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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恩迪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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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莱姆勇者【哪个勇者不是从史莱姆打起】

史莱姆勇者【哪个勇者不是从史莱姆打起】 (1/9)

  • 我的态度:按个表情按钮能省不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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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音:来而不往非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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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解答

  1. ???巫师2的第一幕不该是和国王去攻城然后引出剧情么??? 还是我记忆有偏差了... 魔像这玩意记得是用钢剑凿的,....而且在我印象里难度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后面还有的打... 巫师2和巫师1其实还是有些像的,打起来要有节奏,不要手忙脚乱就好,当然了,高难度很容易趴,很多时候感觉比黑魂还劝退(第一个区域小怪两下你就扑街了)
  2. 对于能够使用的 一般都开云存档了...含RPG扮演元素的一般丢了都会蛋疼一阵....因为是自己扮演出来的角色
  3. 爬了下楼 说正版不好装MOD的完全不能当借口 正版更好装MOD才是真的 装错了又没备份文件 SBEAM直接给你更新一遍重新来过 还可以独享创意工坊的一些MOD
  4. 按LZ的话来看 实际上黑色洛城(LA Noire)已经有点接近了 话说几楼下来居然没人提到黑色洛城。。。
  5. 上次暑促到圣诞到这次暑促 都没啥想买和好买的了 新游戏又不打折 有次投票里面8款游戏我有6款。。。。 还有,要买就买大包,尤其是带DLC的,省的以后补 求生很早之前可以免费领的说
  6. 若是能有提行外的排版会使得看起来更舒畅些呢~ 构筑一个盒子很容易,要构筑一个完全封闭的盒子则需要花些功夫。狐狸君则似乎对这样一个密封的环境是信手拈来,在最初作出铺垫后,便用简短的几句话对世界观做了不错的介绍,又能通过个例来细化其设定和人物,是个不错的手法,不过似乎还能做的更好的样子~ 视角和时间轴的切换显得并不是很流畅,待场景与线索发生转变时,会让人回过神去再细看一番,在这一点上需要有所加强。 能够感受到写作时埋设的铺垫与伏笔,似乎有着不小的野心呢,等待后续展开喔~
  7. 感谢提出的意见,已收到,会根据建议修改文字的。如你所说那般存在有剧情铺设的问题,需要好好斧正一番。 此外虽然不常在文区活跃,但还是有那之外的一些短篇w。
  8. 迟来的回复。设定和故事都不多说了,仍然请记得要服用羊羊的药。 从想要达到的喜剧效果方面,似乎因铺垫过长,而失去了纯粹能使人欢愉的内容,或是值得称为惊喜的部分,不过前后部分灵活地转换倒也使得文章趣味性没有丧失。若是以玩梗为出发目的的话,那么确实有起到不错的效果。 在阅读的过程中,读者会难免产生对结果的推测,也就是结合标题的臆想,值得称赞的是在这一点上没有走令人容易猜到的路线。后续展开的接续性很强,没有发生跳跃或显得多余的展开。 意见方面的话,为了强调戏剧性,不妨尝试用倒叙的手法在一开始放出后来的某个场景,同时在后文中多使用排比的方式突出其夸张程度来。诸如: 橙子汁也从表皮渗出,就好像人类流的眼泪。因为汁液太多了,整个橙子星球都变得黏糊糊,湿哒哒的。但因为每科橙子的热量都不低,所以橙子汁没有结成冰。流啊流,渗进了树干里,沿着已经渐渐干空的树干流到了地核里。 此处,若反复三次强调其形成的影响,借助小的变化来衬托大的环境,会显得更加夸张,或许便能更轻易地表达出想要的效果了。 以上,总得说,是很难见到的完善的玩梗文字呢w。
  9. 此地的市场还有些能购买的草莓。 到时候就如法炮制好了。
  10. 前篇: 《笛与杖 夏末之城》:https://sstmlt.moe/thread-63895-1-1.html ———————————————————————————————————————————————————— 最后一支商旅离开城门的时候,赖斯便知道城中已再无旅者的身影。 他这时倒开始想念他们了,远行的旅者嘴里衔着金色的烟草,枯红的布衣勒出泥土的痕迹,在午后和晴朗的日子里赶路。他曾是他们中的一员,在漫无边际的原野上跟随货车碾过的泥泞。他曾在一个峡谷里苏醒,看见远方山谷里的风暴席卷平原,那一刻他改变了念头,放弃了原本的路线,转而向东南部前进。那之后他来到了裴迪耶纳,这都是不久之前的事,对他来说犹如昨日。 对秋日的到来,他反应迟缓,直到盛夏尾声的暑热从墙尾淡去,春藤变得干枯泛黄,来自极北的风忽而溜过城镇,他才发觉秋天已来到腹地。在不久后的寒风凛冬中,他会忆起这时,也会对这份失去的温度感到惋惜。裴迪耶纳里几乎看不见树,自然无法让人敏锐地感知季节的变迁。和其它被森林包围的城市不同,这片被开辟的土地,人们建立起神庙时,火把与斧头将所有树都除去。 这叫人很难以理解,就如千余年前一把火烧毁了广袤希林的凯顿•焚林者一样。 赖斯曾去往沃德坎,那座林中树立的城市叫人印象深刻。腹地与东方谷相差如此大,一个个城市与村落间的广袤森林将它们分割为了孤岛。而沃德耶纳,那座城邦几乎是从森林中生出来的一部分,树与草地便是他们的屋基。与裴迪耶纳一比,就是两个世界的感受了。 秋收的果实变得稀少,裴都的食物因远方农场的减产而变得紧缺。教会又一次提前了斋戒日,好让肥胖到流油的教士,在非自由农尚面黄肌瘦时,节省不必要的开支。他无暇关心,黄昏的到来让这座城越发显得消瘦,山顶的教堂却不显如此。候鸟长鸣从高大的神庙上飞过,成群结队扑打翅膀,像是要远离这个地方。赖斯左边是莫塞教的殿堂,独眼国王伊伦所捐赠。右边则是伯亚图斯新教的教堂,艾琳王捐赠。它们都由白色的石膏砌就,有着同等高的屋脊,以及同样宽广如巨龙身躯的占地。建立者把握着尺度,力图在两极间取得公正。但他没有做到,赖斯想,否则这里就该有更多的庙宇,大漠的金昇教派,列岛而来的青棕雕纹和文字,以及来自极东之土的然教。这些都应该在明火山顶有自己的教堂,这里分明还能修下四五座不小的教堂,而它们却零星掉落在城镇的各个阴暗角落。 位于城中的明火山道路蜿蜒,陡峭的阶梯直达山顶,数百余阶近乎垂直,信徒称其为朝圣梯,没爬一阶便横着叩拜一次。用他们的方式攀爬,需要花一日的功夫上下此山,所幸赖斯并不跟随神祗,来自东方谷的人,没有将信仰作为生活必不可缺的一部分的习俗,所谓生活,不过在土里或马背上,躬耕、炊烟以及行商而已。赖斯则不必担心,自己的膝盖和额头会破掉了。 他来到教堂后方的土地,这地方是信徒安葬的地方。他早有耳闻,这里安葬的只有灵魂,于是他看见大大小小的、种样繁多的墓碑,墓碑下没有隆起的土丘。被翻开的土壤,也只有巴掌大小。数十年来无数人来过这片不开阔的地方,信徒为他们带来墓碑和名字,以及项链等信物,象征性地将它们埋在这块地里。他在一块扇叶的墓碑前蹲下,那是块破旧的墓碑,低矮而布满斑纹。它下方的土未被翻过,仅是一块碑被插入了泥地,风带走了名字,所有刻字的部分都已模糊不清,只能看出这块碑石曾有用心去雕刻。 距上次偶然间提及眼前的矮碑,到现在已过去四个星期的时间——腹地的星象和日象也是和东方谷一模一样的,只是他们几乎不考虑月象的运作,没有人用月来计算——这期间泰诺莎对此绝口不提。一晃就是三十二天的时间过去,赖斯仍未能知晓那日泰诺莎的想法。这里是他头一次来,他在想泰诺莎,在这座只有膝盖高的墓碑前是什么样。他想知道这座无名的坟墓属于谁,是谁将他带往这里,而他一无所知。 他记得过往的某个早晨,他在巨大的声响中醒来。那天他抬头看见了此生再无更大的阴影,一个短暂的冬天刚过去,万物正等待着复苏,巨影就毫无征兆地来到了东方谷。他最后记得故乡的事便是在那时,那一天过去他便逃离了那里。也自那时起他失去故乡。故乡于人,成长的地方,记忆最深的地方,最熟悉与最安全的避风港。可对于人来说,家庭在的地方便是故乡,没了所爱的人就再没了故乡。他记得那座破旧的风车,还有被烧焦的尸体。 每当想起就会不免感到头痛,他捏住自己的鼻梁,将它抛在脑后。时至今日他都会不时怀疑,自己是否把泰诺莎当做了某个人。她们之间在形象和面貌上都几乎没有什么共通之处,他仍忍不住将二者误认。最初对泰诺莎的那股反胃感现在已烟消云散,对毁了自己家园的恶龙,赖斯向来都没有好感。泰诺莎是个例外,在她的阁楼,也即她口中的洞窟里,他不会有丝毫厌恶。她就像个寻常而不寻常的女性,不是么?他这么告诉自己,她的身体不是干燥的恶臭,而是清香的芬芳。她是个娇柔的妙龄女子,而非巨大的带翼火龙。尽管她也会从口中流出火焰,但它们不尽相同。泰诺莎有着神秘的魅力,吸引着他不断地去了解。在短暂的时间里,他多次认为自己已经捉到泰诺莎藏起来的秘密,但每次都扑了个空。他隐约地找到了方向,他有种念头,泰诺莎并非龙。 “你在这里做什事?”他听见。 他知道这个声音的主人,来自针松河谷的人都有那样的语气习惯,就像他们喜欢混了浆果汁的麦酒,针松河谷的坦凌人向来独特。他身后的人个子显矮,高鼻梁稍弯如宴酒杯,皮肤染着青稞果的颜色,赖斯觉得这个行吟诗人连说话都是薄荷味的,他不知用了多少香料用来装点自己。 “为死者祈祷,向他们问询另一边的世界是怎么样的。”赖斯回答。他转过去看着这人,行吟诗人的装束每天都在变化,有时仅是细微,总是保持着那身绚烂的花纹,头巾半裹,长布搭在肩上。他的行头华贵,像是家境阔绰,赖斯却知道那些钱并非出自他自己身上。有钱的诗人不少,宫廷的庆典总有他们的身影,但他肯定不是。 “你听不见死尸的鬼话,只要你还活人。”瑞卡德说,在赖斯站起后他还不及赖斯的下巴。眼下的这位诗人他刚认得不久,那天他还在广场吹奏笛子,便偶遇了瑞卡德·威德逊。后来在与坎雷家的人见面时,他也在场,让赖斯发觉这并非偶然。 “那谁又能听见神的警告呢?嘘,听这风声。随时会把这些话给带出去。”赖斯侧对他,手贴在耳与嘴唇上。 瑞卡德淡淡一笑:“你担心我盯你。” “这可难以苟同,我既不身居要职,也不是身价显赫的贵族,又何担心有人在我的枕下听我言语?” “你既不消瘦忧愁,身上又没沾满泥巴和灰尘,口袋里还能拿出金币与纹章,这就足够让人提心吊胆了。”瑞卡德指指点点地说,“不过你有瞧,诸神注视下,我怎可能在这地方,做肮脏的勾当呢?我来这里只为听取司铎的祝词,为下次的斋戒日做备。巧在能偶遇你,在这里。” “我也没在诸神明的眼皮下撒谎,如我起誓,我会说我在试图向亡灵询问答案,他们跨越五条冥河与三座死峰,远途的跋涉总会见到许多我们所不知道的。我也曾是旅人,旅人就该找个酒馆,共饮同醉来询问大道上发生了些什么。”赖斯蹲在饱经风吹日晒,由雨淋到发青的泥地上,眼里看见无数墓碑像祈祷的圣徒,“只可惜我不知道他们喜欢麦酒,还是苹果佳酿,就像我不知道他们从大陆的什么地方远途而来。” “你想问些何?”诗人托住下巴,眯起眼审视赖斯,“我觉得贵族老爷和他年轻女仆的故事,就算被带坟墓了也太吸引人。不忠诚、不荣誉还有不合法的,人们一边表面排斥它,一面对其趋之若鹜。就像酒馆里最欢迎,落难贵族与奴隶野合故事,贵族间,被教会斥为脏污的老爷和下仆偷情,才是最让人欢喜的。” “成为禁忌就意味着人们对真相好奇,进而更加关注并探索它,满足这份违背道德的欢愉。让一本平庸的书成为名书的最好手法,就是宣布它是本禁书——那可跟我没半毫关系。”赖斯总想在这片土地上探究过往的岁月,时间经过的某个痕迹里是否留下什么,他望眼欲穿,却只能看见空荡荡的坟墓,与孤零零的墓碑,在秋日的阵阵紧逼中瑟瑟发抖,“我想问他们,从哪儿来,到哪儿去,问他们叫什么名字,曾有着怎样的职务。我想问他们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死亡是什么,活着是什么。他们曾是贫者还是病者,逝去时忧伤还是安详……我只能听见风声,不知从什么地方起,又在什么地方灭的风声,哦它们带走了一切,将亡灵引渡过河流与山丘,让我的问题传不到那儿……” “哦,哦。伊列萨尔的祷告语,腹地的人都听过这个。”诗人晃手不止,一边连连摇头,“这首诗写得又长又没有韵调,它不是吗?” “人们读诗,图的便是用来阐释自己的心情,至于韵律和字词,那确实能使它变得更好,但它不是本身——我就没吃过肉作辅料的烤木头。”赖斯用沟汶语说道,来自河谷的这种语言早已风靡大陆,作为最受欢迎的诗歌语言,使得针松河谷的行吟诗人很受欢迎。 “你能这样说,你没读过修辞学的书,我会冒昧地说,还有语法的。”他挑起眉毛,“去修道院读过书,再有修道士的教学下,你会知道这是赞颂灵魂与庄严弥撒的捷径。” “我来这儿还没见到过有哪家修道院里有‘书箱’,啊不对,‘书架’的。裴都的修道院,菜园和静养院都有,草药库和钟楼也有,我偏没见着几个书院。比起苦学七类自由艺术,这里的人还是更愿意享受圣职,招待贵族和有钱的旅者。所以要我这个来自东方谷的学习那些学识,倒不如教我酿造葡萄酒方便。”赖斯淡淡说,“至于颂赞圣威,那得在我无法找到乞丐和流浪汉,在城市或护国大道上,以后。” 赖斯曾看见裴迪耶纳的大修道院,修道院里的旅者借宿被严格划分开来,不知从何时起穷人与富人的住宿变得截然相异,供养者与旅者的房间完全不同,唯有富人才有衣服和食物的提供。本属于朝圣者的地带变得不再对谁都敞开门户。这里虽然有国王亲手所赠的修道院,却鲜有贵族愿意来此地朝圣,所有的国王在巡游时都会远离这个地方。 “在天神的庙旁,指责其眉目与舌唇的话语,你这算大为不敬……” “你就别做出一副虔诚的形象。你是什么人,你我心里都清楚。”诗人不仅没有自己的信仰与荣誉,连口中的“眉目与唇舌”都出自一首讥讽诗,路边酒馆的行吟诗人和穷人乐手写就了那篇短诗。这首诗没有伴唱的乐器——没有乐器的吟游诗人很多,他们一些是效仿者,试图跟随四先知之一的卡斯步伐,旅途大陆而用长诗诵唱生灵。另一些人则是讽刺者,他们散聚在路边酒馆,桥下的妓院还有很小的葡萄酒庄园,围着圆桌,生起炉火,边敲打桌子边举杯高唱下贱之词。 遇见这位诗人的时候,赖斯便在猜测他属于哪一种,不久之后他发现瑞卡德不仅会出现在地下的酒馆,也会在舞会和酒宴上唱赞美词,只是他离前者渐渐有些远。来自针松河谷的诗人善讨贵族欢心,尤其是贵妇们,赖斯时常见到他在一个狄维利家的夫人旁,用下流的笑话逗得她喜笑颜开。赖斯并不是很喜欢瑞卡德,他说话就像吟诗一样腔调怪异,繁重的装束还会有很多香料的味道,拾河者的黑话与守夜人的颂词在他口里相替使用。 “站在这里,太阳尚未西落前,我就是一名虔诚者。”诗人的舌头滑稽地弹出尾音,发出比赖斯更加标准的沟汶语,“对此我心无愧疚地能说。” “那就得管好你的嘴。”赖斯迈步从瑞卡德身边移开,“没有神喜欢别人对他指指点点。”他走下台阶,只想离不情愿结识的这人尽可能远些。 现在仍是道朗王十六年,他想。尽管秋色渐起,这一年也尚未过去,这是个充满祸难的年岁,有时度日就犹如跨越长年。他曾在酒馆里听见人战巍巍地说,和平过去了如此多年,是时候走到尽头了。这句话放在更早的时候,人们会用杯子和木棒将说话的人撵出,现在却没人去反对。他去酒馆的时候越来越少,因为那人不喜欢他浑身的酒气,带进阁楼里就会嵌入木头中。 泰诺莎的脸在长久的共处后,越发显出一分独有的美丽。她永远都在圆桌的一侧静坐,就连在赖斯梦中也是如此。她的衣衫并非只有一件,却始终在燎石般的净白与缀红的淡棕间往返,赖斯算不出她的着衣规律,只是在每个清晨见到她时,对衣服下的神秘产生浮想。银色瀑布也从未有过卷折或污损,在幽深的瞳孔外截然相衬。“草药学”她说,“船帆”她下令,“我饿了”她提醒。她的话语始终低鸣作响,穿透他的耳膜,有着不同于韵律的悦耳。赖斯不知道她的过往和将来,在她的影响下也变得坦然接受起来。 再过一个转角口便能瞧见阁楼的身影。圆石路面被马蹄与人足踩踏而显得光滑,街角的牌匾陈旧,以往麦酒的香息此刻消失,被制革匠的纺线与铁匠的贴水取代。如果有两个铜板,就能去往浆洗房旁边的地下酒庄,痛快地喝上一晚,假若能说上几个叫人开心的故事,慷慨的酒馆老板还会免费送上几块烧肉。只是现在去不成了,酒馆的门被木板封上,长时间都不打算再开启。赖斯希望多停留一会儿,在这青灰色砖瓦屋顶的街巷里,淡淡的臭味与腥味弥漫的路面。这里好过修道院和教堂遍布的其它地方。他拍拍自己的布袋,里面装满了干面包和高贡扎蓝奶酪,还有些许的腌肉片。 以往这里或多或少的会有传教士,而今一人都没有在街上,倒显得他有些独特。他能看见不远处的世俗修道院里还有人,他们并不想走上街。能把世俗修道院捐赠到这里的人,赖斯不免觉得,有些想得太美好了。实属罕见,这里的修道院竟有并非出身贵族的院长,十个修道士里有三个出身无名,找遍整个大陆也无更多这样的数目。至少这一点能够确信,他们确实有遵循着教规,让世俗修道士们有机会救赎自己。 不消多少时光,这座城会变得更加冷清。他抬起头便能看见城墙上的旗帜,隔着很远的夕阳浊了眼,但他仍知道迎风如篝火般燃烧的旗帜,深红的猛虎居高临下监视着城镇的角落。赖斯向发现并盯梢他的守卫挥手,算是打个招呼。他不禁会幸灾乐祸地想,这座以无铁器镇守的都郡终于也被卫兵牢牢围住。这对他是好事,出乎意料的,若没有这般的铁腕来掌管,这里早就自己乱作一团。赖斯需要这份平和,哪怕祸难早晚会降临,迟一天便是一天。 泰诺莎丝毫不想搬离此地,不论赖斯如何旁敲侧击,她都表现出如她对待权力、宗教与外界一般的兴趣全无。 “没有地方比这里更好。”她会这样说。 “夏日暑热如此,冬天酷寒如斯,朝圣与赎罪者占满了街道,到处都潜伏着不安和谋杀,还能有比这里更糟糕的地方?”他会如此回答。 “于环境是一回事,心和魂又是一回事。”她会说。 赖斯遵从她的意见,这并不值得奇怪,他想到在广漠里听过的民谣:富商卡什穆拉晚年决定搬去人间的天堂,待他费劲千辛万苦找到那片仙境般的地方后,却将屋宅安在远离那天堂的山外,人们问他为何不搬进去,享受天伦之乐,他摇摇头说,人留在天堂里面,天堂就去更远的地方了。泰娜的想法或许不是如此,也比较接近。虽他仍未将自己当做随从,泰娜也没有,但他决定好了要跟随她的步伐。所幸泰娜不去打猎,甚至连门都不出,也不醉酒,他能轻松地翻阅书籍。他渐渐在枯燥中学会了沉静下来,静下心去翻读一本本书,并乐在其中。尽管他对那些字的陌生使得阅读困难,尽管他并未读完手里的《穆迪梅尔》,比起其它书,那本实在难以读下去。他没告诉泰诺莎,看在泰诺莎也没过问,他便有些放肆地去翻找其他的书阅读。 一个学徒木匠在铺里看见了他,想要同他打声招呼又不敢上前,赖斯做了个手势让他不必到自己身边,那学徒便埋头继续做他的旋木活。眼下不是聚头交流的好时机,街头巷尾的士兵随时会将可疑的人抓走,不经审问也不看来头。他认识不少人,鞋匠、鞍具匠、制革匠、铁匠、泥瓦匠……还有制羊皮纸的工匠,修道士、传教士、苦行僧……甚至是*女、雇佣兵和授旗骑士。基于过往留下的习惯,他将自己的眼线不断地放宽,有时甚至会放到象牙塔里。他不知道这么做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曾经这使得他差点陷入泥沼,而这个大到陌生的城市,他更加难以去捉摸它的分毫。他并不关心,他只会在意,若自己因此而坠入深渊,泰诺莎会不会拍打翅膀将他拉起来,或者仅是在尸骨无存后,流一滴眼泪也好…… “你又晚了。”泰诺莎眼皮也不抬,静静躺在椅子上说。赖斯进楼时向来悄无声息,泰诺莎闭着眼像是在休息,她始终知道其行踪。近段时间来,泰诺莎这样做的时间越来越长。赖斯出门取食物花了很长时间,这使得他很早就出门。 “我渐渐爱上在街道散步的感觉,尤其是坎雷家的人把大街扫开以后。”他将布袋的东西取出,盛放在桌角的木盘内,“我想这点你难以体会到。” “你不会期待,有龙喜欢随时出洞巡游,顺便放几把火的。” “至少我希望眼前的这位出门多烧几栋房子,尤其在这个地方。”赖斯盛满可以塞一个牛头的盘子后,取出布袋中剩下的黑面包,使劲扳开并塞进嘴里嚼。 “裸麦,臭味奶酪,还有腌过的猪肉。”泰诺莎依然没睁眼,不知凭借呼吸还是经验说,她的语调平稳,在赖斯眼里却像在哭诉,“商旅走了就是如此,若是围城,这里就只剩下黑麦。” “我无法拿到更多。”赖斯咽下干硬的面包。酒馆的门被关上以后,为了拿到泰诺莎的晚餐,他会去更远的地方。食物变得更加难获得,商会也无法拿出新鲜的蔬果,教会明令:用于耕种的牛不许被宰杀,没有修道院的许可,肉类不允许做成菜端放在桌上,每人都将减少三餐的份量,以等待斋戒的到来。赖斯知道这是为了防止饥荒的过早到来,他见过饥荒,总是和战争与瘟疫如影随型的身影。比起这些,眼前女性的食物大幅减少,食量却没有变化的事更令他担忧。 他想给泰娜准备些鱼或麦片粥,前者太腥臭,后者又不好装盛,都不是每天装在袋子里带走的好选择,尤其是这个时候。前几日有人违令持弓射下来一只飞过的百灵鸟,尸体一落地就被穷人抢走,而射箭的人被扣进了地牢。 泰诺莎的手背贴在额头上,她在睡梦与清醒间徘徊:“没有更多。” 赖斯点头:“商人想活着做生意,就得远离断头台。裴都连行会都没有,再没有比离开更好的。” “金矿都在最混乱的中心,成为富商是巨大的风险。”泰诺莎眯起眼,“香料商深知,塞隆工会深知,所以他们比谁都富有。” “他们的人头确实富有,能让拿到的人腰才万贯。”赖斯吃完起身点燃烛台,“我觉得聪明的商人,是懂得保全性命,能享用那份黄金的,而非最富有,或是最有权力者。” 他想起破产的汀尼斯商会,商会原本在腹地几乎垄断了鞍与皮革的生意,却不想在得罪了教会后,逐步被逼迫到家破人亡,最后宣告破产时,腹地大小的商会里一个麦子都找不到。燃起火苗的烛光耀满了书架,影子攀爬古旧的书皮,阁楼内的明和暗一下子分明开来。贵族的宫廷里每到夜晚便点满了蜡烛,赖斯虽觉室内有些黯淡,但也无妨。 “所知很多不意味着明智。”泰娜眯着的眼有些朦胧地望向窗外,望穿烛火的灯影与冉霞的孤云,“所知很多仍不免使人坠落,人们善于在熟能生巧的时候一头栽倒。就像魏琪,像文钟……” 赖斯不打算继续听下去。近来的泰诺莎渐渐地,在如此的迷蒙中说出越来越多的过往言语,赖斯不想对那些过往有一知半解地探究,泰诺莎不论何时不会想解释那些话语,他也不太喜欢此时泰诺莎的言语。 他站起身说:“我去给泰娜拿点牛奶,热的。” “牛奶佩普泡芙。”她闭着眼说。 “瓦洛丁在上,尽我所能。” “牛奶麦粥和牛奶佩普泡芙。” “火炬与尖刀保佑。” 他关上身后的木门。 他出门时感到一股凉意,风瑟瑟钻入他的袖口,他知道是深秋到了。风毫无遮掩地从北方呼啸而来,北境此刻应该步入了极度的寒冷中,他猜,据说北境的冬日几乎接连数日无法见到太阳,此刻威纶堡的人应该早已围聚在火炉前,奶妈讲述远古的故事给小孩听,雇佣兵和骑士打笑着姑娘的话题……这里不是北境,不过他倒是挨着一个火炉挺近。 在尼松德修道院的磨坊,他拿到了些剩余的羊奶。很难再找到牛奶了,尽管牛被教会奉为圣洁的生物,不被宰杀而提供奶源,裴迪耶纳少得可怜的农场也决定了其供应不足。赖斯没法去更远的地方那东西,一旦再越过街口,说不准就会敲晕带去剥皮。他为这个教堂贡献了不少银,从而被获准享用膳食。修士揉揉自己因睡眠不足而产生的黑浓眼角:“帕格索‘祖父’说,这里的膳食需要节制,不能给任何人过多的食粮,这点兄弟们都很赞同……”他说这话时,眼角不自然地在左右游走,像在担心什么地方有人偷听似。赖斯懂,懂他身后站着的人事,懂他在这个修道院里正面临的两难选择,便不多过问。 他拿着羊奶走过禁室,那是修道士们只有自己才允许进入的地方,所有教堂都有,也都在东面。当他来到北面时,他走进教堂里,那里的椅子都朝向主台。昏暗的室内光线只有一小盏烛台支撑,他看到了预料之中的人,便坐在其中一排的椅子上。 “为了生出‘父亲’,兄弟们可真费劲了心思。对不对?”他缓慢说道。 修道院的捐赠者放手任职权,或是因离世而失去了任职权,再没有什么能比这更容易令修道院内部混乱了。赖斯早有耳闻,修道院为了竞选院长争得内外不宁,而他听到的还是最不好的风声。他猜测这里的情况也和大多数修道院一致:一半人推举贵族出身的修道士,他们争执说这样的人适合,能从伯爵和强权手中保护修道院;另一半人则反驳说,一个弱者更适于面对主神,更加利于得到救赎。这都无妨,赖斯知道,始终是有捐赠教堂者同名的人所支持一方取得胜利,不管他支持哪一方。 椅坐另一边椅子上的人发出短暂而淡漠的笑声,在黑暗里赖斯看不清他的相貌,那人清清嗓子,发出干枯的声音:“可惜他们分得太平均,总有一半的人要失望。” 他的声音在阴暗中干涩而空洞,赖斯清楚地能看见他胸口的星与日之火在昏暗发着光,可以肯定的是他现在正穿着蓝衣。最早认识霍德修士便是在这个教堂,这是他最早进入的修道士生活的地方,因此赖斯确定他会时常在这儿。 “一半向前,另一半向后;或者一半向左,另一半向右。只要一个问题没有给出唯一答案,或是一个公正的解,就有无穷尽的斗争。”霍德修士的声音干瘪枯燥,“先不说让人头疼的分割,有一个人对你很感兴趣,我恰好知道他在莫赛教区的哪个阁楼里,而他恰好熟悉那边的情况……” “我不记得我有继续要你牵线搭桥。” “喔不,当然不,这不是要求和交易。是过往礼拜日欠下的赎礼,你知道,我可是有很长时间忘记了给你这些。” “新的院长上任后就不再有赎礼了。”赖斯说,“如果他不能带来美味的羊奶和奶酪,我第一个在任免日唱唱反调。”赖斯手里的羊奶早已冷掉,麻布遮住杯口,并用绳套住,“我知道那不会是你,这让我很遗憾。” 自那天他在镇中慌乱的找寻泰诺莎过去,他与霍德修士的接触便变得极少。绕开修士是个较为困难的选择,许多人的接触没了当地人的帮助,赖斯走得有些艰难。 “见不得我走的有些顺,想要当块原木阻拦我前进的人太多了。我说太多了,特纳在上哟,他们到处都是。”霍德说,“先父教导我们,阿伊莎的子嗣,一无所知的羔羊们,对所有向我施加恶行的人供以桥梁。感激并宽恕他们,因为他们随时警醒了我。” “要有谁愿意阻拦你,我能笃定这是善行。” 霍德干笑两声,在阴暗中赖斯看不清他笑的样子:“你知道这则教旨该怎么去理解?就是需要将愿意阻拦自己的人引导,让他们走上我为其选的最好的方式,这比一切冲突都好解决……” “你的理解。”赖斯说。 “纵使千人千相,这也不失为真理。有人不见得能理解,所以他们就错开了机遇的路。每一次冲突和相争都孕育着机遇,抓不住机遇的人就死在漩涡里。有人总会想着保全自己……但他们身陷在其中,想想看脚下的地板裂开,哪边都不靠过去的结果,就是掉下万丈深渊。有人总能从中找到机会,把握倾向,确保在最后的时候……哦,当然这是需要牺牲的。” “如果我们能把所有碍事的人,看不惯的人都除掉,生活确实会简单地多。你的行为没有敬畏。”赖斯感到反胃。他想到泰娜给他的叮嘱,人之所以高大是因为有所敬畏,敬畏带来无畏,才能对万事自如应对。“看来我比你更适合穿上修道士的长袍。” “你当然不适合。敬爱的尚恩大人,别无他意。五天住在客房,再住在禁室别所被年长的‘祖父’监管,两个月后读规章,六个月后再读第二遍,再后来的四个月读第三遍……整整一年对虔诚的考验啊,那之后才能披上长袍入住修道院。一天敬爱神,那是谁都能说的谎言;一周遵守清规严训,那不过是部分人挂在嘴边的夸耀勋章……整整一年,尚恩大人怎可能受得住一年时间的鞭笞禁令,遵循天父之意呢。” “我可以肯定,我会比你更加虔敬诸神,遵循他们的教诲。”赖斯站起身, “至少我不会在圣像的注视下说谎。” “哦你不会吗?”修道士意味深长地拖长了尾音。 赖斯则已走出教堂的门。 明火山在远处巍巍伫立,无声掩埋城镇的呼吸,阻挡远方而来的北风。赖斯看见朝圣梯在燃烧,细看便发现是每一阶的台阶两侧都燃起火把,数百余阶梯蜿蜒如蛇而上,火光耀耀而跳动,照亮光明的大道。抬头上去,通明灯火也只能使身影若隐若现的两座殿堂撞进眼眶,此刻它们看上去如此高,高不可触及。即使在深夜里明火山也如灯塔,偌大的裴迪耶纳,竟拿他无可奈何,无法去遮掩它的身影。望着燃烧的阶梯和透亮的山脊,赖斯曾一度以为这就是它被称为明火山的由来。可它不是,他的名字早在教堂立起之前,早在朝圣梯攀爬而上之前就已存在。 三百余年前的时候,长冬无尽的黑夜里,火和光也无法驱散黑暗与严寒的时候,那一百五十六名远行的修道士正是从这里出发,他们来自大陆各方,怀揣着不同的信仰,却因共同的目标而汇聚一丘。他们后来自南而北集体跋涉,翻阅了四十八座山峰,跨越七十二条河流,在无尽的红林中穿梭,直到尽头茫茫无尽的雪原。他们的旅途终点是极山,那个世界最大的高山屏障,终年被积冰和狂风所雕塑的世界……那是另一个故事了,而团结在一起并将信仰的矛盾放在脑后的他们,以火炬木——那位在数千年前开辟黑暗的圣人——的名义开始了远征。这座山因而得名为明火山,也间接地带来了裴迪耶纳这座都市。独立城中心的山顶,教堂建了又拆好几轮,都只会不断地增加它的岁月痕迹。 望着它的身影,赖斯想的是自己很难把视线放到那里。 长远的消息打探总会有所回报,上午的时候赖斯就收到铁匠的消息。当时铁匠敲打出的火星溅出铁锅,蒸腾入低矮屋棚里的十二银铃,汗水铸进滚火的金属,敲打了九次的剑被塞进水里,发出焦臭的味道。“头上缠有麻布的人,长袍不及腰部的人,兜里揣着七枚铜币的人,大人。”老铁匠说这话时赤着上身,年迈的身躯依然粗壮有力,倾倒着锅炉里的残渣,他的口音浑浊,连‘大人’都发不准,埋头顾活不看赖斯,“还有来自东方的人……三天后甘格瑞斯会抓这些人,我不知道会去哪儿,多半是没命了……但挂着骨齿项链的人,他们会当没看见。” “骨齿项链,先知遇难时给门徒的口信,这么说那些人是旧教的。”赖斯找不到坐的地方,墙壁也全是黑或灰无法倚靠,他便站着看铁匠埋头劳作,“你是从哪儿得到风声的?” “我这儿是最好的铺子,裴地只有我能锻造弯刀,也只有我的武器百打不折。有钱老爷都找我买刀和甲。”老铁匠把坩埚里烧红的水倒入槽中,也不看赖斯一眼,“有的是老客人了,不免谈些谁家会死谁要谁命的事儿,他就告诉了我这个。” 这点赖斯不怀疑,这座匠铺是他在裴都见到的最大一个,却是人最少的,老铁匠没有学徒——赖斯听说他有不少学徒,都没在门铺里——他打造出的器具远比其它地方的粗糙做工要精良得多,收费也要高出一大截。 “消息属实?我很难相信一个醉酒的贵族,从他口里出来的话,比流浪汉还要不可信。” 铁匠听言也不气恼,抬起手指指向门框上的十二银铃:“铃子挂在头上,火铁拿在手里,这话没可能会假。” “你能这么说我就放心了。”赖斯作罢。继续追问不是好主意,在铁匠的门铺里质疑他的言语就如同在指责他锻造的钢铁不真。 赖斯再埋头看看胸口挂着的骨齿项链,下午的时候,东部杂物铺的店主子挑出来给了他,赖斯总是先准备好必要的器具,他知道贵族,尤其是骑士向来不守信,阴晴不定的情绪让他们总是比约定的时间更早地去做。他听见一声啼鸣,一只白尾的鹰落在屋檐,那是泰娜的鹰,赖斯认得。它很少出现在阁楼里,泰娜说阁楼里不需要多余的飞禽,每次它都带着远处而来的口信,或将泰娜的话语送出。它的黄中带黑瞳孔像注视着赖斯,赖斯便走近去,当他走近,鹰就又拍打红翼飞走,又在另一个阁楼上停下来。 赖斯跟上去,每当他靠近鹰,鹰便又跃至下一个屋檐,像只带翅的路标。赖斯跟着它离开大道,来到小巷,一条幽暗又深长的小巷,房屋间留下了这条旧道,糜烂的石路味道爬上鼻头。月光留下稀疏路面,叫他不至于在错综复杂的巷子里踩失足,或是撞在木车上,他分不清泥地或水洼,踩上去尚有湿漉漉的啪嗒声。那只鹰的体型很小,不管拍打翅膀还是踩在屋檐上都不出太大声响,这样正好,没人惊叫着把它用木棍赶走。赖斯有些担心它会被躲在暗处的猫衔走,但它的双眼很警醒,不像会被扑下地面,反像极了泰诺莎。物随其主,赖斯就曾见过富态的梅姗娜女士和她富态的猫,泰诺莎的鹰即使呆在她的身边不长,也有了比其它同类要远敏锐地多的双眼。 他听见有窃窃私语声,仔细一听是从木栅栏后传来,借着薄弱的月光和山映出的火焰,他看见那是一群身穿重甲的士兵,在大道的十字路口两侧并立。他过来时若走的大道,便无法看见那些人。不知那群人的底细,而任之怎么假设,被他们撞见一定不是件好事。赖斯庆幸自己手里没带油灯,才能使得他从小巷里背过而不被发觉。他回过头去,那只鹰在一个路口转入了另一个巷道,赖斯跟着过去时,便远远瞥见拱桥上有人的身影。 那只体型不大的鹰便引着他穿过三个街口,五条说不上名字的旧巷,还有些不得不趴下钻过的小洞。一路上他见到了不少手持利器的士兵,裴迪耶纳是没有宵禁的,即便在最战乱的时候也是,士兵盘踞街口会对路人做什么,那就不得而知了。当阁楼终于近在他眼前时,赖斯感觉自己跨越了一个山岭的距离。那只带他走了不少远路的鹰便落在他手边的栅栏上,探过那颗稍圆的淡棕色头颅,抬眼望着赖斯,赖斯觉着那双眼睛像在对他要报酬,或是帮助他这么长一段路的鼓励。于是他用食指点点其脑袋,鹰便拍打三下翅膀,跃起从窗户飞进了阁楼。 他推开阁楼的门,泰诺莎正对着门,圆桌旁有人回过头来。 “嗨你好。”那人坐在椅子上,一个相貌年轻的女性,声音清脆又明亮,“是叫赖斯的人?” “是。”短暂愣住的赖斯回复到。 那只鹰扑腾在泰诺莎手上,泰诺莎抬抬手臂,它便从窗口飞出,消失在了夜色中。桌上的餐盘空空如也,还剩下些许奶酪渣。赖斯走上前,拉开平时不坐的椅子坐上,他时常坐的位置上现在坐着那位女性。赖斯尚未来得及端详,女性便开口:“新鲜的羊奶!”她说,“餐后来这个最棒了。”她伸手去抓尚未打开的布袋,扑了个空,赖斯把袋子举得远了些:“可以吗?”他在问泰诺莎。 “我不需要,她需要。”泰诺莎淡淡说。 那女孩一把从赖斯手里夺过布袋,打开后就粗鲁地抱起罐子喝。她的黑袍子虽然很长却完全敞开,底下的衣服缀饰着玉石和缎带,白色点缀着焦黑的料子。这是近年来在以西海岸悄然兴起的装束,死腐症在那里逐年繁盛。富丽繁荣的国度再如何富足,在瘟疫死亡的面前仍脆弱不堪,大量的人搂着黄金在梦里暴毙,每天都有难计数的人死去,无名的尸体堆满了城墙角,又堆满了原野。那里每日都是丧事,人们在黑色的肃穆中逐渐习以为常,又讲究起吃穿来,这种基于已麻木的悲痛基调的服饰风格因而诞生,受到人们的追捧喜爱,并逐渐传播开来。 她是以西海岸的人,毫无疑问的,吹惯海风而高挺的鼻梁,淡红的皮肤留下日晒的耀点,没有明显棱角的脸颊带着笑意。低垂的眉角和长睫毛流出一股活力,她个子要比泰娜娇小地多,也消瘦得多。黑红的头发扎在脑后,也显得有些乱。待她喝完那罐羊奶时,又把袋子里残剩的腰果拿出来吃。 “我听泰诺莎小姐说过你。”她的袖口过于宽大垂在臂下,常见的束带缠绕她并没有用,“吹笛声很难听的赖斯先生。” “那是泰娜小姐不喜欢在看……” “泰娜。” “好泰娜,太久没对人说过我都忘了。”赖斯按住自己的额头,他对这位女孩的身份大致有了个数,“泰娜不喜欢在看书时有杂音打扰。” “可是用这种旧笛子吹出来的音色,我想也好听不到哪儿。”她手里拿着赖斯的旧笛,赖斯将它放在书柜的一个空出的位置,最近少有拿出,积了些灰。 “你没用它来吹奏过。为何不试试再说?” “我不会这东西,只知道它是根空心的木管。” “没有人一开始就会。” “那我就是始终不会那边的。” “贡德被学院放逐时,没有一个人认为他有诗乐或学术的成就,更别提他后来成为了史诗的吟唱圣手。我也曾差点把这根笛子折作两截,连导师都说我学不会。” “很显然你的导师不会哄龙开心。” “我得承认这更困难。” 泰诺莎安静翻阅着手里的书,没有搭腔。 “可不是吗,要喂饱龙就有够难了,还别提让她开心,不因为情绪而把城烤了。” “喂饱龙太困难,所幸龙不需要喂。” “也不会被饿死,你听说过被饿死的龙吗?” “很不巧确实有过。我是该称你为……?” “米德拉,山河石湾的米德拉。”女孩的笑脸没带有半点虚假,叫人不禁在她面前感到放松,“没有后缀和前缀,我和你一样是个随处都能见着的流浪者。” “漂泊的米德拉,喔你是那位米德拉。”赖斯惊叹道,他已经不觉得怀疑或震惊了,与泰娜往来的人那么多,就算是比传闻中要年轻数十岁的米德拉也不足为奇。 “那是在外面的艺名。”她把手指贴在嘴唇上做个鬼脸,“进了这栋阁楼,我就是泰罗夏•莱丁小姐的老朋友而已。” “泰娜。”泰诺莎淡淡地说,“你不会想叫我别的名字的。” “泰龙咧!你的名字偏偏这么绕口,我还想叫你龙小姐算了。” “三天不到你就会换另一个称法,你记不住自己一时兴起的称呼。” “怎么可能,我至少半年看见你一次,你不可能这么想呢。” “这是你的事实,仅比松鼠好一天的记忆力。” “你还是这么不给人留情面,这样倒好,我不必像修道院圣女似的担心你。” “修道长袍穿到你身上,司掌长廊卫生的修道士就不用再早起操劳了。没什么事比担忧龙更缺少价值。” “可你又不是。” “你也不是传言里那样披着斗篷的老巫婆。”赖斯接续到,“你说出你名字的时候,我还在担心我看了你的眼睛,会不会被变成石头哩。” “哈哈哈那些酒鬼的传言,沿路有多少酒馆在瞎说这些?” “一个吟游诗人能走到哪儿,就传到哪儿。我听见他们说你哟,皱纹多得比老树的面皮还多,我就拿起一个烤焦的广林黑面包,那些人说就有这么多……” “你去了北方,那儿说的人果然不少。” “如果你是从口音判断出来的话,那可算好运的对了一半。”赖斯换上大漠的粗浓口音。在金色的沙丘上暂住时,他学会了这种语言。这太容易学习,他本身就十分擅长这些,大漠人随时带着嗡嗡鼻音的腔调更加便捷。那种语言太特别,诞生于誊写书经的文字,混入了沙石与布尼贝河的声音,随时都显出懒洋洋的心情。赖斯也因此记得这门语言远胜其它。 “我看出来的。” “在米德拉大人面前我果然得找片叶子遮住脸才行啊。” “你真有趣,虽然我见过不少比你更有趣的人,但——和泰纳在一块,你就显得太难得的幽默了。”米德拉凑过去,用两指挑挑泰诺莎的长发,“就跟教皇旁边站了个奏乐诗人一样。你为何会选择留在这里?比这儿好的地方不是多得去,人生苦短何不及时行乐。” “若没有泰娜的慷慨救命,我早就饿死在去更北方的路上了。一铜之恩当三马相报,我很荣幸于侍奉泰娜,这是微不足道的偿恩。” “你是不是被她的严苛习惯给传染啦?我看见这可不是你的理由。”米德拉抿住嘴唇挠挠下巴,“泰娜娜哟,瞧你总是把不好的病传染给人……” 阁楼内的光霎时消失,桌角与柜子被黑影吞没。泰诺莎吹灭了唯一一盏蜡烛,那股热气扑面而来,赖斯从那阵呼吸中感受到了夏日。 “泰娜,为何……”赖斯问一半便被打断。 “用耳朵听答案。”她说。一旁的米德拉没有反应,借着月光,赖斯能看见她笑盈盈地望着窗外。 于是赖斯静下来等答案,他听见门外传来马蹄声,还有盔甲与皮革相摩擦的声音,还有粗鲁的呼喊声。赖斯静想一会儿后,发觉阁楼所处的南部教堂区,向来是禁止马匹出入的。那些人的口音混杂,有大漠的,有河谷的,甚至有颂圣语,偏就是腹地的口音一个都没有。 赖斯看了看阁楼里另外两名女性,她们毫无感觉,月光从窗口微微渗入阁楼,照亮不起眼的地方。米德拉将满满揉碎的干果塞进嘴里咀嚼,泰诺莎则继续翻阅手里的书——泰诺莎向来不需要足够的光亮便能看清事物,出于某种必要,赖斯每晚都有点燃微弱的烛台。 许久后那些人的声音远去,但泰诺莎没有要重新点燃烛台的意思,她继续捏在手里。“省去不必要的麻烦,灰烬很有缠人的本事。”泰诺莎说。 “灰烬会?你说他们是灰烬会!”赖斯尽可能压低自己的声音,“灰烬会的人怎会光明正大在裴都露面?” “见过死人在街上爬以后,我就没怪过在任何地方出现的东西。”米德拉淡笑着说。 “我宁愿被丢进土里的处刑犯拿着利斧回来,也不想看见那些喜欢玩火的人满街走。” “没人愿意道朗王执政,但他就是掌管着四国。” “他们是灰烬会,不是王。” “只是运势未到,还没好运到一步登上王座。”米德拉眨眨眼,在微薄月色中她的眼发出更加明亮的泛光,皎如月海里的灯塔,又像翠石落在溪河间,“我能看见他们中有人将步步逼近王座……毫无声息的,从容不迫的,而且是十分致命的。” “你所能看见的远于数个我,旅人的所言并非虚传。”赖斯说,漂泊的米德拉在旅者间口耳相传,她神秘的预见之眼是每个酒馆都兴趣倍浓的话题,各种神秘传闻层出不穷,赖斯曾听闻她能贯穿前后百年的视野,“不知能否过问你还有看到什么?” “太多,不过都大都是模糊的,我想窥见的东西喜欢对我半遮掩,秘密总是很值钱。” “秘密在保护试图玩火的孩子。”泰诺莎翻了一页。 “喜欢玩火的孩子一开始都被禁止接触火,好奇心比烈火更能熊熊燃烧。”米德拉无声笑道,“我有看见不少清楚的未来和过去,包括我自己的。” “是什么样的?” “粉身碎骨,烈火焚作灰烬。”她平淡回答赖斯,“凡人终有一死,我的死亡却比大多数人还来得早。我看见我身处在火焰和巨石中,亲眼目睹自己慢慢的死亡,感受着剧痛和莫大的死亡来临,相当平静。”她伸出手臂张开来,像在感受那时的状况,赖斯看见月光倾洒在她身上,从手臂到脸颊,再到躯干全身都有着淡淡的幽光纹路,眼前的少女就如石雕般布满了神秘,“所以,既然我将欣然接受它,尽管我还不明白,那时候的我不会害怕这份死亡的到来。” “很遗憾于听见这消息。” “没关系,这都是我漂泊之前就已窥见过的景色,我早习以为常。” “未来被人看见,理应是一份警示,像诸神告诫过灾难的降临一样,让人警醒自己不误入歧途……” “天堂至今没来,地狱也是。”米德拉说,“我见到熔岩吞没了村庄,于是坎德梅森火山在庇忒尤上涌出了硝烟;我也看见凛冬的肃杀,于是盾斯悄然死掉;我还看见千军压境,就在不久之后,有个人会只身面对数以万计的敌人……就如我看见你……” 赖斯下意识倒吸一口气。 “在寒冬里追寻火源……”她紧皱起眉头,“看见你的时候,我就看见了这样的景色,其它的茫然一片,我什么都看不见。” “这倒让我松了一口气。” “你现在多大了?还不到三十,我看。” “人们说过了那岁数还没结婚,或是还没有家业的人都满目愁容,你看我是那么忧愁的吗?” “那不还是小孩嘛。”米德拉勾住嘴角笑笑,“虽成年已久,还不到人生的中途,有的是时间和岁月被打磨。在腹地到了该成家的年纪还没有婚姻的人,会被母亲一遍遍地说老年女性的可怕,你的……哦,我看到他们了,抱歉提到这个。” “我早已习惯,他们总在我的梦境中访问,慢慢的我就不再那么哀痛。” 他瞥一眼泰诺莎,泰诺莎没有反应。她那时呼出一口气,熄灭的烛火又复燃起来,比以往更亮的火焰跳跃在阁楼,驱散了幽暗的月光。她将烛台放回桌上,米德拉的脸颊又恢复平常,刚才她的脸布满了银亮的纹路,赖斯险些误以为她是个苍老的神像。 “你并不时常做梦。”米德拉敲敲桌面,“来这里以后,你的梦是不是变得频繁了?” “喔当然,我还以为是我的错觉。” “近火的生灵梦多是常事。不妨告诉我你做过什么梦。” 赖斯便说出他总是重复的几个梦境,包括引火的巨人,沉默的空中楼阁,刮起风暴的沙丘,月亮沉入浓雾的湖底。却没提及燃起浓烟烈火的古树,他详尽地描述了那些梦境,如夜间梦枕边的怪谭异话,引两位女性侧耳倾听。 “相当常见,但与众不同。”米德拉舔舔残剩果渣的嘴角,“泰诺有想过这些梦境?” “我不关心别人眼里的世界。”泰诺莎说。 “得了吧,你真不关心他何去何从?” “人无法永远留住谁,除非他自愿。” “物质留下,心就会跟着留下。”米德拉趴在桌上玩着泰诺莎的银发,将它们一根根卷曲,“结伴的旅途才有的是期待呐。” 泰诺莎没回答这句话,这让赖斯感到有些尴尬。 “梦境属于梦境,那不是现实,我只是热坏了才会想要这样做梦。”他便说。 “没有现实何来梦?”米德拉的一侧脸趴在桌上,仰视赖斯,“我估计你想要从这无聊的职务中解脱出去好好疯狂,才有这些。” “怪不得只有在梦境里有。我的差事可比放浪的漂泊旅行,要安稳明智得多了,尤其还有泰娜这样的美人相伴。” “死小孩。”米德拉浅浅地一笑,“我要诵唱三次塞尼弥来赞美你,你很让我满意。原以为来这儿是枯燥烦闷的一晚,你还是比较有趣。虽然不是十分满意,但也有六分满意了。” “被漂泊的米德拉盛赞我可感到十分不安。告诉我你的话语是不是在暗示什么?” “如果你觉得有,那它就有。不过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其中一边想过多了些。”米德拉说,“那泰娜,我这次是有原因来拜访的。” “理由是你的路标,没有它你找不到这里。”泰诺莎平稳地说。 “那你就是指引方向的繁星了。”米德拉转转椅子,伸个懒腰,“五天前我在米利特港睡醒,睁开眼后什么都看不清,我知道这是预感来了。于是我就看见,群龙惊飞在空中,他们一边惨叫一边像肥鹅样拍打翅膀。泥巴地里面飞升起一股黑色的暴风,那当然不是暴风,无数黑色的小东西凑在一起,和一座山似的扑向龙儿们,然后龙就惨叫着死掉了。” 泰娜把书合在桌上:“预计之中的事情。” “你也在那当中,泰娜。”米德拉指出,“我看不见后来发生了什么,但你在那当中,我在无数鸟翅膀里看见了你。那些真龙,还有巨大的古龙都已被那黑风击垮,更何况你这个死活不出门的小妞。” “在所难免。”泰娜很平静,“若是看到灾祸时,因自己不在其中而庆幸,产生了安心的饱足,那是很可悲的事情。若因自己陷入灾祸而焦躁不安,倍感绝望悲伤愤怒,会错失一切本有的机遇。你不会认为我对此毫无意识的。” “在风雨雪雹到来前,就已为农田架上遮棚。”米德拉满意地躺回椅背,“你还是这么自如,我也就安心不少。” “你从来没有不安心的时候。” “这么干脆拆穿,就不能在赖斯先生面前让我留个好印象?” “将死者没有所谓印象可留。” “薄情寡义,龙又为何要在意给别人留的印象。” “我没有任何刻意为之的塑造。” “当真没有?” “龙只有需求、饥饿、火和热。” “又不是你。”米德拉轻哼一声,“我得休息了,帮我挪个地方。” “这么早?”赖斯感觉太阳刚落山没多久,饭食都在胃里搁置未消化。 “漂泊四方的人得有个好习惯,我和雇农一同入眠。” “雇农可没有看得如此远的眼睛,他们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脚下的土地。” “他们也没有这么折腾脑子的活动呢,越聪明的人睡的时间越长。” “猪獾睡得也很长。”泰诺莎平静插一句。 “豺狼虎豹也喜欢吃肉,而且吃得不少。早年在东之地的酒馆里,那顿饭菜我看的清清楚楚呢。”米德拉站起身来说,“我就睡那边的床铺了。” “恕我提醒,那里是男工人的睡眠场所。”赖斯试图阻拦住她,不过没有奏效。 “区分男女的地方只有王宫禁室,有哪块泥巴在用来建房子的时候就区分了男女?不过一个标志不同的事。至于小床,我睡过全是虫子的,就算臭点我也能忍受。”说完她便钻进被褥里,不更衣也不清洗,准备睡了,“好梦。” 赖斯无奈于这份行径,他今晚只好睡在桌上,地下的浴场热气蒸腾入木板,睡在地上是一件很不明智的选择。他回过头去,就看见那位相貌年轻的女孩背对着他,轻柔的呼吸像是睡着了,因为刚才为止的所有喧嚷一下子消失不见。赖斯挪到了自己常坐的椅子上,他准备用书来尽可能打发自己的困倦。 “米德拉。”泰诺莎轻轻说了一声。语调平稳缓慢,和平时相比顿时多了一份明显的温和轻柔,那声音轻极了,玻璃滴入水潭,瞬间后便与风声融为一体。 女孩没有回答,肩膀轻轻抖动,不知她是否有清醒,有听见。 “苦旅好运,山河石湾的米德拉。”泰娜用更轻的声音说了句。剩下便只有翻书页的声音,泰诺莎把烛台留在了赖斯的手旁。 那个夜晚静极了,直至昏昏睡去,赖斯都只能记得眼前不断跳动的烛火。米德拉睡着后一点声息都没有发出,那微弱的呼吸动静,让人不禁提起心肠,担忧她是否在梦境中就悄然死去。泰诺莎的眸子没有感情,那双眼将一切都深藏,在她内心深处的火和热都被遮掩。他有看书却无暇去关心书说了什么,眼盯着白纸黑字,思维不禁游去了飘远的地方。这一夜他知道自己无法忘记,在将来也的确令自己深刻记忆,很多想法,很多事游离在水面,他在水中却碰不到。眼前那位银发女性的脸孔变得越发遥远,随烛光淡淡朦胧。 待他清醒时,已是清晨的霞光笼罩在阁楼。他从久违的梦境中醒来,那是无尽的雪原,风暴搅起冰与雪。漆黑一片的天地让雪净白,呜呜的风声夹杂狼嚎,却一个活物,一个落脚之处都没有。寒冷钻进骨髓,毫无遮掩的他全身如被利刀切割,却不停地在赶路,在寻找什么。光和热,他说。 泰诺莎还在那儿,却没有在看书。赖斯惊讶,她竟也和他一样双臂做枕,躺在桌上沉入梦境。这是从未见过的景象,她发出轻轻的呼声,闭合的双眼与微张的嘴唇有着谜样的美丽。赖斯禁不住久久打量她,好长时间过去才从银发遮盖下的脸上移开。他回过头,发现楼梯下的床已没有人,床被揉成一团,就像没人在那里呆过。 米德拉在睡梦中便悄然离开了,一点都不挂念,来的时候既什么也没带,走也什么都不留。她就像一阵袭过阁楼的风,带来盛夏的最后一丝热气,又刮起深秋的最后一分清冷。赖斯想想起她的模样,在好长时间后却丝毫都忆不起来。就像做了一个梦,她是个来自别的梦境里的旅人,所以梦醒后没法记得她的样貌,除了那双泛着幽光的,洞穿时间的眼睛。 他又回过头,泰诺莎不知何时已经醒来。她揉揉自己的眼袋,又敲点自己的头部,懊恼的摇了摇头。 “怎么了?”他问。 “我做梦了。”她回答,“很罕见的。” “是怎么样的?”他从不记得泰诺莎说自己会做梦。 “很糟糕。” 那时一阵燕鸣穿过低矮的,布满乌云的天空,声音凄厉而亢长,从远而近而又远去。他不禁抬头仰望窗外,伴随最后一场雨的到来,最后的候鸟飞离了裴迪耶纳的城邦。它们飞离的城头,赖斯看见旗帜仍在飘扬,却不再绣着老虎,而是一只燃烧的卵石与无尽的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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