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芋汁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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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知道,當檢舉達人? 畢竟都是設計師,感覺其他人也是有可能往擦邊球走,多檢舉一點臉就刷起來了。
  2. 果然還是努力一下,看能不搞到被禁賽
  3. 不過這招得要親簽有價值才能用,所以得等我出名
  4. 不曉得如果上面簽個名能不能當親簽送
  5. 確實,尤其是遊戲主體的牌本身,因為牌要重印,已經確定有一箱是垃圾了
  6. 還在等適當的時機來使用呢。 倉儲成本只要習慣了就能當作不存在
  7. 對阿,雖然材料放在那邊會愈積愈多 但這次的量還不算吃力。 之前一次印太多,害得我堆了三、四個紙箱在那邊
  8. 7或8隻應該就足夠應付活動了
  9. 當作材料費被省了囉 雖然我先買了一包就是了,感覺整包用完可以做個十來隻
  10. 是說我遊戲的棋子,沒有3D建模技術的我,只好靠縫紉技巧了。 然後發現棋子大小的香包,小到根本沒辦法填充什麼東西。
  11. 最後他變成官方的御用賽評了。 說實話就算他被挑戰,也是要讓幾手,不然節目不好看
  12. 我玩的遊戲,官方辦比賽,有個比賽規則就是差不多概念冒出來的。 官方發現某一個玩家只要出現就是贏,讓比賽變不好看了。 於是先邀請該玩家成為官方達人,趁該玩家同意後,新增規則說官方達人不可以參賽。 這就是除錯太強被禁賽的感覺嗎
  13. 比較像是程式除錯,展方應該要付我獎金
  14. 其實不太確定算不算壞的出名
  15. 這感覺差不多 光是多一個被查詢出來的機會都是一種宣傳
  16. 這麼抽象的議題,放範例又不帶名字反而解釋起來會變難 看我都花了多少字在詮釋了
  17. 官方在說明規則的時候總要有案例的,身為製造規則的人肯定會享受到當範例的聚光燈
  18. 不過,要是因為我這樣一搞,讓展方加上新規則,那我也出名了。 這規則有著超高的宣傳價值,這波不虧 芋汁條款,我歷史留名的慾望就達成了
  19. 不過用了這招,代表一攤2個遊戲為上限的規則,變成1個遊戲就直接抵達上限。 從這角度來看,其實優缺點也相抵了吧
  20. 無恥的DLC賣法 然後和我建議這些的那個人, 原本不知道展方規則有『商品必須獨立可玩』這條, 他甚至:「原來我讓人加價購牌套是犯規的阿」 畢竟誰有辦法只玩牌套
  21. 因為面向新手的桌遊展定價是150,(我還算新手嗎?沒出名的作家就通通算新手嗎?) 而有其他設計師給了我建議,找到能將量級壓進150的方法了, 所以這一陣子再忙著做大部分解。 既然遊戲一整個賣會價值超過150,那就拆成兩半來賣。 然而展方規定每個商品都要獨立可玩, 所以要調整成被拆開來的遊戲也要能在拆開來的狀態下遊玩。
  22. 我也應該要來一場微波爐的意思嗎
  23. 真的。我去看頭髮的時候,花了一上午的時間就只給醫院抽了一管血,然後隔週還得再排一次隊。 不過至少驗血結果不是什麼病就沒事了
  24. 果然不會沒事就無聊全身檢查一下呢 說合理倒也是挺合理的 現在這個年紀要全身健檢項目大多都是自費,除非錢太多不然不會想沒事就檢查一下就是了
  25. 確實是已經到了沒事可以做個全身身體檢查的年紀啦, 不過會真去做的人是少數的說。 同樣都是沒什麼感覺,自己覺得很健康,我的則是肉眼可見的有毛病 畢竟後頸部的毛現在還是沒有完全長回來,都要一年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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