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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笛与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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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 赖斯在那座阁楼里初次见到泰诺莎时,并没有惊叹于她的美丽外貌,他只是问她是否能给他一本书,或者一块烂糠。那是道朗王十六年的仲夏,一个晴朗的日子,流浪者的尸首在原野上腐朽,盛夏的尾声渐渐淡去,滚烫的热气伴着榕木的味道在偌大的城中翻滚。用石砖和骨灰堆砌的城墙,安然伫立在河流上,流民与乞丐尚可在神殿的注视下乘凉。裴迪耶纳的烈日下,薄尘在无数朝圣客的眉宇间盘旋,催人哭诉着凡物的苦衷,他会记得自己来到那扇虚掩的门前,却不再记得为何会在饥肠辘辘时,朦朦胧胧地推开它。那天泰诺莎一如往日那样坐在厅堂中间的书桌上,穿着那身白色的东方手艺连衣衫,她的脸孔冷漠而优美,白色长发无声垂至座下。她用自己漆黑而缀红的眼审视赖斯好一会儿,告诉他这里没有任何能吃的东西。

“任何东西都好,只要是能吃的东西。”赖斯生涩地开口,说着夹带异地口音的语言。他衣服的污渍早已干枯,拖曳长途跋涉后的脏污,他的头发因没有梳理修剪而乱糟糟,他的喉咙里散出朽坏的沙粒,“我不介意即将倒掉的烂菜,哪怕是长出苔藓的米糠也行。”

“这里闻起来像有食物味道吗?”她问,她没有再看站在门前的赖斯,埋头看着手里的书,“没有任何能吃的东西。”

“那么我就要一本书好了。”赖斯看着阁楼里满满的书架,不由自主地开口。赖斯的声音因饥饿而虚弱,太阳温和地透过窗户的孔隙,折磨他已濒临消散的身躯。他的要求像是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短暂地出了下神。

“书不能吃,也换不来食物。”她说。

“至少能让我在死的时候,不像条狗。”赖斯眼神混浊,她没有回声,肃静地翻过一页书。

“所以请求你,能让我拿走一本书,我愿付出任何代价,尽管我只有几枚铜币。”赖斯说,“而如果不够,我能为你演奏来自东方的歌曲。”赖斯腰间别着一根长期使用而掉了色的长笛,用竹与枫木磨合而制作,他取出来想要展示一番。

“住手,我不喜欢噪音。”她抬手令他停下,“那里面的书你任中翻出一本,那就会是你的书了。”她的手指向楼梯下一角,那里乱糟糟地堆满了许多积尘的书。

她说完便不再关心赖斯,继续端坐在椅子上翻阅厚如石砖的书本。赖斯走过去翻找起来,那些表面蒙尘的书籍乱作一团。擦开每本书皮的薄尘,每本书都没有应有的书名,在书的边侧也没有,唯独能在一角看见用墨水浸上去的字画,那些像花朵的字画相似又不尽相同。咋看之下没有区别,粗略的翻开一看,每本书都以着不同的语言文字所写成。赖斯在简单翻找一番后,拿起了一本褐色封皮的书,转身对那个看上去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少女说:“就这本,怎样?”

她像是没听到一样,缓慢阅览手中书卷,许久后翻开一页,才在那之后瞥了他一眼。“《穆迪梅尔》。”她说。

“这个花纹我曾在东方谷里见到过,啊,一定是在斑驳破旧的风车上……所以我记得,像龙头又像玫瑰的花纹,容易让人误以为是盾斯的家徽,又有很大的区别……肯定没错。”

“那本书是你的了,带着它离开。”她看也不看他一眼。

“哦这可不行,这无异于盗贼……”

“买下它,”泰诺莎用慵懒而不容置疑的声音说道,“十五格金。”

“喔哦,这样昂贵的书我无法买下,小姐……”赖斯拿不出这笔高价,他记得在腹地,一格金意味着什么,一匹精壮的成马,十把精致的利刃,有时或许能引出几条人命。对于这个令人咂舌的高价,赖斯想要讨价还价——但他并不能,他能做到的只有老实将这本书放回去。

“我说了那本书是你的了,带走它。”女子翻阅完手里的书以后将它合上,这时她才当做赖斯在这间屋子里,转脸面对他说话,“或者买下它以后带走它。”

赖斯见状,想掏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笛子演奏一番,泰诺莎抬起手指令他停下。“我没法支付如此高昂的价钱。”赖斯无奈地抬起手臂,展示自己空荡荡的口袋,“就让我演奏一曲吧,那之后若不能让你满意,你再叫佣人来将我捆去治安官那儿,也不迟……”

“我不喜欢噪音。”她的银色长发垂到腰际,到哪儿都无法见到像她这样白净的皮肤,修长的睫毛和暗沉的眸色,整个人不自然地散发出美丽和威压,这些赖斯都没能感到,“我说过了,你可以带着它走。”

“我想我是不会偷窃的。而女士,如你所见,我已饥肠辘辘了好些日子……我的皮肤已经染病,肠胃已经打出死结,而今我无法再承受地牢的折磨……所以恳请你,看在这座城市数千个教堂的份上,让我尝试在三天里还清这笔欠款。”赖斯试着说服,“我愿意在任何一所——你的教堂里发誓,我将归还这笔金额,发誓我绝不窃取它。”

“旅者和诗人尚还有可能变戏法,从口袋里翻出山贼都抢不走的金子。”她说,“快饿死的流浪者要如何为自己换来食物?”

“对于我这并不是一个谎言。”赖斯上前将自己的笛子扣在桌上——他再拿不出别的东西了,离乡已久,饱尝苦难的人,早已把身物全都换作食粮——而他咽下一口气,决定作出承诺,“我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我曾去过金沙广漠,在那太阳灼烧的沙漠里,没有死于口渴;我去过北方的睿朝城,在那个严寒的地方,靠双手度过一个长冬;我还曾翻越巨龙出没的山脊,在瘟疫横行的城里逃生,还安然无恙地进入又离开狮鹫的领地,而现在你能看到我,身无所失,也没有少一只眼睛或是胳膊。”他说,“我虽然是一个外乡人,但我知道交易,我记得每个行会的规定,每块银币在每条河岸的差价。给我三天的时间,我就能凭空挣来十五格金——而不靠偷窃。”

“你的能耐现在给你的是背井离乡,和即将饥寒交迫地死去。”她没有起伏地发出淡漠的声音。

“我得承认,是这样。但这并非全部,我仍有可以换来钱的东西,我只需要在一个合适的时候,找到合适的人。”赖斯有些头脑发热,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这些话虽可能不假,但并非他想说的,在这位女士面前,他似乎有些疯了。

“那么你是想把你的遭遇归于不幸?”她问。

“能这么说,不管您想把它称作主的旨意、考验,或是命运轮的覆辙,这样的说法都可以。”赖斯违心地捏着自己的喉咙说。

“很特别的说法。”妙龄少女的神色微妙有些变化,“我需要一个人帮我整理这些书了。”

赖斯没能明白她想说什么,于是他继续说:“喔,所以您瞧,我身无分文到这个地方来,自然也没法……这本书或许该是我的,但我只能在许久以后……”他用尊称贵族的方式称呼这位年纪和他相仿,甚至有可能比他小的女子。他认定这位少女身世显赫,才能独坐这个浩大的阁楼,穿着精致手艺的裁缝衣服。

“继续往北方流落,等着被即将到来的寒冬冷死。又在那之前就死于饥饿,还有沿途的荆棘与饿狼。”她打断他的话,用随意的口吻说,“你需要高昂的赎金,而我需要一个佣人。现在,你是要在这里驻脚,要么就出去。”

赖斯这才听明白她的言下之意,他吃了一惊,怔住一会儿后欣然答应:“只要您不嫌弃,对我这样的来历不明,身无分文的人来说,可是乐意至极啦。”

“楼梯下的浴室里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我这里不需要大街上带进来的脏泥巴。”泰诺莎指向墙角一侧的布袋,随后便又打开另一本书翻看起来,“那里面是银币,或者铜币,随你使用,换好一身干净的衣服之后再回来。”

“可女士,这……”赖斯头脑还有些发热,他不知从何说起,他想指出不合理处,又感到难以启齿。眼前这位女性随意而在举手投足间充满权威,在赖斯还没能反应过来时,她已然想好了结果。

“去做,你的味道已经臭到我想用火烤你了。”泰诺莎头也不抬。

赖斯在地下的浴场里清洗完身体的时候,对热气中倒映的自己样子——干净的样子感到陌生。他刚走下楼梯便感到震惊,阁楼下方竟是一个浴场,雾气蒸腾,好似才刚有人将其加热,里面没有一个木桶。石砌而成的浴池历经时间折磨,碰上去颇为烫手,在雾气腾腾中,天花板洞开在阁楼外的地面,折入外界微弱的光。赖斯在池中将自己洗净,久违的洗浴过后他去掉了身上的污垢,他想不起来上次沐浴已是何时,只记得那天的他挂满伤口,冰冷的河水几乎要咬掉自己的皮肤。

他用市集买来的钝刀刮去胡须,穿上从街边店铺里买来的衣服——打开门口的袋子时他全身一抖,沉甸甸的口袋里装满了银币,粗略数下来可以兑换为八枚格金,那几乎是一个富贵人家一个月的开销。他走了老远买来需要的服饰,店主人对他狐疑,穿着破旧的衣服的外乡人,他自己清楚,为此他很庆幸,没人试图把能拿出银币的他抓去法庭。

混乱的年月里,他曾想过要去往什么地方,后来在饥饿与危难中,他逐渐放弃了考虑,只是想着不断地躲避军队和瘟疫的步伐。但在今早顺着街道走下来,他走进了唯一一扇半遮掩的房门里时,面对那使劲仰望才能看见顶部的书架,成堆的书山和圆桌后稳坐的少女,他却开口想要一本书。应该是被这藏书量所惊吓到了,他这辈子恐怕都不会再见到,第二个有如此多书的地方,即便是故乡也没有,北方的宫殿里也没有。他用疲累的话语说道,不可思议地想着就在一本书上慢慢耗去生命,也会是不错的选择。在那位女性令他选择一本书,开出那样的高价时,他还以为自己的旅途就要结束在这个镇子的监牢里了。

漂泊的旅途很漫长,他很久没有机会睡在干净的地方,更别提洗澡的木桶,甚至是浴场了。越是靠近圣像派教会的地方,越是对沐浴严加管束,由于瘟疫在南部的肆虐,教会过早下达了禁止沐浴的命令,他已经在沿途见到了不少由于偷偷洗净身躯,而被抓去审讯的人。这里不一样,他后来给自己说道,这里是成百上千个教派共存的地方,不会有人敢擅自用自己的法律处死人,他后来如此想到。他充满着不适应感,在洗漱一新后换上了新的衣服,与现在的一身相比,之前的他着实像大街上被随意泼倒的脏秽。

他上楼的时候,少女也根本没在意他的存在,自顾自地翻看桌上的书。他站那儿停了一会儿,对方没有反应,他也觉得没必要有什么反应——因长期饥饿而瘦弱不堪的躯体,何必刻意展示给人留意。赖斯只好出门去买了点黑面包,没有买葡萄酒便回到了书馆。他一边用手挑出面包里的渣屑,一边用力咀嚼好几天都没吃到过的食粮,因自己的恩人看上去很反感肮脏,他吃得有点小心。

“我还没有说我的名字。”他咽下硬而难吃的面包,在间隙中说,“赖斯,维德赖斯格尚恩,来自东与西的交界处,东方谷——腹地似乎是这么称呼那里的。”

“格尚恩。”她漫不经心地用鼻子哼出一声,“泰诺莎。”

说完她就不再搭腔。

“泰诺莎?我没听过类似的……这是您的姓氏?”

“泰诺莎·莱汀。”她好像不大乐意,简短的说了全名。

“好,莱汀女士。感谢你的收留,我想……”赖斯说一半发觉不对,现在的他不管说什么都需要对方的许可,而主动发起话题并不是合适的选择。泰诺莎没有要聊天的意思,于是他哑然不语。干坐着使他浑身不自在,新穿上的衣服就像长了刺一样扎着他。他想找些事情来做,便决定先从环境打扫开始。

“我清理下这里,灰尘好像很多。”赖斯起身说,那之后他便犯难了,给大房子做清扫的事情显然不适合他,就连从什么地方开始也不清楚。过往的岁月里,这些事都有家丁或奴仆来完成,他自然从不过问。他只好出门去买几块布和木桶,他来到市场,下午的市集散去不少,他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他闻到异样的芳香,在路边的店铺里,他看到烧尽的木炭散发出清新的味道,于是便用余下的银币买来一些,心想着能为阁楼带来一些好味道,驱散自己的淤泥臭气。

“把你手上的苹果木味道的木炭拿出去,立刻。否则我就让你的那只手连同木炭一同消失。”赖斯还没踏进门槛,泰诺莎就一脸阴沉地抬起头来,她低声发出命令,赖斯在门口便感到迎面一股热浪袭来,他还没能反应,泰诺莎就提高了声调,“很臭,扔掉那东西。”那声音与她的身躯完全相异,像是风暴的低吟,发出的回声震动赖斯的骨头,扑面而来的热浪几乎刮起他的身躯。

他只好将其带到屋檐外面,由东方传过来的木炭,用于熏香和烘焙食物,变得价格不菲,他丢弃在太阳直晒的土地上,群鸽便趁风哄抢去了。他放弃了多余的打算,难得的饱食后,开始着手不拿手的佣人活计。

泰诺莎安静地在午后的时光里静坐,仿佛他不在这座阁楼中,看着手里的书。他也安静下来,在静寂里打量这位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子,他清晰见到,阁楼里蒙着这座城弥散进的尘埃,当它们在太阳下趋近泰诺莎,就被看不见的风拧去了踪迹。她像是一尊能呼吸的雕像,白发隙间仅有丝毫光线透入,脸未经涂抹,带着干燥和蛋白色的痕迹。眼睛像经由工匠精细雕琢而出,深邃而染着火红。一晃便是夜晚来临,待他晃眼适应迷糊的变迁,星辰便随两个月亮挂在夜空中。

那天夜晚他睡在安稳的地板上,久违地做了梦,他看见一个燃着火焰的巨人连接着天地,走向了大地尽头。惊醒时他满身都是汗,抬头看见阁楼顶端的吊灯与天窗。那时的他刚从寒冬结束,对阔别数年的春暖感到茫然,还不用面对不久后的监牢与恶徒,会是他多年后想起时,最感模糊而温和的时光。他发觉自己很久都未曾做过梦,现在却怕在醒来后,发觉自己早在梦里。

泰诺莎便在他醒来前就坐在了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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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久违的节奏,上次在同盟看到叙事节奏这么好的作品还是一个月之前吧

 

语言风格让我想到了龙枪,但是节奏要慢很多,有种仲夏午后的慵懒的感觉。行文相当成熟,没有用多少多余的词,看似很华丽的语言其实很简洁——相当好的文字掌控能力

 

情节还没展开,不做评论。没有在一开头就在明面上摆出很多设定,这也应该是好作品的基本前提了吧,不过从细节上还是能看出很多有意思的玩意

 

总之是非常有趣值得一看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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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洛珀 发表于 2016-4-1 20:06

赖斯在那座阁楼里初次见到泰诺莎时,并没有惊叹于她的美丽外貌,他只是问她是否能给他一本书,或者一块 ...

文学岭!你们的皇帝回来了!

 

在读这篇的时候我实在是有点后悔自己读过之前的笛与杖。不同的语言和细节在我的脑袋里混杂着,带来莫名的违和感。

 

总之还是很期待这个故事能够再进步,再推进的。

 

静岳在文岭再次见到奥利时,他并没有惊叹于他的写作才华,他只是问她能否多留下来数日,和昔日的友人共享欢愉。那是西历十六年的初春,往生者祭奠的前两日。纪念碑谷中的石碑下,鲜花怒放。

 

这不是文岭第一次在逝去的荣光中寻回未来的火种,也不会是最后一次。静岳在心中喃喃低语。文学岭,你们的皇帝,回来了。

 

[fold=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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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酱Namless 发表于 2016-4-2 16:07

啊久违的节奏,上次在同盟看到叙事节奏这么好的作品还是一个月之前吧

 

语言风格让我想到了龙枪,但是节奏要 ...

这篇是绝对可以期待后续的文章。因为我有读过之前的版本,所以www

 

我可以保证一点233

 

“看似很华丽的语言其实很简洁”我觉得这句说得很对。乍看上去似乎修饰很多的文字,仔细揣摩就能体会出文字的背后似乎有隐藏的内容在其中。至少能从中体会出作者精雕细琢的工夫,笛与杖绝对不是一篇随随便便写成的文章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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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未曾拜讀過的大作{:7_509:}

確實是文字非常洗鍊 感覺就像一部壯闊史詩般的作品 敘事手法極為華麗又不會太過濃妝豔抹

看似冗長節奏緩慢卻又會讓人忍不住想一直看下去 這真的是難得一見的重要成功要素

許許多多的景物不斷重疊構成的畫面給人一種霧濛濛的感覺 不是說不清楚在說什麼

而是感到真的有很多沒有直說的人事物隱藏於其後 又不太像是伏筆的感覺

應該說就是所謂的"大時代背景"嗎?

 

提問一點 "格尚恩"是"東方谷"的名稱嗎?

 

個人是很少接觸這種形式的作品 或許是因為自己覺得這樣的文學作品太"濃稠"了 會對精神造成不小負擔

不過剛好反省一下 最近實在是太過散漫 文筆都明顯變鈍了

除了本篇外 必須要在閱讀及寫作上都十倍努力趕回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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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yea2006 发表于 2016-4-2 22:47

之前未曾拜讀過的大作

確實是文字非常洗鍊 感覺就像一部壯闊史詩般的作品 敘事手法極為華麗又不 ...

-评价过誉啦w,不论时代背景还是叙事能力,我仍处于模仿和探索的阶段,所以会有许多似曾相识的痕迹。-格尚恩并不是东方谷的名称呢,既非那里的称呼,亦不是源于该地文化的产物。-文字各有所喜好,虽说各类风格都接触会有独到乐趣,但选择自己喜欢的、适合的形式去接触,会更容易获得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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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 最初的三天时间很容易便过去,赖斯开始渐渐习惯此处的生活,也逐步摸清这位阁楼主人性情。他睡在阁楼环状楼梯下,他自己搭了个用床单和麻布编织的床——这比起他流浪旅途中每晚所休息的,带虫和针毡的地方好太多。每日群鹫的呼唤声自远方响起,穿过阁楼的窗户时亦唤醒他,他把思绪从恒古的回响里找回,起身扫除堆积的灰尘。随着泰诺莎叫到,他去拿取需要的书,笔或油墨,并穿越集市、从远处为她带来饭菜。[/align][align=left] 在第二天他清理书柜的时候,密密麻麻的书架里的书多到超乎想象。他试图擦拭凌乱的柜子,轻易地将整个柜子的书一同碰倒,书就同被吹起的沙粒,轻易地散落一地,墨香味扑腾入空气里。他愕然望向泰诺莎,泰诺莎那时一眼都没看他,只说了一句:“小声。”他花去一个下午,将书从灰尘里翻出,堆好放回累满灰尘的柜子,顺序和放置想必是乱了。[/align][align=left] 他的工作不像是奴隶,倒有些近似工坊的学徒,只是这座工坊的匠人不需要任何帮助,匠人也从不教授任何神秘的学识。百无聊赖从中诞生,他几次想取来长笛吹奏,但每在他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泰诺莎冷淡的威慑眼神便随即打消他的这个想法。他曾想去城中的更多地方走走,而泰诺莎需要的是随时能叫来他。他没有休息的时候——他没什么埋怨。而除去自己第一日挑选的书以外,他不能去翻看其它的书籍。“别去动。”泰诺莎这样说,“直到你看完《穆迪梅尔》,能看其它书之前,别去动。”他坐在地板上翻看着那本书,那本厚实的书里的文字是手写下的,优美的字迹留存其间,有的还掉了色。看上去很近似修士的手抄本,紧密的字句使得内容变得繁密复杂,看完一页很费功夫。他不能说这本书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一本家族纪传的书,内容缺乏令人着迷的色彩,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动人心魄的情感杂糅,甚至可以说有些枯燥乏味。他却在耐着性子阅读后,无法产生疲倦感。写者的巧妙笔法使文字变幻多样,把一切事实都化作神秘讲述。[/align][align=left] 午后的阳光充斥在阁楼内,安静而充满生机,赖斯意外发现,原本在路上见到的令人憎恶的阳光,此刻也并非如此令人嫌恶。柱状的阁楼静卧于城市的一角,它的外形让赖斯想起北方的藏书塔。它别致却毫不抢眼,就和坐在大堂中间的泰诺莎一样,安静无争,从未醒目却叫人别不开眼。盛夏的暑气被阻拦在木扉外,春藤爬上外墙,从敞开的窗户中钻进一些马脚,被满屋书香所吸引,渴望卧入室内。阁楼内摆下宽阔的圆桌,能环坐十二余人。阁楼乳白石壁内木梁包裹,书架紧紧贴附于白壁内侧,环至最高处的地方堆满叫不上名字的书,赖斯无法想象书的数量与它们的由来,他甚至想就算国王的宝库也不过如此。木梯环摇而上,阳光便懒散地躺在梯上,阁楼从外看不过两三层,在里面仰望却让人产生很高的幻觉。[/align][align=left] 泰诺莎住在阁楼上的隔间里,每个早晨都在教堂的钟声第三次敲响时,开门走下阁楼。她总带着困倦和慵懒的神情,简单吃完早餐后,便掏出羽毛笔和墨水,在羊皮纸或卷纸上书写信件。一直坐到下午,她才写完堆积如羊毛的信件,就拿起桌上的书开始了阅读,驯良的鹰和信鸽降入阁楼,分头衔走它们。直到夜晚,教堂的钟声再度敲响,她才起身走上楼梯上的隔间,熄灭中央悬吊的烛灯,掩门入睡。[/align][align=left] 到了傍晚,他会借着泰诺莎的一个手势,便出门去替她找寻食物,那时他会穿越集市,走过奔流河水上的小桥,仰首看见城中孤山上渗透太阳的橙色明光,灰尘自云层上簌簌坠落。他来到喧嚷的店铺,为泰诺莎选走蘸蜜的无花果、西红花烤制的乳鸽、薄荷酱春羔、浓稠的牛奶,还有蔓越莓与橙子烤的兔胸肉。[/align][align=left] 在他回到阁楼后,泰诺莎突然同他说话,那天她手里的信件过早地写完,赖斯过来将浸墨的笔和油墨端走时,她开口说道:“你在来裴迪耶纳的路上,有没有见到过商旅?”赖斯一愣,他想了会儿,回答说:“我先到了偏南的地方,后来才往北来到这儿,没经过那条商路,所以没见到过。”泰诺莎哼了一声,又问:“你去过以南群峰以后的地方?”[/align][align=left] 赖斯点点头:“就差几步就到昆德荣达,古早的流放地。”他曾随着流浪者的脚步一同去往南方,在翻越数坐高峰以后,他猛然惊觉自己正踏往祸难从生之地,那之后赖斯离散了队伍,独自挨受着饥饿往北方前进。现在想来他的决定未免过于鲁莽,便是会在即将到来的冬天,将自己冻死在寒冷的北地。[/align][align=left] “曾去往达瓦山脉?”泰诺莎问。[/align][align=left] “达瓦?”赖斯嚼了嚼这个半陌生的名字,“您是说残月峰?”[/align][align=left] “达瓦是普林圭人称呼那座山脉的名字。”[/align][align=left] “没有,当然没有去过,怎么可能会去呢。那座山峰古时候被巨人们砸出了一个巨洞,所以看起来像半轮残月,直到现在也相传——”他停顿了一下,“……那些东西还居住在里面。所以您知道的,对旅者而言,那里太危险。”[/align][align=left] 赖斯接着问:“我能问下为何您想问这个吗?”[/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没回答,她又失去了谈话的兴致,埋头翻看又一本积累灰尘的书。任赖斯如何自言自语,她都丝毫没有搭话的念头。对话就如此戛然而止了,他摇摇头,把笔和墨放回灰尘满布的柜子里。[/align][align=left] 她表现出对外界丝毫不关心,不管外面传来怎样的噪音,葬礼的丧葬队也好,骑兵入城时的喧嚷也好,她既不过问也不打听,像没事一样每天盯着自己桌案上的书。她与外界毫无关联,既不会有人登门来拜访,她也不会在什么时候产生出门走走的想法——甚至是节庆将至,她既不会象征地斋戒,也不会为阁楼挂上花束。这令赖斯充满猜疑,他所知的贵族,都会在各个家族间活跃往来,而不会如此与世隔绝。他们喜欢在节日里招募诸多行吟诗人,伴着歌舞举办奢侈的宴席,相互打听婚嫁和风流的传言,也会去观赏骑马者的表演,在富贵者群聚的地方活动。而泰诺莎·莱汀,不过守着自己狭小的地盘,远离权贵之所,安静地每日闭户不出。[/align][align=left] “你能告诉我关于这座城的事情吗?”有一次赖斯试着问泰诺莎,此时的他仍对裴迪耶纳很陌生,这里原本不过是他漂泊路上一个偶经之地。[/align][align=left] “何种事?”她说。[/align][align=left] “我说不准,您瞧……每个节日的庆典,教会的忌讳、税收,骑士们会在哪条街道比武,我这个外乡人有什么地方不能去。”[/align][align=left] “我只知道坟墓的位置。”泰诺莎说。[/align][align=left] “如果我能不踩到它的话,也能更尊重死者一些。”赖斯苦笑。[/align][align=left] “山背后,殿门下。”她说。[/align][align=left] “你是指那座山?”赖斯试着指向门外城中心的位置,那座平顶的矮山俯瞰着整座裴迪耶纳,它宽阔的背脊下有着裴都少见的树荫,远处能眺望见山顶若隐若现的两座神殿,“那座山的名字叫什么?”[/align][align=left] “明火山。”[/align][align=left] “明火山,好,为何他们要把坟墓安在那里?”[/align][align=left] “我不关心。”她说,嚼了一口苹果烤的干饼。[/align][align=left] 她会使用魔法的痕迹被赖斯瞥见,那时她只是为了将一封信焚毁。她刚收到那封信便流出不悦的神色,那块卷起来的,贵族火漆作印的长信令她很不快,她将其夹在两指间,吹出一股烈火,把那封还没拆开的信烧作一堆残渣,灰烬散入风中,就像没存在过一样。赖斯看得目瞪口呆,他早已见惯了突如其来的烈火,但这是他头一次,看到类似于魔法的身影。他的主子对此轻描淡写,抖抖手指间的余尘,便和没发生一样继续埋头看书。赖斯好一阵子回过神来,越发认定那发出烈光的火,不属于任何一类蹩脚的魔法。[/align][align=left] 年轻的女子话语不多,每句话都是不可置疑的确定,又夹带慵懒的气息,这份超出年纪的沉稳就像一名郡主。泰诺莎的银色长发未曾打结,贴近她身躯的一切外物看上去都带有炙热。来自远东手艺的连衣衫遮盖除脸和手掌以外的所有地方,像是久未清洗却一点也不脏。令赖斯惊讶的地方,是她惊人的食量。泰诺莎对烤制的,尤其是带有甜味的食物来者不拒,一餐就能吃去一头羊羔,从未剩余。每天从远处带来的食物,就能当赖斯两日的食物,却不够泰诺莎一顿饭。出乎意料的地方是,那不务劳活的身体,并不瘦弱、亦不臃肿。她和赖斯以往见到过的贵族妇女比较,反而要健康得多,身体的线条流畅。[/align][align=left] 那时候暮色开始沉下,她起身走到楼梯下去洗浴——他到来的时候很好,恰逢一年里为数不多能洗浴的日子,那天下方刚盛满炙热的水池。赖斯预感她对清洁有着份外的需求,在未到沐浴日的时候便开始洗浴。只有这个时候她会郑重地锁上门,也只有这时,赖斯才会感觉她像一般的女性。这个想法转瞬即逝,她洗澡的时候,地板下方就会传来隆隆的沉闷声响,先是干燥的裂响,雾气从屋后的窗口里飘散而出,而后是怪异的低声闷响,那声音听起来就像是有隐隐的地震,又像是有巨大的东西在挪动。[/align][align=left] 赖斯心中隐藏的猜想越发明确,他总是不时侧眼观察这位女性,面容姣好却不怒自威的泰诺莎,在起身后个子仅贴近赖斯下巴。她几乎不会搭理任何事的发生,赖斯鲜少能做什么事引起她的注意,而即使她那身连衣衫再怎么厚实,也无法遮盖住那身玲珑有致的好身材。他不知该如何作答,眼前恩人他报以感激,却令他分外靠向恐惧,他心中对于她秘密的猜测已有了答案——那是个叫人可怕的念头,他十分确信,在清醒时就使他感到噩梦般的反胃。[/align][align=left] 这份猜想后来成了真,他在那次头一回感受到有生以来难见到的恐惧。那天早晨天还没有破晓,赖斯被耳边传来的钟声唤醒。钟声频繁而焦躁,像是刻意要使人清醒,他点燃油灯看了下窗外,借着微弱的月光看见远处钟楼,上方点燃反常的灯火。他还在疑惑,教堂报早的修士是否记混了时间,至少提早了一刻钟敲响晨钟——又或者是他们在瞌睡中失手,把油灯打翻以致点燃了钟楼,这才响出如此急切的钟声。这时他听见沉重的脚步声从阁楼上传来,抬起头就看见泰诺莎。[/align][align=left] 她那时阴沉着脸,脚步沉重而迅速,自楼梯上一步步砸下来,回声几乎掩盖了教堂传来的钟声。借着油灯的烛光,赖斯从那张脸上头一次看见怒气,她盯着远处钟楼,紧绷的双眉和嘴唇传达着无声的愤怒,双眼圆瞪而从中裂出一条明缝。那时赖斯顿感一股恶寒袭来,那张脸仅是轻微一瞥,就像是看见了巨兽的尖牙,嘴角还隐隐吐着火丝。他下意识移开了视线,先天性的直觉,还有某种忘记已久的经验告诉他,不能同她讲话。泰诺莎沉重的步伐冲出阁楼后许久,教堂的声响便逐渐停下,没有再响起。好一段时间过去,泰诺莎才推开阁楼的门,白净的衣服上飘下点点火星,还有飘散的焦痕。平淡的脸色尚还残留有怒意,她径直走上阁楼,摔上房门。那天直到下午,泰诺莎才肯睡醒,从阁楼上下来。赖斯完全无法想象,是什么让她火大叫人害怕的程度。[/align][align=left] 那之后赖斯完全释然了心中的猜测,他反倒放下了不安,如果这是古早的上主给他安排的命运,他并不会感到不公。比起在不定的流浪中夭折,他已十分幸运。他丝毫没有对这份身边的危险而辗转难眠,只会感到恶心,令他反感的恶心。[/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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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_569:}很喜欢这种风格,怎么说呢,有种很稳重的感觉吧。

叙事描写都很详细,但是一点也不显得臃肿。

表示自己把握不好节奏,有时候跑火车有时候各种拖拉。{:8_572:}

而且总有种讲到一半就无事可讲的感觉。

 

唔,不过总感觉对话有些不太对的样子,具体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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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_632:} 写得好棒。实在学习。开篇一定铺垫了很多遍吧,语言一定提炼了好久,虽然篇幅巨大,但节奏明快,人物渐渐展示,背后的故事娓娓道来。

只是第二篇,似乎有点陷入节奏的陷阱,大概是为了维持那种闲适氤氲的赶紧把,细碎的解释说明中,稍显拖沓。我觉得节奏稍微变一下也是不错的调剂,写得再放开点{:10_645:}

 

{:10_622:} 个人拙见,不知想的是不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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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天看《包法利夫人》,发现风格和本文有很神奇的契合之处,同样大量细节描写和不带感情的第三人称视角叙事,不过节奏更慢。

 

而且《包法利夫人》的描写更细致更琐碎,有一种巴洛克式的浮华而又稳重的风格

 

不知道作者有没有看过类似的作品?《包法利夫人》、《追忆似水年华》、《到灯塔去》之类的..感觉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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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ttenCity 发表于 2016-4-7 13:44

写得好棒。实在学习。开篇一定铺垫了很多遍吧,语言一定提炼了好久,虽然篇幅巨大,但节奏明快 ...

感谢你的建议~第二篇自己读下来也会有同样的感觉,节奏的掌握还不是很纯熟,我想也确实需要更多去照顾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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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酱Namless 发表于 2016-4-7 15:25

近几天看《包法利夫人》,发现风格和本文有很神奇的契合之处,同样大量细节描写和不带感情的第三人称视角叙 ...

很不幸,你说的三本我均未曾读过w。

我会把这三本书的名字视作推荐,加入到未来的阅读书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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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洛珀 发表于 2016-4-10 21:45

很不幸,你说的三本我均未曾读过w。

我会把这三本书的名字视作推荐,加入到未来的阅读书单的。 ...

我后来仔细想了想 发现之所以让我感到相像的原因 虽然有描写铺排的相似之处外 最主要的还是这部作品和提到的那几部都很好的隐藏了作者 叙事不带主观感情 几乎没有主管形容词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文论话题呢 作者是否应该隐藏自己 以尽可能客观的角度叙事 就像那些意识流小说和现代主义那样 还是应该表露观点态度 就像雨果那些浪漫主义的作者呢?

 

比如狄更斯的双城记,开头就表明了“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作者像上帝一样带领读者进入小说。然而包法利夫人开头则是“我们正在教室上自习,班主任开门走了进来,新生躲在他的身后”,作者像是电影导演,只是把画面给出来,藏身人物背后

 

这两种写作态度好像各有利弊 感觉很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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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钟声鸣响,他从瞌睡中醒来,窗外黄昏光线昏暗,自己不知何时趴在桌上睡着,他记得整个下午,他都紧盯着桌后的少女。泰诺莎仍坐在桌后,起身后便一直在书写信纸,早上的钟声对她来说已经是过往云烟,现在她仍安静如往常。赖斯可紧张极了,他看见了一只野兽露出獠牙,便随时都在担心,野兽会不会拿他充饥。

她书写的信纸已积为小丘,分叠成两块。一块整齐地卷起,说不准会被寄往何方;另一块粗暴地揉为一团,显然是没能使她满意的一些。他坐了许久,终于决定起身,过去收拾走被遗弃的纸张。偶然瞥见她正书写的笔,画出诸多黑色的复杂图案,线条流畅利落,他不禁多瞧了两眼。

“缠绕于树干的蛇……”赖斯对图案低声碎念,他转身将废纸放在一旁,在记忆里搜寻这个似曾相识的图案,他记得曾认识过这图案,“巨蛇和巨树……底里尔斯……即将到来的灾祸。”

他反复回想这个符号的含义,他有印象这话从别人口中听闻,待他回身来时,就看见泰诺莎紧盯着他。她停下笔,带有疑惑地问:“你见过此纹章?”

赖斯没直接回答,他警惕地问:“怎么?”

“回答我的问题。”

“啊,见过。”他点头。

“你在何处见到过?”泰诺莎追问。

“北方的一个酒馆,准确点说,在沃兹耶纳的酒馆里。”他手指托腮思考,寻找着记忆;他想起那时的光景了,“我记得,有人和我说过。”

她眉头轻皱,数日来首次注视着赖斯,好似终于来了兴致,她用手推开桌上堆积的书本,翻出一张已写满字迹的羊皮纸:“坐下来,赖斯,你有话要回答我。”

“我若不说,会变成焦炭吗?”

“那不是你想要的结果,也不是我想要的。我只需要问题的回答。”

“我能知道这个符号有多特别吗?”

“它是古凯顿语。”

赖斯略有些惊讶,他不知该惊讶于,有人还在使用已经覆灭已久的文明语言,或者惊讶于,他认得其中之一。

“有一个人对我讲述过这个符号。”赖斯想起那个怪异的人来,披着红斗篷遮掩住脸的男人看不清长相,当时的他笑声尖锐诡异,就着涩口的苦酒,向醉酒的赖斯说了很多——而赖斯也想起来,正是那人的建议,使得他最后前往了裴迪耶纳。

“他有向你说过什么?”泰诺莎右手食指频繁点在木桌上敲出声响,左臂弯曲在纸上飞跃记录着。

“那时我刚到沃兹耶纳,刚逾越冬季没多久,夜晚还比较冷,所以我……”

“只答我问的部分。”泰诺莎打断他。

“……他给我杯酒,说这是当地人用小麦,浆果,还有一些‘独特秘方’酿造的。”赖斯跳过了想要长谈的前缀,“说完他就大笑起来,他的笑声可真——太像某种乌鸦的叫声了。他说,‘聪明勤劳的沃兹人!古代的王都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东西,能酿出这么难喝的东西!我发誓这泡沫用了龙的尿!’”

“他瘦到能看见骨头。”泰诺莎带着些许火热说话,赖斯能看见她嘴角空气微微颤动。

“他披着一个斗篷,我没看见,但他露出下巴,是很瘦的一个人。我以为他跟其它穷人一样,就没在意。”赖斯说,他稍停后没等来泰诺莎的回话,所以接着说,“我说,‘那可不好说,我喝过比这更糟糕的东西。’于是他笑得更大声了,他说,‘是,是啊,你看上去可就像极了,你注定是要去野地纳、喝白泉水的人,那可比这东西要难喝得多。’我听不懂他的意思,但还是接过他的酒,那时候我又冷又饿,所以对什么好意都不拒绝。”

说到这里的时候,泰诺莎的长发轻轻飘舞起,此刻城中并无风声经过,就连阁楼里,也没有一片藤上片叶因风而晃。她手里的笔发出些许清脆声响,双瞳中燃起冰冷的火。

“你喝下了。”

“比他描述的还要难喝,到口的时候我就尝到了腐烂的味道;当时我想喷出来,可他按住了我的鼻子,告诉我咽下去,那就像拿着把刀抵在我喉咙上说……”赖斯吐出舌头回想那股恶心的味道,“我都说不准那里面到底混了什么,喝下去以后就像有把火在胃里翻腾,先是胃,然后是骨头,然后全身……那会儿就像,好像我快死了,被活生生地放在引燃的火刑架上。后来我缓慢恢复了神志,哦天,我还真得以为他给我下了毒,可是我最后还活着,他也仍坐在旁边微笑。”

赖斯回忆起那时,折腾不知多长时间,痛苦甚至给他带来幻觉,最后他好不容易脱离垂死的折磨,还吐了一地。泰诺莎的眼神更加冷漠,叫人无法看出她正在略有所思什么。

“我问他的名字,他说,‘你是个远渡异乡的人,你一路是靠问人的名字消遣时间的吗?沿途这么多农夫、朝圣客、僧侣还有商人,你会停下来挨个问他们的名姓?’”赖斯回忆着当时的情景,那晚的记忆他似乎相当清晰地记得,“我回答他,‘哦,他们可不会有闲心给我一杯酒,我能问下……’”

泰诺莎再次抬起右手的食指示意他停下;“他会和你说很多,但我并不对你们谈的其他内容感兴趣。”

“那你想听的会是哪部分?”

“他不合时宜的发言,让你不知道他在对谁说话的时候。”泰诺莎说,“你记得那些话,记得很清楚。”

赖斯抵着太阳穴索思,慢慢想起那人确实留给他些许特别的话语。

“‘你会是个近火的生灵,看看你在壁炉前的样子就知道。追求火光的日子很美好,你不会顾忌它的后果,不是?太好了,是的,这正是你延续火烛的做法,即便它为你带来祸殃,你也是离开它就活不下去了。’”赖斯想起这句,这话他并不是很愿意提起。

泰诺莎在仔细听。

“‘出酒馆后,看着火把的方向前进吧,这边可四周都是黑森林,熊和狼或许嫌你肉少,但它们不会挑食。你会去往一个明亮的水潭,到那时,别忘了朝银色月亮的方向前去——你会看见,是的,你会跟着更多的火把走。’”赖斯接着说,“我当时没在意他这话,可结果看来,我按着他的意思去做,所以到了这座城市里。”

泰诺莎的眼角表露出烦闷。

“他接着和我谈到了这个符号,他告诉我其含义……还有就是……‘愿普惠明光盈满你的灵魂。’他说这话时,声音变得正常许多,这反而怪异得很。”赖斯说。

泰诺莎的笔停下,伴随一声轻响,她将笔折断半截,尔后仍往一边。她呼出一股热流,热流随清香卷入夏日晚霞中。

“就这些了,其余的话,我想你应该……不感兴趣。”赖斯一抹自己头顶干燥的毛发,等待泰诺莎的反应。

泰诺莎闭着眼靠在椅背,她安静的呼吸好似睡着。赖斯唯独见她洁白衣襟下的胸脯微微起伏,和晨间的暴躁不一,安静的她如教堂里的雕像。小小的身躯和阁楼一样全是秘密,他开始好奇在这身衣裳下遮掩着的,是和常人一样的肉身,还是异境的造物。

“我饿了。”许久后泰诺莎睁开眼,说了一句。

“啊?”赖斯得到了完全预料之外的话,他本在等泰诺莎告诉他更多。

“热果奶和无花果杏仁派。”她望着赖斯下命令。

“嗯,噢……”赖斯悻悻起身出门。

她似乎有什么不想和赖斯说,赖斯觉得,她的关注必然不会是一时兴起。

两天后的下午,商旅的往来减少,城中盛夏的气息逐日淡去,马蹄踏在泥地上的声音,僧侣颂唱经书的声音,和铁器敲打的声音,绕开了静谧的城邦。泰诺莎端坐在椅子上,合上书,闭眼沉思着远方传来的声音。赖斯则伏在角落的桌子上,酸疼的手不停地翻抄着裂开的书页内容。早上的他带着些许困倦,在漫不经心地打开书本时,撕开了其中一页,古旧的纸张发出清脆的一响,那页纸被撕裂大半。他抬头看看泰诺莎,后者也注视着他,平淡的脸没有怒容,没有一丝怒意,反倒如平常那般满不在意。她抬起食指指向桌角的纸和笔,赖斯立刻会意地开始了抄录。

“从头到尾你是抄不完的。”一个上午的时间过去,赖斯仅将一页的内容翻录,密密麻麻的字,每页的内容都相当的充实,一字一字下来,赖斯深切感受到,阅读时根本不察觉的量如此之大。那时泰诺莎才在午饭过后,懒洋洋地这样说了一句。赖斯无奈,翻到了撕开的一页,他会错了泰诺莎的意思,花费了一上午时间,笔墨和珍贵的纸,仅抄录了一页书卷,字体远不及原稿优美。

那时候阁楼的门被推开,赖斯抬起头,一位衣冠楚楚的男青年执着杖子站在那儿,他正在狐疑有谁会前往这个阁楼,那名身份显赫的男子便大声说:“他是什么人?”赖斯明白这句话指向着他,他不清楚来人的身份,而那人对他怒目圆瞪。正当他准备回答时,泰诺莎提前开口。“佣人。”她对这位年轻的贵族说,“我需要帮我带来食物,还有清理这个洞穴的人。”

“你要他做你的佣人?这个路边的肮脏流浪汉!”青年闻言,震惊而暴躁,“却拒绝了我以往给你的佣人或是奴隶!”他大步走进阁楼内,身形消瘦的他气势汹汹。

他身后跟着同他一块出行的随从,没有披戴盔甲,但可见腰带上剑柄。他们想随他一同进入,被他大声喝止:“在得到允许前不得进来!”赖斯看他像个粗鲁的人,他的言行倨傲,身着华贵,毫不掩饰自己显赫地位,他是个家业殷实的贵族,甚至可能是领主。

他自称凯德·坎雷,一个当地的封爵。他呼着粗气,本苍白的脸已显涨红。“莱汀大人,我不会明白发生过什么。但我不会允许这样的人,这样的流浪汉,出现在这个神圣的地方。这人的服装穿得和戏子一样,他用花言巧语迷惑了你,让你没能意识到他是多么肮脏贪婪的存在。现在,只要等你一句话,我便会把他清理出去。”青年的杖指向赖斯,并恶语相向,“而你,不管你从哪里来,都必须从这里滚出去——我要叫人把你带去郡主那儿,因为你的愚蠢罪行。”

“这位先生,我想,我需要解释,如你所见我是个没有出身的异乡人,我漂泊至此地时,几乎要因饥寒交迫而死去。而我被莱汀小姐所救,她将我留作佣人差使,莱汀小姐定有自己的理由。对此我心怀感激,没有任何见不得光的行为。”赖斯试着辩解。

“你住口。没人许你擅自说话,也没人想听你满口谎言。”凯德在赖斯说话的间歇打断他,随后转对泰诺莎说,“容我向你详细解释这一切,让我将近来镇中的变化说出,以便使你能许我将他绑走。”

他停下来咳嗽,咳嗽声震穿他瘦弱的身躯,他挥舞手里短杖,好几次试图敲响桌面,又在泰诺莎面前停住。“我不知道,或许是这人当时看上去可怜兮兮?让你收留了他。可他连口音都不是腹地的,却穿着裴都的衣服。你从谁那儿骗来的衣裳?”他说,“你可不像个朝圣客,也不可能是商旅的人,看着也——没人在乎,没人在乎你曾做过什么,但你不该在这儿!”

“这里不应该有瘟疫和淤泥!”凯德急躁地踱来踱去,“你不管从那儿来的,都会带着病症的苗子四处走,西海岸来的就会有石枯症,河湾来的就被死腐病缠身,沿途还会有多少?羊角癣、坏牙或是流脓?哦对,你是个来自东部的人,我终于看出来了,这骨头和鼻子。那里的人怎么到这里来了?跑这么远,又非为了行商和朝圣——你无非就是个流浪的乞丐,或者被流放的罪人。”凯德终于抓住了想说的把柄,他的语气变得更加高昂。

赖斯暗自倒吸口气。

“要说什么和地牢的墙壁说。”凯德立马转身张口叫人。

“你在质疑我?”泰诺莎不急不慢地把书合上,问了一句,凯德应声停下,他疑惑地望着泰诺莎。“我的决定不由得你干涉。”她说。

凯德变得尴尬:“哦不,不,莱汀大人,我并非——”

“直至全噤日过去,你都不必再带东西来。书和钱币都很充足,浴场也有人帮我更换。”泰诺莎用手指指门,“现在出去。”

“可我告诉你了!他是一个流浪汉,身上还留有跳蚤,甚至,马棚里的蛆虫!”他急切地说,似乎是弄不明白,为何被撵出去的是他,“他难道会比我交付给你的仆人好在哪里吗?”

“我不需要有人在午后卖弄噪音。”她说。

凯德仍想申辩,但他知道说不出什么了。他看看泰诺莎,瞪眼赖斯,又看看门外的仆从,又看看泰诺莎。喘气好一会儿后说:“何时你需要我的帮助,我都会乐意效劳,美丽而聪慧的女士。”忍住满腹的怨气,他鞠躬后便转身离开。

“为你致歉,尊敬的坎雷老爷。”赖斯忍住笑意为他送行,在泰诺莎开口前,他紧张地不能呼吸,甚至考虑到最糟的手段,现在却是他留在了殿堂。对方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将一个袋子扔在了门边,便愤然离开阁楼。赖斯看见打开的袋里装满了银币和金币,才算知道那日墙角的钱币是谁所有。如果让他得知赖斯的干净衣裳,是用他的钱币换来,那他不知又会怎样火气。

再回头看看泰诺莎,她又拿出了笔和墨书写信纸,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过了一段时间后,赖斯才埋头抄完那一页长篇累牍的文字,望着歪曲的字,喃喃自语说了句:“他是个随处可见的贵族。”

“坎雷是当地大户,封地比他的郡主多。当初抵御西域佐拜人,使得他们更多被城邦信任。他们仆从和牛羊一样多,金子多过红林的树木,若要举旗作战,他们的兵队会胜过野境密林。他会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再过两年,他或许就会进皇宫里。”泰诺莎突然接过话头。

“啊?我说的是这本书里的白衣翁,不是下午的那位大人。”赖斯说,他没料到自己的自言自语被泰诺莎搭腔。他抬头便看到泰诺莎的脸,皱起了眉头,流露出不悦,于是他慌忙改口,“凯德,坎雷先生很消瘦,看上去很缺乏精神,也是贵族们都有的那种样子。”

“他无法上战场,所以没能和自家兄弟一道封骑士。”

“册封骑士对他们而言是一份荣誉?”赖斯放下笔问。

“封地比荣誉更能诱使他们效忠。”泰诺莎说,“尤其在国王已完全不能俘获忠诚时。”

“我不明白,这里的国王甚至不能号召自己的封臣?”

“早在数十年前,维勒亚原野的游牧民入侵腹地,频繁进攻边境聚落,农夫和教士共同寻求着庇护,而贫穷的国王无能为力,甚至出不起买战马的钱。抵挡入侵者的使命,全部由各地领主代劳。他们挡住了,而且做得很好。”泰诺莎悠悠讲述,“尽管古老的习俗要求他们仍侍奉国王,但没人再愿意相信一个病怏怏的国度,和它随时面临威胁的国王。”

“听上去南部腹地这里的王冠,被人打烂了,分散给好多人。”

“被打烂的还有土地。国王将土地分给自己的下臣,下臣再将它们切分给自己的下臣,还有他们的子嗣。”泰诺莎叹口气,“他们孜孜不倦地重复,直到因土地的划分引来兄弟纷争,再重新交到新的国王手里。”

“所以那位凯德老爷,哦,我能想出他的难处了。”土地有多大也意味着权力有多大,赖斯琢磨着,随后他总算想到了什么,“他为什么会到这里来?”

凯德的到来打消了赖斯的部分疑惑,泰诺莎·莱汀并非与世隔绝的隐居;也增添了更多疑惑,与贵族结交的人,为何会独自居住阁楼。

“他每个驻息日都会过来。”

“找你是为了……”赖斯忍不住多问。

“不知道。”泰诺莎说,“他每次自己过来,清扫阁楼,然后留下钱币。”

赖斯无法想象那位气势凌人、脾性暴躁的人,会屈身来这个阁楼里做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情。他对这两人间的关系产生了疑惑,他问:“他会这么做?”

泰诺莎取出了柜子里的盒子,从中掏出几块干茶叶,放在嘴里慢慢咀嚼——咀嚼来自东方的茶叶是她的习惯,每个午后她都这样做,那些干枯的茶叶在她口里散发出清香,迷蒙在阁楼的空气中,雕进了木板与泥石中。

随后她回答:“已持续数年。”

“喔,莱汀小姐,这得许我弄清。”赖斯变得更加疑惑重重了,他脱口而出一个疑问,“您对于他而言地位不低。”

“我和他没关系,他自愿如此。”泰诺莎丝毫不在意地提到,“我没有所谓家产和声望,他知道我什么都不会回馈,而我告知他,我并不接受任何无用的好意。”

“他想追求您呢。”他深吸口气感叹道,“不管你如何对他冷淡,他都对你完全倾心——没有什么能比这更明显的了,他是个陷入爱情泥沼的男人。”赖斯在泰诺莎面前毫不顾忌措辞地说出来,“他这样做了多长时间了?”

“我获得这阁楼时,只有不到一层书架堆满了书。”泰诺莎侧扬起脸咀嚼些许时间的味道,“八年前的事情。那时他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少年。”

“八年了!”赖斯惊叹道,“他相信着早晚能将你攻下呢,像个不停拿着长枪突刺的骑士,他看上去根本不像这样的坚韧——而你没有给他任何的回应。”

“我说不。”

“那么他怕是决定死了心要跟随你的身影了,甚至会这样一直下去,得不到而仍满足。”赖斯突然对这个可怜的贵族男人横生赞许,甚至想象那身瘦弱的躯体穿戴上盔甲,是副怎样滑稽的场面。

“我说不,没兴趣。”

“这样一来,我反倒能理解他了。他对我有偏见,不只是偏见,还有许多恶毒。”赖斯摇摇头无奈地笑道,他这下完全能想象,凯德在见到他以后有了怎样的嫉妒,眼红的坎雷火冒三丈,巴不得当下把他撕碎,“爱意会让最聪明的人盲目,我也许看见了。着实可怕,哪怕是爱上非人的……”他戛然而止,闭上嘴为自己的疏忽懊恼不已。

赖斯谨慎地等待,他瞥了一眼,泰诺莎安然不动。“你没说错。”泰诺莎将茶叶吞入喉口,她的喉腔里飘满茶叶的清香味,悠然地告诉赖斯,自己毫无介意,“随后呢?”

“哦莱汀大人,我实在是很想知道,为何你会想到让我来做你的佣人?”赖斯实在难以习惯,他深感反胃地把话题转移开,“就如坎雷所言,你能找更好的佣人,不论是出身还是侍奉都能比我更好。而你选择让我这个流亡的人,有可能是犯人或骗子来这里……”

“吃人是发臭的豺狼的恶习。”她缀红的深眸低垂望向赖斯,平淡发问,“你从何处看我像一只豺狼?”

赖斯怔住一会儿,张口而无言,只得在那双深沉的眼注视下,深吸口气说:“我仍不知你为何会将我留下,这叫我感到不安。”

泰诺莎托腮想了会儿,她似乎已经忘记了这么做的理由,随后她将笔搁在桌上,对着赖斯说:“我想要找人和我谈故事,远至东方的故事。”

赖斯对这个回答感到荒谬,他纳闷了一阵子。“可你没有叫我谈这些。”

“我没考虑,物品能使用之前的储藏是合理的。”泰诺莎回答,坦诚的话语没有一丝藏匿的意思,赖斯不得不相信她所言不虚,这更令他哭笑不得,感到莫大的作弄气息。

泰诺莎对他说:“我已经饿了。”埋头继续看起书,赖斯这才留意到晚饭的时间已经到,他的肚子也变得饥肠辘辘。泰诺莎已无意继续谈论,赖斯便收拾桌面去往酒馆。那时他留意到,自己的反感在之后才慢慢变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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