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我也很喜欢休谟w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休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研究对象。鉴于你很喜欢他,我默认你已经读过他的巅峰作品《人性论》了。他的认识论虽然是基于伯克莱的几个基本概念,但是他的观点并不符合主观唯心主义的范畴。事实上,很难说休谟到底是不是唯心主义者,没记错的话,休谟对于思维的定义实际上是“认知”的集合,而其所谓的“认知”也是基于精神和物质而不是独立存在的。写到这里我又去大致读了以下斯坦福哲学百科上关于休谟的页面,发现了一个十分有意思的观点,即“休谟对于精神世界的探索实际上深受牛顿探索物质世界的科学方法的影响”。这个观点很大程度上能够解释休谟为什么没有以形而上学的角度去解释世界。所以说,我觉得休谟并不在于意识还是物质到底那个才是世界的本源,他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认为意识和物质之间是平行的关系,两个之间自主独立却相互交缠。
但是从伦理学角度,确切的讲,规范性伦理学角度,休谟并不是一个功利主义者,休谟采取的手段实际上更像是是美德伦理学的范畴。虽然休谟认为美德的存在是利于社会的,但这并不是完全基于结果论或者功利主义的判断。休谟的美德实际上是分成了自然美德和人工美德两类的,而自然美德是不需要依托于社会存在的:对于休谟来说,即使没有社会或集体的存在,善良也会是一种美德,而这种美德的判断完完全全是无关于社会传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