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gue 发布于三月 31, 2017 分享 发布于三月 31, 2017 (已修改) · 只看该作者 “那一定是有理由的。” 万物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任何荒诞而不可理喻的事物,总有掩藏在下的原由,因符合道理,人们称之为理由。 汤姆森爱德华,男49岁,连续变态杀人犯。 17位少女的谋害者,充满鲜血的刽子手,将从住处附近掳来的少女关押进地下室,并戴着猪头面具将她们解剖。他的老式摄像机拍下的四十多卷VHS录像带详细的记录了他的犯罪过程,很明显,大部分受害者被解剖的时候,仍然是活着的。 穆法拉戴米西,男37岁,连续变态杀人犯。 狂热宗教信仰者,也是个手工艺者,他所收藏的家具用品被警方证实大部分由人身上的某些部位制成,包括但不限于两张“真皮沙发”“晾衣架”以及由人头骨制成密封性不怎么好的夜壶等等,最近警察还发现了厨房里有些令人不快的物品。 莫斯特鲍勃拉,男25岁。连续变态杀人犯。 酗酒者,严重抑郁症患者。从小就喜欢喝酒,最近迷上了喝从美女肚子里流出来的酒。他随机找到路上遇到夜不归宿的女人,用伏特加强行灌醉对方后,剖开对方的肚子,并刺破胃脏吮吸里面流出来的浓稠液体——为了您的健康着想,您不会想那些液体到底是什么的。 以上三人毫无疑问都是不能被原谅的罪犯,就算被判处任何刑罚,都没有一丝一毫可以被同情的地方。 但是—— “那一定是有理由的。” 该死,汤姆森贫瘠的交际环境,以及压力巨大的工作前景?这和他是杀人犯有什么关系? 穆法拉就是个心黑手黑的黑鬼!什么种族歧视和宗教迫害!要说就是他这种人的存在导致了问题的发生—— 莫斯特!莫斯特!见鬼的缺乏母亲关爱的成长环境!他就是个把脑子喝坏了的酒鬼! 为什么大家都喜欢找理由? 教授把手中的报纸狠狠的拍在桌上。 最近几件引起全国轰动的杀人事件告破,各大报纸用整块整版的幅面来介绍事件的内容,但是就像是约好了一样,所有编辑记者都花了大篇的笔墨在杀人者身后的背景故事上,就好像是追逐电影明星的私人生活那么狂热。 就好像杀人犯都变成了一个“公众人物”一样。 虽然很是值得讽刺,不过教授心思完全没有放在这上面。 最近他在研究一个社会性课题,有关于人的基本性质。 即处在相对优势的条件下,脱离社会束缚存在,人是否会毫无缘由的杀害另一方? 他原本想从那些罪犯的自白里面得到一两句有用的信息,但是报纸和电视上,大家也都只是嚷嚷着。 “那一定是有理由的。” 屁的理由!他们之所是杀人犯,只是因为他们想而已!不用去列举那些比他们惨但是正常过日子的人,你去问问他们,杀人是因为诉求得不到满足吗? 这种杀人犯,会在意你们给他们的这些小小装饰么? 不会! 不会!!! 教授按了按额头,这时门口响起了敲门声,女仆端着一杯咖啡走了进来。 教授礼貌性的笑了笑。 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丝火花。 —————————————————————————————— “那一定是有理由的。” “请问,你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 “没有,我只是突然想这么做而已。没有任何理由” “……好的,我了解了,内容确认无误。” 警探收起文档,将询问室的门关上,将一脸满意的教授留在房间另一边。 这时,早已等待多时的警官站了起来。 “怎么样,作案动机查明了吗?” 听到对方这么问,警探楞了一下,随即耸耸肩。 “啊” “神经病吧。” 些许光线照进了牢房内,教授一边看着窗,一边点着头。 他满意的想着。 这一回,终于什么理由都没有了。 六月 17, 2017,由用钢笔的人修改 链接到点评
dingue 发布于三月 31, 2017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三月 31, 2017 · 只看该作者 1625400662 发表于 2017-3-31 15:31看完啦,看完啦,挺好看的小短片,总感觉有种“星新一”的既视感,恩恩,就是这样啦 ... 星期一是啥{:10_622:} 啊,抱歉,看错了,是星新一啊,百度了是位小说家,能有类似感觉我很荣幸。 链接到点评
yck2851 发布于三月 31, 2017 分享 发布于三月 31, 2017 · 只看该作者 {:7_498:} 太棒了, 写得也太专业了, 文章一开始就牢牢的抓住了人的眼球~ 一点也不啰嗦! PS: 更喜欢汝的由良 头像 链接到点评
铃Beru 发布于三月 31, 2017 分享 发布于三月 31, 2017 · 只看该作者 教授您这是何苦w 有时候,人做下一些事的确是没有理由的,如果真的要扯一个理由出来,反倒是显得滑稽 还有……女仆小姐真是可怜呢…… 链接到点评
dingue 发布于四月 2, 2017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四月 2, 2017 · 只看该作者 SuiLang 发表于 2017-4-2 19:48咱倒是觉得警察会给他随便扯出来一个什么理由呢…… 其实都是有理由的,被当作神经病是理由。想要证明没有理由人会杀人,为了证明也是理由。 本文内容其实采取自一则真实发生的新闻。 美国一个社会学教授杀了自己的女仆,自称是为了证明“无动机杀人”存在的可能性,事后警察调查了事情经过,发现确实双方并没有矛盾纠纷,最后只能认同了教授的说法。但是最后杀人动机的逻辑还是有问题的,因为为了证明没有动机而事实上变成了动机,就陷入了死循环里面。 所以,是反论。 链接到点评
1625400662 发布于四月 6, 2017 分享 发布于四月 6, 2017 · 只看该作者 dingue 发表于 2017-4-2 22:19其实都是有理由的,被当作神经病是理由。想要证明没有理由人会杀人,为了证明也是理由。 本文内容其实采取 ... 没错 啊 虽然现在回复有些晚了 为了证明无杀人动机而杀人,这本身就是一种动机,真正的无动机杀人应该是在正确的时间地点,做了正确的事大概 比如有人想跳楼 然后我正好他在后面,推了一把,我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推了一下而已,至于我前面有什么 和我没关系,但是也有问题,按照常识来说这种行为肯定会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吧……无缘无故应该干不出来……大概这种感觉? 链接到点评
子之半 发布于四月 7, 2017 分享 发布于四月 7, 2017 · 只看该作者 dingue 发表于 2017-4-2 22:19其实都是有理由的,被当作神经病是理由。想要证明没有理由人会杀人,为了证明也是理由。 本文内容其实采取 ... 那是美国人的特殊逻辑而已。 链接到点评
撒旦之泪 发布于四月 18, 2017 分享 发布于四月 18, 2017 · 只看该作者 看完这篇精彩的文章,仔细体会他的意义,我在想杀人真的需要动机?犯罪一定需要理由?无论杀人者,有如何悲惨欺凌的身世,以及是否精神变态或者疾病等等,都不可以作为掠夺他人生命的理由以及减轻罪恶的条件。一句话,“你无权掠夺他人的生命”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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