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不懂规矩 犯错难免 所以从轻处罚 初犯也可以去悔过所悔过 这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高级用户已经混迹于论坛很长时间了
这些用户犯了错误一锤定音直接处罚并没有什么不妥
犯错与否不是光靠程序跟指令就能单独完成的 否则就不会去征集什么版主出来了
当然评判标准是由版主根据情况而定的,这个也可以理解吧?变相钻空子 游离与分界线中 这时候才是版主起作用的时候
扣分并详细说明理由也是版主应尽的义务 如果按截图跟分析贴到脑门子上 谁也不会愉快吧,所以才会进行私信协商
当然单独私信通知是为了减少因不满导致的摩擦 只是私信中不会过多的形式化 用了一些比较容易接受的方式来交谈 何来看心情一说?
至于"一般情况下"与"版主惯例" 过多例子罗列在一起会影响版规的简洁性 所以用一些词语修饰带过
如果不赞同的话 我非常希望可以建一个 "水回钻空子大集合"呢(玩笑话)
所以说把这种模糊的概念明确以规定形式列出来的本身就是一个不合理的要求.你应该可以理解吧.
论坛的环境是靠大家共同维护的 版主出现了违规行为 只要搬到台面上 相信大家都会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的.
虽然没有什么谴责跟批评的意思 但是既然你已经承认错误了 那这次处理就应该已经结束了
而不是返回来揪别人小尾巴,给自己无法接受被处罚的心里做安慰 打马虎眼 ,你提到的这些"小尾巴"也都是一些合情理的事罢了 事实上我并没有见过有用户强烈谴责过版主的越规行为.
{:10_633:}说了这么多话 其实还是就一句呢 知错认错改错,相互理解万岁
呼呼 签到睡觉 今天又因为这些小争执打了好多字呢 扣一点分就水回来嘛,何必纠结这么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