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跳到内容

梦幻

【会员】资深会员
  • 内容数

    1,248
  • 加入

  • 最后访问

  • 赢得天数

    4

梦幻 发表的所有内容

  1. 这样就行了吗?可以参加了吗?去LS那个帖子里写开场就可以了?
  2. 这样啊,不会乱套吗……总而言之,还是先等你整合完我再参加吧
  3. 那就麻烦你了= =虽然我并不知道拿出人设后要怎么玩…… 诶……到底要怎么参加呢?
  4. 已经改了- -看看还要上什么debuff吧= =
  5. 哦,这样啊,看要求的时候没见到初始技能只有一个因为考虑到东西比较多,自己也上了一些相对应的debuff。 还不行的话就继续砍吧。
  6. 【名字】:克里斯汀 【性别】:男 【种族】:天使 【过往经历&人物简介】:高高在上的神,位于人们无法触及之处,称之为天,而神之下的使者,既是天使。克里斯汀是一个天真纯洁的天使,他本没有性别,为神所行动,非常乖巧。这样的他,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也就是对他来说根本不需要在意的时间里,飞翔在飘洒着鹅毛大雪的黑夜之中。慈祥温和又善良的克里斯汀,无意间看见了街头边一个饥寒辘辘的小女孩。从天上看来,那个孩子是多么可怜,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连看着的克里斯汀都觉得寒冷,他飞了过去,展开羽翼,将其拥抱。自那时开始,克里斯汀一直都在照顾着小女孩,似乎连自己是神的使者,都已然忘却,只是幸福的在与他不相称的人间生活。当小女孩长大成人,对他告白后,克里斯汀毫不犹豫的接受了,当两人结婚时,神出现了,告诉他,若是和人结婚,将会被玷污,神将不再会眷顾他。克里斯汀没有回答,只是安静的,穿戴上了等同于誓约的戒指。届时,神消失了,他再也听不到神的话语,也见不到神的身姿,不过这一切都无所谓,他只想听到爱人的话语,他只想看见爱人的身姿。 结婚后,虽然克里斯汀随之改变成为了男性,但由于种族的不同,他们并无后代,即便如此,也还是一起开了一间小小的面包店,度过终身。现在,他的妻子已经不在,身为天使的克里斯汀也仍然没有把妻子忘怀。将经营长久的面包店交给以前领养的孩子打理,离开了居住长久的镇子,只因当初妻子和自己开玩笑时说,想要一朵其实根本不存在的花。 【外貌】 【发】拥有着一头艳丽的红色直长发,其长度甚至都越过了腰间,柔顺丝滑,通常都是用妻子赠予的发带将其束起。前刘海也很长,用着妻子赠予的发夹将足以遮挡脸庞的前刘海夹往左方。在发型方面会经常改变,但绝不会剪头发。 【眼】一双绯红深邃的眼瞳,眼角略微下垂,睫毛纤长卷翘。 【脸】白里透红的肌肤上,是秀丽的五官,细长的柳叶眉下,是绯红的双眸,有着高挺的鼻子和小巧的嘴巴,双唇粉嫩,脸型精美,其左眼眼角下还有一颗泪痣。 【身材】上身与下身的比例为五比八,身材娇瘦,肩膀不宽,手掌较之相同身材的男性来说要小一些,腰身纤细,美腿美足的持有者。顺便一提,他的翅膀,也是红色的。 【装备】通常的男性服装,但实际上妻子经常让其穿各式各样的女装。左手的无名指上,带有结婚戒指。 【身高】165cm 【体重】50kg 【天赋】 【带翼种族】身为少有的长着翅膀的种族,会飞也是当然的【飞行能力】 【天佑】身为神之使者总是幸运的,即便已经不再被眷顾,也依旧很难遇上倒霉事(幸运+5) 【纤细羽翼】虽然能飞是很不错,可是如果沾了水可就……【无法游泳】 【剑之天使】曾为神之剑的侍奉者,除了剑以外的武器一律不会使用,赤手空拳时战斗力甚至比常人还弱一些,可一旦持剑,身体能力会上升,剑术高超(持剑时,包括木质剑,身体属性+4) 【倾国倾城】克里斯汀并非人间之貌,其容貌可谓得上绝色,无论男女老少,皆会被其美貌吸引(任何角色对其好感度初始为友好,好高度上升容易) 【初始技能】 【家务万能】这是一个出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家伙,遇到了就嫁给他吧,哦,他已经是个人夫了! 【缺陷】 【无防备】性格虽然温柔贤惠,但身为天使,还是有些天然(感知-2) 【羽翼弱点】传说,天使被击中翅膀,便会受到重创——虽然这不是真的,但是也会很痛的(击中翅膀失去行动能力) 【是男是女?】由于样貌问题经常产生各种各样的误会,有时候真的很不方便,更糟糕的是还会惹来一些不法之徒的觊觎 【怜悯心】虽然是天使,但也不至于圣母心泛滥的程度,可其慈祥的心依旧很难对敌人给予杀伤(战斗容易进入犹豫状态,激怒或者认真前伤害会降低10%) 【属性】:基础总计60点 ——【力量】:8(N-)持剑时8+4(N+) ——【敏捷】:14(F-)持剑时14+4(E-) ——【智力】:10(N) ——【耐力】:8(N-)持剑时8+4(N+) ——【感知】:7-2(L) ——【幸运】:13+5(E-)
  7. 里番题材,却是表番本子……
  8. 隔天,又是一个清爽的早晨,当太阳的光芒还没照耀大地的时候,鸟儿却已经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菲利多姆从来都有早醒的习惯,从自己房间里的床上醒来,高举双手,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后,熟悉的将被子叠放好,刷牙洗脸,精神焕发。来到了窗边,拿起了木梳子,细心的梳理着自己柔顺的金发,随后想要换上昨天四条龙们给他买的新衣服,这时,对着眼前四套风格不同的漂亮衣服,菲利多姆不禁的犹豫了起来。 一套,是奥托露买给他的,那是充满了贵族气息的衣裳,华丽而不失稳重,与其说是日常服装,倒不如说是到重要场合时才会穿的礼服。若是穿在了菲利多姆身上,再搭配他美丽的相貌,无疑会成为一个帅气无比的美男子。 “这一套还是先藏起来吧。” 菲利多姆笑嘻嘻的将这看上去很贵重的衣服,小心翼翼的折叠好,放进了行礼袋子中。 第二套,是苍玉买给他的,从一个流浪商人手中。一身在西方大陆绝对很吸引视线的东方服装,设计的新奇和苍玉准确的目光,这一身相对中性的衣服,若是穿在了像菲利多姆这样的美人身上,更定相当的抢眼。 “虽然很想试试,但还是算了吧。” 由于自己的外貌已经很引人注目了,若是更加的受人关注,害怕男性又容易害羞的自己肯定受不了。 第三套,是沃恩买给他的,不管怎么看,都是一套非常可爱漂亮的白色连衣裙。 “还是穿这一套吧。” 菲利多姆无视了女装,选择了芙莱依给他买的一套,那是大街上常见的服装,设计却又相对的中性,非常的适合菲利多姆。而且相对另外几套衣服,这一套更加的适合平日的外出。下定了主意,菲利多姆便利落的穿上了芙莱依给自己买的衣服。 为什么今天这么的正式呢,那是因为呀,菲利多姆今天要陪伴自己的主人约会。 “约会到底是什么呢,真的是好期待呀!” 并不知道约会是什么意思的菲利多姆,只是清晰的记得主人们说到约会时高兴的表情。既然是能让自己的主人们那么高兴的事情,菲利多姆自然是很乐意的就答应了主人们的请求。对于自己没有经历过的新奇,他昨晚上甚至都没好好睡过觉,兴奋和好奇,让菲利多姆总是躺在床上笑嘻嘻的期待着第二天快点到来。 咚咚咚,三声规律的敲门声,把菲利多姆从想象中拉回了现实。向来都是自己唤醒沉睡中的主人们,这还是第一次在早上听到自己的房门被敲响。急急忙忙的收拾好衣服,他小心翼翼的看了看房门上的猫眼。 “芙莱依主人?” 脑袋里想来想去,本以为应该是苍玉的菲利多姆,却见到了意料之外的人。虽然有些不太相信,但他还是赶紧给自己的主人打开了房门。 “哦?穿了我买的衣服呀?嗯嗯,不错不错,果然很适合你嘛!” 一大早就见到了菲利多姆穿上了自己买的衣服,芙莱依心情一下子就好的不得了,高兴的笑眯眯的同时,还拍了拍菲利多姆的肩膀。 “没想到我会是第一个来找你,还以为苍玉她们肯定会比我先来呢。” 朝着走廊两边望了望,有走近了菲利多姆的房间里瞧了瞧,芙莱依倒也惊讶今天的情况。惊讶的,不是别人来晚了,而是自己来早了。从上次带着菲利多姆飞上天过后,她就总是在内心里纠结着,到底要不要让菲利多姆当自己的搭档,一起去参加大赛。 “呵呵,我倒是觉得是芙莱依主人来得太早了,现在明明天都还没亮呢。” 见芙莱依挠头的样子,菲利多姆有趣的微笑了起来。查觉自己有点着急的芙莱依更是不好意思,不过,她自己倒也不后悔,反倒是觉得第一个来找菲利多姆的是自己,很开心。趁着心情好,她坏笑着对菲利多姆说。 “呐,菲利多姆,反正现在还早,要不要跟我一起去飞一飞呀?” “飞一飞?” 忽如其来的提议,让菲利多姆稍微的反应不过来。都还没缓过神时,就被芙莱依一抓到了房间里的窗口旁边,一下推了出去,随之一跃而出,展开巨翼,乘风翱翔。菲利多姆的房间在旅馆的三楼,不算高,也不是很低,可过于的突然,让他仍然是云里雾里,被重力拉扯,不停的往下坠落。 只是,菲利多姆的下坠,在芙莱依看来,非常非常的慢,她几乎能够在几层楼的距离间,绕着菲利多姆各种花式飞翔。就在菲利多姆即将毫无准备的摔在结实的地面上时,芙莱依在千钧一发之刻,把菲利多姆接下,再度冲向云霄。全程中,菲利多姆都没有眨眼,只是张口结舌的回忆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怎么样?是不是很刺激呀,菲利多姆?” 芙莱依把菲利多姆背在身后,一脸得意的问着刚刚被自己捉弄了的仆人。然而,身后却没有任何的回应,这沉默让芙莱依有些担心。 “喂……喂!菲利多姆?你怎么了?回答我一下啊!” “啊!是!我没问题!只是有些……回不过神……” 发愣的菲利多姆总算是在芙莱依着急的呼唤声中找回自我,从一开始被突然的推出窗口,到即将重重的摔在地上,再到一瞬间被带到了空中,整个过程里,可怜的菲利多姆都是在以为自己被讨厌了,芙莱依才会这么对他。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这些都是主人有些过头的捉弄罢了。时间正是清晨,飞行中扑面而来的风显得清凉,冷却着菲利多姆因为小小的紧张而有点发热的脸颊。在清爽的风中,深呼吸一口,他总算是找回了冷静,小心的抓着芙莱依的肩膀,以防自己再像上次那样被甩下…… “啊……那…那就好。” 感受到菲利多姆的脸贴上了自己的背,芙莱依轻微的惊讶了一下,又因为那暖和的触感而感到了舒适。和之前一样,身为双足飞龙,芙莱依的力量虽然不如另外几条龙,但背起一个成年男子是完全没问题的,更别提比起同年龄的人要更加轻盈的菲利多姆了。 一人一龙悠哉散漫的,于空中漂荡,享受着清静的早晨,等待着就快要到来的日出。忽然,一阵裂风呼啸而过,打乱了芙莱依飞行的节奏。芙莱依对驾驭风可是得心应手,可是,她却差点被这阵风吹飞,还好勉强的维持住了翅膀的扇动,才没导致背在身上的菲利多姆被甩飞出去。 “混蛋!” 芙莱依异常的生气,她定睛一看,发现了在前方早已飞出老远的黑影,这是很明显的挑衅,对方正在夸耀着自己的速度,而且还顺道侮辱了芙莱依。身为龙族,即使芙莱依的脾气再怎么好,也是有着相当的傲气,这口气,她是怎么都不可能啃的下了。 “菲利多姆,抱紧了,接下来主人我可是要亮出真本事了!” “诶!?” 还没等做好心理准备,愤怒的双足飞龙,宛如脱弓之箭,撕裂着天空,展翼,冲刺。一阵又一阵的震耳的音爆,预示着芙莱依恐怖的加速,她在短短几秒之间就拉近了与黑影的距离,芙莱依要让那家伙知道,在飞行这一方面上找自己的茬,是多么愚蠢的笑话。 芙莱依与黑影的距离越来越近,但对方却一点都不慌张,仍然保持着优雅的飞行姿态,在飞龙的眼前进行着眼花缭乱的华丽飞行。芙莱依自然是不甘示弱,她似乎忘记了背上正紧紧抓住自己的仆人,以更快的速度,跟随着一起做出了同样,却又更加潇洒漂亮的表演。两者间的距离从先前开始就保持得恰到好处,看不清身姿的黑影在前头做出了一个又一个高难度的技巧,芙莱依则是接下挑战,每一个都以更加完美的程度完成。 加速俯冲,骤停,螺旋上升,直角转弯。 好几次尝试更快的速度,芙莱依依旧没能与黑影并肩,总是跟在后方,让充满自信的她变得烦躁,愤怒使之俏丽的面庞变得狰狞,露出身为龙的可怕表情。 “芙莱依……主人!” 挺着难以承受的冲击力,菲利多姆艰难的在芙莱依的身后,叫唤着主人,只是,在已经达到音速的几十倍速度下,他的声音根本就传达不到芙莱依的耳中,更何况此时此刻的她,正处于盛怒之下。 随着黑影飞到了一片森林之中,参差不齐的树木对飞行来说是个很大的障碍。对于拥有一对巨大翅膀的芙莱依,更是难以轻松发挥的障碍。但高傲的龙可不会就此退缩,她不但没有丝毫的减速,还以更加高超华丽的动作飞行,自由自在的穿梭与树林之间。两者都以完美无缺的成绩飞出了森林,刚离开充满障碍的地方,芙莱依又再次加快了速度,自从和另外三龙一战过后,这还是她第一次用上了魔法来加速。顷刻间,于空中产生了一次极强的加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芙莱依背上的菲利多姆,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也勉强的维持住,没有被轰飞,可就在他竭尽全力的抓紧主人的肩膀时,他在不经意间看到了眼前即将被弗莱已超过的黑影的真正样貌。 “呃……?” 狂风把无力的自己刮走,眨眼一瞬,芙莱依便离开自己千里之外,内脏难受的撞击,让他迟钝的脑子总算是意识到,自己松开了双手,从主人的背上坠落了…… “所以说,我才是你唯一的家人呀,我可怜的菲利多姆。”
  9. 是吗……那还真是可惜了……看来伪娘属性还是有很多人接受不了啊……
  10. 关好密道出入口,真梦将湿漉漉的雨伞放置到房间里,角落处的一个木桶之中。他虽然是一个男孩子,可在勘雄家内,却只有寥寥几人清楚,那便是勘雄夫妇,以及他的兄长,勘雄十四郎。对外,还有对内的大部分人,都把他当作女儿来对待。之所以这么做,也都是现任当家,总染的意思。 “时间差不多了。” 只要亲眼见过,换做谁都会明白,这位当家并没有把真梦当作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让他和下人们一起做同样的苦活,却住在连下人都不如的小房间里。呼之则来,唤之则去,被总染冷漠看待不只,还要被纪子刁难责备,甚至连部分张狂的下人,都会因为他过人的美貌和冷淡的态度而将其欺辱。总而言之,在这个家中,并没有他真正的容身之处。 真梦整理好穿着,拉开了房门,走向了习惯的饭堂,跟仆人们一起准备着今晚为了庆祝十四郎归来的盛宴。从小就习惯煮炊的真梦,在这一方面,可谓是达人级的名厨,可出于对他身世的考虑,总染从来都不会让他主厨,甚至有他帮忙的料理,都会有专门的人进行试毒。警戒到这种程度的话,那为什么还要同意这样的人进入厨房?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疑问,后来才从别人口中得知,那是夫人说服了当家同意的。 不得不说,大家一开始也都很担心真梦会不会真的在料理中做些什么事情,久而久之,这位沉默寡言的小美人以一如既往的行动,证明了他从没有过那样令人害怕的心思。行云流水的动作,对味道的掌握,以及火攻刀功的娴熟,更是让不少师傅刮目相看,赞不绝口。有时候呀,主厨甚至是会瞒着当家和夫人,偷偷的让他做几味料理上桌。不知情的总染,还有每次都吃得津津有味的纪子,都总以为主厨们的厨艺大有进步呢。 “真梦!你在这呐!” 当他用锋利的刀子为土豆削皮时,一声令在场的人都想不到的呼唤,回荡在刹那间安静了的厨房之内。十四郎兴高采烈的,一边对着下人们笑了笑的打招呼,一边朝着完全对他没有反应的真梦走去。 “我听母亲说了,在这种时候你都会在厨房里做饭,没想到还真是啊!你做的料理一定非常美味吧,说起来这么多年,我好像还一次都没尝过你亲手做的料理呢。” 面对热情的十四郎,真梦毫无所动,只是继续着手头里的活儿,一言不发。 “嗯……” 结果,没得到回应的十四郎,竟然就站在了真梦的身旁,一脸笑眯眯的样子,安静的看着他熟练的每一个动作。 “兄长大人,这里不是您该来的地方,若是被母亲大人得知,她一定会责怪我的。” 沉默了一小会后,真梦总算是忍受不了十四郎的视线,轻轻的放下了削好皮的土豆和刀子,低着头,平静而冷漠的,请求十四郎离开。 这样的态度,就算是十四郎也只好乖乖退让,环视了一下周围,对自己有所顾忌的仆人们都没法好好的继续干活,也使得他直到真梦所说的并不是没有道理。可他却仍然用爽朗的笑容,拍了拍真梦看似瘦弱的肩膀。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不继续打扰了,只是,做完饭之后,一定要跟我同席享用啊。” 在旁人的眼里看来,这几乎可以说是一种恶意,邀请本身就被当家和夫人排斥讨厌的真梦一起用餐,无异于为真梦招来排斥和谩骂。然则,十四郎是真心的希望和自己美丽的“妹妹”,久违的一起用餐。 “尽管是兄长大人的意愿,可还请容许我拒绝。母亲大人和父亲大人,不会愿意看见我和他们同席而坐的。” 将手中削好皮的土豆放入筐中,真梦再次拿出新的土豆,重复着一样的活儿。他的表情仍然是一成不变,好似天生的面具一般……一个精心雕琢的面具。看着他这样的表情,十四郎无奈的苦笑着,同时,也心痛着。这并不是十四郎想看见的脸,他想见的,是更加美丽、温柔的、慈祥的笑脸,就像那个人一样。 “那至少,找个时间,你我两人一起吃一顿饭吧,我有好多话想要和你聊聊。” 还是不肯轻易放弃的毅力,让下人们里的女性红润了脸颊,那对执着而坚定的双眼,无意中引来了许多姑娘的爱意。 “有时间的话。” 除了真梦,这个特殊的“姑娘”,完全不为所动。很随便的回应了十四郎一句后,对他视若无睹,自顾自的继续着手头里的工作。真梦从不会为了任何人任何事情,在做饭的时候停手,因此使得不少人觉得他很自大,也很讨厌。 十四郎总算是放弃了,过于的纠缠只会换来厌恶,识相的有为青年,最终还是离开了厨房,临走时,还回过头看了看真梦做饭的背影……随之,嘴上出现了有点满足的微笑,便慢步离去。 夜里,勘雄家热闹无比,勘雄总染不仅将亲朋好友尽数请来,还让自己的佣人们也一起共享这欢乐的一宵。大家说说笑笑,吵吵闹闹,欢乐无比,虽然还是上下有秩,可一切都还是那么的和谐。这就是勘雄家有多么看重和疼爱爱子十四郎的证据,也是,真梦多么不受欢迎的证据。 唯有他一人,独自离开了喧哗的宅子,来到了聊无人烟绿林小道。那氛围不适合自己,更何况自己的存在,对勘雄家来说,是多么的碍眼和不讨喜,要是真在宴会上出现,怕是隔天又要被当家给狠狠打骂一顿。 白昼时,天降骤雨,在这里积累了一个个明亮如镜的水洼,真梦为此驻足,缓缓蹲下,望着明镜倒影,左看看,右看看,把自己的脸,好好的映照在无神的双眸之中。绯红的发丝,在微风中轻轻飘荡,宛若天上之物的双瞳,鲜艳赤红,左眼角下的泪痣,更是为其绝美的容貌添上点睛一笔。面对这样的美人,他自己,真梦,露出了绝对不会在任何人面前展现的,微笑。 “娘亲……” 林中的虫鸣声吱吱作响,盖不过一声深情又悲伤的呼唤。真梦,原本并非随勘雄姓氏,他在被总染认养之前,一直都随着母亲的姓氏,全名唤作红神真梦。他双手环抱着自己,饶有滋味的看着雨坑里,自己的倒影。真梦和他的母亲,长相一模一样,没有毫厘之差,可以说是从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唯一的区别,恐怕就是真梦是男孩子而已了吧。正是如此,真梦才总是会在寂寞难耐的时候,静悄悄的来到这里,依靠自己和母亲相同的长相,来慰藉自己。 红神幻实,真梦的母亲,曾经是一个很活泼可爱的姑娘,后来遭了变故,变得忧郁内向,特别是在生下了真梦之后,更是差点将自己手中刚刚诞生的亲骨肉,狠心的摔死。 真梦温柔的笑了笑,在水中看到了昔日慈祥的母亲。 “我想看到的,就是你这个笑容。” 忽然的,在寂静的森林中,熟悉的声音,让真梦的笑脸立刻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警戒和微微的怒意。在树木间的阴影中,十四郎徐徐的出现在真梦的视野里,笑脸满面的朝他走去。 “刚刚看你自己偷偷的离开,还以为你要去哪里呢,原来你还知道这么个好地方。” 说偷跑出来的,十四郎其实也一样,瞒着家里的各位,尾随着真梦来到此地,如今家中,恐怕是找不到十四郎正乱成一团呢。他却毫不在乎,能够在这里见到真梦的笑脸,可是比待在家里看自己所憎恶的嘴脸要好多了。 “兄长大人,为什么在这里?” 乍一看上去,似乎和平常毫无表情的脸没什么区别,但十四郎看得出来,被自己打扰了的真梦很不高兴。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才对呢,为什么会在这里?” 十四郎故意挑逗着真梦,从先前看到的画面,聪明的十四郎清楚真梦到底在做什么,实际上,他也在期待着“那个人”的出现。好在没白跑一趟,这样一来,就算是回到家中挨骂,倒也是值得了。不过,他也有些后悔。原本就不太和自己说话的真梦,现在可能更加不太喜欢自己了。 “当家和夫人让我待会再在宴会上出现。” 真梦转过了身,不再理会十四郎,继续傻傻的盯着水中的倒影,只是这回,映照的是自己,而不是他的娘亲了。 “为什么?” 对真梦的回答感到了匪夷所思,十四郎还以为父亲和母亲铁定是不会让真梦在宴会上出现的,对这个“女儿”无比讨厌的他们,竟然会刻意安排真梦的出席时间,十四郎霎那间便皱紧了眉头,转动着脑子寻思着如此做的线索。 “因为我就是为了这一刻,才会被勘雄家认养。” 真梦抬头仰望着,夜空中洁白的皎月,觉得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只留下这么一句话,便扬长而去,头也不回。 “等等!真梦!” 十四郎见状,也急急忙忙的跟了上去,与真梦并肩而行。短短路上,十四郎总是寻找话题,希望能和真梦聊聊,可惜真梦一路上,都紧紧的闭着嘴,像是身边根本就没有人一般。无奈的十四郎只好耸肩放弃,他觉得,也许根本就没有人能让真梦主动去谈心事。 回到家中,竟是宴会最热闹的时候,虽然因为找不到十四郎,稍稍的有些坏气氛,可后面,大家还是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了喜庆的表演里。真梦别过十四郎,回到了房间里。做好了被总染和纪子责骂的觉悟,他也赶紧的回到了父母亲的身边。 “十四郎!你到哪去了!知道刚才找你找的多急吗!” 总染只是余光扫过,便从熙攘的人群中见到了爱子的身影,语气中颇有怒意,更多的似乎是着急,以及欣喜。 “快过来!这边有人要介绍给你认识认识。” 纪子,十四郎的母亲,不仅完全没有怒气,更是喜笑颜开,恨不得自己起身去把十四郎给拉过来。 “是!我这就过去,父亲大人,母亲大人!” 原本就因为不清楚真梦出席的原因,现在父母亲的态度又让十四郎倍感疑惑,直到他坐回了自己的位置,才明白了他们这么急忙的需找自己的原因。 北川家的当家还有其闺女,也来到了今夜庆祝十四郎回归的宴会。 “哦!令郎真是英气焕发,玉树临风啊!想当年还是个毛头小鬼!现在都已经长这么大了!” 笑嘻嘻的拍了拍十四郎的肩膀,十四郎认得此人,小时候也见过几次。不过,就算是没见过,十四郎也兵丁有所耳闻。 “快叫声北川叔叔,小时候他可是抱过你好几次呢!” 总染催促着十四郎打招呼,他自然是不敢含糊,毕恭毕敬的叫了叔叔。 “啊哈哈哈!乖!好!真好啊总染,有这么个出息的儿子!” 北川本四高兴的哈哈大笑,总染也是格外的高兴。家长们异常的欢喜,让十四郎顿时就不明所以,只见他母亲,偷偷把他拉到了身边,凑到了儿子的耳边,仔细的说道。 “你也知道,北川家和我们总染家是现在东瀛的两大家族,自古以来就难容彼此。可自从你本四叔当上了当家后,情况就有所转变,不仅停止了争斗,还一直向我们示好,拉拢了彼此之间的关系。早在之前,就希望你能和他闺女儿成婚,今个儿你回来,正好是时候!喏,就是在他身边的姑娘,怎么样,漂亮吧?” 顺着纪子所指的方向望去,一位风华正茂的美少女出现在了十四郎的眼帘里,她的皮肤白里透红,通透细嫩,仿佛吹弹可破,穿着着的和服为其量身定做,将她婀娜的妙曼身姿体现的淋漓尽致,红润的嘴唇,挺拔的鼻子,抚媚的双眼,长长的睫毛,柳叶般的眉毛,组合成了一张柔美的脸庞,依稀乌黑浓密的长发由华丽的发饰别起,是个典型的大和抚子型美人。 “北川爱樱,见过勘雄公子。” “爱樱……?” 因为满脑子惦记着真梦,一直忘记了……自己曾经的青梅竹马,北川爱樱。
  11. 记起来了过去刚完结的AKB49= = 虽然那画风一开始难以接受就是了……
  12. 我觉得吧,与其说是宿命,不如说是必然的因果,有始有终。
  13. 是啊,因为对自己的这两个角色真的是很倾心……特别是不停的完善仿佛就像是看着他们长大一样呢! 创作是会继续的,如果真的可以,我也希望自己的孩子们能扬名于世界上啊!这样的话,就算是我以后离世了,只要人们还记得他们,他们就还能继续存在!
  14. 我,总是幻想着,我的两个“孩子”,能够像现实里的真正的孩子一样,陪伴我度过人生。你们,我的大儿子菲利多姆·东伦·尼布尔,以及二儿子红神真梦,多么的希望,能像漫画里面一样,将你们变为现实。所以,我写了这个,不知道该说是文章,亦或是信,还是一篇记事,总之,就是为了让将来的你们了解到,我是有多么的“爱”你们。 菲利多姆·东伦·尼布尔,你的诞生,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就是中二。那年,我还只是个初中生,在朋友的影响下,我开始了人生的第一篇自创小说,那时候,你还只是一个帅气的金发男孩,是一个为了守护公主而不停锻炼自己的热血骑士;那时候,你仍然是个令我满足的“傲天”,是个一人足以颠覆世界的最强大的角色。我仍然忘不了你金长发的由来,因为洛克人ZERO,GBA上的Z系列,那个帅的成为了我信仰的英雄,每次战斗时漂荡在身后的金长发,总是让我耳目一新。就这样,你也有了一席亮丽的金长发,后来,我的中二精神大爆发,给予了你一对苍赤的异色瞳,增添了你的魅力,也更加的让你的形象开始确定下来。啊,我简直欣喜若狂,明明自己还只是一个小屁孩,却好像真的成为了一个拥有了孩子的父亲似的。 接下来的日子,我依旧没有放弃创作,同时,又刚好迷恋上了一种ACG里的新属性,路西法万岁!!!咳咳……伪娘。这就是你为什么你是个男孩子但却这么美丽漂亮的原因,然而,我又再次转移了阵线,迷上了伪百合(既伪娘和女性CP)还有魔物娘。于是,菲利多姆·东伦·尼布尔,这个将过去的因素以及现在的个人爱好全都集中于一身的角色,我的第一个真正诞生的孩子,也就是你,诞生了。 东伦·尼布尔,是过去第一篇小说的主角的名字,菲利多姆,是英文自由的音译,来源是高达SEED的自由高达……再加上ZERO的金长发,以及中二病发的苍赤异色瞳,还有后来迷上的伪娘属性,造就了现在的你。性格阳光、外向,有点喜欢开玩笑,爱使坏,充满自信甚至有时候还会自负,潜在的吐槽能力和与外貌不同的成熟,再加上内心里隐隐约约的黑暗,不得不说,当你已经如此完整的时候,我激动得恨不得能够亲手把你画出来,只可惜我手残……又懒,这个才是爸爸我最惭愧的原因,抱歉! 说完了我自豪的大儿子,就该我相当宠溺的二儿子了。有过第一个孩子的经验,你的诞生也就相对简单了许多,却也是在我脑内浮想联翩次数最多的。想比菲利多姆,真梦的由来与我有更加的直接关系。 红神真梦,你的出现,用一个词来形容,那便是梦幻。而我想让你从这份梦幻中成真,于是在你的名字里头,我将曾用过的两个QQ的昵称中各取了一个字,一个永远不变的“梦幻”,一个曾让我悔恨的“真实”,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指的就是你了。至于红神,从小到大,我就喜欢红色,再加上家庭的原因吧,我与两个弟弟从小就喜欢编定这中类似战队一样的设定,身为大哥的我是红色火焰,二弟则是蓝色的流水,三弟则是黄色的雷电,啊……现在还提起真的是好天真、好——羞耻……!于是,红,就成为了你标志性的象征,然后就是这个神,因为自己受日本二次元影像很重,所以是想把你的名字设定成霓虹名,于是参考了“最强会长黑神”,便让你拥有了这个同样一听就觉得很中二的字。然后,你就在我的幻想中,出生了。 后来嘛,我也将你的名字拆解了天朝也可以用的名字,姓红,字神,名真梦!是不是很棒啊!爸爸我也绝的很棒啊!啊哈哈哈哈!咳咳,见笑了。你呀,跟哥哥一样,你也是个漂亮的孩子,一头长长的艳丽红发,一双深邃的赤红眼眸,正如你的名字一般,你的一切,都在赤红里降临。性格,你跟菲利多姆可就大相庭径了,温柔体贴,相对内向沉静,贤惠而又善解人意,乖巧听话,但关键时刻,则会无畏的挺身而出,勇敢坚强。或许,这也就是我会比较宠溺你的原因吧。 以上的这些话,恐怕就算不是这样子给你们表达,只要你们真的能够倾听,也许我会不厌其烦的、仔细的叙说你们的出生吧。我亲爱的菲利多姆,我亲爱的红神真梦,我对你们又爱又怕,我爱你们,渴望将来能让你们不单纯只是出现于平面里,而是能够实实在在的出现在我眼前;我怕你们,是怕若是真的成真了,那当我寿寝正终时,你们又将何去何从。我啊,一直都有自己的相信的原则,有人在笑,就会有人在哭,有人幸福,便会有人痛苦,得到了,就会害怕失去,没有得到,又会去渴求。你们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的存在。 啊,这种话题,不适合我们,我们来聊聊你们出现过的小说吧?说到这里,也许我还该感谢一下我的朋友们,在他们的支持下,我得以继续写文,我才能够让你们出现的故事变得完整。2010年,我第一次将菲利多姆你,写进了文章里,标题叫做自由前奏。噗,我很想吐槽自己,都没有正篇,就来前奏了!这里,爸爸向你道歉!菲利多姆,出于故事原因和爸爸的恶趣味,让你被胖大叔给那啥了!后来把你虐的不要不要的!对不起啊!要知道爸爸是爱你的!这也就是所谓的爱的深沉吧!话说回来吧,这篇文啊,断断续续,坑坑填填,我曾想过放弃,反正也写得不好,就这么算了得了。但后来,我完结了纸条上的秘密,完结了花梦恋,尝试到了完结的成就感后,在一位读者的希望下,我又来重新续写。啊……说真的,那篇文真的是烂的我看不太下去,更是难以续写,但好歹,在2016年4月,我写完了。这对我和你来说,都是意义非凡的。 接下来是真梦,爸爸也跟你道歉啊!由于爸爸的恶趣味和剧情需要!让你跟哥哥一样被胖大叔那啥了!真的很对不起呀!你的首秀,便是上面提到过的“花梦恋”,虽然爸爸我呢,写的文总是没什么人看,但好歹,也算是后期文笔相对成熟的时候写的,比起哥哥那篇不成器的“自由前奏”,“花梦恋”明显更加的成功,而你的故事,也就更加的让别人印象深刻。这让爸爸很欣慰,特别是某位巨乳控作者,经常说比起你哥更喜欢你的故事呢。于是,我便决定要将健康老师的魔物娘图鉴里的东瀛魔物娘,都写出一个与你相关的故事哟! 也不知道,将来我还会写多少与你们有关的故事,也不知道,你们将来会是否真的能够看我写给你们的这一篇……只是希望,你们能够知道,创造了你们,我感到自豪,你们的存在,让我感到欢喜。 啊,我还有好多好多想跟你们说的事情,我想知道你们对我的看法,我想知道你们对我写的故事有何感想……我想要……像一个真正的父亲那样,拥抱你们。对你们说一声:菲利多姆,真梦,有你们,真好。
  15. 虽然是这么说,但外貌描写还是很重要的,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装佛靠金,说的就是第一印象,特别是这里你还写了其他几个角色,貌似大多数是女性,这样子我看来的话,对女主最大的印象也就莫过于被家人坑了还瞎了而已……
  16. ………………如果是个人设定的话确实还能切题,但实际上关于这个人方面还是不够清晰啊……毕竟是如此的字数,特别是外貌也只是提到了白发和后面的黑发而已……
  17. 呃……内容很不错,只是……似乎不懂的名词很多,却没有什么设定上的说明,跟这次的练习好像并没有太沾边哦?
  18. 只能说宰相和公主真是恶心……用卑劣的手短害的别人失去了地位尊严和人生,虽不知道那之后有没有对以西恩的生活不闻不问,但到了有大事还是可能要命的时候才去找以西恩,狼狈的谢罪,什么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来赔罪,甚至是公主以身相许,在我看来憋屎恳求,更多的是侮辱,特别是公主,明知道那是曾经喜欢过自己的人,明知道是自己害的他落得如今下场,还这么不要脸。 最后以西恩还是去送死了,看你说是编不下去才写完的- -我也不多说什么。以西恩啊以西恩,只能说就算是在那场对决上输了,断剑仍旧是剑啊
  19. “呼~呼~” 在刺骨的寒风里,对着冻僵的双手吹气,希望能让自己的手稍微的能够变暖和些,菲利多姆将沉重的矿石,拖回到自己的小屋去。他是一个小小的铁匠,看似较小的身材,实际上却有着连壮汉都望尘莫及的力气。他曾经是皇宫里的侍从,而现在,则是以此为生。 “我回来了。” 打开了简陋的木门,回到了一个人都没有的家里,菲利多姆习惯性的对着空寂的房子打了声招呼。赶紧的将矿石搬到了屋子后的熔炉边,还没享受在家里的点点温暖,就兢兢业业的继续着自己辛苦的工作。 “呼~” 幸好,在熔炉旁,暖和不少,即便同样是在屋外,也不觉得那么的糟糕。拿起了自己常用的工具,菲利多姆开始锻造一把客人专门找他定制的宝剑。将袋子里的矿石取出,轻轻的擦了擦由雪融化的水,仔细的观察。 “是种没见过的矿石呢。” 他那对异色的双眼闪闪发亮,见到了从未了解过的矿石,使他感到了十分的好奇。冷风依旧在咆哮,可来到了熔炉旁边,却又显得微不足道,这种恰好的温度,菲利多姆很是喜欢,至少,不怕会因为出汗和闷热而感到难受,影响了心情事小,东西造的不好才是不妙。他很看重自己造物的质量,所以,每一次每一次,认真对待工作的他都能够造出好东西来,也因此,在全城上下,都拥有很好的口碑。 “哦~!这次真是造了把好剑啊!” 由于自己的家离城里的居住区较远,他才能够老是工作到深夜。铁锤的敲打声,伴随着外头低下的温度,在寂静的周围,寂寞的徘徊。也不知道,究竟是因为在熔炉旁工作太久的原因,还是在室外待的太久的关系,菲利多姆的脸颊显得红通通的。噼啪噼啪,呜呜呼呼,一冷一热之间,忘我的小铁匠总算是在半夜三更时,打造好了客人委托的宝剑。 “总算完成了。” 他很开心的把自己的作品,一把锋锐又轻盈的宝剑,高高举起。有点小激动的声音,很快就被屋外的风雪吞没,这时他才发现,屋外下起了大雪呢。 “哈嚏!” 打了一声可爱的喷嚏,他很不讲究的用手擦了擦鼻子。看来,即便是力气很大的小铁匠,还是会不小心就感冒呢。只是,周围也没有人,能够去担心和在意。冷静的一个人生活,他可能还没习惯。菲利多姆将顺便打造的剑鞘拿起,装好了剑,抱在了自己的怀里。 “这是第一千零一十二个孩子!” 笑嘻嘻的抱着宝剑摇摇晃晃,他回到了屋子里。远比外头还要安静,没有熔炉的声音,没有冷风的声音,也没有别人的声音。将宝剑放在了自己的床头边,菲利多姆用通红的小手煮了煮热水,坐在整个屋子里仅有的椅子上,看着自己锻造的宝剑发呆。 “哈嚏!” 又是一声喷嚏,他蜷缩起小小的身子,瑟瑟发抖。 “好像,有点冷呢。” 他从皇宫里出来两年了,仍然不太习惯自己一个人的生活,唯独在打造的时候,能够忘记这种寂寞的感觉。热水,煮好了,往自己造的杯子里倒进冒着热气的开水,双手捧着杯子,小心翼翼的喝下。总算是,变得有点暖和起来。 “晚安!” 喝完了热水暖和暖和身子,他也不洗澡,吹灭了蜡烛,便掀开被子钻了进去,远离居住区的小屋子不再明亮,既没有铁锤敲打的声音,也没有可爱的嗓音自言自语的声音,唯有冬天寒气,呼啸而过。 似乎,原本就很冷的夜晚,变得更冷了。
  20. 惩戒之前的独立短篇?没有啊,从这里开始就已经没有跟任何文有衔接了呢~还有钢笔还久不见啊= =~
  21. “为什么?” 风和日丽的一天,三个各怀心意的人,在他们熟悉的公园里,不太礼貌的大喊大叫着。 “我哪里做得不好的话,我愿意改!求妳了!不要和我分手!” 带着厚重大眼镜的红发少年,正苦苦恳求着自己的交往了一年的恋人,虽然自卑的他,脑海里明白着漂亮的恋人会有离自己而去的一天,可到了现实来临的时候,还是无法接受。 “你必须改的就是你这份懦弱!可你根本就无法改变,甚至还安于现状,你难道还没察觉吗!” 乌黑油亮的长发飘扬在清风中,凉爽的吹拂着过于激动而泛红的脸颊,漂亮而温和的脸蛋上,呈现的是难受的表情。 “既然这样,那我就改变啊!我会变得更坚强的,我会变的更加强气的,我……我……” 梗咽的作着不可能的承诺,在任何人看来,他都不可能改变那作为男人不太讨喜的性格。 “你这哭丧的样子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说服力,算了吧。” 除了身为原恋人的两人外,还有一个第三者,那也就是他们眼前为什么要分手的真正原因。因为是混血儿,有着一头亮丽的金发,长相帅气,性格也很阳光开朗,可以说是眼镜少年的完全相反的类型。 “你闭嘴!你住口!明明……!明明是你鼓励我告白的!明明是你说支持我们的恋情的!可你……可你居然……!!” 他的语气变得更加的激动,充满了责怪。也难怪,原本三人就是青梅竹马,换做谁都很难想象,抢走自己女朋友的人就是一直在支持的人。 “该闭嘴的人是你!在把责任推给别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的想想自己有什么错吗?我已经受够了,我也是有很大的压力的呀,我也是想要别人来保护我……帮助我的呀。” 见到自己真正倾心的人愧疚的样子,少女挡在了他们两人中间,晶莹的泪珠从眼角落下,将她一直的不满都倾斜了出来。少女是学校的学生会长,是全年级成绩一直位列榜首的好学生,是全校都敬仰憧憬的标杆,更是男生们梦寐以求的女神。 “我……我也不是愿意才这样的啊……能够改变的话,我也希望自己不要这么的无能没用。我真的已经很努力了!你们都清楚的!我并不是什么都没做,我也是在改变的!” 眼镜少年也哭了,虽然被土气的大眼镜挡住了,可少女和金发少年都明白,他的眼睛,恐怕都已经被泪水模糊了吧。从小到大,眼镜少年就是这样,一直躲在了他们两人的身后,虽然是很乖巧温柔的性格,却也是相当的内向懦弱。与其说是朋友,两人对待他的态度,更像是在保护着可怜可爱的弟弟吧。 “我们都明白,你的努力我们都明白。可是,事实就是如此不是吗?就像你说的那样,我也是打算支持你们的,可是,每一次每一次,你都不能在她需要的时候给予帮助或者是慰藉,那样的话我能怎么办!我也是喜欢她的啊!我能干看着不管吗!?” 或许,这是他们第一次对眼镜少年如此的怒言相向吧。即便是一直保护着他的金发少年,也总算是冲着眼前不争气的朋友怒吼。紧握的双手——不,应该说是全身,都因激动的心情而抖动着。 “呃……呜……我……我也是很憧憬着你们的,老是觉得很对不起你们,老是躲在你们的身后,我也是很不愿意的。呜……可是,这也不是你横刀夺爱的原因吧!?这也不是妳和我分手的原因吧!?” 啊,多情的少年少女们,在仅有他们在的公园里,各自爆发出了潜藏已久的真话,交织在一起的复杂感情,对他们来说,似乎是那么的沉重。以至于,原本关系那么好的他们,竟在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公园里争吵。 “这就是我和你分手的原因!我喜欢他而不是你!我不喜欢懦弱的你!我不喜欢什么都给不了我的你!” 少女对着自己曾经的恋人,毫不客气的将分手的理由坦白,不管眼镜少年如何的执着,这份感情都已经是无法再度恢复了。 “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这就是你傻傻的还认为她不会和你分手的原因?还说自己有努力的去改变!现在的这副样子!不就是你不肯接受现实的胆怯吗!你终究没有做出改变!你给不了她安全感和幸福!” 双方各执己见,失意的少年难得一直坚持,想要挽回曾经的关系;外的两人,则是铁了心,即便伤害了最重要的朋友,也在所不惜。但总归来说,面对心意已决的两人,眼镜少年再怎么死缠烂打,恐怕也只是徒劳,继续抱怨和为自己辩解了两三句后,被两人全盘否定的他,啜泣着,看了看不知何时十指相扣在一起的两人的手。 “难道,妳真的就没有喜欢过我吗?” 眼镜少年,有气无力的询问。 “……………………没有。” 短短的沉默过后,少女清楚的回答。 “难道,你真的觉得一切都是我的错吗?” 眼镜少年,苦笑着问道。 “……………………抱歉。” 短短的沉默过后,金发少年并没有回答。 “是吗……那最后,我再问妳,还记得在学院祭表演的时候,妳没能来得及表演,然后为妳顶替最终让表演顺利结束的那个人吗?我问你,还记得在运动会的时候,你被不良报复,帮你击退了他们的人吗?” 眼镜少年,慢慢的取下了眼镜。 “诶……?” 金发少年和少女,记得他口中提到的那个人,那是一个有着一头秀丽红长发、充满魅力的绯红双瞳、长相可爱美丽、还非常可靠的,不知名的人。他们见过那个人几次,每一次都是在紧要关头时,对他们伸手相助,温柔的那张笑脸,每一次都让他们的心怦然跳动。 “你……” 少女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难道?” 金发少年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恭喜你们,我不会再对你们说些什么了。可能从一开始,这就是没有必要的争执也说不定。” 拿掉了大眼镜,用发夹夹起了额前长长的刘海,取掉了略显难看的假发,摊开了在夕阳下显得格外抚媚的红长发,哭红的双眼停住了令人心疼的泪水,伤心的脸上挤出了勉强的笑脸。他努力过了,所以内向的他才能代替少女站在了舞台上;他努力过了,所以才能下定决心面对他人的视线展露自己害怕被他人所见的真貌;他努力过了,所以才一直锻炼身体,让自己能在朋友危机的时候挺身而出;他努力过了,所以不顾自己的情况下为自己的好友做出力所能及的事情。 “祝你们……幸福。” 留下了自己的祝福,红发的少年转过身背对着两人,安静的离开了。而在前任的放弃下,金发少年和少女,也在这时,成为了一对新的恋人。可他们却没有因此高兴,而是恍然大悟的,看着在夕阳下孤身离去的,熟悉的背影。 “今天去哪里吃呢?” 傍晚,一位金发的帅哥和黑发的美女,手挽着手,相亲相爱的走在了大街上,由于今天是成为恋人的纪念日,他们决定一起去外头吃一顿好的。两人对吃什么这个问题,嬉皮笑脸的争执了起来,就这么走着,走着,忽然看见了一家很有很多人排队的餐厅。尽管很好奇,但由于排队等待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们两人便打消了这个念头,继续谈论着到底要吃什么,正当走过这家餐厅门口时,从里面走出来了一位侍应。 “里面已经有空位咯,请客人进去里面吧。” 这个声音让他们停住了脚步,回过头去,看见了一张温柔阳光的笑脸,对于这件餐厅为何如此受欢迎的问题恍然大悟。不约而同的停下了争执,苦笑着坐在了店外排队的椅子上。
  22. 没办法最近流行这种类型,大势所趋
  23. 能被召唤是我的荣幸……虽然每一次被召唤的时候,我都只是回了一些没什么内容的回复。 咳咳,可否也让我像静岳一样,在此写一篇小短篇来聊一聊呢?若是不太合适,就i麻烦年删一删了。 我自小就经常住宿,小学,初中,好吧,除了高中。对家务,并不是很反感,但自然也不是喜欢,总觉得若不是因为有规矩束缚,要查卫生分数之类的话,我恐怕是很少会去动手做家务,至少不会像是在住宿时那么的勤劳。 在家里的时候,也经常帮忙做家务,只是觉得,什么都还做不到的自己,能够为家人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很不错。啊哈哈,总觉得那时候真的是很简单,很天真。然而,到了如今,长大了,却也懒散了!去年毕业,随后开始工作,第一次外出租房子,渐渐发现,自己的所需要的生活空间时那么的狭小,同时,也觉得卫生什么的根本无所谓。 家务,真的很麻烦,而且很花时间,当该做的家务斗座完时,回过头一看,哎呀,都已经这么晚了,我还有好多自己想做的事情没做呢。要强迫自己去做自己觉得没有必要和没有兴趣的事情,是极度困难的,人类大多是利己的生物,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为什么我要做家务?我对目前的卫生情况并没有觉得不满,一点都不脏啊?一点都不需要收拾啊?呵呵,那都是在欺骗自己的借口,偷懒很简单,可在这种情况下生活…………对我来说很困难。 终于,忍受不了了,那臭味是什么?那苍蝇围绕的又是什么?我要用的东西在哪里?乱,让开始工作的我心情变得更加的浮躁,集美办法静下心思,更没办法不去注意。看来,我也不是那么的无药可救。终于,不再是为了他人,为了分数,为什么其他的什么,而是为了自己,开始做家务。说来也是可笑,正因为小时候做过了不少家务,一直以为做家务很浪费时间的我,发现做起来也不一定就很麻烦。拿上手机,插上耳机,放几首自己喜欢听的歌曲,在节奏中一点一点的将自己的空间洗净。 扫地,拖地,擦玻璃,擦桌椅,洗厕所,洗盘子,等等、等等。没有做之前,怎么想怎么麻烦。总是在脑海里不自觉的就闪过别去管啦,就那样放着就行啦!之类的想法。可是,到头来,该做的事情,就是要去做。到最后,做完了一切,看见整个家里干干净净,就会佩服自己,也是可以的嘛! 说了那么多,也只是想说,或许是不喜欢,或许是很麻烦。但不一定是为了别人才会去做家务。我很喜欢你说,家没有务,只有爱。但家务,在我看来,不仅仅只是存在于家里,还在于自己心里。这是一个最基本的人生考试,标题就是,如何在残酷的现实里,做你不想做却又不得不去做的事情。 啊,顺带一提,老子单身二十多年了! 尽管我觉得单身很好~~
  24. 哈啊,确实是很棒的文论啊。虽然平时写的时候也又在注意,但实际上写起文章多少还是会往自己的想象方面去写,导致有时候文章里的空间层次有些杂乱。
  25. 因为我是伪百合爱好者啊呀~~
×
×
  • 新建...

重要消息

为使您更好地使用该站点,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使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