来。“我没能去到那里的每个角落去,吃的便更无法论了。”

赖斯无奈地挠挠头:“我确实去过不少的地方,要和你谈这个也不难。不过我对此有两个疑问。”赖斯稍事停顿,泰诺莎没有反应,于是他接着说,“为何偏偏对吃不到的东西充满好奇。”

“奉读神话也见不到神明,还能有什么比谈论食物更无趣的话题。”泰诺莎淡淡回应。

赖斯无法辩驳:“你对极东之地如此热爱,为何偏偏没有接受来自东方的木炭?据我猜测,你至今都没有能习惯你的艾香项链味道,而你仍坚持带着它。”赖斯指指她脖子上垂吊着的,一直散发出淡淡药香味的项链,金属的链条有丝丝锈迹,能看出佩戴了许久的时间。

泰诺莎瞄了一眼自己的项链:“你背井离乡太久。木炭是金丘漠那里带来的习俗,而非来自东方土地,途经的人认为冠以东方谷的名称能让它成为潮流,而它确实有做到。”

赖斯承认她所说不错,自己早在漂泊的八年时间里忘记了故乡的许多事情,旧事的痕迹渐渐淡去,新来的无从了解。他只能记得斑驳破旧的风车在山丘上转动,青苔斑驳石膏下的土地,春夏秋冬的马车车轮滚过田野,金黄色的麦原在风中摇曳的景色,还有在泉水边等待他回去的人,他也快忘记得差不多。他无心回想起那些,过往的逝去早已无法追回,在漫长而充满苦难的旅途中,他学会并接受了这一点。

他点起另一盏油灯的烛火,他需要提提精神,因为泰诺莎期待的眼神实在罕见。他说到浸油的糕点,泰诺莎的耳朵几乎是要竖起来听;他说在砂壶中煮泡的牛羊精肉,泛白的汤汁迸发栗果的香气;他用手指比划出烹调肉汁的锅炉,每个清晨都会升起缕缕青烟,融混入淡淡的薄雾中。赖斯说道这里会不时顿下,卷卷舌头来回忆忘却已久的味觉,而泰诺莎目不转睛听他绘声绘色,罕有地不提出意见。赖斯发现她很喜欢听甜的食物,每次提到市集的糕点都能让她欣然眼睛发亮,就连蜜汁烤制的肉类也没有令她如此高兴。

那眼神不由得令他陷入回想,美丽迷人的色彩弥漫在灯油与书本的空气间,像极了某个被他遗忘已久的脸庞,在嘴唇的张合间,眉眼的嬉笑间,都让他几乎忘乎所以。泰诺莎的银色长发散发出犹如清晨的禾木味道,伴着露珠与清香在满屋溢出,她的眸子充满原始野性,却能温如春朝。赖斯说不出任何理由,本能的想法原始而又纯粹,不带任何缘由。他甚至忍不住靠向她,像飞蛾扑火般,有接近那副温暖身躯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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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夜晚,赖斯又一次地做了梦。

他确实地看见自己身在一片峰峦不绝的山丘间,惊涛骇浪拍打着湍急溪流的嶙峋怪石,树木山林在风中狂舞不止,他觉得这里像故乡的山谷,又像神秘的南部诸峰深处。他抬起头来,有个巨大的身影遮盖了整个天空。

那就像是古神话中所传唱,人类在混沌未开中所搭建的参天高塔,将其給推倒,并付之一炬,化为尘埃的巨龙一样,巨大到无以复加。那是个巨人,石鳞的身体像是刚从土地里站起来的山脉,浑身翻滚着来自大地最深处的岩浆。它是如此之大,抬起头去眺望他仍看不见其顶端。它燃烧出的滚滚浓烟遮盖了日和云,伸出的胳膊抬起碎石,碎石掉落在群山间,便破碎了溪流与古树,惊走了万物。巨人迈动其巨大的步伐,沉重到天地发出隆隆的轰响,一落地便让山川崩裂开来,大地发出沉闷的低鸣,裂开深不见底的裂缝。风暴掀起,庞大的身躯带来了飓风,带来热浪,呼啸着如火龙般盘旋于天地间,草木为之带入低矮的天空狂舞。滚烫的岩浆从巨人身上掉落,如火球一样滚滚而下,将树海燃为火海。巨人就这样走动,在苍穹最高处不停地迈向大地的尽头,那地方乌云密布,徒有汇聚了世界尽头万物的巨大漩涡。

他不知该往何处逃离,巨人的身影缓慢而从容不迫,发出山丘诞生时的低幽悲鸣,就像注定这一日的到来一般,震颤着他浑身的骨架濒临散架。他的喉咙打结,眼瞧着这些的发生。而后他便从梦中惊醒,出的汗浸湿被子,他很显然在清醒前发出怪异的声音,泰诺莎注意到他的醒来,她已如以往那样坐在桌旁,手边的餐盘里剩下面包屑。

他整理自己的脑袋,昨晚他只记得到后来被困倦侵袭,确认自己说话已经没有条理以后,他趴在桌上试图在泰诺莎分神时打个盹,之后便一觉睡到现在。刚才的余惊还在,那梦境真如现实,他一时都未能从中回过神,临场的体会还在骨髓里流动,甚至让他不免怀疑那不是梦境。他起身想出门,像平常一样拿早餐。

“早餐我吃过了。”泰诺莎叫过她,他才注意到她手边的餐盘,在后来清醒时他才会意识到这件事多么令人惊讶,泰诺莎向来不会为了琐事出门一步。他坐回椅子上,想整理一番混杂的思路。“梦见什么。”泰诺莎接着问。

“没什么。”他说,那之后他发觉泰诺莎盯着自己说这句话,有着分明清楚的询问意思。他放弃绕弯路,一五一十地叙述了那怪诞而恐慌的梦境,他竟完全分明记得内容,每个细节在描述时都回到他身上,皮肤尚还没有摆脱炙热的干燥,隆隆低鸣的巨响也在耳中回转,叫他脊背发寒。

泰诺莎听完说:“这便是你的世界了。”

赖斯说他听不懂。泰诺莎轻描淡写地说,每个人在梦境中会见证到自己的世界,那个世界伴随着梦的惊醒怃然结束,有的人曾去往某个贤哲为王的国度,有人在水平如镜的湖面迎来了盛宴,有的人则在深色的浓雾中渐渐失去了踪迹。而梦中所见不一定为实,梦中所醒,也不一定为虚。

赖斯敲敲尚还跳动的太阳穴,说自己弄不明白这意思。

“我所见的每个人都会在梦中见到自己的灵魂,从中看出人各有异。”泰诺莎仰起头颅,那长发批入身下,如瀑布白银,“梦醒的时候,便是人的生命尽头,属于自己的世界就结束了。”

赖斯起身默默收拾起桌面的残余,经验告诉他需要回避这个话题,他开口说这是他家乡的讳忌,不希望多谈,泰诺莎淡笑一声同意了这点。

“把你这身衣服换掉,换做你自己的私服。”泰诺莎说。

“为何?”赖斯平时都穿着简单的一线裁缝口,那身滚着银边的紫天鹅绒衣服花去了整整六枚银币,由镇中山坡上的老裁缝师编织,他挤压箱底,只会在自己进行必要的活动的时候才会穿出门。贵族有贵族的裁缝,农夫有农夫的破布,他不想招惹过多注意,“那身衣服穿起来很不舒适……今天有谁要来这里?”赖斯反应过来,他首先想到了兰里戈特那张瘦长的马脸。

泰诺莎点头。

“真让我吃惊,你会在意这种仪表和排场。来者难道是更加高贵,浑身鼠尾草香气的龙先生?”赖斯用难以置信地口吻戏谑道。

“我不想浪费口舌避免人把你当做强盗丢进地牢。”泰诺莎说完又翻起了另一本书。

不久以后访客便不期而至,来者很有礼貌地敲了三下门边,泰诺莎说“进来”后,来者便弯腰弓着背打开了门。来访者满头白发,头戴一顶羽帽,皱纹布满宽实的面庞,身披精绒所缝制的深蓝色卫衣,高大的身材几乎填满门框,他右手提着箱子,本应由侍从完成的事情,他自己完成。赖斯看见来者领口旁的一只山鹰的黄铜纹章,立刻意识到来人的身份,他有些惊疑。但他没有起身迎接,做出该有的礼仪,而是惬意地稳坐在椅子上,翻弄袖口的缝边,他知道泰诺莎不会对他的行为有任何意见,而他想知道这样做能换来什么。

不出所料的,泰诺莎完全没有理会他的反应。来者鞠一躬后,开口说道:“让您久等,敬爱的莱汀小姐,诸神在上,这事你我都很急迫。事出突然,甚至叫我一时拿不出主意。”

“坐下让我看看,一件件地来。”泰诺莎指向赖斯旁边的一个空椅子,来访者会意地脱帽致敬,露出光秃的头。赖斯不禁感到滑稽,这样大热天里坚持戴帽子的他见过不少,却没有为了遮盖秃顶而戴的,何况这人其它地方也只有稀疏的短发。在来者坐下后,他首先开口:“真是不错的天气,啊,是吧?塔克塞大人。”

穿越广阔的红林来到腹地后的赖斯,首先见到的纹章便是一只盘旋于乱石间的山鹰,他当然会记得那意味着什么。世人皆知艾琳的四铁卫,当年尚还年轻的艾琳王,仅凭着四人的青英铁卫,便在万人包围的敌阵中如履平地,硬生生打开一条道路,毫发无损地来到敌方的国王阵前,迫使拥有更大兵力的敌人缴械投降,那日在场的人都对其四铁卫心生畏惧。这件事已过去百年,经由那次事件所夺回的土地至今仍未受到任何威胁,艾琳王逝去后,她的旗帜也在暮临都的城堡上屹立……但这都是在赖斯诞生前的事了。赖斯只清楚,那四铁卫中善使长枪的奈顿•塔克塞,担任右方之枪的骑士,以将枪搭在手腕的起手式而闻名大陆的他,在晚年病逝前始终担任着腹地的守卫领主一职。他家族的山鹰纹章叫人印象深刻,就如同“使命至上”这句家族箴言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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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克塞意味深长地望了他一眼,淡淡笑道:“强恩•塔克塞有幸来此到访。不知您是哪位?”他的鼻音较重,老态尽显却仍强健有力。

“一个身无要职,却独爱诗歌与琴乐的人。”赖斯说完展示他手中的笛子,“我在此稍息几日以赶路作方便,可这儿的美妙弦乐叫我流连忘返,亏得要泰诺莎小姐谈谈这事儿呢。”

塔克塞的鼻中呼出一气,淡笑着点头,如赖斯所预料的那般,那份微笑中带有轻蔑和不屑一顾。塔克塞家历来崇尚武艺和强大的头脑,却对诗书歌舞这类行为嗤之以鼻,对他们来说这种事完全不该由大男人来完成。他不会再在意赖斯的存在。

他从箱子中取出一张羊皮纸,递过给泰诺莎:“大致的情况都在上面,请您先过目。”泰诺莎接过后将其平展桌面,摊开后油墨的味道跳出纸面,泰诺莎打了个喷嚏。那是张地图,人手绘制的城邦地图,上面没有标注地名,有着密密麻麻的笔痕。赖斯辨识了好一会儿,眼尖地看出这是暮临城,其中大块复杂图绘集中的地方便是皇宫。他猜塔克塞认为他看不出其中玄妙来,因为对那一带熟悉的人数量从来不多。

“德里克数日前离开了那里,他显然不打算惹麻烦。以坎雷家和古森家为中心划分出来的两派,现在变得很明确了。‘羊角臣’则开始拉拢剩余的人,‘雾山’……没人猜得透那个诡异的壮汉在想什么。”在泰诺莎看地图的时候,强恩用手指指点点,“现在能控制北境势力的人都走了,他们说下一个长冬将到来,那些该死于绿火的东西……塔克塞家的青壮都不在中央,我们若再不分明自己的位置,就得回雷森堡里了。”

“黎格朗都。”她卷起羊皮纸地图,说了一句,“那地方没人控制。”

“莱汀小姐,那地方没人捏在手心是因为无法去执掌。”塔克塞说,“试想要怎样把一只鳗鱼一直拿在手里?自由贸易城邦,人马和精灵,地精和香料商,还有大量法师盘踞的地方。”

“如果你能找出更好的办法。”泰诺莎取出茶叶开始咀嚼,她对这个问题毫无兴趣,“混乱将伴随长冬逐步降临,那时候所有人的眼都会盯着王座不放。塔克塞家要是想从中分得杯羹,我就另寻人选。”她的语气冷漠且带有威慑性:“控制黎格朗都不需要士兵或权力,金钱比一切都有效。莱恩是你的最好人选,他家境宽裕,又是你的老封臣。”

“莱恩不适合出任这项事,他会搞砸的,就像死去的布莱文特。”他用指节敲敲衣领。

“担当。”泰诺莎平淡地纠正,“你不会聪明到放任自己的权力交给任何人。”

强恩咧嘴一笑,赖斯看出这人的笑不能轻信。“只是如此,我也不会为这点事来到访了。敬爱的莱汀小姐,世事难料。就在昨晚的深夜里,亨利•厄恩肖的女儿带人将贝格特伯爵捆了起来。”

让•贝格特伯爵掌管着的封土宽阔,三座城堡在他的土地上坐落,然而这些都本不属于他。强恩简单说道,这些原本都是他的封主亨利•厄恩肖名下的地盘,直到十六年前的暮临篡权。那时候君王暴毙,皇权更替,一切来得快速利落,并肩王在宫外身中乱箭毙命,次子在砍下长兄的头以后顺利坐上了王位。贝格特是个很机敏的人,他的主人站在失败者那边,他就在笃定大局的时候将厄恩肖出卖,待亨利•厄恩肖被推上绞刑架后,他获得了部分封土与不光彩的头衔。“灰须鼠”,人们这么在背后议论他。

不过他却忘了将祸患斩尽,下落不明的厄恩肖女儿莱娜•厄恩肖,他得知其尚还生还时为时已晚。贝格特伯爵在剧院中欣赏乐曲,她独自于台上独奏长琴,吟游诗人为厄恩肖家编写的《烛火的长廊》还未奏完,手下的所有伏兵已悄然引兵而起,里里外外三层将剧院团团围住,将贝格特的下人全部割了喉咙。

“他或许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那只老鼠总很机灵,他没有任何抵抗,因此保住了性命。现在估计正在黑石大道上,被押往鹰岭堡。”强恩皱起眉头冷笑道,“这事一出就在今早传到了暮临城。好极了,这下腹地的人都坐不住了,林地的人想要拿到那几座城,坎雷家借口平息混乱暗中遣兵而去,古森家没动静,但谁都知道他们绝不会坐视不管。塔克塞的人忠于国王,只怕会遇到更坏的消息。”

而你则想从中拿下些好处。赖斯听完后暗自忖度。

“扶不住王冠的国王,坠下泥土也不会有人管。你回新雷森堡,囤积物资。森林起火后不会有人在意什么时候又逃出一只老鼠。三个月后暮临会迎来一次战火,进入深冬之前你都不应有任何动静,直到你见到围城。”泰诺莎嘴里冒出雾气,悠然地说道,“保管好我告诉你的东西,以及安,安不能与王家有任何关联,那之外的事情,我不关心。”

“安小姐的事情,您已再三强调,不可能会忘记。”强恩欣然应允,将东西装回箱子后起身告退。他起身离开的时候仍佝偻着背,赖斯感觉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他,一个身有伤残的强壮者,他的记忆结霜,叫他想不起来。但在他离开前,赖斯全身一抖,对老者的笑容感到寒颤与厌恶。

“我想他早就有了自己的预计安排,来这儿只是为了看你的反应。”待目送那个身材高大的老人离开后,赖斯说,他尚未从惊讶和狐疑的情绪中恢复过来,如果此人不是塔克塞,那么他会更容易理解地多,“他和我认识的塔克塞人都不太一样,那家人都刚直得很,他从中带有些狡黠。”他有种强烈的预感,这个人将行不远。

“皇宫的事与我无关,我恰好在那边有人相识罢。他们指望我能帮助取得荣誉或黄金,我则只对那个人的安危有点兴趣。不执棋的人能看清棋盘,不能影响棋局。”泰诺莎将嚼完的茶叶再度吞下。

“你能掌管棋盘,而尊于规矩不从中干涉。”赖斯说。

泰诺莎瞥他一眼,躺在椅子上打盹歇息,这模样在赖斯看来,就和饱足后沐浴在阳光下的大漠人一样。“规矩,还有秩序。人所活应有所敬畏,原则约束了强者并保证秩序,即使它人人都可破坏。要是人人认为真理比事理重要,就去荒诞地破坏它,那么人还是独居于山洞中好了。”泰诺莎闭上眼,语调平淡而悠缓,“可惜人是人,不是龙。龙之间的秩序便是互不干涉,人的秩序便是共同妥协。”

龙也会有所惧怕?赖斯的脑海中,再找不出能比巨龙更加危险与强大的存在,若上天有神明,也就不会让那头巨龙一把火将他的故乡付之一炬。

“恐惧与无力带来神祗,没有谁规定龙不能有信仰。多年前的‘恶龙之乱’,你认为是为何?”泰诺莎眯起右眼,她像是看出赖斯的疑惑那样说道,“成千上万的龙共同展翅,刮起风暴一样的沙尘,肆无忌惮地在所到之处喷洒怒火,把无数城邦都化为灰烬。那时候人尚未诞生能屠龙的勇士,我也还没有出生……直至乌木杖与它们定下协议。”说完她又闭眼淡淡一笑,“它们都在害怕呢,害怕即将到来、最终却没有到来的东西,它们还没有适应这种有生以来从未体验过的感觉,完全乱到不知如何是好。”

这些都是赖斯以前不曾听到过的说法,人们会说巨龙起了矛盾而竞相争夺、人们说是古早预言的灾难到来、人们说是触怒了神明,于是降下祸难……从未有谁提及过,巨龙是在惧怕。不过赖斯首先在想的,却是泰诺莎从蛋壳里生出来的景象,滑稽与神秘诱人去浮想联翩。

“所以你不干涉政务,是有所惧怕?”赖斯问。

泰诺莎呼出一口气:“我和我所敬畏的东西一样,对此实在没有兴趣。短暂的荣耀与虚假的地位,唯有短暂而渺茫者十分着迷。权力的夺取来来去去,唯独这次坐上王位的人会坐很久。”

“那你认为这次漩涡中心的胜出者会是谁呢?”赖斯眺望天窗外的远方,他能感受到这次风暴的到来,隐隐的预感告诉他这次的风会有些强劲。这类事情他见过很多次,越是接触就越是容易让人感到枯燥,反复夺取空洞而巨大的利益的结果却是空空如也,尽管如此,那份诱人的贪欲仍叫人乐此不疲。他想起曾经的自己,深陷其中不可自拔,直到反应过来时已踏入泥沼。

“尼娅•野穗谷。”她斩钉截铁地说道。

从未听过的名字,赖斯绞尽脑汁去回想这个人,但他寻思无果。“从什么地方来的?我不知道这号名姓,原野的游牧民首领,还是红林的原住民?”

“你早迟会知晓。这与你并无关联。”她趴在桌上,笔在纸上划过一长条笔线,“现在,我不想听有关王冠和封土的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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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下午,城门大开,一只残余的部队被准许放入城内。直到领主下令打开城门前,这支部队在城外呆了一晚。赖斯站在一座小丘的边缘,倚在围栏上好便于看这只部队进城的景象。那天他得以在白天出门后,泰诺莎便放宽了许可,倒不如说是他自己开始积极地出门,因为泰诺莎始终对此没有过严格约束,她只是递给他一本更加厚实的书,《穆迪梅尔》的下卷,督促他在盛夏尚未结束时读完。他揉揉有些困倦的眼,那支部队正从下方的街道穿过。街道上的人都让开了一条道,便于他们通行,乞丐坐在墙根晒着太阳,往来者们看这批部队的眼神就和看乞丐没有两样。赖斯看见他们的旗帜上绣着青色的龙纹,想必是国王军中的突击部队。他们一个个无精打采,圆盔被砸出凹痕,布甲上全是刮开的裂口,连一个圆盾和完整的长剑都没有,其中还有几个人负了伤,干涸的血迹留在自己的马匹上。

“大人,你注意到为首的那个骑士了吗?骑着黑马,胸口有比席特家半月家徽的那个。”穿着蓝衣的修士站在他的旁边说,赖斯一时半会儿没能反应过来他是在叫自己。

“看来我得给自己起个名头,不然被叫大人时都不知道该看向谁。我想以后我就自称尚恩大人了吧,一个没有封地和家臣的大人。”赖斯打趣道,这位消瘦的高颧骨修士,现在成为了他名义上的封臣,“那个头发乱糟糟的,几乎要从马上跌下来,却还是眼神凶狠的人?”

“他是森文•比席特,比席特家最小的儿子。”蓝衣修士往下瞧着说,这个城邦里到处都是和他一样的修士,裴迪耶纳作为腹地最大的宗教城邦,新与旧的两大教派在城里并存,反倒显出一副和谐的景象。在城中的山坡,明火山的顶端,两座教堂正对而立,信徒从中络绎不绝。赖斯抬头去瞧了眼山坡,阳光在光秃秃的山上晃得叫人看不见东西,墓碑与乱石从生在平坦的大道两侧。再埋头看大街上,数不清的修士在跟着残存的部队做祈祷,“这不是他第一次吃败仗,就在三个月前,他率领着部队在北部红林峡谷处,同坎雷家的虎军开战,那场仗从结果来说确实难定输赢,却只有他一人骑着马灰溜溜地回来。出奇的是这件事还不是第一次发生,不管自己的仗是输了还是赢了,他都能活着回来。我听人说他总喜欢冲在阵前,这样都能数次侥幸活下来,诸神保佑,说不准是哪个瘟神看上他了。”安伯修士继续说,他的口吻波澜不惊,赖斯则能从中听出戏谑的感情。

“我有所耳闻,朝廷里面有人因此叫他‘独马将军’,随着这事儿再三发生,这丑名号越穿越广。”赖斯弹起手里的银币,又反复地接住它,“比起他的主子还敢放心叫他带兵,我觉得他的手下没有因惧怕瘟神,或是别的原因,在他睡梦时就把他喉咙割了然后逃走,这更叫我出奇。他一定是个很有才能与魅力的人。”

“把部队全部送到虎口去的才能。”修士无意间轻轻笑道,“他更有名的绰号叫‘红眼狗’。见过他发火时的人都说,他的眼睛充血就像恶魔一样,加上他在那时的行径疯狂,人们便这么叫他了。”

“怎样的疯狂?”赖斯看见那人的脸上全是陈旧的伤疤,胸甲碎开,里面又添了一道新的伤口。

“这可不好界定,该怎么说呢?在被大军围困时,半夜突然率全军直冲一点突围?哦这很难说,不过能只身骑马闯入敌军后方营帐的人,我只能想到他了。”

赖斯盯着森文•比席特看,视线不免变得模糊起来,那人没有气势与精神,那双眼睛却坚定有力地目视前方,紧闭着双唇,下巴没有胡须,搭在腿上的手紧攥缰绳不放。“他是个谨慎的人,谨慎而机敏。”赖斯狐疑地说,他从那人身上得出的结论与修士所言截然相反。

“不管是怎样的,这次他回他兄长那儿,免不了更多的冷眼。”修士轻轻咳嗽两声,“大人,你想要找的人在东边的索菲娅椴木教堂,他同意你的要求。”

“不是要求,是交换。”赖斯指出问题,他摸索到口袋里的石雕,往那个方向望去。裴迪耶纳大得出奇,远超过以往任何他所去到的城邦,在午后的太阳下,乳白色的石膏墙与低矮的黄土墙照的发亮,就连最大的教堂也不过在市中一个角落被建筑掩埋,那个教堂大得足以将一头龙塞进去。他莫名想到将泰诺莎塞进去的样子,不免感到滑稽,嘴角淡淡笑起来。而他想去的教堂实在不显眼,蓝灰色的屋顶与周围融为一体。并非所有教堂都能有铜钟和守神堂,索菲亚端木教堂便没有。有钱有势的大教堂会装饰耀眼的彩色玻璃,构成美妙的画,比内侧出自画匠之手的壁画更加惹人瞩目,还没有刺鼻的硝味。

“洛瓦丁在上保佑!亲爱的兰里戈特大人,见到您的健康真是幸事。”修士转身大声地说道,这让赖斯知道谁来了,他也回过身去。站在人群汇聚的地方,凯德•兰里戈特的满脸疑惑并非他刻意为之,不过看到他这样,赖斯仍情不自禁地感到滑稽。

赖斯抬起手向他打声招呼:“很棒的天气,凯德大人,再次碰头不是在藏满书的阁楼,而是在这样的地方,未免有些让人扫兴。”

“这是怎么回事?”凯德大步踏过来,“叫我到这儿来的人是你?”

赖斯没有急着回答他,而是目光示意修士,修士欠个身离开:“祝愿诸神庇佑二位。”

待其走后,赖斯磨磨手掌:“霍德修士,想必你认得他吧。仅从眼光和视野来说,是个很不错的人,他对于人事变动的预见,恐怕裴都找不出第五个能出其左右的人啦。唔,刚才你问的是?哦,叫你来的是一封信才对,信封口用了随风飘起的枫叶状火漆。”

“叫我到这种地方来想的是什么?你早该被送进地牢去,而不是在这里有机会愚弄我。”凯德的脸色很难看,想必他因这事感到羞辱,递给他这封信的家仆知情而不报,“若没有对泰诺莎小姐的尊重,你根本不可能从我眼皮下放走,还能如此嚣张。”

“何来愚弄一说呢?兰里戈特大人,那片枫叶是我的纹章。”赖斯拉开其中一边的领口,里面纹上了在山谷间飘动的红枫叶,“现在是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纹章啦,我可不会例外于这类事。”

“至于信中所提及,泰娜……莱汀小姐一事,很抱歉在这点上我没有完全说实话。”赖斯整理自己的衣着,他今日未穿那身昂贵的服饰,而是最简朴的那身行头,现在他感觉自己就像路边的农夫,在和一个贵族攀谈,“因为我确信没有这么说,你是不会来的。”

凯德看上去很窝火,他的脸有些涨红,随时都像是会抽身愤然离去的样子。“看在莱汀小姐的面上,我听你会怎么说。”他忍住了火气,这令赖斯意外,他原以为高傲的兰里戈特会拿手中的杖子打过来,他甚至想好了该怎样留住转身离开的他。

“老实说这令我很欣慰,你能听我说两句。”赖斯将手里的铜币塞回裤袋,清清嗓子,“想必你得知皇宫消息的时间会比我早得多。”

“然后呢?”凯德有些不太耐烦,他今天依然执着杖子,在人群往来的地方与地位差自己很多的人谈话,这让他像站在热砂上。

“请随意些,兰里戈特大人。你我现在都很焦急。”赖斯慢悠悠地说,“老实说,每到一个地方没多久,那地方就会乱起来,我都开始不免怀疑自己是不是和下方那位将军一样,是个瘟神了。不过这回,我总不希望又不得不收拾行李,到别的地方去。”

“不过看样子会很困难,裴迪耶纳……用实话说,就是个祸殃。”赖斯抬眼左右环望,街道上有带着黑帽的僧侣,也有垂吊着环形挂饰的修士,不同教派的人在各行其道,仅是粗望一眼,就能窥见五个不同神明的拥护者,他们虽彼此互不对眼,赖斯却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纵观大陆九国,我再没到过哪个地方的酒馆如这里复杂,稍久坐一会儿就有人找上来,问你主上的名字,恶龙保佑,我甚至看见他身后的几个人正虎视眈眈,我稍回答不慎可能就要吃刀子啦。这地方会自己起矛盾,混乱到来之前,他们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把对方的心挖出来吃掉。”

“也不外乎这里为何与黎格朗都齐名,自由贸易的黎格朗都全是骗子、异人、香料商和雇佣兵,这里则是道士、修士、僧侣和传教士……修女都被关在寺院里,看不到呐。”赖斯对这座城邦充满反感,对他来说这里除去教条和勾心斗角外什么都不剩,建立者于数十年前发誓,这里接纳所有信徒,却从未说过任何交融的话语,“长话短说的话,在这里变成火海之前,我需要你的帮助。”

凯德像酒鬼一样,压低眉毛狐起眼睛,嘴巴微裂一个空洞,他现在满腹狐疑:“帮你?”

“凭心而论,我很想离开这鬼地方,就像过去八年那样。”赖斯在午后的光芒中眯起了眼,他有一瞬间,将教堂门前的雕像看做某个陌生的身影,“但这回,我完全不想这么做……谁知道理由?我变得很想服侍莱汀小姐,我从未做过这样的事,也未曾料到会做。兰里戈特大人,想必你能理解我这份感受。”

凯德默不支声。

“不过这会很困难,兰里戈特大人,坐拥裴迪耶纳的会是哪一方,我试图向莱汀小姐询问,得到的结果是伯亚图斯新教,不消四日便会控制这座城市。”赖斯从凯德身上闻到了松油的香气,想必他认为其来自极东之土,“伯亚图斯新教,‘别去敲响画有日和星的门扉’可是流浪者的名言,他们对异乡人的态度就和旧教对异教徒的态度一样明确。那时候我坐立难保,而兰里戈特大人只需去将我检举,作为他们极度痛恨的东方人,我就只有在逃难与被正义审判间选一个了。”

“你在试图怎样诋毁我?”凯德低声吼道,“你将我抹黑作仗着权势、为非作歹使用小手段的人?如我是如此卑鄙且不择手段,早在第一日就让人将你绑走,扔进流河中。”凯德的手杖猛地砸在地上,他的腕力出乎赖斯意料的大,敲出的响声有如精钢的马蹄,“天平悬于脊梁,跟随泰诺莎小姐之人不屑于此!”

[align=left][align=left] “恕我失言,万分抱歉。我沿途所经历的此类阴险狡诈过多,不经意间将你与他们划分为一类。”赖斯说。凯德的反应完全如赖斯所预料,贵族男子说了句来自旧教的谏言,这也是赖斯所知的事情,“你的公正,在莱汀遇到问题时,也会坚韧不动吗?”[/align][align=left] 那时凯德短暂一愣,“莱汀小姐不会遇到任何问题。”他的话语没有重心,使原本就摇摇欲坠的身板显得更瘦弱些。[/align][align=left] “我们都愿意这么认为。”赖斯掏出一张卷筒的信纸,交在凯德手中,“然事实并非我们所想。”[/align][align=left] 凯德打开信纸,那封信纸的顶端雕印着罕见的花纹。赖斯平淡地说他见到泰诺莎烧毁一封信,将下一次到来的信件藏匿起来。她会不悦地将其收回,也不足为奇。来自坎雷家的虎纹纹章显得醒目,写信者的热情跃然纸面,对泰诺莎的爱慕情意似乎涌现其中,与其说是追求不如说是直白地请求婚姻。然那份热情并非为了泰诺莎,而是源自对权力的热情。令赖斯注意到的是一个叫做安的人,她在写信人的口吻中分明重量,赖斯自然想到泰诺莎口中的安。那份神秘面纱尚未揭开丝毫,却教人越发好奇于当中一瞥。泰诺莎会关注怎样的人,这勾起赖斯本能所想,他的脑中不断爬过这样的念头,说不清缘由的好奇心促使着他。[/align][align=left] 凯德一定有了与他一致的想法,所以他才愤然将信撕碎。“简直荒谬。”他说,“这事怎么可能会被允许。”[/align][align=left] “坐上王位的人不需要谁的允许,即便是新与旧的神。而他恰有这个打算。”赖斯指出来,“你会认可他的发生吗?”[/align][align=left] 凯德说不出反驳的话来,他深知泰诺莎无法既拒绝那人,又保持为人的生活,这是泰诺莎所不想要的。“他不可能得逞,只要霍兰迪在任国防大臣……”[/align][align=left] “所以你的大哥霍兰迪写信来,迫切希望你能去帮他呢。他一个人已经应付不了变化莫测的诡计,而你却能担任他的心腹与手眼,没你的帮助他已然寸步难行。”赖斯悠然打断他说道,“今早已经是第三只渡鸦了,我很清楚。”[/align][align=left] 对于赖斯的话语,凯德既有所惊讶,又有反感:“你在我的城府内有眼线。”[/align][align=left] “不止一个。”赖斯毫不遮掩地说,“但诸神在上,我能发誓我绝不叫人做下见不得光的勾当,我只让他们告诉我我所不知之事。”[/align][align=left] “你的行为真是低贱。”凯德吐一口唾沫。[/align][align=left] “而我正式因为这行为才不得已到这地方来,看样子我背井离乡再久,唯一不会遗忘的就是这个习惯。我曾没有利用好它而永久失去了某些东西,我不会再次将其浪费掉。”赖斯语气调侃,没有退让的意思,“现在,凯德•兰里戈特,你是因为不舍得远离莱汀小姐,而忽视了长兄寻求帮助的声音。在知道莱汀小姐需要你的帮助后,也还会如此吗?”[/align][align=left] 赖斯又说:“——不过服侍于莱汀小姐身边的我,也确实没资格这么放肆便是。”这让凯德握杖的手更用力了些。[/align][align=left] “我的离开不会影响任何事发生,而我的兄长将因我的辅佐而捍卫本有的事物,妄于强迫莱汀小姐者,我必将给他苦头。”凯德的手杖敲在地面,给予了赖斯肯定的回复,“明日的马车将带我离开裴迪耶纳,不消一日的光景便会去往暮临。”[/align][align=left] 赖斯很满足于得到这个回答,“很欣喜于你的选择,兰里戈特大人。”[/align][align=left] “我为莱汀小姐而奉献全部,而非为了别的任何人。”凯德有力地说,他笃定的话语和坚韧,竟显出一分泰诺莎的影子来,“而你若是有做任何令莱汀小姐不快的事,我即便在以西列岛的最深处也会知晓。”[/align][align=left] 赖斯越发好奇这人的热忱由来,对于泰诺莎几乎是不求回报地付出,盲目痴心追求者赖斯过往曾见过不少,接近于殉道者的凯德却是罕见。这份狂信者般的热念既叫人钦佩又使人好奇,他得承认自己对凯德•兰里戈特所知甚少,却也无法从他那儿获得回答。[/align][align=left] “火炬与尖刀保佑,凯德大人,我需要来自你的帮助。”赖斯在这时说,“而我能代你看好约瑟夫•坎雷,保证在你走后,他在裴都也得不到想要的东西。”见着凯德的疑惑,他将裤袋中的银币取出,凯德看见那是个有裂纹的银币,进而看出坎雷家的家徽。[/align][align=left] “坎雷家欠我的,差不多该还了。”他倚靠回围栏,撅着嘴解释,“坎雷家肯定不会忘记,有个曾在北境让他们小儿子免于遭罪的人,那人因此不得不再次迁离,而这枚银币就是许诺。坎雷家‘倍偿恩仇’,他们不会在这点上让步的。”赖斯的口吻轻浅无痕,“如果可以的话,我需要知道一个人。”[/align][align=left] “安。”凯德会意,这也是他心头所想知晓的事情,那个人现在远在暮临,或者别的地方,泰诺莎对其关注倍加,却从不谈论有关她的话语,怎能不让人倍加猜测,“能和坎雷家扯上关联,你有着怎样的来历……这我毫不关心,流亡者,别忘了你的身份。”[/align][align=left] “如我忘记,那就不会诚恳服侍莱汀小姐,而是傲慢地走上绞刑架了。”赖斯伸出手,“很高兴我们能达成共识与合作。” [/align][align=left] 凯德并没有握住的意思,他的手按在杖上:“我仍无法信任你,直至我确实知道你对莱汀小姐无害。”他深陷的眼框一直抱有锐利的目光,对赖斯始终保持审视。赖斯笑笑收回手,他不会怪罪于凯德,换做是自己都不会信任赖斯这个人。该说的话已说完,凯德抽身离开,他没有想多说一句的意思。“最后,我想知道你的名字。”他在走前问了一句。[/align][align=left] “维德赖斯格尚恩。”他满意地微笑,“今后就叫尚恩了。”[/align][align=left] 他看着凯德走下坡道,那个瘦弱的身板如今越发像个骑士,赖斯不由得渐渐佩服起他来,他的身体注定无法走下地里劳活,或是在林间张弓狩猎,更别提受封爵士等位了。八年的时间他就这样捍卫着泰诺莎的宅所,像持盾的青英铁卫护守国王,更像龙窟洞口的狮虎。忠诚与荣誉,他不禁想起过往曾在东方谷时的一个人,他若是生在那里,也一定会是那个虔诚的捍卫者,最终获得那人的命运。他不禁摇头来摆脱这个可怕的想法。赖斯向不远处靠在木桶上的农夫挥挥手,那人便转身离开,在这之前他一直像在晒太阳,眼神死盯着这边。[/align][align=left] 我也不会忘,我们是为了同一目的才会合作。他想到。[/align][align=left] 赖斯往城镇的东边望去,那边坐落着石匠铺、磨坊、铁匠铺和染坊,住屋、旅店和酒馆填补其中,青灰色的屋顶上挂着木牌,没有鸽子在上面驻足。东边没有教堂和庙宇,连清教士也鲜有过去身影。那里是非信徒的穷人居住生活之地,在这个城中显得最为黯淡无光,毫不起眼。那反倒是赖斯在这个城中,除去泰诺莎的阁楼外,最感亲近喜爱的地方。偌大的裴迪耶纳,除了让人反感的地方,就是叫人提不起兴致的地方,在这当中,没有哪里比泥土气息尚还残留的地方更好的了。现在他要过去找人,他希望能在晚饭之前回去。[/align][/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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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到阁楼时尚还没有完全天黑,早冬的足迹逐步到来,天色比以往更早地黯淡下。他曾听修道士在喝花果牛奶时,忧心忡忡地说,白昼在渐渐地缩短,长夏正在缓慢消失,人们却尚未意识到,严酷的长冬正在到来。人们早会意识到,就如古早的岁月之前,记载的“永夏”迎来终结时,深入骨髓记忆的漫长冬日让人无法忘记。长春里一切等待发展生机,长秋又枯燥乏味,远不及夏冬的时光,叫人印象深刻。泰诺莎一如既往坐在那儿,见他回来也不发一语,不管任何时候,她都仿佛只关注手里的书,或是纸与笔。

教堂的编钟被敲响,响声在阁楼里回响不止,赖斯发觉钟声回荡在阁楼,就如在山洞里的回声一样分离散响不止。腹地与东方谷的时间不太一样,人们总会散落地去计算它,神迹山顶的日晷立于二座灵庙间,却只有在烈日当头的时候才会有所用处,其它时候人们只会记得是上午还是下午,或是漆黑的夜晚。教堂在天气好的日子里,会用长烛来计算时间的流逝,每当一根长烛燃尽,钟声就会响起,每个清晨裴迪耶纳都会在错落的钟响中,闹哄哄地醒来,又在此起彼伏的钟声中迎来夜晚。

赖斯庆幸在朝暮之外的时间敲钟的,只有少部分大教堂,才不至于这个城每天都嘈杂度过,那样根本不会有鸽子或山鹰在这座城里停留。由于光线变暗,赖斯点起了一根烛台,火光让黄昏的光线稍稍提起神。曾经的腹地,赖斯听闻,自由农和工匠只有白日与夜晚两个时间,伴随鸡鸣醒来便是白昼,太阳垂入西边就是夜晚。只有修道院和贵族的家里才能点起蜡烛,城墙或哨塔的守卫升起火把,除此以外都会被黑夜吞没,狼嚎在城里城外长啸不止,树林怪舞,从中不断产生出女巫和恶魔的传闻。

若没有东方谷,赖斯又想,漫长的冬夜会是怎样。来自极东之土的蜡烛与油灯被源源不断地带往这里,穷人的夜晚终于不再只是一片漆黑。虽然他们的生活也还是由劳作、饭食、祈祷和少许的娱乐组成。腹地的凛冬已然很可怕,更往北去,北方雪原的冬季,整日整日的长夜让人提心吊胆,那时常年不见天月,唯有野兽的吼叫与彻骨的严寒在夜里与人为伴。而现在,泰诺莎能放心地每晚都在阁楼里点起亮光,在深冬的长夜中亦能如此。

需要去酒馆带来今晚的饭食,赖斯却不急着过去,他坐下,侧身而面视着泰诺莎。现在去酒馆还是稍后再去,都能盛来满盘的浆果、奶酪、南瓜和樱桃,以及肉——肉本是稀少而昂贵的,在多年前。而在腹地的混乱被艾琳王平定,商路打开以后,来自南部群峰的牛羊,以西海岸的鱼虾,都解决了这些问题。此刻赖斯若是过去,那里的女孩,维琳是否还会用言语和眼神暗示,他说不准。赖斯看得出她的意图,而他在上一次过去时明确地拒绝了她。

“你我应当服从戒令。”他说,他的手法或许欠缺妥当,而他确实地不想获得短暂的欢愉。他也曾在北方的文特尔福如此欢愉过,那是个涉世尚浅的女佣人,赖斯很清楚的记得。离开了肌肤间的温度后,释放完毕的热情便如野火一样消失殆尽,他感到如此空虚,那种极致的满足却不是他所想要的。不能替代他曾在故乡失去的一切,也不能填补他在漫长旅途中所折损的,现在侍奉在泰诺莎•莱汀的门廊下,他反而有了这样的满足。这才是他现在需要保护的东西,他不能失去这个居所,赖斯如此确定到。他久久端详那张脸,在烛火中闪耀出灵性,眼珠如同生于烈火般倒映出火的光影,那张脸冰冷而炙热,不同于圣像那样沉默的死板,在威严中隐隐生出一丝敏锐与温存。她抬起头,知道他在看她,泰诺莎一语不发,也不催促,赖斯便起身出门去酒馆。

“不属于自己的事,莫陷入过深。”她在赖斯身后如此悠悠地说了一句忠告。

赖斯停住一下脚,她没有再说话,他便离开了阁楼。她一定能看出赖斯在做什么,乃至他的想法,她向来如此,足不出户,事不关心,却俨然万事熟知于心。赖斯说不出她到底知道了多少,至少对于他的事,泰诺莎没有想要干涉的打算。他也不会试图过问,泰诺莎对不感兴趣的话总不会多说一句。

那天晚上他翻开那本淡蓝封皮的书,墨香立刻从泛白的纸中喷涌出来,冲进他的鼻腔。这本书与他在阁楼里翻找到的任何一本相比,都要显得年轻许多。这本书的油墨印记尚未完全干涸,字迹在油灯下幽幽发亮,他意识到这本书在前几日刚写完,正是泰诺莎每日伏案所写的部分。他对此感到有些欢愉,泰诺莎急着催促他看完的书,其下卷也才刚写毕。他不时瞄泰诺莎一眼,反倒对书的内容并没有太上心。

他合上书,站起身,走到墙角拿起自己的笛子,又坐回自己的椅子上,将笛口贴到嘴唇。泰诺莎没有动静,他便欣然吹奏起长笛。笛子悠悠飘出声音来,响彻屋檐间,盘旋每本书的封面而上,在阁楼里飘扬。《无香花》,他快忘了自己多久没有吹起这个调子,与以往他所吹奏的悠长曲子不同,这首曲子轻快而悠扬。来自东方谷的乐曲总是那么轻,像山风不留痕迹,又像云雾遥远神秘,离开家园后的赖斯才终于领会到这些曲子的奥秘。曾经枯燥乏味的歌谣,现在如此动人心弦,“乐者闻心”,这句古早的话语他才在现在逐步领会到。泰诺莎也像是被曲子吸引了注意力,她手上的书很久没有翻页。两人都默契地在享受这份宁静的时光,赖斯的心情唯有在这时才会宁静下来,泰诺莎的身躯岿然不动,在烛火下显得瘦小。这幅身躯里藏有多少秘密,赖斯始终无法去探知。他只知道在不断振动的巨翅下,他像是终于找到庇佑般的安心。

他的梦变得如此频繁,以致他在梦中看见了那座遗忘已久的塔楼。塔楼高耸入云,他就这么静静坐在塔楼内的一角,干枯的麦草堆积在地板,古老的石膏将他紧紧关闭。一扇窗户始终洞开着,没有木板与帘子遮盖,他能从中看见窗外的云和太阳,光漏入窗内,懒洋洋地钻在地板上,扑起一层薄薄的灰尘来。他知道那扇窗后会有什么,他能看见广袤的山脉,奔流的长河,还有变得比蚂蚁更小的树林。可他甚至看不见这座塔的底端在何处。这座塔连接着天的最高处,他确信不已,那上面会是什么,一座砖石搭建的白色城邦,还是又一个更高的山脉?

他不知道这些,因为他连自己为何在这里也不能明白,更遑论这座塔的建造者们。这是他出生前久远的故事,久远到如同他旁边的砖块一样,被风和岁月留下了无数的刮痕。他能听见的只有从窗外传来的琴声,那琴声悠扬而轻快,仿佛来自云端,又仿佛来自大地,像是被鸟儿搭载羽毛上,被带入这个塔楼中。他有些想知道那琴声自何处而来,又去往何处,就像风一样,而他自己却唯有在这里,像雕塑般久久伴随那死闷的阳光。他知道自己在等待,等待一艘遥远的云端驶来的帆船,等待一个人的到来,来到这个被世界遗忘的偏僻角落。或者,他尝尝满嘴淡淡的干草味道,他在等待着一个巨人,将这座塔彻底摧毁,他知道那个巨人高过世界最高的山峰,却不知道是什么模样。他攥着手中的长笛,那笛子斑驳破旧,却无比珍贵,他能清楚记得,这笛子是他等待的人最后的痕迹。

赖斯睁开眼看见窗口的太阳光刺眼依旧,视线所及的屋顶,变作了阁楼的隔间底部。他挣扎起身,只感觉头昏脑胀,脚都站不稳。他说不出现在是什么时候,太阳已经爬上阁楼,只能判断已经睡了很晚。每次见到不知所谓梦,他都会很晚醒来,他勉强倚在桌旁,泰诺莎没有坐在那儿。他抬起头看顶部的隔间,螺旋的扶梯直上的地方,这一反常态,泰诺莎从来都守时地坐在桌旁,哪怕他这个侍从再不可靠地错过早餐和取书的时间。他不禁怀疑自己有惹火她,小心地往上窥望,他没看见熟悉的身影。

赖斯整理好凌乱的衣服,踏上扶梯走上去。他想试着敲敲门,小心探问她是否已醒来,他从未走到一层以上的螺旋梯过,那之后就是泰诺莎休息的地方。尽管在那上方也有书叠放,但泰诺莎从未要求他去取过,以致那些书现在尽是吃灰。他也没想过要来上方,泰诺莎的生活习性,比他这辈子见过的大多数人都要有规律,不需要他的唤醒。而他也不想在那天瞥见她的火气后,再试图去打扰她的睡眠。他按着扶手向上一阶阶地走,木板吱呀作响,仿佛年代久远已从内部朽坏,他记得泰诺莎每天上下楼梯都不会发出声响,还使得他以为台阶很结实。他走到门口时,看见门大敞开着,从楼下无法往上望见这扇门是否紧闭。

“泰娜?”他试着问了一声,没人回答他,而他看见门里陈放着一张亚麻色的床,一面大镜子和杂乱的石头,里面没有人。

他转身奔下楼梯,又推开地下的浴场门,那里热气蒸腾,打开门锁就立刻冲到面门来,昨日他更换过浴池的水。雾气笼罩了整个地下浴场,而不管是大浴场还是小浴池里,都没有他想找的身影。

他短暂地不知所措。他从不记得泰诺莎有曾主动出过门,即便是上回他睡过时间,她的早餐也依然由女佣维琳送来。他记得曾和泰诺莎谈话,他问她何时有可能出门,她淡淡回答整个裴迪耶纳化为火海,或是阁楼倒塌的时候。他推开门,一切都相安无事。

或许是去散步,他这样给自己假设。这无法令他安定下来,倒在椅子上的他坐立不安,莫名的焦躁促使他走出门去。刚一个上午没见到她,赖斯便像孩童失去摇篮般不安了。受泰诺莎的影响,他变得有些依赖于直觉,直觉现在叫他去寻找她。她即使不见踪迹,又会怎样呢?贪图钱财的流浪汉,裴都阴暗角落的地痞……毫无疑问她是不会担心的,赖斯曾亲眼见到她口中的火息。那又会有什么东西能让她处于危险中,他会说没有。可不让人顺畅的压抑堵塞,总有什么让他感到不安。那预感来自教堂的彩色玻璃画,来自修士胸口垂吊的圆弧圣架,又来自乌黑的水河长流。

他开始在镇中找寻她的踪迹,他用双足在泥石地面走,用双眼追寻可能似曾相识的身影,用双手比划她的特征。暑热在泥土堆砌的城中蒸腾,路面不自然的发烫,赖斯的眼被阳光晃到难以睁开,让他难以分辨人群中是否有她的身影。他开始向人发问,他问工匠,再问纺织者,又问雇农,又叫布匹商贩去问行商人,再让木匠在诗人和琴手口中打听痕迹。他曾在这段时间里安排了足够多的人,直到现在,他才发觉这些人远远不够。

没有人回馈给了他确认的答复,连犹豫的回答也没有几个,身穿洁白的精工衣装,在大街上走的人,再怎样都会被看见并给人留下印象。可没人记得有曾见过相似的身影,泰诺莎的衣服只会是那一套,不更换也不会脏,赖斯如此认定到。他不能细说其相貌,就如他所猜测的一样,没人说得出她是谁,足不出户的泰诺莎无法让人记得。一个上午的时间很快过去,他连泰诺莎可能的影子都没见着,不免更加焦急,就连阁楼里也没有,她仍未回去。

他唯有用自己的足眼去找寻,这时他才发现裴迪耶纳是如此的巨大,广到他无法在天黑前匆匆走完它。午后的街道全是做完祷告的修士,和出活的工匠,即使盛夏已至尾声,暑热仍能把枢河晒烤沸腾,没有阴凉地可以遮盖。裴迪耶纳是一个如此缺少树荫的城邦,建立者与信徒逐步将城里的森林拔除干净,使得裴都显现出与其它城邦完全相异的景象。他走出了坐落着教堂、枢河穿越的南部,本打算去往东部居镇的脚步停下,转向另一边去。

他有些想找到兰里戈特的人帮忙,转念之后他打消了这个想法,后来他会懊悔于这个执着,懊悔于私欲的念头一时占据了理性的正确。他来到了圣乌斯广场,以西地带终究在漫长的磨合过后,成为了旧教莫塞教的领土。一走到这块土地,就能分明嗅出这份严格的呼吸,方正的房屋,每个砖块密不透风地填补空隙。蓝色的屋顶和灰色的墙壁显得拘谨,整条街都静默不语,一如这个教派给人的感觉。这里有酒馆和露天的酒场,只允许向客人出售三杯的严格戒令远近闻名,清教执掌的地带,无人会去打破这份规矩。到这里他便再无人可以询问,他的手腕在偌大的裴迪耶纳面前显得如此薄弱,他所能触碰到的不过是其表面。

他看见在广场的一侧,有人坐在那里,露天酒场所摆放的桌椅,有些人正在享受午后的惬意时光。他看见一个身穿白色长连衣裙的身影,瀑布般的白色长发垂下腰际。他急忙过去,待近到眼前才发现认错了人。远远望去那位女性像极了泰诺莎,刺眼的阳光更加深了误区,近看便会发现,那人的瀑布长发微微卷曲,泛着淡淡米黄色在阳光下显得发白。她的面容比起泰诺莎要更加成熟,脸颊修长,高抬的双唇紧闭,瞳孔更加清澈明亮,没有任何妆扮的素颜,在眉宇间显出自然的威压和敏锐。她看到了赖斯,那目光注视到赖斯身上的时候,他感受到了不止一分视线,让他浑身不自在,那目光本身又像极了泰诺莎,仿佛能洞穿他的想法。他打算转身离开,那人开口:“你在找寻着某个人。”

那声音沉静而透彻,充满吸引力,让赖斯先停下脚步:“你知道那人的所在?”

他发觉自己难以对上她的目光,每当看向此人的脸,赖斯就能感觉很多人的视线凝视着他,这是份错觉,静谧的午后广场无人会在意他。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性,无法判断是一名贵族还是行商人的妻子,她像是比赖斯稍稍年长,宽大的袖口交叉搭在桌上,衣服穿插着细致的线条,领口缀着赖斯未曾见过的宝石。赖斯认为她不属于旧教,因为她的脸上一直有淡淡的笑容。旧教的女性总是不苟言笑,阴冷而沉默刻板,至少在外人前一向是如此的。她的笑容似有似无,平淡而神秘,不由得给人敬畏与诱惑。她的双眼保持着明亮,随时都有着洞察般的专注,让赖斯不免感到,她是高贵的王者而非凡夫俗子。她所坐的桌椅旁侧,无数黑蚂蚁正在聚集,汇聚成河流拿取面包的碎屑。

“你以龙为伴,居于龙的洞窟,灵魂染有龙的色彩。”她缓慢说,脸部一直保持平淡的笑容,让赖斯感到有些警惕,“群星和日月知道,龙会去何处,而山川和江河却不知道。龙会去翅膀所能飞往的地方,有时仅在一个山头之后,有时却在天地的尽头。龙随其心欲,傲慢而固执,往往也会死在其中。”

赖斯不知该说什么,对方虽一直有和善的微笑,居高临下的眼神却充满压迫感。每当她一开口赖斯就会感到沉闷,这感觉比起泰诺莎发火时要更加强烈,却截然不同。他意识到不能多谈,眼前人和泰诺莎类似却不尽相同,赖斯本能感觉她的周围充满危险。像一个号令之后,便会有无数人将他撕碎,而她只需一声令下。

“近火的生灵会在火把下燃尽生命,你将在龙息中化为焦骨。”她饶有趣味地一字一句说,双手手指搭作桥状放在桌上。赖斯不愿再这里多待一会儿,耗费掉寻找泰诺莎的时间,避开她的视线转身离开。

这人是否认识泰诺莎,他有这样的疑问,但他不想再考虑。就像飞虫不会试图去管巨象和雄狮的交流,赖斯不会去管他们之间曾发生过什么,或是有什么联系。裴迪耶纳到底藏有多少超乎寻常的人?他几乎不敢去想了。他仓促离开那儿,穿过广场的花坛与先知之母雕像,来到一个僻静的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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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纳在上保佑,尚恩大人的健康一如我所见。”门堂里的灰衣修士转过身来,用波澜不惊的口吻向他打招呼,“造访此地真是令人意外荣幸,需要鄙人的祝福吗?”

“你在这儿。”赖斯有些惊讶,他虽知霍德修士在城里的不少教堂都有立足,可他不知道作为新教的信徒,霍德在旧教的地方也有门扉敞开。赖斯只是心烦意乱地走进教堂,却发现了熟悉的身影。现在霍德取下了新教的圆弧圣架,改而在胸口绣着星日之火的花纹。赖斯顿觉此人如狡兔,不仅有着高立的双耳与敏锐的眼,还有足够多的洞窟用于钻潜。

“我来这里听候一桩婚姻。一位年轻的木匠正打算和老裁缝师的女儿结婚,情婚,你是知道的。”在提到那个词的时候,他的语调刻意抬高,声音有些尖酸,“诸神在上哟,这地方不是黎格朗都,不是自由贸易城邦。他们是知道这不被允许的,乖乖进行晨礼就好,可他们坚持要婚礼——神圣的仪式,于是找到这个小教堂来了。这个小教堂门口连弃婴都没有,门却十分狭小,他们看见就知道这里最适合不过了……我得为他们祝福,给女孩戴上戒指才行。没有亲戚和礼杖仪式的婚礼,当然算不上神圣……我不是没有为情婚的新人主持过,但您知道,这几年越来越少啦,有了教会的干涉,年轻人就算不同意父母的安排……”

霍德修士说了一半,眨眨眼:“您不会是因同样的婚姻问题来的吧?那,为何到这里了呢?”

“泰诺莎•莱汀,你是知道的,白色的东方织裙,长银发。”他走上去压低声音说道,教堂别无他人,阳光从淡彩色玻璃窗隐隐渗入,为沉闷的祈祷大厅带来一丝呼吸,“你有在这一日的时间里看到类似的身影?”

修士听罢叹口气坐在长椅上,他的灰色长袍比平日的蓝衣还要厚实,在这个闷热的天气里他将其领口和袖子半敞开,丝毫不介意教会对于衣着的严格要求:“我只是一名碰巧被上天眷顾,走出了贫民窟的穷修士,怎有机会知道如此多大人物呢?裴迪耶纳往来的人这么多,全都是沉默不语的信徒,哪个贵族小姐要走在街上,定然是会受人瞩目的。”他凝望教堂正壁上的星与日月之火雕刻,若没有从那里穿透的阳光,整个大厅都会阴暗潮湿,空气被灰尘覆盖,“而那时我也许能从别人的口耳间‘偶然’听到消息。”他轻松笑笑,表示自己无从得知。

“你在这里有什么眼线能打听?”赖斯没有坐下歇息,他催问。

“有鸟儿飞累了,不时从蓝天落下来歇息在房檐,偶然听见它们的歌声,得知远方的土地发生了什么事,可不能强求。”修士摇摇头说,“裴迪耶纳又是如此之大,我该从何去听那只刚好衔着玉米的小鸟呢?”

“我亲爱的尚恩大人。”修士叫住了他,赖斯正准备告辞教堂,去别处找寻痕迹,“你似乎为了落到地板下的汤勺,而紧张地满地搜索呢。我猜,你因此没有去提前准备的大人那儿。”

赖斯站住了脚,他听出了霍德这话的味道,修士在今日为他安排了一次见面,这涉及到他能否在这座都市立足。霍德修士是个机敏的人,也是个有着独特野心的人,更是个狡猾的洪丘人。他在地下的手眼实则超出赖斯的预料,他认识富商、军人、主教乃至领主,坐拥三座不小的教堂,他并不满足如此。霍德和他建立关系时,他很清楚这个洪丘人的念头,他仅把自己当做一个有效的踏板。

他短暂顿了顿,最后焦躁与烦闷占了上风,他不作回答离开了教堂。这在后来成为了他今日第二件懊悔的事,如当时他选择静下,整理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便不会将马车的车轮陷在泥沼里。他确实做了个最坏的选择,他甚至能在离开教堂区后,隐隐听见霍德修士低声的冷笑。“《古记》第三章,‘遮盖双眼后近于眼前的候鸟是无从遇见的’,这是祝福,尚恩大人。”离开前的修士这话他清楚记得,以致在后来反复想起,在脑中挥之不去。

他回到广场上,双脚不听使唤地走到露天酒场,来到刚才的人前。她仍坐在那儿,桌上的浓郁黑咖啡仍未减少,来自南部群峰的咖啡越往北走便越是昂贵,腹地偏于南侧的裴迪耶纳仍无法避免。她稳坐椅子,目光始终像是在眺望远方,赖斯来到她桌前,她便注视着赖斯。

“你还在这儿。”她说。

他走近了些,拉开椅子,坐在她的对面,异样视线的感受依然不变,让他感到不安。“我曾听闻过你,在这个都城里。”他确实想起了这样的描述,旧教的传教士和他提起过镇中的人,长久在钟楼教堂下等待的女性,“然而你并不是裴迪耶纳的人,也没有跟随任何一个神祗。”

“跟随神祗?”她饶有趣味地重复一遍,“人跟在龙的尾巴后面,龙谁都不跟随。奴隶追随国王,国王谁都不追随。”

“尽管我不知道你的名姓,这位女士,你却知道泰娜……泰诺莎•莱汀。”他对上她的视线,那张脸就像来自南部群峰,低颧骨使得轮廓不突出,又像来自北部广原,在烈日下皮肤苍白更甚泰诺莎。她既没有佩戴戒指,也没有任何的纹章于身,赖斯不知道她出身与地位。他只知道不用像在北方一样顾忌,坐在她的对面不会被谴为失礼。

“你在探问未能了解的部分。年轻的龙的侍从,回答我,你的主人不愿让你知道的事,认为你无需知道的事,你会去了解它们?”她俯身问道,脸上的笑容让赖斯发寒,“不将自己视为仆役的人,掌握主上的弱点和软肋,以备自己的地位相齐,甚至高于主上。没有忠诚,却有足如山林的怀疑。”她的话语令赖斯很喘不过气,不来自于言语,而是来自话音和声调,坚定的从容不迫,“你不再急着问她的下落,你是相信她不会远离这座都城,你也不会担忧她的安危。那,你在试图将其控制在视线范围,失控了,便焦躁不安,因为没了依靠的对象。”

“唯一遗憾的是,我并非她的侍从。我们相互间有着无形的协定,任中一方都可以随时切断这份关联。”赖斯仍保持着平淡的话语,“即便是坐往其身边也好,泰诺莎小姐是随时能拒绝的。”

“然后你坐过去了。”她重新挺回腰身,“我没有什么需要告知于你的,也没有什么想要告诉你的。”

她突然站起身来,连衣裙的下摆异常宽大,可以容纳一个人般,长到几乎触及地面。赖斯这才在她起身的瞬间看见,她的周围拥有的视线并非幻觉,像是隐隐有着人影伴随在她的周围,那些人的轮廓一片漆黑,唯有猩红的目光死死紧盯着她周围的一切。赖斯说不出有多少人,因为仅在片刻之后,人影便警惕地躲藏了自己。这让人不寒而栗,赖斯无法想象她有多少那样的身影伴随,有的甚至庞大到犹如小丘。

“而有一句相告。”她的说话声音一直保持在高的声调上,充满高压与优雅,现在她转身离开前,俯视着赖斯,反倒让他感觉这样的悬殊才更自然,“追随了龙的梦的人,你是真的认为,她是龙?”

她像是不要回答,在赖斯没能思索出这句话的意思前,转身就离开了。“替我向白龙小姐转告一句。”离开前,她说,“在深冬降临后,火把将在长夜熄灭,龙将无法迎接下一个春晓。”她的周围是否跟随着那些卫士,在泥石路面踏出整齐的响声,像只军队一般贯穿整个裴迪耶纳,静谧无声到令人可怕。赖斯望见她离开的背影,就像看见巨人逐步消失在城市的角落。

那天的傍晚他回到阁楼,他终于看见期待已久的白色衣衫,泰诺莎拿着一本书站在那儿,像是也才刚回这里。晚霞变得更早降临于阁楼,赖斯尚未能点上油灯。他一步踏上去,泰诺莎在见到他后说:“你迟来太长时间。”

赖斯有点想拥她入怀里,对方则抬起手指打消了他的念头。他回想起白天自己的疲惫滑稽,手支在腰际叹口气,问:“寻你去了,你的不辞而离让我找寻了半个裴都。”

“意思是这里需要有人看门时,你不在。”泰诺莎把书塞回书架上,她暂时没有打算坐下点灯观书,或是享用晚餐,她单手扶着额头,露出收到皇宫信件时的烦闷表情,“除有要事外,我不会何事都向人告知,你只需看好洞窟。”

赖斯无意申辩,看到泰诺莎的安全回来,已令他很安心。回想起白天里的种种冲动过失,他不免感到懊悔,现在想要先将一切抛在脑后。“我会牢记的。”赖斯移开话题,“早上试图唤醒你,却看见你的屋子很乱,我还以为出不好的事情。”

“心情不好时,我会把那些石头敲开。”她淡淡回答。赖斯联想到那些石头整齐的切面,那是既野蛮又优雅的手段。“在你回到洞窟前,有人试图找到你。”

赖斯想起今日原本要进行的会面,他的失约不至已是事实,来找他的人定在看见泰诺莎后无声地离开了。他说:“我想他不会再来了。”

“让他们离这座阁楼远点,如果你硬是要长出更多的眼睛。”泰诺莎指出来,“龙窟里的蝙蝠,耐不住高热与火光会自然飞走,这里容不下更多飞禽走兽。”

“这是我的过失,我会尽早清理走他们。”赖斯埋下头,泰诺莎早知晓他的行为,却未怪罪过他。他问:“你需要用浆果和热牛奶的晚餐,来打消疲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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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过了,在早上。”泰诺莎的话语冷淡而乏力,“暑热的天气,低沉的消息,让人吃不下东西。”

“你到底去忙什么了?用一整天的时间。”赖斯问,今天的泰诺莎着实反常,疲累如长途跋涉,话语也失去了平淡而有力的音色。这让人担心,不免担心她的种种问题。

“来自北方的消息。冬王死了。”她说。

听到这名字时赖斯短暂一愣,这是个似曾相识的名字。他曾在北境时不止一次地听闻,现在却淡忘了他是谁。远离寒冷后没人会在意曾穿过什么绒衣,他自然也不会再记得那儿的统治者。

“我记得他是个曾一统北境的人,就这么死了……这会对你产生什么影响?”赖斯问,泰诺莎从不去关注权力的变更。

泰诺莎无意回答,她用鼻腔嗅嗅,闻到赖斯身上的味道,脸色就像嗅到恶臭一样难看:“你全身都是焦臭味道,你和某个讨人厌的家伙见过面。”

赖斯想起那个在白天见过的女性,他连她的名字都未得知,回想起她的容貌,那千百束目光让他寒颤。“西部莫塞教地,圣乌斯广场。”赖斯说,“我不知道她是谁,但她认得你,还让我转告话语……长冬将至,而龙无再春。”

“无法活到下个春天的意思。”泰诺莎脸色越发阴沉,“那人当然会这么说……来得太早了……”她有些乏力地坐回椅子,疲累地闭上双眼休息。

“这话只是威胁,不是吗?”赖斯从柜子下翻出一个木制的杯子,泰诺莎对木料的执着显而易见,她用木做的桌子,木柜装满书籍,除了餐盘外都用着有清香味道的木头,赖斯只能认出苹果木和樱桃木,“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她对莱汀小姐……”

“泰娜。”泰诺莎闭着眼指正到。

“对泰娜你的态度并不友好。”赖斯用木勺倒入茶叶,又从柜子里翻出他前日刚买的药草添加进去,“我曾见过莫塞教会对石匠会的态度,也见过授旗骑士对自由农的态度,她对你的态度就和他们一样,充满危险与阴谋。”

她接过赖斯递给她的木杯:“危险……危险,你说对了。阴谋却不对。”她将杯子里的茶倒入口中,咀嚼了一口便如被狠敲了一击,猛然撑起上身,手臂俯在桌上。“你倒了什么在里面?”她紧裹着舌头问,紧皱双眉的样子显得滑稽,“这不是我的茶叶。有丁香、生姜……还有茴香?”

“嗯是的,在故乡那里这是很常有的喝茶方法。”赖斯见着她的表情,不紧不慢地解释道,“那时候东方谷的茶叶,还是在蒸干烘烤后,碾作粉状的青绿茶叶。味道苦涩又干燥,没有现在这样的清甜泡沫。人们还会加盐和甜葱、薄荷之类的东西,来减少它的苦味。裴迪耶纳没有那些,我就找剩余的代替品了,苦茶叶却很容易找到。”

泰诺莎停顿一阵后,慢慢地咀嚼它好一阵子,带着阴沉的表情咽下去:“很苦,而且难吃。”她的声音干涩,“却在之后有好味道留在口腔。这味道闻着很难受。”

“苦尽甘来,泰娜。”他淡淡笑道,“这是我们的老谏言,有人还认为这话是从茶叶里面出来的。人们从喝茶变成品茶,渐渐就将那茶叶当做自己来尝,当做人生来尝了。他们说有了苦味的刺激,甜味自己就能产生出来。”

“难吃。”她轻声回答,已恢复至了往常的平淡模样,“下次要加入之前,告诉我。”她把杯子放在桌上,用平淡的口吻说,“她是个危险的人,不过叫她为人不正确。”

“她难道不是另一头龙?”赖斯问,他将杯子放在圆桌一角,那里是祈灵位,赖斯当然知道。莫塞教的先知格英所坐的圆桌方位,始终面向西部洞开的窗户,好让日暮时的阳光照在他的餐盘上。腹地从来都把那个位置单独留出来,不论酒馆还是贵族的餐厅,都不会放上去任何餐具,以显示对先知的缅怀。在裴迪耶纳的酒馆和咖啡坊,赖斯还见到他们在那一角留下了雕刻的圆痕,以提醒远行而来的人,别在圣教满地的城市惹了不该惹的事。

“不可能会是。”她说,“她将在这个深冬与所有龙为敌。”

赖斯确定自己听清楚了,所以更加迷茫:“与所有龙?”他还有怀疑是否是以别的形式的象征,但泰诺莎从不在这点上作比喻。“即使木杖之后,只翼遮日的巨龙消匿了踪迹,大陆的五十二座高峰,三百个丘陵和二十七个河谷,数不清的龙连名字都叫不完。她若不是纯粹的灰烬会崇拜者,就是因无知带来勇气的人。”

他提到灰烬会,这个名字在这座阁楼以外的地方几乎无法从口中说出,以血与火的传言而闻名的邪教,殊不知在哪个屋檐下就有其成员。赖斯在来到裴都的时间里触碰到,它的只鳞片甲就令人毛骨悚然。若是他们在滥杀无辜,肆意纵火之外有什么地方显得理智,那就是对龙厌恶至极的态度。

“有人要是独身闯入领主家里,宣布那里归他虽有,那他会被传为笑柄。但他要是有七只部队在身后,那他是侵夺者。前者我们叫做地牢里的弄臣,后者我们叫‘恐狮’莱德。”泰诺莎一言一句地说,“乌木杖早已骑在巨龙奥格雷的头上,再叫几个屠龙英杰砍下几个龙的头,又有何不能。”

“我虽了解不多,但当初在旧雷森堡为了杀死那头龙,付出了多少人命的代价我还是清楚的。”他不曾路过那里,也知道旧雷森堡的遭遇,“一头独角的龙尚且如此,更何况于更加巨大和强壮的龙。”

塔克塞的祸难远近闻名,那头被杀死的独角龙被人们称为拉弗坦尼斯,在死前的三天三夜里,它的烈火烧毁了两座城堡和高耸的围墙,高温让坚固的钢铁与石砖皆如蜡烛熔化,烈火整整烧了五日无法停息,而恶龙张开的三翼几乎与城堡等高。数百人命在数名屠龙者的石耀宝剑刺入其心脏、发出巨大的悲鸣死去前消失,死在火焰与巨大身躯的踩踏下。恶龙死后,它的尸体在一个周的时间过去后才被切割完,即便死后它的头骨仍燃烧着滚烫如岩浆的炙热。猩红的龙鳞与皮摊开来几乎能罩住一个大教堂。

那事作为巨龙袭击注定留名史册,堪称百年难遇的祸难。吟游诗人用悲伤的小调哀悼化为灰烬的逝者,牧羊人会颤兢兢,向旅行商人讲述那几日,火光烧入云端的景象。就连孩童都会在噩梦中惊醒,说那只会发亮瞳孔在黑暗中发着光,四下找寻尚还活着的东西。旧雷森堡在这场浩劫后失去了地位——一个处于南北相交地带的要地,却连防御的城堡与城墙都没有。塔克塞家便将势力迁移去了新的雷森堡,比旧堡要位处更低地带,更加小的城池。而今旧堡已无人居住,成为鬼城。龙的火息至今仍停留在地下,发出滚烫的热气,有人说是龙死后的血燃烧了地脉。塔克塞一族的地位自那时起便发生了改变,失去了盾牌的卫兵没有荣誉,失去了镇守要地的防御家族便没了地位。

因此,当强恩•塔克塞愿意找到泰诺莎请求帮助,赖斯有着不小的惊讶。

“数百条人命换一头龙。”泰诺莎呼出一口热气,“对她来说廉价极了。”

赖斯心有些提起来,他确认泰诺莎并非儿戏:“若真是如此,泰娜。她对于你的危险……”会有人比龙更加强大否,尤其是一头有着过人智慧和眼光的龙。这个问题本无悬念,现在他却无法笃定了。眼前蕴藏着令人敬畏力量的身躯,一下子就变回看上去那样瘦弱。他有些在担心,因为他产生了某种牺牲的念头,一种失去生命的强烈冲动。

“她不会对我造成任何威胁。”泰诺莎断然回答,她的话语平淡低沉,“我不是她眼中的敌人,她对我不会有兴趣。”泰诺莎承认了自己与对方的悬殊。

这话令赖斯一愣,他想起了白天的对话。那双透彻而深邃的眼,仿佛是看穿了赖斯,直接对上了泰诺莎的双眼。他隐隐像是觉察了什么,如鲠在喉,无从说起。他只知道此时的泰诺莎已因此有些无奈,远方的龙的命运,对她而言又意味着什么,他完全不知。这不是他头一次感觉自己与泰诺莎的隔阂如此之大,但是这次如此分明,他反倒不知该如何陈述心头的感觉了。

“我还不知道你白天都去找谁了。”他原想问一个问题,话到嘴边立刻烟消云散,变成毫无意义的话语,“腹地的人常说,为追寻着某个人而远行的时候,那人也在不断地旅行。我找了你一天也没找着,应该就是这意思。”

“明火山。”她说,“那儿有很多墓碑,也有一个低矮破烂的扇叶墓碑。”

赖斯没去明火山。他本以为泰诺莎不论如何都不会去那里,更不会料到一个上午的时间她就会在那儿,在一块墓碑前。龙会像人一般守在同伴的骸骨前,为其灵魂指引方向吗?他根本不知。他看见泰诺莎依旧疲惫,便一个问题都无法再问出来。百般滋味在心头说不出,他静静地取出了自己的笛子。

他的笛声变得有点像是尖啸,上半个旋律未消失,下个调律便静悄悄地遮盖了它,声音像是从远方传来。他已完全忘却这首曲子的名字,取下了口中的长笛,他压低了自己的声喉,哼唱起这首浮现的歌谣。他在一个湾岸的酒店里听见,歌唱者的声音凄凉让他无法忘记。

 

山花尚开青色的海港,

年轻的人为何流浪远方,

海棠轻唤,千里芬芳。

回不去的地方是故乡。

 

这是首古老的歌谣,在歌手口中出来时,已是带有卷舌的泊罗语。他便这么唱出来,整个阁楼在黄昏时残留了他的声音。他在那时睁开眼,偶然瞥见泰诺莎脸上的两道泪光,那两道泪光在夕阳的映照下格外耀眼。他不记得她会哭,更不觉得她会有眼泪,甚至不可能想象到她会有眼泪。人的眼泪流下,不仅是为了诉说哀伤,也是为了获得慰藉。她似乎也有哀伤,他却看不见。她就那样抬起头,像是透过窗户遥望远方,表情平淡如以往,泪痕无声从深陷的眼角滑下。

赖斯了解泰诺莎就如了解裴迪耶纳一样。当他在薄暮与晨曦间眺望这座城邦,见着日出与日落,如沙丘的薄纱般为这座城披上彩妆,便知道这座城无法猜透。一个巨人躺在他的面前,脊骨化为山川,血液淌作河流,胳膊与胸膛立起楼宇,足腕留作城墙,双眼睁开,就成了新与旧教的教堂灵庙。他开始怀念起沿途的流浪,牧羊人的铃铛声在山野间回荡,行商人的马车和授旗骑士的酒馆,拾河人与纤夫在麦芽酿造的酒中沉睡。这一切没那么糟,尽管他当时身无分文,在麦野里被蚊虫叮咬,饥肠辘辘而朝不保夕,草鞋被走穿。却都没这么糟,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心留在这座城市,这座阁楼里时,他倒感觉被关进了笼子。他反而是自由的,自由是最大的枷锁。

贫苦的先民在洪荒中开拓这片土地,那时年代如此古早,甚至早在火炬木之前。如今尚还活着的人,都不再有谁曾历经过混沌时代,自然不会再有谁记得火炬木,记得他执着一把永不熄灭的火炬,在黑暗的世界里驱散黑暗、照亮大陆。就连传闻中的恕神山隐士,生逾数百岁月的隐士也未曾见过。七十年的人生是如此短暂,谁又能记得消失于生命长河中的人。哪怕火炬木终结了漫长的混沌岁月,为人类开辟了新生的历史。

他会想起头顶的巨龙,有人说那些翱翔于天空的人是古灵的造化。老者们传言说,在上次的极夏之末,烈日与群星和月到达最顶点时,古老的山脉从地壳崩裂,数千万头龙从灵山的躯体中飞出。那些生物是如此强大而美丽,还有那人再无估量的寿命。婴孩诞生时,它们诞生;青年人患病时,它们茁壮成长;老者逝去时,它们仍展翅盘旋天际。从没有人见过一头龙的结束,它们的翅膀或许某一日便突然消失不见,庞大的身躯会默默消失在角落,或许是广袤的红林,或许是浩瀚的白海,又或许是深不可测的南部诸峰。却无法让人知晓它们的岁月,是否会迎来终结。他当然不会知道,他只会觉得眼前的少女越发远去,这个世界在这之后还会剩下什么呢?

他醒来了,在一个长梦之后。他睁开眼时望着熄灭了油灯的天花板,破晓的晨曦,还有耳边隆隆回响的钟声。他仍记得自己在梦中所见,一颗古树燃烧出熊熊烈火。他感受到炙热的滚烫,那颗参天的大树中间像是空的,火点燃了它,无数树叶在浓烟中化为乌有,发出久久地哀鸣。一头巨大的影子划过地面,那身影近在眼前而遥远无比,是他伸手永远也触不到的高度。他不知道这个梦境的意义,他也不想去关注那些,他只知道现在自己身在何方,该做什么。他起身来转过头,熟悉的身影正坐在圆桌旁。那个女子见到他的醒来,淡淡地说,席德尔的火药学。女子的白色连衣衫在晨辉中幽幽发亮,神色平和而沉稳,仿佛昨日一切都已消失在久远之前。这也令他安心下来,即将到来的一切比起眼前的所有,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他暗自决定即将做的事情,即将完成的事情。

他起身会意,走到柜前取下对应的书,递给她。这时尖锐的叫声连同羽翼的拍打声闯入了阁楼的宁静,两人同时抬起头来,看见一只渡鸦在阁楼内盘旋。他看见渡鸦的翅膀与眼都在流着血,只剩的一只脚爪上绑着一封有火漆的印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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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 is coming!

wiener wiener wiener wiener wiener wiener

one wiener next to another wiener

。。。233{:10_624:}

 

好文当顶,出来这么久了居然我还能坐到沙发,真。。。科学。

 

布恩迪亚你的文字我是很喜欢的,看的挺舒服。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种徐徐展开的画卷缺了一个吸引人的前言与剧透般的标题。不是很讨喜也没有办法。对于大多数人。进展太慢了。如果你看得懂我开头的梗,那么就像那个吐槽一样:

 

i keep watching that show and i'm still waiting for the darn dragon to show up and kick everyone's butt.

but all i get is weiner weiner weiner.{:10_643:}

 

老子想看龙!可你给我看个jb!

 

管他们呢?平淡的故事自有平淡的魅力。坚持写出你心中的故事吧。我相信一个故事结尾后,你会得到更好的评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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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狂徒 发表于 2014-4-23 17:27

winter is coming!

wiener wiener wiener wiener wiener wiener

one wiener next to another wiener

 

summer comes to its ending.

sum sum sum sum sum sum sum...

murrrrrrrrrrrr~~~~

One day after another, the summer is still here.

233~

狂徒兄能坐到沙发实在是...很科学...

不过看龙妹子卖萌也很有趣嘛,而且泰诺莎,不对,泰娜,着实戳到我的萌点。

于是我们一起来催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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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狂徒 发表于 2014-4-23 17:27

winter is coming!

wiener wiener wiener wiener wiener wiener

one wiener next to another wiener

 

多谢狂徒君捧场。

这篇文章确实有不少地方的灵感来源于冰与火。

但是SP的吐槽就没必要完整搬过来了吧wwww。

这篇文章会慢慢完坑的,如果能写出自己想要的故事,我也定会十分高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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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年后...
  • 3 周后...

 

 

[align=left]写在前面[/align]

[align=left] 分了几天看完。今天晚上读到一半忽然很想喝点什么。开了一瓶Malibu的朗姆酒,兑上半杯菠萝橙汁,边喝边看。读到现在已经喝了三杯,感觉有点醉了,如果哪里说的不得当,还请原谅。[/align]

[align=left]一、读梦与做梦[/align][align=left] “那个夜晚,赖斯又一次地做了梦。”[/align]

[align=left] 上一次读到充满实感的梦,还是在村上的《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里。那个梦里,有金黄的独角兽,有袅袅的炊烟,有宏伟的城墙,有落寞的城镇,有高大的守门人,有冷清的图书馆——图书馆里还有一个令人在意的女孩。在那个梦里,双手捧起独角兽的头骨时,头骨会变得透明。闪着晶莹亮光的记忆会从头骨中跳出,温暖地落在人的心里。[/align]

[align=left] 这个梦,比我读过的许多所谓现实要更真实。我仿佛听到了巨人的呼啸,看到了草木的燃烧,感受到了大地的震颤一样。我没有害怕,也不想逃离,我似乎看到巨人在我身前停下,与我对视。这时我看到了他身上滚落的岩浆,他头顶的乌云,以及那些乌云汇聚成的漩涡。[/align]

[align=left] 这一瞬,时间凝固,呼吸停止。我想到我上一次做梦。几星期前,还是几个月前?梦里的我站在自己的床前,直勾勾地看着自己熟睡的身体。一切都安静的出奇。突然梦里的我意识到了自己存在于肉体之外的这个事实,开始拼命地摇晃自己的身体,一边摇还一边喊着快醒醒、快醒醒。然后我醒了,一身冷汗。[/align][align=left]时间恢复运转的下一个瞬间,我听到了泰诺莎的声音。“梦见什么。”然后,我听到了她的解释,“这便是你的世界了。”[/align]

[align=left] 梦与梦,即使千差万别,大概都是相连的。[/align]

[align=left] [/align][align=left]二、记忆与孤独[/align][align=left] “海棠轻唤,千里芬芳。回不去的地方是故乡。”[/align]

[align=left] 写的好!我也来写一段:北风呼啸,琴声悠扬,剪不断的情绪灌满愁肠。雪花纷飞,夜色绵长,游子的心啊到底在何方。年少轻狂,出走四海,飘飘然的志向器宇轩昂。繁华落尽,酒醉不醒,一笔一划写下的啊满满的都是思乡。[/align]

[align=left] 在哪里读到过这样一个故事,出处记不得了。也可能是因为喝了第四杯了,脑子已经不好用了。只记得是一个有关孤独的故事:有一个村子的人不需要睡觉,每天可以二十四小时地工作,完全不需要休息也能一直精力充沛。然而不需要睡觉的代价则是人们都会变得健忘,慢慢忘记一切发生过的事。然后人们用各种符号记忆最需要记忆的东西,再然后人们在墙上贴满了字条,可还是会把一切忘却。那是彻底的忘却,也是“死的忘却”。所谓的“失眠症”。[/align]

[align=left] 没人知道龙究竟能活多久。然而能够活多久,就要背负与之对应重量的记忆。关于过往,关于年轻时代,关于故乡,甚至关于前世,关于开始,关于终止的记忆。有人活在记忆之上,有人活在记忆之中,有人则没有记忆。遇到龙的时候,谁又能揣测出她背负了怎样的过往。人生于尘土而又归于尘土,纵然生而不朽,到最后,也不过是一句话,“ashes to ashes, my friend”。然而生于天空的龙,大概即使身在小小阁楼里,灵魂也将归属于苍穹。或极北,或极东,或海洋,或诸峰。抛开充满浪漫主义的表面之下,似乎可以窥见深邃而久远的记忆所带来的落寞与孤独。试问,有多少人能够承载龙之记忆的重量,能够跨越星河,跨越千山万水,触摸到龙的记忆所曾到过的每一寸土地。老死三匹马的距离,游吟诗人远行的足迹,都远远无法丈量龙的生命轨迹。[/align]

[align=left] [/align][align=left]三、关于心路[/align][align=left] 关在塔楼里的赖斯,自由么?不自由么?[/align]

[align=left] 住在塔楼里的泰娜,自由么?不自由么?[/align]

[align=left] 人们口中严酷的冬,会来么?不会来了么?[/align]

[align=left] 我在日内瓦湖畔的西庸城堡里游览的时候,曾经有过某种像白日梦一样的感觉。不久之前看到的还是没有一丝风浪的日内瓦湖,一瞬之后,我似乎看到成千上万的伯尔尼人围攻上来,我看到萨瓦公爵指挥着寥寥不足百人的手下奋力抵抗。攻城者前赴后继,守城者宁死不屈。坚固的砖墙在火炮的冲击下震颤不止,脚下的土地似乎也在呐喊厮杀声中抖动起来。我看到了不同的旗帜迎风飘扬,也看到了士兵手中长矛耀眼的闪光。我闻到了浓浓的烟雾,看到了跳跃的火花,听到了撕心裂肺的喊叫。直到我走出城堡,踱过与陆地连接的桥,这种感官仍然久久地缠绕着我不肯散去。[/align]

[align=left] 读这篇小说,给我带来的感受丝毫不逊于那时的身临其境。[/align][align=left] [/align]

 

喝醉了胡言乱语的,随便看看就好~ 小说写得真好,很多处细节都是说不出、道不明的喜欢。另外:教……教练…… 我想看结局啊!! @苍云静岳 终于读完了。这篇写的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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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metowaste 发表于 2016-1-26 12:36

写在前面

分了几天看完。今天晚上读到一半忽然很想喝点什么。开了一瓶Malibu的朗姆酒,兑上半杯菠萝橙汁, ...

诺,给你。

 

笛与杖 薄秋之壤

 

这是后续~~~

 

很多处细节都是说不出、道不明的喜欢+1

 

我没事就喜欢回去读这一段:

 

他来到开阔的广场,那里阳光直照,河流平静地涌出,载着轻舟飘向遥远的地方。赖斯看见起伏的坡道,取代了嶙峋危岩,上面马车载着重物轱辘驶过,行人带着项链与布袋前往剧院。他又看见枫树下的草茵和水池,那里没有湍急的河流或猛兽蛰伏,苹果与菜叶的水珠滴入土壤。教堂的钟声响了,修士的袍子在午后冒出沉闷雾气,街巷里的信徒在惬意享受,午后步行砖石路面的咯吱声。这一切都和他的沿途所见都截然相异——许是他被饥饿和祸难所困,无心去留意,而现在这样的景色他是太久没见到了。北境的风雪在盛夏也不曾停歇,即便是铁匠铺烧红的火铁,也趋不走钻骨的严寒,连灰狼与牦牛都会在饥寒中瑟瑟发抖。而东边的宫殿,那时他正在逃难……

来到这座城已有十余日了,初到这座城时他根本没能意识到这里是哪儿,这已是他第六次跨越国境——每年都在变更的国境线,没人会在意,自己一觉醒来可能就成了异乡人。跨越漫长的积雨草原,又渡过奔流不止的巫舵河,他便到了这个城墙长满藤蔓与蔷薇的都城。他头一次见到城门没有卫兵的都城,城门高悬的不是象征权威的家徽,也不是背叛者的尸首,而是两尊神像,神像伸出一只胳膊对立,进城的人在两臂下通过。到第三天的夜晚,他才从酒馆的酒鬼口中得知这里是裴迪耶纳,远近闻名的腹地名都,千百宗教信徒的圣地,和黎格朗都一样繁荣而富足。那个酒鬼揪着他的领子,说要把他带去教堂,于是赖斯把饿着肚子的最后力气,用来砸扁了那人的鼻梁骨。那天夜晚他便打算离开这个大城,这样的地方完全不适宜久居,而他偏在那之前走进了阁楼。直到这个中午,他才算留心到为何所到之处都会有人称赞这里的繁荣。没有北方的酷寒,也没有南部群峰的危险四伏,一切都是祥和的模样,除去脏到臭不可闻的小街巷。

他坐下来想吹奏些乐曲,在夜晚里他始终没能放开喉腔吹出曲子,而现在的时间却很适合。盛夏的炎热让积冰融化,许多被忘却已久的记忆慢慢浮出水面。赖斯开始不由自主地回想起某些很早以前的事,山岭间飘动的枫叶卷入河流,风在沃土山涧中低吟,风车咯噔咯噔地转个不止,还有连面貌都已经忘记,却无可取代的人。他的嘴唇贴在笛口,木管响起长长的尖啸,那声音在午后的空气中穿过淡薄的阳光,像是在讲述远方的某个故事。配合他的呼吸,笛声久久不停下来,像牧羊人的哼歌,又像吟游诗人的天窗,像在哀诉,又像在怀念某些逝去永久之物。他对这个声音与阳光的结合感到困倦,这却正是再好不过的结合。他灵活的手指与均匀的呼吸,吹奏出了异乡的梦呓,不经意间吸引人的驻足观望,为这曲声陶醉而赞美。笛声呜呜作响,异乡的来者与异乡梦在那时混为一体,待他吹完的时候,仍有人在回味他的曲子。

 

太美太美。每次写作练习涉及写景我都会想起这一段,还有盛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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