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1115pm 发布于四月 20, 2014 分享 发布于四月 20, 2014 · 只看该作者 字好小,刚通宵DOTA回来看得我好晕...话说,这个是历史人物评论了吧,反正我是不认识他啦 链接到点评
结局的续篇 发布于四月 20, 2014 分享 发布于四月 20, 2014 · 只看该作者 {:10_638:}这完全都是转载的吧。。不注明转载真的没问题? 另外,像这种大段大段的文字最好将自己调到3方便阅读、这么小这么密,看起来真的很困难 链接到点评
wingofsilver 发布于四月 21, 2014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四月 21, 2014 · 只看该作者 结局的续篇 发表于 2014-4-21 07:37 这完全都是转载的吧。。不注明转载真的没问题? 另外,像这种大段大段的文字最好将自己调到3方 ... 标签里没找到转帖,而且既然是名人的文章,就干脆在标题注上作者了 本来是想排一下版的,不过发现实在是很长,而且原文就是这样的分段,所以就只在重点的部分加粗了~ 这是很棒的文章,加油读完吧! 链接到点评
苍云静岳 发布于四月 21, 2014 分享 发布于四月 21, 201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要静岳来说的话,调大字体,然后将自己所认为的重点句或加粗或标注颜色,在末尾的感悟处多加自己的理解,可好? 静岳并不以为转载有何不妥。于我看来转载者如译者,都是将在一个集体(Group)里流传的经典传播到另一个集体中,丰富大家的视野之人。但若只是单纯贴文,静岳觉得就可以有如我开始所提到的那些改进之处。毕竟所转载的内容虽出自大家,却也是大家的一家之言。对此转载者或赞同,或否定,或有进一步理解,或有批判性思考——而这些如果不通过对转载原文的处理的话,是无法呈现在读者眼前的。 我想银翼你也一定是因为读后有所感,所以才转载了这一篇批评性的文章。那么,在原文基础上把自己思想的精华也体现出来,供大家赏阅,不亦乐乎? 最后,如能有感悟类的文字呈现,静岳会按长评的规则给分。 以上,祝你在文区玩的愉快! 链接到点评
YoYo子 发布于四月 21, 2014 分享 发布于四月 21, 2014 · 只看该作者 再把字调大一点吧,这么长而密集的段落,看得我眼睛疼。。。。。 其中有的不能认同,比如侦探故事那段,过分追求侦探故事式的伏笔穿插描写,的确是不正确的,但一个好的描写手法也是一个成功的文学作品的一部分,将其过分贬低,而突出性格的描写,心理的分析,情思与语文的融贯,人生世相的深刻了解等等其他方面,我觉得按照作者的逻辑,这应该也是“低级趣味”。 后面作者有段总结:"共同的病根在离开艺术而单讲内容。离开艺术,内容本身就可以使我们爱好或厌恶,那自然也是常有的事,但那并不是艺术观点上的好恶;我们要爱它恶它,并不一定要在艺术作品中去找它。“ 拜托,我们好好讲故事成不,哪来这么多艺术啊。一个好的创意+一个好的文笔不就够了吗。我只是来看书的,”艺术“这么蛋疼的玩意,你们这小挫人满满玩去吧。 另:“低级趣味”你妹啊!作者对低级趣味解析得这么透彻,我也没看到简介里出现什么脍炙人口的“高级趣味”的文学著作啊。我从小就是看着各种“低级趣味”的小说长大的,甚至有很大一部分三观都与之有关,但我丝毫不觉得我“低级”了。嗯,逗比另算。(笑) 再另:写一半就忘记我到底想写啥了,果然是肚子饿的原因吗。。。。。。算了,懒得和这么酸的家伙瞎bb了,特别是对方还看不到,赶紧找东西吃去吧(匿) 还另:最后那段简直赞,山西老陈醋都没这么酸的。附原文:许多读者听到我这番话,发现他们平时所沾沾自喜的都被我看成低级趣味,不免怪我太严格苛求,太偏狭。这事不能以口舌争(典型的XXX不解释,而且还是在码完这么大一篇后。),我只能说:一个从事文学者如果入手就养成低级趣味,愈向前走就离文学(呵呵)的坦途大道愈远。我认为文学教育第一件要事是养成高尚纯正的趣味,这没有捷径,唯一的办法是多多玩味第一流文艺杰作,在这些作品中把第一眼看去是平淡无奇的东西玩味出隐藏的妙蕴来,然后拿“通俗”的作品来比较,自然会见出优劣。优劣都由比较得来,一生都在喝坏酒,不会觉得酒的坏,喝过一些好酒以后,坏酒一进口就不对味,一切方面的趣味大抵如此。 链接到点评
542263605 发布于四月 21, 2014 分享 发布于四月 21, 2014 · 只看该作者 朱光潜阿,我就只知道他是一个由于多年工作过于疲累,患疲劳综合症,出现脑血栓,在北京病逝,终年89 岁的文豪。 链接到点评
骨神父 发布于四月 21, 2014 分享 发布于四月 21, 2014 · 只看该作者 安心看完,朱光潜老先生写的东西还是比较客观的,虽然还是有点啰嗦,但是该指出的该总结的一个不漏。最近这两天在翻鲁迅老先生没机会再版的二心集,和这篇文章一样,多少年前骂的东西骂的人,套现在还是狗血淋头,骂的畅快淋漓。 就跟鲁迅先生写的无物之物一样,不管战士怎么用枪戳死那些无物之物,战士总会慢慢老去,而无物之物终将获得胜利。 到现在他们痛恨的东西都没啥变化,可是他们都已经凋零了。 为朱光潜老先生鸣个不平,回帖说老先生酸味重的请按住ctrl和+号好好看一遍,老先生这篇文章写于抗战时期,那时候遍地都是歌功颂德和号召教条的文,老先生能不偏不倚两边的低级趣味全抽脸是相当的风骨,还特地引用了一段,不细说不是不想说,是为了让这篇文章能留到现在还能让人看见。 转载的人也提了,当时的低级趣味和现在的低级趣味是不一样的。换句话说现在的低级趣味恐怕还不如当时的 最悲伤的是下边还有回复太长不看的…… 链接到点评
wingofsilver 发布于四月 22, 2014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四月 22, 2014 · 只看该作者 骨神父 发表于 2014-4-21 19:06 [/url]安心看完,朱光潜老先生写的东西还是比较客观的,虽然还是有点啰嗦,但是该指出的该总结的一个不漏。最近这 ... 给你点个赞~{:10_645:} 应要求把字号调到3~{:10_634:} 貌似这片文章在很多地方的争议也都集中下侦探小说这段,而朱老真正想传达的精神却被忽略了,真是可惜,不过这恰恰代表这些人被戳到了痛处。统计世界图书销量的话就会发现,最畅销的书籍类型,第一是人物传记,第二就是侦探小说,所以说这些人就读过这类纯文字的书,现在还被说成低级趣味,顿时就是生可忍熟不可忍了——“我好不容易看点全是字的书居然就变成低级趣味了?”。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传记和侦探类恰恰是最不用动脑,最适合在火车飞机上打发时间的东西。 侦探小说的美是逻辑之美,书中可能还会带点地理之美,数学之美,化学之美,不过这些都跟文学之美没有关系。朱老最后一段写得很其实很客气了,翻译过来就是,“大人们在讨论文学,小孩子快回家睡觉”。要治此病唯一的药方朱老也给了,翻译过来就是“少上网打游戏多看点一流的文学”,不说海外的,就中国本土的纯文学杂志比如人民文学、当代、十月、收获之类的,订个几年培养一下文学素养吧(天南停刊了真可惜)。 回复太长不看或者看不下去的……乖,→这里←有四格,慢慢看哦。{:10_645:} 链接到点评
万里狂徒 发布于四月 23, 2014 分享 发布于四月 23, 2014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很早就看了,当年朱先生写出此文的时候就没少被人攻击过,而我每次看此文贴上的地址都有战火在燃烧。观朱先生一生,其实也是斗争不断的,当年“易长风潮”的抗议电文和罢教宣言可都出自老先生之手,而京派和海派对垒的时候,朱先生可是继徐志摩死于飞机失事后的一面旗,他的文字斗争性也很强,此文大家就可见一斑,事实上连曹禺都被他打过脸,就这些事迹来看,其实本文的酸味还真没多少,毕竟像他那样的美学大师可不需要靠嫉妒来出名,只有人想靠笔名“朱光潸”来出名{:10_645:}。 关于此文观点所带来的讨论,大家有兴趣的完全可以去豆瓣看看,太阳之下并无新鲜事,论战早就有过并总有持续下去的。我个人观点就是:看法是在不断争论中逐渐完善的,任何持肯定与否定的观点都有其存在意义,关键大家能否去思考。即便此文也并未是将反对的东西喷的一无是处。他还是肯定了很多他认为其合理性,也觉得有可取之处的。 小仲马曾经宣言过“任何文学,如果不以提高思想和完善道德为目的,都是病态的、不健全的文学”(大意),我私自将这一句作为文以载道派的总纲,不过我们需要考虑一个因素,即小仲马在7岁之前,都以一个被遗弃的私生子的身份而生活,我无意揣测伟大作家的内心世界,但我相信他以上的话以及他所坚持的理念,存在着大量对自身遭遇的怨恨以及对当时社会风气的反动,矫枉必然过正——世界上的道理应该不止这一条,尤其这么偏执的一条。上面那段似乎有些隐晦,我稍微说得明白一些好了,无论多伟大的作家,以及他以多冠冕堂皇的态度和用词来说一些失去了正常状态的句子,我们可以相信,都必然有他自身的私人理由,如果大家恰好象我一样读过几本弗洛伊德,多少知道些Libido和Libido的fixation(固结)、object-love(客体恋)和substitutivegratifcation(代替满足)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的话,我们在这里就可以看到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个故事。 以上红字部分引用于天照大大对另一论战的观点。朱老先生作为已逝美学大师,其实我个人觉得以我这个小小网友的身份是多少有些不配对其诘难的。并且对已逝者品头论足我既不喜,也不愿。但是我依然就如同楼主结尾所强调的那样来表示一番: 1,此文作于抗战时期,因此对文学整个发展来看,它肯定是有其时代局限性的,一些文体还未发展成熟,所以被诘难无可厚非,假如他得以看的更多近代小说的发展(比如侦探小说文学层面的进步),那么也许他的看法或多或少会有些改变的。 2,此文为早年作品,而众所周知的原因,朱老因为经历变成了一个“我不是gcd,但我是个max主义者”并大肆批评自己早年所推崇的唯心美学,那么有意思的是,此文在不在其批判行列之内呢?我就不得而知了。 既然此文为转载,那么索性我也转载一种不一样的观点给大家看看好了。本人此举并非引战,实为想表达,世界本就存在各种观点,多看多想,看到新观点不是立马反对是一种难能可贵,值得提倡的行为,无论你最终结论如何。 [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马伯庸:魏文侯的雅俗观[/backcolor][/p] [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几千年前的孔老夫子有一个梦想,就是“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对孔老夫子来说,《韶》《舞》就是最高雅不过的上等音乐,应该提倡。对于当时涌现出来的一些新生事物,比如说郑国和卫国的音乐,老夫子就很讨厌,说“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意思是郑国的音乐格调低俗、败坏[backcolor=transparent]社会[/backcolor]风气、毒害青少年心灵。[/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么高的觉悟。那个时代,郑乐极为流行,甚至于精通这种音乐的乐师还被郑国当成出口商品,远销春秋诸国,各国诸侯都成了粉丝。秉承孔子遗志的门徒们四处奔走,苦口婆心试图去说服列国诸侯要反三俗。[/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有一天,孔子的得意门生子夏去见魏国的魏文侯,谈到这个问题。魏文侯老老实实承认:“我穿的整整齐齐去听古乐,老打瞌睡;听新的流行音乐时候,却乐此不疲。”子夏没办法,义正词严地给魏文侯分析,说古乐多么健康,多么高尚;那些郑、卫之声多么低俗,多么浅薄,多么缺乏内涵。[/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大家都知道,理论分析是一回事,爱听不爱听是另外一回事。结果子夏讲了一大套,魏文侯还是客客气气,昏昏欲睡。此事就此不了了之,郑卫之乐的流行趋势还是依然故我,孔儒门徒还是到处嚷嚷着“礼崩乐废”——直到他们碰到秦始皇。[/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我很喜欢魏文侯这个人,他实在是直爽到可爱,丝毫没有矫饰,也不刻意掩饰自己的喜好和品味:“咱就是爱听恶俗歌曲,你说咋办吧?”[/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几千年以后,这种现象又重演了一回。[/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最近一批音乐界的知名人士召开了一场“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推动网络歌曲健康发展”的座谈会。会议上,包括刀郎、杨臣刚在内的一批网络歌手的成名歌曲被点名批评,并且呼吁自觉抵御不良内容的侵扰,摈弃低级恶俗之风,着重在音乐欣赏方面对网络歌曲的主要传播对象青少年进行教育和引导,使他们认识到低俗网络歌曲对自身成长的侵害。[/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这些新时代的“子夏”拥有很强烈的责任感,他们觉得自己是雅乐正统,眼见礼崩乐废,忍不住要站出来匡扶纲纪。[/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很不幸的是,在这个时代,“魏文侯”们更多。[/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知名人士们所批判的那些恶俗音乐,无一例外都流行很广,几乎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甚至经常可以看到,一条街上的小店铺都在声嘶力竭地放着《两只蝴蝶》,或者《老鼠爱大米》。魏文侯们不爱听主旋律歌曲,却对网络音乐这些淫乐溺乐的兴致,比几千年前的老祖宗更加高涨。[/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既然这些音乐如此不堪,如此低级趣味,那为什么还具备如此之大的影响力,以至于音乐界要专门开会来抵制呢?究竟是愚民无以教化,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就我个人的看法,既然广大人民喜闻乐见,那所谓“恶俗”的音乐自然就有它能够流行起来的道理。知名人士居高临下地进行批判,俨然就把自己搁到了道德制高点和法官的地位。这其中隐含的暗示就是:你们楼下的攘攘众生品味太低,只有我们才是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信我者才能得永生,否则就是下等人。[/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问题是,人民群众并不傻,工作需要指导,娱乐就免了吧。音乐不是猴子山,不用分三六九等,也不需要搞宗教审判,也不必让卫道士们来教。音乐嘛,自娱自乐而已。没错,我就是俗气,您高雅您的去就好,别对我指手画脚行么?[/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说到底,其实歌曲是无所谓雅俗的。阳春白雪是好东西,阳春面和白雪公主也不见得俗气。[/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我曾经在一辆长途车上听到司机在放一盘劣质磁带,磁带收录的歌曲都是知名人士们点名批判的大俗之乐。讽刺的是,沿途非但没人站起身来说一通“郑音好滥淫志,淫于色而害于德”,反而不只一位乘客陶醉地跟着哼唱,气氛很是和谐。[/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我觉得这就是歌曲的存在意义,能够给人带来愉悦,说实在的,我看不出这些乘客和衣冠楚楚坐在音乐厅里的人在艺术的追求上有什么本质区别。艺术这种东西,是不需要什么权威来进行评判的,套句现成的话,只有艺术形式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想如果魏文侯如果复生的话,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八十年代初的时候,流行音乐被斥为是“靡靡之音”,上有音乐学院的教授围剿,下有居委会老太太满大街巡逻。我手里收藏了一本名字叫《如何鉴别黄色音乐》的小册子,里面语言精辟、论证严密,气势磅礴,中心思想就是恶俗音乐罪大恶极,大有“流行乐不亡,中国必亡”之势,把猫王、披头士甚至爵士乐挨个骂了个遍。[/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现在究竟局面如何,不用我说大家也都清楚。[/backcolor][/p][p=28, 2, left][backcolor=rgb(245, 249, 252)]真正的胜利者不是孔子与子夏,而是那个爱打瞌睡的魏文侯。我觉得在今后的几十年内,应该也不会有什么改变。[/backcolor][/p] 链接到点评
kai12261988 发布于四月 23, 2014 分享 发布于四月 23, 2014 · 只看该作者 看到楼上的马亲王,先回复一个:祥瑞御免!! 一般来说就是文以载道,假如有字无理难免落于戏耍文字的游戏,侦探小说我觉得还是多多少少包含了作者的情感在里面的。老实说,朱老上面提到的问题还不如说是读者的问题,然后就是生计的问题……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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