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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恩迪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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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巫师2的第一幕不该是和国王去攻城然后引出剧情么??? 还是我记忆有偏差了... 魔像这玩意记得是用钢剑凿的,....而且在我印象里难度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后面还有的打... 巫师2和巫师1其实还是有些像的,打起来要有节奏,不要手忙脚乱就好,当然了,高难度很容易趴,很多时候感觉比黑魂还劝退(第一个区域小怪两下你就扑街了)
  2. 对于能够使用的 一般都开云存档了...含RPG扮演元素的一般丢了都会蛋疼一阵....因为是自己扮演出来的角色
  3. 爬了下楼 说正版不好装MOD的完全不能当借口 正版更好装MOD才是真的 装错了又没备份文件 SBEAM直接给你更新一遍重新来过 还可以独享创意工坊的一些MOD
  4. 按LZ的话来看 实际上黑色洛城(LA Noire)已经有点接近了 话说几楼下来居然没人提到黑色洛城。。。
  5. 上次暑促到圣诞到这次暑促 都没啥想买和好买的了 新游戏又不打折 有次投票里面8款游戏我有6款。。。。 还有,要买就买大包,尤其是带DLC的,省的以后补 求生很早之前可以免费领的说
  6. 若是能有提行外的排版会使得看起来更舒畅些呢~ 构筑一个盒子很容易,要构筑一个完全封闭的盒子则需要花些功夫。狐狸君则似乎对这样一个密封的环境是信手拈来,在最初作出铺垫后,便用简短的几句话对世界观做了不错的介绍,又能通过个例来细化其设定和人物,是个不错的手法,不过似乎还能做的更好的样子~ 视角和时间轴的切换显得并不是很流畅,待场景与线索发生转变时,会让人回过神去再细看一番,在这一点上需要有所加强。 能够感受到写作时埋设的铺垫与伏笔,似乎有着不小的野心呢,等待后续展开喔~
  7. 感谢提出的意见,已收到,会根据建议修改文字的。如你所说那般存在有剧情铺设的问题,需要好好斧正一番。 此外虽然不常在文区活跃,但还是有那之外的一些短篇w。
  8. 迟来的回复。设定和故事都不多说了,仍然请记得要服用羊羊的药。 从想要达到的喜剧效果方面,似乎因铺垫过长,而失去了纯粹能使人欢愉的内容,或是值得称为惊喜的部分,不过前后部分灵活地转换倒也使得文章趣味性没有丧失。若是以玩梗为出发目的的话,那么确实有起到不错的效果。 在阅读的过程中,读者会难免产生对结果的推测,也就是结合标题的臆想,值得称赞的是在这一点上没有走令人容易猜到的路线。后续展开的接续性很强,没有发生跳跃或显得多余的展开。 意见方面的话,为了强调戏剧性,不妨尝试用倒叙的手法在一开始放出后来的某个场景,同时在后文中多使用排比的方式突出其夸张程度来。诸如: 橙子汁也从表皮渗出,就好像人类流的眼泪。因为汁液太多了,整个橙子星球都变得黏糊糊,湿哒哒的。但因为每科橙子的热量都不低,所以橙子汁没有结成冰。流啊流,渗进了树干里,沿着已经渐渐干空的树干流到了地核里。 此处,若反复三次强调其形成的影响,借助小的变化来衬托大的环境,会显得更加夸张,或许便能更轻易地表达出想要的效果了。 以上,总得说,是很难见到的完善的玩梗文字呢w。
  9. 此地的市场还有些能购买的草莓。 到时候就如法炮制好了。
  10. 前篇: 《笛与杖 夏末之城》:https://sstmlt.moe/thread-63895-1-1.html ———————————————————————————————————————————————————— 最后一支商旅离开城门的时候,赖斯便知道城中已再无旅者的身影。 他这时倒开始想念他们了,远行的旅者嘴里衔着金色的烟草,枯红的布衣勒出泥土的痕迹,在午后和晴朗的日子里赶路。他曾是他们中的一员,在漫无边际的原野上跟随货车碾过的泥泞。他曾在一个峡谷里苏醒,看见远方山谷里的风暴席卷平原,那一刻他改变了念头,放弃了原本的路线,转而向东南部前进。那之后他来到了裴迪耶纳,这都是不久之前的事,对他来说犹如昨日。 对秋日的到来,他反应迟缓,直到盛夏尾声的暑热从墙尾淡去,春藤变得干枯泛黄,来自极北的风忽而溜过城镇,他才发觉秋天已来到腹地。在不久后的寒风凛冬中,他会忆起这时,也会对这份失去的温度感到惋惜。裴迪耶纳里几乎看不见树,自然无法让人敏锐地感知季节的变迁。和其它被森林包围的城市不同,这片被开辟的土地,人们建立起神庙时,火把与斧头将所有树都除去。 这叫人很难以理解,就如千余年前一把火烧毁了广袤希林的凯顿•焚林者一样。 赖斯曾去往沃德坎,那座林中树立的城市叫人印象深刻。腹地与东方谷相差如此大,一个个城市与村落间的广袤森林将它们分割为了孤岛。而沃德耶纳,那座城邦几乎是从森林中生出来的一部分,树与草地便是他们的屋基。与裴迪耶纳一比,就是两个世界的感受了。 秋收的果实变得稀少,裴都的食物因远方农场的减产而变得紧缺。教会又一次提前了斋戒日,好让肥胖到流油的教士,在非自由农尚面黄肌瘦时,节省不必要的开支。他无暇关心,黄昏的到来让这座城越发显得消瘦,山顶的教堂却不显如此。候鸟长鸣从高大的神庙上飞过,成群结队扑打翅膀,像是要远离这个地方。赖斯左边是莫塞教的殿堂,独眼国王伊伦所捐赠。右边则是伯亚图斯新教的教堂,艾琳王捐赠。它们都由白色的石膏砌就,有着同等高的屋脊,以及同样宽广如巨龙身躯的占地。建立者把握着尺度,力图在两极间取得公正。但他没有做到,赖斯想,否则这里就该有更多的庙宇,大漠的金昇教派,列岛而来的青棕雕纹和文字,以及来自极东之土的然教。这些都应该在明火山顶有自己的教堂,这里分明还能修下四五座不小的教堂,而它们却零星掉落在城镇的各个阴暗角落。 位于城中的明火山道路蜿蜒,陡峭的阶梯直达山顶,数百余阶近乎垂直,信徒称其为朝圣梯,没爬一阶便横着叩拜一次。用他们的方式攀爬,需要花一日的功夫上下此山,所幸赖斯并不跟随神祗,来自东方谷的人,没有将信仰作为生活必不可缺的一部分的习俗,所谓生活,不过在土里或马背上,躬耕、炊烟以及行商而已。赖斯则不必担心,自己的膝盖和额头会破掉了。 他来到教堂后方的土地,这地方是信徒安葬的地方。他早有耳闻,这里安葬的只有灵魂,于是他看见大大小小的、种样繁多的墓碑,墓碑下没有隆起的土丘。被翻开的土壤,也只有巴掌大小。数十年来无数人来过这片不开阔的地方,信徒为他们带来墓碑和名字,以及项链等信物,象征性地将它们埋在这块地里。他在一块扇叶的墓碑前蹲下,那是块破旧的墓碑,低矮而布满斑纹。它下方的土未被翻过,仅是一块碑被插入了泥地,风带走了名字,所有刻字的部分都已模糊不清,只能看出这块碑石曾有用心去雕刻。 距上次偶然间提及眼前的矮碑,到现在已过去四个星期的时间——腹地的星象和日象也是和东方谷一模一样的,只是他们几乎不考虑月象的运作,没有人用月来计算——这期间泰诺莎对此绝口不提。一晃就是三十二天的时间过去,赖斯仍未能知晓那日泰诺莎的想法。这里是他头一次来,他在想泰诺莎,在这座只有膝盖高的墓碑前是什么样。他想知道这座无名的坟墓属于谁,是谁将他带往这里,而他一无所知。 他记得过往的某个早晨,他在巨大的声响中醒来。那天他抬头看见了此生再无更大的阴影,一个短暂的冬天刚过去,万物正等待着复苏,巨影就毫无征兆地来到了东方谷。他最后记得故乡的事便是在那时,那一天过去他便逃离了那里。也自那时起他失去故乡。故乡于人,成长的地方,记忆最深的地方,最熟悉与最安全的避风港。可对于人来说,家庭在的地方便是故乡,没了所爱的人就再没了故乡。他记得那座破旧的风车,还有被烧焦的尸体。 每当想起就会不免感到头痛,他捏住自己的鼻梁,将它抛在脑后。时至今日他都会不时怀疑,自己是否把泰诺莎当做了某个人。她们之间在形象和面貌上都几乎没有什么共通之处,他仍忍不住将二者误认。最初对泰诺莎的那股反胃感现在已烟消云散,对毁了自己家园的恶龙,赖斯向来都没有好感。泰诺莎是个例外,在她的阁楼,也即她口中的洞窟里,他不会有丝毫厌恶。她就像个寻常而不寻常的女性,不是么?他这么告诉自己,她的身体不是干燥的恶臭,而是清香的芬芳。她是个娇柔的妙龄女子,而非巨大的带翼火龙。尽管她也会从口中流出火焰,但它们不尽相同。泰诺莎有着神秘的魅力,吸引着他不断地去了解。在短暂的时间里,他多次认为自己已经捉到泰诺莎藏起来的秘密,但每次都扑了个空。他隐约地找到了方向,他有种念头,泰诺莎并非龙。 “你在这里做什事?”他听见。 他知道这个声音的主人,来自针松河谷的人都有那样的语气习惯,就像他们喜欢混了浆果汁的麦酒,针松河谷的坦凌人向来独特。他身后的人个子显矮,高鼻梁稍弯如宴酒杯,皮肤染着青稞果的颜色,赖斯觉得这个行吟诗人连说话都是薄荷味的,他不知用了多少香料用来装点自己。 “为死者祈祷,向他们问询另一边的世界是怎么样的。”赖斯回答。他转过去看着这人,行吟诗人的装束每天都在变化,有时仅是细微,总是保持着那身绚烂的花纹,头巾半裹,长布搭在肩上。他的行头华贵,像是家境阔绰,赖斯却知道那些钱并非出自他自己身上。有钱的诗人不少,宫廷的庆典总有他们的身影,但他肯定不是。 “你听不见死尸的鬼话,只要你还活人。”瑞卡德说,在赖斯站起后他还不及赖斯的下巴。眼下的这位诗人他刚认得不久,那天他还在广场吹奏笛子,便偶遇了瑞卡德·威德逊。后来在与坎雷家的人见面时,他也在场,让赖斯发觉这并非偶然。 “那谁又能听见神的警告呢?嘘,听这风声。随时会把这些话给带出去。”赖斯侧对他,手贴在耳与嘴唇上。 瑞卡德淡淡一笑:“你担心我盯你。” “这可难以苟同,我既不身居要职,也不是身价显赫的贵族,又何担心有人在我的枕下听我言语?” “你既不消瘦忧愁,身上又没沾满泥巴和灰尘,口袋里还能拿出金币与纹章,这就足够让人提心吊胆了。”瑞卡德指指点点地说,“不过你有瞧,诸神注视下,我怎可能在这地方,做肮脏的勾当呢?我来这里只为听取司铎的祝词,为下次的斋戒日做备。巧在能偶遇你,在这里。” “我也没在诸神明的眼皮下撒谎,如我起誓,我会说我在试图向亡灵询问答案,他们跨越五条冥河与三座死峰,远途的跋涉总会见到许多我们所不知道的。我也曾是旅人,旅人就该找个酒馆,共饮同醉来询问大道上发生了些什么。”赖斯蹲在饱经风吹日晒,由雨淋到发青的泥地上,眼里看见无数墓碑像祈祷的圣徒,“只可惜我不知道他们喜欢麦酒,还是苹果佳酿,就像我不知道他们从大陆的什么地方远途而来。” “你想问些何?”诗人托住下巴,眯起眼审视赖斯,“我觉得贵族老爷和他年轻女仆的故事,就算被带坟墓了也太吸引人。不忠诚、不荣誉还有不合法的,人们一边表面排斥它,一面对其趋之若鹜。就像酒馆里最欢迎,落难贵族与奴隶野合故事,贵族间,被教会斥为脏污的老爷和下仆偷情,才是最让人欢喜的。” “成为禁忌就意味着人们对真相好奇,进而更加关注并探索它,满足这份违背道德的欢愉。让一本平庸的书成为名书的最好手法,就是宣布它是本禁书——那可跟我没半毫关系。”赖斯总想在这片土地上探究过往的岁月,时间经过的某个痕迹里是否留下什么,他望眼欲穿,却只能看见空荡荡的坟墓,与孤零零的墓碑,在秋日的阵阵紧逼中瑟瑟发抖,“我想问他们,从哪儿来,到哪儿去,问他们叫什么名字,曾有着怎样的职务。我想问他们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死亡是什么,活着是什么。他们曾是贫者还是病者,逝去时忧伤还是安详……我只能听见风声,不知从什么地方起,又在什么地方灭的风声,哦它们带走了一切,将亡灵引渡过河流与山丘,让我的问题传不到那儿……” “哦,哦。伊列萨尔的祷告语,腹地的人都听过这个。”诗人晃手不止,一边连连摇头,“这首诗写得又长又没有韵调,它不是吗?” “人们读诗,图的便是用来阐释自己的心情,至于韵律和字词,那确实能使它变得更好,但它不是本身——我就没吃过肉作辅料的烤木头。”赖斯用沟汶语说道,来自河谷的这种语言早已风靡大陆,作为最受欢迎的诗歌语言,使得针松河谷的行吟诗人很受欢迎。 “你能这样说,你没读过修辞学的书,我会冒昧地说,还有语法的。”他挑起眉毛,“去修道院读过书,再有修道士的教学下,你会知道这是赞颂灵魂与庄严弥撒的捷径。” “我来这儿还没见到过有哪家修道院里有‘书箱’,啊不对,‘书架’的。裴都的修道院,菜园和静养院都有,草药库和钟楼也有,我偏没见着几个书院。比起苦学七类自由艺术,这里的人还是更愿意享受圣职,招待贵族和有钱的旅者。所以要我这个来自东方谷的学习那些学识,倒不如教我酿造葡萄酒方便。”赖斯淡淡说,“至于颂赞圣威,那得在我无法找到乞丐和流浪汉,在城市或护国大道上,以后。” 赖斯曾看见裴迪耶纳的大修道院,修道院里的旅者借宿被严格划分开来,不知从何时起穷人与富人的住宿变得截然相异,供养者与旅者的房间完全不同,唯有富人才有衣服和食物的提供。本属于朝圣者的地带变得不再对谁都敞开门户。这里虽然有国王亲手所赠的修道院,却鲜有贵族愿意来此地朝圣,所有的国王在巡游时都会远离这个地方。 “在天神的庙旁,指责其眉目与舌唇的话语,你这算大为不敬……” “你就别做出一副虔诚的形象。你是什么人,你我心里都清楚。”诗人不仅没有自己的信仰与荣誉,连口中的“眉目与唇舌”都出自一首讥讽诗,路边酒馆的行吟诗人和穷人乐手写就了那篇短诗。这首诗没有伴唱的乐器——没有乐器的吟游诗人很多,他们一些是效仿者,试图跟随四先知之一的卡斯步伐,旅途大陆而用长诗诵唱生灵。另一些人则是讽刺者,他们散聚在路边酒馆,桥下的妓院还有很小的葡萄酒庄园,围着圆桌,生起炉火,边敲打桌子边举杯高唱下贱之词。 遇见这位诗人的时候,赖斯便在猜测他属于哪一种,不久之后他发现瑞卡德不仅会出现在地下的酒馆,也会在舞会和酒宴上唱赞美词,只是他离前者渐渐有些远。来自针松河谷的诗人善讨贵族欢心,尤其是贵妇们,赖斯时常见到他在一个狄维利家的夫人旁,用下流的笑话逗得她喜笑颜开。赖斯并不是很喜欢瑞卡德,他说话就像吟诗一样腔调怪异,繁重的装束还会有很多香料的味道,拾河者的黑话与守夜人的颂词在他口里相替使用。 “站在这里,太阳尚未西落前,我就是一名虔诚者。”诗人的舌头滑稽地弹出尾音,发出比赖斯更加标准的沟汶语,“对此我心无愧疚地能说。” “那就得管好你的嘴。”赖斯迈步从瑞卡德身边移开,“没有神喜欢别人对他指指点点。”他走下台阶,只想离不情愿结识的这人尽可能远些。 现在仍是道朗王十六年,他想。尽管秋色渐起,这一年也尚未过去,这是个充满祸难的年岁,有时度日就犹如跨越长年。他曾在酒馆里听见人战巍巍地说,和平过去了如此多年,是时候走到尽头了。这句话放在更早的时候,人们会用杯子和木棒将说话的人撵出,现在却没人去反对。他去酒馆的时候越来越少,因为那人不喜欢他浑身的酒气,带进阁楼里就会嵌入木头中。 泰诺莎的脸在长久的共处后,越发显出一分独有的美丽。她永远都在圆桌的一侧静坐,就连在赖斯梦中也是如此。她的衣衫并非只有一件,却始终在燎石般的净白与缀红的淡棕间往返,赖斯算不出她的着衣规律,只是在每个清晨见到她时,对衣服下的神秘产生浮想。银色瀑布也从未有过卷折或污损,在幽深的瞳孔外截然相衬。“草药学”她说,“船帆”她下令,“我饿了”她提醒。她的话语始终低鸣作响,穿透他的耳膜,有着不同于韵律的悦耳。赖斯不知道她的过往和将来,在她的影响下也变得坦然接受起来。 再过一个转角口便能瞧见阁楼的身影。圆石路面被马蹄与人足踩踏而显得光滑,街角的牌匾陈旧,以往麦酒的香息此刻消失,被制革匠的纺线与铁匠的贴水取代。如果有两个铜板,就能去往浆洗房旁边的地下酒庄,痛快地喝上一晚,假若能说上几个叫人开心的故事,慷慨的酒馆老板还会免费送上几块烧肉。只是现在去不成了,酒馆的门被木板封上,长时间都不打算再开启。赖斯希望多停留一会儿,在这青灰色砖瓦屋顶的街巷里,淡淡的臭味与腥味弥漫的路面。这里好过修道院和教堂遍布的其它地方。他拍拍自己的布袋,里面装满了干面包和高贡扎蓝奶酪,还有些许的腌肉片。 以往这里或多或少的会有传教士,而今一人都没有在街上,倒显得他有些独特。他能看见不远处的世俗修道院里还有人,他们并不想走上街。能把世俗修道院捐赠到这里的人,赖斯不免觉得,有些想得太美好了。实属罕见,这里的修道院竟有并非出身贵族的院长,十个修道士里有三个出身无名,找遍整个大陆也无更多这样的数目。至少这一点能够确信,他们确实有遵循着教规,让世俗修道士们有机会救赎自己。 不消多少时光,这座城会变得更加冷清。他抬起头便能看见城墙上的旗帜,隔着很远的夕阳浊了眼,但他仍知道迎风如篝火般燃烧的旗帜,深红的猛虎居高临下监视着城镇的角落。赖斯向发现并盯梢他的守卫挥手,算是打个招呼。他不禁会幸灾乐祸地想,这座以无铁器镇守的都郡终于也被卫兵牢牢围住。这对他是好事,出乎意料的,若没有这般的铁腕来掌管,这里早就自己乱作一团。赖斯需要这份平和,哪怕祸难早晚会降临,迟一天便是一天。 泰诺莎丝毫不想搬离此地,不论赖斯如何旁敲侧击,她都表现出如她对待权力、宗教与外界一般的兴趣全无。 “没有地方比这里更好。”她会这样说。 “夏日暑热如此,冬天酷寒如斯,朝圣与赎罪者占满了街道,到处都潜伏着不安和谋杀,还能有比这里更糟糕的地方?”他会如此回答。 “于环境是一回事,心和魂又是一回事。”她会说。 赖斯遵从她的意见,这并不值得奇怪,他想到在广漠里听过的民谣:富商卡什穆拉晚年决定搬去人间的天堂,待他费劲千辛万苦找到那片仙境般的地方后,却将屋宅安在远离那天堂的山外,人们问他为何不搬进去,享受天伦之乐,他摇摇头说,人留在天堂里面,天堂就去更远的地方了。泰娜的想法或许不是如此,也比较接近。虽他仍未将自己当做随从,泰娜也没有,但他决定好了要跟随她的步伐。所幸泰娜不去打猎,甚至连门都不出,也不醉酒,他能轻松地翻阅书籍。他渐渐在枯燥中学会了沉静下来,静下心去翻读一本本书,并乐在其中。尽管他对那些字的陌生使得阅读困难,尽管他并未读完手里的《穆迪梅尔》,比起其它书,那本实在难以读下去。他没告诉泰诺莎,看在泰诺莎也没过问,他便有些放肆地去翻找其他的书阅读。 一个学徒木匠在铺里看见了他,想要同他打声招呼又不敢上前,赖斯做了个手势让他不必到自己身边,那学徒便埋头继续做他的旋木活。眼下不是聚头交流的好时机,街头巷尾的士兵随时会将可疑的人抓走,不经审问也不看来头。他认识不少人,鞋匠、鞍具匠、制革匠、铁匠、泥瓦匠……还有制羊皮纸的工匠,修道士、传教士、苦行僧……甚至是*女、雇佣兵和授旗骑士。基于过往留下的习惯,他将自己的眼线不断地放宽,有时甚至会放到象牙塔里。他不知道这么做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曾经这使得他差点陷入泥沼,而这个大到陌生的城市,他更加难以去捉摸它的分毫。他并不关心,他只会在意,若自己因此而坠入深渊,泰诺莎会不会拍打翅膀将他拉起来,或者仅是在尸骨无存后,流一滴眼泪也好…… “你又晚了。”泰诺莎眼皮也不抬,静静躺在椅子上说。赖斯进楼时向来悄无声息,泰诺莎闭着眼像是在休息,她始终知道其行踪。近段时间来,泰诺莎这样做的时间越来越长。赖斯出门取食物花了很长时间,这使得他很早就出门。 “我渐渐爱上在街道散步的感觉,尤其是坎雷家的人把大街扫开以后。”他将布袋的东西取出,盛放在桌角的木盘内,“我想这点你难以体会到。” “你不会期待,有龙喜欢随时出洞巡游,顺便放几把火的。” “至少我希望眼前的这位出门多烧几栋房子,尤其在这个地方。”赖斯盛满可以塞一个牛头的盘子后,取出布袋中剩下的黑面包,使劲扳开并塞进嘴里嚼。 “裸麦,臭味奶酪,还有腌过的猪肉。”泰诺莎依然没睁眼,不知凭借呼吸还是经验说,她的语调平稳,在赖斯眼里却像在哭诉,“商旅走了就是如此,若是围城,这里就只剩下黑麦。” “我无法拿到更多。”赖斯咽下干硬的面包。酒馆的门被关上以后,为了拿到泰诺莎的晚餐,他会去更远的地方。食物变得更加难获得,商会也无法拿出新鲜的蔬果,教会明令:用于耕种的牛不许被宰杀,没有修道院的许可,肉类不允许做成菜端放在桌上,每人都将减少三餐的份量,以等待斋戒的到来。赖斯知道这是为了防止饥荒的过早到来,他见过饥荒,总是和战争与瘟疫如影随型的身影。比起这些,眼前女性的食物大幅减少,食量却没有变化的事更令他担忧。 他想给泰娜准备些鱼或麦片粥,前者太腥臭,后者又不好装盛,都不是每天装在袋子里带走的好选择,尤其是这个时候。前几日有人违令持弓射下来一只飞过的百灵鸟,尸体一落地就被穷人抢走,而射箭的人被扣进了地牢。 泰诺莎的手背贴在额头上,她在睡梦与清醒间徘徊:“没有更多。” 赖斯点头:“商人想活着做生意,就得远离断头台。裴都连行会都没有,再没有比离开更好的。” “金矿都在最混乱的中心,成为富商是巨大的风险。”泰诺莎眯起眼,“香料商深知,塞隆工会深知,所以他们比谁都富有。” “他们的人头确实富有,能让拿到的人腰才万贯。”赖斯吃完起身点燃烛台,“我觉得聪明的商人,是懂得保全性命,能享用那份黄金的,而非最富有,或是最有权力者。” 他想起破产的汀尼斯商会,商会原本在腹地几乎垄断了鞍与皮革的生意,却不想在得罪了教会后,逐步被逼迫到家破人亡,最后宣告破产时,腹地大小的商会里一个麦子都找不到。燃起火苗的烛光耀满了书架,影子攀爬古旧的书皮,阁楼内的明和暗一下子分明开来。贵族的宫廷里每到夜晚便点满了蜡烛,赖斯虽觉室内有些黯淡,但也无妨。 “所知很多不意味着明智。”泰娜眯着的眼有些朦胧地望向窗外,望穿烛火的灯影与冉霞的孤云,“所知很多仍不免使人坠落,人们善于在熟能生巧的时候一头栽倒。就像魏琪,像文钟……” 赖斯不打算继续听下去。近来的泰诺莎渐渐地,在如此的迷蒙中说出越来越多的过往言语,赖斯不想对那些过往有一知半解地探究,泰诺莎不论何时不会想解释那些话语,他也不太喜欢此时泰诺莎的言语。 他站起身说:“我去给泰娜拿点牛奶,热的。” “牛奶佩普泡芙。”她闭着眼说。 “瓦洛丁在上,尽我所能。” “牛奶麦粥和牛奶佩普泡芙。” “火炬与尖刀保佑。” 他关上身后的木门。 他出门时感到一股凉意,风瑟瑟钻入他的袖口,他知道是深秋到了。风毫无遮掩地从北方呼啸而来,北境此刻应该步入了极度的寒冷中,他猜,据说北境的冬日几乎接连数日无法见到太阳,此刻威纶堡的人应该早已围聚在火炉前,奶妈讲述远古的故事给小孩听,雇佣兵和骑士打笑着姑娘的话题……这里不是北境,不过他倒是挨着一个火炉挺近。 在尼松德修道院的磨坊,他拿到了些剩余的羊奶。很难再找到牛奶了,尽管牛被教会奉为圣洁的生物,不被宰杀而提供奶源,裴迪耶纳少得可怜的农场也决定了其供应不足。赖斯没法去更远的地方那东西,一旦再越过街口,说不准就会敲晕带去剥皮。他为这个教堂贡献了不少银,从而被获准享用膳食。修士揉揉自己因睡眠不足而产生的黑浓眼角:“帕格索‘祖父’说,这里的膳食需要节制,不能给任何人过多的食粮,这点兄弟们都很赞同……”他说这话时,眼角不自然地在左右游走,像在担心什么地方有人偷听似。赖斯懂,懂他身后站着的人事,懂他在这个修道院里正面临的两难选择,便不多过问。 他拿着羊奶走过禁室,那是修道士们只有自己才允许进入的地方,所有教堂都有,也都在东面。当他来到北面时,他走进教堂里,那里的椅子都朝向主台。昏暗的室内光线只有一小盏烛台支撑,他看到了预料之中的人,便坐在其中一排的椅子上。 “为了生出‘父亲’,兄弟们可真费劲了心思。对不对?”他缓慢说道。 修道院的捐赠者放手任职权,或是因离世而失去了任职权,再没有什么能比这更容易令修道院内部混乱了。赖斯早有耳闻,修道院为了竞选院长争得内外不宁,而他听到的还是最不好的风声。他猜测这里的情况也和大多数修道院一致:一半人推举贵族出身的修道士,他们争执说这样的人适合,能从伯爵和强权手中保护修道院;另一半人则反驳说,一个弱者更适于面对主神,更加利于得到救赎。这都无妨,赖斯知道,始终是有捐赠教堂者同名的人所支持一方取得胜利,不管他支持哪一方。 椅坐另一边椅子上的人发出短暂而淡漠的笑声,在黑暗里赖斯看不清他的相貌,那人清清嗓子,发出干枯的声音:“可惜他们分得太平均,总有一半的人要失望。” 他的声音在阴暗中干涩而空洞,赖斯清楚地能看见他胸口的星与日之火在昏暗发着光,可以肯定的是他现在正穿着蓝衣。最早认识霍德修士便是在这个教堂,这是他最早进入的修道士生活的地方,因此赖斯确定他会时常在这儿。 “一半向前,另一半向后;或者一半向左,另一半向右。只要一个问题没有给出唯一答案,或是一个公正的解,就有无穷尽的斗争。”霍德修士的声音干瘪枯燥,“先不说让人头疼的分割,有一个人对你很感兴趣,我恰好知道他在莫赛教区的哪个阁楼里,而他恰好熟悉那边的情况……” “我不记得我有继续要你牵线搭桥。” “喔不,当然不,这不是要求和交易。是过往礼拜日欠下的赎礼,你知道,我可是有很长时间忘记了给你这些。” “新的院长上任后就不再有赎礼了。”赖斯说,“如果他不能带来美味的羊奶和奶酪,我第一个在任免日唱唱反调。”赖斯手里的羊奶早已冷掉,麻布遮住杯口,并用绳套住,“我知道那不会是你,这让我很遗憾。” 自那天他在镇中慌乱的找寻泰诺莎过去,他与霍德修士的接触便变得极少。绕开修士是个较为困难的选择,许多人的接触没了当地人的帮助,赖斯走得有些艰难。 “见不得我走的有些顺,想要当块原木阻拦我前进的人太多了。我说太多了,特纳在上哟,他们到处都是。”霍德说,“先父教导我们,阿伊莎的子嗣,一无所知的羔羊们,对所有向我施加恶行的人供以桥梁。感激并宽恕他们,因为他们随时警醒了我。” “要有谁愿意阻拦你,我能笃定这是善行。” 霍德干笑两声,在阴暗中赖斯看不清他笑的样子:“你知道这则教旨该怎么去理解?就是需要将愿意阻拦自己的人引导,让他们走上我为其选的最好的方式,这比一切冲突都好解决……” “你的理解。”赖斯说。 “纵使千人千相,这也不失为真理。有人不见得能理解,所以他们就错开了机遇的路。每一次冲突和相争都孕育着机遇,抓不住机遇的人就死在漩涡里。有人总会想着保全自己……但他们身陷在其中,想想看脚下的地板裂开,哪边都不靠过去的结果,就是掉下万丈深渊。有人总能从中找到机会,把握倾向,确保在最后的时候……哦,当然这是需要牺牲的。” “如果我们能把所有碍事的人,看不惯的人都除掉,生活确实会简单地多。你的行为没有敬畏。”赖斯感到反胃。他想到泰娜给他的叮嘱,人之所以高大是因为有所敬畏,敬畏带来无畏,才能对万事自如应对。“看来我比你更适合穿上修道士的长袍。” “你当然不适合。敬爱的尚恩大人,别无他意。五天住在客房,再住在禁室别所被年长的‘祖父’监管,两个月后读规章,六个月后再读第二遍,再后来的四个月读第三遍……整整一年对虔诚的考验啊,那之后才能披上长袍入住修道院。一天敬爱神,那是谁都能说的谎言;一周遵守清规严训,那不过是部分人挂在嘴边的夸耀勋章……整整一年,尚恩大人怎可能受得住一年时间的鞭笞禁令,遵循天父之意呢。” “我可以肯定,我会比你更加虔敬诸神,遵循他们的教诲。”赖斯站起身, “至少我不会在圣像的注视下说谎。” “哦你不会吗?”修道士意味深长地拖长了尾音。 赖斯则已走出教堂的门。 明火山在远处巍巍伫立,无声掩埋城镇的呼吸,阻挡远方而来的北风。赖斯看见朝圣梯在燃烧,细看便发现是每一阶的台阶两侧都燃起火把,数百余阶梯蜿蜒如蛇而上,火光耀耀而跳动,照亮光明的大道。抬头上去,通明灯火也只能使身影若隐若现的两座殿堂撞进眼眶,此刻它们看上去如此高,高不可触及。即使在深夜里明火山也如灯塔,偌大的裴迪耶纳,竟拿他无可奈何,无法去遮掩它的身影。望着燃烧的阶梯和透亮的山脊,赖斯曾一度以为这就是它被称为明火山的由来。可它不是,他的名字早在教堂立起之前,早在朝圣梯攀爬而上之前就已存在。 三百余年前的时候,长冬无尽的黑夜里,火和光也无法驱散黑暗与严寒的时候,那一百五十六名远行的修道士正是从这里出发,他们来自大陆各方,怀揣着不同的信仰,却因共同的目标而汇聚一丘。他们后来自南而北集体跋涉,翻阅了四十八座山峰,跨越七十二条河流,在无尽的红林中穿梭,直到尽头茫茫无尽的雪原。他们的旅途终点是极山,那个世界最大的高山屏障,终年被积冰和狂风所雕塑的世界……那是另一个故事了,而团结在一起并将信仰的矛盾放在脑后的他们,以火炬木——那位在数千年前开辟黑暗的圣人——的名义开始了远征。这座山因而得名为明火山,也间接地带来了裴迪耶纳这座都市。独立城中心的山顶,教堂建了又拆好几轮,都只会不断地增加它的岁月痕迹。 望着它的身影,赖斯想的是自己很难把视线放到那里。 长远的消息打探总会有所回报,上午的时候赖斯就收到铁匠的消息。当时铁匠敲打出的火星溅出铁锅,蒸腾入低矮屋棚里的十二银铃,汗水铸进滚火的金属,敲打了九次的剑被塞进水里,发出焦臭的味道。“头上缠有麻布的人,长袍不及腰部的人,兜里揣着七枚铜币的人,大人。”老铁匠说这话时赤着上身,年迈的身躯依然粗壮有力,倾倒着锅炉里的残渣,他的口音浑浊,连‘大人’都发不准,埋头顾活不看赖斯,“还有来自东方的人……三天后甘格瑞斯会抓这些人,我不知道会去哪儿,多半是没命了……但挂着骨齿项链的人,他们会当没看见。” “骨齿项链,先知遇难时给门徒的口信,这么说那些人是旧教的。”赖斯找不到坐的地方,墙壁也全是黑或灰无法倚靠,他便站着看铁匠埋头劳作,“你是从哪儿得到风声的?” “我这儿是最好的铺子,裴地只有我能锻造弯刀,也只有我的武器百打不折。有钱老爷都找我买刀和甲。”老铁匠把坩埚里烧红的水倒入槽中,也不看赖斯一眼,“有的是老客人了,不免谈些谁家会死谁要谁命的事儿,他就告诉了我这个。” 这点赖斯不怀疑,这座匠铺是他在裴都见到的最大一个,却是人最少的,老铁匠没有学徒——赖斯听说他有不少学徒,都没在门铺里——他打造出的器具远比其它地方的粗糙做工要精良得多,收费也要高出一大截。 “消息属实?我很难相信一个醉酒的贵族,从他口里出来的话,比流浪汉还要不可信。” 铁匠听言也不气恼,抬起手指指向门框上的十二银铃:“铃子挂在头上,火铁拿在手里,这话没可能会假。” “你能这么说我就放心了。”赖斯作罢。继续追问不是好主意,在铁匠的门铺里质疑他的言语就如同在指责他锻造的钢铁不真。 赖斯再埋头看看胸口挂着的骨齿项链,下午的时候,东部杂物铺的店主子挑出来给了他,赖斯总是先准备好必要的器具,他知道贵族,尤其是骑士向来不守信,阴晴不定的情绪让他们总是比约定的时间更早地去做。他听见一声啼鸣,一只白尾的鹰落在屋檐,那是泰娜的鹰,赖斯认得。它很少出现在阁楼里,泰娜说阁楼里不需要多余的飞禽,每次它都带着远处而来的口信,或将泰娜的话语送出。它的黄中带黑瞳孔像注视着赖斯,赖斯便走近去,当他走近,鹰就又拍打红翼飞走,又在另一个阁楼上停下来。 赖斯跟上去,每当他靠近鹰,鹰便又跃至下一个屋檐,像只带翅的路标。赖斯跟着它离开大道,来到小巷,一条幽暗又深长的小巷,房屋间留下了这条旧道,糜烂的石路味道爬上鼻头。月光留下稀疏路面,叫他不至于在错综复杂的巷子里踩失足,或是撞在木车上,他分不清泥地或水洼,踩上去尚有湿漉漉的啪嗒声。那只鹰的体型很小,不管拍打翅膀还是踩在屋檐上都不出太大声响,这样正好,没人惊叫着把它用木棍赶走。赖斯有些担心它会被躲在暗处的猫衔走,但它的双眼很警醒,不像会被扑下地面,反像极了泰诺莎。物随其主,赖斯就曾见过富态的梅姗娜女士和她富态的猫,泰诺莎的鹰即使呆在她的身边不长,也有了比其它同类要远敏锐地多的双眼。 他听见有窃窃私语声,仔细一听是从木栅栏后传来,借着薄弱的月光和山映出的火焰,他看见那是一群身穿重甲的士兵,在大道的十字路口两侧并立。他过来时若走的大道,便无法看见那些人。不知那群人的底细,而任之怎么假设,被他们撞见一定不是件好事。赖斯庆幸自己手里没带油灯,才能使得他从小巷里背过而不被发觉。他回过头去,那只鹰在一个路口转入了另一个巷道,赖斯跟着过去时,便远远瞥见拱桥上有人的身影。 那只体型不大的鹰便引着他穿过三个街口,五条说不上名字的旧巷,还有些不得不趴下钻过的小洞。一路上他见到了不少手持利器的士兵,裴迪耶纳是没有宵禁的,即便在最战乱的时候也是,士兵盘踞街口会对路人做什么,那就不得而知了。当阁楼终于近在他眼前时,赖斯感觉自己跨越了一个山岭的距离。那只带他走了不少远路的鹰便落在他手边的栅栏上,探过那颗稍圆的淡棕色头颅,抬眼望着赖斯,赖斯觉着那双眼睛像在对他要报酬,或是帮助他这么长一段路的鼓励。于是他用食指点点其脑袋,鹰便拍打三下翅膀,跃起从窗户飞进了阁楼。 他推开阁楼的门,泰诺莎正对着门,圆桌旁有人回过头来。 “嗨你好。”那人坐在椅子上,一个相貌年轻的女性,声音清脆又明亮,“是叫赖斯的人?” “是。”短暂愣住的赖斯回复到。 那只鹰扑腾在泰诺莎手上,泰诺莎抬抬手臂,它便从窗口飞出,消失在了夜色中。桌上的餐盘空空如也,还剩下些许奶酪渣。赖斯走上前,拉开平时不坐的椅子坐上,他时常坐的位置上现在坐着那位女性。赖斯尚未来得及端详,女性便开口:“新鲜的羊奶!”她说,“餐后来这个最棒了。”她伸手去抓尚未打开的布袋,扑了个空,赖斯把袋子举得远了些:“可以吗?”他在问泰诺莎。 “我不需要,她需要。”泰诺莎淡淡说。 那女孩一把从赖斯手里夺过布袋,打开后就粗鲁地抱起罐子喝。她的黑袍子虽然很长却完全敞开,底下的衣服缀饰着玉石和缎带,白色点缀着焦黑的料子。这是近年来在以西海岸悄然兴起的装束,死腐症在那里逐年繁盛。富丽繁荣的国度再如何富足,在瘟疫死亡的面前仍脆弱不堪,大量的人搂着黄金在梦里暴毙,每天都有难计数的人死去,无名的尸体堆满了城墙角,又堆满了原野。那里每日都是丧事,人们在黑色的肃穆中逐渐习以为常,又讲究起吃穿来,这种基于已麻木的悲痛基调的服饰风格因而诞生,受到人们的追捧喜爱,并逐渐传播开来。 她是以西海岸的人,毫无疑问的,吹惯海风而高挺的鼻梁,淡红的皮肤留下日晒的耀点,没有明显棱角的脸颊带着笑意。低垂的眉角和长睫毛流出一股活力,她个子要比泰娜娇小地多,也消瘦得多。黑红的头发扎在脑后,也显得有些乱。待她喝完那罐羊奶时,又把袋子里残剩的腰果拿出来吃。 “我听泰诺莎小姐说过你。”她的袖口过于宽大垂在臂下,常见的束带缠绕她并没有用,“吹笛声很难听的赖斯先生。” “那是泰娜小姐不喜欢在看……” “泰娜。” “好泰娜,太久没对人说过我都忘了。”赖斯按住自己的额头,他对这位女孩的身份大致有了个数,“泰娜不喜欢在看书时有杂音打扰。” “可是用这种旧笛子吹出来的音色,我想也好听不到哪儿。”她手里拿着赖斯的旧笛,赖斯将它放在书柜的一个空出的位置,最近少有拿出,积了些灰。 “你没用它来吹奏过。为何不试试再说?” “我不会这东西,只知道它是根空心的木管。” “没有人一开始就会。” “那我就是始终不会那边的。” “贡德被学院放逐时,没有一个人认为他有诗乐或学术的成就,更别提他后来成为了史诗的吟唱圣手。我也曾差点把这根笛子折作两截,连导师都说我学不会。” “很显然你的导师不会哄龙开心。” “我得承认这更困难。” 泰诺莎安静翻阅着手里的书,没有搭腔。 “可不是吗,要喂饱龙就有够难了,还别提让她开心,不因为情绪而把城烤了。” “喂饱龙太困难,所幸龙不需要喂。” “也不会被饿死,你听说过被饿死的龙吗?” “很不巧确实有过。我是该称你为……?” “米德拉,山河石湾的米德拉。”女孩的笑脸没带有半点虚假,叫人不禁在她面前感到放松,“没有后缀和前缀,我和你一样是个随处都能见着的流浪者。” “漂泊的米德拉,喔你是那位米德拉。”赖斯惊叹道,他已经不觉得怀疑或震惊了,与泰娜往来的人那么多,就算是比传闻中要年轻数十岁的米德拉也不足为奇。 “那是在外面的艺名。”她把手指贴在嘴唇上做个鬼脸,“进了这栋阁楼,我就是泰罗夏•莱丁小姐的老朋友而已。” “泰娜。”泰诺莎淡淡地说,“你不会想叫我别的名字的。” “泰龙咧!你的名字偏偏这么绕口,我还想叫你龙小姐算了。” “三天不到你就会换另一个称法,你记不住自己一时兴起的称呼。” “怎么可能,我至少半年看见你一次,你不可能这么想呢。” “这是你的事实,仅比松鼠好一天的记忆力。” “你还是这么不给人留情面,这样倒好,我不必像修道院圣女似的担心你。” “修道长袍穿到你身上,司掌长廊卫生的修道士就不用再早起操劳了。没什么事比担忧龙更缺少价值。” “可你又不是。” “你也不是传言里那样披着斗篷的老巫婆。”赖斯接续到,“你说出你名字的时候,我还在担心我看了你的眼睛,会不会被变成石头哩。” “哈哈哈那些酒鬼的传言,沿路有多少酒馆在瞎说这些?” “一个吟游诗人能走到哪儿,就传到哪儿。我听见他们说你哟,皱纹多得比老树的面皮还多,我就拿起一个烤焦的广林黑面包,那些人说就有这么多……” “你去了北方,那儿说的人果然不少。” “如果你是从口音判断出来的话,那可算好运的对了一半。”赖斯换上大漠的粗浓口音。在金色的沙丘上暂住时,他学会了这种语言。这太容易学习,他本身就十分擅长这些,大漠人随时带着嗡嗡鼻音的腔调更加便捷。那种语言太特别,诞生于誊写书经的文字,混入了沙石与布尼贝河的声音,随时都显出懒洋洋的心情。赖斯也因此记得这门语言远胜其它。 “我看出来的。” “在米德拉大人面前我果然得找片叶子遮住脸才行啊。” “你真有趣,虽然我见过不少比你更有趣的人,但——和泰纳在一块,你就显得太难得的幽默了。”米德拉凑过去,用两指挑挑泰诺莎的长发,“就跟教皇旁边站了个奏乐诗人一样。你为何会选择留在这里?比这儿好的地方不是多得去,人生苦短何不及时行乐。” “若没有泰娜的慷慨救命,我早就饿死在去更北方的路上了。一铜之恩当三马相报,我很荣幸于侍奉泰娜,这是微不足道的偿恩。” “你是不是被她的严苛习惯给传染啦?我看见这可不是你的理由。”米德拉抿住嘴唇挠挠下巴,“泰娜娜哟,瞧你总是把不好的病传染给人……” 阁楼内的光霎时消失,桌角与柜子被黑影吞没。泰诺莎吹灭了唯一一盏蜡烛,那股热气扑面而来,赖斯从那阵呼吸中感受到了夏日。 “泰娜,为何……”赖斯问一半便被打断。 “用耳朵听答案。”她说。一旁的米德拉没有反应,借着月光,赖斯能看见她笑盈盈地望着窗外。 于是赖斯静下来等答案,他听见门外传来马蹄声,还有盔甲与皮革相摩擦的声音,还有粗鲁的呼喊声。赖斯静想一会儿后,发觉阁楼所处的南部教堂区,向来是禁止马匹出入的。那些人的口音混杂,有大漠的,有河谷的,甚至有颂圣语,偏就是腹地的口音一个都没有。 赖斯看了看阁楼里另外两名女性,她们毫无感觉,月光从窗口微微渗入阁楼,照亮不起眼的地方。米德拉将满满揉碎的干果塞进嘴里咀嚼,泰诺莎则继续翻阅手里的书——泰诺莎向来不需要足够的光亮便能看清事物,出于某种必要,赖斯每晚都有点燃微弱的烛台。 许久后那些人的声音远去,但泰诺莎没有要重新点燃烛台的意思,她继续捏在手里。“省去不必要的麻烦,灰烬很有缠人的本事。”泰诺莎说。 “灰烬会?你说他们是灰烬会!”赖斯尽可能压低自己的声音,“灰烬会的人怎会光明正大在裴都露面?” “见过死人在街上爬以后,我就没怪过在任何地方出现的东西。”米德拉淡笑着说。 “我宁愿被丢进土里的处刑犯拿着利斧回来,也不想看见那些喜欢玩火的人满街走。” “没人愿意道朗王执政,但他就是掌管着四国。” “他们是灰烬会,不是王。” “只是运势未到,还没好运到一步登上王座。”米德拉眨眨眼,在微薄月色中她的眼发出更加明亮的泛光,皎如月海里的灯塔,又像翠石落在溪河间,“我能看见他们中有人将步步逼近王座……毫无声息的,从容不迫的,而且是十分致命的。” “你所能看见的远于数个我,旅人的所言并非虚传。”赖斯说,漂泊的米德拉在旅者间口耳相传,她神秘的预见之眼是每个酒馆都兴趣倍浓的话题,各种神秘传闻层出不穷,赖斯曾听闻她能贯穿前后百年的视野,“不知能否过问你还有看到什么?” “太多,不过都大都是模糊的,我想窥见的东西喜欢对我半遮掩,秘密总是很值钱。” “秘密在保护试图玩火的孩子。”泰诺莎翻了一页。 “喜欢玩火的孩子一开始都被禁止接触火,好奇心比烈火更能熊熊燃烧。”米德拉无声笑道,“我有看见不少清楚的未来和过去,包括我自己的。” “是什么样的?” “粉身碎骨,烈火焚作灰烬。”她平淡回答赖斯,“凡人终有一死,我的死亡却比大多数人还来得早。我看见我身处在火焰和巨石中,亲眼目睹自己慢慢的死亡,感受着剧痛和莫大的死亡来临,相当平静。”她伸出手臂张开来,像在感受那时的状况,赖斯看见月光倾洒在她身上,从手臂到脸颊,再到躯干全身都有着淡淡的幽光纹路,眼前的少女就如石雕般布满了神秘,“所以,既然我将欣然接受它,尽管我还不明白,那时候的我不会害怕这份死亡的到来。” “很遗憾于听见这消息。” “没关系,这都是我漂泊之前就已窥见过的景色,我早习以为常。” “未来被人看见,理应是一份警示,像诸神告诫过灾难的降临一样,让人警醒自己不误入歧途……” “天堂至今没来,地狱也是。”米德拉说,“我见到熔岩吞没了村庄,于是坎德梅森火山在庇忒尤上涌出了硝烟;我也看见凛冬的肃杀,于是盾斯悄然死掉;我还看见千军压境,就在不久之后,有个人会只身面对数以万计的敌人……就如我看见你……” 赖斯下意识倒吸一口气。 “在寒冬里追寻火源……”她紧皱起眉头,“看见你的时候,我就看见了这样的景色,其它的茫然一片,我什么都看不见。” “这倒让我松了一口气。” “你现在多大了?还不到三十,我看。” “人们说过了那岁数还没结婚,或是还没有家业的人都满目愁容,你看我是那么忧愁的吗?” “那不还是小孩嘛。”米德拉勾住嘴角笑笑,“虽成年已久,还不到人生的中途,有的是时间和岁月被打磨。在腹地到了该成家的年纪还没有婚姻的人,会被母亲一遍遍地说老年女性的可怕,你的……哦,我看到他们了,抱歉提到这个。” “我早已习惯,他们总在我的梦境中访问,慢慢的我就不再那么哀痛。” 他瞥一眼泰诺莎,泰诺莎没有反应。她那时呼出一口气,熄灭的烛火又复燃起来,比以往更亮的火焰跳跃在阁楼,驱散了幽暗的月光。她将烛台放回桌上,米德拉的脸颊又恢复平常,刚才她的脸布满了银亮的纹路,赖斯险些误以为她是个苍老的神像。 “你并不时常做梦。”米德拉敲敲桌面,“来这里以后,你的梦是不是变得频繁了?” “喔当然,我还以为是我的错觉。” “近火的生灵梦多是常事。不妨告诉我你做过什么梦。” 赖斯便说出他总是重复的几个梦境,包括引火的巨人,沉默的空中楼阁,刮起风暴的沙丘,月亮沉入浓雾的湖底。却没提及燃起浓烟烈火的古树,他详尽地描述了那些梦境,如夜间梦枕边的怪谭异话,引两位女性侧耳倾听。 “相当常见,但与众不同。”米德拉舔舔残剩果渣的嘴角,“泰诺有想过这些梦境?” “我不关心别人眼里的世界。”泰诺莎说。 “得了吧,你真不关心他何去何从?” “人无法永远留住谁,除非他自愿。” “物质留下,心就会跟着留下。”米德拉趴在桌上玩着泰诺莎的银发,将它们一根根卷曲,“结伴的旅途才有的是期待呐。” 泰诺莎没回答这句话,这让赖斯感到有些尴尬。 “梦境属于梦境,那不是现实,我只是热坏了才会想要这样做梦。”他便说。 “没有现实何来梦?”米德拉的一侧脸趴在桌上,仰视赖斯,“我估计你想要从这无聊的职务中解脱出去好好疯狂,才有这些。” “怪不得只有在梦境里有。我的差事可比放浪的漂泊旅行,要安稳明智得多了,尤其还有泰娜这样的美人相伴。” “死小孩。”米德拉浅浅地一笑,“我要诵唱三次塞尼弥来赞美你,你很让我满意。原以为来这儿是枯燥烦闷的一晚,你还是比较有趣。虽然不是十分满意,但也有六分满意了。” “被漂泊的米德拉盛赞我可感到十分不安。告诉我你的话语是不是在暗示什么?” “如果你觉得有,那它就有。不过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其中一边想过多了些。”米德拉说,“那泰娜,我这次是有原因来拜访的。” “理由是你的路标,没有它你找不到这里。”泰诺莎平稳地说。 “那你就是指引方向的繁星了。”米德拉转转椅子,伸个懒腰,“五天前我在米利特港睡醒,睁开眼后什么都看不清,我知道这是预感来了。于是我就看见,群龙惊飞在空中,他们一边惨叫一边像肥鹅样拍打翅膀。泥巴地里面飞升起一股黑色的暴风,那当然不是暴风,无数黑色的小东西凑在一起,和一座山似的扑向龙儿们,然后龙就惨叫着死掉了。” 泰娜把书合在桌上:“预计之中的事情。” “你也在那当中,泰娜。”米德拉指出,“我看不见后来发生了什么,但你在那当中,我在无数鸟翅膀里看见了你。那些真龙,还有巨大的古龙都已被那黑风击垮,更何况你这个死活不出门的小妞。” “在所难免。”泰娜很平静,“若是看到灾祸时,因自己不在其中而庆幸,产生了安心的饱足,那是很可悲的事情。若因自己陷入灾祸而焦躁不安,倍感绝望悲伤愤怒,会错失一切本有的机遇。你不会认为我对此毫无意识的。” “在风雨雪雹到来前,就已为农田架上遮棚。”米德拉满意地躺回椅背,“你还是这么自如,我也就安心不少。” “你从来没有不安心的时候。” “这么干脆拆穿,就不能在赖斯先生面前让我留个好印象?” “将死者没有所谓印象可留。” “薄情寡义,龙又为何要在意给别人留的印象。” “我没有任何刻意为之的塑造。” “当真没有?” “龙只有需求、饥饿、火和热。” “又不是你。”米德拉轻哼一声,“我得休息了,帮我挪个地方。” “这么早?”赖斯感觉太阳刚落山没多久,饭食都在胃里搁置未消化。 “漂泊四方的人得有个好习惯,我和雇农一同入眠。” “雇农可没有看得如此远的眼睛,他们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脚下的土地。” “他们也没有这么折腾脑子的活动呢,越聪明的人睡的时间越长。” “猪獾睡得也很长。”泰诺莎平静插一句。 “豺狼虎豹也喜欢吃肉,而且吃得不少。早年在东之地的酒馆里,那顿饭菜我看的清清楚楚呢。”米德拉站起身来说,“我就睡那边的床铺了。” “恕我提醒,那里是男工人的睡眠场所。”赖斯试图阻拦住她,不过没有奏效。 “区分男女的地方只有王宫禁室,有哪块泥巴在用来建房子的时候就区分了男女?不过一个标志不同的事。至于小床,我睡过全是虫子的,就算臭点我也能忍受。”说完她便钻进被褥里,不更衣也不清洗,准备睡了,“好梦。” 赖斯无奈于这份行径,他今晚只好睡在桌上,地下的浴场热气蒸腾入木板,睡在地上是一件很不明智的选择。他回过头去,就看见那位相貌年轻的女孩背对着他,轻柔的呼吸像是睡着了,因为刚才为止的所有喧嚷一下子消失不见。赖斯挪到了自己常坐的椅子上,他准备用书来尽可能打发自己的困倦。 “米德拉。”泰诺莎轻轻说了一声。语调平稳缓慢,和平时相比顿时多了一份明显的温和轻柔,那声音轻极了,玻璃滴入水潭,瞬间后便与风声融为一体。 女孩没有回答,肩膀轻轻抖动,不知她是否有清醒,有听见。 “苦旅好运,山河石湾的米德拉。”泰娜用更轻的声音说了句。剩下便只有翻书页的声音,泰诺莎把烛台留在了赖斯的手旁。 那个夜晚静极了,直至昏昏睡去,赖斯都只能记得眼前不断跳动的烛火。米德拉睡着后一点声息都没有发出,那微弱的呼吸动静,让人不禁提起心肠,担忧她是否在梦境中就悄然死去。泰诺莎的眸子没有感情,那双眼将一切都深藏,在她内心深处的火和热都被遮掩。他有看书却无暇去关心书说了什么,眼盯着白纸黑字,思维不禁游去了飘远的地方。这一夜他知道自己无法忘记,在将来也的确令自己深刻记忆,很多想法,很多事游离在水面,他在水中却碰不到。眼前那位银发女性的脸孔变得越发遥远,随烛光淡淡朦胧。 待他清醒时,已是清晨的霞光笼罩在阁楼。他从久违的梦境中醒来,那是无尽的雪原,风暴搅起冰与雪。漆黑一片的天地让雪净白,呜呜的风声夹杂狼嚎,却一个活物,一个落脚之处都没有。寒冷钻进骨髓,毫无遮掩的他全身如被利刀切割,却不停地在赶路,在寻找什么。光和热,他说。 泰诺莎还在那儿,却没有在看书。赖斯惊讶,她竟也和他一样双臂做枕,躺在桌上沉入梦境。这是从未见过的景象,她发出轻轻的呼声,闭合的双眼与微张的嘴唇有着谜样的美丽。赖斯禁不住久久打量她,好长时间过去才从银发遮盖下的脸上移开。他回过头,发现楼梯下的床已没有人,床被揉成一团,就像没人在那里呆过。 米德拉在睡梦中便悄然离开了,一点都不挂念,来的时候既什么也没带,走也什么都不留。她就像一阵袭过阁楼的风,带来盛夏的最后一丝热气,又刮起深秋的最后一分清冷。赖斯想想起她的模样,在好长时间后却丝毫都忆不起来。就像做了一个梦,她是个来自别的梦境里的旅人,所以梦醒后没法记得她的样貌,除了那双泛着幽光的,洞穿时间的眼睛。 他又回过头,泰诺莎不知何时已经醒来。她揉揉自己的眼袋,又敲点自己的头部,懊恼的摇了摇头。 “怎么了?”他问。 “我做梦了。”她回答,“很罕见的。” “是怎么样的?”他从不记得泰诺莎说自己会做梦。 “很糟糕。” 那时一阵燕鸣穿过低矮的,布满乌云的天空,声音凄厉而亢长,从远而近而又远去。他不禁抬头仰望窗外,伴随最后一场雨的到来,最后的候鸟飞离了裴迪耶纳的城邦。它们飞离的城头,赖斯看见旗帜仍在飘扬,却不再绣着老虎,而是一只燃烧的卵石与无尽的灰烬。
  11. 多谢狂徒君捧场。 这篇文章确实有不少地方的灵感来源于冰与火。 但是SP的吐槽就没必要完整搬过来了吧wwww。 这篇文章会慢慢完坑的,如果能写出自己想要的故事,我也定会十分高兴的呢。
  12. “我吃过了,在早上。”泰诺莎的话语冷淡而乏力,“暑热的天气,低沉的消息,让人吃不下东西。” “你到底去忙什么了?用一整天的时间。”赖斯问,今天的泰诺莎着实反常,疲累如长途跋涉,话语也失去了平淡而有力的音色。这让人担心,不免担心她的种种问题。 “来自北方的消息。冬王死了。”她说。 听到这名字时赖斯短暂一愣,这是个似曾相识的名字。他曾在北境时不止一次地听闻,现在却淡忘了他是谁。远离寒冷后没人会在意曾穿过什么绒衣,他自然也不会再记得那儿的统治者。 “我记得他是个曾一统北境的人,就这么死了……这会对你产生什么影响?”赖斯问,泰诺莎从不去关注权力的变更。 泰诺莎无意回答,她用鼻腔嗅嗅,闻到赖斯身上的味道,脸色就像嗅到恶臭一样难看:“你全身都是焦臭味道,你和某个讨人厌的家伙见过面。” 赖斯想起那个在白天见过的女性,他连她的名字都未得知,回想起她的容貌,那千百束目光让他寒颤。“西部莫塞教地,圣乌斯广场。”赖斯说,“我不知道她是谁,但她认得你,还让我转告话语……长冬将至,而龙无再春。” “无法活到下个春天的意思。”泰诺莎脸色越发阴沉,“那人当然会这么说……来得太早了……”她有些乏力地坐回椅子,疲累地闭上双眼休息。 “这话只是威胁,不是吗?”赖斯从柜子下翻出一个木制的杯子,泰诺莎对木料的执着显而易见,她用木做的桌子,木柜装满书籍,除了餐盘外都用着有清香味道的木头,赖斯只能认出苹果木和樱桃木,“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她对莱汀小姐……” “泰娜。”泰诺莎闭着眼指正到。 “对泰娜你的态度并不友好。”赖斯用木勺倒入茶叶,又从柜子里翻出他前日刚买的药草添加进去,“我曾见过莫塞教会对石匠会的态度,也见过授旗骑士对自由农的态度,她对你的态度就和他们一样,充满危险与阴谋。” 她接过赖斯递给她的木杯:“危险……危险,你说对了。阴谋却不对。”她将杯子里的茶倒入口中,咀嚼了一口便如被狠敲了一击,猛然撑起上身,手臂俯在桌上。“你倒了什么在里面?”她紧裹着舌头问,紧皱双眉的样子显得滑稽,“这不是我的茶叶。有丁香、生姜……还有茴香?” “嗯是的,在故乡那里这是很常有的喝茶方法。”赖斯见着她的表情,不紧不慢地解释道,“那时候东方谷的茶叶,还是在蒸干烘烤后,碾作粉状的青绿茶叶。味道苦涩又干燥,没有现在这样的清甜泡沫。人们还会加盐和甜葱、薄荷之类的东西,来减少它的苦味。裴迪耶纳没有那些,我就找剩余的代替品了,苦茶叶却很容易找到。” 泰诺莎停顿一阵后,慢慢地咀嚼它好一阵子,带着阴沉的表情咽下去:“很苦,而且难吃。”她的声音干涩,“却在之后有好味道留在口腔。这味道闻着很难受。” “苦尽甘来,泰娜。”他淡淡笑道,“这是我们的老谏言,有人还认为这话是从茶叶里面出来的。人们从喝茶变成品茶,渐渐就将那茶叶当做自己来尝,当做人生来尝了。他们说有了苦味的刺激,甜味自己就能产生出来。” “难吃。”她轻声回答,已恢复至了往常的平淡模样,“下次要加入之前,告诉我。”她把杯子放在桌上,用平淡的口吻说,“她是个危险的人,不过叫她为人不正确。” “她难道不是另一头龙?”赖斯问,他将杯子放在圆桌一角,那里是祈灵位,赖斯当然知道。莫塞教的先知格英所坐的圆桌方位,始终面向西部洞开的窗户,好让日暮时的阳光照在他的餐盘上。腹地从来都把那个位置单独留出来,不论酒馆还是贵族的餐厅,都不会放上去任何餐具,以显示对先知的缅怀。在裴迪耶纳的酒馆和咖啡坊,赖斯还见到他们在那一角留下了雕刻的圆痕,以提醒远行而来的人,别在圣教满地的城市惹了不该惹的事。 “不可能会是。”她说,“她将在这个深冬与所有龙为敌。” 赖斯确定自己听清楚了,所以更加迷茫:“与所有龙?”他还有怀疑是否是以别的形式的象征,但泰诺莎从不在这点上作比喻。“即使木杖之后,只翼遮日的巨龙消匿了踪迹,大陆的五十二座高峰,三百个丘陵和二十七个河谷,数不清的龙连名字都叫不完。她若不是纯粹的灰烬会崇拜者,就是因无知带来勇气的人。” 他提到灰烬会,这个名字在这座阁楼以外的地方几乎无法从口中说出,以血与火的传言而闻名的邪教,殊不知在哪个屋檐下就有其成员。赖斯在来到裴都的时间里触碰到,它的只鳞片甲就令人毛骨悚然。若是他们在滥杀无辜,肆意纵火之外有什么地方显得理智,那就是对龙厌恶至极的态度。 “有人要是独身闯入领主家里,宣布那里归他虽有,那他会被传为笑柄。但他要是有七只部队在身后,那他是侵夺者。前者我们叫做地牢里的弄臣,后者我们叫‘恐狮’莱德。”泰诺莎一言一句地说,“乌木杖早已骑在巨龙奥格雷的头上,再叫几个屠龙英杰砍下几个龙的头,又有何不能。” “我虽了解不多,但当初在旧雷森堡为了杀死那头龙,付出了多少人命的代价我还是清楚的。”他不曾路过那里,也知道旧雷森堡的遭遇,“一头独角的龙尚且如此,更何况于更加巨大和强壮的龙。” 塔克塞的祸难远近闻名,那头被杀死的独角龙被人们称为拉弗坦尼斯,在死前的三天三夜里,它的烈火烧毁了两座城堡和高耸的围墙,高温让坚固的钢铁与石砖皆如蜡烛熔化,烈火整整烧了五日无法停息,而恶龙张开的三翼几乎与城堡等高。数百人命在数名屠龙者的石耀宝剑刺入其心脏、发出巨大的悲鸣死去前消失,死在火焰与巨大身躯的踩踏下。恶龙死后,它的尸体在一个周的时间过去后才被切割完,即便死后它的头骨仍燃烧着滚烫如岩浆的炙热。猩红的龙鳞与皮摊开来几乎能罩住一个大教堂。 那事作为巨龙袭击注定留名史册,堪称百年难遇的祸难。吟游诗人用悲伤的小调哀悼化为灰烬的逝者,牧羊人会颤兢兢,向旅行商人讲述那几日,火光烧入云端的景象。就连孩童都会在噩梦中惊醒,说那只会发亮瞳孔在黑暗中发着光,四下找寻尚还活着的东西。旧雷森堡在这场浩劫后失去了地位——一个处于南北相交地带的要地,却连防御的城堡与城墙都没有。塔克塞家便将势力迁移去了新的雷森堡,比旧堡要位处更低地带,更加小的城池。而今旧堡已无人居住,成为鬼城。龙的火息至今仍停留在地下,发出滚烫的热气,有人说是龙死后的血燃烧了地脉。塔克塞一族的地位自那时起便发生了改变,失去了盾牌的卫兵没有荣誉,失去了镇守要地的防御家族便没了地位。 因此,当强恩•塔克塞愿意找到泰诺莎请求帮助,赖斯有着不小的惊讶。 “数百条人命换一头龙。”泰诺莎呼出一口热气,“对她来说廉价极了。” 赖斯心有些提起来,他确认泰诺莎并非儿戏:“若真是如此,泰娜。她对于你的危险……”会有人比龙更加强大否,尤其是一头有着过人智慧和眼光的龙。这个问题本无悬念,现在他却无法笃定了。眼前蕴藏着令人敬畏力量的身躯,一下子就变回看上去那样瘦弱。他有些在担心,因为他产生了某种牺牲的念头,一种失去生命的强烈冲动。 “她不会对我造成任何威胁。”泰诺莎断然回答,她的话语平淡低沉,“我不是她眼中的敌人,她对我不会有兴趣。”泰诺莎承认了自己与对方的悬殊。 这话令赖斯一愣,他想起了白天的对话。那双透彻而深邃的眼,仿佛是看穿了赖斯,直接对上了泰诺莎的双眼。他隐隐像是觉察了什么,如鲠在喉,无从说起。他只知道此时的泰诺莎已因此有些无奈,远方的龙的命运,对她而言又意味着什么,他完全不知。这不是他头一次感觉自己与泰诺莎的隔阂如此之大,但是这次如此分明,他反倒不知该如何陈述心头的感觉了。 “我还不知道你白天都去找谁了。”他原想问一个问题,话到嘴边立刻烟消云散,变成毫无意义的话语,“腹地的人常说,为追寻着某个人而远行的时候,那人也在不断地旅行。我找了你一天也没找着,应该就是这意思。” “明火山。”她说,“那儿有很多墓碑,也有一个低矮破烂的扇叶墓碑。” 赖斯没去明火山。他本以为泰诺莎不论如何都不会去那里,更不会料到一个上午的时间她就会在那儿,在一块墓碑前。龙会像人一般守在同伴的骸骨前,为其灵魂指引方向吗?他根本不知。他看见泰诺莎依旧疲惫,便一个问题都无法再问出来。百般滋味在心头说不出,他静静地取出了自己的笛子。 他的笛声变得有点像是尖啸,上半个旋律未消失,下个调律便静悄悄地遮盖了它,声音像是从远方传来。他已完全忘却这首曲子的名字,取下了口中的长笛,他压低了自己的声喉,哼唱起这首浮现的歌谣。他在一个湾岸的酒店里听见,歌唱者的声音凄凉让他无法忘记。 山花尚开青色的海港, 年轻的人为何流浪远方, 海棠轻唤,千里芬芳。 回不去的地方是故乡。 这是首古老的歌谣,在歌手口中出来时,已是带有卷舌的泊罗语。他便这么唱出来,整个阁楼在黄昏时残留了他的声音。他在那时睁开眼,偶然瞥见泰诺莎脸上的两道泪光,那两道泪光在夕阳的映照下格外耀眼。他不记得她会哭,更不觉得她会有眼泪,甚至不可能想象到她会有眼泪。人的眼泪流下,不仅是为了诉说哀伤,也是为了获得慰藉。她似乎也有哀伤,他却看不见。她就那样抬起头,像是透过窗户遥望远方,表情平淡如以往,泪痕无声从深陷的眼角滑下。 赖斯了解泰诺莎就如了解裴迪耶纳一样。当他在薄暮与晨曦间眺望这座城邦,见着日出与日落,如沙丘的薄纱般为这座城披上彩妆,便知道这座城无法猜透。一个巨人躺在他的面前,脊骨化为山川,血液淌作河流,胳膊与胸膛立起楼宇,足腕留作城墙,双眼睁开,就成了新与旧教的教堂灵庙。他开始怀念起沿途的流浪,牧羊人的铃铛声在山野间回荡,行商人的马车和授旗骑士的酒馆,拾河人与纤夫在麦芽酿造的酒中沉睡。这一切没那么糟,尽管他当时身无分文,在麦野里被蚊虫叮咬,饥肠辘辘而朝不保夕,草鞋被走穿。却都没这么糟,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心留在这座城市,这座阁楼里时,他倒感觉被关进了笼子。他反而是自由的,自由是最大的枷锁。 贫苦的先民在洪荒中开拓这片土地,那时年代如此古早,甚至早在火炬木之前。如今尚还活着的人,都不再有谁曾历经过混沌时代,自然不会再有谁记得火炬木,记得他执着一把永不熄灭的火炬,在黑暗的世界里驱散黑暗、照亮大陆。就连传闻中的恕神山隐士,生逾数百岁月的隐士也未曾见过。七十年的人生是如此短暂,谁又能记得消失于生命长河中的人。哪怕火炬木终结了漫长的混沌岁月,为人类开辟了新生的历史。 他会想起头顶的巨龙,有人说那些翱翔于天空的人是古灵的造化。老者们传言说,在上次的极夏之末,烈日与群星和月到达最顶点时,古老的山脉从地壳崩裂,数千万头龙从灵山的躯体中飞出。那些生物是如此强大而美丽,还有那人再无估量的寿命。婴孩诞生时,它们诞生;青年人患病时,它们茁壮成长;老者逝去时,它们仍展翅盘旋天际。从没有人见过一头龙的结束,它们的翅膀或许某一日便突然消失不见,庞大的身躯会默默消失在角落,或许是广袤的红林,或许是浩瀚的白海,又或许是深不可测的南部诸峰。却无法让人知晓它们的岁月,是否会迎来终结。他当然不会知道,他只会觉得眼前的少女越发远去,这个世界在这之后还会剩下什么呢? 他醒来了,在一个长梦之后。他睁开眼时望着熄灭了油灯的天花板,破晓的晨曦,还有耳边隆隆回响的钟声。他仍记得自己在梦中所见,一颗古树燃烧出熊熊烈火。他感受到炙热的滚烫,那颗参天的大树中间像是空的,火点燃了它,无数树叶在浓烟中化为乌有,发出久久地哀鸣。一头巨大的影子划过地面,那身影近在眼前而遥远无比,是他伸手永远也触不到的高度。他不知道这个梦境的意义,他也不想去关注那些,他只知道现在自己身在何方,该做什么。他起身来转过头,熟悉的身影正坐在圆桌旁。那个女子见到他的醒来,淡淡地说,席德尔的火药学。女子的白色连衣衫在晨辉中幽幽发亮,神色平和而沉稳,仿佛昨日一切都已消失在久远之前。这也令他安心下来,即将到来的一切比起眼前的所有,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他暗自决定即将做的事情,即将完成的事情。 他起身会意,走到柜前取下对应的书,递给她。这时尖锐的叫声连同羽翼的拍打声闯入了阁楼的宁静,两人同时抬起头来,看见一只渡鸦在阁楼内盘旋。他看见渡鸦的翅膀与眼都在流着血,只剩的一只脚爪上绑着一封有火漆的印泥。
  13. “特纳在上保佑,尚恩大人的健康一如我所见。”门堂里的灰衣修士转过身来,用波澜不惊的口吻向他打招呼,“造访此地真是令人意外荣幸,需要鄙人的祝福吗?” “你在这儿。”赖斯有些惊讶,他虽知霍德修士在城里的不少教堂都有立足,可他不知道作为新教的信徒,霍德在旧教的地方也有门扉敞开。赖斯只是心烦意乱地走进教堂,却发现了熟悉的身影。现在霍德取下了新教的圆弧圣架,改而在胸口绣着星日之火的花纹。赖斯顿觉此人如狡兔,不仅有着高立的双耳与敏锐的眼,还有足够多的洞窟用于钻潜。 “我来这里听候一桩婚姻。一位年轻的木匠正打算和老裁缝师的女儿结婚,情婚,你是知道的。”在提到那个词的时候,他的语调刻意抬高,声音有些尖酸,“诸神在上哟,这地方不是黎格朗都,不是自由贸易城邦。他们是知道这不被允许的,乖乖进行晨礼就好,可他们坚持要婚礼——神圣的仪式,于是找到这个小教堂来了。这个小教堂门口连弃婴都没有,门却十分狭小,他们看见就知道这里最适合不过了……我得为他们祝福,给女孩戴上戒指才行。没有亲戚和礼杖仪式的婚礼,当然算不上神圣……我不是没有为情婚的新人主持过,但您知道,这几年越来越少啦,有了教会的干涉,年轻人就算不同意父母的安排……” 霍德修士说了一半,眨眨眼:“您不会是因同样的婚姻问题来的吧?那,为何到这里了呢?” “泰诺莎•莱汀,你是知道的,白色的东方织裙,长银发。”他走上去压低声音说道,教堂别无他人,阳光从淡彩色玻璃窗隐隐渗入,为沉闷的祈祷大厅带来一丝呼吸,“你有在这一日的时间里看到类似的身影?” 修士听罢叹口气坐在长椅上,他的灰色长袍比平日的蓝衣还要厚实,在这个闷热的天气里他将其领口和袖子半敞开,丝毫不介意教会对于衣着的严格要求:“我只是一名碰巧被上天眷顾,走出了贫民窟的穷修士,怎有机会知道如此多大人物呢?裴迪耶纳往来的人这么多,全都是沉默不语的信徒,哪个贵族小姐要走在街上,定然是会受人瞩目的。”他凝望教堂正壁上的星与日月之火雕刻,若没有从那里穿透的阳光,整个大厅都会阴暗潮湿,空气被灰尘覆盖,“而那时我也许能从别人的口耳间‘偶然’听到消息。”他轻松笑笑,表示自己无从得知。 “你在这里有什么眼线能打听?”赖斯没有坐下歇息,他催问。 “有鸟儿飞累了,不时从蓝天落下来歇息在房檐,偶然听见它们的歌声,得知远方的土地发生了什么事,可不能强求。”修士摇摇头说,“裴迪耶纳又是如此之大,我该从何去听那只刚好衔着玉米的小鸟呢?” “我亲爱的尚恩大人。”修士叫住了他,赖斯正准备告辞教堂,去别处找寻痕迹,“你似乎为了落到地板下的汤勺,而紧张地满地搜索呢。我猜,你因此没有去提前准备的大人那儿。” 赖斯站住了脚,他听出了霍德这话的味道,修士在今日为他安排了一次见面,这涉及到他能否在这座都市立足。霍德修士是个机敏的人,也是个有着独特野心的人,更是个狡猾的洪丘人。他在地下的手眼实则超出赖斯的预料,他认识富商、军人、主教乃至领主,坐拥三座不小的教堂,他并不满足如此。霍德和他建立关系时,他很清楚这个洪丘人的念头,他仅把自己当做一个有效的踏板。 他短暂顿了顿,最后焦躁与烦闷占了上风,他不作回答离开了教堂。这在后来成为了他今日第二件懊悔的事,如当时他选择静下,整理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便不会将马车的车轮陷在泥沼里。他确实做了个最坏的选择,他甚至能在离开教堂区后,隐隐听见霍德修士低声的冷笑。“《古记》第三章,‘遮盖双眼后近于眼前的候鸟是无从遇见的’,这是祝福,尚恩大人。”离开前的修士这话他清楚记得,以致在后来反复想起,在脑中挥之不去。 他回到广场上,双脚不听使唤地走到露天酒场,来到刚才的人前。她仍坐在那儿,桌上的浓郁黑咖啡仍未减少,来自南部群峰的咖啡越往北走便越是昂贵,腹地偏于南侧的裴迪耶纳仍无法避免。她稳坐椅子,目光始终像是在眺望远方,赖斯来到她桌前,她便注视着赖斯。 “你还在这儿。”她说。 他走近了些,拉开椅子,坐在她的对面,异样视线的感受依然不变,让他感到不安。“我曾听闻过你,在这个都城里。”他确实想起了这样的描述,旧教的传教士和他提起过镇中的人,长久在钟楼教堂下等待的女性,“然而你并不是裴迪耶纳的人,也没有跟随任何一个神祗。” “跟随神祗?”她饶有趣味地重复一遍,“人跟在龙的尾巴后面,龙谁都不跟随。奴隶追随国王,国王谁都不追随。” “尽管我不知道你的名姓,这位女士,你却知道泰娜……泰诺莎•莱汀。”他对上她的视线,那张脸就像来自南部群峰,低颧骨使得轮廓不突出,又像来自北部广原,在烈日下皮肤苍白更甚泰诺莎。她既没有佩戴戒指,也没有任何的纹章于身,赖斯不知道她出身与地位。他只知道不用像在北方一样顾忌,坐在她的对面不会被谴为失礼。 “你在探问未能了解的部分。年轻的龙的侍从,回答我,你的主人不愿让你知道的事,认为你无需知道的事,你会去了解它们?”她俯身问道,脸上的笑容让赖斯发寒,“不将自己视为仆役的人,掌握主上的弱点和软肋,以备自己的地位相齐,甚至高于主上。没有忠诚,却有足如山林的怀疑。”她的话语令赖斯很喘不过气,不来自于言语,而是来自话音和声调,坚定的从容不迫,“你不再急着问她的下落,你是相信她不会远离这座都城,你也不会担忧她的安危。那,你在试图将其控制在视线范围,失控了,便焦躁不安,因为没了依靠的对象。” “唯一遗憾的是,我并非她的侍从。我们相互间有着无形的协定,任中一方都可以随时切断这份关联。”赖斯仍保持着平淡的话语,“即便是坐往其身边也好,泰诺莎小姐是随时能拒绝的。” “然后你坐过去了。”她重新挺回腰身,“我没有什么需要告知于你的,也没有什么想要告诉你的。” 她突然站起身来,连衣裙的下摆异常宽大,可以容纳一个人般,长到几乎触及地面。赖斯这才在她起身的瞬间看见,她的周围拥有的视线并非幻觉,像是隐隐有着人影伴随在她的周围,那些人的轮廓一片漆黑,唯有猩红的目光死死紧盯着她周围的一切。赖斯说不出有多少人,因为仅在片刻之后,人影便警惕地躲藏了自己。这让人不寒而栗,赖斯无法想象她有多少那样的身影伴随,有的甚至庞大到犹如小丘。 “而有一句相告。”她的说话声音一直保持在高的声调上,充满高压与优雅,现在她转身离开前,俯视着赖斯,反倒让他感觉这样的悬殊才更自然,“追随了龙的梦的人,你是真的认为,她是龙?” 她像是不要回答,在赖斯没能思索出这句话的意思前,转身就离开了。“替我向白龙小姐转告一句。”离开前,她说,“在深冬降临后,火把将在长夜熄灭,龙将无法迎接下一个春晓。”她的周围是否跟随着那些卫士,在泥石路面踏出整齐的响声,像只军队一般贯穿整个裴迪耶纳,静谧无声到令人可怕。赖斯望见她离开的背影,就像看见巨人逐步消失在城市的角落。 那天的傍晚他回到阁楼,他终于看见期待已久的白色衣衫,泰诺莎拿着一本书站在那儿,像是也才刚回这里。晚霞变得更早降临于阁楼,赖斯尚未能点上油灯。他一步踏上去,泰诺莎在见到他后说:“你迟来太长时间。” 赖斯有点想拥她入怀里,对方则抬起手指打消了他的念头。他回想起白天自己的疲惫滑稽,手支在腰际叹口气,问:“寻你去了,你的不辞而离让我找寻了半个裴都。” “意思是这里需要有人看门时,你不在。”泰诺莎把书塞回书架上,她暂时没有打算坐下点灯观书,或是享用晚餐,她单手扶着额头,露出收到皇宫信件时的烦闷表情,“除有要事外,我不会何事都向人告知,你只需看好洞窟。” 赖斯无意申辩,看到泰诺莎的安全回来,已令他很安心。回想起白天里的种种冲动过失,他不免感到懊悔,现在想要先将一切抛在脑后。“我会牢记的。”赖斯移开话题,“早上试图唤醒你,却看见你的屋子很乱,我还以为出不好的事情。” “心情不好时,我会把那些石头敲开。”她淡淡回答。赖斯联想到那些石头整齐的切面,那是既野蛮又优雅的手段。“在你回到洞窟前,有人试图找到你。” 赖斯想起今日原本要进行的会面,他的失约不至已是事实,来找他的人定在看见泰诺莎后无声地离开了。他说:“我想他不会再来了。” “让他们离这座阁楼远点,如果你硬是要长出更多的眼睛。”泰诺莎指出来,“龙窟里的蝙蝠,耐不住高热与火光会自然飞走,这里容不下更多飞禽走兽。” “这是我的过失,我会尽早清理走他们。”赖斯埋下头,泰诺莎早知晓他的行为,却未怪罪过他。他问:“你需要用浆果和热牛奶的晚餐,来打消疲劳吗?”
  14. 他回到阁楼时尚还没有完全天黑,早冬的足迹逐步到来,天色比以往更早地黯淡下。他曾听修道士在喝花果牛奶时,忧心忡忡地说,白昼在渐渐地缩短,长夏正在缓慢消失,人们却尚未意识到,严酷的长冬正在到来。人们早会意识到,就如古早的岁月之前,记载的“永夏”迎来终结时,深入骨髓记忆的漫长冬日让人无法忘记。长春里一切等待发展生机,长秋又枯燥乏味,远不及夏冬的时光,叫人印象深刻。泰诺莎一如既往坐在那儿,见他回来也不发一语,不管任何时候,她都仿佛只关注手里的书,或是纸与笔。 教堂的编钟被敲响,响声在阁楼里回响不止,赖斯发觉钟声回荡在阁楼,就如在山洞里的回声一样分离散响不止。腹地与东方谷的时间不太一样,人们总会散落地去计算它,神迹山顶的日晷立于二座灵庙间,却只有在烈日当头的时候才会有所用处,其它时候人们只会记得是上午还是下午,或是漆黑的夜晚。教堂在天气好的日子里,会用长烛来计算时间的流逝,每当一根长烛燃尽,钟声就会响起,每个清晨裴迪耶纳都会在错落的钟响中,闹哄哄地醒来,又在此起彼伏的钟声中迎来夜晚。 赖斯庆幸在朝暮之外的时间敲钟的,只有少部分大教堂,才不至于这个城每天都嘈杂度过,那样根本不会有鸽子或山鹰在这座城里停留。由于光线变暗,赖斯点起了一根烛台,火光让黄昏的光线稍稍提起神。曾经的腹地,赖斯听闻,自由农和工匠只有白日与夜晚两个时间,伴随鸡鸣醒来便是白昼,太阳垂入西边就是夜晚。只有修道院和贵族的家里才能点起蜡烛,城墙或哨塔的守卫升起火把,除此以外都会被黑夜吞没,狼嚎在城里城外长啸不止,树林怪舞,从中不断产生出女巫和恶魔的传闻。 若没有东方谷,赖斯又想,漫长的冬夜会是怎样。来自极东之土的蜡烛与油灯被源源不断地带往这里,穷人的夜晚终于不再只是一片漆黑。虽然他们的生活也还是由劳作、饭食、祈祷和少许的娱乐组成。腹地的凛冬已然很可怕,更往北去,北方雪原的冬季,整日整日的长夜让人提心吊胆,那时常年不见天月,唯有野兽的吼叫与彻骨的严寒在夜里与人为伴。而现在,泰诺莎能放心地每晚都在阁楼里点起亮光,在深冬的长夜中亦能如此。 需要去酒馆带来今晚的饭食,赖斯却不急着过去,他坐下,侧身而面视着泰诺莎。现在去酒馆还是稍后再去,都能盛来满盘的浆果、奶酪、南瓜和樱桃,以及肉——肉本是稀少而昂贵的,在多年前。而在腹地的混乱被艾琳王平定,商路打开以后,来自南部群峰的牛羊,以西海岸的鱼虾,都解决了这些问题。此刻赖斯若是过去,那里的女孩,维琳是否还会用言语和眼神暗示,他说不准。赖斯看得出她的意图,而他在上一次过去时明确地拒绝了她。 “你我应当服从戒令。”他说,他的手法或许欠缺妥当,而他确实地不想获得短暂的欢愉。他也曾在北方的文特尔福如此欢愉过,那是个涉世尚浅的女佣人,赖斯很清楚的记得。离开了肌肤间的温度后,释放完毕的热情便如野火一样消失殆尽,他感到如此空虚,那种极致的满足却不是他所想要的。不能替代他曾在故乡失去的一切,也不能填补他在漫长旅途中所折损的,现在侍奉在泰诺莎•莱汀的门廊下,他反而有了这样的满足。这才是他现在需要保护的东西,他不能失去这个居所,赖斯如此确定到。他久久端详那张脸,在烛火中闪耀出灵性,眼珠如同生于烈火般倒映出火的光影,那张脸冰冷而炙热,不同于圣像那样沉默的死板,在威严中隐隐生出一丝敏锐与温存。她抬起头,知道他在看她,泰诺莎一语不发,也不催促,赖斯便起身出门去酒馆。 “不属于自己的事,莫陷入过深。”她在赖斯身后如此悠悠地说了一句忠告。 赖斯停住一下脚,她没有再说话,他便离开了阁楼。她一定能看出赖斯在做什么,乃至他的想法,她向来如此,足不出户,事不关心,却俨然万事熟知于心。赖斯说不出她到底知道了多少,至少对于他的事,泰诺莎没有想要干涉的打算。他也不会试图过问,泰诺莎对不感兴趣的话总不会多说一句。 那天晚上他翻开那本淡蓝封皮的书,墨香立刻从泛白的纸中喷涌出来,冲进他的鼻腔。这本书与他在阁楼里翻找到的任何一本相比,都要显得年轻许多。这本书的油墨印记尚未完全干涸,字迹在油灯下幽幽发亮,他意识到这本书在前几日刚写完,正是泰诺莎每日伏案所写的部分。他对此感到有些欢愉,泰诺莎急着催促他看完的书,其下卷也才刚写毕。他不时瞄泰诺莎一眼,反倒对书的内容并没有太上心。 他合上书,站起身,走到墙角拿起自己的笛子,又坐回自己的椅子上,将笛口贴到嘴唇。泰诺莎没有动静,他便欣然吹奏起长笛。笛子悠悠飘出声音来,响彻屋檐间,盘旋每本书的封面而上,在阁楼里飘扬。《无香花》,他快忘了自己多久没有吹起这个调子,与以往他所吹奏的悠长曲子不同,这首曲子轻快而悠扬。来自东方谷的乐曲总是那么轻,像山风不留痕迹,又像云雾遥远神秘,离开家园后的赖斯才终于领会到这些曲子的奥秘。曾经枯燥乏味的歌谣,现在如此动人心弦,“乐者闻心”,这句古早的话语他才在现在逐步领会到。泰诺莎也像是被曲子吸引了注意力,她手上的书很久没有翻页。两人都默契地在享受这份宁静的时光,赖斯的心情唯有在这时才会宁静下来,泰诺莎的身躯岿然不动,在烛火下显得瘦小。这幅身躯里藏有多少秘密,赖斯始终无法去探知。他只知道在不断振动的巨翅下,他像是终于找到庇佑般的安心。 他的梦变得如此频繁,以致他在梦中看见了那座遗忘已久的塔楼。塔楼高耸入云,他就这么静静坐在塔楼内的一角,干枯的麦草堆积在地板,古老的石膏将他紧紧关闭。一扇窗户始终洞开着,没有木板与帘子遮盖,他能从中看见窗外的云和太阳,光漏入窗内,懒洋洋地钻在地板上,扑起一层薄薄的灰尘来。他知道那扇窗后会有什么,他能看见广袤的山脉,奔流的长河,还有变得比蚂蚁更小的树林。可他甚至看不见这座塔的底端在何处。这座塔连接着天的最高处,他确信不已,那上面会是什么,一座砖石搭建的白色城邦,还是又一个更高的山脉? 他不知道这些,因为他连自己为何在这里也不能明白,更遑论这座塔的建造者们。这是他出生前久远的故事,久远到如同他旁边的砖块一样,被风和岁月留下了无数的刮痕。他能听见的只有从窗外传来的琴声,那琴声悠扬而轻快,仿佛来自云端,又仿佛来自大地,像是被鸟儿搭载羽毛上,被带入这个塔楼中。他有些想知道那琴声自何处而来,又去往何处,就像风一样,而他自己却唯有在这里,像雕塑般久久伴随那死闷的阳光。他知道自己在等待,等待一艘遥远的云端驶来的帆船,等待一个人的到来,来到这个被世界遗忘的偏僻角落。或者,他尝尝满嘴淡淡的干草味道,他在等待着一个巨人,将这座塔彻底摧毁,他知道那个巨人高过世界最高的山峰,却不知道是什么模样。他攥着手中的长笛,那笛子斑驳破旧,却无比珍贵,他能清楚记得,这笛子是他等待的人最后的痕迹。 赖斯睁开眼看见窗口的太阳光刺眼依旧,视线所及的屋顶,变作了阁楼的隔间底部。他挣扎起身,只感觉头昏脑胀,脚都站不稳。他说不出现在是什么时候,太阳已经爬上阁楼,只能判断已经睡了很晚。每次见到不知所谓梦,他都会很晚醒来,他勉强倚在桌旁,泰诺莎没有坐在那儿。他抬起头看顶部的隔间,螺旋的扶梯直上的地方,这一反常态,泰诺莎从来都守时地坐在桌旁,哪怕他这个侍从再不可靠地错过早餐和取书的时间。他不禁怀疑自己有惹火她,小心地往上窥望,他没看见熟悉的身影。 赖斯整理好凌乱的衣服,踏上扶梯走上去。他想试着敲敲门,小心探问她是否已醒来,他从未走到一层以上的螺旋梯过,那之后就是泰诺莎休息的地方。尽管在那上方也有书叠放,但泰诺莎从未要求他去取过,以致那些书现在尽是吃灰。他也没想过要来上方,泰诺莎的生活习性,比他这辈子见过的大多数人都要有规律,不需要他的唤醒。而他也不想在那天瞥见她的火气后,再试图去打扰她的睡眠。他按着扶手向上一阶阶地走,木板吱呀作响,仿佛年代久远已从内部朽坏,他记得泰诺莎每天上下楼梯都不会发出声响,还使得他以为台阶很结实。他走到门口时,看见门大敞开着,从楼下无法往上望见这扇门是否紧闭。 “泰娜?”他试着问了一声,没人回答他,而他看见门里陈放着一张亚麻色的床,一面大镜子和杂乱的石头,里面没有人。 他转身奔下楼梯,又推开地下的浴场门,那里热气蒸腾,打开门锁就立刻冲到面门来,昨日他更换过浴池的水。雾气笼罩了整个地下浴场,而不管是大浴场还是小浴池里,都没有他想找的身影。 他短暂地不知所措。他从不记得泰诺莎有曾主动出过门,即便是上回他睡过时间,她的早餐也依然由女佣维琳送来。他记得曾和泰诺莎谈话,他问她何时有可能出门,她淡淡回答整个裴迪耶纳化为火海,或是阁楼倒塌的时候。他推开门,一切都相安无事。 或许是去散步,他这样给自己假设。这无法令他安定下来,倒在椅子上的他坐立不安,莫名的焦躁促使他走出门去。刚一个上午没见到她,赖斯便像孩童失去摇篮般不安了。受泰诺莎的影响,他变得有些依赖于直觉,直觉现在叫他去寻找她。她即使不见踪迹,又会怎样呢?贪图钱财的流浪汉,裴都阴暗角落的地痞……毫无疑问她是不会担心的,赖斯曾亲眼见到她口中的火息。那又会有什么东西能让她处于危险中,他会说没有。可不让人顺畅的压抑堵塞,总有什么让他感到不安。那预感来自教堂的彩色玻璃画,来自修士胸口垂吊的圆弧圣架,又来自乌黑的水河长流。 他开始在镇中找寻她的踪迹,他用双足在泥石地面走,用双眼追寻可能似曾相识的身影,用双手比划她的特征。暑热在泥土堆砌的城中蒸腾,路面不自然的发烫,赖斯的眼被阳光晃到难以睁开,让他难以分辨人群中是否有她的身影。他开始向人发问,他问工匠,再问纺织者,又问雇农,又叫布匹商贩去问行商人,再让木匠在诗人和琴手口中打听痕迹。他曾在这段时间里安排了足够多的人,直到现在,他才发觉这些人远远不够。 没有人回馈给了他确认的答复,连犹豫的回答也没有几个,身穿洁白的精工衣装,在大街上走的人,再怎样都会被看见并给人留下印象。可没人记得有曾见过相似的身影,泰诺莎的衣服只会是那一套,不更换也不会脏,赖斯如此认定到。他不能细说其相貌,就如他所猜测的一样,没人说得出她是谁,足不出户的泰诺莎无法让人记得。一个上午的时间很快过去,他连泰诺莎可能的影子都没见着,不免更加焦急,就连阁楼里也没有,她仍未回去。 他唯有用自己的足眼去找寻,这时他才发现裴迪耶纳是如此的巨大,广到他无法在天黑前匆匆走完它。午后的街道全是做完祷告的修士,和出活的工匠,即使盛夏已至尾声,暑热仍能把枢河晒烤沸腾,没有阴凉地可以遮盖。裴迪耶纳是一个如此缺少树荫的城邦,建立者与信徒逐步将城里的森林拔除干净,使得裴都显现出与其它城邦完全相异的景象。他走出了坐落着教堂、枢河穿越的南部,本打算去往东部居镇的脚步停下,转向另一边去。 他有些想找到兰里戈特的人帮忙,转念之后他打消了这个想法,后来他会懊悔于这个执着,懊悔于私欲的念头一时占据了理性的正确。他来到了圣乌斯广场,以西地带终究在漫长的磨合过后,成为了旧教莫塞教的领土。一走到这块土地,就能分明嗅出这份严格的呼吸,方正的房屋,每个砖块密不透风地填补空隙。蓝色的屋顶和灰色的墙壁显得拘谨,整条街都静默不语,一如这个教派给人的感觉。这里有酒馆和露天的酒场,只允许向客人出售三杯的严格戒令远近闻名,清教执掌的地带,无人会去打破这份规矩。到这里他便再无人可以询问,他的手腕在偌大的裴迪耶纳面前显得如此薄弱,他所能触碰到的不过是其表面。 他看见在广场的一侧,有人坐在那里,露天酒场所摆放的桌椅,有些人正在享受午后的惬意时光。他看见一个身穿白色长连衣裙的身影,瀑布般的白色长发垂下腰际。他急忙过去,待近到眼前才发现认错了人。远远望去那位女性像极了泰诺莎,刺眼的阳光更加深了误区,近看便会发现,那人的瀑布长发微微卷曲,泛着淡淡米黄色在阳光下显得发白。她的面容比起泰诺莎要更加成熟,脸颊修长,高抬的双唇紧闭,瞳孔更加清澈明亮,没有任何妆扮的素颜,在眉宇间显出自然的威压和敏锐。她看到了赖斯,那目光注视到赖斯身上的时候,他感受到了不止一分视线,让他浑身不自在,那目光本身又像极了泰诺莎,仿佛能洞穿他的想法。他打算转身离开,那人开口:“你在找寻着某个人。” 那声音沉静而透彻,充满吸引力,让赖斯先停下脚步:“你知道那人的所在?” 他发觉自己难以对上她的目光,每当看向此人的脸,赖斯就能感觉很多人的视线凝视着他,这是份错觉,静谧的午后广场无人会在意他。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性,无法判断是一名贵族还是行商人的妻子,她像是比赖斯稍稍年长,宽大的袖口交叉搭在桌上,衣服穿插着细致的线条,领口缀着赖斯未曾见过的宝石。赖斯认为她不属于旧教,因为她的脸上一直有淡淡的笑容。旧教的女性总是不苟言笑,阴冷而沉默刻板,至少在外人前一向是如此的。她的笑容似有似无,平淡而神秘,不由得给人敬畏与诱惑。她的双眼保持着明亮,随时都有着洞察般的专注,让赖斯不免感到,她是高贵的王者而非凡夫俗子。她所坐的桌椅旁侧,无数黑蚂蚁正在聚集,汇聚成河流拿取面包的碎屑。 “你以龙为伴,居于龙的洞窟,灵魂染有龙的色彩。”她缓慢说,脸部一直保持平淡的笑容,让赖斯感到有些警惕,“群星和日月知道,龙会去何处,而山川和江河却不知道。龙会去翅膀所能飞往的地方,有时仅在一个山头之后,有时却在天地的尽头。龙随其心欲,傲慢而固执,往往也会死在其中。” 赖斯不知该说什么,对方虽一直有和善的微笑,居高临下的眼神却充满压迫感。每当她一开口赖斯就会感到沉闷,这感觉比起泰诺莎发火时要更加强烈,却截然不同。他意识到不能多谈,眼前人和泰诺莎类似却不尽相同,赖斯本能感觉她的周围充满危险。像一个号令之后,便会有无数人将他撕碎,而她只需一声令下。 “近火的生灵会在火把下燃尽生命,你将在龙息中化为焦骨。”她饶有趣味地一字一句说,双手手指搭作桥状放在桌上。赖斯不愿再这里多待一会儿,耗费掉寻找泰诺莎的时间,避开她的视线转身离开。 这人是否认识泰诺莎,他有这样的疑问,但他不想再考虑。就像飞虫不会试图去管巨象和雄狮的交流,赖斯不会去管他们之间曾发生过什么,或是有什么联系。裴迪耶纳到底藏有多少超乎寻常的人?他几乎不敢去想了。他仓促离开那儿,穿过广场的花坛与先知之母雕像,来到一个僻静的教堂。
  15. 第二天的下午,城门大开,一只残余的部队被准许放入城内。直到领主下令打开城门前,这支部队在城外呆了一晚。赖斯站在一座小丘的边缘,倚在围栏上好便于看这只部队进城的景象。那天他得以在白天出门后,泰诺莎便放宽了许可,倒不如说是他自己开始积极地出门,因为泰诺莎始终对此没有过严格约束,她只是递给他一本更加厚实的书,《穆迪梅尔》的下卷,督促他在盛夏尚未结束时读完。他揉揉有些困倦的眼,那支部队正从下方的街道穿过。街道上的人都让开了一条道,便于他们通行,乞丐坐在墙根晒着太阳,往来者们看这批部队的眼神就和看乞丐没有两样。赖斯看见他们的旗帜上绣着青色的龙纹,想必是国王军中的突击部队。他们一个个无精打采,圆盔被砸出凹痕,布甲上全是刮开的裂口,连一个圆盾和完整的长剑都没有,其中还有几个人负了伤,干涸的血迹留在自己的马匹上。 “大人,你注意到为首的那个骑士了吗?骑着黑马,胸口有比席特家半月家徽的那个。”穿着蓝衣的修士站在他的旁边说,赖斯一时半会儿没能反应过来他是在叫自己。 “看来我得给自己起个名头,不然被叫大人时都不知道该看向谁。我想以后我就自称尚恩大人了吧,一个没有封地和家臣的大人。”赖斯打趣道,这位消瘦的高颧骨修士,现在成为了他名义上的封臣,“那个头发乱糟糟的,几乎要从马上跌下来,却还是眼神凶狠的人?” “他是森文•比席特,比席特家最小的儿子。”蓝衣修士往下瞧着说,这个城邦里到处都是和他一样的修士,裴迪耶纳作为腹地最大的宗教城邦,新与旧的两大教派在城里并存,反倒显出一副和谐的景象。在城中的山坡,明火山的顶端,两座教堂正对而立,信徒从中络绎不绝。赖斯抬头去瞧了眼山坡,阳光在光秃秃的山上晃得叫人看不见东西,墓碑与乱石从生在平坦的大道两侧。再埋头看大街上,数不清的修士在跟着残存的部队做祈祷,“这不是他第一次吃败仗,就在三个月前,他率领着部队在北部红林峡谷处,同坎雷家的虎军开战,那场仗从结果来说确实难定输赢,却只有他一人骑着马灰溜溜地回来。出奇的是这件事还不是第一次发生,不管自己的仗是输了还是赢了,他都能活着回来。我听人说他总喜欢冲在阵前,这样都能数次侥幸活下来,诸神保佑,说不准是哪个瘟神看上他了。”安伯修士继续说,他的口吻波澜不惊,赖斯则能从中听出戏谑的感情。 “我有所耳闻,朝廷里面有人因此叫他‘独马将军’,随着这事儿再三发生,这丑名号越穿越广。”赖斯弹起手里的银币,又反复地接住它,“比起他的主子还敢放心叫他带兵,我觉得他的手下没有因惧怕瘟神,或是别的原因,在他睡梦时就把他喉咙割了然后逃走,这更叫我出奇。他一定是个很有才能与魅力的人。” “把部队全部送到虎口去的才能。”修士无意间轻轻笑道,“他更有名的绰号叫‘红眼狗’。见过他发火时的人都说,他的眼睛充血就像恶魔一样,加上他在那时的行径疯狂,人们便这么叫他了。” “怎样的疯狂?”赖斯看见那人的脸上全是陈旧的伤疤,胸甲碎开,里面又添了一道新的伤口。 “这可不好界定,该怎么说呢?在被大军围困时,半夜突然率全军直冲一点突围?哦这很难说,不过能只身骑马闯入敌军后方营帐的人,我只能想到他了。” 赖斯盯着森文•比席特看,视线不免变得模糊起来,那人没有气势与精神,那双眼睛却坚定有力地目视前方,紧闭着双唇,下巴没有胡须,搭在腿上的手紧攥缰绳不放。“他是个谨慎的人,谨慎而机敏。”赖斯狐疑地说,他从那人身上得出的结论与修士所言截然相反。 “不管是怎样的,这次他回他兄长那儿,免不了更多的冷眼。”修士轻轻咳嗽两声,“大人,你想要找的人在东边的索菲娅椴木教堂,他同意你的要求。” “不是要求,是交换。”赖斯指出问题,他摸索到口袋里的石雕,往那个方向望去。裴迪耶纳大得出奇,远超过以往任何他所去到的城邦,在午后的太阳下,乳白色的石膏墙与低矮的黄土墙照的发亮,就连最大的教堂也不过在市中一个角落被建筑掩埋,那个教堂大得足以将一头龙塞进去。他莫名想到将泰诺莎塞进去的样子,不免感到滑稽,嘴角淡淡笑起来。而他想去的教堂实在不显眼,蓝灰色的屋顶与周围融为一体。并非所有教堂都能有铜钟和守神堂,索菲亚端木教堂便没有。有钱有势的大教堂会装饰耀眼的彩色玻璃,构成美妙的画,比内侧出自画匠之手的壁画更加惹人瞩目,还没有刺鼻的硝味。 “洛瓦丁在上保佑!亲爱的兰里戈特大人,见到您的健康真是幸事。”修士转身大声地说道,这让赖斯知道谁来了,他也回过身去。站在人群汇聚的地方,凯德•兰里戈特的满脸疑惑并非他刻意为之,不过看到他这样,赖斯仍情不自禁地感到滑稽。 赖斯抬起手向他打声招呼:“很棒的天气,凯德大人,再次碰头不是在藏满书的阁楼,而是在这样的地方,未免有些让人扫兴。” “这是怎么回事?”凯德大步踏过来,“叫我到这儿来的人是你?” 赖斯没有急着回答他,而是目光示意修士,修士欠个身离开:“祝愿诸神庇佑二位。” 待其走后,赖斯磨磨手掌:“霍德修士,想必你认得他吧。仅从眼光和视野来说,是个很不错的人,他对于人事变动的预见,恐怕裴都找不出第五个能出其左右的人啦。唔,刚才你问的是?哦,叫你来的是一封信才对,信封口用了随风飘起的枫叶状火漆。” “叫我到这种地方来想的是什么?你早该被送进地牢去,而不是在这里有机会愚弄我。”凯德的脸色很难看,想必他因这事感到羞辱,递给他这封信的家仆知情而不报,“若没有对泰诺莎小姐的尊重,你根本不可能从我眼皮下放走,还能如此嚣张。” “何来愚弄一说呢?兰里戈特大人,那片枫叶是我的纹章。”赖斯拉开其中一边的领口,里面纹上了在山谷间飘动的红枫叶,“现在是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纹章啦,我可不会例外于这类事。” “至于信中所提及,泰娜……莱汀小姐一事,很抱歉在这点上我没有完全说实话。”赖斯整理自己的衣着,他今日未穿那身昂贵的服饰,而是最简朴的那身行头,现在他感觉自己就像路边的农夫,在和一个贵族攀谈,“因为我确信没有这么说,你是不会来的。” 凯德看上去很窝火,他的脸有些涨红,随时都像是会抽身愤然离去的样子。“看在莱汀小姐的面上,我听你会怎么说。”他忍住了火气,这令赖斯意外,他原以为高傲的兰里戈特会拿手中的杖子打过来,他甚至想好了该怎样留住转身离开的他。 “老实说这令我很欣慰,你能听我说两句。”赖斯将手里的铜币塞回裤袋,清清嗓子,“想必你得知皇宫消息的时间会比我早得多。” “然后呢?”凯德有些不太耐烦,他今天依然执着杖子,在人群往来的地方与地位差自己很多的人谈话,这让他像站在热砂上。 “请随意些,兰里戈特大人。你我现在都很焦急。”赖斯慢悠悠地说,“老实说,每到一个地方没多久,那地方就会乱起来,我都开始不免怀疑自己是不是和下方那位将军一样,是个瘟神了。不过这回,我总不希望又不得不收拾行李,到别的地方去。” “不过看样子会很困难,裴迪耶纳……用实话说,就是个祸殃。”赖斯抬眼左右环望,街道上有带着黑帽的僧侣,也有垂吊着环形挂饰的修士,不同教派的人在各行其道,仅是粗望一眼,就能窥见五个不同神明的拥护者,他们虽彼此互不对眼,赖斯却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纵观大陆九国,我再没到过哪个地方的酒馆如这里复杂,稍久坐一会儿就有人找上来,问你主上的名字,恶龙保佑,我甚至看见他身后的几个人正虎视眈眈,我稍回答不慎可能就要吃刀子啦。这地方会自己起矛盾,混乱到来之前,他们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把对方的心挖出来吃掉。” “也不外乎这里为何与黎格朗都齐名,自由贸易的黎格朗都全是骗子、异人、香料商和雇佣兵,这里则是道士、修士、僧侣和传教士……修女都被关在寺院里,看不到呐。”赖斯对这座城邦充满反感,对他来说这里除去教条和勾心斗角外什么都不剩,建立者于数十年前发誓,这里接纳所有信徒,却从未说过任何交融的话语,“长话短说的话,在这里变成火海之前,我需要你的帮助。” 凯德像酒鬼一样,压低眉毛狐起眼睛,嘴巴微裂一个空洞,他现在满腹狐疑:“帮你?” “凭心而论,我很想离开这鬼地方,就像过去八年那样。”赖斯在午后的光芒中眯起了眼,他有一瞬间,将教堂门前的雕像看做某个陌生的身影,“但这回,我完全不想这么做……谁知道理由?我变得很想服侍莱汀小姐,我从未做过这样的事,也未曾料到会做。兰里戈特大人,想必你能理解我这份感受。” 凯德默不支声。 “不过这会很困难,兰里戈特大人,坐拥裴迪耶纳的会是哪一方,我试图向莱汀小姐询问,得到的结果是伯亚图斯新教,不消四日便会控制这座城市。”赖斯从凯德身上闻到了松油的香气,想必他认为其来自极东之土,“伯亚图斯新教,‘别去敲响画有日和星的门扉’可是流浪者的名言,他们对异乡人的态度就和旧教对异教徒的态度一样明确。那时候我坐立难保,而兰里戈特大人只需去将我检举,作为他们极度痛恨的东方人,我就只有在逃难与被正义审判间选一个了。” “你在试图怎样诋毁我?”凯德低声吼道,“你将我抹黑作仗着权势、为非作歹使用小手段的人?如我是如此卑鄙且不择手段,早在第一日就让人将你绑走,扔进流河中。”凯德的手杖猛地砸在地上,他的腕力出乎赖斯意料的大,敲出的响声有如精钢的马蹄,“天平悬于脊梁,跟随泰诺莎小姐之人不屑于此!” [align=left][align=left] “恕我失言,万分抱歉。我沿途所经历的此类阴险狡诈过多,不经意间将你与他们划分为一类。”赖斯说。凯德的反应完全如赖斯所预料,贵族男子说了句来自旧教的谏言,这也是赖斯所知的事情,“你的公正,在莱汀遇到问题时,也会坚韧不动吗?”[/align][align=left] 那时凯德短暂一愣,“莱汀小姐不会遇到任何问题。”他的话语没有重心,使原本就摇摇欲坠的身板显得更瘦弱些。[/align][align=left] “我们都愿意这么认为。”赖斯掏出一张卷筒的信纸,交在凯德手中,“然事实并非我们所想。”[/align][align=left] 凯德打开信纸,那封信纸的顶端雕印着罕见的花纹。赖斯平淡地说他见到泰诺莎烧毁一封信,将下一次到来的信件藏匿起来。她会不悦地将其收回,也不足为奇。来自坎雷家的虎纹纹章显得醒目,写信者的热情跃然纸面,对泰诺莎的爱慕情意似乎涌现其中,与其说是追求不如说是直白地请求婚姻。然那份热情并非为了泰诺莎,而是源自对权力的热情。令赖斯注意到的是一个叫做安的人,她在写信人的口吻中分明重量,赖斯自然想到泰诺莎口中的安。那份神秘面纱尚未揭开丝毫,却教人越发好奇于当中一瞥。泰诺莎会关注怎样的人,这勾起赖斯本能所想,他的脑中不断爬过这样的念头,说不清缘由的好奇心促使着他。[/align][align=left] 凯德一定有了与他一致的想法,所以他才愤然将信撕碎。“简直荒谬。”他说,“这事怎么可能会被允许。”[/align][align=left] “坐上王位的人不需要谁的允许,即便是新与旧的神。而他恰有这个打算。”赖斯指出来,“你会认可他的发生吗?”[/align][align=left] 凯德说不出反驳的话来,他深知泰诺莎无法既拒绝那人,又保持为人的生活,这是泰诺莎所不想要的。“他不可能得逞,只要霍兰迪在任国防大臣……”[/align][align=left] “所以你的大哥霍兰迪写信来,迫切希望你能去帮他呢。他一个人已经应付不了变化莫测的诡计,而你却能担任他的心腹与手眼,没你的帮助他已然寸步难行。”赖斯悠然打断他说道,“今早已经是第三只渡鸦了,我很清楚。”[/align][align=left] 对于赖斯的话语,凯德既有所惊讶,又有反感:“你在我的城府内有眼线。”[/align][align=left] “不止一个。”赖斯毫不遮掩地说,“但诸神在上,我能发誓我绝不叫人做下见不得光的勾当,我只让他们告诉我我所不知之事。”[/align][align=left] “你的行为真是低贱。”凯德吐一口唾沫。[/align][align=left] “而我正式因为这行为才不得已到这地方来,看样子我背井离乡再久,唯一不会遗忘的就是这个习惯。我曾没有利用好它而永久失去了某些东西,我不会再次将其浪费掉。”赖斯语气调侃,没有退让的意思,“现在,凯德•兰里戈特,你是因为不舍得远离莱汀小姐,而忽视了长兄寻求帮助的声音。在知道莱汀小姐需要你的帮助后,也还会如此吗?”[/align][align=left] 赖斯又说:“——不过服侍于莱汀小姐身边的我,也确实没资格这么放肆便是。”这让凯德握杖的手更用力了些。[/align][align=left] “我的离开不会影响任何事发生,而我的兄长将因我的辅佐而捍卫本有的事物,妄于强迫莱汀小姐者,我必将给他苦头。”凯德的手杖敲在地面,给予了赖斯肯定的回复,“明日的马车将带我离开裴迪耶纳,不消一日的光景便会去往暮临。”[/align][align=left] 赖斯很满足于得到这个回答,“很欣喜于你的选择,兰里戈特大人。”[/align][align=left] “我为莱汀小姐而奉献全部,而非为了别的任何人。”凯德有力地说,他笃定的话语和坚韧,竟显出一分泰诺莎的影子来,“而你若是有做任何令莱汀小姐不快的事,我即便在以西列岛的最深处也会知晓。”[/align][align=left] 赖斯越发好奇这人的热忱由来,对于泰诺莎几乎是不求回报地付出,盲目痴心追求者赖斯过往曾见过不少,接近于殉道者的凯德却是罕见。这份狂信者般的热念既叫人钦佩又使人好奇,他得承认自己对凯德•兰里戈特所知甚少,却也无法从他那儿获得回答。[/align][align=left] “火炬与尖刀保佑,凯德大人,我需要来自你的帮助。”赖斯在这时说,“而我能代你看好约瑟夫•坎雷,保证在你走后,他在裴都也得不到想要的东西。”见着凯德的疑惑,他将裤袋中的银币取出,凯德看见那是个有裂纹的银币,进而看出坎雷家的家徽。[/align][align=left] “坎雷家欠我的,差不多该还了。”他倚靠回围栏,撅着嘴解释,“坎雷家肯定不会忘记,有个曾在北境让他们小儿子免于遭罪的人,那人因此不得不再次迁离,而这枚银币就是许诺。坎雷家‘倍偿恩仇’,他们不会在这点上让步的。”赖斯的口吻轻浅无痕,“如果可以的话,我需要知道一个人。”[/align][align=left] “安。”凯德会意,这也是他心头所想知晓的事情,那个人现在远在暮临,或者别的地方,泰诺莎对其关注倍加,却从不谈论有关她的话语,怎能不让人倍加猜测,“能和坎雷家扯上关联,你有着怎样的来历……这我毫不关心,流亡者,别忘了你的身份。”[/align][align=left] “如我忘记,那就不会诚恳服侍莱汀小姐,而是傲慢地走上绞刑架了。”赖斯伸出手,“很高兴我们能达成共识与合作。” [/align][align=left] 凯德并没有握住的意思,他的手按在杖上:“我仍无法信任你,直至我确实知道你对莱汀小姐无害。”他深陷的眼框一直抱有锐利的目光,对赖斯始终保持审视。赖斯笑笑收回手,他不会怪罪于凯德,换做是自己都不会信任赖斯这个人。该说的话已说完,凯德抽身离开,他没有想多说一句的意思。“最后,我想知道你的名字。”他在走前问了一句。[/align][align=left] “维德赖斯格尚恩。”他满意地微笑,“今后就叫尚恩了。”[/align][align=left] 他看着凯德走下坡道,那个瘦弱的身板如今越发像个骑士,赖斯不由得渐渐佩服起他来,他的身体注定无法走下地里劳活,或是在林间张弓狩猎,更别提受封爵士等位了。八年的时间他就这样捍卫着泰诺莎的宅所,像持盾的青英铁卫护守国王,更像龙窟洞口的狮虎。忠诚与荣誉,他不禁想起过往曾在东方谷时的一个人,他若是生在那里,也一定会是那个虔诚的捍卫者,最终获得那人的命运。他不禁摇头来摆脱这个可怕的想法。赖斯向不远处靠在木桶上的农夫挥挥手,那人便转身离开,在这之前他一直像在晒太阳,眼神死盯着这边。[/align][align=left] 我也不会忘,我们是为了同一目的才会合作。他想到。[/align][align=left] 赖斯往城镇的东边望去,那边坐落着石匠铺、磨坊、铁匠铺和染坊,住屋、旅店和酒馆填补其中,青灰色的屋顶上挂着木牌,没有鸽子在上面驻足。东边没有教堂和庙宇,连清教士也鲜有过去身影。那里是非信徒的穷人居住生活之地,在这个城中显得最为黯淡无光,毫不起眼。那反倒是赖斯在这个城中,除去泰诺莎的阁楼外,最感亲近喜爱的地方。偌大的裴迪耶纳,除了让人反感的地方,就是叫人提不起兴致的地方,在这当中,没有哪里比泥土气息尚还残留的地方更好的了。现在他要过去找人,他希望能在晚饭之前回去。[/align][/align]
  16. 塔克塞意味深长地望了他一眼,淡淡笑道:“强恩•塔克塞有幸来此到访。不知您是哪位?”他的鼻音较重,老态尽显却仍强健有力。 “一个身无要职,却独爱诗歌与琴乐的人。”赖斯说完展示他手中的笛子,“我在此稍息几日以赶路作方便,可这儿的美妙弦乐叫我流连忘返,亏得要泰诺莎小姐谈谈这事儿呢。” 塔克塞的鼻中呼出一气,淡笑着点头,如赖斯所预料的那般,那份微笑中带有轻蔑和不屑一顾。塔克塞家历来崇尚武艺和强大的头脑,却对诗书歌舞这类行为嗤之以鼻,对他们来说这种事完全不该由大男人来完成。他不会再在意赖斯的存在。 他从箱子中取出一张羊皮纸,递过给泰诺莎:“大致的情况都在上面,请您先过目。”泰诺莎接过后将其平展桌面,摊开后油墨的味道跳出纸面,泰诺莎打了个喷嚏。那是张地图,人手绘制的城邦地图,上面没有标注地名,有着密密麻麻的笔痕。赖斯辨识了好一会儿,眼尖地看出这是暮临城,其中大块复杂图绘集中的地方便是皇宫。他猜塔克塞认为他看不出其中玄妙来,因为对那一带熟悉的人数量从来不多。 “德里克数日前离开了那里,他显然不打算惹麻烦。以坎雷家和古森家为中心划分出来的两派,现在变得很明确了。‘羊角臣’则开始拉拢剩余的人,‘雾山’……没人猜得透那个诡异的壮汉在想什么。”在泰诺莎看地图的时候,强恩用手指指点点,“现在能控制北境势力的人都走了,他们说下一个长冬将到来,那些该死于绿火的东西……塔克塞家的青壮都不在中央,我们若再不分明自己的位置,就得回雷森堡里了。” “黎格朗都。”她卷起羊皮纸地图,说了一句,“那地方没人控制。” “莱汀小姐,那地方没人捏在手心是因为无法去执掌。”塔克塞说,“试想要怎样把一只鳗鱼一直拿在手里?自由贸易城邦,人马和精灵,地精和香料商,还有大量法师盘踞的地方。” “如果你能找出更好的办法。”泰诺莎取出茶叶开始咀嚼,她对这个问题毫无兴趣,“混乱将伴随长冬逐步降临,那时候所有人的眼都会盯着王座不放。塔克塞家要是想从中分得杯羹,我就另寻人选。”她的语气冷漠且带有威慑性:“控制黎格朗都不需要士兵或权力,金钱比一切都有效。莱恩是你的最好人选,他家境宽裕,又是你的老封臣。” “莱恩不适合出任这项事,他会搞砸的,就像死去的布莱文特。”他用指节敲敲衣领。 “担当。”泰诺莎平淡地纠正,“你不会聪明到放任自己的权力交给任何人。” 强恩咧嘴一笑,赖斯看出这人的笑不能轻信。“只是如此,我也不会为这点事来到访了。敬爱的莱汀小姐,世事难料。就在昨晚的深夜里,亨利•厄恩肖的女儿带人将贝格特伯爵捆了起来。” 让•贝格特伯爵掌管着的封土宽阔,三座城堡在他的土地上坐落,然而这些都本不属于他。强恩简单说道,这些原本都是他的封主亨利•厄恩肖名下的地盘,直到十六年前的暮临篡权。那时候君王暴毙,皇权更替,一切来得快速利落,并肩王在宫外身中乱箭毙命,次子在砍下长兄的头以后顺利坐上了王位。贝格特是个很机敏的人,他的主人站在失败者那边,他就在笃定大局的时候将厄恩肖出卖,待亨利•厄恩肖被推上绞刑架后,他获得了部分封土与不光彩的头衔。“灰须鼠”,人们这么在背后议论他。 不过他却忘了将祸患斩尽,下落不明的厄恩肖女儿莱娜•厄恩肖,他得知其尚还生还时为时已晚。贝格特伯爵在剧院中欣赏乐曲,她独自于台上独奏长琴,吟游诗人为厄恩肖家编写的《烛火的长廊》还未奏完,手下的所有伏兵已悄然引兵而起,里里外外三层将剧院团团围住,将贝格特的下人全部割了喉咙。 “他或许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那只老鼠总很机灵,他没有任何抵抗,因此保住了性命。现在估计正在黑石大道上,被押往鹰岭堡。”强恩皱起眉头冷笑道,“这事一出就在今早传到了暮临城。好极了,这下腹地的人都坐不住了,林地的人想要拿到那几座城,坎雷家借口平息混乱暗中遣兵而去,古森家没动静,但谁都知道他们绝不会坐视不管。塔克塞的人忠于国王,只怕会遇到更坏的消息。” 而你则想从中拿下些好处。赖斯听完后暗自忖度。 “扶不住王冠的国王,坠下泥土也不会有人管。你回新雷森堡,囤积物资。森林起火后不会有人在意什么时候又逃出一只老鼠。三个月后暮临会迎来一次战火,进入深冬之前你都不应有任何动静,直到你见到围城。”泰诺莎嘴里冒出雾气,悠然地说道,“保管好我告诉你的东西,以及安,安不能与王家有任何关联,那之外的事情,我不关心。” “安小姐的事情,您已再三强调,不可能会忘记。”强恩欣然应允,将东西装回箱子后起身告退。他起身离开的时候仍佝偻着背,赖斯感觉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他,一个身有伤残的强壮者,他的记忆结霜,叫他想不起来。但在他离开前,赖斯全身一抖,对老者的笑容感到寒颤与厌恶。 “我想他早就有了自己的预计安排,来这儿只是为了看你的反应。”待目送那个身材高大的老人离开后,赖斯说,他尚未从惊讶和狐疑的情绪中恢复过来,如果此人不是塔克塞,那么他会更容易理解地多,“他和我认识的塔克塞人都不太一样,那家人都刚直得很,他从中带有些狡黠。”他有种强烈的预感,这个人将行不远。 “皇宫的事与我无关,我恰好在那边有人相识罢。他们指望我能帮助取得荣誉或黄金,我则只对那个人的安危有点兴趣。不执棋的人能看清棋盘,不能影响棋局。”泰诺莎将嚼完的茶叶再度吞下。 “你能掌管棋盘,而尊于规矩不从中干涉。”赖斯说。 泰诺莎瞥他一眼,躺在椅子上打盹歇息,这模样在赖斯看来,就和饱足后沐浴在阳光下的大漠人一样。“规矩,还有秩序。人所活应有所敬畏,原则约束了强者并保证秩序,即使它人人都可破坏。要是人人认为真理比事理重要,就去荒诞地破坏它,那么人还是独居于山洞中好了。”泰诺莎闭上眼,语调平淡而悠缓,“可惜人是人,不是龙。龙之间的秩序便是互不干涉,人的秩序便是共同妥协。” 龙也会有所惧怕?赖斯的脑海中,再找不出能比巨龙更加危险与强大的存在,若上天有神明,也就不会让那头巨龙一把火将他的故乡付之一炬。 “恐惧与无力带来神祗,没有谁规定龙不能有信仰。多年前的‘恶龙之乱’,你认为是为何?”泰诺莎眯起右眼,她像是看出赖斯的疑惑那样说道,“成千上万的龙共同展翅,刮起风暴一样的沙尘,肆无忌惮地在所到之处喷洒怒火,把无数城邦都化为灰烬。那时候人尚未诞生能屠龙的勇士,我也还没有出生……直至乌木杖与它们定下协议。”说完她又闭眼淡淡一笑,“它们都在害怕呢,害怕即将到来、最终却没有到来的东西,它们还没有适应这种有生以来从未体验过的感觉,完全乱到不知如何是好。” 这些都是赖斯以前不曾听到过的说法,人们会说巨龙起了矛盾而竞相争夺、人们说是古早预言的灾难到来、人们说是触怒了神明,于是降下祸难……从未有谁提及过,巨龙是在惧怕。不过赖斯首先在想的,却是泰诺莎从蛋壳里生出来的景象,滑稽与神秘诱人去浮想联翩。 “所以你不干涉政务,是有所惧怕?”赖斯问。 泰诺莎呼出一口气:“我和我所敬畏的东西一样,对此实在没有兴趣。短暂的荣耀与虚假的地位,唯有短暂而渺茫者十分着迷。权力的夺取来来去去,唯独这次坐上王位的人会坐很久。” “那你认为这次漩涡中心的胜出者会是谁呢?”赖斯眺望天窗外的远方,他能感受到这次风暴的到来,隐隐的预感告诉他这次的风会有些强劲。这类事情他见过很多次,越是接触就越是容易让人感到枯燥,反复夺取空洞而巨大的利益的结果却是空空如也,尽管如此,那份诱人的贪欲仍叫人乐此不疲。他想起曾经的自己,深陷其中不可自拔,直到反应过来时已踏入泥沼。 “尼娅•野穗谷。”她斩钉截铁地说道。 从未听过的名字,赖斯绞尽脑汁去回想这个人,但他寻思无果。“从什么地方来的?我不知道这号名姓,原野的游牧民首领,还是红林的原住民?” “你早迟会知晓。这与你并无关联。”她趴在桌上,笔在纸上划过一长条笔线,“现在,我不想听有关王冠和封土的任何事。”
  17. 那个夜晚,赖斯又一次地做了梦。 他确实地看见自己身在一片峰峦不绝的山丘间,惊涛骇浪拍打着湍急溪流的嶙峋怪石,树木山林在风中狂舞不止,他觉得这里像故乡的山谷,又像神秘的南部诸峰深处。他抬起头来,有个巨大的身影遮盖了整个天空。 那就像是古神话中所传唱,人类在混沌未开中所搭建的参天高塔,将其給推倒,并付之一炬,化为尘埃的巨龙一样,巨大到无以复加。那是个巨人,石鳞的身体像是刚从土地里站起来的山脉,浑身翻滚着来自大地最深处的岩浆。它是如此之大,抬起头去眺望他仍看不见其顶端。它燃烧出的滚滚浓烟遮盖了日和云,伸出的胳膊抬起碎石,碎石掉落在群山间,便破碎了溪流与古树,惊走了万物。巨人迈动其巨大的步伐,沉重到天地发出隆隆的轰响,一落地便让山川崩裂开来,大地发出沉闷的低鸣,裂开深不见底的裂缝。风暴掀起,庞大的身躯带来了飓风,带来热浪,呼啸着如火龙般盘旋于天地间,草木为之带入低矮的天空狂舞。滚烫的岩浆从巨人身上掉落,如火球一样滚滚而下,将树海燃为火海。巨人就这样走动,在苍穹最高处不停地迈向大地的尽头,那地方乌云密布,徒有汇聚了世界尽头万物的巨大漩涡。 他不知该往何处逃离,巨人的身影缓慢而从容不迫,发出山丘诞生时的低幽悲鸣,就像注定这一日的到来一般,震颤着他浑身的骨架濒临散架。他的喉咙打结,眼瞧着这些的发生。而后他便从梦中惊醒,出的汗浸湿被子,他很显然在清醒前发出怪异的声音,泰诺莎注意到他的醒来,她已如以往那样坐在桌旁,手边的餐盘里剩下面包屑。 他整理自己的脑袋,昨晚他只记得到后来被困倦侵袭,确认自己说话已经没有条理以后,他趴在桌上试图在泰诺莎分神时打个盹,之后便一觉睡到现在。刚才的余惊还在,那梦境真如现实,他一时都未能从中回过神,临场的体会还在骨髓里流动,甚至让他不免怀疑那不是梦境。他起身想出门,像平常一样拿早餐。 “早餐我吃过了。”泰诺莎叫过她,他才注意到她手边的餐盘,在后来清醒时他才会意识到这件事多么令人惊讶,泰诺莎向来不会为了琐事出门一步。他坐回椅子上,想整理一番混杂的思路。“梦见什么。”泰诺莎接着问。 “没什么。”他说,那之后他发觉泰诺莎盯着自己说这句话,有着分明清楚的询问意思。他放弃绕弯路,一五一十地叙述了那怪诞而恐慌的梦境,他竟完全分明记得内容,每个细节在描述时都回到他身上,皮肤尚还没有摆脱炙热的干燥,隆隆低鸣的巨响也在耳中回转,叫他脊背发寒。 泰诺莎听完说:“这便是你的世界了。” 赖斯说他听不懂。泰诺莎轻描淡写地说,每个人在梦境中会见证到自己的世界,那个世界伴随着梦的惊醒怃然结束,有的人曾去往某个贤哲为王的国度,有人在水平如镜的湖面迎来了盛宴,有的人则在深色的浓雾中渐渐失去了踪迹。而梦中所见不一定为实,梦中所醒,也不一定为虚。 赖斯敲敲尚还跳动的太阳穴,说自己弄不明白这意思。 “我所见的每个人都会在梦中见到自己的灵魂,从中看出人各有异。”泰诺莎仰起头颅,那长发批入身下,如瀑布白银,“梦醒的时候,便是人的生命尽头,属于自己的世界就结束了。” 赖斯起身默默收拾起桌面的残余,经验告诉他需要回避这个话题,他开口说这是他家乡的讳忌,不希望多谈,泰诺莎淡笑一声同意了这点。 “把你这身衣服换掉,换做你自己的私服。”泰诺莎说。 “为何?”赖斯平时都穿着简单的一线裁缝口,那身滚着银边的紫天鹅绒衣服花去了整整六枚银币,由镇中山坡上的老裁缝师编织,他挤压箱底,只会在自己进行必要的活动的时候才会穿出门。贵族有贵族的裁缝,农夫有农夫的破布,他不想招惹过多注意,“那身衣服穿起来很不舒适……今天有谁要来这里?”赖斯反应过来,他首先想到了兰里戈特那张瘦长的马脸。 泰诺莎点头。 “真让我吃惊,你会在意这种仪表和排场。来者难道是更加高贵,浑身鼠尾草香气的龙先生?”赖斯用难以置信地口吻戏谑道。 “我不想浪费口舌避免人把你当做强盗丢进地牢。”泰诺莎说完又翻起了另一本书。 不久以后访客便不期而至,来者很有礼貌地敲了三下门边,泰诺莎说“进来”后,来者便弯腰弓着背打开了门。来访者满头白发,头戴一顶羽帽,皱纹布满宽实的面庞,身披精绒所缝制的深蓝色卫衣,高大的身材几乎填满门框,他右手提着箱子,本应由侍从完成的事情,他自己完成。赖斯看见来者领口旁的一只山鹰的黄铜纹章,立刻意识到来人的身份,他有些惊疑。但他没有起身迎接,做出该有的礼仪,而是惬意地稳坐在椅子上,翻弄袖口的缝边,他知道泰诺莎不会对他的行为有任何意见,而他想知道这样做能换来什么。 不出所料的,泰诺莎完全没有理会他的反应。来者鞠一躬后,开口说道:“让您久等,敬爱的莱汀小姐,诸神在上,这事你我都很急迫。事出突然,甚至叫我一时拿不出主意。” “坐下让我看看,一件件地来。”泰诺莎指向赖斯旁边的一个空椅子,来访者会意地脱帽致敬,露出光秃的头。赖斯不禁感到滑稽,这样大热天里坚持戴帽子的他见过不少,却没有为了遮盖秃顶而戴的,何况这人其它地方也只有稀疏的短发。在来者坐下后,他首先开口:“真是不错的天气,啊,是吧?塔克塞大人。” 穿越广阔的红林来到腹地后的赖斯,首先见到的纹章便是一只盘旋于乱石间的山鹰,他当然会记得那意味着什么。世人皆知艾琳的四铁卫,当年尚还年轻的艾琳王,仅凭着四人的青英铁卫,便在万人包围的敌阵中如履平地,硬生生打开一条道路,毫发无损地来到敌方的国王阵前,迫使拥有更大兵力的敌人缴械投降,那日在场的人都对其四铁卫心生畏惧。这件事已过去百年,经由那次事件所夺回的土地至今仍未受到任何威胁,艾琳王逝去后,她的旗帜也在暮临都的城堡上屹立……但这都是在赖斯诞生前的事了。赖斯只清楚,那四铁卫中善使长枪的奈顿•塔克塞,担任右方之枪的骑士,以将枪搭在手腕的起手式而闻名大陆的他,在晚年病逝前始终担任着腹地的守卫领主一职。他家族的山鹰纹章叫人印象深刻,就如同“使命至上”这句家族箴言一般。
  18. 赖斯确定自己在做什么事。天色渐渐暗下的时候他才回到阁楼,打开门后泰诺莎仍端坐在圆桌对面,桌上点起了一盏油灯,搁在桌台一角的水杯里开出小黄花。闷热的天气进到阁楼,便一下凉爽,这座阁楼里连蚊虫都没有,很令人感到神奇,但这整座阁楼本身便足够神秘,以至于进去的人能立刻闻到魔法的味道,赖斯心想。 “给我左二书架三栏第五本书,绿色封皮。”泰诺莎脸上已没有了早上的阴云,恢复了平常的波澜不惊,见赖斯一回来她便说道。 “啊,我看看……科伦的草药学,我猜是这样。”他借着油灯的微微亮光摸索到书,这段时间来他已经基本了解了阁楼内的书本,对于书的位置了如指掌。八天的时间,仅是看书皮的内容早已绰绰有余。 泰诺莎接过书本,将它摊开于桌面看,她又不耐烦地关上书,似乎今晚并不适合给她阅读。她说:“那本书你还没看完。” 赖斯正坐在椅子上打盹,听她一说话便睁开眼,揉揉眼眶说:“读完了,莱汀小姐,《穆迪梅尔》由野原牧民的消亡告终,结束了长达百年的分裂历史。”那是本厚重而又繁杂的书,枯燥的家族与原野历史,作者却用类似戏剧的方式去书写它,清楚地记述了多个家族与种姓的历史,让人不免怀疑书写者有着一致的亲身经历。 泰诺莎闻言转向他。“你没看完。”她说,“你跳开了很长一段去翻读最后的内容。” 赖斯认输:“我想不出我错漏了什么类容,才会把我暴露。” “你读的是上卷。”泰诺莎淡淡地哼出一句,“《穆迪梅尔》的下卷内容更加厚实,读完的人不会忽略这样一件事。” 赖斯哑口无言,要是她当初交给了他这本没有下卷的书,那他几乎是带着未解的遗憾继续漂泊的。“这真是令人意外的一步。”他得承认最后一点的内容着实吸引了他,这本书充满了内容的设伏与发展,一切内容都显得相互紧密关联,令他又打算重新阅读一遍。他懊恼地挠挠头发,“我倒是想知道这本以前从未闻名的书,它的作者是谁了。”这本书没有引言,也没有作者的署名,更别提象征家族或城邦的纹章,除去书皮上似曾相识的花纹,一点能让人寻根溯源的线索都没有。 “泰诺莎•莱汀。” 赖斯睁大眼望过去,泰诺莎平淡的表情回应他。“我的好大人,你又为何会写这样的一本书?”赖斯早该想到如此,这本厚重的书每一页的字密密麻麻,那字写的字迹分明,优雅而没有犹豫,出自一个拥有极度耐心与时间的人手下,眼前的人完全能写出这样的书。 “极东之地的事情充满趣味,我会记录下它们。”泰诺莎稍顿一下,“而我曾眼见着他们的诞生与结束。”她的话音有些变小。 “真是颇有情义的书,哈。”赖斯说完这话,才注意到自己的表情僵硬,皱着眉头露出冷笑,“我还真是有缘分地翻出这书,偏偏由你所写。” 泰诺莎淡淡地指指堆在角落的书,那堆书她从未让赖斯整理过,和那天一样仍全是积灰。“你想要的下卷是淡蓝色封皮,花纹在后面。”泰诺莎算是许可了他读完手里那本书的事实,赖斯意识到,“若想看完那些书,你可以自便,在那之前我会写出更多。” “那些书,都是由你写的。”赖斯过于灵敏地察觉到。 泰诺莎平淡点头,深邃的眸子有着微光闪亮。赖斯又重新审视一遍那堆书,杂乱无章地堆砌在那儿,厚如砖石的书本堆积,足有半人高度。“这得用上多少的时间,精力,还有金币与纸墨。”他不置可否地评价道,出于一半惊奇一半鄙夷地说,“倒是为何偏偏选择这么做?难道东方土壤的一切你都了如指掌,并把它们都用黑字留在了纸张上?” “全知既不可能,也颇无趣。”泰诺莎哼着鼻息说道,赖斯第一次从这位过于淡漠的女性口吻中,听出一些自豪或是满足的味道来,“那里面有列岛文字所书的颂歌,蛮文所打造的历史,荒芜土地的语言讲述的神秘,还有精灵的远古预言。” 赖斯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惊讶地发现眼前这位女性,此刻的容貌与话语都像个孩童,充满夸耀的充实与期许。这让他没了脾气,方才的反感情绪一扫而空,“你实在不像我所知的龙。”他也仍用宣泄的口吻这样说了一句。 泰诺莎得到如此回应后竟有些失望,神色变得不悦,“你会蠢到将龙一概而论,就同把人与猴子混为一谈没有区分。” “我可从没觉得人与猴子有什么差,只是在高塔筑起的时候,一方忘了穿上衣服遮羞罢。”赖斯在看到泰诺莎的反应后有了小小的满足,他继续这样的口吻与她所针锋相对,“这就同我觉得你的外表和贵族小姐没有两样,只是没那么脸色苍白一样。倒不如说,你同南部诸峰那些巨龙一样,让人感到脊背发寒。” “赖斯。”她只是这么淡淡念了下他的名字,赖斯便意识到对方淡淡的喜悦已经消失。他随后发现,现在的泰诺莎和平时的状况也不一样,她即使说着淡漠的话语,情绪却不像平时那样充满威压与冷静。“真抱歉,莱汀小姐,我有些忘了自己想说什么。”他认输道,“请饶恕我刚才的一时心直口快,我的意思是,你的高贵美丽让我完全忽视了你的聪慧,与野蛮的其它生物所不同之处。” “赖斯,再将我同那些你所认知的火龙,残暴而贪婪愚昧的东西相提并论,你就会体验在火炉里的感觉。”她并没有因赖斯的奉承而有高兴的意思,深色带暗红的瞳孔黯淡无光,她也未因赖斯的错误举动而发火,只是平淡中有些不悦地承诺。 难道有什么不同么?——赖斯将这句话咽回自己肚子里,这是他的诚心所想。这个想法没有瞒过泰诺莎,对方从他的眼里读出了心声。 “并非所有的龙都会选择以人的形式度过岁月,也并非所有的龙都能这么做。更不会所有的龙,和古老而枯燥的传说一样,只对无用的金银感兴趣。”泰诺莎随意地说,“对你而言,知道这些足够了。” “那显而易见。”听完这话时赖斯感到有些释然,结合他所见到的,所了解到的,心头的反胃感倒突然消失不见了,“莱汀小姐,诸神在上,你今日健谈已远超前数日的总和。” 眼前的女性窈窕的身材始终笼罩在布衣下,她和赖斯记忆深处那一张嘴便吞没了老牛的巨龙,没有任何能挂上钩的地方。他早有听闻龙会幻化做人的模样,原本便令人难以信服的说法,即使现在亲身体会,也照样无法有丝毫认同。 “把那个难听的称谓去掉,我没有冠以父姓来让身世显赫的兴趣。”她从未对这类的称呼表现出过好感,被称为莱汀时她的反应不像是在呼唤她。 “泰……诺莎?”赖斯拗口地说道。 “泰娜。”她这样说。“就这样,现在我需要听你说些来自极东之地的话。” 赖斯很不习惯这个称呼,他预感这个更像一般女性的名字他需要花些时间去适应。“为何如此执着于东方土的密语?‘木杖’可从未去过极东之地。”他脱口而出。 他自然联想到‘木杖’,早在他诞生之前的年月里,这个传说般的名号便早已家喻户晓。相传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身穿长袍,手执长杖,只身一人在以西列岛上平定了巨龙的混乱。那时大陆还没有诞生过一个统一的王国,四位先知也尚未将阿伊莎的子民连接在一起。卑林•莫亚便率领犹如群鸟的龙群,身騎所驯服的巨龙,横跨白海与乌森平原,来到大陆最中央的恕神山,与那里盘踞的恶龙打响了一场注定千古留名的战争。自那之后,在巨龙侵扰下的不安定岁月消失无踪,最巨大与可怕的巨龙们销声匿迹,将身影藏匿于南部诸峰的最深处,广阔的白海最底部,或是北部平原的最严寒处,与世无争,唯有诸多小龙在大陆的某处不时盘踞。在他诞生后所目睹的那条巨龙,据长者所描述,也不及当初卑林所驭巨龙的尾部巨大。而卑林•莫亚,他的故事自始至终都伴随着手里的乌木长杖,人们便称呼其为‘木杖’,他的传说从一条来自海洋的小舟作为起始,又在那场浩劫般的战争中消失不见,只留给世人猜不透的传奇,人们不停对他的来源与过去寻根问底,得出无数猜想,却始终留下迷。这是赖斯在意识到泰诺莎身份后,首先联想到,也是唯一联想到的人。 “乌木杖想怎样与我没关系。”听见赖斯不假思索的话语,她的眉头轻轻上扬,赖斯看不透她对‘木杖’持有怎样的态度,“我对东方的话语来者不拒,你就差同戏班一样走遍整个大陆。” “即使夜不停蹄,走过半个大陆都需要老死三匹马的时光。你要把我比作先知诗人卡斯,或是冬之信使沃顿•唐,像他们那样足迹天涯,我可受不起。你是如此地着迷于那地方,巨大的青山脉所阻拦后的地方。”赖斯咀嚼一下这句话,泰诺莎自他初见面起,就一直穿着来自东方纺织匠的衣服,藏有大量染纸与竹排编印的书本,甚至将他收留的唯一理由也只是想要有所听闻,“可那地方始终没有腹地所传说地那么美妙,人们常说那里的紫红土壤里生出金树和银花,河流奔腾能覆盖国王大道,就连屋顶都在雨后结出翡翠玉石来。那地方和腹地比又能好到什么地方去?若是人间自有仙境,人们便不会有童话和梦呓了。” 泰诺莎抬起手指,示意赖斯先停下诉说。“我去过极东之地。”她提醒赖斯。赖斯这才想起那本书的作者,描述了一个原野历史的人,不可能对这些毫无认识。 想必是上天所使然,将人类划分隔阂,所以才在巨大的土地上兀然升起一座山脉,将大地划分了东与西的交界。九国的人与列岛的住民都将巨大山脉之隔的地方,称为极东之土,那地方的土地实际比九国的领土还要广阔,归来的游者如此说,富饶与安宁,人们将它视为神秘与未知的无尽土地。 神象山脉是如此高耸入云,以至于在盛夏最热的时候仍风雪凝固,和凶猛的野兽镇守。云在山腰便迷蒙缠绕,朝阳即将升起时,山底的人仰首亦看不见太阳,让人在连绵不绝的山脚便望而却步。而它偏偏横贯大陆,像一堵天然的巨大高墙,将人们从两个世界隔开。然而神明终究留下了机遇,凭空在当中留下一道缺口,两边的山脉在当中留下一个谷地,架起了以西与以东两个世界沟通的桥梁。人们的接触在那儿,交流在那儿,战争在那儿,也定居在那儿,久而久之,那地方成为了东方谷。 “我想不出来该从什么地方开始了。”赖斯托起下巴思忖,他的胡须在刮去后显露出健壮而修长的轮廓,“莱汀小姐详细记录了对……” “泰娜。” “……泰娜小姐,你的……” “泰娜。” “泰娜。”赖斯生硬地顺着她的说话方式,“你对那些地方的歌谣烂熟于心,古早的神明和英雄才人你能倒背如流,更别提节庆或礼数。我又能给你什么呢?” “食物。”泰诺莎回道。赖斯漠然地看着她,她此时身子向前倾,眼睛睁大,满怀期许地望着赖斯,数倍于她所阅读每本书时的热情,如同孩童一般展现出来。“我没能去到那里的每个角落去,吃的便更无法论了。” 赖斯无奈地挠挠头:“我确实去过不少的地方,要和你谈这个也不难。不过我对此有两个疑问。”赖斯稍事停顿,泰诺莎没有反应,于是他接着说,“为何偏偏对吃不到的东西充满好奇。” “奉读神话也见不到神明,还能有什么比谈论食物更无趣的话题。”泰诺莎淡淡回应。 赖斯无法辩驳:“你对极东之地如此热爱,为何偏偏没有接受来自东方的木炭?据我猜测,你至今都没有能习惯你的艾香项链味道,而你仍坚持带着它。”赖斯指指她脖子上垂吊着的,一直散发出淡淡药香味的项链,金属的链条有丝丝锈迹,能看出佩戴了许久的时间。 泰诺莎瞄了一眼自己的项链:“你背井离乡太久。木炭是金丘漠那里带来的习俗,而非来自东方土地,途经的人认为冠以东方谷的名称能让它成为潮流,而它确实有做到。” 赖斯承认她所说不错,自己早在漂泊的八年时间里忘记了故乡的许多事情,旧事的痕迹渐渐淡去,新来的无从了解。他只能记得斑驳破旧的风车在山丘上转动,青苔斑驳石膏下的土地,春夏秋冬的马车车轮滚过田野,金黄色的麦原在风中摇曳的景色,还有在泉水边等待他回去的人,他也快忘记得差不多。他无心回想起那些,过往的逝去早已无法追回,在漫长而充满苦难的旅途中,他学会并接受了这一点。 他点起另一盏油灯的烛火,他需要提提精神,因为泰诺莎期待的眼神实在罕见。他说到浸油的糕点,泰诺莎的耳朵几乎是要竖起来听;他说在砂壶中煮泡的牛羊精肉,泛白的汤汁迸发栗果的香气;他用手指比划出烹调肉汁的锅炉,每个清晨都会升起缕缕青烟,融混入淡淡的薄雾中。赖斯说道这里会不时顿下,卷卷舌头来回忆忘却已久的味觉,而泰诺莎目不转睛听他绘声绘色,罕有地不提出意见。赖斯发现她很喜欢听甜的食物,每次提到市集的糕点都能让她欣然眼睛发亮,就连蜜汁烤制的肉类也没有令她如此高兴。 那眼神不由得令他陷入回想,美丽迷人的色彩弥漫在灯油与书本的空气间,像极了某个被他遗忘已久的脸庞,在嘴唇的张合间,眉眼的嬉笑间,都让他几乎忘乎所以。泰诺莎的银色长发散发出犹如清晨的禾木味道,伴着露珠与清香在满屋溢出,她的眸子充满原始野性,却能温如春朝。赖斯说不出任何理由,本能的想法原始而又纯粹,不带任何缘由。他甚至忍不住靠向她,像飞蛾扑火般,有接近那副温暖身躯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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