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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恰逢其时的回应:「我(们)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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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会再当成ai写的了吧。谁家ai用这么详细的脚注啊......反正《除魔记》没人看(但如果你觉得《除魔记》有那么一丢丢乐趣,请你考虑一下要不要继续看,会被剧透光),我就先把「后记」放上来,本身也有点价值。

如果你对这篇文章感兴趣,或许可以考虑看下《除魔记》的正文:https://sstm.moe/topic/327866-除魔记/

本篇是对前言的回应:https://sstm.moe/topic/372220-一个不合时宜的问题:神在哪里/#comment-18520242

 

    《除魔记》的冒险始于周一(儒略历1425年4月2日),终于周六;无人得见主日(也是1425年的复活节)。否定神学认为,神的临在,恰体现在祂拒绝显灵的绝对缺席中。人们为此做出了无数令人发笑的诠释。但更可笑难道的不是永生者创造了一个需要祂死去,才能保证祂存在的世界吗?人们常说,宗教是神秘的,但有些谜题连愚蠢都算不上[1]。

    回到《马可福音》那个悬置未决的诘问[2]:“你相信神在这里吗?”

 

幼提勒提:两心骑士

    行善或作恶,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似乎无需抉择。但如果问题是:行善或享乐呢?幼提勒提面临的正是所有基督徒,甚至全人类都会面对的问题。他名意为「功效」,姓取自斐迪南·拉萨尔[3]:他既渴望立竿见影的快乐,又盼望道德行为带来善果。基督教提供了一种吊诡的方案:它一面许诺来世的永恒幸福,一面要求信徒在此世倒错地享乐。

    正如尼采的那句名言[4],耶稣在八福山上也曾要求听众“重估一切价值”。奥古斯丁等教父认为,万物受造是为了让我们“使用”(uti)以接近神;它们本身不值得“享受”(frui)。这也是丹尼尔在3.5中表达的核心思想。因此,行善不再是苦行,而是通往至乐的途径,也是一种自我生产的技艺:行善带来喜乐,享乐是行善的动力。但很不幸(或很幸运),他未能完全将感官上的压抑「内帕克特」(倒转)为属灵享乐。他徘徊于二者之间(心持两意者),陷入更深的焦虑:想要享乐,但又无法彻底沉溺,因为行善的呼唤(内在良知或外部伦理)仍在作响;想要行善,却又嫉妒那些纵情声色者毫不费力的快乐。最终,他无法忍受自我撕扯,在暴力外化的过程中「内帕克特」(倾覆)了。“在壮年的日子,要使你的心欢畅;顺着你心所愿的,眼所见的去行。不过,你要知道,为了这一切事,神必审问你。”[5]

    这也是两种时间观的冲突:享乐呼唤即刻体验,行善则投资于未来。基督教语言的匮乏性在于,它以永恒叙事收编瞬间,却又声称前者是后者的拙劣仿品。现代性加剧了这种冲突:它无限放大即时享乐的可能,却摧毁了传统的未来承诺,使行善似乎成为缺乏回报的牺牲。情感主义者或许会为良知辩护。但它能在神的坟墓上舞蹈多久呢?玛赫揭露的正是这一问题。5.5中,她要求幼提勒提直面死亡的虚无相。“死亡不属于此在的自由。”[6]当“阿尔扎马斯之夜”[7]打断了所有的生存计划时,他选择了放弃。虽然幼提勒提一生未能挣脱宗教戒律和身份束缚,但他活过。他的主动殉道也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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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在哪里?神在幼提勒提主观、痛苦、持续的追问过程中。在《卡拉马佐夫兄弟》中,佐西马长老的最后劝诫是:“在痛苦中寻找幸福。”但落入「神在哪里」之问的人“应该”、“能够”痛苦吗?他选择了压抑,然后逃离。但有人选择了拥抱……

 

碧娜沃罗伦斯:神圣玩偶

    《圣经》最恐怖的经文,莫过于“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狱里。”[8]这是玛赫所谓的“教士话语的终极”形态:灵肉对立。碧娜沃罗伦斯远比她的哥哥极端:她不仅享受痛苦,还追求痛苦。

    在她的认知中,「成圣」首先被异化为自毁性投射的「疼痛计量学」。她病态地收集血淋淋的圣徒传说,铸成铁镜,映出她对凡体的憎恨——女性特征是原罪的具象污点[9]。这正是“肉体情欲与圣灵相争”[10]的极端演绎。她将“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11]扭曲为漫长的凌迟仪式,渴望用真实的伤痛来印证虚无的恩典。「成圣」于她不仅是灵魂的升华,更是针对肉体的系统性清除。

    「渎圣炼金术」体现在“在罪孽中彰显神恩”的神学倒错[12]中。玛赫的无心之言,催促碧娜沃罗伦斯刺穿丹尼尔和哈该,并酿成大屠杀。她不自认在施行正义,而是在实践一种恐怖的救赎经济学——通过制造“更大的罪孽”来兑换“更大的净化”。这显露了基督教的另一个核心悖论:罪感本为唤醒忏悔,却可能出于自我维系,反而变成犯罪的诱因。正如俄狄浦斯刺瞎双眼方能“看见”真实,她坚信唯有浸血的双手才能触摸圣洁。

    「人性蒸馏器」源于圣徒崇拜的暗面——唯有抛却人性,成为道德符号,方有望成圣。于是,他人越对她好,她愈将感激与愧疚转化为折磨的恨意。多次保护她的“小神明”耶户,被她亲手钉上十字架。她对幼提勒提的态度尤显悲剧:她依恋他,希望共度平静生活;却在哥哥死后,迅速鄙夷其积累功德的日常善行。在极端的目的论时间观里,一切他者和旧日的自己终将成为垫脚石。连「疼痛计量学」和「渎圣炼金术」都要在圣化过程中被扬弃。但……

    「信心舞台剧」暴露了她的软弱:真正的信心无需证明。她在7.5中讥讽丹尼尔“不相信自己的名言,才需要一遍遍重复”,却未察觉自己正堕入更深的怯懦。正如拉格奎斯特借巴拉巴[13]之口指出的,基督教的神喜欢自己受苦,也喜欢别人受苦,还喜欢让别人作见证[14]。这种信心虐待在录音的结尾达到顶峰——“现在请恨我吧”、“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的呼告,实在强迫丹尼尔等人见证她的成圣喜剧。“圣人之所以能成圣,乃是……引发了连最愚昧者都不得不承认的奇迹。”当信心脱离约束,便会成为一种要求他人服从于自身叙事逻辑的绝对暴力。

    在玛赫吹嘘的赌局上,最先输尽所有的却是碧娜沃罗伦斯。除魔既是约束她的可靠愿景,又是葬送希望的疯癫催化剂。她的成圣之路,构成对神学本质的可怖诘问:当信仰要求泯灭人性时,神龛里端坐的究竟是耶和华还是魔洛?抑或,二者本无区别?外传中,布拉德瑟斯特在聆听诸多观点后,最终放弃杀死朝夕相伴的所罗巴伯。这份释然,也标志着曾经制造坦普特大屠杀的碧娜沃罗伦斯浪子回头了。但,是不是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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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在哪里?神在天秤之侧,用碧娜沃罗伦斯伤口中溢出的血泪缝制圣裙。然而,假使有人从痛苦中感受到的不是超脱的可能,而是存在的位置呢……

 

丹尼尔:迦南弃儿

    丹尼尔是全书中最原子化的人物:在内心世界里战栗地面对那位折磨的神/母亲,并表现出某种“失语症”的气质:多言多语,却语焉不详。他是“神学活死人”:拥有信仰的形式,却经历了信仰实质的死亡。只能通过模仿他者的语调,发出噪声,以希填满内在的空无。

    僧名丹尼尔取自先知但以理,意为「神是我的审判」。如那位几乎从不主动行动的先知,他本有破局之机,却始终迟疑不前,随波逐流,最终酿成悲剧。他试图将自己献作燔祭,在7.1中一度达到幻想中的「完全」,却在10.3跌落凡间,丧失信心。弗里德姆曾以为他狡猾如狐,结果证明不过愚人。

    俗名拿伯意为「结实累累」,源于那位因不愿卖出祖传葡萄园而被耶洗别借律法处决,声名狼藉的耶斯列人。丹尼尔同样固执,表面重视神意,最终结出苦果。他相信与艾麦顿拉重逢是重生的契机,却对之后的生活毫无盼望。作者在他身上构建一个“以利亚-拿伯-亚哈”的三元心理结构:以利亚(超我)不断责问亚哈(本我),而拿伯(自我)无力调和,终致崩溃。

    亚哈是《圣经》中最邪恶的国王之一。他杀害先知,却因逼死拿伯而再逢以利亚,经他提点后获得神恕。然而,他拒绝先知米该雅的劝诫,战死沙场。后来,他的全家都被将军耶户屠尽。丹尼尔在文中多次自比亚哈:1.1中以以利亚的口吻劝老妇珍惜时光,实则提醒自己(亚哈);6.1中将牢笼比作基列拉末(亚哈阵亡地);9.1中表面后悔,实则愤怒地低语“米该雅,米该雅,谁人能比耶和华”;在9.3的第二封信里自称效仿亚哈祈罪;在10.3中预见自己将在亚哈式的悖逆中灭亡。亚哈不听从先知的劝导,丹尼尔也一样,沉溺在对自身悲剧命运的戏剧性扮演中。或者说,他不能听从;残缺的祭物不能献为燔祭。

    以利亚意为「主是我的神」。作为最重要的先知之一,他虽未留下著作,其事迹却汇聚了先知运动的核心命题:信仰耶和华还是巴力?以利亚一生流离,与亚哈王室及异教斗争,施行七大奇迹。他亦曾在罗腾树下求死,在先知洞中夸大孤苦。但「微小的声音」拆穿了他“孤忠”的自恋:七千户人家仍同持正路。丹尼尔也深陷于「迦南弃儿」的叙事中:自诩异族环伺的以色列,无人怜悯、保护。但他遗忘了(或试图去忘却),以色列并非不被关注,相反,它遭到“它的神”轮番羞辱。丹尼尔幼时遭到“他的母亲”折磨,成年后试图折磨他人缓解创伤——终未成功,反在进退维谷间不断自噬。他既想紧抓恩典,又在临终前接受了残酷的「个人真理」:母亲/神从未抛弃他,而是一直在折磨他。耶和华还是别的?于他没有选项。折磨凡人的祂不是约伯的神,但不得不是丹尼尔的神。地上万人中,我只生下你。因此,我必追讨你的一切罪孽[15]。这正是“超越快乐原则”的有趣之处。

    本作的“叔父”苏君曾言,作者先无意识呈现出丹尼尔的善良本性,后又出于叙事需要赋予他一系列不幸遭遇。从13.1中可见,无论天性如何,他已高度扭曲。他与母亲/神间存在病态的共生关系:通过自毁和折磨他人偏离“乖儿子”的形象,但母亲/神的教诲时刻不息。压抑的悔意一旦反扑,他只能如尼采所言,“啃食自己”。越是推拒,就和他们绑的越紧。他在第六封信中假称丽贝卡偏心长兄,实则深知自己才是她最疼爱的儿子(家人有目共睹;《圣经》中利百加也偏爱幼子雅各)。但他拒绝承认,不敢承担相应的期望,更无力面对母爱幻灭的结局。正如他不敢试探神,唯恐彻底摧毁本就布满裂痕的信仰水晶宫。困于“二二得四”[16]的人愿意牺牲生命以摆脱黑夜,但他们真的敢面对白天吗?即便神殿辉煌,满手血污的丹尼尔仍不相信这会是他应得的终点。

    有人认为,基督教的活力恰恰在于相信与怀疑的并存(神本身也是怀疑者)。那么,作者希望,丹尼尔成为此张力的终极体现:一颗过度活跃,而从内部炸裂的葡萄。或许他注定死亡,因为追求「完全」本就是象征意义上的求死之愿[17]。从未想过自杀的人,现代人恐怕难以想象他真正活过;而一直寻死的人,又是否算得上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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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在哪里?神潜伏于丹尼尔心中那座用语言修筑的水晶笼,伺机撕碎他。但在裂缝之下,仍存有微小的纯粹温柔……

 

弗里德姆:成神之路

    作为本作的绝对主角与主视角,弗里德姆被抛入了坦普特的乱局——正如每一个突然直面世界荒诞的主体,惊觉自己原对周遭一无所知。她因此成为许多现代人的镜像:当海德格尔式“常人”的生活无法继续,人该如何自处?其他角色已经定型,她却处于未完成态。

    她在「伯特利」首次直面灾厄。尽管清醒于父权与教会的枷锁,她尚未找到抗争之径,自困于“世界恶意”的受害者叙事,依赖“神佑”的幻想。如雅各一般,她许下功利的祈愿:若你救我,我为你筑龛。而真正的成长始于「雅博渡」狱中“为朋友舍命”。在旧世界的坍塌(信仰、公正、尊严被击碎)下,她通过极致的自我羞辱(献出爵位、身体)完成第一次“献祭”。由此,她渡过雅博克河,不再畏惧丹尼尔象征的权威和往日,开始建立自己的思想体系。

    第一阶段是向下的探索,自「亚杜兰」中质疑经书对死亡的粉饰开始:情感逐渐枯竭后,她获得了一双神的眼睛,以冰冷的理性审视众生的渺小,触及生命的虚无本质。在「别是巴」,艾麦顿拉使她从哲学的高空回落,接受“人飞不起来”的现实,并在其中找到幽默感的韧性,发现“自由中必然包含着牺牲”。最终在「撒勒法」降至最深处,窥见了死亡恐怖又诱人的双重面目,理解死亡驱力的机制。

    第二阶段是向上的攀登,在「库迈亚」的连续幻想中,她深刻体悟到:死亡的痛苦在于“告别”。越过「尼波巅」和「加低斯」后,她彻底告别旧我,面向未来,于理论层面战胜了死的恐怖和诱惑。「天使山」是弗里德姆思辨的顶峰,她完成了对传统神正论的解构:神性慈爱(发现其矛盾与漠然)、善恶有报(感受其荒诞)和末后世界(看穿其人为建构的本质)。在幻灭之上,她生出了对一切受苦者的普遍悲悯,并将关怀从抽象命题转向具体的人。神学救赎终究不过借来的故事,人性中才能绽出爱的光辉。她无需成人之神,化作成神之人。

    第三阶段是向外的实践,肇始于「哈律泉」的失败。她试图用“手足之情”凝聚众人,但她自己也不相信这套普遍理论,而人们需要的恰是她所轻视的狂热(碧娜沃罗伦斯)。在「米吉多」的九死一生和「陀斐特」的血流漂杵中,多次遭遇背叛的弗里德姆达成了绝对的自我接纳和责任承担,将一切后果归于自身选择,从而获得了巨大的力量和平静的决绝。她为个人的正义而战,实现了意志、行动与身份的统一。文中对她身着盔甲的漫长描写,意在与神性觉醒的阿喀琉斯对比:二人从迷茫、虚荣的战士,经痛苦淬炼,战胜了「μῆνις」[18],成长为清醒、负责的超人。可能没有谁在“熬炼银子”[19],但「ἀλγώα」[20]确有意义。

    弗里德姆之路并非作者钦定的唯一升格。性格与出身的差异,注定人们不一定能踏上同一条路。第四阶段中,她接纳了丹尼尔的无力、玛赫的偏执、碧娜沃罗伦斯的暴戾。这正是她的强大之处:不去同化他人,而去容纳异己。在「先知洞」中,她暂时充当了丹尼尔苦寻的「微小的声音」。不同于以利亚的“烈火天降”和“召你看我”,她的“低处奇迹”与“我去看你”让他忆起奥贝汀斯的天真。真正的“理解”,始于承认理解的破产,如母亲面对嚎哭的婴孩不追问“你为什么哭”,只以胸膛熨帖那抽搐的小小脊背——无需被神见证,我们彼此看到。在「耶利哥」,她发现了被丹尼尔忽略的「七千人」:民间圣龛前沉默的祭品。弗里德姆进一步领悟,他的救赎不系于个体信仰,而在被纳入沉默的共同体记忆;她也由此释怀了法罗德之死。正如基督的救赎在于让信徒意识到:他是神的一份。「God is nowhere」,正是「gods are now here」。

    “神死了,可按照人的本性(形而上学本能),人们还会为祂的影子构筑洞穴。”[21]既如此,我们何必执意摧毁早已空无一物的神冢呢?但也不能任由祂的继业者肆意舞蹈,因为人们会创造故事,以毁灭自己和他人。因此,弗里德姆熄灭了茔口祭奠的烛火,举起“疯子”的火把,与大家继续赶路,寻找神的踪迹。此举并非意图延续千年的欺骗(而且如丹尼尔所言,“谎言是另一种真实”),也没有武断地强迫他人直面虚空。她不再“过分认真地看待自己短暂的一生”[22],自觉成为了宏大叙事中自觉的小小注脚,从而超越了那群“自恋的拿撒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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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在哪里?弗里德姆以行动作答:神学问题的答案,从来不在神学语言之中。当巴别塔倒塌时,行动才是唯一的圣灵降临。另一位主角虽然懂得相似道理,却不够刻骨铭心……

 

玛赫:戏外演员

    在3.3中,弗里德姆“小魔女不适合演舞台剧”的无心之语,却道出真相:玛赫从未真正进入任何角色。当一个演员始终清醒自己在演戏,便难免演的浮夸。她原名「诺尔」,既意味着「光明」,也是逻辑否定词「Nor」——同时拒绝了“是”与“不是”。正如苏君所说,她“假装通透,却被情绪淹没”。其沾沾自喜的反身性清醒,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囚笼。「玛赫」则来自于神学家施莱尔马赫(宗教批评者身上隐藏着被他们所蔑视的宗教感)。

    恶魔中最著名的是撒旦,意为「抵挡者」。扮演恶魔的玛赫也是如此:她抵抗维护神学叙事的教士、滥杀无辜的百皙普,以及她臆想中研究黑魔法的犹太人。然而,她将自己构建的无神论叙事,强加于幼提勒提与弗里德姆;制造米思安德斯坦特的屠杀,残害弗兰克与麦迪森尔,却以百皙普的名言“残酷的必然”自我开脱;为达成目的,她使用了最多的黑魔法。正如13.3中的自我反思:一个处处反对教会的人,只能与教会并生共存,最终成为“在坦普特宣扬基督教”[23]的传教士。天主或许并未于混乱中显明,但她的威胁,却迫使其他主角反思信仰的实质,找回某个被遗忘的自我。毕竟,耶洗别——玛赫自诩为的恶妇——其意正是「神在哪里」。

    玛赫是惩罚者,力量来自黑魔法与叙事学。借后者,她一面扭曲基督教教义,使之成为“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一面又从内部瓦解信仰,使之沦为“不能承受之轻”。她深知自己并非通透的哲人,始终无法超脱于情感的洪流。主宰她的正是「复仇」——那个在13.3中被她生生咽回的词。她杀害无辜,自以为能扮演好玩弄众生的恶魔,却在深夜独自神伤,对拉萨尔兄妹心生怜爱,甚至需反复用话语自我催促,以下定决心。她比任何人都明白语言的危险,却不得不藉此武装自身,但同时又怀疑着它的根基。萨特曾言:“相信是知道自己相信,而知道自己相信是不相信。”[24]唯有遗忘自身的主动性,才能将信念转化为持续的“麻木”。弗里德姆做到了,玛赫却未能。但正是这清醒的囚笼,使她免于丹尼尔的命运。

    玛赫更是申诉者。她历经无端的折磨,满怀悲怆,却不知向谁倾诉。幼时照料她的姐姐早已消失,身边没有可以托付的生死之友,她也绝不会举头望向那个未曾出生的神。她是最渴求沟通的人——与最抗拒沟通的丹尼尔恰恰相反。于是,她将个人遭遇经由华丽语言包装,转化为群体对「不公」这个共相的申诉。但向谁申诉?最终,弗里德姆成了她唯一的聆听者。“伸冤不在我,我也不报应”——但我愿亲近你。这也正是两人得以成为朋友的根源。

    在外传中,玛赫经营着「释梦馆」,故事原型来自《释梦》的作者安提丰[25]。据载,他曾在集市设铺,专事安慰丧亲之人。一度自称为「绝望」的少女,最后利用对叙事的深入理解,帮他人排解绝望;正应了那句她两度化用的经文:“祂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为祂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她的行动也表明,她对秩序的抗争还在继续(从破坏性变为建设性),恰如赫拉克利特对“愿不睦能从神界和人间永远消失”[26]的批判。一个静止的世界,于人而言绝不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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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在哪里?在玛赫仰头抗天的眼眸深处。但她姐姐的视线之中,却只有人的身影……

 

艾麦顿拉:大地长女

    艾麦顿拉的存在本身,即是一种宣言:丰收的大地是完满,健康的身体为圣洁,适宜的天气即崇高。不同于玛赫,她并非有意对抗神学叙事,而是从根本上活在了另一种现实——一种无需借助神明来解释或美化的自然之中。

    自然充满偶然与衰亡;但,这就是自然。万物各有其态,难以尽述;可,那又怎样?难道只因无法永远描述、占有,就必须编织谎言来安慰自己吗?尽管出身书香门第,她却对语言有某种抗性:共相喂不饱妹妹,词汇治不好疾病。驱动她的是无需,也不能追问来源的情感与责任——对诺尔的思念,对丹尼尔和弗里德姆的关怀。她不为被鬼附时杀人而愧疚,也不沉溺于仇恨。她珍惜眼前之人,毕竟鹰眼之外的众生如梦境般遥远;她践行“爱你的邻人”,而非“爱人如己”[27]。

    她能敏锐感知丹尼尔的痛苦,也知道他追求的「完全」仅是空中楼阁。她不争论神学,却以整个生命践行另一种圣礼:她弯腰的姿态,比祈祷更虔诚;她沉默的陪伴,比言语更有力。虽然尼采的话不无道理:“教士是最危险的寄生虫,但正是他们使人类变得有趣。”[28]不过“要感谢神把我们中的多数,造成具有常识的普通人”[29]。她不辩经而经已彰;不颂圣而圣已成。正如她唯一引用过的那句经文所言:“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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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在哪里?神住在艾麦顿拉故乡的石造大屋里,挂在涂漆木架上,因何事都不能做而“无所不能”。人们为逃避无常与死亡,竟造出比自然更凶暴、比君王更残酷的祂,并为了这个神,行尽超越此世的诸恶。“一个人要有多少只耳朵,才能听到人们的哭声呢?”[30]答案或许在你的手中盘桓,又或许……

 

 

    “人是会‘痛’的生物”——弗里德姆曾这么想。这句话并非试图定义人的本质,而是道出一种存在性特质:疼痛逼迫人们将思绪转回自身与观念。书中五位主角借由为神立碑,终于找到了表达“痛苦”的呻吟[31]。但“会痛”本身不是(某种疼痛可以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回忆起马克思的名言,“宗教是人民的鸦片”[32]。鸦片不止是止痛剂,更是「新痛苦」的催化剂。

    在实用主义的视角下,懂得“创制”的人们并不真的害怕信仰危机。信仰是一根三尖棍[33]。断了,无非彷徨后再换一根。但它终究不能减轻攀登者的疲惫;更何况有些杖上带刺(好消息是,这份痛苦让我们忘记疲惫或被掩盖的“真相”)。不过无需担心,因为我们本不为“登山”才选择前行,所以即使跳下去也无所谓(若如此还有必要跳吗),但不能随意丢弃断掉的棍子。奎师那曾说:“你的信仰就是你。”[34]而你,也是你的信仰。

    请允许作者用这个可能是我们族群所能构思出来的、最悲惨的笑话作结:“你听说过,关于那个「没有痛苦的世界」的‘好消息’[35]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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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考齐奥朗的《苦论》:「神秘——我们用这个词来欺骗别人,让他们相信我们比他们更深刻」。
[2] 据现代考据学研究,《马可福音》(最早成书的福音书)较早版本的结尾可能止于当今通行版本的16:8。在该版本中,门徒与妇女并未亲眼看到复活后的耶稣,唯见一位白衣少年坐在空墓中,宣告「你们寻找那钉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稣,他已经复活了」(16:6)。神是否于复活节重新临在此世?答案交由读者自行回应。
[3] 德意志的犹太社会主义者。他创建了德国最早的工人政党,其政治思想被称为“拉萨尔主义”。
[4] 即「重估一切价值」。
[5] 引用自《传道书》第十一章9节。
[6] 引用自列维纳斯的《总体与无限》。
[7] 托尔斯泰曾在旅经阿尔扎马斯时,突遭强烈的死亡焦虑与虚无体验。
[8] 引用自《马太福音》第五章29节。
[9] 基督教有禁欲主义传统。有些极端派系,如阉割派,甚至要求男性信徒切除阴茎、女性割掉乳房。
[10] 参考《加拉太书》第五章17节:「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
[11] 引用自《哥林多后书》第四章10节。
[12] 参考《罗马书》第五章20节:「罪在哪里增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13] 《圣经》中一位作乱杀人的囚犯。他在逾越节被民众选中而获释,替代了本应被释放的耶稣。
[14] 化用自《大盗巴拉巴》。
[15] 化用自《阿摩司书》第3章2节:「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因此,我必追讨你们的一切罪孽」。
[16] 化用自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下室手记》。
[17] 丹尼尔寻求的,是(以被毁灭的方式)与母亲/神的完全合一。
[18] 即「(神性的)愤怒」。
[19] 《圣经》中常以熬炼金属为喻,象征神为净化人心而施行的试炼与磨练。
[20] 即「(神因愤怒降下的)苦难」,常与「μῆνις」连用,可参考《伊利亚特》1.1-2。
[21] 引用自尼采的《快乐的科学》。「形而上学本能」是康德使用的概念。
[22] 引用自罗蒂的《哲学与自然之镜》。
[23] 克尔凯郭尔自称其写作策略是对丹麦基督教界施行“真理的助产术”。综合其整体思想,本文主张将他视为一名「在丹麦宣扬(真)基督教」的“传教士”,以类比玛赫。
[24] 引用自萨特的《存在与虚无》。
[25] 此处存在争议。历史记载中可能存在多位同名人物,其作品与思想归属仍需进一步考证。
[26] 引用自《伊利亚特》18.107。
[27] 这种价值观是对基督教「圣爱」的反动,参考《马太福音》第五章43-44节:「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28] 引用自尼采的《论道德的谱系》。
[29] 原句为林肯所言。
[30] 引用自鲍勃·迪伦的《答案在风中飘荡》。
[31]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到“疼痛陈述取代了哭泣”。我们在疼(这不是知识问题),但“为什么疼”、“怎么能止疼”,需象征化后才能明晰。
[32] 引用自《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33] 形如权杖的中世纪武器。三尖棍既能当拐杖,又能防身,因而广受朝圣者喜爱。
[34] 引用自《薄伽梵歌》17:3。
[35] 即「福音」。

,由fatecemetery修改
我有强迫症
发布于 · 只看该作者

:mx027:

先说一下,我确实还没看完你所有的写作,但是作为一个文区老版主我觉得你是个挺有潜质的作者。

或者说已经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作者了。

但由于可读性的原因,我大概率会把你的所有内容当自己知识库的查漏补缺看完...一边看一边查资料的那种。

 

然后对于你的故事,我个人觉得...比起说这是个故事,我能感受到对你来说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故事去回答一个问题,或者是单纯地提问

所以你的故事就是一个单纯的回答过程,或者是一个提问过程

但我觉得更重要的一点是你到底想做什么。如果你还在乎

55 分钟前,fatecemetery说道:

反正《除魔记》没人看

那么你可能需要稍微改改你的写作风格。

你现在的写作风格的话,我觉得更像是自我记录,也合适拿来敬献神明,但给人看阅读障碍太大了

这个世界上只有极少数像我一样的怪咖会看到你列出的一大堆参考文献像鬣狗看到腐肉一样忍不住想要扑上去疯狂地撕咬。如果你真的希望有人看,那这个故事这么写肯定失去了你的初衷。

而且这一点也不实用主义(笑)。

 

最后,既然你已经知道了:

1 小时前,fatecemetery说道:

“你的信仰就是你。”[34]而你,也是你的信仰

那么你也应该能体会到,没有人能真正丢弃“断掉的棍子”。“断了,无非彷徨后再换一根”就是实用主义最大的傲慢。这是个很糟糕的隐喻,因为信仰不是棍子一样的身外之物,信仰是基于精神的对人的具身重塑。你只要信仰过任何一个祂,你的身心就已经经过了不可逆的改变。

这也是人们依旧值得和神进行严肃的互动的原因之一。即便是实用主义者,把祂们当可以随意丢弃的拐杖也是我以为的错误用法。

也许上帝已经死了,那么如果有人还喜欢祂,就该把祂从坟里刨出来,用自己的生命和祂认真地来一场双人舞。

从这个角度说,我倒是很好奇,假如你可以选一个舞伴,你会选谁?

发布于 (已修改) · 只看该作者
43 分钟前,苍云静岳说道:

:mx027:

先说一下,我确实还没看完你所有的写作,但是作为一个文区老版主我觉得你是个挺有潜质的作者。

或者说已经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作者了。

但由于可读性的原因,我大概率会把你的所有内容当自己知识库的查漏补缺看完...一边看一边查资料的那种。

 

然后对于你的故事,我个人觉得...比起说这是个故事,我能感受到对你来说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故事去回答一个问题,或者是单纯地提问

所以你的故事就是一个单纯的回答过程,或者是一个提问过程

但我觉得更重要的一点是你到底想做什么。如果你还在乎

那么你可能需要稍微改改你的写作风格。

你现在的写作风格的话,我觉得更像是自我记录,也合适拿来敬献神明,但给人看阅读障碍太大了

这个世界上只有极少数像我一样的怪咖会看到你列出的一大堆参考文献像鬣狗看到腐肉一样忍不住想要扑上去疯狂地撕咬。如果你真的希望有人看,那这个故事这么写肯定失去了你的初衷。

而且这一点也不实用主义(笑)。

 

最后,既然你已经知道了:

那么你也应该能体会到,没有人能真正丢弃“断掉的棍子”。“断了,无非彷徨后再换一根”就是实用主义最大的傲慢。这是个很糟糕的隐喻,因为信仰不是棍子一样的身外之物,信仰是基于精神的对人的具身重塑。你只要信仰过任何一个祂,你的身心就已经经过了不可逆的改变。

这也是人们依旧值得和神进行严肃的互动的原因之一。即便是实用主义者,把祂们当可以随意丢弃的拐杖也是我以为的错误用法。

也许上帝已经死了,那么如果有人还喜欢祂,就该把祂从坟里刨出来,用自己的生命和祂认真地来一场双人舞。

从这个角度说,我倒是很好奇,假如你可以选一个舞伴,你会选谁?

感谢感谢感谢感谢阅读!!!

能充当知识库也是我的幸运。因为写这部作品期间我也读了不少书,有很多有趣的内容。写作也是自我学习。这是我第一次写长篇,也是第一部比较正式的小说吧,其他都很短。我主要写文论,有些galgame的专栏;有些就是,文论。

谢谢大大的肯定。我希望我是有潜质的作者。《除魔记》的最初定位是哲学小说,是我对我读过的宗教哲学、基督教作品的反思和提问。但做的不好,伏尔泰的《赣第德》太成功了......故事的确是为了主题服务的,让六位主角回答前言的问题:神在哪里?但写到后面,我觉得故事也挺有趣的,想要好好写故事,但是效果......但我觉得后五章的阅读体验比前五章好,嗯。前面神学的东西比较多,后面展开后就比较少了,留给角色成长。希望后五章在阅读上的体验会更好。

我也在想阅读障碍太大的原因是什么?刨去过度的引用,舞台剧化的展开,诡异的剧情发展(我对不起你,小碧)外,还有哪些是我可以修正的,请不吝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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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二段是对威廉·詹姆士和约翰·杜威等(或许没有“等”)传统实用主义者的讽刺。詹姆士的宗教观近乎病理学研究,但是正如“信仰是基于精神的对人的具身重塑”,詹姆士的思路是否有点太主观了。“个人的宗教”,我觉得从来都不是个重要的话题。因为个人的价值观会随着信念而改变,而一个人的价值观又有多大的意义呢(况且他们几乎不了解语言哲学,一个人的宗教观再独立,也要用公共语言思考、表达)。杜威的工具主义更乐观,试图把“宗教的”用于科学信念中使用,使之成为实现“宗教的理想”的关键工具。哈哈,难道有些信念(类似于维特根斯坦的hinge)是可以抽出来换掉的吗?传统实用主义都偏向于乐观,但我对此略微悲观些。前言和后记前面(甚至整本小说)的实用主义浓度很高,但我对此批判工具也是不满意的。但没办法,我的身心也经受过传统实用主义不可逆的改变。因此,「棍子」(三尖棒)是一个比较传统实用主义的比喻,但我对此是有点讥讽的。但因为,嗯,本文的实用主义浓度很高,我还是用了这个比喻。

我持续地和拿撒勒人进行了一场漫长的双人-单人舞(现在不怎么继续了,我对基督教的内容也倦怠了)。如果要掘坟(终极实体的坟墓)的话,我已经不太想跳这样的双人舞了。

,由fatecemetery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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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分钟前,fatecemetery说道:

刨去过度的引用,舞台剧化的展开,诡异的剧情发展(我对不起你,小碧)外,还有哪些是我可以修正的,请不吝斧正

其实我觉得你的这个表达很不错了,我自认没有斧正的水平,真的。我只能说去尝试给你呈现一下同样的内容我如果更加用户导向的话,我会怎么去写。这需要一点时间,容我多思考一下再回复。

38 分钟前,fatecemetery说道:

如果要掘坟(终极实体的坟墓)的话,我已经不太想跳这样的双人舞了

我觉得你不太需要“挖坟”。现存的任何宗教体系我觉得都不够适合你,但我想你可以考虑创造一个,然后信祂,爱祂,和祂共舞。你可以去写属于你的《圣经》。

 

41 分钟前,fatecemetery说道:

因为个人的价值观会随着信念而改变,而一个人的价值观又有多大的意义呢(况且他们几乎不了解语言哲学,一个人的宗教观再独立,也要用公共语言思考、表达)。

虽然你这么说,但我觉得我们完全可以在默认“有意义”的前提下去做这件事。或者说,这才叫“信仰”(笑),你总是要从一些没什么道理的笃信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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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分钟前,苍云静岳说道:

其实我觉得你的这个表达很不错了,我自认没有斧正的水平,真的。我只能说去尝试给你呈现一下同样的内容我如果更加用户导向的话,我会怎么去写。这需要一点时间,容我多思考一下再回复。

我觉得你不太需要“挖坟”。现存的任何宗教体系我觉得都不够适合你,但我想你可以考虑创造一个,然后信祂,爱祂,和祂共舞。你可以去写属于你的《圣经》。

 

虽然你这么说,但我觉得我们完全可以在默认“有意义”的前提下去做这件事。或者说,这才叫“信仰”(笑),你总是要从一些没什么道理的笃信开始的。

谢谢!!!我希望这部作品至少不是一部,自娱自乐。我希望增加出一些用户导向的内容,现在作品已经挺短的了,可以加一些情节。非常非常感谢!!!

创造一个还是太难了,hhh。尼采的《快乐的科学》、《偶像的黄昏》我积极学习;《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读了之后,嗯,好,不错,文学性还行。创造还是比解构难太多了。

 

的确可以。但默认的有道理的事情,会是一个人的信念吗?比如“我有一只手”(我不是无手的人,《论确实性》里高频的例子),我知道而且相信它,甚至都不能想起来它,但我会践行它(比如我两只手一起拿起我的包)。而且我相信别人也这么相信(心理状态上的高信念度),知道别人也相信(日常规则),相信别人也知道(对日常规则于他心束缚的高信念度),知道别人也知道(哲学规则对日常规则的分析)。所以可能很难,当我们一经发现神的墓穴空了,可能就回不到原来的状态了,或者说「那个神存在」的公共根基崩塌了。当然,有很多人有很强的个人信念,比如克尔凯郭尔、维特根斯坦、史怀泽。但,我不太清楚。我觉得我可能没有那种私人的,根基性的信念,或者有但我不知道怎么去表达出来(词汇的表意大部分是公共的)。很有趣。其实我对这个还蛮感兴趣的,认识论现在(至少前十年吧)一个重要方向也是动态的信念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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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小时前,fatecemetery说道:

但做的不好,伏尔泰的《赣第德》太成功了...

既然你提到了《赣第德》,我觉得你首先可以去再看看伏尔泰。诚如我说,我没有斧正你的水平,但我可以和你聊聊伏尔泰做了什么,和你有哪些不同

首先是章节标题。《赣第德》的标题颇有些当下轻小说那种“恨不得把故事梗概直接写在标题上”的味道,譬如第一节 I. How Candide was brought up in a Magnificent Castle, and how he was expelled thence,读者看完直接就知道这是关于“赣第德这个人的故事,他可能出生优渥,但是他被赶出去了”。你的选择是用基于宗教典故的地名做标题,很美,但美则美矣,理解障碍确实在直线上升。

其次是情节设置。固然,《赣第德》的第一节充满宗教隐喻,本质上是在复刻亚当被逐出伊甸园故事,但也恰恰因为如此,这个故事里有私生子,有诱惑,有性,有反转,这一切是在763个单词的篇幅内完成的,足够吸引读者读下去。这里茬出去恶趣味一点讲,《圣经》如此流行或许也有它关于人类的故事开篇有私生子,有诱惑,有性,有反转(笑)。你的第一节固然在努力制造冲突,但普通读者是很难在一开始沉浸到围绕一个老头的死亡,神职者和凡人之间关于救赎被交易化的讨论的。如果是我写,我也许会让死者成为一个妓女。

最后是写作风格。你既然不排斥【  “叫‘姐姐’的确没错啦!感觉姐姐你和我哥哥差不多高的说!”】这样的表达,那么你的语言风格如果更往这个方向靠近,会让你的文章可读性更高的。同时你也可以回顾一下《赣第德》是怎么换行的(笑),以及怎么行文的。伏尔泰还真没有特别多类似“他扬声唤道,随即转向众人,充斥着难以忽略的轻蔑”这样的表达,很多时候他都是在用“said Pangloss”、 “cried Candide”或者“answered the philosopher”去衔接。我知道你的描写里有你的想法,但有时候这些东西杂糅在一起,反而弱化了你的关键表达。

大概就说这些吧~

 

PS 如果你有兴趣你也可以去看看我最近的三题写作:[短篇完结] 【三题写作6】黄昏之誓 - 文学领地 - SS同盟

我写的东西没有你那么严肃和深刻,不过我觉得你也许会看得进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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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分钟前,fatecemetery说道:

的确可以。但默认的有道理的事情,会是一个人的信念吗?比如“我有一只手”(我不是无手的人,《论确实性》里高频的例子),我知道而且相信它,甚至都不能想起来它,但我会践行它(比如我两只手一起拿起我的包)。而且我相信别人也这么相信(心理状态上的高信念度),知道别人也相信(日常规则),相信别人也知道(对日常规则于他心束缚的高信念度),知道别人也知道(哲学规则对日常规则的分析)。所以可能很难,当我们一经发现神的墓穴空了,可能就回不到原来的状态了,或者说「那个神存在」的公共根基崩塌了。当然,有很多人有很强的个人信念,比如克尔凯郭尔、维特根斯坦、史怀泽。但,我不太清楚。我觉得我可能没有那种私人的,根基性的信念,或者有但我不知道怎么去表达出来(词汇的表意大部分是公共的)。很有趣。其实我对这个还蛮感兴趣的,认识论现在(至少前十年吧)一个重要方向也是动态的信念变化。

关于这个,我的本意是:我们可以在“接纳虽然个人的价值观会随着信念而改变;但与此同时,也认定一个人的价值观就是有很大的意义,甚至支撑的起一个独特的神明”的基础上去创造我们自己的神明。这是个偏向存在主义和人本主义的观点。

所以即使我们感觉没有“那种私人的,根基性的信念”,我们依旧可以去探索我们的感觉是否是正确的,或者它如何变化。

即使“或者有但我不知道怎么去表达出来”,但我们也可以不去保持沉默,而是不断探索可说与沉默的边界何在。

这个过程本身就可以是有神性的,或者说我们可以认定这个过程就是我们新的神明。我觉得这也是尼采和叔本华在讲的事情。我认为尼采也不是在虚无中喊出“上帝已死”的,他受印度哲学影响不少。我认为他是在笃信人自有的神性,并站在这个立场上喊出上帝已死的。我们并不是不需要神,而是只有上帝死了之后,我们才能看到自己内心的光,内心的Atman。

发布于 (已修改) · 只看该作者

个人不建议写哲学小说,当年金庸对一个小女孩说过,大意是这样:我不建议你写爱情小说,因为你还太小,没有经历,连爱情什么的都不懂,写不出真正的爱情。

哲学比爱情更甚,除非你自认是哲学天才,否则每个三四十岁,你是写不好哲学作品的。说句不好听的,很多以为自己很懂哲学,但本质上不过是将听来的东西当成是自己的知识,也就一个复读机罢了。

哲学作品很容易被当成是装B,但事实上很多写搞哲学就是为了装B(非哲学专业的尤甚)。另外,哲学是对世界的看法,某种意义上来,搞哲学也约等于世界观输出,这两者都是非常不讨好的作品。

古人在搞哲学,往往喜欢用寓言故事,其实就是削弱哲学作品的一些负面因素,让其更加的亲民。

,由子之半修改

子之半在路上看到一个蘑菇,捡起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木桶击中脑袋,花费了医药费 -4节操

发布于 (已修改) · 只看该作者
17 小时前,苍云静岳说道:

首先是章节标题。《赣第德》的标题颇有些当下轻小说那种“恨不得把故事梗概直接写在标题上”的味道,譬如第一节 I. How Candide was brought up in a Magnificent Castle, and how he was expelled thence,读者看完直接就知道这是关于“赣第德这个人的故事,他可能出生优渥,但是他被赶出去了”。你的选择是用基于宗教典故的地名做标题,很美,但美则美矣,理解障碍确实在直线上升。

诚然。《赣第德》的标题长到完全没有美感,有种“赣第德”的感觉。《除魔记》是地图式的节名,几乎都取自于《旧约》(除了6.1和五个附加节)。也是一种隐喻吧。耶稣曾言,“我实在告诉你们,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旧约里神“尚未到来”,遍寻以色列也一无所获。但人们怀有希望,呼应了主角弗里德姆的结局。阅读难度很高:SS01:比如我曾和别人解释了三分多钟为什么1.1一定是吉甲而10.5一定是耶利哥,而不能是伊甸园和约沙法谷。

 

17 小时前,苍云静岳说道:

其次是情节设置。固然,《赣第德》的第一节充满宗教隐喻,本质上是在复刻亚当被逐出伊甸园故事,但也恰恰因为如此,这个故事里有私生子,有诱惑,有性,有反转,这一切是在763个单词的篇幅内完成的,足够吸引读者读下去。这里茬出去恶趣味一点讲,《圣经》如此流行或许也有它关于人类的故事开篇有私生子,有诱惑,有性,有反转(笑)。你的第一节固然在努力制造冲突,但普通读者是很难在一开始沉浸到围绕一个老头的死亡,神职者和凡人之间关于救赎被交易化的讨论的。

的确,《除魔记》没有私生子,1.1也没有诱惑,整本书也很少有性(除了弗里德姆和碧娜沃罗伦斯的女性主义自我审视),甚至3000字就描述了一个见面的场景。我感觉不少读者可能在读完1.1(甚至没读完)就弃坑了。一些人说,不喜欢说一句话给一个镜头描写的感觉......但我没想到怎么去修正。我希望在1.1的冲突里引入一些时代背景,比如胡斯战争,但是总体是不符合历史的(且不论十五世纪的天主教会并不会如此敲骨吸髓,一群说德语的居然在考虑建立民族教会......)。所以一开始就直接呈现基督教最核心的命题:耶和华还是巴力(天上掌权的还是地上掌权的、属灵还是属世的)?可能筛掉了很多对宗教不感兴趣的读者......我想想看如何修改一下,变得有趣些吧。

1.1开始的故事是倒转了以利亚的三个奇迹(使撒勒法妇女的儿子复活、迦密山斗法、天降大雨),时序上是反的,效果上也是反的。角色也是融合的,亚哈的事迹和以利亚的事迹同时套在丹尼尔身上......anyway, not a good opening.

 

17 小时前,苍云静岳说道:

如果是我写,我也许会让死者成为一个妓女。

的确,爆点充足,也可以和「耶稣拯救行淫的妇女」的典故相呼应。不过相对应的展开我需要想想。

 

17 小时前,苍云静岳说道:

最后是写作风格。你既然不排斥【  “叫‘姐姐’的确没错啦!感觉姐姐你和我哥哥差不多高的说!”】这样的表达,那么你的语言风格如果更往这个方向靠近,会让你的文章可读性更高的。同时你也可以回顾一下《赣第德》是怎么换行的(笑),以及怎么行文的。

那种可爱的话,只能是小碧说的:1529987897_SSA(2):其他人这么说就幻灭了。

引用

“But were your father and mother killed?”
“Alas!” answered she, “it is but too true!” and she wept.
“And your brother?”
“And my brother also.”
“And how came you into Portugal? And how did you know of my being here? And by what strange adventure did you contrive to have me brought into this house? And how –”

“恐怖”的对话体。我之前还特意给文中这类情况的对话增添了人物动作、神态的细节......虽然又回到了谁说话给谁一个特写的感觉,但,这种我果然觉得怪怪的。

 

17 小时前,苍云静岳说道:

但有时候这些东西杂糅在一起,反而弱化了你的关键表达。

我觉得这可能是一个关键的问题。有人评价过,不知道《除魔记》在表达什么,因为没有侧重点,一切似乎都很平均(比如在某个场景给了很多不知有何功效的细节,引入了好像没有用的桥段)。作为哲学小说,《赣第德》的一个重要优点就是哲学思辨的内容很少,比如潘格罗斯和赣第德对神正论的讨论、马丁和赣第德对神正论的讨论、众人和奥斯曼隐士对神正论的讨论云云,浅尝辄止。最后“let us cultivate our garden”掷地有声,让人久久不能忘怀。而《除魔记》的思想观点很多,我试图去突出「对思想的思想」的部分,但一方面两者混在一起不易分辨,另一方面是「思思之思」也太多了。结果就是,很混乱,不知道《除魔记》在表达什么。的确,我也不知道最后表达了什么。到后面我只想把故事写完。

有一件事我印象很深。10.2的打戏,我刻意用了不同的方式写,给另一位作者看。他的评价是「如果我只读了这一节,我会觉得很有力量;但我读了全文,这段索然无味」。之前用词就过于哥特,以至于描写残忍的情景时失去了效力。

 

17 小时前,苍云静岳说道:

PS 如果你有兴趣你也可以去看看我最近的三题写作:[短篇完结] 【三题写作6】黄昏之誓 - 文学领地 - SS同盟

感谢,我会拜读的!

,由fatecemetery修改
发布于 · 只看该作者
12 小时前,苍云静岳说道:

即使“或者有但我不知道怎么去表达出来”,但我们也可以不去保持沉默,而是不断探索可说与沉默的边界何在。

我觉得是甚至很多人都是这么去做的,但是边界是模糊的、动态的,甚至是持续地表达失效的。但也是有趣的地方吧,我觉得这也是道德、神学语言和逻辑语言不同的地方。

 

12 小时前,苍云静岳说道:

我认为他是在笃信人自有的神性,并站在这个立场上喊出上帝已死的。我们并不是不需要神,而是只有上帝死了之后,我们才能看到自己内心的光,内心的Atman。

这个的确是比较存在主义的解读。不过尼采可能认为大部分人都没有“神性”(超越性),他们只能当“市场上的人“(想当末人而不得的可怜虫)。他认为有些天性是天生的,就像狼和羊是不同的物种(《论道德的谱系》之类的,毕竟影响尼采的另一个重要观点是进化论)。齐泽克在《基督教的倒错》里提到了一种”基督教无神论“(似乎不是他首创,但姑且当是了),信徒借由耶稣之死成为了神的组成部分(a part of God/the Spirit)。这也让我想起了Atman-Brahman的关系。但我始终没有太想清楚,究竟应该强调个体(gods),还是整体(parts of God)。

弗里德姆式的方案,我借鉴了一点《伊利亚特》后期的阿喀琉斯。荷马和早期古希腊人很在乎个体(英雄的荣誉基于胜过他人),但阿喀琉斯的心愿却是集体的和睦。或许从个体盼望整体是一种途径(而且是文学中常见的模式),但「和睦」不是一个好主意。

发布于 (已修改) · 只看该作者
6 小时前,子之半说道:

个人不建议写哲学小说,当年金庸对一个小女孩说过,大意是这样:我不建议你写爱情小说,因为你还太小,没有经历,连爱情什么的都不懂,写不出真正的爱情。

哲学比爱情更甚,除非你自认是哲学天才,否则每个三四十岁,你是写不好哲学作品的。说句不好听的,很多以为自己很懂哲学,但本质上不过是将听来的东西当成是自己的知识,也就一个复读机罢了。

但我已经写完了()有点too late to pray的感觉了啊哈哈。

我觉得可能有几个模糊性的理解,正好我最近在筹备写一篇关于《Maggot Baits》里爱情哲学的专栏。我试着用一个小例子描述一下:

引用

姑且先采用「物理-心理-文化」三分世界的理论。

当我们说「A懂爱情」的时候,往往是说「A对爱情有充分的体验」,而不是对「A对爱情有充分的科学研究」。比如一个神经科学家S,专门研究人们产生爱情时某神经纤维L的反应,那么我们说「S懂爱情」时,「爱情」应该是打了双引号的”爱情“。因为普通人对「爱情」的理解,应该偏向于一种主观体验。

当我们说「B懂教育」的时候,可能是说「B明白教育的理念」,可能是说「B教出了几个很好的孩子」。两者有交集,但不是任一的子集,我们应该可以轻松地地用语言描述出反例而不违背「明白」、「教出」的一般外延。比如卢梭,他应该没有教出什么孩子或学生,但他的《爱弥儿》是经久不衰的教育学典籍。「教育」偏向于文化现象。

当我们说「C懂奶牛」的时候,往往是说「C是个研究奶牛的专家」,而不是「C对奶牛有澎湃的感情(比如诗人)或深入的体验(我甚至不知道后面一个表述在指什么)」。「奶牛M」是客观物理存在。

「懂哲学」意味着什么?一个科班出身的,比如说宗教哲学的博士R,懂哲学吗?我们一般应该认为是懂的,但他可能对宗教心理(比如说R是研究宗教形式认识论的)一窍不通,甚至不如一个基督徒Ch谈的透彻。但我们应该不会因此说,R不懂宗教哲学,也不会说Ch懂宗教哲学。有些哲学和「体悟」是有关系的,但目前的话,主流研究方向都是偏向于技术性的「知道」。所以「P懂得哲学」,有些情况下和「P懂得数学」没有太大区别,考虑到哲学和数学都是学科。因此,或许岁数不重要,a sharp mind或专业的训练更加重要(尤其考虑到我们只是展现某一个细微的方面)。

下一个逻辑链是,「懂得某方向I」,才能写出「关于I的好作品」。或许是对的,我对写作的确不了解。这方面可能谈不了什么。

复读是学习的必经之路吧,不经历「复读的形式」很难有新的概念,但在过程中或许会有新奇的东西。至少我觉得《除魔记》提供了不少新奇的火花,虽然在大方向上老生常谈,但并不是那么多人都有足够的兴趣去用日常语言和基督教的语言破坏《圣经》的语句。而且在此过程中,我也写出了点有趣的内容。至少在小说的领域,很少有这样的作品。这方面给我很大启发的是《恐惧与战栗》。克尔凯郭尔的分析让《创世纪》中的「预表故事」出现了人味,这也是我想做的工作,我要解剖《旧约》(尤其是《列王纪》中间部分)的经文,并且让它们在角色身上活出来。同样思路的优秀作品,我十分推崇《<圣经>如是说》,迪伦马特在24岁写的处女戏。我喜欢他病态的幽默(《圣经》也充满了病态的幽默),但希望比他走得更远。

但诚然《除魔记》是比较失败的哲学小说,应该失败在小说方面。但同类型的小说,似乎也没有成功的(我甚至没有读过深入讽刺基督教语言的小说,都是《<圣经>如是说》这类戏剧,或者某些哲学作品)。但我真的很想写hhh,即使没人写我也要写,我想知道虚构的一般基督徒(真正的一般基督徒可能对此不感兴趣,或者不愿意和我聊)在讨论神学概念是在表达什么,但很难用逻辑语言的方式表达,所以我就用小说了。

 

6 小时前,子之半说道:

哲学是对世界的看法,某种意义上来,搞哲学也约等于世界观输出

这个观点我不能苟同,至少我不认为「哲学是对世界直接的看法」。某些哲学方向,可以研究哲学理论,虽然它们隐含了某些世界观,但和世界观输出还是有区别的。理论总是有根基的,不能说任何理论都是在输出它的根基吧;哲学在这方面有豁免权吗?

正如上面所说,《除魔记》里我最喜欢的部分是用基督教语言和日常语言,瓦解基督教哲学,然后陷入无根迷茫,里面暗含了对基督教世界观的否定。确实是不讨好的作品。基督徒可以读懂但很多应该不愿意去读(我也不敢给他们看,他们都很好的人)。对基督教不了解的人根本读不懂。

,由fatecemetery修改
发布于 · 只看该作者

你已经完全理解了我在说什么,所以绝大多数的回应我就不延伸了,你在后续的写作中不断感受就好,我相信你会写出让自己更满意的作品。

7 小时前,fatecemetery说道:

“恐怖”的对话体。我之前还特意给文中这类情况的对话增添了人物动作、神态的细节......虽然又回到了谁说话给谁一个特写的感觉,但,这种我果然觉得怪怪的。

唯独这里我可能是要多说一两句的,因为《赣第德》不算是个好的范本。我还是从你的文本出发吧:

引用

    胛骨传来闷痛,却也让她知道自己至少没在大白天失心疯。眼前只剩下一对浅金发色的冒险者。男性高大,蔚蓝的眼眸像秋日正午被洗过的天空,过分干净。一身标准的锁甲外罩板甲装扮,和她这身行头相差无几。她一瞬恍惚,刚刚确凿的触觉证据又变得虚幻起来。卷发随风舞动,麦穗般柔顺充盈,竟和她已故的兄长有几分神似。女性娇小,裹在浆洗得发白的战斗神官袍里。法师头巾下,深蓝的瞳色宛如藻荇轇轕的幽暗湖底。男性左侧悬着一把手半剑,刃长足有小两肘[6]。右侧似乎挂着副武器,可轮廓被女伴法杖顶端的蓝光吞没。两人神色焦灼,像被无形的线扯着,目光黏在远去的狐皮背影上。仇敌?朋友?有时本就是一体两面。

    “圣母垂怜,愿弗兰克别撞上那东西。我尽力了,圣皮特[7]也劝不动自以为是的财主[8]啊!”男性摇头叹息,谈吐间带着书里谦逊骑士讨喜的腔调。

    “为什么没人信我们呢?我明明亲眼看见的说!就在悬崖那儿,长着一对蝙蝠翅膀的少女在飞的说!”女性跺了跺脚,靴底在尘土里发出轻微的噗响。

    恶魔?弗里德姆的心脏猛地一跳。建功立业的机会竟来得如此猝不及防?那些蛊惑人心的造物——巴力、魔洛、亚舍拉[9]——的同类?万幸,她曾修习过光魔法,准确地说是「除魔术」。当初虽仅视作屠龙技。若能提着她的头颅去见坦普特的领袖?不,直接呈给父亲,甚至皇帝陛下!到那时,她便能跻身贵族之列,与父亲平起平坐,婚姻大事自己说了算。克绍箕裘?哼,看本小姐青出于蓝!

    传奇勇士、名扬天下的荣光熏烤着她的胸腔,一句能在眼前璧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大话冲口而出:“恶魔?我学过神圣法术,能封印它们。”

    “真的吗?”爽朗的笑容像阳光破开阴云,精准撩动了她的心弦。对方是她离家后见过为数不多的俊朗同辈。更何况,婚约枷锁天然为其他男性镀上了一层禁忌的魅力。“我是幼提勒提·鲁·拉萨尔,拉萨尔[10]男爵……之子。这是我妹妹,碧娜沃罗伦斯。敢问阁下尊姓大名?”兄妹俩的气质如出一辙——坚毅勇敢的朝气下,藏着体贴温暖的柔情。

    弗里德姆挺直脊背,气势绝不能输:“我是弗里德姆·鲁·斯……鹭……斯骑士团的杜克波[11],曾是。从斯特兰来。你知道的,靠冒险助人,博取声名。志在成为游方骑士。”身上家徽的嘲笑声刺耳,她只得硬着头皮补充:“熙德[12]和马歇尔[13],是我的偶像。”

    “游方骑士!”他兴奋地小小跳起;金发在阳光下跳跃。“真巧,我们也是为了挣个贵族头衔才出来闯荡的。当然,也为了播撒上神的福音,扫除世间邪祟。可惜这几个礼拜净遇上些不成气候的小怪物,也不知是福是祸。”

    “不要忘了拯救神治下羔羊的说!是爱!是爱的说!弗里德姆……姐姐?”碧娜沃罗伦斯加入对话,小手左摇右晃,笨拙地模仿着蝙蝠飞行的姿态。“我们本打算去西城区找约兰大人商议对策。自从鲁波安大人失踪,教会全靠他一人苦撑的说!教会不能没有大树。可如果姐姐你会光魔法,就能救下好多人!冒险者,尤其弗兰克他们,根本不信有恶魔的说!毫无防备地去面对渎神的怪物,肯定会受伤的说!只要我们抢先一步干掉她就好啦!万福圣母!”

Hmm,接下来的言论会稍微有点冒犯,但我觉得也是必要的。

直接一点说:你这样的写法很难让人读下去的原因在于...你没有写出任何一个角色的“鲜活”。

比如弗里德姆,初出茅庐的女骑士的傲娇味儿其实是能从文字里看出来的。但遗憾的是...她的每一次情绪转折几乎都只存在于“文字表述”里,而不是“行动、语气、反应”里。她在想什么、她的身体怎么反应、她和别人之间的关系张力——都像被“讲述”,而不是被“看见”。

所以读者无法通过她去感受世界,也就很难在意她的选择

你写得非常细致,语词考究,背景宏大,我很喜欢你这样对语言和设定极有掌控力的作者。但现在的问题是——你的笔触更像在“记录一个事件”,而不是“让一个生命(being)发生”。

但这对读者很关键,因为只有当读者爱上角色时,他们才愿意原谅冗长的设定和无处不在的用典,原谅那些我们的小私货。

他们是来看故事的,不是来进行哲学或神学议题讨论的。

所以我会建议你在写这种章节时,暂时不要急着展示宏大的世界观或经文隐喻,而是拉近镜头,去写角色最小的反应:她的呼吸、犹豫、下意识的手势、说话的语气变化、被别人看见时的微妙防备。那种“有点笨拙、真实、甚至让人想笑”的细节,会让读者开始喜欢她。

比如这样:

引用

恶魔?

弗里德姆的心脏猛得一跳,像是要撞出自己的胸腔。她几乎能听见自己的血在沸腾。

是因为恐惧吗...

不,更像...是兴奋!

她握紧剑柄,掌心微微出汗。女孩清脆可爱的声音落在她耳中,却燃起了她胸腔里那团早该被点燃的火。

恶魔,那些蛊惑人心的造物——巴力、魔洛、亚舍拉[9]——的同类?那不是刚好!自己曾修习过光魔法,准确地说是「除魔术」,当初虽仅视作屠龙技,但此刻之后,就再也不是了!

建功立业的机会竟来得这样快。她几乎能看见父亲的表情——那种略带骄傲却不肯承认的笑。她能想象自己骑马进城,披着阳光与尘土,伴着欢呼与赞叹,手中提着恶魔的头颅,踏上觐见陛下的长阶。那一刻,她不再是“斯特兰的女儿”,而是“弗里德姆·斯特兰”,所有人的英雄,被吟游诗人代代传唱的骑士。

到那时,她便能跻身贵族之列,与父亲平起平坐。

婚姻大事?自己说了算!

克绍箕裘?哼,看本小姐青出于蓝!

“恶魔?我学过神圣法术。”

于是她挺直背,声音拔高半调,笃定地几乎连自己都信了:

“——能封印它们。”

说完,她才意识到自己在发抖。但这既不是因为害怕,也不是冷,而是感受到恩典降临时的灵魂颤栗:

她终于可以证明自己不是配角了。

这个是我所认为的:

引用

我之前还特意给文中这类情况的对话增添了人物动作、神态的细节...

我觉得如果要更多人看,你的细节要更多。

而在这之前,我觉得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不抗拒去写这些,而这一点的基础是要爱上表现出角色的美,一如爱我们想要通过他们进行的表达。你也许可以试试以“让读者爱上弗里德姆”为核心去重新审视自己的写作。相信我,这一定不会损害你的表达。如果读者真的爱上了一个角色,当故事完结的时候,通过这个角色进行的表达只会在他们心里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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