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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06FZ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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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是因為是強行動起來的,所以需要精密控制的平衡能力才應該很差啊...
  2. 然而咱一直覺得殭屍這種生物行動起來如果沒有平衡問題會很奇怪,畢竟一堆殭屍都東缺一塊西缺一塊的,重心是怎麼搞定的阿?
  3. 以前的殭屍可是大半不會,基本上如果沒有爪子之類的東西,要爬牆其實很考驗身體控制力,所以惡靈古堡的殭屍如果不是原本就能爬牆的生物,就是特化出爪子上位種,實際上最初惡靈古堡的殭屍設定上可是連走樓梯都會出問題的,不過近期的殭屍那怕身體缺了一大塊平衡感也不會變差,搞不好還比活著時更擅長運動了...
  4. 然而老師傅不分國內外,外勞只是多了一招裝作聽不懂而已,錢罰下去就通通懂了...
  5. 正常應該是不能那麼多的,但咱公司有不少外勞是產學合作的學生...
  6. 經濟因素應該佔很大一部分,20年剛好肺炎,到現在事件一個接一個,物價一直下不來,水電好像又要漲...感覺生育率短期內不會有回升...
  7. 如果是看官方資料,20年開始增長率就一直走下坡,咱猜應該是去年就開始負...
  8. 咱查到的是正0.1,第185名,不過可能不是最新的資料... >>https://www.indexmundi.com/g/r.aspx?v=24&l=zh
  9. 以人口自然增長率來說的話,台灣目前還是正的,這意味著人口還會再上升些,所以這一代還看不到喔...
  10. 以目前的出生率來說,如果沒有意外咱們這一代是別想了...
  11. 結果就回到了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消除不必要的人口的問題...
  12. 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咱才說資源絕對不夠阿...這些極端案例會消耗大量金錢,而且也對其他人不公平,但不處裡也會變成潛在的社會問題,隨著少子化擴大問題還會再加重...
  13. 嚴格是必須的,不過相應的法律扶助也是必須的,至少不能像現在變成用錢在篩,當然也不能容易到想申請就能過,也不能麻煩到非專業人士無法處裡,這實際上很難衡量...
  14. 醫保制度算好的,但在人力物力上面一直有資源不足的問題,現在最常聽到的就是健保和勞保的破產危機,以及醫護和社福人員長期不足,這兩樣目前都沒得改善,反而因為出生率持續探底而可能惡化,畢竟少子化意味著未來需要依靠社福的人變多,供應財政的勞動力卻減少,再加上通膨和資產M型化,可以預期未來能投入的資源不太可能上升,所以未來有些慢性病的給付可能會下降,可以這麼說吧,正因為醫保算不錯,所以平均壽命不短,但久活需要的成本卻逐步在上升,會有越來越多人在身死之前就用光儲蓄,然後就會出現問題,尤其房價高漲,這表示無殼蝸牛會更難活,說白一點就是,可以活的壽命和可以用來活的資源越來越容易進入死亡交叉,問題其實不在健保的覆蓋面就是...
  15. 無法做到完美是事實,但也正因為如此,有爭議的選項也必須納入考慮,畢竟有需求,況且現在還有出國安樂死這招,變成窮人才是真正無法安樂死的那方,婦人反而有得選,這也並不公平...
  16. 醫療機構和查訪...你知道嗎,這個案例需要的是能照顧兩個老人的人力,醫療機構和查訪無濟於事,你照顧過失能老人嗎?依照對方失能狀況可能會讓照顧者連一晚安眠都沒有喔?更別談照顧者自身都是個老人家了,咱為何會說資源不足,因為如果要給足資源,一戶人家一個月會花上超過五萬台幣,這咱家問過醫院了,當初咱爸失能就問過了,如果一戶人家給了超過五萬的資源,那基於公平原則,其他人能不能拿同等資源?給了同等資源你要多少稅收才撐得起?你說建立審核機制?抱歉,審核最先刷掉的不是不合格者,而是搞不懂要如何過審的人,台灣的低收入戶申請資格就這樣被玩爆過,為了避免有錢人脫產申請,搞到後來真正的低收入戶不知道如何申請,所以你會發現,你還需要建立一個專門幫他們申請的機構,然後那機構也需要資金和人力,所以你需要的預算又會上升,所以你到底需要多少預算? 還有,你似乎忘了一個可能,如果有人自己需要安樂死呢?實際上現在就可以去外國聲請安樂死喔,需要相當大的金額就是,幫不到真正需要的人就是,,,
  17. 問題就在這邊,這個極其特殊的狀況確實會發生,而要防堵這狀況發生需要的法條與資源難以達成,安樂死合法化是最簡單的方法,在沒有其他可行方案之前,排除這個選項並不合適,畢竟也不該要這些少數人等死...
  18. 然而,沒有安樂死並不能讓活不下去的人找到活下去的方法,只能逼他們找方法自殺,這並沒有解決任何問題,反而導致活不下去的人必須成為犯罪者,因為法律並沒有給他們等死以外的合法途徑,追根究柢,法律應當維護的人權如果無法保障人的時候,那這法律應當是有問題的,然而想要保障所有人的權利,需要的資源超過能調動的資源,這成了不現實的要求,這問題一向是無解的,更糟糕的是,真正會遭遇需要安樂死的情況的人,多半並沒有能尋找其他手段的餘力,這表示除了等死外他們就只能試錯,直到弄死自己或弄死他人,或者有人發現不對勁,發現不對勁後如果找不到解決方法,那他們就會繼續試錯,這平白多了很多風險,不只他們自己的,也包含他人的,就結果來說,這些人要嘛死了,要嘛被警察抓了,問題既沒有解決,人也沒有得救,所以到頭來這些人仍舊必須繼續去死,直到死透了為止,這些人需要的幫助法律無法給予,那就意味著法律背棄了他們,放棄少數人以維護多數人的秩序是確的嗎?況且如果一個人真心希望求死,那麼放棄其他權利自然也不成問題,而對這樣的人法律和社會除了批評還能給出什麼?
  19. 正因如此,當有人被逼到無路可走時,檢視所有可行選項就成了所有有參政權的人的義務,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罷,只要有無法得救的人,剝奪他們選擇死亡的權利就難以稱之為正義,至少像這個個案例,如果有安樂死,那老人就不必自己下手,至少咱不認為殺完人立刻自首,然後還不為自己辯白的人會想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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