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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反儿童色情禁止法 你的名字制片人遭到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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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分钟前,灼葬说道:

别搞错了

18岁左右的众所周知的年龄临界点,你可以不接受,但这是绝大多数人类文明所制定下来的,三观已经差不多成熟到可以负担起自己责任的年龄

这里说的认知掌控即是指三观成熟者对于三观未健全的一种认知上的碾压

“成熟”,就是一艘忒修斯之船,没人能够定义具体是哪个节点,人才会褪去稚嫩,真正的成熟。

我认同你说的18岁是“公认的成年临界点”,但不认同你认为“18岁就是三观成熟的临界点”。

这是两码事。

18岁?三观成熟?开什么玩笑。18岁怎么可能三观成熟,绝大多数人的18岁,离成熟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只是18岁就不再被保护了而已。

18岁只是个“你不会再被保护”的临界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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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uo_t3:诚哥在商言商的敬业姿态,真的让我尊敬(不含讽刺)

17 小时前,a1324sc说道:

“成熟”,就是一艘忒修斯之船,没人能够定义具体是哪个节点,人才会褪去稚嫩,真正的成熟。

我认同你说的18岁是“公认的成年临界点”,但不认同你认为“18岁就是三观成熟的临界点”。

这是两码事。

18岁?三观成熟?开什么玩笑。18岁怎么可能三观成熟,绝大多数人的18岁,离成熟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只是18岁就不再被保护了而已。

18岁只是个“你不会再被保护”的临界点而已。

你说的有道理,我也不是机械论爱好者。但成年人只会产生以下几种排列组合

a. 成熟的未成年人 / 成熟的成年人 = 合谋

b.成熟的未成年人 / 未成熟的成年人 = 无共识

c.未成熟的未成年人 / 成熟的成年人 = 无共识

d.未成熟的未成年人 / 未成熟的成年人 = 无共识

大家是基于这个前提才说“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不能在一起”。

因为社会是稳定的结构,一旦脱离想要回坑就不容易了。

所以成熟的未成年人根本不会做“不成熟的选择”。因为恋爱感情具有私密性,双方最终肯定是走向合谋。比如最经典的“我从小就喜欢X了”——但TA只会长大告诉你。

那些“我就是要在不合时宜的阶段与你恋爱”其实是不成熟的表现,人只要不成熟就会提倡个性化而反社会化。

,由万花筒修改
注释
Sille希尔 Sille希尔 -10.00节操 旅者违规(+50%)
Sille希尔 Sille希尔 -20.00节操 无关版聊(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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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分钟前,万花筒说道:

:YangTuo_t3:诚哥在商言商的敬业姿态,真的让我尊敬(不含讽刺)

你说的有道理,我也不是机械论爱好者。但成年人只会产生以下几种排列组合

a. 成熟的未成年人 / 成熟的成年人 = 合谋

b.成熟的未成年人 / 未成熟的成年人 = 无共识

c.未成熟的未成年人 / 成熟的成年人 = 无共识

d.未成熟的未成年人 / 未成熟的成年人 = 无共识

大家是基于这个前提才说“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不能在一起”。

因为社会是稳定的结构,一旦脱离想要回坑就不容易了。

所以成熟的未成年人根本不会做“不成熟的选择”。因为恋爱感情具有私密性,双方最终肯定是走向合谋。比如最经典的“我从小就喜欢X了”——但TA只会长大告诉你。

那些“我就是要在不合时宜的阶段与你恋爱”其实是不成熟的表现,人只要不成熟就会提倡个性化而反社会化。

呃。

咋说呢,恋爱是个很大的话题,铺开了谈能谈太多。

我只是简单在这里探讨一下,不吵,也不说我绝对对,但你说的有些内容,我觉得我有些不同的意见。

 

首先,相爱的两人未必要三观都成熟、有共同的共识,才对的上眼。

要承认人是肤浅的,外貌、家庭条件,以及其他很多方面,都是恋爱考虑中的一环。

三观只是其中之一。

各方面都完美契合的恋人相当少,特别少,三观不和的情侣更是多的是。

我本来就认为,恋爱的过程,就是两个人互相磨平自己和另一半冲突的部分,让两个人合成一个整体、变得圆润的一个过程。

三观不合,太正常了。

你的排列中,认为三观相合才能谈恋爱,我认为不妥。

 

其次,你也说了恋爱是非常私人的事情,“合适的年龄”更不该交由外人和社会一刀切地统一判断。

相爱的两人经过深思熟虑后认为合适即可。

 

我认同由于人性恶意面太大,真正合意的成年人&未成年人情侣太少,大部分类似情况都是单方面的欺骗和犯罪。

而为了杜绝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压迫和犯罪,一刀切的办法是暂时可行的。

但不代表我认同那些“权威”们的理论。

a1324sc得到了穿越资格,兴奋过度从而砸坏了键盘.-1节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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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4/2/25 于 AM9点12分,媚仙狐说道:

有点下头啊 50多岁的人没见过女人是怎么着?真的不懂喜欢未成年人是啥XP 业界好像好几个都因为幼女进去了吧 没记性啊 人啊 真是奇怪的生物

二次元搞多了在现实中有点权势就不满足了,想把幻想痴变成现实,可是现实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受约束的

人向下探索是会一步步走向深渊的: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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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分钟前,a1324sc说道:

我认同由于人性恶意面太大,真正合意的成年人&未成年人情侣太少,大部分类似情况都是单方面的欺骗和犯罪。

而为了杜绝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压迫和犯罪,一刀切的办法是暂时可行的。

但不代表我认同那些“权威”们的理论。

这就足够了。理论只是粉饰,社会和人都是不断变化的。

也许500年后,机性恋时代的人类会好奇古人到底怎么忍耐和同伴谈恋爱的。

社会化就是保持“暂时”,一直到孕育出新的条件。像伊藤耕一郎这种52岁的动画制作人,就该老老实实做动画,和21岁以上的女孩谈恋爱:mx003:

,由万花筒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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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小时前,a1324sc说道:

:1348558391_SSB(2):其实我想说,17岁364天23小时59分59秒年纪的女性,就还是未成年人,与之左爱就是犯法,下一秒她就成为成熟的女性,可以自由的在她同意的情况下与之左爱了。

“未成年人”这个定义挺迷的,反正我不是很尊重法律定义的未成年人。

只是不管怎么说,作为成年人都应该好好引导后辈,喜欢年轻女孩不是错,可以自由恋爱嘛,用钱权和年纪优势掌控女孩、命令女孩发裸照,被抓了也不冤。

法律上定义的“成年”和实际人生理上的“成年”(性成熟)是没法完全对应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个定义/标准是为了方便进行各种管理。

单从法律上来说,设置那个18岁的标准是为了更好地给“未成年人”提供尽可能多的保护(当然现在未成年保护法要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个规定的标准就不便展开讲了,提一下你应该能懂。

48 分钟前,a1324sc说道:

我认同由于人性恶意面太大,真正合意的成年人&未成年人情侣太少,大部分类似情况都是单方面的欺骗和犯罪。

而为了杜绝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压迫和犯罪,一刀切的办法是暂时可行的。

但不代表我认同那些“权威”们的理论。

虽然说法律也是为了维护****的工具,也是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大众的一些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刀切的做法只能说是当前综合考虑下最好的选择

同理,我也有不认同的地方

注释
Sille希尔 Sille希尔 -10.00节操 无关版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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