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绅士讨论区打算介绍一款同人游戏让更多人玩到。但是这游戏给你名字也搜索不到,而游戏介绍只有作者的官方博客,该博客又是对外公开,游戏资源的更新各种探讨都在该作者博客上写着。 这种情况你在讨论板介绍的话按照版规就算是资源(毕竟要附上作品连接吧),所以版主正常情况是要删除的。 不过像这种并非盈利的个人作品向游戏,作者本人就希望更多人能分享到,这样情况是否就没必要一定放到资源区去了。 那里权限设置的门槛依然还是把不少人挡在了门外(比如我)。 难道就只能硬性达到要求才可以去资源区发布吗。 有些时候发帖人也是想让大家更多接触到一些边缘的不容易发现的优秀游戏。所以像这种连作者本人都不反对的共享模式就没必要在论坛里教条到必须放到资源区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