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忙里偷闲,又拜读了一遍余华的《活着》,这是我第三遍看这本书了,至于为什么要反复去读,我想大致是因为每一次我都能体会到新的东西吧。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记得我在初读这悲戚的一幕幕时,内心仿佛就像被巨石堵上一般,压抑,痛苦。
有庆,也就是福贵的儿子,确是第一个死的,是在他们一家刚刚看到生活的希望,憧憬着美好未来的时候,巨大的打击就这么降临了。他的死因是多么的荒唐—为了给县长夫人输血而死,更荒唐的是县长春生却是福贵当年出生入死的战友。在小说后半部分,春生因为忍受不了**而想要轻生,福贵一家却最终原谅了他,尤其是福贵那一句:“你一定要把我儿子那份好好活着。”更是让人心酸无比。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作为读者的我,没有经历过生活的动荡,没有体会过生活的艰难,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
活着的意义究竟何在?也许,人的存在本身就如同天地万物一样,固定且无意义,但活着即是人存在的证明,我们唯有活着,像福贵一样,像老牛一样,尽管有些苍凉。
通读全书,我最为佩服的是余华的叙事手法和叙事视角。余华以通过记录年老的福贵的回忆来讲述整个故事,他采用这种第三人视角看似客观,难以描绘主人公内心真实想法,实际上却起到了以外的好效果,他从一个客观的角度,以平淡甚至有些冰冷的文笔来记叙福贵一家从民国到新中国成立后起起伏伏的生活,有苦难,有希望,有欢乐,也有悲伤,却是让我有身临其境之感,在我的脑海里甚至已经勾勒出那一副一副的画面。语言虽不华丽,没有过多对任务内心的描写,但字里行间都能让我感受到福贵一家每个人的喜怒哀乐。同时,以时间为基准轴,以福贵为主线,以家里其他成员的成长生活委辅助,是每个人物的刻画不空洞,不刻意,让读者自然而然的投入其中,让人一气读完却还意犹未尽。
最后,我要说的是,怎么去活着正是这本书所要告诉我们的。人这一生,要经历生老病死,挫折磨难,但,路还在脚下,只要仍然在世,就应当努力的活着,自杀,轻生是不可取的,我们有资格,也有权利去享受生活,享受生活带给我们的,无论轻快抑或沉重,我们不能停下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